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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全文:

广西恭城县“文革”大事记
中共恭城县委整党领导小组办公室编
1987.08.00



前言


编写《恭城县“文革”大事记》(下简称《大事记》),是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精神,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本着尊重历史,尊重事实,客观地记载我县“文化大革命”十年中,在极“左”思想的指导下,运动的兴起,两大派群众组织的形成,围绕夺权的斗争,批斗所谓走资派,迫害领导干部和群众,到兴安抢枪,上桂林武斗,抓人、打人、杀人等重大事件,以及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拨乱反正,平反冤假错案,处理“文化大革命”遗留问题的情况。

编写这本《大事记》的目的,在于全面地、彻底地否定“文化大革命”,巩固处理“文化大革命”遗留问题的成果,教育干部、群众和子孙后代牢记这一惨重的历史教训、防止“文化大革命”这一悲剧的重演。同时也起到资政、存史的作用。

这本《大事记》是在广泛征求当时的党政领导、当时人、知情人的意见,对我县“文化大革命”中发生的重大事件,主要当事人,是根据县档案局收藏的“文革”十年浩劫期间的文件、会议记录、关键人物的讲话、报告、有关人员的检讨等资料,以及“处遗”中对重大事件调查、核实的结论材料,并参考桂林地区和各县的情况、历史线索,进行了修订。尽管如此,但仍难免有错漏之处,恳请批评指正。


 中共恭城县委整党办《“文革”大事记》编写组
1987年2月


1966年


1966年5月4日至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在北京召开,5月16日,会议通过了毛泽东同志主持起草的领导“文化大革命”的纲领性文件《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通知》(即《“五·一六”通知》),《通知》号召向党、政、军、文各界的资产阶级代表人物猛烈开火。6月上旬,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韦国清在南宁召开党员干部大会,传达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精神和中南局第一书记陶铸在中南局直属机关干部会议上的讲话,并作了关于开展“文化大革命”运动的动员报告。

6月21日,中共恭城县委根据中共中央《“五·一六”通知》(后来实践证明这个通知的指导思想完全是错误的)精神,成立了“中国共产党恭城县委员会文化大革命领导小组”。由县长潘定宏任组长,监委书记马伯祥任副组长,组员有梁树清(县委农村部副部长),陈桂树(县直机关党委书记),王玉孝(县人武部副政委),下设办公室,由马伯祥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委随即发出通知:“这次文化大革命,是意识形态领域的一场你死我活的阶级斗争……是资产阶级阴谋复辟和无产阶级反复辟的你死我活的斗争,它是我们整个社会主义革命的一个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决不能等闲视之。”务需动员全县人民参加“文化大革命”。

8月1日至12日,中共八届十一中全会在北京召开。会议根据毛泽东的指示,公布了8月1日毛泽东给清华大学附中红卫兵的一封信和“炮打司令部”(我的一张大字报)。会议通过了《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即《十六条》),明确规定:“文化大革命”的目标,是斗垮“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批判资产阶级反动学术权威”,“把领导权夺回到无产阶级手中来”。进行“文化大革命”的方法是运用“四大”(即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让群众自己教育自己。

八届十一中全会后,以青少年学生为主体的红卫兵运动风靡全国。毛泽东在北京天安门城楼8次接见和检阅红卫兵。至此“文化大革命”烈火在全国蔓延开来,同时,也在我县开展起来。

8月下旬,桂林师院学生要揪斗桂林市委书记黄云、副书记徐为楷,黄、徐得知情况后,躲到我县一个多星期,住在老县委会内(现县公安局内)。

9月初,我县第一个红卫兵组织“恭城中学红卫兵”在恭城中学成立。由学生吴启明、董菊英、唐定忠、陈绍安、陈永彪、欧阳菊、刘国春等人负责。

9月9日,开花山部分插青30多人在干部陈作兴、插青郑洪祥等率领下,以破“四旧”立“四新”为名,到加会街游行,将加会供销社的一些商品如鞭炮等当作“四旧”物品进行烧毁,给国家造成近千元的损失。

9月10日,由恭城中学李其礼、钟炳杨带领我县各中学第一批红卫兵代表40多人赴北京,接受毛主席检阅。其后由恭城中学岑荣世、钟克礼等带领中学第二批红卫兵代表40多人赴京接受检阅。

10月,我县红卫兵、红小兵外出串连。同月,我县机关、工矿和企业单位相继成立了“赤卫队”,负责维持机关、厂矿、企业的正常工作、生产秩序。后来“赤卫队”本身被打为“保皇派”,成立不久就逐渐解体。

11月,外地串连到我县的一些红卫兵以破“四旧”(旧思想、旧文化、旧风俗、旧习惯)为名,用竹竿、石头把自治区列为重点文物保护的《恭城孔庙》屋脊上的人物、花、鸟虫雕塑捣毁,经文化馆工作人员劝阻方止。

12月23日至25日,县召开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出席会议代表233人,列席代表23人。这次会议除正常议程外,还号召“全县人民要突出政治,活学活用毛主席著作,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把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进行到底!”

12月26日至30日,在县城召开“贫下中农代表暨四级干部会议”,杨升平(县委书记)作报告,进一步动员部署开展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会议期间,恭城中学红卫兵和外地来恭城串连的红卫兵在街上刷出“恭城必须大乱”的巨幅标语,并冲击大会会场,指责县委文革小组派工作队进驻学校是执行资产阶级反动路线。将文革小组副组长马伯祥、人委副县长杨凤池等人游街示众,侮辱人身,并上报要求撤销马伯祥“文革”副组长职务,接着开展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搞乱了地方各级党委正常的工作秩序,我县批斗领导干部也从此开始。

12月,我县县城和各区所在地先后建立“文革接待站”,接待串连过往的红卫兵到67年5月底止,共用去接待费109000元。



1967年


1月25日,中国人民解放军恭城县人民武装部按中央军委决定奉命“支左”。介入地方“文化大革命”,由武装部长潘森林、副政委王玉孝等人负责,取代了县委“文化革命领导小组”,掌握了全县的文化革命大权。随后,人武部派出刘德辉、马业才、王开元、刘合法等13人,分别进驻县直党政、公检法机关及学校、银行和栗木锡矿。进行“支左”、“支工”、“支农”和“军管”、“军训”的“三支两军”工作。

同月,灵川县造反派到我县揪斗参加过该县的“四清”工作干部,将林维明、刁奇芳等人拉到灵川批斗。在此同时,我县参加过灵川“四清”工作的一些同志,见灵川县造反派持地委常委秘书长李裕平的签字到我县抓人。即到行署将李裕平抓到恭城游斗。形成了互相揪斗干部的混乱局面。

县武装部介入“文化大革命”后,武装部长潘森林即对支左人员宣布:“凡是群众组织矛头向上,夺走资派的权我们都支持”。

1月26日,潘森林对高国芳(农业局干部)等说:“上海造反派已经夺权了,你们怎么办?”

