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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峰在广西区党委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周一峰
1984.01.21


(记录稿)


同志们:

我是一个广西人。这次作为中央工作组回到家乡搞“处遗”工作,蹲了九个多月,就准备在这两天离开广西了。今天就算来向同志们告辞吧!晓光、纯束同志要我讲几句话,我就提几点希望吧!

第一点,希望从这次一会议起,从上到下认真学习和领会中央负责同志在广西汇报会上的讲话精神,抓好各项工作。中央负责同志的讲话是对广西的“处遗”工作的基本总结,同时对广西今年的全面工作作了重要指示。这些指示很有针对性,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根据中央负责同志的讲话精神,我想广西面临的工作很多,其中主要是整党,要在整党中善始善终地抓好“处遗”工作;要按“四化”的要求配齐各级领导班子;还要抓工农业生产,把经济工作搞上去。如何抓好这些工作,中央负责同志在讲话中都作了明确的部署,只要我们认真贯彻,我们广西今年的工作一定能抓好,取得政治上、经济上的双丰收。我想在区党委的领导下,广西广大干部群众一定不会辜负党中央的期望。

第二点,希望正确领会中央负责同志对广西“处遗”形势的指示。中央负责同志对广西“处遗”形势讲得很具体,我想概括地说就是两句话:广西“处遗”工作成绩很大,但是不能估计过高;局势稳定,但是还不够巩固。我们能在短短十个多月的时间里,不仅把广西“文革”当中发生的严重、复杂问题揭开了,而且还解决了一大批问题,取得这么大成绩,正如中央负责同志讲的,这是很不容易的。但是,我们的“处遗”工作量还很大,要圆满完成,还要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还要做大量的艰苦细致工作。这就是习仲勋同志讲的,广西的“处遗”工作只走了一半的路,还有一半路更艰苦,而且最后一步是关键,搞不好将会前功尽弃,毁之一旦。去年,我们广西“处遗”工作解决杀死人间题是比较好的,特别是农村解决得更好些。但是,问题的解决还不巩固,有的还有反复。除此之外,我们的工作也还存在不平衡,甚至也还有少数死角。最近荔浦县有些苦主把发给他们的“处遗”经费退到区里来了,而要求捕凶手。鹿寨县前几天有二十多人来南宁上访,他们说只要区党委负责同志说一句话,到底“处遗”工作还搞不搞了,如果说还要搞,就立即回去;如果说“处遗”结束了,就要求解决问题。还有不少县反映,年终来信来访有所增加,可见县以下“处遗”工作解决好一些,但还有大量的工作还要做。县以上单位的“处遗”工作也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是,我们前一段时间主要集中力量搞农村的(因为死人有百分之八十是在农村),所以县以上单位的“处遗”工作比农村稍差一些。正因为这样,县以上单位,特别是区直单位,目前还有一些“三种人”或犯有严重错误的人还在台上,其中有的还属于危险分子。从这些情况看,中央负责同志对广西“处遗”的估计是正确的,是实事求是的。我们在讲形势的时候,成绩要讲够,要有信心把工作搞好。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今后的任务是复杂、艰巨的,不能盲目乐观。对形势的看法还有一个问题需要明确。这就是说前段时间的“处遗”工作到底是过头了?还是不过头?有的同志说过头了,他们主要认为停、免、撤审查干部过头了。仲勋同志在听取我们汇报中,就明确回答了这个问题,他说我们的“处遗”工作是健康的、正常的,并没有过头。我认为仲勋同志的说法是正确的。据去年12月底的统计,我区停、免、撤审查和回避、调离的干部共×千×百多人,其中停、免、撤的有×千×百多人。上述×千×百多个干部占广西干部总数六十八万八千多人的百分之零点八三。我们最近听苍梧等县汇报,所谓犯一般错误,并非说错话,批斗打了几耳光或者去抄了人家的家等这些错误,而是有一定罪过,其错误都产生有后果的。所以,宋任穷同志说了广西的一般错误在别省区就是犯严重错误了。当然,我们拉下台的干部中,也有可能不该拉的而拉了下来,不过这种情况只是个别的。从广西“处遗”工作的全局看,我们前期采取停免撤或者回避、调离的方法审查一批干部是正确的,是完全必要的。我们这样做也是按中央的部署进行的。如果我们“处遗”开始,不把杀人上台的人拉下台,“处遗”局面就难以打开,群众也没有信心。我曾跟中央负责同志讲了我的观点,说过如果不是中央对原来的区党委进行调整,不把原来的那几个书记免职了,上来几个同志,我们中央工作组再有天大的本事,也难贯彻中央的方针、政策。后来,中央指示我们对审查的干部不再采取停免撤的办法,这也是正确的。因为我们打开了局面,在方针不变的情况下,改变具体做法照样可以达到审查干部的目的。根据一些地区的汇报和典型材料的分析推算,全区需要背靠背审查的干部大约有一万五千多人,加上停免撤的一共有二万人左右。这个是不是过头了呢?不能说过头。广西“文革”期间被乱打死、迫害致死的人达八万六千多人,此外还有约十万人被打致伤致残,因冤假错案受迫害二十万人以上,所以现在要审查的二万人是实事求是的。据中央负责同志说,广西在“文革”中所发生的问题后果比黑龙江的严重。黑龙江搞揭批查,已经清理了一批“三种人”,但是他们去年还背靠背审查了一万二千多人。总之,我们在“处遗”工作中,停免撤一批干部完全是必要的。晓光同志昨天说,对广西的“处遗”工作估计得重一些有好处,但也不能看得太重。我认为晓光同志的这个意见是对的。我们看形势一定要客观,要实事求是,如果讲我们的工作过头了,那就不要再做工作了,这是问题的关键。我特别多说这个问题,目的是使得我们能正确地理解中央负责同志对广西形势的估计,认识到中央负责同志的估计是实事求是的,是正确的。

