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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少奇在内蒙自治区呼伦贝尔盟林业干部会议上的讲话
刘少奇
1961.08.06


这次我到小兴安岭,张广才领去看了一下,看后提了一些问题。到这里我又看了大兴安岭,今天也想提几个问题,请你们答复。我是走马观花,是外行,对这里的情况,你们比我了解的清楚,你们是内行,怎么解决好?你们应当答复。另外,还想提出一些意见,有些是别人的意见,有的是自己的感觉,都不是肯定性意见。我是旁观者,你们是当事人,但有的时候,当事者迷,旁观者清。当然,怎么办,还是靠你们当事人决定。我今天讲话的性质,只是提问题,提意见,供参考,决不是指示,不是硬性的,你们可以接受,也可以不接受,可以反对,也可以全部推翻。只有这样,我才敢讲话。


第一个问题:充分利用森林资源,尽可能满足国家和人民群众各方面的需要。


这里特别提出要满足国家和人民群众各方面的需要,既要满足国家的需要,又要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而且是多方面的需要,不是单方面的需要。在国家盖工厂修铁路、开矿山等生产建设方面,需要大量的枕木、坑木、包装材、建筑用材;在农村生产方面,也需要大量的木材制造犁杖、车辆、锄柄、刀把等农具;在城乡人民生活方面,家家户户用的水桶、锅盖、擀面杖、床铺、桌、椅、板凳等家俱,都需要木头;修盖房屋和城市烧火用的引火柴,需要量也很大;牧民支帐棚、渔民造船,也少不了木头。人一生下来,就需要个摇篮,以至到死,还需要一口棺材。总之,从生到死,无时无刻都离不开木头。这些多方面的需要,都应该安排,老百姓家死了人,没有木头,拆房子也要做一口棺材,没有引火柴,他们甚至会劈桌椅板凳烧。你们想想,假设你们的父母死了,做儿子的怎么办?一定也是要千方百计地搞一口棺材。以己之心,度人之难嘛!你不给解决他就会把盖房子,造农具的用材改做棺材。当然,现在还不能完全满足需要,所以提了个尽可能的满足,你们是否尽了可能?讲起来你们也尽了你们的能力,还是卖了力,但还是没有尽了一切可能。如山上还有很多小规格用材没有拉下来。问题就是:一方面山上有大量资源,另一方面全国人民又迫切需要,如何把山上的资源和人民的需要结合起来,充分利用森林资源,尽可能地满足国家和人民群众各方面的需要,这就是你们的工作。过去你们作的主要是搞大木头,只满足几种需要,如原木、坑木、枕木,而对人民群众复杂的需要注意不够,能不能既把大木头拿出来,也把小木头和枝桠拿下来,充分满足社会各方面的需要。这是一个问题,请你们研究。我在伊春看,主要是铁路运输问题,因为那里的铁路既要运木又要运煤,运不过来。你们这里铁路运煤任务少些,情况可能好一些。当然要把小木头和枝桠都拿下来,有一系列的问题,麻烦得很,是有困难的。但是,困难能不能克服呢?请你们考虑。


第二个问题:调整工资制度与木材价格。


这个问题与第一个问题有关。现在是既要搞大木头,又要搞小木头,但问题是,搞小木头工资抵,搞大木头工资高,小木头价格高,大木头价格低,我想在木材价格方面,可分两种价格:一种是收购价(出场价),另一种是销售价。收购价按成本和利润规定,销售价则按使用价值规定。收购价应当是小木头贵(因为费工成本高),大木头便宜(因为省工成本低),可以把大木头的价钱降下来,小木头的价钱加上去。销售价则反过来,小木头便宜,大木头贵一些。这样势必使小木头不赚钱或者少赚钱,搞大木头多赚钱。大木头应当多赚钱,因为几百年才收获一次,不赚钱怎么得了!就是现在投资造林也得要几百年、至少几十年才能收回。在工资方面,大小木头的采集、运、装的工资应当分别计算,搞小木头的定额低一些,搞大木头的定额高一些。以刺激大家既愿意生产大木头,也愿意生产小木头,有利于生产,符合按劳付酬的原则。现在山上小木头很多,就是不愿砍,即便是砍了的也不愿意拉下来,主要原因是工资制度和价格政策问题。因此是不是把工资和价格调整一下,使工人对小木头,采的愿意采,集的愿意集,装的愿意装,运的愿意运,使工资和价格政策适合生产发展的需要,否则就破坏了生产力。什么叫破坏生产力?就是木头扔在山上。生产关系不适合,就妨碍生产力的发展,调整一下,使它适合了,就会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促进森林资源的充分利用,从而满足国家和人民群众各方面的需要。

