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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加快复辟资本主义的《条例》
──批判邓小平授意炮制的《关于加快工业发展的若干问题》
吕达
1976.05.31


去年夏秋,党内最大的不肯改悔的走资派邓小平背着伟大领袖毛主席,背着党中央,授意炮制了一个修正主义的工业管理条例,名曰《关于加快工业发展的若干问题》(以下简称《条例》)。邓小平搞这个《条例》是干什么的?是真的要加快工业的发展吗?否!《条例》就是要否定文化大革命以来的大好形势,在工交战线大搞翻案复辟。联系最近发生在天安门广场的反革命政治事件,问题的实质就暴露得更加清楚:邓小平的目的根本不是要加快工业的发展,而是要加快复辟资本主义。

邓小平要全面复辟资本主义,就必然把各行各业、各项工作统统纳入他那个“三项指示为纲”的轨道。《条例》的“前言”和“工作总纲”声称:为了“实现四个现代化”,就必须把“三项指示为纲”作为今后二十五年“全党、全军、全国各项工作的总纲,要加快工业的发展,必须牢牢抓住这个总纲”。这样就从根本上否定了以阶级斗争为纲,从而改变党的基本路线,把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引向歧途。

党内最大的不肯改悔的走资派邓小平,原来就是刘少奇资产阶级司令部的二号头目。文化大革命前,他就伙同刘少奇推行修正主义办企业路线,和毛主席的革命路线相对抗。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广大干部和工人群众理所当然地批判了这条修正主义办企业路线和各种条条框框。在风头上,邓小平假作检讨,表面上承认错误。他重新工作不久,马上翻脸不认帐,又授意炮制了《条例》。这个《条例》,鼓吹阶级斗争熄灭论和唯生产力论,贩卖资产阶级经济思想,宣扬专家治厂,技术挂帅,制度万能,物质刺激,条条专政,洋奴哲学,等等,完全继承了刘少奇修正主义办企业路线的衣钵,真是有过之而无不及。这就充分说明了邓小平搞这个《条例》是为了在工交战线顽固地推行反革命的修正主义路线,大搞翻案复辟,对工人群众实行资产阶级专政。

《条例》极力鼓吹阶级斗争熄灭论和唯生产力论,反对在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两个方面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妄图改变党的基本路线,复辟资本主义。

党内最大的不肯改悔的走资派邓小平一贯反对毛主席关于阶级斗争是纲的教导,说什么“阶级斗争哪能天天讲”。《条例》按照邓小平的旨意,不讲阶级斗争这个纲,否认工交战线的主要矛盾是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否认巩固无产阶级专政是企业的根本任务,把发展国民经济摆在纲的位置上,把社会主义企业说成仅仅是“生产的企业”。《条例》竭力攻击无产阶级在上层建筑领域开展的革命,“闹得企业不得安宁”,“破坏生产”;攻击用革命统帅生产的广大干部和工人群众是“只唱高调,不干实事”;借口“整顿”劳动组织,反对社会主义新生事物,硬要把企业中的“体育队、文艺宣传队、民兵、写作班子等等”“一律撤销”。《条例》不准人们批判反动的唯生产力论,用“只注意生产”“是很不对的”,“不注意生产”“也是很不对的”这种折中主义手法,反对无产阶级政治挂帅,否定无产阶级政治对经济的统帅作用。

毛主席明确指出:“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基本的矛盾仍然是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已经建立起来,它是和生产力的发展相适应的;但是,它又还很不完善,这些不完善的方面和生产力的发展又是相矛盾的。除了生产关系和生产力发展的这种又相适应又相矛盾的情况以外,还有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的又相适应又相矛盾的情况。”这种基本矛盾,集中表现为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和斗争,社会主义道路和资本主义道路的矛盾和斗争。毛主席对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辩证关系的精辟分析,为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指明了方向,为“抓革命,促生产”的方针奠定了理论基础。无产阶级从来重视生产力的发展,但是,也从来认为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政治同经济相比不能不占首位。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是在不断改革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过程中实现的。必须坚持无产阶级政治挂帅,抓好革命,才能为生产力的发展开辟广阔的道路。

我国生产资料所有制方面的社会主义改造虽然基本完成,但是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资产阶级法权在所有制方面还没有完全取消,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方面还严重存在,在分配方面还占统治地位。在上层建筑的各个领域,有些方面仍然被资产阶级把持着,资产阶级还占着优势,旧思想、旧习惯势力还很顽强。我们必须坚持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改革不适应经济基础的那一部分上层建筑,改革阻碍生产力发展的那一部分生产关系,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社会主义积极性,把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推向前进。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和批林批孔运动中,群众性的学习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运动蓬勃发展,工人理论队伍茁壮成长,工人民兵积极参加保卫祖国的斗争和社会阶级斗争,广大工人群众学唱革命样板戏,干部参加劳动蔚然成风,群众性的体育活动广泛开展,等等。这一大批社会主义新生事物,批判和限制了资产阶级法权,改善了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振奋了革命精神,使工厂企业成为巩固无产阶级专政的阵地,生产蒸蒸日上。

