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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区林业厅“文革”大事记
区林业厅整党办
1987.05.00
前言
文化大革命是一场由领导者错误发动、被反革命集团利用,给党、国家和各族人民带来严重灾难的内乱。为了进一步从思想上、政治上、和组织上拨乱反正,教育干部群众和子孙后代牢记这一惨痛教训,不让历史悲剧重演。根据区党委整党办的布置,我们编写了区林业厅文化大革命大事记。
区林业厅开展文化大革命,始于1966年6月,1969年11月至1973年底,林业厅合并到区农林服务站(1971年初改为农林局),人员大部下放或调走,这4年发生的大事,只限于涉及林业厅干部一些事情,其余由农牧渔业厅记述。
本大事记材料来源,主要有:林业厅档案室的档案,林业厅“处遗办”材料、个人笔记和当时有关同志回忆,经过反复核实,去伪存真。但因一些材料几经清理销毁,已不完整,查对工作较难,错漏之处在所难免,请了解情况同志指正。
1966年
6月。区林业厅“文革”开始。6月中旬,厅“文革”领导小组成立,组长马振东(副厅长),成员:张兆凯(办公室主任)、刘洁明(机关党委书记)、王长春(科技处副处长)、马世荣(政治部副处长)。随后,厅机关开展“四大”,提出破洋框框,开展批判“三家村”及联系本地区、本单位的人和事。
7、8月。厅机关赤卫队成立,主要负责人马世荣。公开任务是保卫机关,实际是防备红卫兵冲击,建队时,十分讲究成员的家庭出身,有的人是党员,因家庭出身不好,不得参加,建队后,赤卫队负责人根据机关地形和成员体力情况,从机关大门以内划分3道防线,确定各人的防守位置,并进行了演习。要求一旦有事,即各就各位,进行反击。
11月。厅“文革”领导小组由群众自行改选,“民办文革”取代了“官办文革”。改选后的林业厅“文革”筹备小组领导成员是:主任蒋忠达(基建处副科级干部)、副主任梁家相(政治部干部)、张一寅(森工局干部),成员有:何玉珩(造林处副科级干部)、陶承桂(计财处干部)、廖炳元(森工局干部)、莫伦(林场处干部)。随后,厅内各种群众组织纷纷成立,赤卫队被称为保皇派而逐步解体。
十一、二月。桂林地区林业系统马成云等数十人来厅揪斗厅长阳雄飞,厅“革筹”小组配合,共同在区展览馆露天电影场召开斗争大会,梁家相主持了大会。
12月。开展批判旧“文革”领导小组以马振东、刘洁明为首执行的所谓资产阶级反动路线,朱树美在会上提出旧“文革”领导成员刘洁明压制她造反、企图把她打成反革命,刘洁明否认此事,会后,朱树美等人到三〇三医院,向正在住院养病的区党委书记处书记安平生(分管农口)施加压力,要他撤销刘洁明职务。1967年元月5日,以农业战线党组名义批复林业厅党组:经请示区党委批准,同意给刘洁明停职反省,并责成刘洁明认真向革命群众检讨,改正错误。
1967年
1月。厅“革筹”小组接受林业部夺权委员会邀请,派张一寅、曾广云、罗青山(罗是后来由厅党组研究增加的)3人代表广西林业系统,前往哈尔滨参加批斗林业部长罗玉川。
1月24日。全厅各处室及厅直属各单位18人组成夺权行动委员会,向林业厅领导进行夺权,夺委设服务组,主要成员有:曾广云、梁家相、苏林、何玉珩、徐卫东、廖炳元,被夺权的对象有:厅长阳雄飞、副厅长王斌吾、马振东,党组成员,科技处副处长王长春,厅机关党委书记刘洁明、副书记宋占春。晚上,在厅院内临时工棚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包括林业设计队),由梁家相主持,被夺权对象站在台上“亮相”,大会进行中间,黄家源、王忠仁给被夺权对象每人挂上一个大纸牌,上写走资派×××字样。副厅长王正常和政治部主任张克坚(副厅级)也被通知到会,但没有宣布夺他们的权,没有被挂牌,也没有明确给他们掌权。机关党委书记刘洁明因病没有到会,会后夺委服务组派朱树美、陆春乾等人连夜乘车到刘的宿舍,向她宣读了夺委夺权命令。夺权后,夺委服务组主要成员分工是:召集人曾广云管全面,梁家相管宣传,徐卫东管营林,廖炳元管森工,何玉珩管行政兼管公章,还指定苏林、何玉珩二人负责看来往机密文件,后因夺权后各种矛盾都集中到夺委服务组。4月,夺委发出公告宣布解散。