关于林区木材、木器购销问题,应该是统购统销,只准一个单位去收购,不能由许多单位去收购。是否统一由林业局来收购?商业部门要买,可以通过林业局,由商业部门统销,林业部门也可以销一点。我不反对你们赚钱,就是怕商业等单位都来收购搞乱了,引起林区老百姓破坏森林。

采伐定额有的不合理,如工人反映:大家都不愿意砍“大屁股”木头,因为它费工又出料少,是否可考虑在工资定额上砍“大屁股”树多给钱,使大家愿意砍。同时,采伐定额不应当只按采伐立方米多少来计算,还应当按锯口横断面积计算,林业部可以研究一下。

林区津贴你们一律是33%,上山的和在办公室的,冬季和夏季、晴天和雨天都没有区别,是否应该区别一下?林业局林场所在地房子好,生活好应该低一点,到山上工作的应该高一点。这样,鼓励人们到山上去,要不然都愿意坐在办公室。林业部给你们33%的津贴,你们应当再细分一下,分配得合理。什么叫合理?就是供在山里生产的人多得一些。现在出勤率不高,只有了70%左右,出勤时间也不多,一般每天工作六、七小时,甚至工作四、五小时就不干了。计时工资应该按小时计算,不应按日计算。工人有这样的议论:“出工不如不出工,多出工不如少出工。”我问他们什么道理?他们说:不出工发70%的工资,而出工的还达不到定额,也只能完成定额的70%。所以,你们要研究一下,是他们没有努力?还是定额过高了?如果过高了就应当修改。工人有病不出勤应当有医生证明。无故旷工不但不应当发工资,还应该受处分。国家规定是因待料停工才发给70%的工资,而不是发给无故旷工的人。劳动纪律要整顿一下,要鼓励人员出勤。

有的工人讲,住帐棚,冬冷夏热,棉帐棚八千元一个,两年就用坏了。你们考虑是帐棚便宜,还是修房子便宜?这有个成本核算问题。当前国家缺布,成本又高,不如盖房子好。伊春有的工段利用铁路客车住宿,我看很好。现在工段半年一搬家,这涉及到采伐点的安排规划问题,是否可安排长久一点?我感到你们搬家太多,浪费很大,工人也不愿意搬,“搬家三年穷”,而你们一年搬了几次,没采完又搬了。根河就是这样,这里木头没有采完,就搬到另外一个地方去了。我想工段能够定居的尽量定居一下好,如果路远可利用汽车和小火车上班。

你们林区工人平均工资×元,小兴安岭是×元,已经够高了,主要问题是如何调整合理,而不是提高工资问题,特别是实物不够,有钱拿不到东西,现在设法要增加些实物,并实行实物按劳分配,无故不出勤,不仅不发工资,而且吃粮也要少给。

商业部门走后门,你们这里有没有?你们党委要抓这件事。有的地方上山工人买不到雨衣胶鞋,而家属和干部反而买到了。我提议,商店到多少货,要由上一级商业部门贴布告公布,使他们无法走后门。要由职工大会讨论如何合理分配,不能偷偷摸摸。要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多劳多得。特别是现在东西缺的时候多得的不光是人民币,而且要多得实物。要体贴群众,群众才信服你们。工人对走后门写那么一副对联(指会上有人讲,工人写一副对联:走前门样样没有,走后门样样俱全。少管闲事。)你们的威信能高?我不相信。


第三个问题:恢复合理的规章制度


最近几年林业上有些合理的规章制度被废除了,相反的有些不合理的规章制度却没有废除。两参一改是要改不合理的规章制度,而不是要改合理的规章制度。因此,过去废除的,合理的规章制度要恢复。例如伐区工艺设计,伐区拨交与验收,检验员由上级委派干部担任、检验打号锤制度等,是不是恢复?我看要恢复。还有过去森工局和营林局是分设的,说有矛盾,合在一起了。结果现在没有人管营林,是否还要恢复?当然不一定设两个局,但是在林业局下面分设两个单位是需要的,一个管采伐的,一个管营林的。是这样好,还是恢复过去两个局好?请你们考虑。

另外,也有的制度不合理而没有废除,如根河林业局山上据说丢了不少牛马套子拉不动的大木材,若是切断集材要受罚,而丢在山上就不受罚。我看截断拉下来不但不应受罚,而且应当受奖。

现在每立米木材收4—6元的育林费,这一大笔款,你们是怎么用的?应该专款专用,不能拿给林业局修礼堂、招待所。现在用不完的应该积累起来作为基金,放在那里不要动,将来再用,应由林业部、省区党委、管理局掌握起来,不能交给下边分散使用。