毛主席在批判邓小平的时候,尖锐地指出:“他这个人是不抓阶级斗争的,历来不提这个纲。还是‘白猫、黑猫’啊,不管是帝国主义还是马克思主义。”邓小平打着“发展生产”、“实现四个现代化”的幌子,想要熄灭无产阶级对资产阶级的阶级斗争,让人们埋头抓生产、搞建设,不关心国家大事,以便党内外资产阶级乘虚而入,复辟资本主义。毛主席说:“文化大革命是干什么的?是阶级斗争嘛。刘少奇说阶级斗争熄灭论,他自己就不是熄灭,他要保护他那一堆叛徒、死党。林彪要打倒无产阶级,搞政变。熄灭了吗?”是近,天安门广场发生的反革命政治事件,充分地暴露了邓小平“实现四个现代化”是假,颠覆无产阶级专政是真的险恶用心。

《条例》否认文化大革命以来工交战线出现的大好形势,翻文化大革命的案,算文化大革命的帐,要走资派重新篡夺和把持企业领导权,改变社会主义企业的性质。

党内最大的不肯改悔的走资派邓小平重新工作后,把工交战线的大好形势描绘成漆黑一团,迫不及待地要在包括工交战线在内的各条战线推行反革命的修正主义路线,全面复辟资本主义。他首先把眼睛紧紧盯在领导权上。在他授意炮制的《条例》中,贯穿了一条修正主义的组织路线。《条例》反对党的一元化领导,反对革命的三结合的领导班子,说什么“危害甚大”的是那些“没有得到改造的小知识分子和‘勇敢分子’当权”。他拿出当年搞独立王国的资产阶级老爷派头,挥舞“整顿”的大棒,要把坚持毛主席革命路线的老、中、青干部,特别是在文化大革命中涌现的革命新生力量统统打下去。同时,要把那些所谓“党性强”、“最有经验”的人,统统提到重要领导岗位上加以重用。什么“没有得到改造的小知识分子”,什么“勇敢分子”,这里所指的正是那些同他们推行的修正主义路线对着干的无产阶级革命派。什么“党性强”、“最有经验”的人,无非是指那些对文化大革命一是不满意,二是要算帐的不肯改悔的走资派。这一褒一贬,邓小平搞翻案复辟的立场何等分明!

毛主席在党的九届一中全会上说过:“看来,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不搞是不行的,我们这个基础不稳固。据我观察,不讲全体,也不讲绝大多数,恐怕是相当大的一个多数的工厂里头,领导权不在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不在工人群众手里。过去领导工厂的,不是没有好人。有好人,党委书记、副书记、委员,都有好人,支部书记有好人。但是,他是跟着过去刘少奇那种路线走,无非是搞什么物质刺激,利润挂帅,不提倡无产阶级政治,搞什么奖金,等等。”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前,一批工厂企业为什么程度不同地改变了性质?一些部门为什么生产长期徘徊不前?主要原因就是这些单位的领导执行了修正主义路线,甚至有的领导权被一小撮走资派所把持。走资派掌权就是资产阶级掌权。他们一朝权在手,就拚命推行修正主义路线,强化和扩大资产阶级法权,妄图改变社会主义企业的性质。经过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广大工人群众批判了刘少奇、林彪反革命的修正主义路线,夺回了被他们篡夺了的那一部分权力,一大批经过锻炼的工人参加了老、中、青三结合的领导班子。在党的一元化领导下,这些来自生产第一线的新干部与坚持毛主席革命路线的老干部团结一致,全心全意地依靠工人阶级,自觉地批判和限制资产阶级法权,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工人群众的社会主义积极性,使社会主义企业的各项工作出现了朝气蓬勃的新局面。然而,党内不肯改悔的走资派并没有死心,他们对自己篡夺的那一部分权力的丧失是不甘心的。他们念念不忘翻案复辟。“走资派还在走。”

一个“加快工业发展”的《条例》,只字不提反对走资派,不提工交战线的主要危险仍然是修正主义,决不是偶然的疏忽。这正说明邓小平做贼心虚。他是资产阶级的政治代表,是一切反抗社会主义革命和敌视、破坏社会主义建设的社会势力和社会集团同无产阶级进行较量的挂帅人物,他授意炮制的《条例》怎么会提到走资派的问题呢?!