1月27日,在上海“一月风暴”的影响和县人武部的示意支持下,县直部分造反组织、红卫兵和外地驻恭城红卫兵等45个群众组织的代表,在县文化馆(今孔庙)开会,潘森林派刘德辉、王以康等3人参加。经协商一致同意成立“恭城县无产阶级革命造反派联合夺权行动委员会筹委会”,并推选出夺权委员会的委员,负责筹备工作,下午召开了第一次筹委会,研究起草《告全县人民书》,通告“恭城县无产阶级革命造反派联合夺权委员会行动委员会正式成立”。并在文化馆设立联络点。

当晚,县委、县人委、农口等单位的群众组织负责人高国芳、朱德芝、陈树祥、李寿荣、林有昌、吴树华等人,为抢先夺权,在农口办公室召开夺权会议,决定马上夺县委、人委的权,人武部的刘德辉也参加了会议。会上,拟定了4条措施:第一,马上夺权;第二,明早7点通知县委、人委当权派到县委会议室(今公安局内)集中,要他们签字交权;第三,由高国芳草拟革命夺权文件并掌握会场;第四,分头通知,要多发动一些人来。刘德辉(人武部科长)表示支持,并说,告诉造反派现在人少了,分头通知要发动人来。结果来了一百多人。

1月28日晨,恭城县委造反派朱德芝、农口造反派高国芳等人以“夺权行动委员会”名义,通知县委领导杨升平(县委书记)、潘定宏(县长)、余祖祥(副书记)、朱长林(副书记)、蒋开乾(副书记)、俸洪波(副县长)、苏程远(常委、农村部长)到县委八角亭小会议室开会。各造反派到会的有朱德芝、高国芳、李寿荣、甘天定、陈树祥、陈义崇、吴树华、张绍环、刘金才、莫毓禾、彭中才、陈杰等30多人。会议由高国芳主持,朱德芝宣读“夺权通令”,强迫到会领导在“通令”上签字交权。在此之前(即27日晚)农口开会时,政法战线的造反派钟德权、廖文英、林有昌(农口会议中途返回)等人成立了“政法战线夺权行动委员会”,由廖文英、钟德权、林有昌、徐玉希、俸绍兴、冯兆龙、杨运必为夺权委员,廖文英为主任,钟德权、林有昌为副主任,夺了政法战线的领导权。从此,全县党、政、财权部门瘫痪了,并引起了群众的纷争和社会的动乱。

1月29日,朱德芝、高国芳开始行使县委书记、县长的权力。朱在物价委员会一份上报中共中央的文件《关于集体民运合作文劳工会经费收取问题的报告》中签署了“同意发”。后粮食局又来人请示有关粮食指标问题,朱高二人因见数额大,不敢定,即以对方故意刁难为由,未予签署意见。(详见大事件“一·二八”事件)

恭城中学红卫兵第一司令部、红卫兵总部、平乐中学红卫兵,恭城革命造反联络站及县广播站造反队,联合夺了县广播站的权,夺权后商请当时驻恭的“南宁大专院校红卫兵驻恭城联络站”协助工作。

2月20日,恭城县无产阶级革命造反派总部成立。参加的有工交、财贸、文教、农口、党群、人委、政法、卫生系统,11个司令部和战线总部,118个战斗队,1443人。县武部部长潘森林、副政委王玉孝、政工科长马业才3人直接参加造反派组织。因常委时有变动,曾先后选出吴树珍(农业局工作员)、陈树祥(农业局秘书)、罗长春(农械厂工人)、周治娥(恭中红卫兵)、黄日球(教办工作员)、常定杰(财政局干部)、苏大全(商业局股长)、刘万鉴(文教局)、王锡纯(防疫站)为常委,委员有岑少英(防疫站)、、万瑞林(林业局)、何淑清、唐超政、覃永棋、李寿荣、吴嗣芳、吴启明等人。负责总部主要工作的是吴树珍、黄日球等人。常在“总部”办公室工作的有向秉乾、彭中才、岑少英、万瑞林、李廷梓、刘万鉴等人。

2月27日,栗木龙岭大队实乐村受湖南一些地方乱杀人的影响,大队民兵营长王国章在村头晒坪召开民兵会议,由王家天(大队治保主任,灭资兴无战斗队队长)主持,王显彪(栗木广播站职工)宣布王克慈的所谓罪状,用石头,木棒将王克慈当场打死,这是恭城“文革”中以妄加罪名杀人的开始。

3月初,成立“广西军区恭城县人民武装部抓革命,促生产指挥部”,由潘森林、王玉孝、廖济华等人负责我县的“抓革命、促生产”工作。

3月14日至20日,县召开三级干部会议,县人武部部长潘森林首先安排4天时间,由县造反总部负责人黄日球“抓革命”,并向黄交待,在三级干部会上要把县常委一个个拿到大会亮相,重点批判余祖祥,要他们交待搞资本主义和修正主义的“错误”。黄日球立即召开总部常委会(即委员),传达了潘的指示,并安排了掌握批斗会人员。3月14日,黄日球主持会议并在会上说:“你们这次来开三级干部会议,都是来革命的,革谁的命?革县常委党内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的命,你们敢不敢革他们的命?我们革命造反派的态度是:革命的,你就主动站出来,共同向党内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作针锋相对的斗争。革命有迟有早,造反不分先后。革命的我们欢迎,不革命的滚蛋,反革命的砸个稀巴烂!”“要把握大方向,必须大联合起来,结成三位一体……集中火力,炮口对准党内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轰!把握在他们手里的权力夺回来”。会议期间,在黄日球的主持下,对县委常委杨升平、余祖祥、潘定洪、朱长林、蒋开乾、苏程远、杨凤池、马伯祥等人进行了批斗。这是我县批斗所谓“当权派”的第一次浪潮。

