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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晓光在广西区党委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乔晓光
1983.04.12
[乔晓光:中共广西区党委第一书记。]
这次工作会议,传达了中央书记处讨论广西领导班子配备时的指示,根据这些指示精神,研究了进一步处理我区“文革”遗留问题、机构改革和当前经济工作的一些问题。到会同志一致拥护中央关于广西领导班子配备的决定和对处理好“文革”遗留问题的指示。大家深感中央的指示很重要,把中央今年元月对区党委报告的《批复》更明确、更具体化了。这些指示和《批复》,是改变我们处理“文革”遗留问题的被动状况,开创新局面,做好今后工作的有力武器。通过这次会议,地市和区直战线以上领导骨干的思想更加统一到六中全会《决议》和中央的指示上来,大家同心同德,努力工作,一定能够更好地完成党中央交给我们的各项任务。
在这次会议上,韦纯束同志对于处理我区“文革”遗留问题讲了话,这个讲话是经过区党委常委讨论的,是代表区党委常委讲的,我表示完全同意。这个讲话经过整理后,再印发下去。有关处理“文革”遗留的一些重要问题,纯束同志在讲话中都讲到了,对同志们最关切的问题已作了回答。
刚才周一峰同志传达了中央领导同志对处理我区“文革”遗留问题的讲话精神,并对我们这方面的工作提出了要求和希望,这对我们帮助很大。
现在,对解决好“文革”遗留问题,联系各小组讨论的情况,我着重讲两个问题。
一、关于原区党委有没有派性的问题。
在讨论中同志们一致认为,根除派性,增强党性是处理好我区“文革”遗留问题的关键。一些同志提出这么一个问题,调整前的区党委常委有没有派性?应当承认,粉碎“四人帮”后成立的区党委常委的一些同志,包括我在内,是有派性或受派性影响的,并且在这次上京汇报前一直没有觉悟。在这段时间内,区党委对待历史遗留问题中的一些错误决定、错误说法,应由区党委承担责任,主要责任又在我。
原区党委常委一些同志有派性或受派性影响,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在对广西形势的估计上。粉碎“四人帮”后,我们对“文革”在广西造成的严重恶果、特别是在乱打死人问题上的严重恶果估计很不足,把解决“文革”遗留问题的任务看得较轻,因而处理这些问题的措施也就很不得力。长时期以来,我们认为自治区革委会成立后广西没有大的反复,在政治上比较安定团结,经济上稳步上升,似乎“文革”在广西的破坏性没有其他地方那么严重。因此,七七年我提出过所谓“两年大见成效”,后来又对广西在“文革”中的特殊性作了错误分析。事实上,当时的“安定团结”不过是一种表面现象,并不是真正巩固的安定团结局面;出现那种表面的平静现象,是因为“文革”中埋伏下的矛盾没有公开激化,实际上在“大好形势”下潜伏着很不安定的因素。所说的“经济上的稳步上升”并不是“文革”带来的,而经济的发展也并不是协调的,如果没有“文革”,全区经济的发展一定会更快更好。
这些潜伏的问题,在三中全会后,随着党中央拨乱反正指导思想的逐步深入人心,便逐渐暴露了出来。区党委常委一些同志由于有派性或受派性影响,对要求落实政策的呼声常常有反感,有些问题不但没有认真调查研究,及时正确解决,反而把提意见尖锐的人看成是“给区党委抹黑”,这样就挫伤了很多老同志和一些同志的积极性。回过头来看,当时勇于提意见的同志,大多数意见是比较客观的。如果说广西“文革”有什么特殊性的话,那末这个特殊性就是在“安定团结”的局面下潜伏着尖锐的矛盾。对这一点,我们过去缺乏清醒的估计。在对待乱打死人问题上,满足于抓得早,六九年春就提出了四条措施。虽然那四条对当时稳定局势曾起过一定作用,但三中全会以后,对处理打死人问题,措施不力,没有抓住克服派性这个关键,特别是对参与打死人而且还在台上的国家干部的问题,处理不坚决,所以造成了今天的被动局面。
(二)在对“文革”的认识上。我今年元月在区党委工作会议上检查过,一九七八年曾说过广西在“文革”中“以韦国清同志为代表的革委会和区党委是执行了毛主席革命路线的。”这个话虽然是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前讲的,但在三中全会后,特别是在六中全会通过的《决议》后,一直没有进行严肃的检查,肃清这种思想的影响。很显然,这种错误观点,是同《决议》相违背的。这是派性的一种反映,它派生出一系列的错误看法。有些同志说,这种观点是派性的一个精神支柱,是派性的掩蔽部,这个意见是有道理的。由于这个观点没有及时清除,长期以来它束缚着人们的思想,影响到三中全会后及时的拨乱反正,影响到政策的落实。我在这里,再次检讨这个错误,希望大家共同努力,肃清它的影响。