《条例》从反动的唯心史观出发,把劳动人民当作“群氓”,否定工人阶级当家做主的地位,对工人群众实行资产阶级专政。

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毛主席就明确指出:“必须全心全意地依靠工人阶级”。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毛主席反复教导我们:“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必须坚持群众路线,放手发动群众,大搞群众运动。”文化大革命中,毛主席又进一步指出:“工人阶级必须领导一切。”党内最大的不肯改悔的走资派邓小平,对抗毛主席的一贯教导,说什么“依靠工农兵是相对的”。《条例》一味强调“整顿企业管理”,宣扬“制度万能”,左一个“严加控制”、“一律不准”,右一个“严格执行”、“决不允许”,妄图把文化大革命中被批判了的资产阶级的管、卡、压那一套,重新拿来束缚工人群众的手脚。社会主义企业不是不要规章制度,问题是要什么样的规章制度。规章制度是有阶级性的。无产阶级的企业管理制度,应是工人群众在实践斗争中的经验总结。我们所要的规章制度,必须有利于巩固工人阶级的领导地位,有利于调动工人群众的社会主义积极性,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经济,有利于把巩固无产阶级专政的任务落实到基层。而邓小平搞规章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管群众,压群众,束缚群众的手脚。谁若触犯了他们的“王法”,就要受到种种“处罚”。其实质,是对工人群众实行残酷的资产阶级专政。《条例》还把物质刺激作为实行这种专政的一个重要手段,用金钱、物质腐蚀工人群众的灵魂,扼杀工人群众的革命精神,破坏工人阶级的团结,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变成资本主义的雇佣关系、金钱关系。邓小平还反对毛主席提出的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打着“整顿”的旗号,重搞条条专政。《条例》否定文化大革命以来企业下放后的大好形势,以“对下放企业不能撒手不管”为名,片面强调集中统一,千方百计扼杀地方积极性,企图把下放企业“管死”,把国民经济计划“统死”,把地方积极性“卡死”。

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广大干部和工人群众认真贯彻执行“鞍钢宪法”,创造了许多新鲜经验。工人阶级日益显示出革命领导阶级的巨大作用。大批工人宣传队占领上层建筑各个领域,打破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的一统天下,对资产阶级实行全面专政;广大工人群众批判和限制资产阶级法权,和领导干部共同管路线,抓大事,直接参加企业管理,使企业沿着毛主席革命路线不断前进。邓小平深知工人群众主人翁的地位越加强,推行反革命的修正主义路线就越困难。因此,他对工人群众的伟大创举咬牙切齿,痛恨之极!在他看来,这那里还算得上工人的样子,简直是“无政府状态”,是“胡作非为”,“不务正业”。列宁说过:“在资产阶级世界观的概念中,政治好象是脱离经济的。资产阶级说:农民们,你们想活下去,就要工作;工人们,你们想在市场上得到一切必需品,生活下去,就要工作,经济方面的政治有你们的主人管。其实不然,政治应该是人民的事,应该是无产阶级的事。”(《在全俄省、县国民教育厅政治教育委员会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列宁选集》第4卷第370页)邓小平正是列宁所批判的那种不让工人关心政治的资产阶级老爷!

邓小平在工人群众面前趾高气扬,摆出一副大官老爷的架式,而在资产阶级面前却低三下四,露出一副十足的奴才相。在他授意炮制的《条例》中,一方面,竭力宣扬要依靠少数资产阶级“专家”、“权威”,主张专家治厂、技术挂帅;说什么要实现“四个现代化”,必须依靠所谓“精通技术,精通业务的人材”。他还说什么就是白专也“应爱护、赞扬”。请看,邓小平对资产阶级“专家”、“权威”何等关怀备至,而对工人群众却大搞资产阶级专政。他的资产阶级立场和世界观是多么鲜明啊!另一方面,邓小平公开主张把发展生产、发展科学技术的希望寄托在外国资产阶级身上。《条例》说什么我国要实现“四个现代化”,要靠多引进“外国的先进技术”,要靠外国供应“现代化的成套设备”,诬蔑自力更生是“夜郎自大,闭关自守”。邓小平把他贩卖的洋奴哲学、卖国主义的货色,标榜为是一个最可靠的“大政策”。如果按照他这一套搞下去,中国岂不就变成帝国主义、社会帝国主义国家倾销商品的市场、原料基地,变成国际资本的附庸了吗?经济上丧失独立,政治上决不可能自主。我国人民在历史上遭受的这种创痛是很深的。从清朝洋务派头子李鸿章、曾国藩,到人民公敌蒋介石,他们打着“自强”、“建设”的幌子,把祖国的大好河山,国家主权,经济命脉拱手送给帝国主义。历史是一面镜子。邓小平继承刘少奇、林彪的衣钵,拚命反对毛主席制定的“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伟大方针,反对走自己工业发展的道路,他究竟要把中国引向何处,不就一清二楚了吗?

“翻案不得人心”。党内最大的不肯改悔的走资派邓小平授意炮制这样一个《条例》,在工交战线上大搞翻案复辟,必然激起广大干部和工人群众的强烈反对。《条例》是一份极好的反面教材。我们要充分利用这个反面教材,以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锐利武器,深入批判邓小平及其推行的反革命的修正主义路线,从政治上、思想上把它批深批透,夺取反击右倾翻案风的新胜利,抓革命,促生产,把工业学大庆的群众运动一浪高一浪地推向前进!

 (载《人民日报》一九七六年五月三十一日)

来源:载《人民日报》一九七六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