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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济文在广西核查“三种人”工作会议经验介绍大会上的讲话
区济文
1984.09.29


(根据录音整理)


今天大会经验介绍,我借这个机会,讲几个意见。

一、关于彻底否定“文革”的问题

我们这次会议,要彻底否定“文革”,不但在理论上、思想上彻底否定,而且还得要实际行动来彻底否定。要真正做好清理“三种人”的工作,防止“三种人”进入领导班子、要害部门和第三梯队,这就必须认真地按党的方针政策来做好清理工作,做到既不漏掉,也不要扩大化。

从大家讨论的情况看,有可能漏掉,但也有可能扩大化。比方说,大家在讨论当中,在彻底否定“文化大革命”里面,有些人对于同观点的、或者保护过自己的,就不太愿意清理,也不太愿意按党的政策来处理。杀了人,有罪,也不给开除党籍;该法办的,也不给予法办。对于不同观点的或者是反对过自己的,就清理,对这些人的处理,有可能偏严,该解脱不给解脱了,有可能扩大化;往往事实不完全清楚,证据不完全确凿,就作定性结论。这是一种情况。

另一种情况,就是处理了一些不大出名的小的,对大的,“文革”中赫赫有名,喊杀声震天的造反很凶的,对全地区全县有名的造反派的头面人物没有及时定案处理。特别是那些年在40岁上下的年轻人,更是重点对象。因此当前定案处理要抓住本地区、本县、本公社的一些打死人最凶狠群众痛恨的头面人物进行处理,对重大事件、打死人的案件明显的有把握的抓紧处理,这样可以振奋党心民心,分化瓦解“三种人”,加快全区定案工作,争取在今后两个月有一个新局面,由现在的结案率百分之三十提高到百分之八十。做到绝大部分全案了结,保证年底基本象物资局、粮食局机关、桂林市雁山公社那样是可能的。桂林市半个月前来汇报的时候,谈到二等货抓了,法办了,头等货还没有弄。比如对造反派的总指挥、副总指挥、总政委、副总政委,不敢碰,或者抓不紧,处理慢,群众顾虑,意见比较多。这就需要我们一个重大事件一个重大事件检查,一个单位一个单位来排队检查,哪个单位漏了都不行。区党委核查组要抓一些对全区有影响的重大事件。对幕后操纵,幕后指挥,隐蔽很深,老奸巨猾,耍两面派的,这些人很容易漏掉的。但是,在查不清情况时也不要等待不敢结案,应抓紧时间把已查明的先结案,弄不清的以后还可以继续查,整党还可以查,只要我们领导注意了是不会漏掉的。

第三种是情况太复杂,整个案情弄不清,如果分散地零敲碎打地处理,有可能漏掉,也有可能扩大化。两种可能性都存在。这需要我们重点突破。柳江县在前一时期,定案处理工作进展不快,后来群众和遗属意见很多,就上访。柳江县委注意到了群众上访当中所提出的定案处理工作不敢碰硬的问题,不敢去做组织结论的问题,敢于碰硬扭转局面,使定案处理工作进展加快,抓整体办案,全案处理,势如破竹。破了一案又一案,破一案解决一大批。我们要以实际行动彻底否定“文革”,就是要坚决贯彻中央[1982]55号、[1984]17号文件和区党委[1983]54号、[1984]15号文件精神,加快办案进度。只要真正按照党的政策办,就可以做到既不会漏掉,也不会扩大化。在今年年底以前把处遗、定案工作基本做好,放下大包袱,搞四化建设?为振兴广西而努力。区党委的这两个文件是根据中央关于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宜宽不宜严这个精神制定出来的。中央书记处在审批广西这两个文件,的时候,逐字逐句地进行修改。这两个文件本身体现了宜宽不宜严,宜少不宜多,宜粗不宜细的精神。我们研究每一个案件都要体现中央从宽的方针政策精神。