会议结束后潘森林提出要在全县掀起揭批高潮。总部根据潘的授意,在孔庙召开各区及战线造反负责人会议,参加会议的有:观音韦继森、加会陈作达、西岭李荣忠、莲花明菊英、三江杨运波、城厢谭家润等人,其后在全县范围掀起了揭批“走资派”的高潮。

3月27日县武装部成立专案审干组,由潘森林任组长。具体工作由马业才负责(武装部科长)。潘森林说:“专案组的任务和目的是罢、升、夺、站四个字。罢,就是罢当权派的官;升,就是提升无产阶级造反派;夺,就是夺县委、人委各级领导的权;站,就是通过调查批判斗争,使一些干部站出来”。审干组一直搞到县革委会成立。在县革委会成立同时,成立了一、二、三办室,分别设在公安局,县革委会内。总的仍由潘森林负责,具体的一、二办由马业才负责,三办由王开元负责(县武装部副科长)。进行清理敌伪档案,深挖所谓叛徒、特务、历史反革命分子、托派分子,并把我党地下工作人员列入清查对象,至1968年斗批改领导小组成立,办公室改为鲁明义负责。

4、5月间,县“无产阶级造反总部”集中了县直各机关单位科局长以上干部参加所谓的学习班,受到总部负责人黄日球的训话,然后要他们检讨,并揭发县委、人委等单位当权派的“罪行”,不然就不是站在无产阶级造反派一边,就要被打倒。

4月19日,原区党委书记伍晋南、霍泛等人到南宁插秧机厂、广西大学等单位,发表了“造反声明”表示要按毛主席的教导,政治挂帅,到群众中去,和群众一道把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进行到底。其后,全区各地出现了以人划线的现象,各群众组织以“支韦”还是“支伍”进行了划线重新组合。从此,恭城的“造反派”分裂成为互相对立的两大派群众组织。

5月19日,为了再次掀起批斗干部高潮,潘森林在造反派负责人会议上说:“方向,炮打司令部,我们这里的司令部不是没有打头了,而是没有打。前一段还是大发动阶段,北京挖出了61个大叛徒,这是伟大的功绩。我们恭城没有哇?这个司令部里真有司令员啊!我们革命派还要想啊!想啊!要用脑子撒大网,才能捞住大鱼。”在他的煽动下,造反派更加有恃无恐,在残酷批斗潘定宏、余祖祥等县委领导的同时,又掀起了挖“叛徒”、找“特务”、“撒大网”、“捞大鱼”的高潮。

6月15日至24日,县人武部召开全县三级干部会议,会议由县造反派总部负责人黄日球、苏大全主持。黄日球在会上说:“恭城县内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出于他们的阶级本能,极端仇视毛泽东思想、极端仇视毛主席的革命路线,而对他们的黑司令的黑指示,都奉为圣旨,卖力兜售,他们把《论修养》规定为党员必读课;他们大刮单干风,不但在农业,而且在商业、手工业、甚至在卫生事业等领域里也大力鼓吹‘三自一包’(即自由贸易、自由市场、自负盈亏、包产到户),这股黑风至今阴魂未散;他们包庇坏人,极力掩饰恭城尖锐复杂的阶级斗争,散布阶级斗争熄灭论,企图把我们恭城一片大好的无产阶级江山,在无声无息中拱手让给那些削尖了脑袋钻进革命队伍的阶级敌人。他们在四清运动和文化大革命开展以来,极力转移斗争目标,推行打击一大片,保护一小撮的资产阶级反动路线,他们的用心何其毒也!是可忍孰不可忍!”大会又批斗了县党政领导杨升平、潘定宏、朱长林、蒋开乾。会上余祖祥、潘定宏被挂牌示众,杨升平被戴高帽游街。与此同时,各战线的一些领导也被拉到小会上进行批斗。

7月22日,恭城县“造反大军”成立,先后选出田谋纯(农业局干部)、张远东(服务公司合同工)、刘少仁(土产公司干部)、廖振明(财政局干部)、周承初(税务局合同工)、黄祖德(电厂工人)、汤景伟(税务局干部)、陈绍安(恭城中学学生)为“造反大军”负责人。田谋纯为实际负责人,许荣昌(糖厂筹备处干部)为参谋。同年正式加入广西“四·二二”组织,11月26日举行誓师大会,宣布广西“四·二二”“恭城县革命造反大军”成立。

8月,在桂林“8·10”夺枪事件的影响下,我县“联指总部”和“造反大军”两派群众组织均先后酝酿要夺武装部的枪。“联指总部”决策人以“稳定局势”为由,由“总部”常委苏大全制定出夺枪的行动方案,并组织了230人的行动队伍夺枪。后由于武装部得知情况,一面派人劝阻,一面转移和销毁库存武器,防止了夺枪事件的发生。

此后,两派进而转入自制武器。“联指总部”在人民政府(现统计局办公室)召开会议,参加的有黄日球、易敬校、廖文英、陈树祥、罗长春、王锡纯。会上决定:制造手榴弹;派罗长春、易敬校、何淑清、刘伦发、周绍和、马仲华到平乐去“取经”,他们共去了两天。回县后,在刘伦发的带领下,罗长春、李健宁、董远芳、周绍和、何淑清、廖子玉、谢耀祥、李培林、周观生等十多人在一天晚上深夜到金鸡寺炸药仓库强要炸药80多市斤。罗长春、何淑清、李培林等十多人于一天晚上去恭城中学化验室,撬门偷了红磷一瓶(约2两)。为遮人耳目,中学还制造了追查“红磷失窃”假案,使数理教研室数名教师受到批斗和迫害。此外,刘伦发、易敬校、余振宏等人一天晚上到县汽车站拦截271地质队一车(4吨车)钢管,并非法制造手榴弹一批。