机械化问题。新工具是有作用的,但不要机械化,不要马套子,只用人力是不划算的,新工具实际上是手工劳动。机械化水平一定要逐步提高。没有机械化,用牛马也好,可以不用牛马的,也可用冰雪滑道,什么都没有,当然只好用手工劳动。机修力量一定要加强,林业局应当声大修设备,现在技术工人和设备不够要增加,可以由大机械厂抽调一些。学徒工人多,要减少一些。每个林业局都应当有机械工程师和林业工程师,要建立工程师负责制,林业局副局长至少应当有一个林业大学毕业生,林场应当有个中等林业学校毕业的任副场长。工段很重要,实际权力操在工段长手里,他们说怎么办就怎么办。因此,工段长也应当分批训练一下,使他们懂得林业技术,或者调林业大学或中等林业学校毕业生做副段长。他们负责技术,建立技术责任制。


第四个问题:采伐与更新方式问题


有人说,择伐好,有人说皆伐好,到底那个好?我还得不出结论。恐怕问题不能这样提,这样提,就会有片面性,答复只能是这个好那个不好。我看应该根据地区不同条件,因地制宜的采用,有的可以采取皆伐,有的可以采取择伐,以有利于提供木材,有利于更新为目的。

另外,我出个题目,大兴安岭阳坡为什么不长树?有什么办法使阳坡长起树来?要多研究、多试验,一下子得不出结论来,你们如果五年或十年得出结论来,我就满意了。我在西尼气林区看到,阳坡都没长起树来,而他们又偏偏在阳坡上大面积栽树,好地方多得很,却不去栽。应当在土壤好,坡度适宜,交通方便,容易成活的地方大面积去造林。阳坡可以少栽一点作试验。阳坡长起来就好,杨桦林甚至灌木都好,先长灌木再长乔木,第一步是让它长树,第二步是长好树。

更新是以天然更新为主,还是以人工更新为主?看来大兴安岭天然更新是可能的,小兴安岭的红松,大树一砍,小树就死了,大兴安岭的落叶松,天然更新的幼树长得很好,可见这里天然更新应做为更新方法之一。而且这样大面积人工更新也没有那么多劳力和投资。那么,是以天然更新为主呢?还是提以人工更新为主呢?恐怕还是提以人工更新为主。不然,都不搞人工更新了。人工更新长的快,产量高,采伐方便,一般天然更新的每公顷出材几十立方米至一百立方米,人工更新的每公顷一般可产三百立方米,搞得好可产四百—五百立米,在带岭,他们讲每公顷可产七百立方米。他们是算了账的,我看了,的确长的不坏。这样,人工更新,一公顷的产量可等于天然更新五公顷的产量,而且其将来的成本也是最便宜的。可能到我们下一代,采伐主要是采人工更新的林子,而不是天然更新的林子,我们不否定天然更新和人工促进更新的说法,但是人往往走容易的路,所以仍要提以人工更新为主,实行两条腿走路。

杨桦树长起来了,也算是天然更新的成功,不要讨厌它,不要不算数,不要在扶育的时候把杨桦砍了,只留针叶树,当然应当主要留针叶树,但杨桦树也应当留一些,这样对针叶树幼树生长有利。

你们应当总结一下人工更新的经验,看来小兴安岭人工更新比你们好,经验比较多,他们那里有成片长起来的林子,你们这里就很少,栽活的不多。你们要总结栽树经验,栽不活要想办法栽活,要有专业队伍,采取包栽包活包成林的办法,工资也可按栽活多少树来计算,如栽活一百棵树,当年给一部分工资,第二年检查再按活多少给一部分,第三年检查后付清工资。现在是没有专人负责,林场、工段、小组、个人都应当有责任制。天然更新空白点,还要人工来补栽,过密的要间苗,但是要逐渐疏伐,不宜一次伐得过稀。

你们这里封山育林是有成绩的,老爷岭就长得很好,只是阔叶树多一点,长起阔叶树也好,我看了就高兴,你们的荒山没树我看了就不高兴。杨桦树以天然更新为主,栽树要栽松树。次生林也长的很好,应当管起来,进行必要的扶育。

我跟小兴安岭一位打过八十几次山火的同志谈过话,我说火灾是坏处,但火也有积极作用,能否把采伐迹地烧一下,以有利于更新?他说可以,但是以秋天烧为好,秋天下第一次霜的时候,有的草死了,底层水分多,起火也好打,烧时必须有人看着。因此能否组织放火队,变火灾为火利,有组织有准备的去烧?你们可以试试看,但一定要小心,不要出乱子。


第五个问题:林业局体制问题。


现在林业局为基本核算单位,一个局管几十个单位,几万人口,将来还要增加。一个林业局管这么多复杂的事,又管采伐又管更新,人民公社、政府、企业合在一起,管生活,又管政法、商业、学校,管得了吗?你们真有这么大的本事吗?是否可以这样:以林场为基本核算单位,林业局作为一个总公司或公司,进行综合核算。森铁,贮木场,制材场也分别是一个核算单位。林业局对林场实行几包几固定。这是一个意见,是否可行?当然不能一下就变,可先做个别典型试验。