二、关于大家讨论中提到“适可而止”的问题对这个问题我们应该完整地、不要分割地、孤立地去理解。“适可而止”,不是叫你立即停止。讲到今年年底基本上把“文革”遗留的主要问题解决好,不是说一切问题到年底都处理好。“文革”遗留问题到现在已经有十八年了,积重难返,盘根错节。我们经过了一年多的工作,才做到今天这个地步,这是很大的成绩。对这样十分复杂的历史问题,不可能在今年年底什么问题都处理完。更不可能把历史老案甚至建国前的老案都解决好,还需要明年结合整党工作,继续处理。中央领导同志提出广西处遗工作“适可而止”是适合广西实际的。首先要注意前面两个字“适可”,你到“适可”了没有?你没有到“适可”,你怎么能止呢?那些有严重违法乱纪的人和“三种人”,他就希望你马上“止”。适怎么叫“适”呢?就是要符合中央的要求。中央什么要求呢?对广西“文革”遗留问题,一个是打死人的问题,要处理好,要从组织上、政策上进行拨乱反正;第二个,在台上的“三种人”,要把他拉下来,要进行定案处理;第三个,重大的冤假错案要平反;遗属工作要做好善后愈合伤痕工作。这三个主要问题是中央交给我们的任务,如果我们做到了,那就“适”了,就“可”了。现在全区的形势已到了适可而止的时候了,这观点必须十分明确,不能忽视轻视。但由于我们的工作发展不平衡,有的做得好,达到了适可;有的做得差,就要在今后四个月内努力,特别是九、十月要有个重大进展,要做实际工作不要高谈阔论。全区大多数地方都能做到中央的三条要求的,应该说是全区“适可”了,总的方面是“适可”了,但也有某些地方某些单位还是不“适可”的,明年以后还可以经过整党,清理“三种人”的工作,没有搞完的要继续搞。处遗工作今年问题解决了,还有些遗属问题,地方和单位问题没有搞完,可以转入正常工作继续搞。要做到这个“适可”,要在主观上再努一把力。做到“适可”,那才可“而止”了。如果主观不努力,你想止也止不住的。柳江刚才介绍经验,遗属上访,主要的矛盾解决了。就不会上访了。如果问题都处理了,有些人想在后面拨弄是非,那当然是不对的。我们要在今年年底以前善始善终地做好定案工作。关键是看九、十月的努力,希望大家做出成绩来。当前最重要的一件大事是要做好解脱干部的工作,按照宋任穷同志的指示重新认识解脱干部的含义,过去我们认识不够清楚,以为不处分才叫解脱。宋任穷同志说:不给处分是解脱,受一点党纪政纪处分的也是解脱。我认为,这样解脱干部就是实事求是,适可而止。只要我们按这个精神去办就可加快定案处理的步伐。

三、领导上要胸中有数

你那个县、地、市、厅局有哪些重大事件,特别是打死了多少人,这些人是怎么死的,一定要弄清楚。不弄清楚,怎样能做到“既坚定、又慎重,既不漏掉、又不扩大化”呢?一桩桩的,由事到人,再由人到事,案情就清楚了。特别是大案要案。刚才听物资局的经验是从三个大案要案者手,从事到人,重点突破,全案查清,整体结案,平衡处理,处分一批,免处一批,解脱一批,有宽有严,宽严结合。桂林市介绍了“九·一五”雁山杀人案件的结案处理,市委领导重视,整体办案,各单位紧密配合,抓紧时时机全面查证核实,全案分析,综合平衡处理,效果很好。区粮食局抓大案要案的做法,先解决党组思想认识问题,彻底否定“文革”,明确政策界限,主要领导亲自抓。柳江县,加强了领导,深入调查研究,全案处理,区分有重大牵连人的责任,做到定性结论符合实际。同时加强了对被处理人员的思想工作。我们从这些经验当中,感到效果很好。第一,全案的事实清楚了,恢复了原来事实的本来面目,把这些在“文革”中干了坏事的人放到“文革”特定历史条件来处理;第二,根据中央和区党委的文件,对每一个案件进行综合平衡,全案处理,区别对待,既可以防止漏掉,也可以防止扩大化,既可以避免出现冤假错案,也可避免畸重畸轻;第三,是非分明,清除了干坏事的人,为受害者申了冤,平了反,团结教育了大多数干部和群众,就是犯了罪和错误的人,也使他们口服心服,真正做到了拨乱反正,恢复我们党在人民中的光辉形象。这些经验全区不单是这四个单位,还有很多单位,有很好的经验,还没有在大会上介绍,也希望大家在下午和明天的讨论中,结合《补充通知》进行研究讨论,同时也把我们本单位的经验进行交流,还有区核查小组发下去的定案处理注意事项,也可以结合起来讨论,对于怎样搞好清理“三种人”工作,需要大家提出意见,有些什么困难和问题,还有什么事需要区党委解决的,希望同志们都提出来。区党委准备在明天下午听取各地、市意见。会议时间还有两大,请大家集中精力,抓住主要问题,把这次会议开好。


来源:《处理“文革”遗留问题、清理“三种人”文件汇编(第一册)》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整党办公室。1986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