9月16日,县“联指总部”和“造反大军”进行谈判,达成6点协议:一、坚决不折不扣地贯彻“四大”民主,发挥“四大”民主的效用;二、任何一方不准占用中央文件和解放军文件;三、双方做到不乱张贴和覆盖对方大字报;四、划分贴大字报的地段;五、个人的大字报,按观点分贴;六、本协议从9月17日零时起生效。

10月23日,“联指总部”总结所谓战绩:印发刘(少奇)、邓(小平)、陶(铸)所谓“罪行”材料9集7700份;印发县委所谓“走资派”的“罪行”材料十集5000余份;批斗县直的当权派56人。

11月1日,县“联指总部”出动一千多人接《毛主席在北京检阅红卫兵》影片,“造反大军”以未接到人武部通知为由,不派人参加。当天“造反大军”在田谋纯、周承初、许荣昌等率领下,聚众到武装部质询,“为什么支一派,压一派”,进而静坐,相持38小时之久,直至武装部长潘森林承认在接片方法有错误,没顾及双方事先已有协议。“造反大军”随之欢呼:“我们胜利了”而结束了一场闹剧。

11月4日,“造反大军”和“联指总部”在电影院观看《毛主席和我们心连心》、《光辉的榜样、伟大的创举》电影。看后“联指总部”要把影片留给另一个会议的代表看,“大军”坚持要把影片送回武装部。于是双方发生争执,进而发展到抢夺影片。在嘈杂混乱中,“大军”讲“联指总部”的人打了“大军”的周承初、陈绍安,“联指总部”的人又讲“大军”的人打了武装部长潘森林。意见纷纭,莫衷一是,互相谩骂、攻击,持续了一段时间,才平息下来。

12月初,桂林地区“联指”在荔浦召开会议,并组织与会的代表到修仁区参观“联指”用武力攻克“造反大军”派观点的“农总”据点后,成批杀害“俘虏”的“造反大军派”人员的现场会。我县“联指总部”吴树珍、兰来(公安局干部)参加了这次会议,回县后,在文庙召开了战斗队队长以上人员会议,进行传达和介绍,激化了派性斗争,激起了派性仇恨。

12月31日,栗木区“联指总部”负责人罗定武、区武装部长尹德祥等人,将进入我县的富川“造反大军”派的李文登等人抓住,以送县军管会的名义,指派熊瑞波、卢仕明在押送途中(六岭)将李枪杀,首开了我县派性杀人的恶果。



1968年


1月2日,县“联指总部”在文化馆(孔庙)召开委员会,由吴树珍主持,会上刘万鉴汇报灵川参观情况。刘说:“灵川县已筑起了工事,造反大军已经走光了……兴安已抓到工总的人,缴获一辆汽车,在全州又缴得工总一辆车子,连人带马一起抓住。从专区来看,情况还很复杂,大联合比较困难。……我们要提高警惕,抓紧批斗走资派,争取主动。”

4月9日,经广西革筹小组批准“恭城县革命委员会”正式成立。由军、干、群代表59人组成革命委员会。主任潘森林(武装部长)、第一副主任朱长林(县委副书记)、副主任王玉孝(武装部副政委)、蒋开乾(副书记);常委:刘合法、马云图、马伯祥、王文耀、鲁明义、吴树珍(县“联指总部”代表)、黄祖德(县造反大军代表)、廖济华;委员:苏大全、易绍芳、覃永棋、汤景伟、吴嗣芳、罗振华、蒋能清、岑少英、张世凤、田谋纯、马业才、吴启明、陈绍安、许绍成、江久如、文忠荣、陈远华、何文喜、曾桂生、陈福才、朱义文、李作伦、陈金兰、汪庆金、李福洪、俸丁菊、欧代兴、王瑞祯、冯振江、汤珍宝、苏兰鲜、郑定文、何鼎英。4月18日召开庆祝县革委成立大会上,万人参加。革委会下设办事组、政工组、生产指挥组、保卫组等机构。自此,县党、政、财、文大权归革委会。

4月18日至8月25日,各区先后成立“革命委员会”。三江区革委会周存诚任主任,金昌玉任第一副主任,周连新任副主任。莲花区革委会陈盛喜任第一副主任,彭祖连、陈朝锦任副主任。和平区革委会欧裕礼任主任,陈祖勋任第一副主任,陈彩田任副主任。城厢区革委会江万德任主任,董其健、刘新溪任副主任。西岭区革委会路家鸿任主任,刘文炳任第一副主任,陶家任任副主任。加会区革委会刘富先任主任,梁家锡任副主任。栗木区革委会尹德祥任主任,黄宏勋任副主任。观音区革委会张光云任主任,李天喜任副主任。

5月11日,桂林地区联指在荔浦召开各县“联指”负责人会议,动员各县“联指”出兵桂林参加武斗。会上,荔浦、平乐两县代表表示积极出兵参战。我县“联指总部”代表黄日球、李寿荣参加了这次会议,表示事关重大,回县待商。黄日球回县后,即召开动员大会,提出“丢掉幻想,准备战斗”的口号。

6月10日,栗木区武装部长尹德祥在栗木小学召开万人大会,大讲“狠抓阶级斗争,横扫一切牛鬼蛇神”。会上游斗“五类分子”300多人。当天散会后,上枧大队在苏业武、潘平东、韦章生等策划下杀害了潘世旺、潘世雄、潘平权、潘代光、卢文清5人。随后栗木区又连续发生类似事件7起,杀死24人,开创了乱杀人的恶性局面。

6月中旬某日,武装部长潘森林率领全副武装的一个班,以及公检法、民兵等几十人,乘车到山狮角大桥时,潘宣布:“到罗带村执行任务,平乐造反大军20多人,在那里制造手榴弹”。结果在罗带村将平乐造反大军25人抓住,押回县公安局后楼地下房间关押,两三天以后,才将上述人员送到平乐二塘车站。

