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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宜山县“文化大革命”大事记
中共宜山县委整党领导小组办公室编
1987.06.00
说明
一、编辑《宜山县文化大革命大事记(1966.5-1976.10)》(简称《大事记》)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彻底否定“文化大革命”(简称“文革”),总结经验,拨乱反正,清除“左”的影响,吸取历史教训,向人们提供一个查考我县“文革”中有一定的影响的历史事件的线索。
二、编写《大事记》的原则是,按照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和区党委《关于“文化大革命”以来广西若干历史问题的意见》(讨论提纲)、《全区处理“文化大革命”遗留问题工作总结》精神,尊重历史,尊重事实,根据历史事件的本来面目,客观地加以记述。
三、《大事记》的编写方式,原则上按事件发生的时间先后顺序排列,但对于一些持续时间较长的事件,为了记述的完整性,则按事件始发日期排列,将发生、发展及结局进行集中表述。
四、《大事记》的资料来源:一是根据档案资料;二是部份同志的回忆材料。将这两部份材料摘录制成《“文革”大事记材料卡片》(简称《卡片》)。每一条大事记后面的号码是《卡片》页码。需查阅时,请从《卡片》上查明材料出处。
五、编写《大事记》过程中,得到县档案局、馆和许多同志的热情支持及帮助,在此,谨致谢意。
六、编写《大事记》是一项新的、艰巨的工作,由于经验不足,时间仓促,材料不全,水平有限,遗漏、错误在所难免,望读者批评指正。
1966年
5月8日 宜山高中举办校庆晚会,演出历史教师李彦福编导的小歌剧《打靶归来》。由于受江青、姚文元一伙策划对新编历史剧《海瑞罢官》和《燕山夜话》、《三家村札记》批判的影响,该校学生廖文林等人给这个小歌剧扣上“丑化人民军队”、“美化敌人”的罪名,在全校掀起对《打靶归来》及其作者的错误批判。这是宜山地区文化大革命的序幕。(1·9-17,5·1103、1227-1237)
5月25日 宜山县教育科印发《关于积极参加社会主义文化大革命的通知》,号召全县中、小学教师及中学学生积极投入到声讨所谓邓拓反党、反社会主义黑帮的斗争中去。规定中学的学生利用政治课、团组织生活及校、班会时间进行社会主义文化大革命;教师的学习由学校四清工作队结合四清运动具体安排(河池地委从都安、环江、罗城、巴马和东兰等县抽调4000多名干部,于1965年8月18日组成10个分团135个中队,在宜山县开展四清运动)。强调各个学校都要在四清分团党委领导下,认真抓好社会主义文化大革命。从此,宜山县的文化大革命运动首先从学校开展起来。(1·23-24)
6月12日 河池地区四清工作总团、宜山县四清工作团(均设在宜山县委大院内)派出以陈瑞发(县银行副行长)为组长的文化革命工作组进驻宜山高中、宜山师范(这两所学校未开展四清)。不久,河池地委宣传部副部长唐贵智也带领两个同志到宜高加强工作组力量。工作组到宜高后,指定校党支部书记龙卧湘为该校“文革”核心小组组长,并根据学校党支部的提名,指定一些教师和学生组成各班“文革”小组,发动全校师生搞全面揭发。6月27日,正当揭发掀起高潮,大字报矛头由对准教师转向龙卧湘时,工作组研究决定,强令各班“文革”小组在4小时内把揭发和斗争的矛头转向李彦福、罗圣道等教师。此决定引起部份师生的不满。7月3日,64班学生周永强、张启义等9人给工作组贴出大字报,在全校掀起批判工作组的浪潮;60班学生葛国栋等人与工作组进行了激烈的辩论,并用大字报轰龙卧湘。7月6日,王德毛(县“文革”办公室主任)到宜高加强领导。他一方面宣布龙卧湘停职反省,宣布“不管是什么人有错误,都可以揭发,并可以出大字报专栏”;另一方面他又说,大字报不要往街上张贴,学习时间不准上街。此外,他还布置各班“文革”小组按积极、一般、落后3种情况对学生进行排队,同时整理了陈义章等8个学生的材料。王德毛的这些做法,一方面使揭发龙卧湘的大字报多得惊人,连龙的蚊帐、锑锅都贴上了大字报;另一方面使师生与工作组的对立情绪进一步加深。党的八届十一中全会后,工作组撤出,改派联络员。(1·9-17,5·1225、1237)
6月中旬 宜山县四清工作团文化革命领导小组(简称“文革”小组)成立。组长裴昌世(宜山县四清工作团党委书记),副组长朱惠然(宜山县四清工作团庆远分团党委书记)、王泽民(中共宜山县委书记)、王德毛(宜山县副县长)、吴永胜(宜山县四清工作团庆远分团党委委员、专区第一医院四清工作组组长)。下设办公室,由王德毛任主任。(1·27)
6月19日 宜山县四清工作团根据河池四清工作总团的安排,召开分团书记紧急会议,传达安平生(区党委书记)6月15日到河池地区视察工作时的指示,讨论和研究了今后运动的搞法和训练工作队的做法。会后,各分团于6月20日召开了工作队队长会议,贯彻分团书记紧急会议精神。21日至28日,各分团集中工作队队员(留下工作的除外)进行训干。步骤是:(1)、传达陶铸(中共中央中南局第一书记)关于学习毛主席著作的指示和进行文化大革命的动员报告。(2)、谈认识,亮思想,找差距,开展辩论,回忆对比和诉苦,进一步提高工作队学习毛主席著作的自觉性。(3)、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研究在群众中开展学习毛主席著作的方法问题。(1·28-30)
7月5日至8日 县四清工作团召开城镇四清工作队队长和分管中小学四清运动的队委会议。县四清工作团张志强在会上作“关于前段运动情况和下步工作安排意见”的报告。报告提出,下步工作任务是:一、区委机关对少数三、四类干部尚未解决的或前段挖根涉及到区委问题的,要召开两级干部会或区委扩大会议进行揭发批斗,特别是经过组织批准的党内那些“走资派”(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要斗倒斗垮斗臭。二、小学教职员工利用暑假以学区或两个学区集训:第一步,传达韦国清关于文化大革命的报告,组织左派队伍,摸清打击对象;第二步,放手发动群众,开展大鸣、大放、大字报,检举揭发,重点解决敌我问题,一个学区可以大斗一、两个;第三步,进行“四破”、“四立”(破旧思想、旧文化、旧风俗、旧习惯,立新思想、新文化、新风俗、新习惯)和教育改革,结合进行整、建党和整顿工会组织。各区中学教师不参加集训,由区分团派出工作队去学校开展文化大革命,有的农中教师人员太少,又派不出工作队的,而也可以参加小学教师集训。各分团党委要把文化革命小组建立起来,以加强文化大革命的领导。
这次会议后的暑假期间,各区小学、农中教师分别以学区进行集训,县办中学教师以学校为单位进行文化大革命。在这期间,一大批学校领导和教师被大字报围攻和大小会批斗,怀远中学女教师黎锦屏被批斗后投河自杀。黎是宜山县“文革”中第一个被迫害致死的人。(1·31-34)
7月20日至21日 宜山县四清工作团和各区分团分别召开工作队队长会议,传达韦国清、乔晓光(区党委第二书记)、李均(河池地委书记)等人的指示,提出要根据这些指示精神,结合本地情况,重点抓学习毛主席著作、整“走资派”、文化大革命、夏收夏种等工作。强调对“走资派”要斗透斗臭,建立领导核心和安排好农村文化大革命。队长会议结束后,各工作队于23日召开工作队员会议,研究如何贯彻问题。(1·35-39)
8月中旬 各学校相继成立红卫兵组织。(1·15-22)
8月28日 宜山卫校、宜山师范等学校红卫兵组织印发《砸烂旧世界》的通牒,走上街头,横扫“四旧”(旧思想、旧文化、旧风俗、旧习惯)。宜山黄山谷祠、黄山谷自画像、白龙洞翼王亭、翼王题壁诗等许多文物古迹遭到破坏。全县的公私合营企业全部转为国营企业,取消了定息。7个公社(镇)的4条街道、8个大队和许多村(屯)以及一些学校易名;庆远镇的和平街改为反修街,共和街改为战斗街,民主街改为东风街,民主大队改为东风大队;流河公社的白崖大队改为良村大队,纸币大队改为岩田大队;祥贝公社的和平大队改为更生大队;矮山公社的太平大队改为东风大队;北牙公社的中立大队改为立新大队;洛东公社的平湖大队改为枫木大队;石别公社的龙安大队改为隆安大队,永定大队改为永进大队;县一中改为红卫中学,庆远民办中学改为抗大中学。(1·54-68)
9月5日前后 为保卫机关和领导的安全,河池四清工作总团、县四清工作团和县委的领导江明、王泽民等在四清工作分团领导人会议上,部署成立机关赤卫队。之后,县委、县人委和县直机关、厂矿及各区的赤卫队相继成立,赤卫队由“四清”工作队员、各机关干部中的积极分子及一些领导组成。赤卫队成立后,在县“四清”工作团和县委领导的布置下,利用所谓韦国清被南下串连队黄赛阳等人打伤事件,采取召开声讨会、写大字报和广播等手段围攻南下串连队。与此同时,赤卫队跟红卫兵组织的矛盾也日益加深,被称为“保皇派”组织。(5·1118-1119)
9月8日 晚8时,宜山师范部份学生集队到宜山县委大院,要求“四清”工作团承认宜山师范是大专院校,并出具证明给296名学生上京串连。轰动一时。时称“九·八”事件》(1·17、69,5·1086、1196、1218)
9月9日 宜山卫校部份师生对县四清工作团给该校教务处主任杨成汉、副校长吴周南的处理意见,在该校“文革”小组的策动和带领下,于当晚8时集队到县委静坐,要求县四清工作团逮捕杨、吴。宜山师范、宜山壮校等400多名学生赶来声援。一直闹到次日下午4时撤离。时称“九·九”事件。“九·九”事件发生后,在社会上引起不同的反响。一些群众组织支持卫校的“九·九”行动,一些群众组织指责“九·九”事件是“借题发挥,小题大作”、“把斗争锋芒指向地方党组织”。河池四清工作总团、宜山县四清工作团和县委的一些领导,授意各单位赤卫队和各学校校“文革”、公检法等单位的一些群众组织,对指挥和参与“九·八”、“九·九”事件的宜师、卫校红卫兵及其支持者展开长达3个月的政治围攻。宜山开始出现“保皇派”与“造反派”的严重对立和纷争。(1·17、69,5·1086、1196、1218)
9月30日 历时一年的“四清运动”结束。这场运动是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目前提出的一些问题》即《二十三条》进行的,主要内容是清思想、清组织、清政治、清经济,重点是整党内那些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这次运动由于“左”的影响,特别是后期纳入“文化大革命”,“左”的错误进一步发展,使不少老干部和一大批基层干部受到很大的打击。1938年参加革命的老干部甘化民,在运动中,又被戴上“资产阶级右派分子”帽子(甘曾在1957年反右斗争中被戴上“右派分子”帽子,1962年脱帽),导致在后来的文化大革命中,遭到残酷批斗,折磨致死。1940年入党的原游击队领导人、县党校副校长韦颖,运动中被错误地定为“反党、反社会主义、反毛泽东思想的右派分子”,导致其在“文革”中被批斗、受关押折磨长达3年多之久,并于1971年12月8日含冤死于狱中。据1966年8月27日全县9个区的统计,当时干部职工3578人,在四清运动中被定为敌我矛盾的有186人,占总人数的5.1%;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共1166人,被定为敌我矛盾的有53人,占4.2%;集体单位和街道干部共238人,定为敌我矛盾的17人,占7.1%;中小学教职工1311人,定为敌我矛盾的67人,占5.1%。被定为三、四类干部的有488人。(1·1、49)
10月1日 自治区统一组织的宜山县第一批红卫兵和学校师生代表与全国各地到京串连的红卫兵和学校师生一起在天安门广场接受毛主席的第四次接见。(1·77-80)
10月3日 经区党委批准,韦继松(原矮山四清分团党委副书记)、卢琦(原河池四清工作总团办公室主任)任中共宜山县委副书记(4·847-869)
10月18日 经自治区批准的宜山县第二批红卫兵和学校师生赴京代表458人,在天安门广场参加接受毛主席的第五次接见。(1·77-80)
10月19日 河池专区宜山师范毛泽东思想捍卫团成立(简称“捍卫团”),并发表《宣言》。《宣言》说:我们要造反,要一反到底;我们要把整个世界打个落花流水,打个人仰马翻,打个稀巴烂。捍卫团的主要负责人是周世奇、李锦如等。(1·89-90)
10月22日 宜山高中等学校红卫兵在《红旗》杂志1966年第13期社论《资产阶级反动路线必须彻底批判》的影响下,在县体育场召开“宜山地区向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猛烈开火誓师大会”。会上宣布成立宜山地区第一个造反组织——宜山地区中等学校红卫兵革命造反联络委员会(11月改名为宜山地区中等学校红卫兵革命造反司令部)。(1·19-90)
11月 宜山县红卫兵和学校师生纷纷到北京和全国各地串连。宜山成立红卫兵接待站。(1·77-79)
12月16日 宜山地区中等学校红卫兵革命造反司令部在县人民礼堂召开“宜山地区彻底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暨平反大会”。参加会议的有红卫兵、干部、师生、群众和外地串连路过宜山的长征队共数千人。李均、王泽民、吴永胜分别代表地委、县委和县“文革”办公室作了检讨,并宣布为宜山“九·八事件”、“九·九事件”以及一切被打成“反革命”、“反党分子”、“右派分子”的干部、群众平反。各群众组织的代表控诉了所谓河池地委、宜山县委和县“文革”小组推行的资产阶级反动路线对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犯下的滔天罪行。(4·1015, 5·1120)
1967年
1月1日至2日 宜山地区中等学校红卫兵革命造反司令部在县人民礼堂召开第二次“彻底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暨平反大会”。红卫兵、学校师生、干部职工、工农群众共6000多人参加了大会。宜山印刷厂、宜山电厂工人代表和中国科技大学学生黄赛阳上台作批判发言;宜山地区中等学校红卫兵革命造反司令部、河专壮校、柳铁运输学校、矮山公社下雄大队等单位代表也在会上控诉“河池地委、宜山县四清工作团、县‘文革’小组执行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的罪行”。李均、王泽民、吴永胜在会上作第二次检讨,再次承认“九·八”、“九·九”事件是革命的;再次当众声明给在运动中被打成“反革命”、“反党分子”、“政治扒手”、“假左派、真右派”的学生、群众平反。(5·120)
1月22、24、25日 宜山电厂等单位群众组织先后在县体育场和县人民礼堂召开大会,批判韦勋尤(原宜山县委书记)、苏茵(原宜山县委副书记)、吴永胜。1月22日在县体育场由易建忠(河池地区水电勘测设计处干部)、苏佩华(宜山电厂工人)主持召开的数千人大会上,被通知参加大会的章瑞林(河池地委副书记)、王泽民、罗星鲜(宜山县委副书记)、王鹏(宜山县委副书记)、卢琦以及县直部、委、办、局的领导,不得佩戴毛主席像章和穿军装,被指定坐在会场前面的一角。“四类分子”和“牛鬼蛇神”被押到会场坐在一边。会上,易建忠、苏佩华以停电要挟县委开除电厂工会主席傅伟志的党籍,参加会议的县委领导放弃原则,作出错误的决定,由县委书记王泽民当场宣布开除傅的党籍。接着,易建忠、苏佩华等人强迫韦勋尤、吴永胜戴上高帽,将他们和参加会议的领导及“四类分子”、“牛鬼蛇神”一起押去游街。(5·1097、1199、1219)
1月25日 晚上8时,在上海掀起反革命的“一月风暴”全面夺权的影响下,谭少国(宜高学生)、易建忠等人带领一些群众涌进宜山县委大院,要夺宜山县委的权(公章)。一直闹到次日凌晨4时,县人民武装部副部长李庆余出面做工作,接管了县委的公章,事态才平息下来。时称“一·二五”夺权。27日,宜山县政法无产阶级革命造反派大联合夺权行动委员会、广西红卫兵总部河池地区分部等13个组织印发《夺权宣言》,宣布从1967年元月27日21时25分起,宜山县政法(公安局、检察院、法院)三家的党政财权统归“政法革命造反派夺权行动委员会”。与此同时,其他一些单位和一些公社也发生了夺权事件。被夺权单位,领导被批判、靠边站,处于瘫痪或半瘫痪状态。(1·84-86)
1月25日 宜山驻军六五七团由团长庄玉彬、政治处主任董永春和股长、参谋、干事等8人组成的“文化革命战备小组”介入宜山地区文化大革命,开展“支左”工作。他们制订了在县委和部门领导干部中识别“革命派”和走资派、在群众组织中识别“左派”和“右派”的标准。到2月1日止,他们走访了18个群众组织(当时宜山地区大、小群众组织有300个左右),参加了4次群众组织召开的联席会议,接待了6个群众组织的代表,观看了有关的大字报和各群众组织印发的传单,调查了宜山地区“一·二五”夺权(夺县委、县文革、县平反办公室、县广播站、县印刷厂的权)未成功的经过,初步确定宜山地区中等学校红卫兵革命造反司令部、宜山师范毛泽东思想捍卫团等8个组织为“左派”组织;红政兵团“七·一”战斗队、商业系统职工联合总部等5个组织属于“保”字号组织;红色建工造反队、红铁兵、鬼师道造反队等3个组织属于“反革命”组织。(1·87-88,5·1028、1058)
2月1日 “宜山驻军支左办公室”成立(设在县人武部院内)。主要人员有二三一工程(广西第二广播电台)教导员季德春、宜山驻军三十二野战医院副院长房凤举、宜山驻军六五七团团长庄玉彬、县人武部政委田家顺等人。支左办公室成立后,即组织支左人员对各群众组织进行调查,到4月中旬止,先后调查了24个总部,113个战斗队(当时宜山群众组织有40个总部426个战斗队)。经过调查,被他们定为“左派”的组织有宜山地区中等学校红卫兵革命造反司令部、宜师毛泽东思想捍卫团等9个总部和县委的“遵义”、工程队的“星火”等45个战斗队。被他们定为“右派”组织的有职工联合总部、宜山工人分部、供销外贸造反兵团等9个总部和县委的“七·一”、工程队的“红色建工”等27个战斗队。被定为反革命组织的有不怕牺牲捍卫毛泽东思想战斗队、燎原战斗队、钢铁造反兵团等3个组织。对这些群众组织,支左办公室采取“坚决镇压反革命,打击右派,以实际行动支持左派的方针”,与公安局配合取缔了北牙中学的没有自来红战斗队和延安红卫兵争朝夕战斗队两个红卫兵组织,支持宜山地区中等学校红卫兵革命造反司令部砸了宜山地区中等学校捍卫毛泽东思想联合总部、县红卫中学“文革”委员会、宜师先锋大队等14个所谓保皇组织(即所谓右派组织)。在夺权斗争中,他们支持河池地区水电勘测设计处的“左派”组织红旗战斗队掌权,对该处的“右派”组织从头越战斗队则采取放、揭、顶、进的对策。“放”就是放手让他们跳出来;“揭”就是发动“左派”群众揭发他们的“罪行”;“顶”就是如果他们找到部队来,就把他们顶回去;“进”就是在他们狗急跳墙时候,部队直接参与进去,依靠广大群众,坚决予以专政。当宜山地区群众组织分化为“打韦”(打倒韦国清)和“支韦”(支持韦国清,打倒伍晋南)两大派后,支左办公室把“打韦派”的“联络点”(宜山地区无产阶级革命造反派联络点)打成“右派”组织,而把“支韦派”的“联络站”(宜山地区无产阶级革命派互相支援联络站)、“联络处”(庆远镇五·二五联络处)定为“左派组织”采取依靠、壮大“联络站”和“联络处”,争取“联络委员会”(持“打韦”观点),分化孤立“联络点”的对策,使“支韦派”组织迅速发展起来。到1967年7月中旬,“支韦派”在庆远镇已有5000多人,全县农村和庆远镇郊区“支韦派”的农民占90%以上(注:“八·二五”夺枪事件发生后支左情况无考)。(5·1031、1035)
3月5日 由造反派(6人)、驻军负责人(5人)和地方领导干部(4人)组成的“广西军区宜山县人民武装部抓革命促生产指挥部”成立(简称“抓促指挥部”)。刘海荣(县人武部副部长)任主任,罗星鲜任副主任。6日至8日,县抓促指挥部召开了县、社二级干部会;9日至14日,各公社又相继召开了公社、大队和生产队三级干部会议;县直各机关、厂矿、学校也开了抓革命促生产誓师大会。通过这些会议,传达贯彻广西军区三级干部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给全国农村人民公社贫下中农和各级干部的信》。同时,各公社(镇)、大队和县直单位也相应成立了“抓革命促生产领导小组”。“抓促指挥部”成立后,进驻工厂、学校和一些单位的支左人员,强令解散群众组织,按车间、班、组搞联合,同时动员组织红卫兵和机关干部1500多人组成支农大军深入春耕生产第一线。这些做法,特别是部队在执行支左过程中,支一派压一派,取缔某些群众组织,当时被一些群众组织称为“三月黑风”。(1·87-88,5·1040-1041)
3月20日 北牙中学“没有自来红”战斗队和“延安红卫兵争朝夕”战斗队两个红卫兵组织揪斗原副校长张克伟时,朱家森、廖荣生(上述两个红卫兵组织的头头)在批斗会上,用纸包铁棍将张打伤。事情发生后,县公安局派出盘善良、魏朗辉前往调查,写出调查报告认定为反革命事件,报县支左办公室、县抓促指挥部审批。3月28日,县公安局覃桂芳、卢哲、卢克礼、驻军六二一团股长刘军能等人及卫校的一些红卫兵前往北牙处理,宣布“没有自来红”战斗队和“延安红卫兵争朝夕”战斗队为反革命组织,予以取缔,对朱家森、廖荣生进行拘留审查。时称“北牙事件”。(1·91-93)