第三点,希望认真学习中央整党文件,坚持党性,增强对党对人民的高度责任感,善始善终地处理好“文革”遗留问题。小平同志曾经说过,当前突出的是坚持事实求是的群众路线。我们的“处遗”工作还有大量的问题要解决,因此希望各级领导更加深入群众,关心受害者的问题,实事求是地按照党的政策,及时给予解决。王浩同志昨天到南宁一些单位访问了苦主,有个苦主当场就给他递了申诉书,据了解他申诉的问题的确还没有得到解决。南宁市有个厂的采购员,他有一个姐姐在“文革”中遭受迫害,有几年来多次申诉没有得到解决。我们来后,到明园找了我们,我叫秘书将材料转到所在单位处理,问题才得以解决。可见,“处遗”工作是相当复杂的,有的问题并不是我们不想去解决,而是情况不明,难以下手,也就拖了下来。我们提倡领导关心苦主,目的就是为了帮助他们解决问题。

第四点,希望遵照中央负责同志关于严格掌握政策界限的指示精神,从实际出发,做好定案处理工作,定案处理是个复杂的工作,要坚持专门机关人员和群众相结合来搞好核实材料、定案处理。在定案处理中,对犯同样错误的人处理要力求做到大体平衡,上下处理大体一致。不过,对老干部犯错误的处理要特别慎重。有的老同志定“三种人”并不冤枉他,但是他毕竟有三、四十年的党龄了,接近离休年龄或离休了,他前大半段是革命的,对革命做了有益的工作,后半段犯了错误,虽属于“三种人”的错误,但在处理时,只要他们认错,不再搞派性活动,正确对待处遗,符合这些原则的,一般不宜开除党籍。在农村也同样有这个问题,对农村中的老党员犯错误也应本着上述原则处理。我听了昭平县的汇报,全县农村要开除一百六十七个党员(不含清除出党的五十人),这里面难道都没有一个老党员吗?有的同志已有三十多年的党龄了,过去一贯表现又好,在“文革”中犯了错误,这样的老党员如果可以不开除党籍的,就不要开除党籍。在定案处理中,还要做到亲疏一视同仁,不要对不熟悉的人就按政策办事,而对熟人却碍于情面,不按政策处理。耀邦同志对广西工作指示中说到,有的人如果已认识了自己的错误,作了检查,就不要再纠缠。耀邦同志讲的就是要我们对犯错误的人也要区别对待。有些同志有历史问题,可是直到现在连一个字也没有检查,其中有的还是区里的头面人物,凡持这种态度的人,都要严肃处理。现在有一种现象很不好,同样犯了错误,官越大越难放下架子检查。我听到从农村回来的同志说,在农村有不少人在“文革”中参与杀人,这次要他们说问题,他们说的比竹筒倒黄豆的还干脆。他们说出了自己怎样参与杀人的经过,检查了自己的错误,讲得声泪俱下,不仅感动了工作组的同志,也感动了苦主。象这样的同志认错态度好,确实又是老党员的,如果还开除党籍,要是我处理就下不了这个狠心。相反我们区直机关有的同志对自己的问题认识很差,不想悔改,有的写检讨是为了应付,说些不痛不痒的事,不愿把错误讲出来,象这样的同志怎么搞弥合?怎样使人谅解?反过来,对他本人又有什么好处呢?对这些同志我们还是从爱护出发,做他们的思想教育工作,耐心帮助他们很好检查认识自己的问题。

第五点,耀邦同志在广西汇报会上的讲话,其中对晓光同志的优缺点公公道道地作了评价;仲勋同志对纯束也作了评价,说他短短的几个月的时间里很有进步,有经验,肯动脑子,工作很出色。希望晓光同志和纯束同志要紧密配合,作为一、二把手相互协作搞好工作更有助于区党委的团结。同时,希望区党委加强集体领导,按照整党的精神,正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更好地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真正做到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达到高度的集中。这几个月来,区党委在实行民主集中制方面还是比较好的,但是我觉得还需要改进得更好一些。

在这次汇报会上,中央负责同志也讲了一些话。希望各级党委按照中央负责同志的讲话精神,充分发挥老同志在整党、“处遗”中的作用。同时也希望老同志在整党、“处遗”中继续努力。我们老同志正如耀邦同志讲的,千辛万苦,千难万难都过去了,现在千条万条支持青年干部上去是第一条。广西各级领导班子,如果能够把德才兼备的中青年干部配好了,广西政治、经济上的飞跃发展就有了组织上的保证。

同志们,我这几个月来的工作难免有许多不足的地方,请同志们在我离开前或离开后给我指出帮助。这次我回到江苏,可以说人在江苏,心还是向着家乡——广西。我愿意为家乡的繁荣昌盛继续作些力所能及的工作。最后,祝同志们在今年取得更大的胜利。我的话完了。


来源:《处理“文革”遗留问题、清理“三种人”文件汇编(第一册)》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整党办公室。1986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