此外,政府和公社是否分出去?政府的事由政府来管,林业局不搞政府那套,光管采伐、更新和木材加工方面的事。人民公社还是搞集体所有制,不一定搞全民所有制了,你们研究一下,没有高度机械化,搞全民所有制有困难,企业用月工资七十元的工人去搞农业怎么能行,成本太高。亦工亦农是不行的,工人搞农业划不来,亦农亦工还可以划得来。 人民公社、政府和企业分开,核算单位下放,事情就好办了。

此外,有的地方把党委也合起来了,党委不管党,而管些具体业务问题。还是分开来好,党委是党委,林业局是林业局。党要管党,也管林业局的方针政策,管群众工作,思想工作。要正确实行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这个制度是好的,过去实行的不正确,现在是要正确实行,在你们林业局就是要实行党委领导下的局长负责制,实行总支领导下的场长负责制也是可以的。但是不能提支部领导下的段长负责制。军队的政委制到团一级,营连则不同了。

你们农业如何搞要研究。根河有一个工人提议,划一块三千公顷左右的林地,安置十到十二户人家,国家给他们盖房子,给每人开二亩地(其中每人五分做自留地),给一些小农具,牲口,组成一个小合作社,他们的主要任务是搞林业不是搞商品粮,十几个人家有十几个全劳动力,每个劳动力负责约300公顷林地的造林,育林和森林保护,每月发给10—20元工资,他们还可以再开一亩自留地和经营林副业生产,冬天可以帮助林场集材。其所得产品除征税统购的以外,由自己处理。这个办法是否可以试一下,看有没有人干?但是要给他规定几条责任,要他们听我们的话,经常派人去检查,如果违反规定,就要受处分。土地、房屋、耕畜、农具都是国家的,搞不好可以收回。

对林区的农民,是否也可以采取这个办法,给他们开地,贷给他们小农具和耕畜,房屋也可以贷款,或者他们自己建,国家还应帮助,安置一部分农民进林区组成合作社,主要是搞农业,出商品粮,商品菜。逐步解决林区职工粮食,副食品的需要。几年后贷款还清,耕畜农具等生产资料即归合作社所有。

在安置农民的地方,也可以考虑安置一些牧民,虽然放牧对农业有点矛盾,但安排得好是可以互相结合互相促进的。还可以教会汉人搞牧畜业,自己养马、牛、羊,有肉有奶吃,生活会更好些。也可以采取同样办法安排一些手工业者进林区。

这样算一下账,可以需要一笔不小的投资,但也不会太多,至少比林业局用月工资七、八十元的林业工人去造林育林和办农牧场,便宜得多。公家给一点投资,让他们自己去搞来自己吃,本人愿意,国家也有利。


第六个问题:储木场问题。


据说根河储木场有许多木材堆在那里运不出来,有的已经腐烂变质,而山上还在继续砍,所以我建议,储木场保持一定的合理周转量,不再增加,另搞一些预备林场,预备采伐储量,既可避免积压腐烂,又可在山上继续生长。平常采伐先采那些条件困难的产量少的林子,把采、集、运条件便利的好林子,留下来做为第二储木场(或称预备林场),一切都准备好,保证随要,随砍,随运。


最后,关于党委领导问题

党委要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和调查研究工作,要管大事,不要管小事,业务工作由林业局长去管。现在有些事,你们还不大清楚、不摸底,我看了两块林子,都说是择伐,实际都是皆伐,不是你们不懂什么叫择伐,就是你们不了解情况,没调查清楚。工会工作要加强,现在工人反映有许多意见没地方提,党委是否开个职工代表大会,解决职工提出的问题,发扬民主,进行选举,真正造成毛主席所说的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现在你们这里是否有这种局面,你们自己检查,恐怕差得远吧?


今天就提这些意见,谈了这些想法,请你们考虑研究,怎么办由你们决定,希望把事情办好,不要把事情办坏。

看了这里的情况,比较乐观,原来担心大兴安岭拖拉机集材会引起水土流失,看来问题虽有而不大,集材道有水土流失只要集材后组织工人堵一堵,用工量不大,只要工段长负责即可。


来源:《批判资料:中国赫鲁晓夫刘少奇反革命修正主义言论集(1958.6-1967.7)》(北京:人民出版社资料室,1967年9月)


来源:批判资料:中国赫鲁晓夫刘少奇反革命修正主义言论集(1958.6-1967.7)》(北京:人民出版社资料室,1967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