3月下旬 自称“北京红代会”的张英斌(又名张志明)到宜山治病。4月中旬,刘鸿春(宜山外贸站工人,张英斌姐夫)介绍张结识宜山地区“红战士”的陈理直(镇工商所职工)、黄明才(地区医院工人)、苏佩华(宜山电厂工人)等人后,张多次参加“红战士”组织的活动,向陈理直、黄明才、苏佩华介绍首都的文化大革命情况,说宜山文化大革命冷冷清清,是全国自上而下的资本主义反革命复辟逆流造成的,要各造反派采取行动,实现以造反派为核心的大联合,反击这股逆流。之后,陈理直、苏佩华、黄明才通过串连方式召集宜高学生谭少国、梁宝球,县农具厂工人李桂金,县糖业公司职工韦颂尧,宜山电厂工人谭伯泉等40多人在房管所开座谈会,会议由陈理直主持。会上,谭少国、苏佩华、韦颂尧等人介绍了县抓促指挥部、本单位抓促小组和驻军支左的情况。最后张英斌说:“我们要联合起来,捅掉县委,搞翻‘三结合’”。这次会议后,他们又连续召开会议,分析形势,研究并提出了建立联络点;串连造反派,团结中间派,争取群众;互通情报,互相支援,放出火药味,杀向社会去,把社会上的火点起来等行动措施。会后,“文化大革命冷冷清清阻力来自支左办公室”等大字报到处都是,武装部门口和汽车挡板等地方也出现了“打倒韦国清,气死保皇狗!”“打倒拿枪的刘(少奇)、邓(小平)路线”等标语。晚上部队出动宣传车上街宣传,他们也出动三轮车上街宣传。宜高还出动了200多人到南宁、柳州、河池等地串连,贴出大字报说宜山支左部队是“刘、邓工作组”;同时另一部分学生到工厂调查整理部队的材料。(4·934、987、5·1052、1105、1124)
4月8日 宜高65班学生转抄公布了江青4月4日批评北京卫戍司令部李钟奇的讲话,引起很大反响,很多学生开始对按班级搞大联合产生怀疑。66班学生贴出“为什么向解放军提意见,有些人说把矛头指向解放军?按班级联合为什么要解散原来的组织?宜山文化大革命为什么冷冷清清……”的大字报,并扬言要大乱,要奋起“一一·三”的野战旗帜(“一一·三”原是跨学校的红卫兵组织),重新杀到社会上去。接着,“一一·三”战斗队重新恢复,“红五·七”、“红六〇”、“百舸争流”、“千钧棒”、“红六四”等组织也先后建立,并联合成立了“革命造反联络委员会”。红卫兵又重新“杀”上街头,到社会上“闹革命”。(5·1050-1052)
4月9日 支左办公室在庆远镇召开党、政、军、民共4000多人的批判大会,声讨“党内最大的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会后,县直单位和庆远镇的群众组织召开了4次大会,上挂下联,批斗了王泽民、韦天黎(宜山县县长)、王德毛。这一期间,县直单位还批斗了科局级以上干部19人。(5·1049)
4月14日 区党校“红浪”战斗队的罗玉欢来宜山串连,他对河池地区水电勘测设计处的“从头越”人员说:要坚决打倒韦国清;南宁“工总”、“火种”是革命的(原被打成反革命组织,头目也被逮捕法办);解放军支左有些是对的,有些是错的,不能完全相信解放军。之后,“从头越”贴出大字报,影射支左办公室的支左是“反革命逆流”。与“从头越”有密切联系的宜山电厂“风雷激”战斗队也贴出大字报说:谁要支持“挺进”翻案,就砸烂谁的狗头(“风雷激”战斗队曾以“保皇”为由砸了该厂得到支左办公室支持的“挺进”战斗队)。供销经理部的“红色劳动者”战斗队把“论阻力来自何方”和“再论阻力来自何方”的大字报贴到武装部的门口。(5·1050-1052)
4月18日 驻军支左办公室召集地县直机关、学校、厂矿等17个单位的造反派代表开座谈会,主要收集各单位开展批判“党内最大走资派”的情况,以便进一步推动这一批判运动的发展。这次会后,驻军六二一团商可光政委又向干部、职工、师生作了两场报告。支左办公室还和县委宣传部一起印发了关于批判“党内头号走资派”的十份材料。批判浪潮进一步高涨起来。(5·1049)
4月20日 在张英斌、陈理直、苏佩华的筹划下,“宜山地区无产阶级革命造反派联络点”成立(简称“联络点”)。主要成员有陈理直、龚承楷(宜师教师)、黄明才、苏佩华、李桂金、银应明(县供销经理部干部)、李锦如(宜师学生)、谭少国、韦颂尧、黄焕勋(宜师教师)、陈光明(宜高学生)、郑哲全(汽车站工人)等人。“联络点”设在商业局楼上。(4·934、957、990,5·1066、1071)
5月初 “中国人民解放军宜山县军事管制委员会”成立。成员有田家顺、王代乾(三十二医院政委)、尚克光(六二一团政委)、刘海荣、杨枫(六二一团参谋长)。军管会下设政治部(内设秘书、宣传、保卫3个组)和生产指挥部。县委副书记罗星鲜,副县长袁英才、崔振铎,经委副主任陈时等4名地方领导干部参加生产指挥部工作。军管会主要军管公安局、银行、邮电局和广播站4个单位。(5·1027-1031)
5月4日 县直单位持“支韦”观点的20多个群众组织,为对抗已成立的“打韦”派的联络点,成立了“宜山地区无产阶级革命派互相支援联络站”(简称“联络站”,主要人员未查清)。“联络站”的建立,得到驻军支左办公室的大力支持。“联络站”成立后,召开了两次声讨“党内头号走资派”大会,两次批判宜山县“走资派”王泽民大会和一次庆祝全国第一张“马列主义大字报”发表一周年大会;举行两次游行示威。“联络点”和“联络站”的先后成立,标志着宜山地区群众组织开始分化为“打倒韦国清”和“支持韦国清”两大派。(4·901,5·1066、1121)
5月5日 在柳州铁路局造反组织“工机联”杨联浩等人的煽动下,陈理直、苏佩华主持召开了“联络点”成员会议。会上,杨联浩介绍了柳州市“一·三〇”红卫兵静坐的情况,并要求“联络点”组织人员前往支援。(4·935、957、980、992)
5月6日 陈理直到柳州参观“一·三〇”红卫兵静坐回来后,当晚在房管所主持召开“联络点”负责人会议,决定7日由陈理直、苏佩华、黄明才、龚承楷、郑哲全带领红卫兵去柳州支援静坐绝食斗争;要求能够去的红卫兵都要去,机关派代表参加,各战斗队回去连夜筹集钱、粮和笔墨、纸张,赶制旗子,做好准备工作。(1·103,4·952、992,5·1064、1222)
5月7日 上午,在陈理直等人的带领下,400多名红卫兵涌进宜山火车站,无票强行爬上停在站内的二〇四次客车和六十二次快车。事情发生后,火车站和县支左办公室的负责人到车上宣传中央的有关指示,动员他们下车,但在陈理直等人的煽动下,红卫兵拒绝下车。为了解决问题,支左办公室要他们派代表谈判。在谈判中,“联络点”的代表龚承楷、李锦如提出:?我们去柳州声援和慰问绝食难友是革命行动,你们要支持;?你们要迅速派人护送我们到柳州;?列车晚点的责任不能加在我们革命小将的头上,并要查清是否有阴谋;?上述问题限在下午5时前答复;?如不按时答复,我们从今晚开始静坐,一切后果由你们负责。支左办公室将情况电告中央文革,中央文革复电:不支持柳州搞静坐绝食。这样,红卫兵才下车。此事件当时称“五·七爬车事件”。“五·七”爬车事件,使二〇四次客车晚点长达30个小时,六十二次快车晚点两个多小时,3列货车晚点8个小时,7列货车停开,经济损失达3800多元。(1·103,4·952、992,5·1064、1222)
5月9日 宜山高中“东方红兵团”成立(持“支韦”观点)。负责人是温少德和林育生等人。1968年12月24日此兵团在该校礼堂召开大会宣布解散。(1·22,4·873,5·1113)
5月14日 宜山高中“革命造反联络委员会”改名为“延安战团”(持“打韦”观点)。负责人有陈光明等人。(1·22,5·1137、1145)
5月16日 宜山师范教工“井岗山”战斗队成立。队长吴国森,副队长黄功若。该组织声称其任务是:为“北牙事件”平反;粉碎支左办公室执行“资产阶级反动路线”;揪出支左办公室镇压群众运动的一小撮走资派;坚决打倒韦国清,支持伍晋南(区党委书记);坚决支持“五·七”爬车行动;坚决砸烂宜师的临时“三结合”班子。(1·109-110)
5月18日 宜山县公安局根据调查组对“北牙事件”进行复查作出的结论即“已依法对朱家森、廖荣生二人的处理虽然是正确的,但有些错误的认定,必须平反”,决定并派人到北牙给朱、廖二人及两个红卫兵组织作了平反,后于5月20日释放了朱、廖二人。同月27人,县公安局又发布《关于处理北牙中学朱家森、廖荣生案件的声明》,《声明》说:1967年3月31日我局(67)宜公字第一号通令中关于“没有自来红战斗队”、“延安红卫兵争朝夕战斗队”是反动组织和朱家森、廖荣生是“反革命头目”的认定是错误的,特此宣布无效。(1·99-101)
5月21日 上午,宜山县人委机关“驱虎豹”、“燎原”、“文教尖兵”、“真理”、“洪峰”等战斗队应邀派出崇世鉴(县人委打字员)等7名代表到“联络点”谈判。在谈判中,“联络点”的曾中允(河池地区水电勘测设计处干部)和陈理直等人采用“车轮战术”,将崇世鉴等人拖住8个多小时,连中午饭也不得吃。后来在支左人员的调解下,崇世鉴等7人才于下午5时脱身返回单位。晚上,“联络点”的曾中允、陈理直又率领一百多人到县人委机关,扬言要砸烂人委机关的“保皇派”,指明要“驱虎豹”战斗队的崇世鉴出来辩论。一直闹到次日凌晨两点多钟才离去。(1·113、117、122、127)
5月22日 县人委总务陆生辉召集人委机关各战斗队的群众120多人在县水电局大厅开会,成立“五·二二”战团。通过无记名投票选举出司令黄正雄,副司令陆生辉,委员崇世鉴、卢治雕、胡礼华、陈赞谊和韦琦等人。“八·二五”夺枪后,黄正雄跑回家,崇世鉴任司令。“五·二二”战团成立后,成为宜山联指的东线指挥部。1968年5月22日,“五·二二”战团宣布解散。(1·111-136)
5月下旬 “宜山地区中等学校红卫兵革命造反联络委员会”成立(简称“红革联”或“联络委员会”)。主要成员有梁宝球、谭少国、周世奇(宜师学生)、韦小珠(红卫中学学生)、廖玉珍(河专财校学生)等人。(4·928)
5月25日 晚上,庆远镇持“支韦”观点的街道居民和郊区农民造反组织联合成立了“五·二五联络处”(主要成员无考)。该组织成立后,宜山地区形成了以“联络站”、“联络处”为“支韦派”和以“联络点”、“联络委员会”为“打韦派”的对峙局面。(4·901,5·1070、1121)
5月30日 庆远镇镇长胡秋桂和武装部长赵成海主持召开批判刘少奇大会。镇直单位干部职工、街道居民、郊区农民参加了大会。“支韦派”的东方红兵团和“五·二二”战团的代表在会上作了支持韦国清和打倒伍晋南的发言。“打韦派”的延安战团要求发言未获批准。(1·22)
6月4日 宜山高中、宜山卫校、宜山财校、宜山师范和县红卫中学等学校的“支韦派”红卫兵组织联合成立了“宜山地区中等学校红卫兵革命造反联合指挥部”(简称“红联指”)。负责人有宜高的温少德、林育生,财校的谢新华,卫校的朱毅坚(女)和红卫中学的吴松等。(4·871,5·1121)
6月9日至28日 南宁“揪斗韦(国清)、乔(晓光)联络站”赴宜调查组的何水淋、潘显辉、覃志民、韦汉生、周冬荣、张衡文、曾寿仁、厉鼎英、宁建荣、陈远光和崔小平等11人分别于9日、11日和12日来到宜山。调查组由崔小平任组长,覃志民任副组长。其任务是?调查韦国清、乔晓光在宜山等地的“罪行”,尤其是1959年的反瞒产情况;?调查“三月黑风”(即部队支左情况);?进行“打倒韦国清”的宣传,组织“四·二二”队伍。调查组到宜山后,首先在宜山桂剧院设立“打韦联络点”,然后到宜山高中、地区医院、县农具厂、宜山师范等单位作关于南宁文化大革命形势报告和参加一些单位两派群众组织的辩论,宣传“打倒韦国清,支持伍晋南”的观点,指责广西军区“支持保皇派”,“压制左派”,犯了方向、路线性的错误。6月12日上午,调查组在县人委接待室(红卫兵接待站)召集曾中允、苏佩华、姚宝洪(宜山化肥厂工人)、李桂金、银应明、陈理直、梁宝球、周世奇和韦小珠等“打韦派”群众组织的头头开座谈会,听取曾中允、银应明、陈理直等关于“三月黑风”和梁宝球关于“北牙事件”问题的汇报。会后,调查组分别下到宜师、宜高、红卫中学、地区医院、卫校、化肥厂、电厂、汽车站等单位和铁路部门进行调查,整理、印发了“宜山驻军支左人员的错误言行”材料;插手“宜山工人总部”、“宜山文卫总部”和“七·一〇”红卫兵指挥部的组建,策划为“北牙事件”平反。28日,调查组十人离开宜山,何水淋继续留下,组织、策划、指挥“七·一〇”红卫兵静坐和建立“宜山造反大军”、策划“八·二五”夺枪。(4·937、948、957、960、969、981,5·1135-1181)
6月13日 晚上7时许,“支韦派”在人民礼堂开大会,“打韦派”在桂剧院开会。9时许,两派队伍上街游行,在电影院门口相遇,发生冲突。时称“6·13”事件。(4·955、981、992)
6月15日 晚上,“支韦派”一千多人在人民礼堂听批判伍晋南的录音,“打韦派”五、六百人在电影院听揭发韦国清问题的录音。由于“打韦派”一些红卫兵和不明真相的小孩要进礼堂,“支韦派”守门员樊生根不让进,引起争吵,樊动手打人。是夜12时30分,“打韦派”“五·七”野战军、延安战团的红卫兵到支左办公室门口静坐,向支左办公室提出要惩办打人凶手,要打人凶手和为打人凶手收藏衣服的覃宝宣公开检讨的要求。次日,人武部政委田家顺向静坐红卫兵表态:?打人我们反对,打人的人应作公开检讨;?覃宝宣收藏樊根生的衣服,态度不好,也应作检讨;?由支左办公室出面召开有关组织会议,共同协商制止武斗的措施,大家共同遵守,保证“四大”(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的正常进行。17日凌晨两点多钟,静坐队伍撤离。(1·137-138,5·1013-1014)
6月19日 晚上,红革联及所属捍卫团等组织的红卫兵集队到县公安局,向公安局提出3点要求:?强烈要求公安局给“北牙事件”彻底平反;?要把平反材料印成传单散发,并在庆远、北牙公开检讨;?要公开承认“北牙事件”是资本主义反革命复辟逆流、三月黑风。为“北牙事件”彻底平反,是宜师教工“井岗山”战斗队黄功若发起的。黄于5月初从北京回来后,就亲自率领几个学生到北牙调查,搜集宜山支左办公室、县公安局的材料。后“井岗山”战斗队又与宜师“捍卫团”、宜高“延安战团”联合调查。何水淋等人到宜山后,决定利用“北牙事件”的平反来组织和发动群众,以此打开缺口,暴露矛盾,一方面锻炼和发展队伍,另一方面,顺藤摸瓜,揪出“北牙事件”黑后台。于是派覃志民、韦汉生和黄功若到北牙,与被打成反革命组织头目的朱家森、廖荣生一起研究平反方案,策动朱、廖到宜山控诉。覃、韦从北牙回来后,与调查组其他人员研究决定了“北牙事件”的平反步骤:?造舆论;?要求人武部、公安局公开承认在“北牙事件”上犯了方向、路线性错误,并彻底平反;?如不答应要求,就到公安局静坐;?公安局不理的话,就拉队到人武部静坐。接着,调查组又在县人委接待室(红卫兵接待站)召集宜师、宜高、卫校、财校、县红卫中学打韦派红卫兵组织和“联络点”的负责人梁宝球、谭少国、陈光明、韦小珠、李锦如、苏佩华、银应明、郑哲全等人开会,讨论通过上述为“北牙事件”平反的行动方案。红革联及所属捍卫团向公安局提出的3个要求就是他们整个步骤的第一步。(5·1073-1075、1145-1146)
6月21日 “联络站”、“联络处”和“红联指”联合成立了统一的指挥部——广西无产阶级革命派宜山地区联合指挥部(简称“宜山联指”)。总部设在县人委。主要负责人有龚乃斌(河池地区水电勘测设计处干部)、胡世康(汽车站司机)、黄强(县银行干部)、谢焕臣(物资局开票员)、温少德(宜高学生)、李炎(宜高学生)、崇世鉴等人。由于宜山武斗气氛较浓,胡世康、谢焕臣、黄强、崇世鉴等人开会研究,根据宜山的地形和“联指”组织的分布情况,决定在县人委和县粮食局设东片、西片指挥部。东片由黄强和崇世鉴负责,西片由谢焕臣、胡世康负责。9月7日,崇世鉴、谢焕臣、谭伯奎(农机一厂工人)、胡世康、张田福(供销经理部干部)、刘庆祥(县委统战部干部)、温少德、谢新华、刘万发(县财办主任)、陈时(县经委副主任)、王锡珍(宜山通机厂党委书记)等人在西线指挥部开会,对宜山联指进行改组。由谢焕臣任总指挥,黄强、胡世康、谭伯奎、温少德任副总指挥,王位均(河池地区水电勘测设计处干部)任政委。常委有谢焕臣、黄强、胡世康、谭伯奎、温少德、张田福、谢新华、吴志荣(县团委干部)、谷建国(同德锰矿矿长)、崇世鉴、杨官保(县大米厂临时工)。下设办公室,主任刘庆祥,秘书潘卫;宣传部部长王位均,副部长崇世鉴、杨官保;后勤部部长张田福,副部长李庆东(县医药公司干部)在处理扎(编织厂集体干部)、朱毅坚。为便于领导和指挥武斗,总指挥部搬到县粮食局,分设东线、西线和北线指挥部。东线指挥部由黄强兼任指挥,西线指挥部由谢焕臣兼任指挥,北线指挥部(先设在龙江大队,后搬到宜师)由流河公社公安员吴仕团任指挥,流河供销社干部陈坤林任副指挥。(2·255,4·876、883、902、911,5·1014)
6月24日 流河公社1500多名农民到宜山街游行示威,呼喊“支持韦国清”、“打倒伍晋南”等口号。支左办公室在会上公开表态支持韦国清站出来闹革命。这一表态,使“联指派”获得迅速发展。“打韦派”极为不满,宜高“前仆后继”战斗队在支左办公室贴出大字报,指责支左办公室支错了。同日,宜师捍卫团派人到支左办公室询问“北牙事件”的平反情况,未得到明确答复。(5·1015、1072)
6月25日 深夜,武斗迹象非常明显。县委“六·一三”战团、人委“五·二二”战团通宵达旦准备自卫。红卫中学红旗兵团“联指派”一百多人手执电筒、铁棒在教室等待。(5·1015)
6月26日 晚上,打韦派在电影院召开以“北牙事件”为题的“控诉资产阶级反动路线在宜山的罪行誓师大会”。“五·七”野战军130多人冲进公安局要当权派表态。两派群众组织活动频繁,武斗气氛很浓。(5·1015)
7月1日 财贸系统科局级干部闵信基、靳世忠、陈瑞发、韦荣、黄继红、刘万发、贾贵兴、苗旭春、周岗、王俊、韦尚寿、王九珍、杨光阁、吴焯暄、王瑞明、于开勤、许登文、乔春明、阮湘馨、潘贵荣、包莲芝、李友仁、张光明、凌泽清、陈杰成、覃宝宣、汤明深、钟乐端、陈芳、李德友、张友增、王银贵、祁景祥、唐宪高、卢超等35人联合印发传单,声明支持韦国清站出来闹革命。(1·140-142)
7月2日 上午,“红革联”派出黄功若为代表到县公安局谈判,要公安局承认在“北牙事件”上犯了方向路线性错误。中午,“联络站”在县体育场召开“支持韦国清,打倒伍晋南”誓师大会。矮山公社4000多人和县三级干部会议五、六百人以及县直机关单位“支韦派”的干部职工共11000多人参加了大会。这是宜山“联指派”最大的一次集会。会上,支左办公室再次表态支持韦国清。下午,“打韦派”联络点的吴国森(宜师捍卫团负责人)带领捍卫团30多人进驻县公安局,给谈判施加压力。晚上,宜山工人联合总部成立(打韦派)。负责人郑哲全、彭益民(印刷厂工人)、苏佩华、李桂金、姚宝洪。
(5·1015、1072、1140、1177)
7月5日 清晨,进驻县公安局的宜师捍卫团撤出,到十字街搭棚,设“北牙事件”谈判台,强令罗星鲜、蒙启才(县公安局副局长)到谈判台进行审问式地谈判,要他们承认在“北牙事件”上犯了方向路线性错误。
(4·938,5·1016、1073)
7月9日 支左办公室组织“支韦”、“打韦”两派座谈“广西两派达成的十条协议”,举行谈判。11日,达成“宜山两派十点协议”,并建立监督小组(成员未查清)。(5·1016、1075)
7月10日 下午,打韦派“红革联”一千多名学生在电影院开大会。县人武部政委田家顺代表支左办公室在会上宣布给北牙中学两个红卫兵组织平反,承认在处理北牙中学问题上是有错误的,但不是犯方向路线性错误;同时指出朱家森、廖荣森二人也犯有严重错误,当时拘留他们是对的,后来释放他们也是对的。田家顺的这一表态,没有使“红革联”满意,于是当即又向支左办公室提出3点要求:?支左办公室必须承认在“北牙事件”上执行了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犯了方向路线性错误,并公开检讨,彻底平反;?支左办公室必须不折不扣地按《公安六条》严惩“北牙事件”的幕后策划者;?支左办公室必须承认这是资本主义复辟的反革命逆流在宜山地区的反映。并限定在晚上8点钟答复上述要求。晚上8时,陈光明带领延安战团50多人到人武部门前等候答复。由于支左办公室未按时答复,陈光明于8点22分宣布在武装部静坐请愿。长达24天、轰动全县的“七·一〇”静坐开始。后来抗大中学惩腐恶兵团、红卫中学“五·七”野战军、耕读高中曙光战斗队、宜师捍卫团、财校工读班井岗山战斗队、卫校战南疆战团的红卫兵也来参加静坐请愿。(1·1144-147,4·930、938、956,5·1017、1074)
7月11日 何水淋在搬运社召集陈光明、梁宝球、黄焕勋、李锦如、周世奇、韦小珠、谭照明(宜师学生)、银应明、苏佩华、郑哲全等人开会,成立“红革联七·一〇革命行动指挥部”(简称“七·一〇指挥部”)。分工由陈光明总负责,李锦如、谭少国、黄焕勋负责组织谈判,梁宝球、谭照明管宣传,周世奇管财务,银应明、苏佩华、郑哲全负责后勤工作。“七·一〇”指挥部成立后,办了“七·一〇”战报,由梁宝球、谭照明主管,吴国森、韦启良(宜师教师)等人负责编辑。(5·1147)
7月14日 早上,武装部干部李民生把“七·一〇”指挥部张贴在武装部的“勒令”撕掉,静坐学生蜂涌而上,把李民生抓住进行围斗,要李民生公开检讨,承认是“现行反革命分子”。围斗从早上8时开始,一直到李昏倒于地,专区医院和驻军三十二医院派救护车将李接走才结束。(5·1017)
7月15日 何水淋在桂剧院召集工人总部、职工总部、文卫总部的苏佩华、郑哲全、银应明、陈理直等人开会,研究支援“七·一〇”静坐问题。何水淋说:“目前静坐主要力量是红卫兵,工人做后盾。你们回去要组织队伍去声援红卫兵;要写大字报、编小报,募捐钱、粮,烧姜糖水、煮糖粥给他们。从舆论、物质、行动上给予支援。还要做好安全保卫工作,防止‘联指’去冲击。”会上,郑哲全主动承担保卫工作。(5·1147-1148)
7月19日 武装部给静坐红卫兵搭遮阳棚,先后搭了几次均被他们拆掉。联络点和红革联400多人在桂剧院集会声讨所谓刘少奇假检讨、真反扑。支左办公室派人参加了这次大会。东方红兵团和延安战团在电影院门口辩论“北牙事件”和静坐学生围斗解放军之事。(5·1018)
7月22日 晚上9点40分,“打韦派”的红革联一百多人冲进县武装部游行示威。抗议武汉军区围斗谢富治,抗议宜山支左办公室支保不支左。(5·1018)
7月23日 “联指派”举行声讨所谓陈再道围斗谢富治和王力罪行的大会。驻军代表在会上讲了话。(5·1018)
7月24日 何水淋在建设街刘汉民家召集“七·一〇”指挥部人员陈光明、谭少国、梁宝球、黄焕勋、李锦如、曾洁芳(抗大中学学生)、周世奇、谭照明、韦小珠、银应明、郑哲全开会,研究静坐下一步做法。会上,何水淋提出派黄焕勋、李锦如去南宁找“广西四·二二指挥部”,争取他们发表支持宜山“七·一〇”静坐的声明,以扩大影响;由谭少国把“七·一〇”静坐的材料寄给桂林“老多”,争取桂林方面的支持,造成对县人武部的舆论压力。与会人员同意何的意见。当晚,黄焕勋、李锦如带着何水淋写的字条前往南宁,找广西医学院“闯”的头头胡裕桥。7月底,黄、李带回广西“四·二二”指挥部和医学院“闯”关于“静坐已不适宜,要准备武卫”的意见。(5·1149-1151)