6月19日,县革委召开三级干部会议,出席会议的有一千多人。县革委会副主任蒋开乾在传达贯彻专区革委及军分区在兴安召开的“抓促”会议时说:“兴安会议提出抓好阶级斗争……,把大批判和本单位的斗批改结合起来,向阶级敌人发动进攻,使群众看得见,摸得着,发动好群众起来查敌情”,又说:“对五类分子要一个个地审查,查后有破坏行为的就可以游斗,该斗的斗,该法办的法办,该杀的(通过合法手续)就杀”。“要镇压一切阶级敌人,横扫一切牛鬼蛇神”等等。同时还说:“对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越接近胜利,阶级斗争越尖锐,有的人对复杂性认识不足,认为成立了革命委员会就可以松松气的思想是错误的”。

6月20日,我县“联指总部”在桂林地区革委常委张牧田、全顺以及地区公安处高殿和、林志伟等人的煽动下,召开了“联指总部”常委会,专门讨论是否出兵参加桂林武斗问题,会上廖文英、陈树祥、林有昌、陶保珍积极主张参战,吴树珍等人不同意出兵,意见分歧争执不下,因而未形成决议。

6月底,桂林专区“保卫红色政权总指挥部”组织在桂林武斗的民兵到兴安县的一座国防武器仓库抢枪,各县“联指”得知情况后也派人前去“要枪”。6月30日起,先后有桂林市、临桂、阳朔、荔浦、平乐等县前往兴安抢枪的民兵,乘车经过恭城,促使恭城“联指”出兵抢枪及上桂林武斗。

6月30日,黄日球主持召开“联指总部”常委关于派人到兴安抢枪的紧急会议,苏大全、常定杰、刘万鉴、罗长春、陈树祥、王锡纯及各战斗队长参加,会上决定先派总部学习班(随时准备参加武斗的人员)的20多人打头阵,具体由罗长春、谢耀祥、廖子玉负责,当天下午派出第一批人马到兴安抢枪。

7月3日,“联指总部”派出大队人马和各区“联指派”民兵200余人,在林有昌、刘伦发、尹德祥、陈作达等人率领下,分乘工交、财贸、二七一地质队等单位汽车5辆,于4日下午赶到兴安。在返回途中,在全州两河被全州“联指”拦截,开枪打死一人(何如秋),跳车摔死一人(李福鸿),枪伤一人(覃永棋)。接着县“联指总部”派出陈树祥、陶保珍等人去全州同唐廷国交涉放还被拦截的人员及武器。这次抢枪,计得重机枪5挺、轻机枪19挺、半自动步枪132支、冲锋枪16支、各种子弹28705发、手榴弹119个、炮弹49发。同日,黄日球与全州“联指”交涉如何放行被拦截的人员和武器后,和加会民兵50多人直接赴桂林参加武斗。至此,恭城“联指”正式派人进城参加武斗。

7月5日,为参加桂林派性武斗。苏大全、林有昌、刘伦发、常定杰等及各区代表8人,在县革委楼上召开常委会议,研究和推选“恭城卫革指挥部”成员。又在孔庙召开了成立“卫革指挥部”大会,每个区3至5人参加。县总部委员、区武装部干部参加了会议。宣布:“卫革指挥部”由林有昌、刘伦发、苏大全、陈作达、谭家润、苏大宪、明菊英、邹石生、侯志杰、尹德祥、文庆祥、常定杰12人组成。林有昌任总指挥,刘伦发、苏大全任副总指挥(苏兼任后勤部长);参谋长石玉琛、副参谋长尹德祥、刘继生、高继武(桂林派来的)下设作战部、政宣部、后勤部。苏大全、常定杰任后勤部长、李树富任前线后勤部长、王锡纯任政宣部长。下设两个连,前后任连长的有何淑清、罗立棋、钟克强、陈作达;副连长有谢耀祥、侯志杰;指导员邓勋、易敬校、文庆祥;副指导员邓继文、廖子玉、汤广辉。

7月6日,县“联指总部”在老电影院召开誓师大会。总指挥林有昌表决心:“头可断、腰可折、革命精神不可灭。志士头颅为党落,英雄身躯为群裂”。以示“铁杆”精神。8日组成两个民兵连共212人(其中女13人、卫生员8人)在“卫革”总指挥林有昌率领下,从新街乘车出发。途经荔浦停留一夜,黄日球从桂林到荔浦迎接。9日到达桂林,10日进入白岩山武斗阵地。19日夜参加武斗,这次武斗恭城“卫革”民兵被打死8人(其中干部5人),打伤15人。民兵于8月30日撤回恭城,前后历时1个月23天,共耗费国家钱财物资价值53000余元。

7月21日,在县镇为在桂林武斗死亡的8人举行追悼大会。总部李廷梓主持会议,总部常委刘万鉴致悼词,副总指挥苏大全讲话,参加的有县革委副主任朱长林、县革委常委马伯祥,还有总部常委、委员罗长春、吴嗣芳、黄淑平、周治娥、王锡纯、覃永棋、常定杰、蒋能清、陶保珍、万瑞林、黄日球、石远昌、易绍芳等人。追悼会上号召“化悲痛为力量,踏着烈士的血迹前进”。会后,总部常委立即研究要增兵桂林。

7月21日至28日,中国人民解放军恭城县公检法军事管制委员会,以(68)军事字第六号文件,向全县各区革委会、派出所、法庭、公安特派员发出《关于全力大破反革命纠合案件、大挖定时炸弹,狠抓阶级敌人现行破坏活动的通知》。指出:“据各地反映的情况,全县8个区除立新、三江两区没有发现反纠线索外,其他各区均有发现。……根据这种对敌斗争形势的发展,我们保卫工作的任务,就是要适时抓住战机、因势利导,在全县范围内,掀起一个更大规模的发动群众,大揭阶级斗争盖子,大破反革命纠合案,大挖定时炸弹,全面打击阶级敌人现行破坏活动的歼敌运动”。