2月。以厅“大无畏”战斗队名义连续贴出几十大张揭露厅长阳雄飞、副厅长王斌吾所谓罪行大字报。大字报出笼前,“大无畏”战斗队与“捍卫毛泽东思想战斗团”(以下简称捍卫团)两群众组织的何名常、朱树美、李孝先(后改为李卫斌)等人主持召开了处级干部(含副处)座谈会,要他们揭发阳、王二人罪行,会上张兆凯发言最多,大字报执笔人何名常。后来查明,这些大字报材料,都是无中生有或者是过去历次运动不实之词已经组织作出否定结论的材料。
同月。区直机关群众组织连续几天拉了本单位所谓走资派领导干部上街游斗。林业厅崔智唐、李卫斌等人也把厅长阳雄飞、副厅长王斌吾、马振东3人押上汽车、挂上黑牌、戴上高帽,加入农业战线队伍游斗。还在厅机关食堂批斗阳雄飞,在批斗会上,开始出现蒋焕章(造林处副处长)动手打批斗对象事件。
4月。厅机关“捍卫团”和“炮声隆”两个不同观点的群众组织杀出社会,并在以后不久分别参加社会上支持韦国清和打倒韦国清两大派,其余群众组织不久也陆续分化,形成厅内明显对立两大派,即后来的联指林业厅“红色林业”和四·二二林业厅“炮声隆”。“红色林业”头头:1967年5月至1968年4月是蒋忠达,1968年4月以后是屈荣。5月31日屈荣被罢免后由徐建民负责,6月3日徐建民死后由曾义川负责。“炮声隆”头头是梁家相。梁不在时,由廖启彦负责。在厅内两大派形成过程及以后,支左解放军王凤生都站在支韦派一边,并出面做工作,动员大家参加支韦派。
5月初,“捍卫团”、“大无畏”两个群众组织强行占用“炮声隆”群众组织设在办公楼上广播站,赶走广播人员,在4楼建立名为五·二五“捍卫毛泽东思想”联合宣传站(后改为“联指”广播站)。何名常为该站负责人,与对面区展览馆“四·二二”火线指挥部广播站(后改为四·二二广播站)针锋相对,双方都有高音喇叭二、三十个,日夜对骂。林业厅办公楼变为“联指”对付区展览馆“四·二二”的前哨据点,大院前门及办公楼门均封闭和构筑有武斗工事,大楼只许“联指”一派群众出入,“四·二二”及中间派群众办公,只准进入指定地点,3楼以上凭通行证出入,楼上驻有大批本单位及外单位“联指”人员,日夜防守,支左解放军王凤生也搬到楼上居住,与“联指”一派群众站在一起。与此同时,“四·二二”林业厅“炮声隆”人员也在后院林业厅保育院设立据点,不准“联指”一派人员进入,双方长期形成对立面。
6月25日,林业厅第一次大规模武斗爆发(后简称为“六·二五”事件)。下午1时许,驻区展览馆“四·二二”火线指挥部出动一百余人,占领了林业厅对面民主路饮食店及左侧民主路小学,用石头、砖头、大弹弓向林业厅办公楼猛烈射击,企图击毁楼上广播喇叭。楼上“联指”人员以石头还击。“四·二二”开来卡车,用车后撞倒林业厅大门,再向办公楼门冲撞,驻在楼上“联指”人员用大石头还击,“四·二二”卡车被迫撤退。接着,文化大院,水电设计院“四·二二”的“全无敌”、“火种”及“工总”组织的人员又冲入林业厅东面栏杆内,双方在院内发生混战,各受伤多人,院内部分宿舍房门被撬开,一部分公私财物被抢走。下午4时许,“联指”出动大批武斗人员增援,“四·二二”被迫撤退,“联指”乘胜攻入文化大院、水电设计院“四·二二”驻地,抓获一百多人和抢走一批物资,不少人被打致伤,并将“俘获”的几十人关押在林业厅。当晚及第二天“联指”林业厅“红色林业”又关押和打了“四·二二”林业厅“炮声隆”一部分人,计被关押被打的有:孙玲、王惠英、史玉兰、吴辅强、莫伧、罗青山等人。联指林业厅“红色林业”打人的有:朱树美、刘芳、张志英等。这次武斗两大派都出动千人以上,是自“文革”开始以来南宁有名的一次大武斗。