7月27日 晚上,柳州铁路局宣传队来宜山演出,路经县体育场时被打韦派拦截,后来在宜山工人联指和财校“八·二五”战团的护送下到县人委演出。当晚10时,联指派在县人委看完演出返回到体育场口时,与打韦派发生了摩擦。(5·1018-1019)
7月31日 “七·一〇”指挥部派出梁宝球、谭少国、曾洁芳,与宜山驻军支左办公室的代表田家顺、季德春、王文奎进行谈判,达成7条协议:(一)、在“北牙事件”上是犯了方向路线性错误,支左办公室参与此事的某些人也犯了方向路线性错误,并公开检讨;(二)、同意于8月1日在北牙召开平反大会(由支左办公室主持),在庆远镇由“七·一〇”指挥部召开批判大会(支左办公室负责人、县委罗星鲜、公安局卢哲作检讨),“七·一〇”指挥部派一百人参加平反大会,并当众烧毁所有黑材料,同时印发平反通告(平反通告由“七·一〇”指挥部派人参加研究)。原通令发到哪里,平反通告发到哪里,肃清影响;(三)、支左办公室认为:“七·一〇”指挥部和静坐红卫兵小将要求支左办公室为“北牙事件”实事求是地彻底平反,承认在“北牙事件”上犯了方向路线性错误,这个要求是正确的、合理的,批评是善意的,是革命行动,大方向是正确的;(四)、在北牙问题上主要是“七·一〇”指挥部和静坐的红卫兵以及革命造反派的帮助,支左办公室的同志经过学习党中央政策,才认识到北牙问题的性质是方向路线性错误;(五)、静坐期间所用的水电费和由于静坐引起住院的医药费,支左办公室主动负责解决;(六)、协议达成后,静坐队伍尽快撤离;(七)、本协议签字后,立即生效,在贯彻协议过程中,双方要从维护协议出发,有问题互相商量、互相帮助,保证协议的圆满贯彻,如果哪一方破坏了协议,由破坏者负完全责任。(5·1019、1151)
8月1日 支左办公室、公安局、红革联两百多人到北牙开大会,为“北牙事件”彻底平反。县公安局于当日印发《为北牙中学“没有自来红战斗队”、“延安红卫兵争朝夕战斗队”平反通告》(〈67〉宜公通字第一号),宣布1967年3月31日发布的67宜公字第一号《关于取缔宜山县北牙中学“没有自来红战斗队”、“延安红卫兵争朝夕战斗队”反动组织的通令》无效。承认北牙中学两个红卫兵组织是革命组织,朱家森、廖荣生所犯错误属于人民内部矛盾,不是反革命分子;承认在“北牙事件”问题上,犯了方向路线性的错误。(5·1019、1151)
8月2日 何水淋在其住处(建设街311号)召集“七·一〇”指挥部人员陈光明、梁宝球、韦小珠、曾洁芳、黄焕勋、李锦如、谭照明等人开会,商量静坐后的活动。何在会上提出静坐后各学校红卫兵回校休整,开展兵训,做好文攻武卫的准备,同时准备成立造反大军。参加会议人员同意何的意见。(5·1152)
8月3日 0点30分,“七·一〇”指挥部在武装部门口召开500多人庆祝静坐斗争胜利大会,宣布静坐队伍撤离。“七·一〇”静坐至此结束。(5·1019)
8月4日 宜高两派学生因劏学校的猪发生纠纷和械斗。事件发生后,宜山两派都紧急集结人马。打韦派在何水淋、郑哲全、苏佩华、银应明、陈理直、谭少国的策划指挥下,由韦小珠带领延安战团、“五·七”野战军等红卫兵组织的200多人占领了县文化馆、电影院。“联指”派的东方红兵团、红旗兵团也进驻了县人委和县公安局(指挥人员未查清)。当天,宜高延安战团向支左办公室驻校解放军提出3点要求:(1)撤出原住的化学实验楼,如果不撤要改变观点;(2)你们住此人身安全没有保证;(3)你们住此对我们的行动不便。当天武装部的王秘书不同意撤出。晚上,打韦派召开批判大会,会上田家顺、蒙启才就“北牙事件”作了检讨。(1·148-150,4·983,5·1020)
8月5日 红卫中学两派因争住房发生冲突。下午5时,“五·七”野战军包围了红旗兵团,双方互掷石头,至凌晨4时30分方止。红旗兵团2人被打伤。卫校的战南疆战团(打韦派)也于当天占领了该校的化验室和校内所有高地,形成对劲松战团(支韦派)的包围。是日晚上,何水淋召集打韦派的“工总”、“文卫总部”、“职总”负责人郑哲全、苏佩华、银应明、陈理直、黄明才、龚宝明、韦颂尧、李桂金、姚宝洪等人在桂剧院开会,布置各总部推选代表,准备成立宜山造反大军。(5·1020、1152)
8月6日 红卫中学两派仍在为住房问题争论。联指派的东方红兵团占领了税务局。卫校的劲松战团大部分人员撤到财贸干校,战南疆战团占领了所有教室。何水淋在桂剧院召集郑哲全、苏佩华、银应明、李桂金、陈理直等人开会,决定由郑哲全、苏佩华负责组织在化肥厂、电厂、桂剧院制造短刀、长矛等武器。联指派也搬运石头,打制武器作武斗准备。(5·1021)
8月7日 上午,支左办公室召开两派代表会议,讨论关于制止武斗问题。两派代表中途退场。打韦派用汽车运石头进大礼堂作武斗备用;宜山联指召开各战团负责人会议,布置作做武斗准备。(5·1021)
8月8日 晚上,“联指”派的东方红兵团36人进驻商业局。商业总部(打韦派)的韦颂尧等人向商业兵团(联指派)和东方红兵团提出抗议。接着,打韦派聚集在商业局门口,气氛很紧张。制止武斗监督小组组织两派代表谈判,并在谈判前宣布:(1)任何一方都不能进驻商业局;(2)谈判期间任何一方都不能冲击,谁冲击谁负责。当晚1时两派发生武斗,互相投掷石块,直打到凌晨5时30分,进驻的红卫兵在部队护送下撤离商业局时才停止。武斗使商业局、百货公司的门窗遭到严重破坏。时称“八·八”事件。(1·151-155,4·958,5·1021)
8月10日、11日 何水淋在县文化馆召集苏佩华、郑哲全、银应明、谭少国、黄明才、黄福清(县委干部)、姚宝洪、李桂金、陈理直、葛国拣、吕家凡、黄焕勋、陈光明等人开会,研究成立造反大军及人员分工问题。(5·1152-1153)
8月14日 何水淋在县人民礼堂召集陈光明、银应明、苏佩华、郑哲全、姚宝洪、黄明才、李桂金、谭少国、黄焕勋、葛国栋、韦小珠、黄福清等人开会,研究解决武器问题。与会人员主张夺公检法和人武部的枪。会上何水淋还提出派人去桂林学习“老多”夺枪的经验,并向他们要枪。大家同意何的意见,决定派何水淋、苏佩华、黄明才、郑哲全、谭少国、姚宝洪等人第二天去桂林;决定陈光明在家组织人侦察好放存武器的地方和监视联指的行动,作好夺枪准备。最后,何水淋布置在家的人尽快成立造反大军,并叫黄焕勋起草成立宣言。(5·1155)
8月15日 何水淋、苏佩华、郑哲全、姚宝洪、谭少国、黄明才、韦颂尧等人乘汽车前往桂林。同日,宜山联指派人到县武装部要求借枪。
(4·940、951,5·1022、1156)
8月17日 宜山联指负责人又继续到县人武部要求发枪。晚上,“贫下中农联指”成立。负责人是莫仁才(工商所干部)、陆润廷(石别公社干部)、冉大姑(龙头公社农民)。(4·871,5·1022)
8月18日 宜山地区打韦派在人民礼堂召开大会,宣布成立“宜山革命造反大军”(9月9日宣布改名为“广西四·二二宜山革命造反大军”——简称“宜山四·二二”,接受“广西四·二二”的统一领导),并发表成立宣言。造反大军由陈光明任司令(总指挥),苏佩华、郑哲全任副司令(副总指挥),陈光明、苏佩华、郑哲全、黄明才、姚宝洪、吕家凡(卫校学生)、黄焕勋、黄福清、谭少国、银应明、葛国栋、陈理直任常委。下设:作战部,由黄明才任部长,李桂金、姚宝洪、葛国栋等人任副部长;政治部,由黄焕勋任部长,黄福清、谭少国等人任副部长;宣传部,由陈理直任部长,谭照明等人任副部长;后勤部,由银应明任部长,唐玉珍任副部长。25日后,政治部和宣传部合并为政宣部,由黄焕勋任部长,其他人不变;另增设政法小组,由谭照明负责。9月23日陈光明被打死后,黄焕勋、谭少国、银应明对造反大军负责人进行调整,由谭少国任司令(总指挥),李殿试任副司令(副总指挥);银应明任作战部长,韦树芳(庆远镇街道居民)、陈楚珊、秦秉仁等人任副部长;后勤部改由韦颂尧任部长,郑哲全任副部长;增设组织部,由黄福清任部长,莫少国、吕家凡、谭照明任副组长;增补梁宝球、吴国森、龚承楷为政宣部负责人。宜山联指和宜山造反大军的成立,标志着势不两立的宜山两大派正式形成。(4·931、932、969,5·1022)
8月19、20日 苏佩华、郑哲全、谭少国、姚宝洪、黄福清、韦颂尧、陈理直、黄明才等人在桂林三中开会,讨论回宜山夺枪及夺枪后如何坚守问题。会议由苏佩华主持。(4·943、962,5·1158)
8月22日 上午,苏佩华、谭少国、黄明才等人从桂林回到宜山。23日和24日,苏佩华、谭少国在宜山造反大军总部主持召开全体委员会议,介绍桂林夺枪的情况。会议决定8月25日将刘海荣拿去游街,并成立了揪斗刘海荣联络站。(4·943、944、962,5·1133)
8月25日 中午,“七·一〇”红卫兵游斗刘海荣和罗星鲜回到武装部门前,被谭伯奎等20多名联指人员冲击。造反大军因有2人被打伤,就拉队伍进武装部,要求支左办公室惩办凶手。与此同时,苏佩华召集谭少国、陈光明、彭益民、银应明、黄明才、黄焕勋、姚宝洪、葛国栋等人到县广播站楼上开会。苏、谭在会上提出立即夺枪。并分工由陈光明带领红卫兵执行夺枪任务,苏佩华打电话到汽车站要3部汽车来装运武器弹药,黄明才和李桂金负责砸开军火库。当天下午5时,宜山造反大军夺走了县人武部的全部武器弹药。计:重机枪10挺,轻机枪6挺,长枪183支,手枪26支,小口径步枪32支,各种子弹52602发,手榴弹3235枚。这就是轰动宜山的“八·二五”夺枪事件。当晚,宜山联指也“夺”了公检法的部分枪支弹药(指挥者和数字未查清)。
(1·156-235,4·944、983,5·1022、1133)
8月26日 宜山联指印发《宜山告急》、《紧急呼吁书》,说宜山造反大军游斗刘海荣,抢夺人武部的全部武器弹药,是反革命暴乱,呼吁各造反派组织起来,扑灭这场反革命暴乱。还利用广播、印发传单,说造反大军抢劫银行、百货公司、粮所等等。同时,谢焕臣还指派杨官保带领联指人员到各公社活动,挑动农民进城武斗。是日,流河公社公安员吴仕团带领民兵进驻庆远镇龙江大队待命。县城通往各地的交通路线被截断。宜山造反大军印发“八·二五”严正声明,声称“夺枪完全是为了保卫毛主席、保卫党中央和自卫,在任何情况下决不先开第一枪。”同日,黄明才、李金铃带领造反大军数十人乘车冲进公安局,抢走摩托车3部,单车十多辆及一些公私财物。
(4·886、945、946、964、983,5·1098、1133、1134)
8月27日 凌晨零时许,在天桥指挥民兵守卡的流河公社管委会副主任韦绍宗,接到宜山联指的通知,叫他组织民兵拦截一辆从桂林开回宜山的汽车。韦带领民兵到十二湾砍树、垒石设路障。凌晨3时许,从桂林开来的汽车在十二湾受阻停下,车上的何水淋、郑哲全、李庆忠、龚宝明、刘鸿春等12人被民兵抓送回县红卫中学关押,后又转移到九龙岩关押,直至武斗结束,两派交换“俘虏”才获释放。当天,宜山联指所属的东风大队武装民兵押着田家顺,从东风街向十字街前进,想利用田作掩护,冲进造反大军据点抢枪。造反大军在十字街架设机枪,准备迎击。东风大队民兵见无机可乘,只好撤退。造反大军趁势进驻庆远派出所,占领望火楼。(2·236-240,5·1082、1160)
8月28日 上午,宜山造反大军所属农具厂四野部队的周游与本厂联指派的朱见清、尹得生、周荣才等人辩论,朱、尹二人抢了周游的手榴弹,交周荣才拿到联指西线指挥部报告。四野部队的李桂金等人夺不回手榴弹,就拉尹去武装部评理。出到厂门口,恰与谢焕臣率领的林杏春、徐国正、韦汉昌、张敬涛、陈超等一批前来增援的联指人员相遇,发生枪击,四野部队的韦荣瑞被打死。宜山县城武斗打响了第一枪。当晚,宜山联指西线指挥部向矮山撤退。
(2·245-253,4·880、918-921,5·1128)
8月29日 宜山联指西线人员在谢焕臣的指挥下,“夺”了九龙岩驻军的苏式转盘机枪32挺及一些冲锋枪、步枪,子弹5万多发。宜山联指东线指挥部也派潘清溪、陈赞谊到洛东枫木大队要回加拿大机枪1挺,步枪4支。之后,谢焕臣又派胡世康、杨官保等人到梧州、南宁、钦州等地弄回山炮、迫击炮各一门,高射机枪两挺参加武斗。(2·241-244,4·883-885、891、892、902、911)
8月30日 中午,流河公社公安员吴仕团率领联指武斗人员向宜高延安战团据点进攻,占领宜高,抓走延安战团红卫兵25人。下午4时许,宜山联指数百人在铁路联指的配合下,攻占宜山火车站。铁路造反大军的张庆臣(铁路工务段枕木班养路工)、谭保楼(铁路铁工班锤工)、李强(铁路宜畔工区工人)、李勤惠(火车站服务员)和抗大中学学生李仁贵、桂林铁中学生钟宪东及宜山联指的潘庆文(同德锰矿工人)等人被打死。与此同时,宜山联指还攻占了宜山汽车站。宜山县城武斗全面爆发。(2·191、216,5·1082、1132)
9月1日 凌晨,联指北线武装人员又攻占了宜山师范,宜师捍卫团负责人周世奇等14人被抓走。同日,联指西线指挥部500多人从矮山迂回县粮食局。各公社武装民兵也陆续到庆远镇集结。县城处于联指包围之中。(2·192,4·884)
9月7日 凌晨6时许,联指东线指挥部组织武装人员在机关枪掩护下,向宜山造反大军北门楼据点进攻,被驻守北门楼的造反大军击退。联指曹世安(县人委民政科长)、叶国丰、韦启伦(均系洛西民兵)3人被打死。为了报复,联指红旗兵团的吴才豪、黄自成、丁燕明和磨台荫等将被关押在红卫中学的桂昭禄(染织厂工人)敲打致死,弃尸龙江。(2·194、216,5·1132)
9月9日 联指攻占宜山电厂(现供电工区),进一步缩小了包围圈。宜山造反大军被包围在东到庆远派出所,西至建设街府,南到四方楼,北抵北门楼,方圆不足一平方里的城中区域。是日,被关押在县公安局(联指据点)里的宜师捍卫团负责人周世奇被联指人员刺杀身亡(凶手未查清)。(2·195,5·1132)
9月12日 晚上,陈少坤带领20多名联指武装人员到河池地区防疫站执行伏击任务,他们埋伏在该站附近。当检验员卢瑞明和护士韦玉珠夫妇从检验室出来,走到食堂门口时,被陈少坤、覃宝亮和张敬涛同时开枪打死。(2·295)
9月13日 县委在流河公社召开会议。王泽民、卢琦、韦继松、罗星鲜、王鹏、崔振铎、袁英才、韦家立、莫富新、黄素荣等部分委员出席了会议,流河公社党委书记余秉恒以东道主身份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卢琦主持。会议开始,与会人员全体肃立给曹世安默哀。接着大家讨论分析了宜山武斗的形势,认为宜山武斗是造反大军挑起的,对曹世安的死表示了特别的愤慨。这次会议作出了两项决定:一是以会议名义发表声明,支持宜山联指;二是与会人员分工,为联指找子弹。会后,派罗星鲜、余秉恒到驻军三十二野战医院请示河池军分区参谋长陈秉义和县人武部副部长刘海荣,受到了批评。于是声明没有公开发表,但与会人员下到农村去,仍然向群众表明自己支持联指的观点;还继续派韦继松到罗城,莫富新、黄素荣到都安为联指找子弹(均未找得)。这些做法对正在发生的武斗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对宜山派性的发展造成不良的影响。(2·261-263)
9月15日 凌晨,原都宜忻人民解放总队第三联队第四大队副大队长戚婷文(1951年编余回家,土改时被错划为“不法地主分子”),被清潭大队长韦以强和民兵负责人廖联文、韦茂凡等人用铁线捆绑,推下40多米的马物岩淹死。同日,龙头公社联指在罗顺强(武装部长)、韦明海(公安员)和蓝芝福(公社秘书)的指挥下,调动武装民兵包围龙头街,抓了“四·二二”群众200多人,押到粮所关押、审查,一星期后才释放。(2·256-259、264-266)
9月16日 吴仕团同意马安大队联指人员孙山才等人从北线指挥部牢房领出学生邓启林,押回大队处理。当晚,孙山才等人把邓启林押到小北门河边勒死,把尸体丢进河里。18日晚上,孙山才等人又到邓启林家,将邓母戚琼仙(地主分子)骗到月亮山脚河边,用处死邓启林的同样手法,将戚杀死。与此同时,宜山联指北线指挥部的武装人员也将流河公社小龙大队社员陈忠华、覃红生抓到宜师关押。吴仕团亲自审问陈忠华,当陈否认在柳州得到枪支弹药时,吴令民兵给陈压杠,并亲自用竹杠将陈冲倒,拔出手枪朝陈的脚边开了一枪。陈虽受到严刑逼供,但仍不承认,吴又下令把陈关押起来。几天后的一个夜晚,联指人员李荣科等人把陈忠华拉到小北门河边勒死,弃尸河中。9月下旬的一天晚上,宜山联指北线指挥部副连长韦启瑞和潘恩琪、潘勤华及指挥部的两个民兵,把因卖高价猪肉被关押在该指挥部牢房里的周继华(四类分子)拉到流泉码头对面沙滩。潘恩琪令周跪下,将绳子套上周的脖子,和韦启瑞各执绳子一头猛拉。周被勒倒后,挣扎乱踢,潘勤华和指挥部的高个子民兵立即上去帮拉,矮个子民兵则用木棒朝周的脚敲打。周被勒死后,韦启瑞等人从周的头上取下笼着头的麻袋,装进石头,捆在周的尸体上,沉尸龙江。10月中旬的一天,韦启瑞、潘恩琪和潘勤华拿着宜山联指北线指挥部的路条和领条,到宜山联指设在九龙岩的集中营领出杨启汉,押到流泉码头勒死,缚上一块六、七十斤重的石头,沉尸河中。
(2·266-?-266?)
9月23日 零点20分,宜山联指和进城武斗的民兵,在谢焕臣的指挥下,集中所有的轻重武器向“四·二二”各据点发起猛烈攻击。凌晨4时许,宜山联指西线武斗人员分别由李德明(大米厂工人)、韦北芳(矮山食品站职工)带领,在东线、北线的配合下,重点进攻“四·二二”的县委据点。第一梯队十多人从北面破墙进入县委后,韦北芳带领的第二梯队因受阻接应不上。战斗持续了4个多小时,王庆寿(县安置办公室主任)、钟乐政(北牙公社干部)、韦明星(北牙公社武装部长)、张德广(北牙大队民兵)、何强(宜山火车站工人)、石瑞勤(矮山民兵)、苏世桐、韦汉彬(均系东风大队民兵)等人被打死,李德明弹尽被俘。“四·二二”的总指挥陈光明和胡剑秋、黄善寅、陆枝业、罗亚仁、凌育才、庞德兴、黄英杰等人也被打死。此次交火是宜山县城武斗中最激烈的一次。(2·200、268-274,5·1129、1131)
9月29日 中国人民解放军六九七六部队进驻宜山县城,开始制止武斗工作。(2·203)
10月1日 中国人民解放军宜山九九分队(即宜山监狱看守部队)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宜山驻军部队分别发表支持宜山联指的声明,表示坚决和宜山联指战斗在一起,胜利在一起。(2·203、332-333)
10月2日 在驻军部队的主持下,宜山联指和宜山“四·二二”举行谈判。参加谈判的驻军代表是:陈秉义、季德春、田家顺、王代乾、李忠义、马文兰;联指代表是:唐家睦、陈少坤、李炎、温少德、罗晞翔;“四·二二”代表是:银应明、陈楚珊、梁宝球、覃秉仁、谢丽华。经过4次谈判,13日达成关于全面上缴武器、弹药、停止武斗的八点协议。(2·204-207、215)
10月5日 凌晨,李德明因受派性折磨,死于宜山“四·二二”设在商业局的牢房里。当天,部队派员将李的尸体抬出交给宜山联指。6日,联指抬李的尸体游街,后又在怀远和卫校展览。派性仇恨更加加深。(2·275-331)
10月14日 上午10时,宜山联指和宜山“四·二二”在驻军的监督下,上缴武器弹药(联指“夺”得的九龙岩驻军枪支、弹药和在外地弄来的两挺高射机枪、两门炮转移收藏未上交)。宜山县城武斗结束。这场武斗造成了严重损失。两派的一些人员和一些无辜群众被打死、打伤;一批国家物资被用来制造武器弹药;县城的工厂停工,商店停业,交通受阻;大批农民进城武斗或守卡,不仅动用了国家一批库存粮食,而且农业生产也受到一定影响;县城的房屋有的被挖通,有的被炸坏,有的被拆掉,有的被烧毁;各公社、大队慰问联指武斗人员,也动用了集体的牛、猪、鸡、鸭、蛋、蔬菜、粮食等物资。据不完全统计,这场武斗,共死51人(联指死22人,“四·二二”死24人,群众死5人),其中双方在交战中死41人(联指死21人,“四·二二”死20人),被俘后捅死1人,折磨致死1人,敲死1人,武装伏击打死2人,从联指牢房和家中押出去勒死5人;74户居民被拆掉房屋71间,95户居民被烧毁房屋114间,造成440多人无家可归。仅房屋被烧毁一项经济损失就达22890元。
(2·207、230,4·886-888、908、913、916)
10月22日 德胜公社德胜大队在德胜街市场召开群众大会。大队支书邓显瑞在大会上作报告,林齐先宣布四类分子韦由命、黄运杏“罪状”后,由民兵莫应福、黄德强和陆火旺将韦、黄押到公路边枪杀。这是宜山县召开大会乱杀人的先例。(2·334-335)
1968年
2月2日 上午,德胜公社“四·二二”的一些群众到公社礼堂卸幕时(1日晚上“四·二二”文艺宣传队在公社礼堂演出),被驻守公社的联指民兵阻止。下午,30多人到公社静坐,发生争端,公社武装部长黄茂防出面解决。因带武器,在群众的要求下,黄卸下枪,交给民兵代管(次日上午该民兵把枪还给黄)。同时,驻守公社粮所的联指民兵莫崇良来公社途中,被“四·二二”的群众围住辩论,莫横枪推开人群,不慎跌倒,枪掉地上,莫爬起来枪也不拣就跑了(后“四·二二”群众拣起送交公社)。事后,德胜联指民兵以“夺枪”罪名,把刘木德、刘易成等8人抓到粮所关押。4日被关人员的亲属和一些街坊前往粮所求情放人,途中被驻守粮所的联指民兵开枪射击,老人覃生记及14岁的女孩胡孟兰中弹惨死,廖世翠、覃军妹、韦继菊和黄艳仙受伤。这就是德胜所谓反革命夺枪和冲击粮所事件。
6月至8月间,参加“夺枪”和“冲击粮所”的人都受到不同程度的迫害。其中刘木德、刘易成(刘木德父亲)、杨汉云、莫燕勋、韦杏高、陈宝贤等6人被游斗或批斗敲死,陈文安和黄成德2人被枪杀,黄运寒、骆顺福、陈独青3人被迫害自杀,杨应同、莫恒高、熊征瑞、杨振善、陈爱英、巫松英、骆安宁、黄瑞菊、黄想清等9人被批斗打伤。(2·337-340)
2月14日 下午,宜山联指总指挥谢焕臣获悉县人武部派车去忻城接宜山“四·二二”葛国栋等人的消息后(葛国栋等人于12日去忻城找武器被抓),立即召集谷建国、黄强、胡世康、崇世鉴、王位均、谭伯奎、张田福和温少德等人研究,决定派胡世康等人前去拦截。当晚,胡世康带领徐国正、韦北芳、潘安、崔维国、韦芳廷、黄焕金和唐郁兰等20多名武装人员乘车往沙岭,设下3道卡。当葛国栋和人武部副部长李庆余等人乘坐的汽车开到第三道卡时,韦北芳、崔维国、徐国正开枪射击,葛国栋中弹后死亡,黄焕勋等8人被抓到联指指挥部关押。(2·341-348,4·882、886、889、914,5·1102)
2月27日 环江县联指武装人员25人由覃庆云(环江县体委干部、联指常委)、蒙国佐(环江县纠察队副队长)带领来到宜山。在围剿宜山“四·二二”期间,先后驻守县水厂和工农兵旅社。(2·348?)