(三)在对“文革”中两派的看法上。“文革”中广西两派群众的大多数都是好人,但两派里面都有一些坏人和犯有严重错误的人。这种看法是完全正确的,是符合客观实际的。这个意思过去我们在文件上写过,在会议上也讲过,但由于区党委常委一些同志有派性或受派性影响,在实际工作中并没有能够切实贯彻这个精神。主要是对两派中的一些人在“文革”过程中的表现缺乏全面分析,对—些人的看法固定化,因而看人处事往往发生片面性。
(四)在执行干部路线上。长时期以来,我们对这方面受派性干扰所造成的严重情况估计不足。对一些造反起家的干部,认为他们的现实工作表现没有什么大问题,而没有全面考察他们在“文革”中的全部表现。在这种情况下,对群众揭露他们中一些人的问题时也就没有引起足够重视,认真进行追查。对清查“三种人”的问题也抓得不力。这是我区没有处理好“文革”遗留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
总之,由于原区党委常委一些同志有派性或受派性的影响“左”的思想肃清也不彻底,致使我们不能深刻地领会中央的指示精神,妨碍了拨乱反正任务的彻底执行,影响了“文革”遗留问题的处理。这个教训是极其深刻的。
二、关于如何落实中央指示,认真处理好我区“文革”遗留的问题。
最近,中央要求我区今年内在政策上、组织上解决好“文革”中的历史遗留问题,我们务必坚决办到。这需要在思想上更加重视,抓紧时机,采取更有力的措施。
(一)要根据中央一九八三年元月二日对区党委报告的批复精神,进一步学习好《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及中央有关的指示,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一切不符合《决议》的言论、行动都要彻底改变。对待中央的方针政策,不能采取各取所需的态度。一切言论和行动,都要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准则,违背的都要改正。要切实理解关于“文化大革命”的性质、大是大非,坚决在政治上与中央保持一致。要通过正确处理“文革”遗留问题,认真总结我区在三中全会以来拨乱反正的经验教训。学习和总结经验,可以采取办学习班、开会或座谈会等形式进行。
(二)坚决克服派性,增强党性,要从区党委作起。现在新的区党委领导班子已经成立,但还要继续清理和警惕派性的影响。我已作了上述的初步检查还继续欢迎同志们的批评与监督。各级党委对派性的问题,有就作检查,要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作分析,而不是照套。今后调整各级领导班子,不但“三种人”、“五种人”不能进来,对有派性而又不能改正的人,也不能进来。对原属两派人员的安排、使用,要一视同仁,只要不是坚持派性的,在同样条件下,升降不应有歧视或偏袒。
派性这个东西是一种顽症,它的特点是以个人的和小集团的利益来对抗党的利益,其表现形式则是各式各样。在“文化大革命”的特定历史条件下,一些同志由于各种原因,受到一些派性的影响是可以理解的,因此消除派性确实是—件很艰巨的思想政治工作。必须认真学习中央文件,自觉地大力发扬党性,才能在思想行动上克服派性。
(三)结合机构改革,要把要害部门的领导班子调整好,首先要把解决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调整好。对于不适宜做这项工作的同志要调离、回避,这并不是处分,也不是党组织不信任,只因为他做这项工作,对工作对自己都不利,做其他工作更为有利。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力量要加强,所充实的人员必须是超脱子两派的人,党性强,办事公道的人。
在党的组织、宣传部、办公厅、纪检会、公、检、法、广西日报社等部门中,对群众意见多的负责人,也需要调离或回避,问题严重的要免职或作其它处理。对于有一般性问题而实际上已改正的人,仍可继续任职。
区党委最近对一些同志采取撤职、免职、停职的措施下达后,广大干部群众反映是好的,但也在一些干部中引起了震动。各级领导要及时掌握思想动态,做过细的思想政治工作。对被审查的同志,也要求他们积极配合组织,把自己的问题搞清楚。被免职、调动的同志,应该以党的利益为重,冷静对待,服从组织决定。如果自己有什么问题,应该自觉地如实地向组织说清楚。要相信党组织能实事求是弄清问题,按照党的政策作出恰当处理。
(四)对“文革”中犯有严重错误、群众意见大,现在仍在领导班子中的干部,要迅速处理。对于已基本查清事实的,按照党的政策及干部管理权限,迅速处理。对于群众意见很大的人,只要重大事实有据,细节虽不太清,可先行停职审查,迅速查清情况,严格按照中央去年55号文件的原则,即不论当事人原属于那一派,也不论他们在“文革”中有什么头衔,都必须根据所犯错误的事实或罪行处理;但不要搞成运动。
