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全文:

江青给戚本禹的信
江青
1967.11.20


(一)江青同志对殷承宗、刘长瑜关于钢琴伴奏的京剧清唱“红灯记”选段和“咏梅”录音的批示。


本禹同志:

这段录音是一个良好的开始,另外,“红灯记”铁梅的重要唱段没有搞,告诉殷承宗、刘长瑜,说我建议他搞一下刑场的快三眼,特别是最后的娃娃调。

此外建议殷承宗和浩梁合作,把李玉和的主要唱段谱唱一下试试看。

 江青
67.11.20

(二)附件:


戚本禹同志对把“红色娘子军”(芭蕾舞)拍成电影的批示:


此事还是先不急,先把革命搞好,明年再议。

请江青同志批。

 戚本禹

江青同志在此件上,把自己的名字划了两个圈,并写了“同意”二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