2月29日 下午2时许,“四·二二”武装人员黄明才、农耀宗、何少居、邱光明、彭贤生、李金铃等十多人,在庆远镇北门环城公路上,拦截罗城人武部送新兵入伍返回的汽车一辆,抢得半自动步枪两支,冲锋枪一支,手枪一支,自行车一辆,人民币30元,面粉一万多斤。(2·349-355,5·1115)
3月初 罗城县联指300多名武装人员由总指挥罗寒修和谢代鹏、高玉云带领,乘20多辆汽车到宜山,还拉来了一车炸药和6副棺材。同时,由王卫东、甘国柱带领的金城江联指武装人员,由都安县拉仁公社武装部长唐××带领的都安民兵,由陆××带领的忻城联指武装人员也先后集结宜山。
(2·376-377,4·904-906)
3月5日 县抓促指挥部在马草塘召开的县、公社、大队和生产队四级干部会议结束。参加这次大会的有3154人,县人武部政委季德春在会上作“关于进一步开展农村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问题的报告”,提出了1968年的任务:一、大抓狠抓活学活用毛泽东思想,以斗私批修为纲,搞好农村文化大革命。二、充实加强各级抓促领导班子。三、加强无产阶级专政,坚决打击阶级敌人的破坏活动,公检法实行军管。四、立即掀起春耕生产高潮。五、突出无产阶级政治,切实做好群众生活安排。六、广泛深入地开展农业学大寨。
同日下午,宜山联指和进城参加武斗的民兵以及罗城、都安、金城江、忻城和环江等县的联指武装人员,对宜山城内几乎没有什么武器的“四·二二”进行武装围剿。联指队伍四面包抄,两头夹击,各种轻重武器全部投入武斗,到9日止,先后夺下了县人武部、搬运社等“四·二二”的据点。(2·356、357、358-375)
3月9日 谢焕臣在联指指挥部召开最后总攻击的作战会议。出席会议的有联指常委谢焕臣、胡世康、谭伯奎、刘庆祥、吴志荣、温少德、谢新华、张田福、谷建国、黄强和崇世鉴;领导干部陈时、丁元明(县经委主任)、王勇(县工交办副主任);罗城联指总指挥罗寒修,金城江联指的王卫东、甘国柱,环江县联指常委覃庆云,都安县拉仁公社武装部唐部长,忻城联指的陆××和本县各公社带队的吴仕团(流河)、韦宗荣(祥贝)、兰剑敏(三岔)、简友仁(洛东)。县人武部作战科副科长吴宪水也参加了会议。会上讨论研究作战方案,最后决定:第一、10日拂晓发动总攻;第二、东片佯攻,西片主攻。谢焕臣要求集中火力,速战速决,用高射机枪开路,连环炸药包协同作战。会后,与会人员分头去做准备工作。
同日,宜山“四·二二”的李永忠(工人)、郑治平(抗大中学学生)等3人从庆远镇逃到洛西车站粮所附近,被看守粮所的联指武装人员抓获,当晚被押往洛西大队,到洛西街头十字路口,从n头村赶来的联指人员韦年云(洛西大队民兵营长、后进染织厂当工人)指挥联指武装人员把李永忠、郑治平推上岭,边走边用手榴弹敲郑治平。到岭上,韦年云用刺刀将郑捅死,其他联指人员也把李枪杀。(2·378?,4·903、904-907)
3月10日 凌晨,对“四·二二”进行最后围剿的战斗打响,在谢焕臣等人的指挥下,联指用了1小时20分钟,又夺下了县委、粮所、手工业联社、桂剧院、人民礼堂、派出所等“四·二二”据点,将“四·二二”的大部分人员撵到四方楼。“四·二二”的曾中允、李玉林、费忠义、朱芳璧和覃茂生随着人群往驻军三十二医院方向走去,路过电厂时,黄强指挥武装人员以“杀人凶手”等罪名把他们从人群中抓出来,崇世鉴、邓建隆、莫玉、蒙自泉等人当场分别将他们枪杀。
当天,谢焕臣还交代秘书潘卫电话通知洛东、三岔公社的联指头头,要他们立即派人守卡,千方百计将从四方楼逃出的“四·二二”人员吴昌汉(县供销社干部)等人捉拿,指令抓住吴昌汉可就地处决,结果三岔公社联指武装人员截获吴昌汉等人,在押解回宜山的途中,将吴昌汉枪杀。
晚上,黄强指挥武装人员成官凯、韦继振、莫玉、覃仁辉、黄家明将关押在县人委碉堡里的“四·二二”人员朱芳霖、麦志民押到龙江河北门渡口枪杀,麦志民的尸体被推进河里,朱芳霖死里逃生。
(2·358-360、373?、382,4·922、923)
3月11日 宜山“联指”北线指挥部武装人员潘恩琪、覃仁辉、覃仁斌等人到县林业局,把被关押在宜山联指设在该局牢房里的冯兴成(龙江大队社员)押到河池地区第一医院后面码头,覃仁辉和覃仁斌先后开枪,将冯打死。
当晚,联指北线指挥部武装人员韦家和等人也将关押在该指挥部牢房里的良村大队社员韦景儒拉到龙江河边杀害,沉尸河中。
同日,在宜山联指指挥部负责巡逻站岗的倪海和(县供销经理部干部)获悉黄秀英(供销经理部党员干部)被抓获关在林业局牢房的消息后,即起报复杀人之心。以领“黄秀英回单位审查”为借口,找“联指”负责人黄继荃给他写领人条子,黄写后,倪又拿条子到宜山联指指挥部找刘庆祥,刘签“同意带回”字样,并加盖联指印章。次日凌晨5时左右,倪纠集蓝焕祖、韦宝君(均系驻联指指挥部民兵),并把七九步枪一支、子弹3发交给蓝焕祖。接着,倪带蓝、韦到林业局,将黄秀英领出,押到庆远镇小学后门右侧公路边,倪令蓝焕祖朝黄连打3枪,黄当场死亡。当时黄已怀孕7个多月,死后被人将一根一尺长,围径2寸5分的木棍插入其阴部,曝尸数日。(2·266?、378?、379)
3月12日 上午11时许,在驻军的保护下,四方楼里的“四·二二”人员撤出。历时7天的武装围剿结束。
当天,联指武装人员在县城进行全面搜查,一大批“四·二二”人员和一些无辜群众被抓,有的被打死,有的被送到宜山联指设在九龙岩、县林业局、县人武部、县人委、县红卫中学、宜山师范等地的牢房关押,据统计,仅九龙岩、林业局和红卫中学牢房就关押了400多人(含宜山县城武斗期间关押的一部份)。韦北芳(突击排排长)、韦家和等人在十字街附近住宅区分别查获六桥煤矿干部覃素强和税务干部陈杰儒后,将他们押到十字街,韦日光和韦北芳先后开枪将覃素强打死。崔维璋、韦家和也先后开枪打死陈杰儒。张树桐等人在县邮电局门前截获被押解的县医院医师赖其柱,以“杀害李德明凶手”罪名,将其押到统战部巷道杀害。当晚,韦启瑞、潘恩琪、韦光荣等人从庆远镇一居民家把廖生强(龙江大队社员)抓到龙江河汽车浮桥上,韦光荣、韦保才先后开枪把廖打死。宜山化肥厂联指人员农照壁得知本厂工人唐敏、胡剑光被关押在红卫中学牢房后,便前往红卫中学。在学校遇见崇世鉴,农对崇说:“借你的撸子(手枪)给我去干掉我们厂两个人”。农得手枪后与汪怀安、覃绍光把唐敏、胡剑光押到龙江河边,农先后向唐、胡开枪,唐敏当场死亡,胡受伤,经抢救治愈,回厂后又被批斗打死。是日,县医院外科医师邱卓勋和庆远镇卫生所所长韦成龙在大搜查中也被联指武装人员打死;房管所干部韦庆香也被联指武装人员从林业局牢房拉到铁路边枪杀。
7天的武装围剿,不仅23人被打死(其中,在交战中罗城联指被打死2人,大搜查和设卡拦截枪杀15人,从联指牢房中押出去枪杀6人),一批人被抓,在政治上造成很坏的影响。而且,使工厂、商店无法生产和营业;一些单位和居民的房屋被损坏、被烧毁;许多干部、职工和群众的财物被掳掠。仅计宜山第一分社和4户居民的房屋被烧一项就损失13786元(不包括建设小学被烧的一部分损失)。在经济上再一次给国家和人民群众造成严重损失。
(2·380、383、384、378?、378?,4·904)
3月13日 宜山县公检法军管会以“四·二二坏头头”的罪名,将覃继崇(庆远镇东风大队农民)、黄明才、李金铃、何少居、农耀宗、彭贤生、温可廷、覃智煌(百货公司干部)、罗斐文(供销经理部经理)、李殿试等人逮捕。
矮山公社联指民兵押县公安局干部卢哲到庆远派出所找枪,找不到枪,被宜山联指值勤人员吴世华(流河邮电所职工)、廖启湘(祥贝大队干部)先后开枪打死。韦启瑞、潘恩琪等人,在龙江大队驼山小学门前召开群众大会。会上,潘恩琪指挥民兵成庭华、覃启森等人将杨林(原宜师教师,错划右派)、梁启茂(地主分子)推出会场枪杀。当晚,宜山联指所属供销总部负责人蔡耀初根据宜山联指常委张田福的指令,召集陆新才、韦绍琪等人开会,策划杀害县供销社干部张志江。会后,陆新才到粮食局,张田福把一支拉八手枪和3发子弹交给陆新才。尔后,蔡耀初、陆新才、韦绍琪等人将关押在联指设在武装部牢房里的张志江拖到搬运社水池边,蔡耀初令韦绍琪和陆新才开枪把张打死。
同日,矮山公社革命委员会成立(简称“革委”)。主任银业旺(原公社党委书记),副主任黎景誉(原公社武装部长)、雷泽松(原公社党委副书记)。常委还有蓝茂增、何广富、邱广全。(2·266?、378?、381?,3·388,5·1116、1117)
3月15日 县公检法军管会对指挥和亲自杀“俘虏”的宜山联指负责人崇世鉴、黄强、谭伯奎以及倪海和实行拘留。(2·364、385)
3月16日 县公检法军管会又拘留、逮捕“四·二二”人员31名。截至20日止,在联指的协助下,军管会共逮捕了“四·二二”人员81名。(5·1117)
3月18日 德胜公社革委会成立。韦家立(原公社党委书记)任主任,黄茂防(原公社武装部长)、汪茂盛(原公社党委副书记)任副主任。常委还有潘现光、伍镜鹏。(3·388)
3月20日 石别公社革委成立。罗绶(原公社党委书记)任主任,苏建光(原北牙公社武装部长)、梁汉杰(原公社管委主任)、莫争奎(原公社管委副主任)任副主任。常委还有陆润廷、潘贵荣。(3·388)
3月22日 庆远镇革委成立。蓝芳伟(原镇党委书记)任主任,赵成海(原镇武装部长)、覃桂生(原副镇长)任副主任。常委还有覃兵、杨芝明、石建煌、周志球。(3·388)
3月23日 怀远公社革委成立。李志全(原公社党委书记)任主任,黄启文(原公社管委主任)、潘炳促(原公社武装部副部长)、农民辉(原公社党委副书记)任副主任。常委还有劳干、黄瑞儒、李明光。
同日,三岔公社革委成立。牙治江(原公社党委书记)任主任,韦显应(原公社武装部长)、周如聪(原公社党委副书记)任副主任。常委还有韦绍德、韦以通、韦尔明、韦振荣。(3·388)
3月24日 流河公社革委成立。余秉恒(原公社党委书记)任主任,杨胜乾(原公社党委副书记)任副主任。常委还有曾泽高、谭信义、吴仕团。
同日,北牙公社革委成立。严威(原石别公社武装部长)任主任,韦润珠(原公社党委副书记)、卢炳汉(原公社管委副主任)任副主任。常委还有吴世文、陈绍明、张振康。(3·388)
3月25日 龙头公社革委成立。主任暂缺,副主任韦景辉(原龙头公社党委副书记)、罗顺强(原公社武装部长)、韦孟球(原公社管委副主任)、冉大姑。常委还有韦明海、吴金廷、韦荣卿。(3·388)
3月28日 洛东公社革委成立。韦绍忠(原公社党委书记)任主任,韦子珍(原公社武装部长)、覃乃轩(原公社党委副书记)任副主任。常委还有谢毅、简友仁、覃国书、陈启波。(3·388)
4月6日至13日 宜山县工人代表大会、贫下中农代表大会在县人民礼堂召开。出席会议代表共3000多人。中国人民解放军宜山驻军和县人武部的负责人出席了大会,并在会上讲了话。这次会议的任务是:突出一个“忠”字,大树特树毛主席、毛泽东思想、毛主席革命路线的绝对权威,紧跟毛主席的战略部署,全面落实毛主席的最新指示,解放一批干部,选出县革命委员会的委员,成立县革命委员会。
会议提出:一定要把活学活用毛泽东思想放在高于一切,大于一切的地位,用毛泽东思想指导一切,统帅一切,对毛主席最新指示,心怀一个“忠”字,狠抓一个“用”字,大破一个“私”字,大立一个“公”字,要做到无限忠于毛主席、无限忠于毛泽东思想、无限忠于毛主席的革命路线(简称“三忠于”);要继续开展革命大批判,巩固和发展革命的大联合和革命的三结合,把斗争矛头对准中国赫鲁晓夫(指国家主席刘少奇)和广西党内的“走资派”贺(贺希明,区党委书记)、霍(霍泛,区党委候补书记)、傅(傅雨田,区人民委员会副主席)及其在各地的代理人。
大会选举产生了县工人代表大会委员会(简称“工代会”)、贫下中农代表大会委员会(简称“农代会”)和县革命委员会的领导成员。
工代会由谢焕臣任主任,胡世康任副主任,常委还有刘庆祥、杨官保、罗炳均(河池专区第一医院秘书、医院联指负责人)、谷建国、张田福、梁兴斌(宜山汽车站司机、宜山“四·二二”群众)、石建煌(庆远镇公安员、联指成员)。委员20人。
农代会由冉大姑任主任,刘启明(庆远镇东风大队党支部书记、联指成员)、韦华(流河公社龙潭大队党支书、联指成员)任副主任。常委还有夏日威(矮山公社矮山大队治保主任)、李安才(北牙公社大队党支书)、罗佩田(洛东公社大曹大队党支书)、廖焕枝(怀远公社拉稿大队学毛著积极分子)。委员13人。
县革委由季德春(县人武部第一政委)任主任,崔振铎、刘海荣、王德毛任副主任。常委还有罗星鲜、田家顺、袁英才、王代乾、黄殿海(原县委组织部部长)、覃炳能(原县公安局教导员)、谢焕臣、梁兴斌、冉大姑。委员47人。(3.386-402)
4月13日 县革委在县体育场召开群众大会。王德毛在大会上宣布宜山县革命委员会成立。
同日,祥贝公社革委成立。主任暂缺,副主任覃纲(原公社党委副书记)。常委还有姚克平(原公社党委副书记)、罗星尤(大队党支部书记)。(3·386-402)
4月 宜山县革委第三办公室成立。主任蒋国志(县人武部副部长)。其任务是清理阶级队伍、审干、定案处理。1973年10月20日撤销。在5年多时间的工作中,共审查干部445人。先后处理了128人(定为历史反革命10人,现行反革命6人,特务2人,叛徒2人,地、富分子5人,坏分子7人,右派分子4人,坚持反动立场的反动分子1人,给党、政纪处分50人,作历史结论38人,作退职和挂起处理3人),清查敌伪档案61卷,转递人头线索3327人,查证落实2417人。使一批干部精神受到创伤,子女、亲属长期受株连,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3·406-408)
4、5月间 宜山联指派谷建国、卢文带领武装人员张树桐、韦玉华、唐郁兰、刘广生、崔维国、黄殿宝和潘安等十多人前往柳州参加武斗。(3·404)
5月24日至25日 崔振铎在主任办公室主持召开常委扩大会议,出席人员有:刘海荣、崔振铎、王德毛、袁英才、黄殿海、谢焕臣、覃炳能、陈赞谊、杨民生、曾春琇、黄忠良。崔振铎在会上传达河池专区革委全会精神。会议研究决定:一、召开常委会,学习毛著、交心;二、召开革委会,总结交流工作经验,讨论通过开展“三忠于”活动的决定;三、召开公社革委主任会议,总结研究工作;四、在波串召开现场会,常委要作好两项准备:?一个多月来的工作总结报告;?县革委关于学习毛著,开展“三忠于”活动的决定。会议还决定成立保卫红色政权指挥部(简称“红保部”)。(3·413-414?)
5月25日 晚上,谢焕臣、覃炳能、杨官保、刘启明在崔振铎房间开会,研究讨论成立县“红保部”的实施方案。对“红保部”的组织机构、人员编制、武器装备、工作任务、行动措施和各公社、县直单位、街道“红保部”的设置及领导关系作了明确规定。之后,由谢焕臣、覃炳能和县革委政工组具体组织实施。覃炳能负责落实“红保部”办公营房及通讯设施。谢焕臣和县革委政工组负责调配人员。谢将原宜山联指指挥部的全部人马和县人委“五·二二”战团的武装人员调到“红保部”。县革委政工组从县直各单位抽调联指观点的干部充实和加强“红保部”的工作。红保部设政宣组、专案组、后勤组和武装连。县革委指派常委谢焕臣主管,由县革委委员杨官保充任总指挥(司令)。县人武部派副科长吴宪水参与领导,派参谋梁玉洪充任武装民兵连指导员;县公检法军管会也派林尧到红保部指导专案工作。政宣组由荀祖武任组长;专案组由蒙礼权任组长;后勤组由张田福任组长;武装连由林杏春任连长。全县各公社和县直单位也相应地成立了“红保部”,工作人员全部是原联指指挥部的全套人马。“红保部”的负责人经常出席各级革委、人武部、公检法召开的会议,接受任务,打着保卫红色政权的牌子,大搞派性报复活动,拘留、关押一批干部和群众。这些被关押的人员有的被捆绑,有的被戴上脚镣、手铐。在审讯中,有的被罚跪石渣、跪碎玻璃、喝老(陈)尿,有的被强迫互打,有的被木刀砍、枪托击、棍棒敲、皮鞭抽、铁鞭打,有的被压杠子,有的被扯头发撞墙,有的被吊半边猪(系住一边手脚,侧身悬起)等等。据不完全统计,仅县、庆远、怀远“红保部”先后就关押了333人(县红保部86人,庆远红保部209人,怀远红保部38人)。其中,蓝大成(抗大中学学生)、韦成彪(怀远农中学生)、熊兆怀(怀远中学学生)、骆昆杰(怀远小学教师)、顾修礼(怀远食品站干部)等5人被打死;梁以强(怀远供销社干部)被逼死;麦良璧(女,县小教师)、刘自楚(供销经理部干部)、李庆忠(饮食公司职工)、龚宝明(饮食公司职工)、王谊(庆远镇居民)等54人被拉出去批斗敲死。(3·416-432?)