有些重要案件,事件需要查清或复查的,亦要组织力量查清处理。
(五)处理好“文革”中打死人的问题,处理好“五种人”的问题,是今后工作的重点。对于需要判刑的人,在监狱中不得虐待,不能株连家属。对死亡者的定性结论、对其家属的抚恤救济、子女安排等未做好工作的,要抓紧落实。对参与打死人的干部,对在领导班子中的“五种人”,要按已定政策界限,查清一个,处理一个。还要抓紧做好团结工作,尽力愈合思想感情上的裂痕,这是相当长期的任务。
(六)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中,一方面要坚定不移的贯彻执行中央已定的方针政策,积极、主动地解决问题,克服畏难情绪;另一方面对人的处理要慎重,要注意工作方法,以教育为主,多做思想工作,不能简单、草率从事,从而达到巩固安定团结,发展生产的目的。同时要加强法制教育,注意可能出现的偏向,尤要防止坏人钻空子,混水摸鱼。
(七)关于为我区地下党彻底平反的问题,已准备了一个文件,待区党委讨论通过后即行下发。
今年内在政策、组织上解决好“文革”历史遗留问题,任务是很繁重的,也会有阻力,但完成任务的有利条件也很多,主要是:
第一,中央的方针、政策都很明确,中央对区党委报告的批复针对性很强,政策界限清楚。
第二,区党委的班子作了调整,韦纯束同志分工抓这项工作,组织上有了保证。
第三,我们自己有了些解决问题的经验。
第四,有中央派来工作组的帮助、督促。
中央领导同志说,广西是历史遗留问题较多的最后一个省,这次是给我们最后一个机会解决遗留问题。中央对我们的要求是很严格的,也是抱有很大期望的。区党委相信,广西全党是能够在今后九个月之内完成这个历史任务的。
再简要地讲一讲有关机构改革与当前的经济工作问题。
关于机构改革问题,区党委同意应机同志代表机构改革领导小组讲的那些意见。他的发言,根据讨论中大家提出的一些意见再加以修改,然后印发下去。现在我把常委讨论的意见说一说。
自治区直属机关的机构设置,就按照自治区机构改革领导小组提出的方案定下来。其中有两个大一点的问题:一是进出口和基本建设这两个机构,是搞进出口委、建委还是搞厅,我们先按照“委员会”的方案上报,国务院最后怎样批就怎样定。二是根据中央书记处农村政策研究室的电话通知,要在区党委设立农村工作部或农村政策研究室这么个机构,我们倾向于叫农村政策研究室。
地市的机构改革,根据我区的实际情况,区党委作了反复研究。考虑到我们今年的任务非常繁重,解决“文革”遗留问题的任务很大,对地市机构合并又没有经验,所以要采取“两个两步走”。第一个两步走,先在南宁、柳州、桂林、梧州四个地市,按经济流向,把地、市管理商品流通的机构合并起来,由市来领导。地、市党政机构暂不合并,以后条件成熟,需要全面合并再全面合并党政机构。第二个两步走,先划一两个县给市领导。具体来说,就是南宁市先划管邕宁、武鸣两个县,柳州市先划管柳城、柳江两个县,桂林市原来已划了一个阳朔县,再划管一个临桂县,梧州市先划管一个苍梧县。地市合并,作为方向,一定要搞,但是作为具体步骤要看条件,很勉强地摘生瓜也不好。玉林,百色、钦州、河池四个地区不动,由地管县。四个地委所在地的县城可以考虑划成县级市,但这个县级市究竟是扩大郊区的办法还是干脆市领导公社,请地委再研究。还有地区机构怎么具体搞法,地市合并商业机构怎么弄法,今天也还说不具体,请你们先准备意见,四月份再开个专业性的会议,研究确定。
关于当前的经济工作,我就不多讲了。全国工交工作会议的几个主要文件已印发给到会同志,基本精神都有了,特别是赵紫阳同志的讲话,对我们今后经济建设的指导思想更明确了。怎样贯彻下去,还要再开专业会议具体研究落实。今年的生产,农业方面,季节推迟了一些,因为现在包到户了,群众有了自主权,积极性和主动性都比较好,烂秧不多。今年烂秧不到一千万斤。要是过去按瞎指挥办,碰到今年的气候条件,恐怕烂秧要达一亿斤以上,最多那一年全区烂了两亿多。第一季度工业生产不理想,困难也比较多,不光是客观原因,主观上,这一段没有那么集中精力,有一些单位领导干部的思想是心神不定,这也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这些问题,光春、黄云、祝光三位同志都讲了,就按他们讲的办。自治区人民政府最近召开了副食品会议,希望几个市要把副食品、蔬菜、猪肉、禽蛋这些东西认真抓一下。特别值得注意的,就是今年我们各项任务都很重,事情很多,搞不好就会影响当前的生产。经济建设是我们党十二大确定的中心任务,什么时候我们都不可忘记这一点,务必把经济工作抓好。
(此件原载桂发[1983]22号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