7月。“联指”林业厅“红色林业”“勒令”林业副厅长王斌吾要他追回经他批准给林教大队在展览馆使用的广播喇叭。但王斌吾从展览馆出来后,又被“红色林业”头头蒋忠达等人怀疑他与展览馆“四·二二”勾结,把拖拉到办公楼内毒打,参加打人的有:蒋忠达、朱树美、刘芳、徐建民、何坚等,王斌吾被打重伤。
8月11日。南宁两大派在广西日报又发生大规模武斗。过后数天,驻林业厅“联指”外单位人员,抓到一个从区展览馆“四·二二”据点出来的人(姓名及何处人不详),关押在林业厅办公楼后右侧平房第4、5间审讯,被旁边一人朝胸部捅了一刀,当即重伤倒地,“联指”人员原以为已死,准备拉去埋掉,下午被害者忽然苏醒,后由“联指”第三团副政委张彤安排医务人员对被害者作适当处理后,用一辆三轮汽车送去区人委礼堂“联指”临时医疗队,后生死不明。
7、8月。“联指”林业厅“红色林业”参加3次抢枪,据后来被“四·二二”攻入林业厅时收缴出来的有:轻机枪两挺、步枪5支、卡宾枪1支、小口径步枪3支、猎枪两支、子弹两箱、导火线1捆。有两次抢枪,都是朱树美提供的消息,然后由“联指”林业厅“红色林业”头头之一徐建民派人去抢的。
9月。厅内两大派谈判大联合。“联指”林业厅“红色林业”代表是:徐建民、陆文长、阳光、“四·二二”林业厅“炮声隆”代表是:梁家相、廖启彦、张勤,双方达成了部分协议:“联指”外单位武斗人员撤出林业厅;两派联合派人调查准备参加“三结合”领导班子的副处级以上干部。但双方对设在楼上的“联指”广播站撤留问题,分歧较大,“四·二二”林业厅“炮声隆”坚持要撤,否则不进入办公楼办公。“联指”林业厅“红色林业”坚持要留,并提出,如要撤则双方必须对等,即“联指”撤销林业厅广播站,“四·二二”也要撤销区展览馆广播站。对此,双方未达成协议。以后,办公楼“联指”广播站未撤,“四·二二”林业厅“炮声隆”在保育院的据点仍然保留,双方对立状态仍未消除。
10月。“联指”林业厅“红色林业”朱树美、祝俊新、周沛霖3人以调査阳雄飞、王斌吾材料名义到桂林,在桂林期间,积极参与“联指”一派的活动,被“四·二二”“桂林老多”抓去,受到殴打、关押,后朱树美3人表示悔过,“反戈一击”,同时,南宁“联指”也通过空七军出面(朱是空七军家属),“桂林老多”然后放人。朱树美回南宁后,立即编造一套假情况,吹嘘自己与“桂林老多”英勇斗争事迹和控诉驻桂林六九五五部队赵保立和“桂林老多”罪行,还到处去做假报告和通过“联指”广播站向全市广播。后经“桂林老多”揭露,“联指”也知道上当。年底,朱树美以本人是军属为由,发表声明退出“联指”(实际仍参加“联指”一派活动)。
11月10日。区林科所发生一起严重汽车相撞事故造成死亡8人(其中外单位5人)、重伤6人、轻伤14人事件(后简称“一一一〇”事件)。当天上午,林科所两派群众共乘一辆卡车到市内参加两大派庆祝大联合大会,开车司机何佩新是林科所“四·二二”一派头头之一,事故发生时,恰巧死亡者都是“联指”一派群众,伤者则两派的人都有。事发后,林科所“联指”认为是林科所“四·二二”一派蓄谋杀人,到林业厅要求声援,“联指”林业厅“红色林业”积极配合,发表声明在全市广播,广西“联指”也在朝阳广场召开万人大会,声讨“四·二二”杀人罪行,因此案株连林科所“四·二二”群众20多人,其中上报判死刑的2人,判徒刑3人(均未批),后1971年12月武鸣斗批改学习班已结论为假案,有关人员已平反。
1968年
4月。南宁武斗形势又趋紧张,两大派武装冲突不断发生,新的大武斗又有一触即发之势,林业厅院内两派职工开始疏散。