5月31日至6月3日 县革委第二次全体委员会议在石别公社波串大队召开。出席会议的有县革委副主任崔振铎、刘海荣和常委袁英才、黄殿海、冉大姑及33名委员。会议由崔振铎、刘海荣主持。崔在会上代表县革委作《宜山县革命委员会成立一个多月来的工作报告》。会议讨论通过了《宜山县革命委员会第二次全会决议》(简称《决议》)。《决议》的第四条提出:“放手发动群众,狠抓阶级斗争,主动地、不停顿地向阶级敌人发动猛烈进攻”。“各级革命委员会要成为阶级斗争的坚强指挥部,要率领革命群众对阶级敌人进行坚决斗争,为群众撑腰,大力支持群众对敌斗争的一切革命行动。专政是群众的专政,靠政府捉人不是好办法”。“要开展轰轰烈烈、声势浩大的大查敌情,大揭发,大检举,大斗争。农村、城镇、机关、工厂、学校全面开展,上下配合,揪坏人,追斩黑手,大张旗鼓,坚决镇压国内外一切阶级敌人的破坏活动,横扫一切牛鬼蛇神,绝不能右倾保守。”这一条规定大大发展了专区革委全会《决议》左的错误,实际上成了后来乱批乱斗乱打死人的依据。(3·437-441)
6月4日至8日 “全县活学活用毛主席著作、开展‘三忠于’活动现场会”(又叫四级干部大会)在波串大队召开。原计划参加会议人数964人,实际到会1854人。会议由崔振铎、刘海荣主持。会上贯彻了宜山县革委第二次全会《决议》,北牙公社的平里大队、矮山公社的建安大队和怀远公社的索敢大队的代表在大会上介绍了开展革命大批判、狠抓阶级斗争的经验。
会议期间,石别公社的板敢、隆安和北山大队先后两天在北山街搞游斗,敲死了7人。特别是5日,参加会议的部份代表利用午休时间去赶北山街,目睹了北山大队游斗敲死4人的惨景,回到住地后议论纷纷,县革委主持会议的领导,不但不批评北山游斗敲死人的严重违法犯罪行为,相反,在8日上午总结会议上,崔振铎强调:要更深入持久地、不停顿地向阶级敌人发动猛烈进攻,“专政是群众的专政,靠政府捉人不是好办法”。各级革委会要成为向阶级敌人进攻的坚强指挥部,要支持群众对敌斗争的一切革命行动。这次大会,实际上开成了乱批乱斗乱打死人的动员大会。(3·442-464)
6月5日 下午,王德毛主持召开在家的常委扩大会议,田家顺、罗星鲜、覃炳能等人参加了会议。田家顺在会上传达了河池军分区华英副司令员关于要充分发动群众,主动向阶级敌人进攻,但不能随便打死人等指示。会议研究了向阶级敌人进攻如何推向高潮的问题。决定于11日召开一次向阶级敌人进攻的誓师大会。(3·468-470、478)
6月9日至12日 宜山县卫生系统在石别公社波串大队召开各公社、镇卫生院(所)长和造反派头头会议。会议由县革委卫生组副组长黄文栋主持。10日上午,黄文栋召集各组负责人汇报,会上,荀祖武(县医院医生、造反派头头)、韦光韩(石别卫生院院长)极力主张拿黄重杰(归侨、北山卫生所医生)来大会批斗。韦光韩说:黄重杰有海外关系,四清运动被开除留用,又有医疗事故,又是从越南归来,有特务嫌疑。会议决定并于当天下午批斗黄重杰。第二天,荀祖武、韦光韩等人又把黄重杰交给大队民兵,由民兵把黄重杰和社员朱启辉押去北山游斗,在游斗中,民兵敲死朱启辉。黄重杰被押回后,关在大队水管所,于当晚失踪,后发现尸体浮在大队附近的水坑里(死因未查清)。(3·465-467)
6月10日 王德毛召开县直和区、地驻宜单位革委会(革命领导小组)负责人会议,布置各单位动员干部、职工参加“誓师大会”和在会前将“四类分子”、“牛鬼蛇神”押到工人俱乐部集中。同日,罗星鲜也召开有关人员会议,研究“誓师大会”动员报告内容和会议程序。(3·471-475)
6月11日 上午,“宜山地区革命人民主动地、不停顿地、持久地向阶级敌人发动猛烈进攻誓师大会”在县体育场召开。县直和驻庆远镇的区、地单位干部、职工,庆远镇直属单位干部、职工、街道居民和郊区社员以及矮山、洛东、流河公社近县城的大队社员,由领导带队,押着“四类分子”、“牛鬼蛇神”参加大会;较远的三岔、石别、北牙、龙头、德胜、怀远和祥贝等7个公社由领导带领群众代表参加。到会人员共一万余人,故称“万人大会”。县革委领导崔振铎、刘海荣、王德毛、罗星鲜、覃炳能、谢焕臣等出席了大会。大会由谢焕臣主持,崔振铎代表县革委在大会上作动员报告。这个报告重申了县革委第二次全会《决议》精神。崔说:“最近县革委在波串大队召开第二次全会,讨论通过的《决议》向全县人民发出了战斗号令:放手发动群众,狠抓阶级斗争,主动地、不停顿地向阶级敌人发动猛烈进攻,加强无产阶级专政。要进一步开展群众性的、轰轰烈烈的、声势浩大的大查敌情、大揭发、大检举、大批判、大斗争,在农村、城镇、机关、工厂、学校都要全面开展,上下结合,揪坏人,追斩黑手,大张旗鼓地坚决镇压一切阶级敌人的破坏活动,横扫一切牛鬼蛇神。”崔还强调:“各级革委会要成为群众对敌斗争的坚强指挥部。要率领革命群众向阶级敌人进行坚决斗争,要支持群众对敌斗争的一切革命行动。专政是群众的专政,靠政府捉人不是好办法。要稳、准、狠地打击一小撮阶级敌人。”大会结束时,庆远镇“红保部”负责人刘启明在大会上宣布:庆远镇的干部、群众留下来开批斗会。在其他干部、群众推出会场时,县卫生局干部廖友志从群众中把县银行副行长徐泰恩拉出来,并把徐打倒在地,接着其他凶手把徐敲死在会场内;县税务局局长阴振岐被游斗到反修街胜华章门口时,被蓝木昌(庆远镇四联大队农民)、韦有旺(农民)等用砖块、石头砸碎脑袋,惨死在街上。庆远镇在分战区批斗时,庆远镇合作总店职工陆伯祥,东风大队社员覃继崇,四联大队坏分子史奎、反革命分子蓝仲奎,龙塘大队社员钟铭,沙岭大队少年吴庆龙(15岁),战斗街居民黄志统,解放街居民张英、赵有明、李树生等10人被敲死在体育场内。县饮食服务公司职工李春霖参加“誓师大会”被游斗回来后,因害怕而投河身亡。这次大会已开成了全县成批杀人的示范大会。
下午2时,王德毛在县革委小礼堂主持召开各公社带队人会议(当时称“公社代表会”)。王德毛在会上讲到阶级斗争时说:一种已经搞起来了,一种刚刚搞起来。要注意出现的问题,不要随便打死人,以免断线,注意坏人乘机破坏,已打死的“四类分子”也不要追究。今天的誓师大会是成功的,你们回去后,要向革委汇报,各公社都要相应地召开“誓师大会”。
晚上,季德春主持召开革委扩大紧急会议,季在会上说:把当前的阶级斗争问题研究一下,老崔(崔振铎)讲:“群众基本发动起来了”。今天,我路过北牙,问了一下,到昨天止,已经死了33人,我们不能因此给群众泼冷水。都敲死也不好,北牙看来没有采取什么措施,作为新生的红色政权——革命委员会,要贯彻政策。各公社怎么搞,搞深搞透,该法办的法办,该镇压的镇压。(注:季于4月下旬去武鸣参加广西军区毛泽东思想学习班学习,11日回宜山,途径北牙公社时,公社领导向季汇报了到10日止全公社已有33人在批斗中死亡的情况。4时季回到县城,又进体育场观看了当天誓师大会敲死10人的现场)。(3·467-508)
6月11日 傍晚,龙头公社秘书蓝芝福(龙头地区“联指”负责人之一,后任东兰县委书记)用电话布置龙头、龙田、龙德、龙盘和建立5个大队12日押批斗对象到龙头街游斗(幕后策划未查清)。晚上又和刘文高(龙头地区联指副司令)在营业所召集社直单位联指负责人韦善福、陆立忠、韦桂香、韦珠等人开会。会议先由韦善福和蓝芝福介绍县“万人大会”和各地敲人情况,接着,会议研究决定第二天拿龙头税所干部莫祯才上街游斗敲死。会议还对12日游斗之事进行了分工。12日中午,韦善福带领潘金芳等人到车站绑架从拉浪乘车回龙头的莫祯才和莫的妻子杨松琼(小学教师),陆立忠当场宣布莫的“罪状”,接着潘金芳等人把莫、杨推到街上游斗并在游斗中把他们敲死。当时杨松琼已有身孕6个多月,死后腹中胎儿蠕动,凶手又猛踩杨的肚子,3条人命就这样惨死在街上。龙头大队由蓝国发(大队长,后任公社革委会副主任)指挥,将准备交给群众专政的王国恩、黄焕鸾捆绑,挂上打有红“×”的撮箕,推上龙头街游斗并将他们打死。当天,龙田、龙德、龙盘大队以及龙头供销社、龙头小学也押人上街游斗。结果,龙头供销社干部卢荣民、覃乃乐,龙头小学教师邓宇才,龙田大队的欧子伦、韦言、何德斌、蓝超、罗仕周、罗发兴,龙德大队的马忠元、莫桂仙、韦宝祥、杨干周、韦荣仙又被敲死。当天游斗共敲死18人。(3·509-517)
6月11日 韦绍忠主持召开洛东公社革委扩大会议,由覃乃轩传达县革委“波串会议”精神,研究向阶级敌人发动进攻问题。决定分洛东、洛西两个片召开誓师大会。13日上午,洛西片对敌斗争大会由覃乃轩主持在洛西小学召开,韦子珍在会上作动员报告。当教师代表韦宜民在会上发言时,韦年云指挥民兵将带领学生参加大会的洛西小学教师农丹奇拖到大队部毒打,接着韦又令两个四类分子,每人拉农的一只脚,将农倒拖到一公里外的塘底岭上,由跟去的民兵将农打死。后分大队批斗,洛西供销社干部戴宪洋,综合社麦祖耀,洛寿大队戚殿邦,洛富大队戚有生、莫合生和洛西大队韦国华等6人又被敲死。20日,韦绍忠在公社主持召开洛东片对敌斗争誓师大会预备会,传达县革委16日至18日会议精神,韦子珍介绍洛西片对敌斗争誓师大会情况。会上,要各大队核实上报专政对象名单。22日,由吴胜刚(公社农技站干部)主持的洛东片对敌斗争大会在洛东小学球场召开,韦子珍作动员报告,在分大队批斗中,波榄大队的韦尔斌、韦承英,大曹大队的程步亨、韦英柱、韩景松、蒙敏纯,寻田大队的覃善璞,洛东大队的罗天休、戚开松、韦继德、韦继恒等11人被打死。
这期间,六寨、三柏和洛东大队又分别开了对敌斗争大会,共敲死12人。(3·518-524)
6月12日 余秉恒召开有社直单位、大队领导参加的流河公社革委扩大会议,传达县革委“波串会议”精神,研究决定分天桥、三合、良村、流河4个片召开对敌斗争大会;天桥片作为公社的点,由公社主持召开,派5名公社干部到天桥片协助发动群众和落实专政对象名单。14日上午,余秉恒带领社直单位干部、职工赶到天桥参加大会。会议由覃奇珍主持,余作动员报告,接着分大队开批斗会。龙潭大队在批斗樟村一队吴运筹(地主分子)、吴国凡父子时,民兵彭庆乐用五寸刀割掉吴国凡的耳朵,韦光珠拿木棒把吴运筹敲得头破血流。散会后,民兵把吴家父子押回到天桥湾时,韦昌贵和彭庆乐先后开枪,把吴运筹、吴国凡打死。走到十二湾时,廖明利、彭庆乐又开枪打死吴国凡的母亲刘秀桃。为了斩草除根,凶手彭庆乐还在十二湾埋伏,准备截杀吴运筹的次子吴国全(11岁),因吴国全给被打死的父兄解绳子、喂稀饭(意给死者作饱鬼)误了时间,才幸免于死。当天,龙降大队在来参加大会途中打死黄旭秀(地主分子),在批斗中,又打死谢成金(女、富农分子),把张华胜打成重伤。龙元大队也敲死了韦光高、韦荣生父子二人,韦含成被打未死,次日又被押去参加三合片批斗会,途中被民兵枪杀。
下午,流河大队召开批斗大会,敲死覃世林,钟清连被打成重伤,抬回家后3天死亡。
当晚,谭信义根据公社革委扩大会议的决定,赶到三合大队,召集大队革委领导研究次日对敌斗争大会问题。15日中午,誓师大会在三合小学球场召开,谭信义作动员报告,会上敲死3人。同日,良村、岩田大队也召开批斗大会。良村的梁绍全、阮保正和其母亲张秀英被敲死。岩田大队敲死4人。
16日,公社革委副主任杨胜乾(后调任河池县委副书记)召开各大队领导会议,传达县革委王德毛召开的电话会议精神,总结前段对敌斗争情况,组织第二次对敌斗争高潮,强调尚未开对敌斗争大会的大队,要迅速召开,要立即行动起来。会后,良村大队于17日、21日、28日又先后批斗敲死梁绍昌、梁绍堂、梁绍奎、梁绍卿兄弟4人。此期间,原来未开批斗大会的大队也召开了批斗大会,并敲死了人。全公社敲死人的大队由原来的6个上升到14个,死人由原来的17人增加到42人。(3·525-540)
6月13、14日 祥贝公社革委副主任覃纲主持召开大队、社直单位领导和公社干部紧急会议。公社革委常委姚克平和公社公安员韦宗荣积极参与会务活动。覃纲在会上说:祥贝在几天内要敲一批人,各单位、各大队把“专政”对象名单报给公社。14日,在会议确定“专政”名单后,覃纲作总结布置,宣布16日召开全社对敌斗争大会,要求各大队民兵带枪,群众带木棒押四类分子和“专政”对象参加大会。16日大会先集中,后分大队进行游斗。覃还说他15日去县里开会,在县里等要敲人数字。会议最后规定:“专政”对象戴的高帽后面打××作暗号。15日,覃去县里开会前还对姚克平、韦宗荣作吩咐,要韦在16日的会上先讲话,姚代表公社革委作动员报告。16日,全社对敌斗争大会按覃纲的布置进行。供销社干部吴寒珍、陈瑞芳在游斗中被该社主任韦香珍与其妻韩素云等人敲死。参加大会的其它大队也敲死27人。下午4时,税务所副所长黄就忠从宜山回到祥贝,即被该所覃延矿带领民兵抓来游斗枪杀。这一天,十个大队和两个机关单位共杀死30人,成为全县成批杀人之冠。(3·549-558)
6月13、14日 三岔公社革委召开常委会议,研究贯彻县革委召开的波串会议和对敌斗争誓师大会精神。会上, 韦显应、韦振荣等人主张在三岔召开批斗大会。会议最后决定19日召开,但规模未定。16日,韦显应主持有社直机关和各大队干部参加的预备会,韦在会上传达了革委常委关于6月19日召开全公社对敌斗争大会的决定,号召各单位报批斗对象名单,要求各大队、社直各单位领导按时带领群众和押四类分子、批斗对象到会。19日上午,批斗大会在三岔街市场召开,由常委韦以通主持,革委副主任周如聪作动员报告。在分战区批斗中,三岔供销社主任韩养义(南下干部)等12人被敲死。(3·561-567)
6月13日 进驻园村大队的工作组组长覃桂生(庆远镇革委副主任)主持召开有生产队民兵排长、造反派头头参加的大队支部扩大会议,研究向阶级敌人发动猛烈进攻问题。大队民兵营长潘敏华(女,后提任团县委书记、县委副书记、县革委副主任、副县长,被选为区党委候补委员、党的十二大代表、区人大代表,现在自治区扶贫办)在讨论确定批斗对象时,提出要批斗本队(江头二队)的四类分子韦汉林(四清运动时划)。她说韦汉林不服从管制,破坏学习毛著,杀害耕牛,搞“暗杀队”,应交群众批斗。园村生产队也提出要批斗莫树忠(抗美援朝复员军人,四清划为四类分子)。会上还有人提出要批斗社员韦汉东(韦汉林弟),但大多数人不同意。会议决定15日召开大会,批斗韦汉林、莫树忠。当晚,潘敏华组织民兵和队干对韦汉林和韦汉东进行刑讯逼供,后把他们关在小队的猪舍里。是夜韦汉林、韦汉东逃跑。15日,园村大队批斗莫树忠大会在栲胶厂仓库召开。批斗中,周佩武用砖头将莫敲倒,覃家保用丁锄锄穿莫的胸部,莫当场死亡。20日,覃桂生和大队党支书邓昌乾、大队长韦智、民兵营长潘敏华等人在大队部研究下步如何狠抓阶级斗争问题时,韦想珠(工作组员)到会报告韦汉林、韦汉东已被矮山公社鹅颈塘生产队民兵抓获。覃桂生说:“抓得就好了,干脆斗他一轮干掉算了。”并问谁敢动这个手。潘敏华说:“园村能把莫树忠搞死,我们江头也能搞韦汉林。”力争由江头二队把韦汉林敲掉。覃桂生同意潘敏华的意见。会后,潘敏华派民兵去矮山把韦汉林、韦汉东押回。22日,批斗韦汉林大会在园村公路边的大榕树脚下召开,潘敏华、覃桂生等人在会上讲了话,批斗中韦汉林被敲死。23日早上,潘敏华参加江头村队干会议,同意把韦汉东交给群众批斗。当天,韦汉东在小队批斗会上被打死。(3·540?、540?)
6月14日 北牙公社众联小学教师朱昆甫(原都宜忻游击队员)、同德小学教师李任远(朱的妻子)被众联大队和同德大队造反派以参加“四·二二”罪名,押到同德街游斗,被同德锰矿医师阎怀明等人敲打,朱当场死亡,李昏死过去,后由武装民兵押着四类分子将朱、李抬去丢下矿井,李在被抬的途中苏醒过来,要求下来自己走,押送人员嫌走得慢,又令四类分子抬,后被丢下矿井活埋。(3·542)
6月14日 矮山公社大安大队党支书韦锦仁在龙福村传达波串会议精神,会后,队干韦明亮反映韦导成兄弟(持“四·二二”观点)不参加生产,在家挖抢眼,可能有枪。韦锦仁听后,立即布置韦信武等人监视韦导成兄弟。并连夜赶回大队部同大队长银汉民商量派民兵抓捕问题。15日,韦锦仁带领20多个民兵包围龙福村,围捕中,先后抓获石继生(韦导成妹夫、民办教师)、韦导仁、韦导先、韦导成、韦导生。16日晚上,黄启成(龙福小队指导员)按照韦锦仁的布置在龙福村文化室召开小队骨干会议,韦锦仁在会上布置队干押韦导成兄弟去同德、洛岩处理。17日,黄启成组织潘光明、韦信武等人押韦导成、韦导仁、韦导先、石继生、韦导生去同德游斗。途径娃太桥时,石继生跳河,被潘光明枪杀于河中。到同德后,黄启成当众诬陷韦导成、韦导仁、韦导先、韦导生是“暗杀队干将”等等,接着扬手叫交给群众专政,韦导仁、韦导先当即被韦信武等人敲死。22日,潘光明等人按韦锦仁的布置,押韦导生上山找枪,途中,韦导生跳下孔桥河,被潘光明开枪打死。韦导河被韦锦仁、黄启成等人追捕,逃回都安县原籍,于8月间,在都安加贵公社被活埋。韦导成爱人的妹夫韦俊林(与韦导成一家居住)受株连逃回北牙公社黄龙大队龙扇村老家。他白天躲在山上,晚上回家挖地洞。到1973年,挖成一个深1丈,长3丈,宽4尺5寸,有3个出口的地洞,韦俊林在地洞里躲藏到1980年元月6日。在近12年的时间里,韦俊林失去了一个中国公民做人的权利。父亲为保护他,被龙扇村人敲死,母亲为养活他,把家里能够卖的东西全都变卖,妻子也改了嫁。(3·433-436)
6月15日至18日 县革委召开公社革委主任和武装部长会议,研究阶级斗争问题。王德毛在会上作关于学习中央文件的动员报告,他指出:要迅速落实毛主席的重要指示,总结对敌斗争经验,更好地打击敌人。季德春也在大会上讲话,他强调说:这段运动大方向始终是正确的,揪斗了大批阶级敌人,取得了丰富的经验,“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时候一到,一切都报。”崔振铎作大会总结,他说:“当前全县形势大好。主动向阶级敌人进攻,大方向始终是正确的。全县大揭发、大斗争、斩黑手,从5月就开始,当时指导思想比较糊涂,现在比较明确了。过去打得不够狠,跟专区不够紧,波串会议后搞得比较好,群众逐步发动起来了,要充分发挥群众专政的威力。”
这次会议,实际上是“万人大会”后“向阶级敌人发动猛烈进攻”的又一次动员会议。全县范围内的敲人浪潮进一步发展。(3·545-548)
6月17日 工商联兴无灭资战斗队队长李永烈(工商联秘书)和梁绪武、江国英等人以“挑动武斗的罪魁祸首”等罪名,强迫县政协委员、工商联副主任吕金生戴上高帽,挂上牌子,手提铜锣,押上街游斗。到县体育场门口时,将吕推进体育场,令其与正在被围斗的公路段工人郭其生、郑秀义和宜山电厂工人韦立杰等并排跪在一起。李永烈向围斗群众宣布吕的“罪状”后,吕与郭其生、郑秀义、韦立杰同时被打死。
据当时各公社汇报的资料统计,县“誓师大会”到22日,11天时间,全县11个公社、镇和县直单位共打死338人,平均每天死30.7人。
(3·559-560、587)
6月22日 王德毛在县革委第二会议室召开县革委扩大会议,主要议题是座谈当前对敌斗争经验。谢焕臣、杨官保、罗炳均和韦代崇、张如鍼等出席了会议。河池军分区司令员孙长锁到会讲了话。他说,该杀的,杀一千个也不为多,不该杀的,杀一百个也多。千万注意,不要游斗,该斗就斗,该批就批,如果今后打死了人,没有证据,没有罪恶要追究责任。王德毛作会议小结。他说,应该制止游斗,原则上不出本单位范围,游斗本单位要负责;要文斗,不要武斗;打死人要上报材料一式二份,一份报支左办公室,一份报斗批改办公室。(3·567-568)
6月 县税务局批斗本局干部梁庆荣,在严刑敲打下,梁被迫假供:在上魏村组织“暗杀队”,准备暗杀局领导樊占敏、覃可良和上魏村干部韦玉仙、魏佐成等家。后覃可良等人到上魏村调查,在党员、干部会上,覃散布了梁的假供。28日,税务局再次召开大会,批斗梁庆荣,韦玉仙、魏佐义带领上魏村30多人参加,会上覃逼梁把原交待“暗杀队”的问题向上魏村群众交待,在严刑敲打下,梁又编造乱供了“暗杀队”成员及要杀害的本村干部名单。7月2日上午,上魏村召开群众大会,批斗与“暗杀队”有牵连的梁继兴(梁庆荣之父)、魏华(地主)、魏骥(富农分子)、魏朗明(魏骥之子,14岁)等人。会上,盘善良(县公安局干部、上魏村人)用手枪指着批斗对象对群众说:“留他们,我们就死,拿出去敲死去。”在盘的煽动下,魏佐义、韦玉仙(盘之妻)等人将梁继兴、魏华、魏骥、魏朗明推到岭上敲死。7月13日,韦玉仙在其家召开队委会,策划敲死梁庆荣。盘在会上说:要敲就快点敲,不准敲人的文件已经下达,过两天就不准敲了。在盘的催促下,魏佐义、韦玉仙于14日带领十多人到县税务局抓梁庆荣,在返回途中,把梁敲死在白马桥。(3·574-581)
7月2日 北牙公社保良大队板门村农民覃瑞年原与邻居蓝英焕(大队民兵营长)有矛盾,蓝于6月间以“用炸药制造手榴弹”罪名,将覃抓起来关押、吊打,进行报复,覃不堪忍受而逃跑,蓝又将其妻、母、兄弟作人质加以拘禁。覃获知后,是日上午9时回家探望,刚回到村头,即被在地里劳动的蓝永亮(同村农民)发现并向蓝英焕报告,蓝即手持杀猪刀,带领武装民兵黄茂盛等人前往围捕。看见覃在村头水沟边,即令黄茂生向覃开枪,未击中,覃跳下水沟,举起双手。蓝又令黄开第二枪,将覃打倒在水沟里。接着,蓝跳下水沟,用杀猪刀将覃的头颅割下,用藤子穿着,强令其妻刘孟益拎着,令四类分子韦善尤等人抬着覃的尸体,游到村头榕树脚下陈尸示众。下午,蓝又强令覃的妻子、母亲、兄弟前去跪尸。(3·582-585)
7月4日 县革委政治部印发庆远镇建设街革命领导小组《关于在对敌斗争中,办基本群众毛泽东思想学习班,团结对敌,稳准狠地打击一小撮阶级敌人》的经验。(3·596-597)
7月4日至9日 县革委召开第三次全体委员和公社斗批改负责人会议(又叫学习班)。检查、总结贯彻毛主席“五·一九”批示的成绩、经验,研究今后如何深入地开展对敌斗争,明确怎样打好对敌斗争第二仗问题。县革委季德春、崔振铎和王德毛在会上讲话。他们指出:宜山地区深入持久地向阶级敌人进攻的群众运动轰轰烈烈地搞起来了,特别是6月11日的“誓师大会”以后,群众对敌斗争遍及全县每个角落。据初步揭发,有“五·一六”、“四·一一”“暗杀队”、叛国集团、反共救国军、盗窃集团、五人小组和打砸抢、右倾翻案风等问题。其中,“暗杀队”较普遍,城镇、农村、机关、工矿都有,右倾翻案风涉及到公社、文教战线较多。强调:要大办学习班,要抓阶级斗争,要稳准狠地打击一小撮阶级敌人。该杀的杀,不该杀的不杀,不要乱杀人。有的说打死多了,有的说打死少了,现在不是多或少的问题,坏人打死一千个也少,不是坏人打死一个也多。现在不是刹车,是开快车。(注:“五·一六”原是北京一个人数很少的极左组织,称为“首都红卫兵五·一六兵团”,其主要活动是张贴一些攻击和反对周恩来总理的大字报。后被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定为反革命组织,并把对“毛主席司令部”、“中央文革”、“新生的革命委员会”稍有怀疑或持有反对情绪的人都称作“五·一六”分子。“四·一一”是贵州省被打成反革命的群众组织。“五人小组”则以薛德成为首的所谓策划、指挥“宜山四·二二”夺枪、武斗的组织)。(3·598-605)
7月8日 宜山县革委召开有公社、镇和县直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学习贯彻“七·三”布告会议结束。崔振铎在会上作总结报告。他说,全县各公社、镇普遍召开了庆祝会和誓师大会,传达学习“七·三”布告,参加大会的有135500多人;县革委翻印“七·三”布告38000多份;组织宣传队88个下乡开展宣传活动。受教育群众达25万多人。在传达贯彻中,进一步开展“三查”活动(查顽固不化走资派的幕后活动,查叛徒、特务,查没有改造好的地、富、反、坏、右分子),揪出了一批叛徒、特务、死不改悔的走资派和没有改造好的地、富、反、坏、右分子。(3·606-609)
7月10日至8月3日 宜山县革委集中宜山地区6所学校(宜山高中、宜山师范、宜山财校、宜山卫校、宜山壮校和县红卫中学)的教职员工在财校举办斗批改学习班。学习班由莫富新(原县委宣传部长)主持,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10日至19日)开展斗私批修:第二阶段(20日至8月3日)开展对敌斗争。开始县革委主任季德春作动员报告,结束时莫富新作总结。在学习班进入到第二阶段时,各学校抽来部份学生,对一批学校领导和教师进行残酷批斗,有的被捆绑、吊打致伤致残。原宜高总务主任韩久穆在批斗中被学生廖文林、李刚等人吊打,5根肋骨被打断。李彦福老师在批斗中被廖文林等人捆绑吊在门框上,腰部被踢伤,肩关节骨被打折,造成终身疾患。黄福经老师在批斗中肋骨被打断,昏厥休克。罗圣道老师被廖文林等人吊打致休克,造成终身残疾,生活不能自理。教导处副主任张世鑅被廖文林等人反剪双手吊在门框上,被皮鞭抽打,上身多处受伤出血,由于长时间吊打,留下手臂麻木后遗症。红卫中学老校长黄玉书和老教师陈宪中等7人被吴松(红旗兵团政委)等人捆绑押到财校批斗,身心受到摧残。
与此同时,各公社、镇也按照县革委的布置举办了教师学习班,戴德乡(怀远中学教师)、韦成龙(洛东公社教师)、韦权(流河公社教师)等被打死,李亚元(怀远中学教师)、蒙敏华(洛东公社教师)等人被逼死,苟万春(怀远中学教师)、李凌(德胜中学教师)等人被吊打、压杠致伤致残。(3·588-594?)
