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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富春关于批判余秋里的指示
李富春
1967.08.30


八月卅日上午九点廿分,总理联络员电话传达李富春同志关于批判余秋里的指示:


每周可以批判两次。

第一:计委革命造反“公社”一派星期三,计委红委会星期六。

第二:每次不超过三小时。

第三:只许文斗,不许武斗。

第四:批完后按时送回国务院,不许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