5月。驻区展览馆“四·二二”指挥部,经过充分准备,决定攻占林业厅,林业厅第二次大武斗发生。5月30日中午,在“四·二二”常委、作战部长蒋志恭的组织指挥下,派出数十名武装人员,其中12人化装解放军,由阙家稳带领,骗入林业厅办公楼,乘“联指”林业厅“红色林业”不备,将住在楼上的林业厅干部、“红色林业”成员苏林、何玉珩、刘旭南、周沛霖、徐卫新、扈异柱、黄旭盛、吕为平8人,林业设计队干部、“联指”“反到底”成员梁鸿常、梁进庭2人和“联指”广播站广播员张韧俊(女)、来厅探亲的广西医学院护校学生黎桂南等共12人全部杀死,另一名广播员黄福英(女)被抓走,正在院内逃跑的“联指”林业厅“红色林业”成员磨壁诗被打伤。事情发生后,“联指”红卫片及“联指”总部几次派出武装人员进入院内营救。在营救过程中,“联指”武装人员黄海安被打死。“四·二二”武装人员也有3人被打伤。5月30日至6月2日晚,“四·二二”指挥部又连续组织人员进入林业厅,抢走食堂大米数千斤及仓库物资一批,同时,用炸药炸坏了两幢大楼(其中一幢是办公楼),开炮引起火烧和炸坏林业设计队办公楼一幢,计公私财物损失数十万元。与此同时,“联指”也于5月30日当天下午,在林业厅院内宿舍区抓了“四·二二”林业厅“炮声隆”成员农要勤,由“联指”林业厅“红色林业”头头徐建民亲自押送到建政路区物资局办公楼,后“联指”又在建政路分别抓到逃跑出来的“四·二二”林业厅“炮声隆”头头廖启彦、成员邱树藩及3个不知姓名的人,当天下午6人均被捆着手脚、蒙上眼睛,一起关押在区物资局办公楼下中厅。从傍晚时起至半夜,被“联指”群众作为“五·三〇”事件凶手轮番殴打致死或昏死。5月31日凌晨,联指区物资局“古田”头头黄茂声、李挺干、沈维柱,派人把被害者用汽车拉到旧飞机场(今区劳动局所在地)丢掉,尸体丢下时,车上押运人员对被害者开了枪。
6月2日晚,“联指”总部派武装人员数十人,攻入林业厅办公楼,掩护“联指”林业厅“红色林业”人员拉走在“五·三〇”事件中被“四·二二”杀死的12具尸体,被害者苏林尸体因房屋倒塌时被埋在楼下无法找到(1969年修缮办公楼时已挖出)。在进入林业厅过程中,“联指”林业厅“红色林业”头头徐建民中弹重伤,后送去医院途中死亡。6月3日上午,尸体搬完后,“联指”武装人员随即撤出。嗣后,在20多天时间,林业厅院内无人居住,院内部分职工因来不及带走的财物,大部分被人拿走(大多数是“四·二二”一派群众的财物)。其中损失最大的是:王斌吾、陈亚东、史玉兰、莫虚光、钟力等人。
6月1、2日。“联指”林业厅“红色林业”发出《关于捉拿“四·二二”林业厅“炮声隆”14名现行反革命的通缉令》。8日又用铅印发至全国各地。“通缉令”把“四·二二”林业厅“炮声隆”说是反革命组织,诬陷林业厅党组书记、厅长阳雄飞、党组成员、副厅长王斌吾二人是“五·三〇”事件幕后策划者;刘彪、梁家相二人是“五·三〇”事件黑参谋和策划者;农要勤、邱树藩、廖启彦3人是“五·三〇”事件直接参加者;周秉锐、朱江、刘向东、叶筠、梁崇和、杨碧丹、殴阳权7人是“五·三〇”事件参与者。要将这一小撮“现行反革命分子”捉拿归案,实行群众专政或转解专政机关依法惩办。由于“通缉令”的诬陷,造成了严重后果:“四·二二”林业厅“炮声隆”成员、炊事员叶筠于7月15日在中山路被南宁清查户口人员抓去,7月16日送新阳路军管收容站关押,8月初在站内被杀害。