7月18日 宜山县革委在柳江县革委副主任刘伯生的请求和河池军分区司令员孙长锁的指示下,组织了两个半连共398人的武装民兵,由谢焕臣、杨官保和吴宪水率领,前往柳江县的洛满参加“剿匪”。8月1日以后陆续撤回。在历时15天的交战中,双方被打死40多人(宜山民兵被打死8人),抓获对方80多人,其中14人被用各种借口枪杀或在审讯中被吊打致死。宜山民兵排长韦北芳带队搜查福塘大队维排村时,截获从洛满方向走来的覃建业(维排村农民),韦即开枪把覃打死;民兵占领福塘后,韦又将抓得的覃海熬(当地农民)捆绑、吊打,并用棉花蘸火油烧其脸,把覃摧残致死。这次“剿匪”,实际上是宜山县革委有组织有计划地参与对“四·二二”派群众组织的武力镇压,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后果和极坏的影响。特别是由于宜山联指被打死了8人,派性报复杀人情绪又一次高涨起来。(3·610-623)
7月27日 县革委政治部印发庆远镇龙塘大队革委关于《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放手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引导群众,向阶级敌人发动猛烈进攻》的经验。(3·624-627)
8月3日 庆远镇革委主任蓝芳伟主持召开镇直单位、街道负责人和造反派头头会议,研究布置联合开展对敌斗争,向阶级敌人发动猛烈进攻事宜。(3·628-630)
8月4日 宜山县革委全文转发了河池地区革委第一副主任李均抄送的《汇报》材料。这个《汇报》材料是李均到宜山县矮山公社调查开展对敌斗争情况后,向地区革委负责人写的《汇报》。《汇报》材料特别突出地剖析了大安大队所谓“暗杀队”的组织情况,强调组织“暗杀队”是当前敌人破坏活动的手段之一,这就给一些派性思想严重的人乱批乱斗乱打死人进一步找到借口和依据。(3·661-669)
8月5日 晚上,庆远镇建设街、解放街、民房修建社和搬运社在工人俱乐部联合召开批斗会,会上敲死6人。同时,反修街在反修小学召开批斗会。会前,庆远镇武装部副部长吴坤和吴栋臣、廖盛伟等人将批斗对象谭佩柯、唐老尧、陈伟贤进行毒打,吴坤还猛踩谭的肚子,谭已奄奄一息,唐、陈被打成重伤。批斗会开始后,谭佩柯、唐老尧、陈伟贤和邱光明被推上台,谭站立不稳,当场倒地死亡,唐老尧、陈伟贤在批斗中被敲死,邱光明被打成重伤。(3·633-635、640、641)
8月6日 庆远镇革委主任蓝芳伟再次主持召开镇直单位、街道、大队负责人和造反派头头会议,检查3日会议后开展对敌斗争情况,部署下步对敌斗争工作。会上,蓝芳伟听取与会人员汇报后,表扬了反修街,批评了战斗街。他说:“你们街那么多四类分子,留来做什么!留来吃饭吗!怕他们绝种吗!”他还强调:搞不起来的,就联合起来,这样力量就大了。蓝讲话后,分组进行讨论,研究对敌斗争的做法。当晚,镇工商所、房管所、卫生所和民房修建社在工人俱乐部联合开批斗会,会议由郭其荣(房管所临时工,1983年调自治区)主持。在批斗中,洛满“剿匪”回来的韦北芳、黄凤明等人全副武装冲进会场,韦用手榴弹逐个把批斗对象敲得头破血流。当朱芳霖叫喊时,韦北芳即从黄凤明肩上抢过步枪,打上刺刀,朝朱连捅5刀,朱当场死亡。后批斗对象黄立鼎(房管所干部)、陈理直、林水(民房社工人)也被李甫军、苏桂南等凶手敲死。建筑工程队在队部门口开批斗会,黄金德(革命领导小组副组长)主持会议,批斗工人左子桢、覃功扬和梁治中,批斗中,从洛满“剿匪”回来的卢治耀、谢振东、廖启学等民兵冲进会场,用刺刀将梁、左、覃3人捅死。战斗街由街革委主任杨任才、副主任罗秀云(女)主持也在新市场口召开批斗本街居民周世华、陶贵章、王定大会,会上周、陶、王和被陪斗的宋浪霞、杨德鹏、杨文记被敲死。当晚,还有反修街、东风街、东风大队和针织厂也分别召开了批斗会,共打死5人。(3·633-646)
8月7日 晚上,航运社、搬运社和红旗运输社在航运社门口联合召开批斗工人伍兴祥、黎坚初、铙炳杰、谢洪德、李长新大会。航运社主任黄振忠作动员报告,搬运社主任周光前(后调任庆远镇民政干事)和红旗运输社郭新德在会上作揭发批判,在批斗中,伍兴祥等5人被打昏在地,后由被指定的四类分子拖出会场,镇“红保部”民兵李树林用刺刀逐个捅了2至3刀,其中,4人当场死亡,谢洪德半夜苏醒后爬回家里上吊身亡。
同晚,服装二厂和五金厂也分别召开批斗会,敲死2人。(3·647-650?)
8月8日 上午,宜山电厂大联委斗批改小组组长玉碧明(电厂联指头头)主持召开批斗本厂工人谢明华、吴绍清和刘兴民大会,并指挥凶手将谢、吴、刘3人推到电厂大榕树下打死。当天,县供销社干部吴富、廖启明等人押本社干部苏玉堂到园村大队小山生产队找枪,把苏枪杀在该队的水塘边。晚上,在李煜昌(县商业局财会股股长、商业兵团负责人)等人的策划下,商业和供销系统在工人俱乐部联合召开批斗大会。会议由县饮食服务公司革命领导小组副组长韦春廷主持,批斗饮食公司职工李庆忠、龚宝明、梁仲贤,供销经理部干部刘自楚和外贸站职工刘鸿春。在批斗中,龚、李、梁、刘被敲死,刘鸿春被打成重伤。(3·561-562?)
8月9日 上午,黄继荃和吴国安在供销经理部主持召开批斗本单位干部覃汉忠大会,会上覃汉忠被敲死。河池地区第一医院联指派头头李华珩、罗炳均(医院秘书、县革委委员)得知县革委下午召开敲人刹车会议的消息后,为了给参加洛满“剿匪”被打死的黄祥福、黄任祯报仇,召集肖乾文、封有榜、罗弟佳、潘沛年开会,决定在县革委开会之前把唐庆贵(工人)、周正平(外科医师)、高玉兰(女、护士)处死。下午2时许,肖乾文、封有榜等人分别将唐、周、高从家中和工作室绑架到龙江河边敲死。
中午,县砖瓦厂政工干部田大林,在厂部主持召开批斗许崇文、蓝广生和徐汉忠等人大会。会后,唐贵生等人把许、蓝、徐推到车江桥上,唐贵芳、韦秀珍、陈荣辉和袁美珍用木棒敲死许、徐二人,唐贵生开枪打死蓝广生。
下午3时,县革委在小礼堂召开县直和区、地驻宜单位革委、革命领导小组和大联筹(委)负责人会议(敲人刹车紧急会议)。会议由崔振铎主持,季德春在会上作报告。他虽然批评了随便杀人现象,提出要查“坏人杀坏人”问题,指出各单位不能搞派性,一般的游街不要搞了。但又肯定前段对敌斗争战果辉煌,没有提出严禁乱敲乱杀死人措施。(3·563-565)
8月10日 县革委印发《关于严禁乱打乱敲死人情况通报》。《通报》虽然指出:“我县最近在向阶级敌人猛烈进攻中,个别地区和单位又出现了乱打、乱敲,甚至敲死人的歪风,这是一种不正常的现象,是极其错误的,必须立即制止。”但又说:在对敌斗争中“千万不能右,该斗就斗,该批就批。已经打死了的要交账:有什么罪恶?是谁打死的?是否有坏人从中捣鬼?材料一式三份,一份报斗批改办公室,一份报驻军联合支左办公室,一份报公检法军管会。如果打死,没有什么严重罪恶,未经上报依法处理的要追究责任。”(3·670-671)
8月12日和9月7日 宜山县革委先后派出两批武装人员参加河池军分区组织的武装队伍到凤山县宣传贯彻“七·三”布告,协助“剿匪”。第一批,由县人武部副科长吴宪水、县“红保部”武装民兵连连长林杏春带队,共20多人,参加了凤山县的北山“剿匪”活动,于9月8日撤回。第二批共57人,由县革委常委覃炳能和原县经委主任丁元明带队,到凤山县长洲公社配合公社、大队清剿“散匪”,协助成立公社、大队革委会和清理阶级队伍及开展斗批改。于9月下旬返回。(3·672-676)
8月13日 庆远镇五金厂等单位在编织厂联合开批斗会,五金厂工人柏宝生被本厂革命领导小组组长赵郁林等人强加给“四·二二作战部长”、“武斗狂热分子”罪名,押到大会批斗。在批斗中,柏被谢后军(反修街文书、后任县商业局秘书)等人毒打倒地后,赵郁林令朱国民和廖云祥拖走。柏被从编织厂竹器车间拖到小十字街供水站时,喊道:“你们再补一下火,要敲就敲死我,这样拖着力多。”朱、廖不理,继续向县医院(现在中医院)方向拖,到了县医院河边的垃圾堆,发现柏已被拖死。(3·650?)
8月19日至25日 县革委组织公社、镇、大队、生产队代表、县革委委员和宜山驻军代表共600多人组成“三忠于”参观检查团,由季德春任团长,崔振铎、罗星鲜、谢焕臣和潘敏华任副团长。对全县开展“三忠于”活动进行大检查。回县后,向县革委召开的全县活学活用毛主席著作积极分子代表大会写了一份书面汇报。《汇报》说:“参观检查团共参观检查了11个公社、镇,60多个大队近500个生产队。所到之处,看到家家挂毛主席像,户户贴毛主席语录,多的达一百余张,屋里屋外,都贴得满满的,成年人都有毛主席语录本,普遍用红布做宝书袋”。“每个生产队都把向毛主席早请示晚汇报当作一天政治生活的大事,做到:起床、收工、饭前、会前四请示。生产队夜校普遍做到‘十五有’(有毛主席语录、有毛主席像、有学校名称和校牌、有校长、有总辅导员、有学习制度、有点名簿、有斗私批修簿、有好人好事登记簿、有革命大批判专栏、有革命宝书台、有讨论记录簿、有黑板、有桌子、有板凳)。宜山32万人民在开展‘三忠于’、‘两化’运动中,无论在学习班里,还是在闲谈中,无论是在田间地里,还是在家庭生活中,人人开展斗私批修,个个参加革命大批判,亮一次私心,斗一次我字,对毛主席心怀一个‘忠’字,突出一个‘用’字,落实一个‘跟’字。”(3·677-680)
8月25日 时值“八·二五”夺枪一周年之际,宜山电厂工纠队押着本厂“走资派”、“牛鬼蛇神”上街游斗,强迫他们披麻戴孝,抬着空棺材,三步一哭:“贺、霍、傅、谢(谢王岗,原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袁(袁家柯,原南宁市委书记)呀!去年保你们,成了响当当,今年你们垮台了,我们变成了黑帮”。对领导干部和“四·二二”群众进行丑化。
宜山电厂游斗后,一些单位又酝酿在28日(即宜山县城武斗打响第一枪一周年)组织一次大的游斗,因县活学活用毛主席著作积极分子代表大会开幕,故向后推移。31日中午,宜山通用机械厂革委派11名工纠队员,押着挂黑牌、戴高帽的13名批斗对象,抬着空棺材游街,游到新市场时,被游斗的邵日光、龚宝光、谭衡3人被敲死。(3·656-658)
8月28日至9月3日 宜山县首届活学活用毛主席著作积极分子代表大会在县人民礼堂召开。出席会议代表共3000多人。县革委副主任刘海荣代表县革委在大会上作报告。会议向全县人民发出了倡议:要深入开展“三忠于”活动,要继续查忠、树忠、表忠、献忠、颂忠、铸忠,要户户挂忠字牌,户户、队队设“三忠于”栏、“三忠于”簿,个个会跳“忠”字舞,天天向毛主席请示、汇报,“敬祝毛主席万寿无疆!祝林副主席永远健康!”要大办“忠”字展览,要大布“忠”字环境(即用红、黄油漆到处涂刷毛主席头像和语录为主的“红海洋”环境),要脑子里印上“忠”字,心坎里刻上“忠”字,口要宣传“忠”字,行动要体现“忠”字,让“忠”字统帅一切,指导一切。(3·681)
9月2日 王树森(县电影院革命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召开领导小组扩大会议。会上,王以“杀害李德明凶手”、“国民党青年军”、“武斗狂热分子”等罪名,点名拿马毓尧、彭宗琪、谭俊科、韦世明、王瑞川、罗荣等6人上街游斗,并指定徐殿义(领导小组副组长)、廖鸿苗、杨国康负责组织。9月3日上午8时,徐殿义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布置游斗事宜。会上有人提反对意见,王树森忙叫徐殿义出会场,徐回来后宣布说:“游斗的事领导小组已经决定了。”接着叫杨国康宣布游斗对象名单。12时许,徐殿义等人押着被强迫背上涂满红墨水木质大刀的马毓尧,戴上钢盔、挑碎砖头的彭宗琪以及被佩戴其他丑化物的谭俊科、韦世明、王瑞川和罗荣等6人上街游斗。到银行时,两名工纠队员上前劝阻,但徐不理睬,继续往前游斗,到市场时,游斗对象被不明真象的群众用扁担、木棒乱打,彭宗琪抱住徐殿义的脚哀求救命,徐反把彭踢开,结果,彭宗琪、王瑞川、韦世明和谭俊科当场被打死,马毓尧、罗荣被打得头破血流死里逃生。(3·656-660)
9月4日 县革委印发《通报》指出,最近一个时期,有少数单位,没有很好地掌握党在对敌斗争中的政策和策略,采用街日游斗的简单方法,在游斗中又没有维持好秩序,被坏人钻空子,再次出现打死打伤人的事件。如宜山通用机械厂在8月31日游斗中3人被打死,电影院不但不吸取教训,9月3日又进行游斗,被打死4人。责令通机厂和电影院领导写书面检讨。责成有关部门立即组织力量进行检查,对那些趁游斗制造混乱、任意打死人的人要进行追查,报军管会依法处理。事后,县革委斗批改办公室派张如鍼、周家义等人对这两起游斗打死人事件进行了调查,给这些被打死者加上“打砸抢”、“杀人凶手”等罪名后也就不了了之。(3·684-686)
9月13日 宜山县中等学校红卫兵代表大会委员会(简称“红代会”)成立。主任蒙绍业,副主任朱毅坚、韦振仕、蔡举德。常委蒙绍业、朱毅坚、韦振仕、蔡举德、韦俊江、沈大文、彭艮山、韦兰喜。委员22人。(3·390)
9月15日 宜山县革委遵照毛主席关于“工人阶级必须领导一切”和“农村则应由工人阶级的同盟者——贫下中农管理学校”的指示,组织了83名工人毛泽东思想宣传队进驻县红卫中学等6所学校。与此同时,贫下中农宣传队也进驻了在公社的4所中学。农村小学也实现了贫下中农管理。工宣队和贫宣队进驻学校后,领导学校斗批改,对知识分子继续进行迫害,直到粉碎“四人帮”后才撤出学校。(3·691)
9月19日 谢焕臣在“红保部”主持召开会议。研究决定搞活人展览。指定专案组林尧、政宣组崇世鉴、武装民兵连长林杏春负责筹备工作。由蒙礼权、林尧、荀组武、谢采昌、蔡学坚、韦祖芬、韦世檎和公检法军管会负责搜集炮制被展人员的“罪行”材料。之后,武装人员从“红保部”牢房和公安看守所将关押的韦颖、薛德成(原地区水电勘测设计处主任)、韦作体(原电厂厂长)、银应明、陈楚珊、李殿试、黄明才、李金铃、韦树芳等9人剃阴阳头,涂上油漆,挂上牌子,押到工人俱乐部展览示众达十余天之久。(3·692-694)
10月4日 崔振铎在主任办公室主持召开常委扩大会议。出席会议人员有崔振铎、王德毛、罗星鲜、黄殿海、杨民生、叶德宪、于文藻(县革委委员、专区医院革命领导小组组长)、杨官保、吴宪水、黄忠良、张如鍼。主要内容是研究斗批改、整顿纠察队等问题。会议决定:?由王德毛、罗星鲜、谢焕臣、李庆余、杨官保、杨民生、于文藻等人组成斗批改领导小组。?由吴宪水抓整顿纠察队。(3·697-698)
10月9日 县革委在人民礼堂召开县直机关干部职工大会。王德毛在会上作关于《掀起斗批改高潮》的动员报告。报告说:“我县的斗批改问题,前段时间共揪斗了3000多人(包括农村),把他们的威风打下去了。在机关把死不改悔的走资派、叛徒、特务揪出来斗争,有十多个阶级敌人混进我们各级革委会,还破获了‘反共救国团’和140多人的‘反迫害控诉团’”,“这帮人大部份是地、富、反、坏、右和国民党残渣余孽,由韦颖、周廷扬、韦勋尤等幕后策划进行破坏。”(3·699-700)
10月20日至1969年2月13日 宜山县革委在怀远原县壮校举办斗批改学习班,将县直机关在清理阶级队伍中所谓有问题(包括历史问题和“文革”问题)的人集中到学习班进行面对面的斗争、审查。学习班成立了领导小组,由季德春任组长,王德毛任副组长(主持学习班全面工作),谢焕臣、杨官保、杨民生、王泽民、卢琦为成员。邱国光任秘书。下设秘书、接待、专案等办事机构和班、排、连组织。
学习班分4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端正态度,提高思想;第二阶段,开展革命大批判;第三阶段,清理阶级队伍;第四阶段,精简机构、整党。学习班历时3个多月,先后召开较大的批斗会27次,原县委副书记韦继松、原县长韦天黎以及原县供销社主任王九珍、原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李毓琉等62名干部、职工在不同的批斗大会上被批斗,遭到不同程度的踢打。县电影院炊事员禤安泰、五金公司干部欧平、手工业联社干部卢超凡、糖业公司干部刘振林等4人由于忍受不了残酷的批斗而被迫投河或上吊自杀身亡。县糖业公司干部李德荣、职工韦颂尧、手工业联社干部莫建德、供销经理部干部银应明、物资局干部张克功、饮食公司职工韦克明等6人被拘留或逮捕关进公安局看守所。供销社主任、南下老干部王九珍,新华书店经理、老干部龙贵殿,盐业站干部韦天许等23人分别被定为叛徒、右派分子、反革命分子和资本家。其中,有的被戴帽开除回家监督劳动,有的被开除留用。(3·701-710)
11月28日至29日 宜山、都安、罗城等县共8万多军民在宜山县体育场开大会,批斗贺希明(原区党委书记)、傅雨田(原区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霍泛(原区党委候补书记)、谢王岗(原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李丹(原自治区机械工业厅厅长)、田野(原河池地区计委主任)。大会由谢焕臣主持,河池军分区领导(姓名未查清)作重要讲话。工人、农民和解放军代表在会上作批斗发言。(3·711-712)
12月14日 宜山县革委以“走资派”、“特务”、“三反分子”、“策划指挥宜山‘八·二五’夺枪和武斗的黑后台”等罪名,向自治区革委写报告,要求把韦勋尤(原宜山县委书记、现区党委组织部副部长)、周廷扬(原宜山县副县长、现在自治区文史馆)、苏茵(原宜山县委副书记、副县长、现区党委党史办副主任)交给宜山批斗,肃清影响。《报告》经崔振铎签发后,由刘庆祥(县革委委员)、韦瑞登(县革委机关工作人员)和县公安局干部李育民带往南宁,将韦勋尤、周廷扬和苏茵3人押回。同时,王德毛从怀远斗批改学习班抽刘庆祥、崇世鉴等20多人组成批斗小组,分工搜集炮制批斗材料。30日,批斗小组和武装人员将韦勋尤、周廷扬、苏茵、韦颖(简称“韦、周、韦、苏”)4人押到全县11个公社、镇,进行巡回批斗,历时一个多月,先后批斗了十场次,参加批斗大会的干部、群众达11万人,占当时全县32万人的三分之一以上。县直和各公社、镇押去陪斗的有58人。这次大规模批斗,严重地伤害了一批老干部。(3·713-724)
1969年
2月1日 根据自治区革委会关于抓大案要案的指示精神,都安、宜山、忻城3县派员联合组成了都、宜、忻地下党专案调查组,专案组按照上级的指示,对都宜忻地下党重点调查如下3个问题:?都宜忻地下党的一般发展过程,特别是特支以上领导成员的政治面目;?北山事件的真相;?托派与地下党是否有关系。调查历时3年多,于1972年6月15日结束,弄清了上述3个问题,并向上级党委写了书面报告。报告认定:中共宜山支部、宜山特支是属于中共广西地下党的组织。都宜忻地下党为人民的解放事业作出了一定的贡献,它是中共广西地下党的一个组成部份,与托派组织没有关系。北山事件系当时领导情况不明,指挥不力,造成队伍混乱所致。(4·729-732)
2月中旬 宜山县革委“五·七”干校成立(校址设在县园艺场附近)。校革委主任由原县委副书记王鹏担任(后为张如鍼)。县直36个单位共564名干部、职工被下放到“五·七”干校劳动。其中,韦天黎、王九珍等445人是所谓有问题的人,由怀远斗批改学习班转入“五·七”干校继续接受审查、处理。到11月份,先后调出140人,尚有424人(属有严重问题的112人),分在6个连队、一个养猪场、一个加工厂和一个抽水组。被审查对象白天劳动,晚上受批斗。“五·七”干校,实际上是继续迫害干部的场所。(4·725-728)
1970年
2月27日 宜山县革委印发《关于贯彻执行毛主席批示“照办”的三个文件的工作安排意见》,从此以“打击反革命,反对贪污、盗窃,反对投机倒把,反对铺张浪费”为主要内容的“一打三反”运动(又称“二·五”运动)在全县展开。运动分3步进行:第一步,宣传学习3个“照办”文件,大造声势;第二步,放手发动群众,开展“四大”(大检举、大揭发、大批判、大清理)、“九查”(查敌人的破坏活动,查来历不明的人,查阶级敌人在经济领域里的破坏活动,查历年来的政治事故和经济事故,查企业管理漏洞,查仓库与门市部账目,查经济生活上的变化,查贪污、盗窃、投机倒把犯目前的动态,查重大浪费)、“三防”(防阶级敌人在运动中搞破坏,防分散财产、化整为零、毁灭罪证,防阶级敌人凶杀暗害、寻衅挑动事端)、“一兑现”(宽严政策兑现),打一场人民战争;第三步,定案处理。
3月8日,县革委主要领导召开电话会议,总结、检查“二·五”运动进展情况,表扬了洛东、三岔公社召开几千人的批斗大会和北牙公社召开一万多人的斗争大会的做法,肯定了石别公社一百多名社、队干部在三级干部大会上主动洗手洗澡的经验,批评了还没有充分发动群众,运动声势不大,温度不高,有忽视政治问题的单位。
4月11日,县革委贯彻中央“二·五”指示领导小组印发《关于立即掀起有问题的人投案自首坦白交待问题高潮的通知》。《通知》说:要开好宽严政策兑现大会,发挥政策威力,争取一小撮阶级敌人和有严重问题的人投案自首,坦白交待。用典型案例体现党的政策。各公社要设立“投案自首、坦白交待登记处”,有目的地组织已经个别投案自首、坦白交待的人,前往“登记处”排队自首,起带头作用。
4月17日和5月31日,县革委先后两次在县体育场召开宽严政策兑现大会。县直和镇直单位的干部、职工(除留个别值班外)带着午饭、开水参加。这两次大会,实际上是批斗大会。大会从上午9时开始,到下午5时结束。其间,与会者头顶烈日,分战线或单位对重点对象进行轮番批斗,不仅被批斗者身心倍受摧残,而且参加大会的干部、职工也活受罪。
运动期间,还在全县范围内,对所谓重点户、重点对象进行全面搜查抄家。据当时的汇报统计:仅8个公社(镇)92个大队733个生产队和县直及区、地驻宜单位,先后出动了18738人,对2188户进行搜查抄家,所得财物有:金砖、金条、金戒指、金耳环、金手镯、金牙齿、玉手镯、光洋、东毫、铜钱、港币、现金、粮票、布票、布匹、手表、衣车、自行车、收音机、公债券、衣服、蚊帐、田地契纸、伪证件、枪枝、弹药、匕首、手榴弹、炸药、雷管、导火索和一些迷信品。其中很大部份是个人的合法财产和劳动所得。有些被查抄者还无辜被当作贪污、盗窃、投机倒把分子拿来批斗。
“二·五”运动又一次制造了一批冤假错案,不少干部、群众身心受到摧残,税所干部李公显、谢庆龙,糖业公司退休职工邱若嵩,大米厂工人高有明,电影院放映队长樊应益等被迫害致死。宜山县的内伤进一步扩大。(3·733-739)
4月5日 宜山县庆远镇东风街居民丁成就(1958年以后长期流窜在外作案,于1961年9月被判刑7年)和宜山电厂工人苏佩华因1961年春流窜到黑龙江省虎林县为八五〇农场的史博克投递信件(史原系部队干部,错划右派,后被北京市公检法军管会定为现行反革命分子判处死刑,于1970年元月5日执行)被宜山县公检法军管会认定为史博克反革命集团案主要干将,判处丁成就死刑,立即执行;判处苏佩华死刑,缓期两年执行。1980年3月20日,宜山县人民法院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史博克反革命集团案系错案的复查结论和平反决定,对丁成就、苏佩华一案进行了复查,1981年10月12日作出决定,撤销宜山县公检法军管会于1970年4月5日对丁成就、苏佩华的判决,宣布丁成就未参加反革命集团,苏佩华无罪,给予平反。(4·740-762)
5月8日 宜山县革委党的核心小组和整建党领导小组成立。县革委党的核心小组由田学良(县人武部政委)任组长,崔振铎任副组长;田芳铎(县人武部部长)、刘海荣、王德毛为成员。县整建党领导小组由田学良任组长,王德毛任副组长;刘海荣、崔振铎、田芳铎、韦祥辉(县人武部团政委)、罗星鲜为成员。(4·763-767)
5月15日至21日 县革委整建党领导小组召开整建党工作会议,会期6天。会上学习了党的“九大”通过的新党章和毛主席关于“党组织应是无产阶级先进分子所组成,应能领导无产阶级和革命群众对于阶级敌人进行战斗的朝气蓬勃的先锋队组织”的五十字建党方针,研究加速整建党工作进程;总结3个月来开展“二·五”运动的成绩;研究了第四个五年计划,成立了以刘海荣为组长,韦天黎、袁英才、刘庆祥、肖仁泰、刘万发为成员的县革委“四五”规划领导小组。据会前统计:农村150个大队已全部建立了新支部,机关单位也大部份成立了新支部。第一个按照“新党章”规定建立起来的基层党委——三岔公社党委已诞生。之后,各公社党委相继建立。(4·767)
6月12日 经河池专区革委批准,韦天黎任宜山县革委会常务委员。莫富新任宜山县革委会斗批改办公室组长。(4·847-869)
6月 根据自治区革委确定宜山县为清查事实上不存在的“五·一六”反革命集团重点县的决定,河池军分区选派6名干部,县革委抽调了50多名干部组成专案组,开展清查工作。1971年3月23日,县委书记田学良参加地区召开的挖“五·一六”分子专案会议回来后,于当晚成立了以田学良为组长,王德毛为副组长;韦祥辉、刘万发、莫富新、蒋国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三办二组。办公室由蒋国志任主任,莫富新任副主任。三办二组由李华宗(人武部科长)任组长,何家滕、黄旺盛(均系河池军分区干部)任副组长;专案人员有13人(军分区7人、地方6人)。在县委、县革委和人武部的领导下,全面开展清查工作,1973年9月30日结束,历时3年零3个月,全县专案审查了16人(包括住宜山的区、地单位)。定为现行反革命分子的有韦颖、黄焕勋、银应明;定为人民内部矛盾的有13人,其中犯严重错误6人(黄福清、姚宝洪、戴立明、李文光、谭少国、陈有泉),一般政治错误7人(郑哲全、班兵、罗启君、莫嘉旺、吴国森、王曼君、龚承楷)。(4·769-781)
8月28日 河池专区革委任命莫富新为宜山县革命委员会常务委员。(4·847-869)
9月27日 河池专区革委通知,增补张耀山、罗星鲜、黄兴为宜山县革命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崔振铎宜山县革命委员会第一副主任职务。(4·842-869)
10月8日 宜山县革委印发(1970)128号文件。文件指出,毛主席关于“知识青年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很有必要”的指示发表后,全县上山下乡知识青年已有3693人,相当于文化大革命前上山下乡总数的7倍以上。(7·782-783)
12月15日 河池专区革委决定,增补田芳铎(县人武部部长)为宜山县革命委员会副主任,韦祥辉(县人武部副政委)、郑楠(县人武部副政委)、杨树声为宜山县革命委员会常务委员(韦兼任政工组组长,郑兼任生产指挥组组长)。(4·847-869)
1971年
1月6日至9日 中国共产党宜山县第四次代表大会在县人民礼堂召开。出席会议代表共487人。会议由田学良主持,张耀山致开幕词,王德毛致闭幕词。会上选出第四届委员30人,候补委员3人。(4·768-768?)