7月21日,县革委主任潘森林在县革委常委扩大会上讲:“反共救国团已遍及全区。恭城城厢是18分队、西岭是19分队、加会是20分队、栗木是21分队、和平是大本营。”潘森林提出:“要全力以赴,要给他们以毁灭性的打击,全部、干净、彻底地消灭阶级敌人。在几个月内全部查清打掉。”从此,全县掀起追查所谓“反共救国团”迫害群众的高潮。使329人被关押批斗,其中133人被迫害致死,造成了大批冤、假、错案,残害了无辜群众的严重后果。莲花“联指”总部在明菊英(莲花“联指”总部常委、主要负责人、公社革委常委)、何仁飞(莲花“联指”总部负责人)等人策划下,向县革委会、军管会上报了一个所谓《关于破获莲花反共救国团的情况报告》,列举了成立的时间、地点、组织机构,以及所谓“反共救国团”团长郑剑琴、副团长李有传、陈顺德,参谋长黄云刚、文书蒋光琦及35个成员的名单。随后(10月下旬至11月底),将上述人员作为“活人展览”一个多月任人批斗,拳打脚踢,使这些人员有的被打致残。枧头大队在李德钧(大队治保主任)等策划下,将颜正坤一家母子三人(其子李林生、李安生)抓到枧头学校关押,令民兵将颜吊到篮球架上,鞭抽拳打,颜惨叫不绝,被迫承认参加了“反共救国团”,后将颜母子3人挂上黑牌在各生产队游斗,然后李仲韬、俸兴发、李桥保、李乐生等人,黑夜将颜母子3人拉到蜈蚣岭,李桥保用犁头铁将颜母子3人一个个猛烈打翻在地,其他人用石头猛砸,颜母子3人惨遭杀害。随即,李德钧又指派民兵到颜家抄查,将颜家单车一架、棉胎一张、蚊帐一床、毯子一块、衣服、谷物等没收。开花山园艺场在郑洪祥(插青、当时“对敌斗争”领导小组组长)等,以所谓“反共救国团”的“罪名”,将林劲秋、欧自立、冼受山、李俊林、廖兰玉、付骏骧(均为插青)等人关押批斗半年之久。采取坐飞机——吊起来,下地狱——双膝跪下,点天灯——烧头发、压杠子、坐老虎凳、鞭子抽、链条打、梭镖戳等刑具和手段施以酷刑。林劲秋被郑洪祥将煤油倒在头上,叫潘国基点燃,不准别人扑灭,顿时,林头发被烧,头皮烧焦,翻滚在地。付骏骧被关押中,受不了斗打的逼害,趁机逃走。被郑洪祥,李文岱,黎源谋,廖式平追上,廖用木棍对准付的面部猛击一棒,付门牙被打落,鲜血直流,李文岱用梭镖向付小腿刺了一枪,黎源谋接过梭镖向付又刺一枪,郑洪祥再用梭镖再刺一枪,付即昏死过去。郑、李、黎等人用捆付的绳子和裤带,将付拖回关押室外的露天坪子上,第二天天将亮,付醒来要水喝,看守人胡仁慧惨无人道地将洗衣服的肥皂水猛泼在付身上,付伤口被肥皂水一咬,惨叫不绝,目不忍睹。随后,又用木板车将付推去加会游斗,途中郑洪祥等人将付推落水渠,后继续关押,付惨死在关押室内,年仅24岁,埋葬时,不准解捆绳,将付丢入已迁坟的坑内,郑还要别人搬过大石头压在付的头上,“要他永世不得翻身”。

8月1日,县革委决定在人委大楼设立“军管监护所”,指派公安局邓碧云负责,俸贵发任民兵班长,配备两个班的民兵看管。据不完全统计前后被“军管保护”的有59人。被“军管监护”的干部,行动受到严格限制,抽烟、小便要报告。不得交头接耳。去食堂,厕所均有武装人员看守。每晚都有一些被提审、批斗、以及吊、打、跪、压杠子。“监护所”一般用3种手段来逼害、摧残干部、群众。一是进门先来个“见面礼”,施以“杀威棒”,如付国光送到“军管监护所”时,民兵要他跪着,硬要他承认是“反共救国军”。追问还有哪些人?并毒打一阵。二是所谓“以毒攻毒”利用“犯人斗犯人”,强逼被关押的人互相批斗,捆打,每天晚上叫声连天。原县长潘定宏、原水电局局长白照和干部谭亦喧、陈义和、刘少仁、洪学智等都被打致伤。被“监护”人员,还随时被揪回原单位批斗,如许荣昌、周积伟在拉回原单位批斗中,被打得遍体鳞伤,批斗毒打后,又送回“监护所”继续“监护”。三是白天劳动“改造”,晚上“学习”背语录,或是白天大部分人出去劳动。有意留一些人在“监护所”跪着背语录,背不出就打。12月2日民兵班长俸贵发突然检查潘定宏学习的《毛泽东选集》,在925页处原文写道:“自武汉失守以后,国民党发动了3次反共高潮”,潘在书头上记写:“国民党发动的3次反共高潮”。他就抓住“的”“了”一字之差,把潘打成“现行反革命罪”。12月3日,以“现行反革命罪”将潘五花大绑,送进监狱,关了3个月。在“军管监护所”,监护过的这批人,后来被毒打致死的5人,(汤景伟、潘国径、陈作凡、马诚、俸万才),致残的17人,致伤者13人。受武装部“特殊保护”的县革委委员汤景伟、田谋纯、张世凤被拉出去批斗,汤当晚被毒打致死。

8月24日,桂林军分区在桂林步校召开重要会议。各县武装部的领导出席了会议。我县武装部政委王玉孝,作战科长刘合法参加了会议,主要内容是要求各县民兵立即返县抓革命,促生产,动员各县上缴在兴安所抢的枪枝弹药,做好欢迎民兵回县的准备工作。

8月25日,我县“联指”在桂林武斗的民兵,在空军疗养所召开班、排长以上的干部会议。总指挥林有昌对回县后的工作作了部署,要“狠抓阶级斗争,大刮12级台风”,对不同观点的派别头目和四类分子要扫一下,要一个区一个区地搞,还要进山“剿匪”等。