邱树藩、农要勤、廖启彦3人是在“通缉令”发出前的5月30日晚被打死的,但“通缉令”仍把他们列入通缉名单,并诬陷为“五·三〇”事件直接参与者,为乱杀人找借口;阳雄飞、王斌吾、朱江3人在“通缉令”发出后即被抓毒打,后分别被送去南宁警备区、公安厅看守所关押,蒙受了5年冤狱;刘彪、周秉锐分别从河北、湖南被抓回毒打;周秉锐被迫自杀(未死),造成终身残废;梁家相、刘彪、周秉锐、刘向东、梁崇和、杨碧丹、殴阳权等人除被毒打外,还在单位内受到关押、刑讯迫供数月至3年之久;此外,由于“通缉令”诬陷,还株连了四·二二一派观点的17人;他们是:陈亚东(处级)、郭英(处级)、孙玲、钟雅球、莫伦、莫虚光、蒋世杰、汤世强、解淑英、余炳球、车鹏飞、张勤、李仲荣、全继怀、杨一柱、周军、黄德平。这些人遭到毒打、关押,有的人长期被审查,有的人被抄家,财物被拿走(以上所有被诬陷同志在处遗中均已平反)。“通缉令”是“联指”林业厅“红色林业”的几个头头共同泡制的。“通缉令”出笼前,联指林业厅“红色林业”主要头头徐建民把事先拟好的草稿交给该组领导成员曾义川、陆文长、阳光和“红色林业”成员、“抓促”班子副组长徐卫东4人看过同意。“通缉令”起草人据曾义川、陆文长等人交代,是何名常笔迹。
6月上旬。联指林业厅《红色林业》头头屈荣被本派的一些人怀疑是“五·三〇”事件里应外合内奸,“红色林业”罢免了他的头头职务。接着“联指”广播站长“红色林业”成员何名常又主持召开了林业厅“联指”一派部分科、处长会议,提议要把他干掉,会上没有通过。何名常又找到“联指”红卫片负责人李青,要求布置红卫兵打他一顿,李不敢答应,何又到“联指”总部找到头头潘玉臣、李家海,要求指挥部把屈荣抓起来,后也没有通过才作罢。
6月底。“联指”开始对区展览馆“四·二二”指挥部形成包围,林业厅外逃人员陆续回来。因自“五·三〇”事件后院内无人居住,回来后,发现院内各处留下十多具腐烂尸体,这些尸体据“处遗”时调查,有两具是崇左县民兵甘正寿等6人从文化大院拉到林业厅院内枪杀的,被害人是崇左铁路工人何巨富、杨家宾,其余无法查考。
7、8月。“七·三”布告下达后,厅内刮起了向阶级敌人进攻的12级台风。先后被毒打、关押、揪斗、挂牌、管制劳动达30多人。他们中有因“五·三〇”事件受株连的,有所谓历史问题的牛鬼蛇神,参加打人的有本单位的,也有外地及外单位前来参观“五·三〇”事件现场的。他们中被打得最重的有:梁崇和、汤世强、莫虚光、梁家相、孙玲、杨一柱等。郭英(女)被剪头发,陈亚东与郭英两人被命令互相对打取乐,梁家相被反绑着吊在门顶上。负责管制这些人的是黄家源、韦卫民,他们两人打人最多。
8月。区林科所“联指”押了该所老干部符干、工程师刘成训及“四·二二”一派所谓坏头头、骨干等20多人到林业厅,跪在被炸坏的办公楼前请罪,“联指”林业厅“红色林业”成员屈荣用木棍逐个打他们,有的被打伤,至今留下残疾。屈荣打人时,支左解放军王凤生在场,没有制止。
8月24日。林业厅革命领导小组成立,组长张克坚、副组长马振东;成员:王正常、张兆凯、曾义川、蒋正吉、周正才。在酝酿领导小组成员人选时,因按规定必须有两派群众组织代表参加,“联指”林业厅“红色林业”不愿“四·二二”林业厅“炮声隆”派代表,但无两派代表不能批,后不得已才由“联指”一派在“炮声隆”一派中选择一个被认为不起作用的周正才参加(周正才是林业厅招待所服务员,女,无文化,年龄又大),领导小组成立后的分工是:组长张克坚管全面兼抓斗批改,副组长马振东管“抓促”,领导成员张兆凯管行政,11月份以后管专案。
9月。六万林场及桂林地区林业系统“联指”先后来厅慰问,慰问期间,每次开会都打人。其中打人最厉害一次是桂林地区林业系统来厅慰问大会。经厅革命领导小组决定。大会由曾义川主持,大会开始后,将“四·二二”林业厅“炮声隆”的所谓坏头头、骨干十多人押上台“亮相”,凡上台“亮相”的,均被毒打一顿,被打得最重要的有:车鹏飞、刘向东、刘彪、杨一柱、梁家相。参加打人的有慰问团的人,有“五·三〇”事件死者家属和“红色林业”中的打手,“红色林业”的主要打手有:蒋焕章、刘芳等人。在打人高潮时,曾义川离开会场,向革命领导小组请示如何办,张克坚等人没有表态。