1月10日 中共宜山县委会举行四届一次会议,选出田学良、张耀山、田芳铎、韦祥辉、杨树声、王德毛、罗星鲜为常务委员。选出并经区党委批准,由田学良任书记,张耀山任副书记。会议还通过了《关于加强党委革命化的决议》。(4·768-768)
12月4日 区党委任命王德毛为中共宜山县委副书记。(4·847-869)
1972年
2月3日至10日 宜山县委在宜山师范召开扩大会议。出席会议的有县委、县革委领导,县委、县革委委员,县、社、大队党组织负责人,县、社部份党员,学校部份领导,地区党委、革委驻宜山的委员,共1157人。会上,罗星鲜作动员报告,田学良传达中共中央中发(1974)4号文件即《关于粉碎林彪、陈伯达反党集团罪行材料之二》,强调要继续深入开展揭批林彪、陈伯达反党集团的斗争。(4·784-785)
1973年
1月19日 中共河池地委任命劳茂林为中共宜山县委会常务委员。(4·860)
2月27 中共河池地委任命袁英才、林山、黄兴为中共宜山县委会常务委员。(4·859)
3月3日 中共河池地委任命金自钦(县武装部副政委)为中共宜山县委、县革委常务委员。(4·858)
5月26日至31日 宜山县首届教师代表大会在县人民礼堂召开。出席会议代表共480人。罗星鲜致开幕词,田学良作报告,杨式正致闭幕词。会议总结了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以来的成绩,提出了今后的任务:一要继续抓好批修整风这个头等大事,联系办学方向、办学道路、学校由谁领导、建设一支什么样的队伍、培养什么样的接班人等重大问题,批判修正主义教育路线;二要切实抓好普及小学五年教育,办好全日制学校的同时,积极协助办好耕读班、半日制、复式班和巡回教育等多种形式的学校,并因地制宜地开展宣传勤工俭学、增加学校收入,节省开支,减轻群众负担,发展和普及小学五年级教育;三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努力提高教育质量,要坚持开门办学、改革教学方法,要在“以学为主,兼学别样”的方针指引下,让学生学工、学农、学军,批判资产阶级,参加三大革命运动(阶级斗争、生产斗争和科学实验);四要全心全意为党的教育事业服务。(4·786-787)
6月29日 中共河池地委任命蓝芝福(龙头公社革委副主任)为中共宜山县委常委。(4·860)
6月间 庆远镇解放街革委主任覃启珍以作风不正的罪名,指挥吴丽珠等人把本街女青年韦秀云强拉进街革委会的一个小房间里,把她揿在床上,脱掉裤子,拿竹棍缠着棉花蘸上用辣椒粉、碘酒、云香精和酱油等拌好的混合物,塞进韦的阴道,对韦进行人身摧残,致使韦终身失去生育能力。同年9月和1973年6月,覃启珍又以同样的罪名,用同样的手段先后将本街的刘桂英和朱玉梅2名青年妇女进行残害。(4·788-789)
12月8日 中共河池地委任命劳茂林、袁英才、潘敏华为宜山县革委副主任。(4·862?)
1974年
1月13日 宜山县委召开县直机关单位3000多人的干部、职工大会。县委书记王泽民在会上传达中共中央中发(1974)1号文件,部署开展批林批孔运动。会后,县、社共抽调905名干部、职工组成宣传队,深入农村,领导批林批孔运动。还组织巡回批判小组201个,共1182人,巡回各地批判。据2月26日的统计:县直115个单位共8000多名干部、职工,农村178889人听到了传达,占应听传达人数的91.7%。农村有132个大队1436个生产队开展了革命大批判,出大字报27721张,漫画584幅,专栏1376个,红战报(即黑板报)247版。109个大队开展了对敌斗争,共批斗179人。(4·790-792?)
1月17日 中共河池地委任命潘敏华为中共宜山县委副书记。(4·862?)
2月7日 石别公社党委副书记卢炳耀在板敢大队召集大队干部和批林批孔宣传队员汇报传达中央一号文件,开展批林批孔情况。大队支部书记江世权汇报说:5日晚上和平生产队传达中央一号文件,传达前,蓝尚仁(青年社员)离开会场,到防修生产队韦永周家喝酒,公开对抗批林批孔运动。卢听后指示说:蓝公开不听中央文件,对抗批林批孔运动,干扰毛主席的战略部署,要组织群众进行批判。当晚,宣传队员韦仁峰以片召开群众大会,对蓝尚仁进行批斗,还拉其母来陪斗。会上,蓝被拳打脚踢,其母也挨打耳光。之后,蓝被关进大队办公室,继续受到威逼,蓝不堪忍受,于11日上午上吊身亡(主要领导责任者卢炳耀后被撤销党委副书记职务处分)。(4·792)
5月21日 中共河池地委任命余秉恒为中共宜山县委会常务委员、县革委副主任。任命雷泽松、杨胜乾为宜山县革委副主任。(4·862?)
5月26日至31日 县委在怀远公社召开四级干部会议。参加会议人员共3530人。县委副书记韦继松作大会报告,王德毛作会议总结。会议期间,错误地印发了自治区革委关于《韦祖珍在广西的反党言行材料》(韦系区党委第二书记),对韦祖珍进行了错误的批判。(4·797-798)
6月11日至18日 县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出席会议的有王德毛、韦继松、潘敏华、劳茂林、罗星鲜、韦家立、袁英才、蒋国志和部、委、室、法院的负责人,共38人。会议由王德毛、韦继松主持。会上学习了中共中央中发(1974)4、8、12、14、17、18号文件,深入揭批林彪反党集团的罪行;深入揭批韦祖珍的反党罪行;深入揭批和他们有关的人和事。(4·797?-797?)
7月19日 中共河池地委通知,任命黄兴为中共宜山县委副书记,免去王德毛中共宜山县委副书记职务。(4·860?)
11月28日 中共河池地委通知,任命罗凤仙为中共宜山县委会常务委员、宜山县革委副主任。(4·860?)
1975年
2月18日至25日 县委召开全县教育工作会议。出席会议的有各公社、镇管文教的领导,工人宣传队、贫下中农管理学校的负责人,中、小学校的领导和全体教职员工,共3160人。会上县委常委、县革委副主任蒋国志、县委副书记雷泽松和潘敏华分别作动员、农业学大寨和会议总结报告;宣传部长莫富新、公安局长蒙启才分别作国际形势和反腐蚀斗争的发言。会议期间,与会人员还学习了毛主席关于理论问题的指示和列宁关于学校应成为无产阶级专政工具的语录。听取传达自治区批林批孔、教育革命经验交流会议精神,开展对“反革命修正主义教育路线”的批判。会议提出,要认真学习“朝农”(即辽宁省朝阳农学院)的办学经验,要全面贯彻毛主席的教育方针和“五·七”指示,各类学校都要以阶级斗争为主课,把学校办成无产阶级专政的工具;要进一步搞好开门办学,加强厂校挂钩,办好厂场。
据会前统计:全县7所中、小学校(县中、德中、怀中、庆中、县小、县二小和镇小)进驻了工宣队;182所中、小学成立了贫下中农管理学校委员会,成员有1868人;12所中、小学校实行了厂校挂钩,160多所学校实行了队校挂钩;校办工厂(车间)25个,小农场422个,面积2816.3亩;小林场320个,面积1523.1亩;小饲养场108个,饲养牛23头,猪142头,鱼13200尾,马3匹,鸭111只。(4·793-796)
2月20日 中共河池地委通知,免去王泽民中共宜山县委书记、宜山县革委主任职务,任命黄兴为中共宜山县委书记、宜山县革委主任,罗星鲜为中共宜山县委副书记、宜山县革委副主任,雷泽松为中共宜山县委副书记,杨胜乾为中共宜山县委会常务委员。(4·861)
6月20日 晚上,县委组织县直机关和厂矿干部、职工6800多人收听韦国清的讲话,接着召开了县委四届七次全会。会上,从大寨参观回来的黄兴介绍了大寨大队那套“左”的经验,6月27日会议结束后,全县150个大队举办了党、团员学习班,104个大队召开了群众大会,一个以学理论、抓路线、三个大揭大批(大揭大批修正主义、大揭大批资本主义、大揭大批资产阶级法权思想)、五个一起反(党内党外一起反、上面下面一起反、干部群众一起反、城市农村一起反、各条战线一起反)为内容的批修批资总体战在全县铺开。
总体战开展以后,县委于9月3日晚上又召开了县直机关干部职工大会,县革委副主任杨胜乾在会上作《深入学理论,继续开展大揭大批,进一步把机关批修批资总体战开展起来》的动员报告。全国农业学大寨会议后,县委于11月上旬召开了6000多人的四级干部会议,黄兴在会上传达了全国农业学大寨会议精神,罗星鲜在会上作《全党动员,大办农业,为两年建成大寨县而奋斗》的报告。接着县委又于1976年2月27日至29日,召开了有5000多人参加的全县农业学大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代表大会。罗星鲜在会上作报告。这两次会议都强调把总体战作为学大寨的根本来抓,以此推动农业学大寨,建设大寨县群众运动的发展。与此同时,县委还采取了如下措施:(一)在全县掀起大学习、大宣传、大贯彻、大落实的热潮。据截至1976年12月7日的统计,全县开办各种类型的学习班1900多期,培训了骨干89000多人;举办学习广播讲座40多次,建立宣传橱窗150个,开辟学习专栏、黑板报、墙报4000多期,写宣传文章95000多篇;印发宣传提纲、典型材料、辅导材料3万多份;书写标语22600多条;办文化室2300多个;组织了2500多人的文艺宣传队,创作作品2550多份,自编自演文艺节目750多个,演出750多场,观众达34万7000多人。(二)抓典型引路。县委于1975年7月11日组织县直机关130多人在六桥煤矿开现场批判会,接着在县民矿站举办实物批判展览。之后,又拿一些有针对性和代表性的案例到各地和一些大的厂矿进行了21场的巡回批斗。(三)组织大检查、大评比。这样,总体战的浪潮就席卷了全县,并不断发展。
总体战大批“五种人”(所谓混进党内的阶级敌人,被阶级敌人拉下水的人即新生资产阶级分子,走资本主义道路的人,民主革命派、半截子革命的人,不搞阶级斗争的老好人),大整“软、懒、散”三种班子,大抓“新生的资产阶级分子”。据统计,仅1976年上半年,全县就批了233人,斗193人。其中,以公社召开的批斗大会12次,批39人,斗58人;以大队召开批斗会67次,批194人,斗126人;县直机关召开批斗大会2次,批斗9人。大大地伤害了一批基层干部。
总体战还批集体经济内部的资本主义,批野马副业,批自留地商品化。把社、队拿产品到市场销售,社员拿自留地产品到市场交换,农民外出搞副业,社员多搞一些家庭副业及开垦的零星荒地、在屋前屋后种的零星果树、竹、木,甚至农民为买油盐、交超支欠款所卖的木炭、柴、草等都当作资本主义来批。有的还被挂牌或实物游街、游村,有的被罚到水利工地劳动。与此同时,在“大砍资本主义尾巴”、“限制资产阶级法权”的口号下,对上述“资本主义”进行清理,对其产品进行没收,据不完全统计,截至1976年6月8日止,全县共清理野马副业890人,没收私人开荒6600多亩,没收私人种的林木191356株;限制社员的家庭副业,限制集市贸易,规定全县5天为一圩日,后又改为十天一街,规定集体产品、社员饲养的猪、鸡、鸭和种的蔬菜等都要卖给国家,不得上市;在全县95%的生产队实行大寨评工记分,30%多的生产队推行口粮自报公议的分配制度,大搞平均主义。极大地挫伤了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严重地破坏了我县的经济。
县委还在大批促大干的口号下,盲目地乱搬大寨的“大干”经验,大搞造大寨田、建大寨房和千头猪场等形式主义,造成了人力、物力和财力的很大浪费。
总之,总体战使“左”的错误达到了高峰,它搞散了人心,搞乱了队伍,搞垮了班子,搞穷了集体,搞苦了群众,造成了政治上、思想上和政策上的极大混乱。(4·799-804?)
