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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毅给“对外文委”的指示
陈毅
1967.03.17
1.二外红卫兵到对外文委夺权大方向是正确的。
2.按3月13日四单位会议纪要办事,立即成立个临时权力机构,这个机构有权领导文化大革命,并进行业务监督。
3.委、司干部暂不参加,待条件成熟时再搞三结合。
4.同意两大战斗组织不单独派代表参加临时权力机构。
5.临时权力机构成立后,即领导全委战斗组织整风,整风后再搞大联合、三结合,逐步完善、充实,成为真正的三结合的权力机构。
6.贵阳经验很好,但要经过长期工作。各战斗组织不要强制解散,到能够实行按部门联合时,再根据自愿原则取消战斗组。
7.二外同学可按规定离委,交权不开大会。
8.必须照顾大局,有关方面都要履行今晚的协议,在整风前各单位不互相攻击。
| 刊载于《中央首长讲话》(3),北京玻璃总厂红卫兵联络站编,1967年4月。 |
来源:刊载于《中央首长讲话》(3),北京玻璃总厂红卫兵联络站编,1967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