11月。全厅干部职工除少数后勤及“抓促”班子人员外,其余绝大部分集中到市郊自治区化工学校搞斗批改,直到1969年3月底,在集中搞斗批改期间,区直农口编为第四大队,林业厅编为一个连,下分3个排。但连的领导及斗批改具体工作仍由革命领导小组负责。被斗批对象,领导小组开始确定为33人,先集中力量斗争厅长阳雄飞、副厅长王斌吾,后革命领导小组组长张克坚提出要搞曲线斗争,先扫清外围,再集中力量搞主要的策略。在所谓扫清外围中,黄德平、杨碧丹二人在宽严大会上被无辜定为现行反革命分子,被单独关押。
1969年
1、2月。林业厅斗批对象进一步扩大,除原已列入斗批对象的33人外,林业厅革命领导小组组长张克坚又根据马世荣等人意见决定增加斗批对象7人,共40人,直到3月底,才“解放”13人,留下27人继续管制批斗。
4月3日。全厅干部职工大部分参加毛泽东思想宣传队下到田林县。未得到解放的27人,由厅革命领导小组拉回机关办“给出路学习班”,受管制审查。“给出路学习班”设在农垦局,负责管理“给出路学习班”的共33人,由张兆凯负总责,下分4个班。外调班18人,班长员起元。管理斗批对象的分两个班:一班班长何名常、副班长李卫斌。二班班长张体新、副班长张蔚兰。后勤班班长郑和秀、副班长王功臣。
6月。全厅干部除未解放的以外,全部回厅参加整党,吐故纳新,吐故时因审查未终结,不好处理,纳新的有韦向锋、陆文长二人,都是“联指”林业厅“红色林业”中的积极分子。
11月。区直机关机构大调整,林业厅建制撤销,其业务合并到区农林服务站。厅革命领导小组在张克坚主持下,决定:林业厅干部留下33人,其余人员分配情况是:分配到各地、县加强基层领导的7人;分配到厅直属单位19人:分配到“五·七”干校学习劳动的23人;继续留在警司关押和送去武鸣斗批改学习班的斗批对象19人,其中有的人在“给出路学习班”时已宣布“解放”又重新送去;分配搞专案的11人。到武鸣斗批改学习班后,林业厅去的人与区农办、区农调队合编为三连三排九班,林业厅分配搞专案的马世荣负责三连副连长,蒋忠达负责三排副排长兼九班班长。这个学习班直到1973年才基本结束。在19个斗批对象中,除3人结论基本准确外,其余16人均受到错误处分或在结论中留有不实之词,直到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及“处遗”时才给予彻底平反。
1971年
1、2月。“一打三反”和“二·五”运动开始。经过所谓摸底,区农林局决定林业厅干部屈荣是“一打三反”重点,其罪名仍然是屈荣在1968年的“五·三〇”事件中是里应外合内奸,后经过长期内查外调,实在找不到根据,才不了了之(屈荣内奸问题林业厅“处遗”办已于1985年予以平反)。
编后
“文革”给林业厅干部职工带来了严重灾难,全厅职工202人,被打死的13人,其中干部12人,工人1人,被打死人数占干部职工总人数6.4%;全厅共发生冤假错案40起,其中“处遗”前基本平反的16起,未平反和虽平反但尾巴较大的24起;全厅共发生两起大武斗,被炸、烧了三幢楼房,公私财物被抄、抢,损失达40万元,其中私人损失2万多元。
1983年开始“处遗”后,林业厅“处遗办”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对两派被打死的人进行了专案调查,实事求是地作出结论,给死亡者家属补发丧葬费、抚恤金、抚养费共5188元,子女顶职6人;二是平反了冤假错案,其中“文革”期间发生的40起已全部彻底平反,补发工资9438元,同时,平反历史老案16起,补偿个人被抄抢损失5560元;三是清理与死人打人有关案件,全厅共审查了14人(包括已调出人员),审查结果是1人犯有严重错误,13人犯有错误,建议或给予处分的3人,实际给予处分2人,免给处分的12人。
