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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文革对穆欣问题的几次电话指示
陈伯达 阎长贵 戚本禹
1967.01.28


(1967年1月28日,电话记录稿)


1967年1月28日O时45分


中央文革小组办公室韩树信给清华赵雪林同学的电话:

伯达同志的电话记录不要印,未经审查即发,伯达同志不同意。

穆欣的问题,可以揭发、批判。


1967年1月28日4时多


阎长贵同志电话,由罗杰接

伯达同志口授:这个讲话不要发,不管是否属实,都不要发。谁发谁负责。伯达同志打电话,是和来电话的同志交换意见,不能开把电话交换意见就印成传单这种先例。这样做以后就不好说话了。


1967年1月28日中午12点10分


中央文革办公室电话:

戚本禹同志委托办公室同志,关于伯达同志对穆欣问题答复如下:

你们寄来的材料,伯达同志已经看到了。穆欣可以揭发、批判,而且应该彻底揭发、批判。伯达同志并不保谁。他只是说穆欣性质现在暂时不要定,以后待揭发事实后再定。

电话记录不能印发,因为没有经过他本人审阅。


来源:周良霄、顾菊英编《疯狂、扭曲与堕落的年代》之二——《十年文革中首长讲话传信录》, 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