10月10日 县委印发《关于认真学习毛主席的重要批示,广泛开展对〈水浒〉评论的通知》。(4·805-807)
1976年
1月8日 宜山县委印发关于《悼念周恩来总理的通知》。《通知》说:“为了悼念周恩来总理逝世:一、下半旗;二、停止一切文化娱乐活动;三、干部、职工、居民群众要胸挂白花,臂带黑纱进行悼念。”(4·808-809)
2月23日 县委书记黄兴主持召开常委扩大会议。出席会议的有县直和驻宜的区、地单位、“三分之一”宣传队党员副县级以上的干部;有县委各部、委、办、公安局、法院、工会、贫协、妇联的党员负责人;有县人武部的领导;有各公社、镇党委书记,共106人。会期两天。会上,黄兴传达了自治区、地区党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学习了毛主席词二首和关于“安定团结,不是不要阶级斗争,阶级斗争是纲,其余都是目”的指示,开展对所谓刮右倾翻案风的党内不肯改悔的最大走资派——邓小平的批判。之后,在全县范围内,掀起了3次批邓高潮。第一次是在县委常委扩大会议上,与会人员学习中央(1976)23、26号文件,集中批判邓小平“三项指示为纲”的所谓修正主义纲领,7名常委带头作了批判发言,接着,县委主要领导又在全县5000多人的学大寨先进代表大会上带头揭发批判。第二次是在县革委召开全会,学习中央(1976)4、5号文件,贯彻区、地党委扩大会议精神期间,县委在灯光球场召开县直单位6000多人参加的干部职工大会上,县委4个常委和工、农、兵、学生代表在大会上点名批邓。同时,各公社、镇也分别召开了有7200多人参加的干部会议,层层点名批邓。第三次是在《中共中央关于华国锋任中共中央第一副主席、国务院总理的决议》和《中共中央关于撤销邓小平党内外一切职务的决议》发表之后,县委于4月8日上午在县体育场召开了两万多人的大会,县委书记黄兴在会上讲了话,会后举行了游行示威。各公社、镇和大队也分别举行了集会和游行,计有39万人次参加,愤怒声讨邓小平的所谓反动罪行,愤怒声讨所谓天安门广场反革命政治事件。与此同时,各公社、各单位还专题学,专题批。学习毛主席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论述,批判邓小平的所谓翻案复辟罪行;学习毛主席关于阶级和阶级斗争的论述,批判邓小平的所谓阶级斗争熄灭论;学习毛主席关于抓革命,促生产的论述,批判邓小平的所谓唯生产力论。截至6月8日止,全县召开大小批判会4063次,有683100多人次参加,办批判专栏4039期,写批判文章91690多篇。(4·810-817)
5月10日 县委常委蒋国志主持召开公社党委书记会议,传达区党委书记刘重桂和地委副书记张达明关于开展追查所谓总理遗嘱的指示。强调当前阶级斗争的新动向、新特点是制造谣言,分裂以毛主席为首的党中央,转移斗争大方向。彻底追查反革命谣言(即所谓总理遗嘱),是深入批邓和反击右倾翻案风斗争的组成部份。据了解,散发到我们地区的“总理遗嘱”有40份,要追查收回。(4·818-819)
6月22日至7月4日 县委先后召开县委常委会议、县委扩大会议和1300多人的三级干部会议。县委书记黄兴分别在会议上传达区党委召开的县委书记会议精神,强调:以抓好同“党内资产阶级”的斗争为重点,深入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大批修正主义,大批资本主义,狠狠打击一小撮阶级敌人的破坏活动。会议学习了毛主席关于资产阶级“就在共产党内”、“走资派还在走”的批示,揭发出支部书记以上领导干部犯有所谓资产阶级问题的有141人。会后,从党内到党外,从干部到群众,联系实际,深入揭发批判“党内资产阶级”。县、社党委和各条战线还抽调569人,组成116个专案组,重点调查“党内资产阶级”的案件。(4·804)
9月18日 下午3时,宜山地区军民在县体育场举行毛主席逝世追悼大会。参加这次追悼会的有县委委员、候补委员,县革委委员,县直、镇直和驻庆远镇的区、地直机关单位全体干部、职工;有县人武部、三十二医院和驻军全体指战员;有街道居民、农村社员、庆远镇四年级以上的学生;有庆远附近的流河、洛东、矮山公社及大队的干部、群众;有其他公社的干部、群众代表。共35000多人。送花圈450个。黄兴在大会上致悼词。全县各地也普遍在公社、大队所在地举行追悼会,设大的追悼会场102个,小的20多个,参加追悼大会的军民达351000多人,送花圈3820个。(4·802-821)
10月24日 宜山县委在县体育场召开群众大会,热烈庆祝党中央粉碎王洪文、张春桥、江青、姚文元等篡党夺权阴谋的伟大胜利。大会还向华国锋主席发了致敬电。全县12个公社、镇,115个大队,1773个生产队召开了庆祝大会,35万多工农兵群众上街游行,热烈庆祝这一伟大胜利。(4·822-824)
后记
“文化大革命”是一场由领导者错误发动,被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利用,给党、国家和各族人民带来严重灾难的内乱,它不是也不可能是任何意义上的社会进步。在这场内乱中,宜山县是个重灾区。据统计,从1966年8月至1976年10月,全县被迫害的干部、群众共3196人。在武斗和乱批乱斗中,被打死或被迫害致死1355人,占当时全县总人口0.31%。其中:干部102人,职工115人,教师43人,医务人员9人,学生15人,两岁小孩1人,居民115人,农民955人。?县革委成立前在武斗中互相残杀和其他原因杀死、逼死125人,县革委成立后,乱批乱斗打死或逼死1230人。?1968年4月县革委成立至12月,9个月中死亡1085人,占当时总人口的0.31%,占十年浩劫死亡人数的80%。地、富、反、坏、右分子死亡513人,占死亡总数的37.8%。武斗互相打死43人,非武斗枪杀145人,敲、砸、捅、勒死679人,自杀死417人,下落不明71人。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后果。在经济上也造成了极大损失。据统计,仅红卫兵串连和武斗食用就耗费国家资财24万多元。
1976年10月党中央取得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的胜利后,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兴高采烈,越来越强烈要求纠正“文化大革命”的错误。可是,当时宜山县委在原区党委关于“广西有一条以韦国清同志为代表的正确路线”的错误思想指导下,加上县委本身“左”的思想和派性得不到清除,所以纠正宜山“文革”中的错误步伐缓慢。
1983年4月,区党委工作会议后,区、地党委调整了县委班子。在区、地党委工作组的帮助和指导下,县委召开了工作会议,认真传达学习区党委工作会议精神和经过中央书记处批准的区党委桂发(1983)54、55号两个政策性文件,统一思想,统一认识,层层建立机构,全面开展处理“文革”遗留问题工作,贯彻“既要解决问题,又要稳定局势”、“稳妥坚实,稳步前进”的方针和“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宜粗不宜细”的原则,历史地、慎重地严肃处理“文革”中乱打死人等严重违法乱纪事件,做好死者善后工作。本着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精神,对全县“文革”期间遭受迫害的3196人宣布彻底平反,并发给平反证书。对死者遗属发了丧葬费和抚恤费,对遗属中的孤老、孤幼、孤残发给抚养费,对被打致残者发给生活补助费,对死者遗属中生活特别困难者给予适当的救济。全县共发放各类处遗补助费760919元。安排死者遗属就业169人,给在“文革”中被迫害或受株连精简下放的128户中的296人,转为非农业或恢复其非农业人口。对于“文革”中严重违法乱纪和犯有严重错误的人,坚决地、慎重地进行清查处理。全县判处徒刑30名,其中,国家干部15人,工人2人,农民12人,居民1人。给予党、政纪处分754人(党员657人,非党员97人),其中,国家干部231人,工人144人,集体干部71人,农民301人,居民7人。在被处理的657名党员中(国家干部208人,工人70人,集体干部71人,农民301人,居民7人),开除党籍和清除出党317人,留党察看117人,撤销党内职务1人,严重警告97人,警告125人。在被处理的97名非党干部、职工中,开除留用察看33人,撤销行政职务3人,记大过49人,记小过12人。
经过“处遗”,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在思想上、政治上得到了拨乱反正,“文革”造成的伤痕得到了愈合,发展了安定团结的大好形势,促进了经济体制改革和“四化”建设。
宜山县四清工作团文化革命领导小组
组长:裴昌世(县四清工作团党委书记)
副组长:朱惠然(庆远四清分团党委书记)
王泽民(中共宜山县委书记)
王德毛(宜山县副县长)
吴永胜(庆远四清分团党委委员)
办公室主任:王德毛(兼)
注:此文革小组领导成员名单系1966年6月14日宜山县四清工作团向地委呈报名单。
批件不详。
宜山县四清运动组织机构及主要领导成员一览表
(1965.8-1966.9)
小龙分团 | 书记 | 刘盛祥 | | 梓贝分团 | 书记 | 韦水光 |
副书记 | 覃树尤 | 副书记 | |
委员 | 王利、陈曙康、余秉恒 | 委员 | 韦炬编、黄泽华 |
矮山分团 | 书记 | 张志强 | | 三岔分团 | 书记 | 丁明忠 |
副书记 | 韦继松 | | 副书记 | 王鹏、苏健行 |
委员 | 蒙志新、白万才、蒙家顺 | | 委员 | 韦宗凡、韦启伦、宋伯新 |
石别分团 | 书记 | 张耀山 | | 北牙分团 | 书记 | 黄保尧 |
副书记 | 蓝萃春 | | 副书记 | 唐奇飞 |
委员 | 覃宝兰、覃洪楼 | | 委员 | 韦俊斌、韦习安 |
龙头分团 | 书记 | 蓝芳畹 | | 怀远分团 | 书记 | 刘绍雄 |
副书记 | | | 副书记 | 崔绍华 |
委员 | 田长喜、韦立金 | | 委员 | 唐忠馨、李克民 |
德胜分团 | 书记 | 张正育 | | 庆远分团 | 书记 | 朱惠然 |
副书记 | 侯勇 | | 副书记 | 黄耿、田野、李进生、侯勇 |
委员 | 陆玉贤、黄殿海、张凤安 | | 委员 | |
注:四清工作队由东兰、巴马、罗城、环江、都安等5个县的4000多人组成1个县团、10个分团、135个中队。于1965年8月26日进村,在宜山开展四清(清政治、清组织、清思想、清经济)工作。1966年9月30日撤离,历时一年时间。
中共宜山县委会第三届至第四届委员会主要人员一览表(1963-1978)
第三届委员会(1963.4.29-1967.3.5)
书记 | 副书记 | 常委 |
韦勋尤 | 王泽民 | 王凤桐 | 苏茵 | 侯勇 | 王鹏 | 唐奇芳 | 韦继松 | 卢琦 | 罗星鲜 | 韦天黎 | 梧履泰 | 程继厚 | 潘建安 |
1963.4 - 1965.8 | 1965.8 - 1967.3 | 1963.4-1965.8 | 1965.8 - ? | 1964.9 - 1967.3 | 1964.5 - ? | 1966.10 - 1967.3 | ? - 1967.3 | - | - | - | - |
党的核心小组(1970.5.8-1971.1)
组长 | 副组长 | 成员 |
田学良 | 崔振铎 | 田芳铎 | 刘海荣 | 王德毛 |
- | - | - | - | - |
注:1967年1月25日造反派夺权后,县人武部介入地方文化大革命,进行支左工作,县委已趋于瘫痪状态,3月5日成立广西军区宜山县人民武装部抓革命促生产指挥部,1968年4月13日成立宜山县革命委员会,行使最高权力。
第四届委员会(1971.1.6-1978.6.5)
书记 | 副书记 |
田学良 | 王泽民 | 黄兴 | 张耀山 | 王德毛 | 田学良 | 韦继松 | 罗星鲜 | 雷泽松 | 潘敏华 | 黄兴 |
1971.1 - 1974.5 | 1974.5 - 1975.5 | 1975.5 - 1982.12 | 1971.1 - ? | 1971.12 - 1974.7 | 1974.5 - ? | 1974 - 1975.5 | 1974.1 - 1982.12 | 1975.1 - ? | 1974.1 - ? | 1974.7 - 1975.5 |
常务委员 |
田芳铎 | 韦祥辉 | 杨树声 | 王德毛 | 罗星鲜 | 劳茂林 | 蒋国志 | 韦家立 | 袁英才 | 蓝芝福 | 罗凤仙 | 余秉恒 | 杨胜乾 | 覃光荣 | 邱国光 | 莫富新 | 董学良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宜山县人民政府第五届至第六届领导人一览表(1965-1980)
第五届(1965.11.21-1967.4.26)
县长 | 副县长 |
韦天黎 | 王德毛 | 崔振铎 | 袁英才 |
- | - | - | - |
中国人民解放军宜山县军事管制委员会(1967.4-1968.4)
主要成员 |
田家顺 | 王代乾 | 商克光 | 刘海荣 | 杨枫 |
县人武部政委 | 32医院副政委 | 驻军621团政委 | 县人武部副部长 | 驻军621团参谋长 |
政治部 | | 生产指挥部 |
秘书组 | 宣传接待组 | 保卫组 | | 由人武部一名副科长任办公室主任。地方干部有罗星鲜(副书记)、袁英才(副县长)、崔振铎(副县长)、陈时(经委副主任)等4人参加办公室工作。 |
人武部1人 | 人武部2人 | 由人武部(兼管战备)3人组成 | |
32医院2人 | 32医院1人 | |
621团3人 | 621团2人 | |
| 7团1人 | |
共6人 | 共6人 | |
第六届(县革委会:1968.4.12-1980.6)
主任 | 副主任 |
季德春 | 田学良 | 黄兴 | 崔振铎 | 刘海荣 | 王德毛 | 张耀山 | 罗星鲜 | 黄兴 | 劳茂林 | 田芳铎 | 潘敏华 | 韦家立 | 蒋国志 | 罗凤仙 | 雷泽松 | 余秉恒 | 杨胜乾 |
1968.4 - 1969 | 1969 - 1975.1 | 1975.1 - 1982.12 | 1968.4 - 1970.9 | 1968.4 - | 1968.4 - 1974.7 | 1970 - | 1970.9 - 1975.1 | 1973.12 - | 1973 - | 1974 - |
任 | 常务委员 |
邱国光 | 任殿宝 | 罗星鲜 | 袁英才 | 田家顺 | 王代乾 | 黄殿海 | 覃炳能 | 谢焕臣 | 梁兴斌 | 冉大姑 | 杨树声 | 金自钦 |
1976 - | 1980 - | 1968.4 - | 1968.4 - | 1968.4 - | 1968.4 - | 1968.4 - | 1968.4 - | 1968.4 - | 1968.4 - | 1968.4 - | 1971.1 - | 1971.1 - |
广西无产阶级革命派宜山地区联合指挥部(宜山联指)组织机构及三大组织主要成员一览表
指挥部 | 总指挥 | 龚乃斌(1967.6-9.7)、谢焕臣(1967.9.7-1968.4) |
副总指挥 | 黄强、胡世康、谭伯奎、温少德 |
政委 | 王位均 |
常委 | 刘庆祥、吴志荣、谢新华、张田福、谷建国、杨官保、崇世鉴 |
办公室 | 主任 | | 宣传部 | 部长 | 副部长 | | 后勤部 | 部长 | 副部长 |
刘庆祥 | | 王位均 | 崇世鉴 | 杨官保 | | | 张田福 | 李庆东 | 吴丹梅 | 朱毅坚 |
| | | | | | | | | | | | | |
东线指挥部(县人委) | 西线指挥部(粮食局) | 北线指挥部(宜师) | 贫下中农联指 | 工人联指 | 红联指 |
黄强 | 谢焕臣 | 吴仕团 陈坤林 | 莫仁才 陆润廷 冉大姑(女) | 谭伯奎、胡世康 陈占祥、林国光 邓华 | 温少德、林育生、朱毅坚(女)、吴松 |
宜山联指所属兵团及主要成员一览表
“5·22”战团 (县人委) | “6·13”战团 (县委) | 东方红兵团 (宜高) | 劲松战团 (卫校) | 红旗兵团 (县红卫中学) | 财校兵团 | 宜师兵团 |
黄正雄、陆生辉 (1967.5-1967.8) 崇世鉴、陆生辉 (1967.8-1968.9) | 刘庆祥 吴志荣 | 温少德 林育生 | 朱毅坚(女) 郑向东(女) | 吴松 李伯林 唐芝兰(女) | 谢新华 | 蒙绍业 |
商业兵团 | 供销总部 | 手工业兵团 | 汽车站兵团 | 砖瓦厂兵团 | 化肥厂兵团 | 通机厂兵团 |
李煜昌 李庆东 | 张田福 蔡耀初 | 吴丹梅 伍岩生 | 胡世康 | 吴兰华 田大林 | 邓华 李朝光 | 劳绍武 林国光 |
农械厂兵团 | 农具厂兵团 | 大米厂兵团 | 设计处兵团 | 银行兵团 | 栲胶厂兵团 | 专区一医院兵团 |
谭伯奎 陈木生 | 羿吉才 | 杨官保 彭天民 | 王位均 | 黄强 | (不详) | 罗炳均 李华珩 |
广西4·22宜山造反大军(宜山4·22)组织机构及主要成员一览表
司令部 | 司令 | 陈光明(1967.8.18-9.23)、谭少国(1967.9.23-1968.3.12) |
副司令 | 苏佩华、郑哲全(1967.8.18-9.23)、李殿试(1967.9.23-1968.3.12) |
常委 | 黄明才、姚宝洪、吕家凡、黄焕勋、黄福清、陈理直、银应明、葛国栋 |
作战部 | 部长 | 副部长 |
黄明才 | 银应明 | 李桂金 | 姚宝洪 | 葛国栋 | 韦小珠 | 吕家凡 | 韦树芳 | 陈楚珊 | 覃秉仁 | 莫绍国 | 黄以镇 |
政治部 | 部长 | 副部长 | | 宣传部 | 部长 | 副部长 | | 后勤部 | 部长 | 副部长 |
黄焕勋 | 黄福清 | 谭少国 | 彭益民 | | 陈理直 | 王瑞川 | 陆清朝 | 谭照明 | | 银应明 | 韦颂尧 | 唐玉珍 | 郑哲全 |
政宣部 | 部长 | 副部长 | | 组织部 | 部长 | 副部长 |
黄焕勋 | 陈楚珊 | 覃秉仁 | 梁宝球 | 龚承楷 | 吴国森 | 李光辉 | 陈理直 | | 黄福清 | 莫少国 | 吕家凡 | 谭照明 |
政法小组 | 组长 | 成员 |
谭照明 | 卢哲 | 覃铁军 | 卢继珊 | 覃亚林 | 黄顺兴 | 覃太平 | 黄立鼎 | 柏宝生 | 李金铃 | 蓝宽寿 | 许崇文 |
宜山4.22所属组织(兵团、总部)及主要成员一览表
工人总部 | 财贸总部 | 文卫总部 | 党政总部 | 农民总部 | 红革联 |
陈楚珊 李殿试 | 银应明 韦颂尧 | 谭少国 黄焕勋 | 黄福清 卢哲 | 谢瑞年 丘有元 | 梁宝球 周世奇 韦小珠 廖玉珍 |
“7·10”红卫兵指挥部 | 宜师“捍卫团” | 宜高“延安战团” | 县中“五·七野战军” | 宜师“井岗山战斗队” | 卫校“战南疆战团” |
陈光明、梁宝球 黄焕勋、李锦如 周世奇、韦小珠 谭照明、曾洁芳 | 周世奇 李锦如 | 陈光明 | 韦小珠 龚佩珠(女) | 吴国森 黄功若 | (不详) |
砖瓦厂“闯野兵团” | 化肥厂“卫东彪兵团” | 汽车站“奔腾急战团” | 农械厂“6·15战团” | 通机厂“南疆烈火兵团” | 农具厂“四野部队” |
许崇文 | 丘智 | 韦国色 | 梁启辉 | 邵日光 | 李桂金 |
“文革”中被迫害致死人数统计表
单 位 | “文革”十年被迫害致死人数 合 计 | 占当时人口总数 % | 其中:1968年4月革委成立至12月底被迫害数 |
死人 总数 | 占当时 人口数 % | 其中 |
杀死 | 占4-12月死亡人数% |
合 计 | 1,355 | 0.31 | 1.085 | 0.31 | 742 | 68.40 |
县直单位 | 258 | 2.67 | 181 | | 125 | 69.60 |
祥贝公社 | 102 | 0.57 | 96 | 0.61 | 54 | 56.25 |
流河公社 | 105 | 0.37 | 84 | 0.33 | 60 | 71.43 |
三岔公社 | 55 | 0.15 | 46 | 0.14 | 41 | 89.13 |
洛东公社 | 99 | 0.25 | 81 | 0.24 | 56 | 69.14 |
石别公社 | 89 | 0.20 | 75 | 0.21 | 45 | 60.00 |
北牙公社 | 144 | 0.27 | 121 | 0.27 | 83 | 68.60 |
龙头公社 | 69 | 0.22 | 63 | 0.25 | 51 | 80.95 |
德胜公社 | 119 | 0.37 | 107 | 0.32 | 75 | 70.01 |
怀远公社 | 76 | 0.15 | 63 | 0.17 | 43 | 68.25 |
矮山公社 | 74 | 0.17 | 61 | 0.17 | 38 | 62.29 |
庆 远 镇 | 165 | 0.38 | 107 | 0.32 | 71 | 66.36 |
| | | | | | | |
“文革”案件结案处理情况统计表
类别 项目 | 合 计 | 其 中 |
国家干部 | 集体 干部 | 工 人 | 农 民 | 居 民 | 备注 |
小计 | 县级 |
性 质 | 合 计 | 891 | 311 | 10 | 74 | 152 | 346 | 8 | - |
严重犯罪 | 30 | 16 | 1 | | 2 | 11 | 1 | - |
严重违纪 | 350 | 85 | | 50 | 69 | 140 | 6 | - |
严重错误 | 424 | 146 | 5 | 21 | 79 | 177 | 1 | - |
犯有错误 | 26 | 16 | 4 | | 1 | 9 | - | - |
一般错误 | 61 | 48 | - | 3 | 1 | 9 | - | - |
处 理 情 况 | 共产党员 | 党纪处分 | 开除党籍 | 251 | 64 | 1 | 35 | 25 | 121 | 6 | - |
清除出党 | 66 | 21 | - | 15 | 13 | 17 | - | - |
留党察看 | 117 | 35 | 1 | 16 | 8 | 58 | - | - |
撤销职务 | 1 | 1 | - | - | - | - | - | - |
严重警告 | 97 | 32 | 2 | 2 | 11 | 51 | 1 | - |
警 告 | 125 | 55 | 1 | 3 | 13 | 54 | - | - |
小 计 | 657 | 208 | 4 | 71 | 70 | 301 | 7 | - |
判处徒刑 | 25 | 14 | 1 | - | 1 | 9 | 1 | - |
劝 退 | 20 | - | - | 4 | 16 | - | - | - |
党 外 人 士 | 政纪处分 | 开除留用 | 33 | 2 | - | - | 31 | - | - | - |
撤销职务 | 3 | 3 | - | - | - | - | - | - |
记 大 过 | 49 | 13 | - | - | 36 | - | - | - |
记 小 过 | 12 | 5 | - | - | 7 | - | - | - |
小 计 | 97 | 23 | - | - | 74 | - | - | - |
判处徒刑 | 5 | 2 | - | - | 1 | 2 | - | - |
免 处 | 87 | 64 | 4 | 3 | 2 | 18 | - | - |
备 注 | -- |
| | | | | | | | | | | | |
“文革”期间因犯杀人罪被判处徒刑人员名单
“文革”时单位 | 姓名 | 刑期 |
庆远镇革委 | 蓝芳伟 | 3年 |
祥贝公社革委 | 覃纲 | 2年 |
祥贝公社革委 | 韦宗荣 | 10年 |
德胜公社革委 | 黄茂防 | 15年 |
祥贝供销社 | 韦香珍 | 10年 |
怀远农业中学 | 杨信超 | 5年 |
矮山食品站 | 韦北芳 | 15年 |
县农行 | 黄强 | 12年 |
供销经理部 | 倪海和 | 12年 |
砖瓦厂 | 田大林 | 13年 |
砖瓦厂 | 唐贵生 | 10年 |
地区一医院 | 李华珩 | 8年 |
化肥厂 | 邓 华 | 8年 |
化肥厂 | 农照壁 | 8年 |
庆远镇反修街 | 叶志明 | 15年 |
庆远镇四联大队 | 蓝木昌 | 14年 |
北牙平里大队 | 周贤君 | 12年 |
北牙保民大队 | 蓝英焕 | 12年 |
石别隆安大队 | 潘汉廷 | 12年 |
石别清潭大队 | 韦以强 | 10年 |
石别永进大队 | 蒙玉华 | 12年 |
石别永进大队 | 冉启忠 | 8年 |
矮山大安大队 | 黄启成 | 7年 |
矮山岭坪大队 | 韦相恒 | 12年 |
北牙同德大队 | 吴权 | 10年 |
洛东大队 | 韦日高 | 13年 |
流河良村大队 | 覃元朝 | 3年 |
流河良村大队 | 韦家和 | 10年 |
龙头锰矿 | 谭星斗 | 8年 |
祥贝税务所 | 覃延矿 | 3年 |
庆远镇解放街 | 覃启珍 | 保外就医 |
“文革”中严重违法乱纪干部被开除党籍名单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工作单位 | 职务 |
王树森 | 男 | | 宜山县政协 | 副主席 |
蓝芳伟 | " | 55 | 宜山县建委 | 主任 |
覃纲 | " | 48 | 宜山县建委 | 副主任 |
韦显应 | " | 54 | 宜山县石别公社 | 主任 |
刘启明 | " | 53 | 庆远镇党委 | 副书记 |
黄茂防 | " | 55 | 食品二厂 | 厂长 |
蓝国发 | " | 44 | 龙头公社 | 副主任 |
蓝国美 | " | 44 | 北牙公社 | 副主任 |
石瑞童 | " | 60 | 石别糖厂 | 副厂长 |
秦子昆 | " | 52 | 农业局 | 副局长 |
匡宗铃 | " | 58 | 冶炼厂 | 副厂长 |
张田福 | " | 53 | 农业生产资料公司 | 经理 |
覃乃轩 | " | 52 | 玻璃厂 | 厂长 |
许登文 | " | 53 | 邮电局 | 局长 |
黄继流 | " | 51 | 庆远林场派出所 | 所长 |
韦春廷 | " | 48 | 德胜供销社 | 副主任 |
黄国良 | " | 57 | 园艺场 | 副场长 |
林汉祥 | " | 58 | 流河林场 | 场长 |
徐全辉 | " | 50 | 广播站 | 站长 |
彭天明 | " | 48 | 大米厂 | 副厂长 |
黄志华 | " | 49 | 庆远林场石别分场 | 场长 |
韦香珍 | " | 52 | 殡仪管理所 | 所长 |
徐殿义 | " | 63 | 电影院 | 副经理 |
李煜昌 | " | 56 | 食品公司 | 副经理 |
“文革”中严重违法乱纪干部被开除党籍名单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工作单位 | 职务 |
韦桂香 | 男 | 55 | 拉利粮站 | 副站长 |
张扬斌 | " | 44 | 怀远医院 | 副院长 |
周贤君 | " | 53 | 北牙粮所 | 副所长 |
韦善福 | " | 47 | 洛东公社 | 秘书 |
谢后军 | " | 39 | 商业局 | 秘书 |
韦宗荣 | " | 52 | 北牙公社 | 干部 |
邓建隆 | " | 52 | 庆远林场 | "" |
盘善良 | " | 53 | 交通局 | "" |
韦绍德 | " | 51 | 三岔供销社 | "" |
黄助杏 | " | 50 | 怀远公社 | "" |
陆毅 | 女 | 36 | 粮食局 | "" |
廖金利 | 男 | 42 | 栲胶厂 | "" |
廖友志 | " | 46 | 卫生局 | "" |
黄炳流 | " | 42 | 交通局 | "" |
罗德安 | " | 40 | 北牙公社 | "" |
覃见福 | " | 50 | 农机学校 | "" |
高树丰 | " | 50 | 矿业公司 | "" |
谢秀群 | " | 48 | 食品公司 | "" |
潘汉廷 | " | 51 | 石别公社 | "" |
刘文高 | " | 55 | 工商银行 | "" |
吴国安 | " | 53 | 农业生产资料公司 | "" |
戚文辉 | " | 56 | 食品公司 | "" |
杨信超 | " | 42 | 怀远镇政府 | "" |
蓝耀明 | " | 39 | 德胜粮所 | "" |
“文革”中严重违法乱纪干部被开除党籍名单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工作单位 | 职务 |
韦宗耀 | 男 | 51 | 流河公社 | 干部 |
梁芳洲 | " | 55 | 平桥水库 | "" |
韦海联 | " | 54 | 怀远医院 | 医师 |
潘奎 | " | 56 | 拉浪粮所 | 干部 |
贲仁宽 | " | 44 | 祥贝公社 | "" |
覃瑞棠 | " | 51 | 龙头公社 | "" |
陆新才 | " | 46 | 食品厂 | "" |
玉碧明 | " | 44 | 砖瓦厂 | "" |
廖鸿苗 | " | 53 | 怀远电影院 | "" |
刘玉珍 | 女 | 51 | 石油公司 | "" |
黄继荃 | 男 | 58 | 土产公司 | "" |
蔡耀初 | " | 47 | 商业局 | "" |
王敦亮 | " | 48 | 农机一厂 | "" |
罗佳 | " | 41 | 德胜税所 | "" |
彭连生 | " | 64 | 染织厂 | "" |
韦北芳 | " | 53 | 矮山食品站 | "" |
罗耀龙 | " | 60 | 洛西粮站 | ""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工作单位 | 职务 |
田大林 | 男 | 50 | 砖瓦厂 | 干部 |
韦应安 | " | 56 | 三岔工商所 | "" |
蓝任发 | " | 45 | 龙头公社工商所 | "" |
蓝斌杰 | " | 52 | 德胜公社 | "" |
肖乾文 | " | " | 石油公司 | "" |
丘开胜 | " | " | 农机站 | "" |
李福勤 | " | " | 北牙公社 | 会计 |
李仁端 | 男 | | 龙头公社 | 组委 |
覃宝兰 | " | | 洛东公社 | 纪检干部 |
罗忠幸 | " | 38 | 矮山中学 | 教师 |
韦应魁 | " | 49 | 洛东中学 | 副校长 |
唐伟文 | " | 46 | 石别小学 | 教师 |
韦天铎 | " | 57 | 三岔小学 | "" |
罗秀云 | 女 | 39 | 庆远龙塘小学 | "" |
刘增伟 | 男 | 34 | 德胜榄树小学 | "" |
梁运才 | " | 48 | 流河谷洞小学 | 教师 |
覃志林 | " | 43 | 北牙平里小学 | 教师 |
宜山联指围剿宜山4·22示意图 (略)
1968·3·5-1968·3·12
来源:《广西“文革”档案资料》(第十四册),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整党领导小组办公室编,1987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