8月30日,上桂林武斗的民兵回县,列队入城,各单位群众和武装部人员到茶江大桥“欢迎”。回县后即宣布放假3天。

9月5日,赴桂武斗民兵在恭城中学召开庆祝大会;每人补助一元钱加菜、照相、晚上放电影。并进行“评比”。

9月7日,西岭区“联指总部”在西岭农职校大操场召开“西岭区贫下中农革命委员会最高人民法庭宣判大会”。由西岭大队党支部书记梁家发主持,费以权、卢克超、周玉镐宣读无辜者所谓罪状,逐由钟德伟、王德贵等人将西岭农职校教师林文智、西岭区卫生院中医杨济士及社员吴老二、梁永恒、谢永芳、荣培纪6人押出会场枪杀。这是恭城最大的成批杀人事件。是“卫革指挥部”民兵回县后执行在桂林部署的“刮12级台风”的直接恶果(详见大事件:西岭惨案)。

9月某日,栗木“联指总部”负责人罗定武任排长,以打野猪为名,带领全副武装的20多人,进栗木泉会“剿匪”,搜捕不同的观点和群众。

9月30日,县革委以(68)56号文公布“恭城县斗批改领导小组”成立。由潘森林、朱长林、刘合法、鲁明义、马伯祥、马业才、吴树珍、黄祖德、苏大全、吴嗣芳、黄法君11人组成。由潘森林任组长、朱长林、刘合法任副组长、鲁明义兼任办公室主任。

10月,县革委、县人武部将县直机关以原县委书记杨升平为主的各级领导干部一百余人下放到开花山“五·七”干校劳动,名曰“再教育”,“重新学习”。又将其中40余名科、局、校领导以所谓有“问题”,长期留在干校劳动“改造”,直至1972、73年陆续安排工作,才离开干校。

10月,莲花“联指总部”设立所谓“阶级教育展览馆”,分为一、二、三馆。第三馆为“活人展览”,美其名曰:“消毒台”,将李有传、郑剑琴、黄云刚、蒋光琦、杨培德诬为“反共救国团”骨干分子押到肉桌上,挂上大牌,供人“参观”、批斗、毒打、被“展览”了一个多月。使这些人员从精神上,肉体上受到了严重的摧残。

某月,按上级指示,县革委决定派出工人、贫下中农组成“毛泽东思想宣传队”,在解放军支左人员的配合下,进驻几所中学和县直一些“老大难”单位,领导斗批改。

12月,撤区,恢复大公社。全县有城厢、和平、莲花、三江、加会、西岭、栗木、立新(即观音)8个公社。



1969年


1月19日,县革委召开会议,由潘森林主持,他亲自决定派300名干部、工人到荔浦县参加批斗自治区有关领导贺希明、霍泛、付雨田、谢王岗、袁家柯大会。并把我县教育科长周积伟、水电局局长白照、干部谭亦喧三人拉去荔浦陪斗,回县后,又效法自治区做法,将余祖祥、周积伟、马云图三人拉去公社巡回游斗,借以“推动我县的大批判”。

1月中旬,县革委以办十二中全会公报学习班为名,决定县直机关和栗木锡矿以战线为单位,组成5个连,36个班,737人参加的学习班。全面开展所谓“三查一清”(即一查顽固不化的走资派破坏活动;二查叛徒、特务;三查地、富、反、坏、右的破坏活动。一清是清理阶级队伍。着重清党内的、上层的、暗藏的更加狡猾的阶级敌人。)指导思想是:以八届十二中全会公报和两报一刊社论为武器,以阶级斗争和两条路线斗争为纲,以斗批改为中心,突出抓住清理阶级队伍,推动斗批改深入发展。在方法上采用无限上纲,上挂下联,大鸣、大放、大揭发、大批判,进行所谓“斗批改”。对本战线的当权派和认为有问题的人,普遍开展批判斗争,名为群众审干。许多领导干部被长期批斗迫害,与此同时,还普遍开展“三忠于”(忠于毛主席、忠于毛泽东思想、忠于毛主席的革命路线)活动,大力提倡早请示,晚汇报,跳“忠”字舞,不参加的则认为是对领袖的态度问题,县里还派人到农村,协助各公社开展“三忠于”活动。

2月,县革委会遵照毛主席关于“知识青年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很有必要”的指示,决定实行知识青年上山下乡,插队落户,参加劳动的制度。从1969年至77年先后下放知识青年插队落户4077人,为资助插队,国家耗费补助款175万元。

3月,县革委主任潘森林在一次会上宣布批斗干部情况。全县干部1280名,被定为敌我矛盾的有74人,占干部总数的5.71%,其中叛徒内奸15人,特务21人,死不改悔的走资派1人,假党员2人,历史反革命17人,右派4人,其他14人。

全县被关押批斗的干部总数达289人,占干部总数的22.4%,其中致伤致残的96人(包括工人),占被关押、批斗干部的33.2%,致死31人,占被关押、批斗干部的10.7%(1979年后已平反纠正)

4月9日,县革委决定从机关抽调大批干部下农村去,开展农村整村整建党工作,并协助社队大抓“阶级斗争”。

4月1日至14日,中国共产党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消息传来,全县党、政、军、民、学生举行了盛大的庆祝大会。6月26日至7月6日县召开“进一步贯彻、落实九大精神誓师大会”。参加的有县、公社、三级革委会委员、武装部干部、民兵营长、排长、教师、上山下乡知青、赤脚医师代表1200多人。



1970年


2月19日,县革委根据中央“二五”指示,发出了《关于坚决贯彻执行中央二·五指示的通知意见》,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二五”运动。内容是开展以打击现行反革命为重点,反对贪污、反对盗窃、反对投机倒把的“一打三反运动”。同时成立了以付德义(县委书记)、朱长林、蒋开乾、刘合法、苏文俊、赵德成、王文耀组成的领导小组,付德义任组长、蒋开乾任副组长。下设“二·五”运动办公室,由赵德成任办公室主任。