附:1、区林业厅“文革”期间重要人事变化情况表
2、区林业厅“文革”期间被打死人员名单
3、区林业厅“处遗”经济善后情况表
4、区林业厅“处遗”被审查人员情况表
附:
区林业厅“文革”期间重要人事变化情况表
(一)1966年“文革”开始时区林业厅领导成员
姓 名 | 职 务 | 备 注 |
阳雄飞 | 区林业厅厅长 | - |
王斌吾 | 区林业厅副厅长 | - |
王正常 | 区林业厅副厅长 | - |
马振东 | 区林业厅副厅长 | - |
张克坚 | 区林业厅政治部主任 | 副厅级 |
(二)1968年区林业厅革命领导小组成员
姓 名 | 职 务 | “文革”开始时职务 |
1.张克坚 | 区林业厅革命领导小组组长 | 区林业厅政治部主任 |
2.马振东 | 区林业厅革命领导小组副组长 | 区林业厅副厅长 |
3.王正常 | 区林业厅革命领导小组成员 | 区林业厅副厅长 |
4.张兆凯 | 区林业厅革命领导小组成员 | 区林业厅办公室主任 |
5.曾义川 | 区林业厅革命领导小组成员 | 技术员 |
6.蒋正吉 | 区林业厅革命领导小组成员 | 区林业厅通讯员 |
7.周正才 | 区林业厅革命领导小组成员 | 区林业厅招待所服务员 |
(三)1973年区林业局领导成员
姓 名 | 职 务 | “文革”开始时职务 | 备 注 |
张华 | 区林业局局长 | 区计委副主任 | |
王正常 | 区林业局副局长 | 区林业厅副厅长 | |
林克武 | 区林业局副局长 | 区人委秘书长 | |
张兆凯 | 区林业局副局长 | 区林业厅办公室主任 | |
王庆波 | 区林业局副局长 | 林业部云南紫胶所副所长 | |
(四)1976年区林业局领导成员
姓 名 | 职 务 | “文革”开始时职务 | 备 注 |
张华 | 区林业局局长 | 区计委副主任 | - |
王正常 | 区林业局副局长 | 区林业厅副厅长 | - |
林克武 | 区林业局副局长 | 区人委秘书长 | - |
张兆凯 | 区林业局副局长 | 区林业厅办公室主任 | - |
王庆波 | 区林业局副局长 | 林业部云南紫胶所副所长 | - |
姚康成 | 区林业局副局长 | 柳州地委秘书长 | - |
区林业厅“文革”期间被打死人员名单
姓 名 | 生前职务 | 死亡时间 | 备 注 |
苏林 | 副科长 | 1968年5月30日 | “文革”开始时,区林业厅共有职工202人,“文革”期间被打死职工13人,占职工人数6.4%。 |
何玉珩 | 副科长 | 1968年5月30日 |
周沛霖 | 科员 | 1968年5月30日 |
刘旭南 | 干部 | 1968年5月30日 |
扈异柱 | 干部 | 1968年5月30日 |
徐卫新 | 干部 | 1968年5月30日 |
黄旭盛 | 技术员 | 1968年5月30日 |
吕为平 | 技术员 | 1968年5月30日 |
廖启彦 | 干部 | 1968年5月30日 |
农要勤 | 干部 | 1968年5月30日 |
邱树藩 | 放影员 | 1968年5月30日 |
徐建民 | 科员 | 1968年6月3日 |
叶筠 | 工人 | 1968年8月 |
区林业厅“处遗”经济善后情况表
姓 名 | 计 | 应补助金额 | 备注 |
丧葬费 | 3个月 工 资 | 抚恤金 | 抚养费 | 补发工资 |
合计 | 14626 | 550 | 341 | 500 | 3797 | 9438 | |
邱树藩 | 1011 | 150 | 105 | 150 | 606 | - | |
农要勤 | 1216 | 150 | 110 | 150 | 806 | - | |
廖启彦 | 476 | 150 | 126 | 200 | - | - | |
叶筠 | 1484 | 100 | - | - | 1384 | - | |
徐健民 | 917 | - | - | - | 917 | - | |
刘旭南 | 17 | - | - | - | 17 | - | |
扈异柱 | 67 | - | - | - | 67 | - | |
刘 彪 | | - | - | - | - | 9438 | |
区林业厅“处遗”被审查人员情况表
姓名 | “文革”开始时所在单位及职务 | “文革”中职务 | 现在单位及职务 | 审查结论定性及处理情况 | 备注 |
屈荣 | 区林业厅森工局科长 | “红色林业”头头 | 区木材公司副经理 | 犯有错误,免予处分。 | 已离休 |
何名常 | 区林业厅办公室秘书(副县级) | “联指”广播站负责人,联指报工作人员 | 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副处级调研员 | 犯有错误,免予处分。 | - |
员起元 | 区林业厅政治部副处长 | 专案组、外调班班长 | 区林业局计财处副处长 | 犯有错误,免予处分。 | 1986年元月病故 |
区林业厅“处遗”被审查人员情况表
姓名 | “文革”开始时所在单位及职务 | “文革”中职务 | 现在单位及职务 | 审查结论、定性及处理情况 | 备注 |
张克坚 | 区林业厅政治部主任 | 区林业厅革命领导小组组长 | 区纪检会副书记 | 犯有错误,免予处分。 | 已离休 |
张兆凯 | 区林业厅办公室主任 | 区林业厅文革领导小组成员 区林业厅革命领导小组副组长 | 区林业局副局长 | 犯有错误, 免予处分。 | 已离休 |
曾义川 | 区林业厅技术员 | “红色林业”头头区林业厅革命领导小组成员 | 区林业厅林政处副处长 | 犯有错误, 免予处分。 | - |
蒋正吉 | 区林业厅通讯员 | “红色林业”委员区林业厅革命领导小组成员 | 区林业厅林政处副科长 | 犯有错误, 免予处分。 | 1986年3月病故 |
蒋忠达 | 区林业厅基建处副科长 | 区林业厅群众选举的文革小组组长,“红色林业”头头,武鸣学习班副排长 | 区林业厅副处级调研员 | 犯有错误, 免予处分。 | - |
区林业厅“处遗”被审查人员情况表
姓 名 | “文革”开始时所在单位及职务 | “文革”中职务 | 现在单位及职务 | 审查结论、定性及处理情况 |
陆文长 | 区林业厅森工局技术员 | “红色林业”委员 | 区林业厅副处级干部 | 犯有错误,就此了结。 |
朱树美 | 区林业厅森工局办事员 | “红色林业”的“捍卫团”头头 | 区公安厅副科长 | 犯有严重错误,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消副科长职务处分 |
张志英 | 区林业厅办公室机要员 | “红色林业”的大“大无畏”头头 | 区林业基建公司 副科长 | 犯有错误,就此了结。 |
崔智唐 | 区林业厅森工局干部 | “红色林业”成员、化校斗批改学习班排长 | 柳州林机厂供销科副科长 | 1985年整党时缓登一年。 |
何 坚 | 区林业厅森工局技术员 | “红色林业”成员、化校斗批改学习班排长 | 安徽省淮南市工作 | 犯有错误,建议免予处分 |
黄家源 | 区林业厅造林处技术员 | “红色林业”成员 | 博白林场助理工程师 | 犯有错误,行政记过处分 |
来源:《广西“文革”档案资料》(第十七册),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整党领导小组办公室编,1988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