3月,在县革委“二五”领导小组的具体部署下,缺乏实事求是的精神,运动定时间、定任务、定指标。运动期间,全县干部职工有385人受到批斗,164名干部职工给予了党政纪处分,开除公职的83人。又一次造成许多冤假错案。在此期间,把农村中的正当家庭副业当作资本主义加以限制和处理,把正当的集市贸易当作投机倒把处理。经济上乱罚没,打击了一大批干部和群众。

4月16日,在桂林地区革委会统一部署进行下的“4·16”行动,我县城乡各地抽调了大批民兵,机关干部和在校学生共37520人,对机关、学校、厂矿和农村认为“有问题”的共2296人(户)进行了一次大搜查,并当场组织批斗了364人。“四·一六”大搜查中审查人员之多,打击面之广,带来一定的消极后果。

4月30日,全县整建党到4月底取得所谓“巨大”成绩:

一、举办各种类型毛泽东思想学习班4896期,参加学习212606人次。

二、斗争阶级敌人641人,其中四类分子250人。

三、挖出隐藏的阶级敌人313人,其中漏管漏划的75人,叛徒13人,特务1人,现反25人。

四、揭发出各种案件81起,其中反革命集团4起,反标21起。

五、运动中阶级敌人现行破坏活动48起,自杀案23起。

六、揭露贪污盗窃、投机倒把以及从事各种资本主义倾向活动应该退赔、补税、罚款的7983人,总金额444444元,粮食35360斤,粮票31402斤,布票1991尺。已退赔的6094人,金额227312元,粮食18644斤。

揭露贪污集团28个,188人,金额11172元,粮食12254斤。其中贪污千元以上的有22人,金额32969元。

七、收缴各种武器2498件,其中鸟枪157枝,子弹937发,匕首382把,炸药240斤,雷管728发,手榴弹19个。

八、公物归队6263件,收回多划多占多开私荒1934亩。收回私有山林826亩。

九、参加整党党员占90%,揭出有问题的占10%,有5%的党员犯有投机倒把行为。

十、入村前有老大难生产队94个,已解决58个。

4月下旬,县“二·五运动领导小组”总结“二·五”运动“战果”以实物和图片形式在各公社巡回展览。(1979——1982年,县委成立了落实政策领导小组,对整过“二·五”运动的处理进行了落实平反工作。)

1970年5月,县革委成立了清查“五·一六”领导小组,主要任务是清理审查“五·一六”分子。在区、地党委清查“五·一六”领导小组的部署下,从清理阶级队伍、斗批改、整党、“一打三反”运动搞出来的材料中,查看档案和两派传单,着重从“四·二二”组织中清查“五·一六”分子,后因查无实据,未作定性处理。

12月5日至13日,中共恭城县委第三次代表大会在县城召开。会议正式代表412人,出席363人,列席代表18人。大会总结了1968年县革委成立以来的工作,提出了今后的工作任务,推选付德义为县委书记,蒙喜生为副书记,蒋开乾、鲁明义、龙凤山、钟道新6人为常委,县委委员24人,候补委员2人。



1971年


1971年元月起,县委组织各公社党委书记,有关部门领导分期分批到昔阳县大寨大队参观学习。

2月26日至3月4日,在栗木中学召开了全县农业学大寨誓师大会。根据区、地党委要各县实现大寨县的任务。县革委会作出《关于进一步开展农业学大寨群众运动的决定》,提出“高举红旗学大寨,鼓足干劲赶昔阳,艰苦奋斗闯千斤,三年实现大寨县”战斗口号。

6月,县委召开全县党员干部会议,有274人参加。会议内容主要是传达中央批陈整风文件。批判陈伯达破坏无产阶级专政,反党乱军的罪行。

11月,县委统一部署,在全县机关、学校、街道、厂矿、农村和水利工地传达中共中央(1971)68号文件,把林彪叛党叛国外逃被摔死的“九·一三”事件公之于众。当作全党全军全国人民政治生活中大事来抓,进行现实路线斗争教育。



1972年


1月22日至1月30日,召开恭城县第一届教育工作者代表大会。出席代表300多人。主要内容是批修整风。进一步开展教育革命。

2月,县委召开县、社、大队三级干部春耕生产誓师大会。传达中共中央(1972)4号文件关于中共中央专案组整理的《粉碎林彪、陈伯达反革命政变的斗争(材料之二)》和中共中央(1971)77号文件。

8月,县委召开全会扩大会议,传达贯彻中央批林整风会议和自治区党委全会扩大会议精神。部署我县全面开展批林整风运动,批判林彪反党集团“5·71工程纪要”。

10月,县委部署普遍整顿、改选基层党支部和群团、妇女等组织工作。对农村支部要求在秋收大忙前完成50%以上,其余在年底或明年春节前完成。



1973年


2月,县委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继续开展批林整风运动。把批林整风运动当作是“保卫和发展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丰硕成果。”进一步巩固无产阶级专政,防止资本主义复辟的头等大事来抓。推动各项工作向前发展,扫除农业学大寨的障碍。在“左”的影响下,错误地批判农村中的重副轻农,重钱轻粮、自由种植和野马副业等等。通过运动,收回社员多开荒地189亩,收回单干副业人员111人。收上单干副业款1500元。

8月,按区党委指示精神,我县武装部“三支两军”人员陆续撤离,回武装部工作,第二批于11月3日,地委批准付德义回武装部工作。由秦天中任县委书记。

8月24日,中国共产党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县委在县城召开了三级干部会,传达十大精神。

11月,县委决定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大会议精神,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扎扎实实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为协助各单位工作和农村开展社教运动,从县直机关抽出领导干部和一般工作队员185人。



1974年


2月2日,县委召开三级干部会议,会上总结去冬社教运动的基本经验,分析研究当前阶级斗争和两条路线斗争的形势,决定在深入开展批林批孔的同时,开展以党的路线为中心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到2月17日,全县听传达中央(十大)批林批孔文件的单位1449个,114563人次。其中县直机关63个单位,全面开展大批判,参加大批判的人数达8434人次。

2月14日,县委在县城文庙召开了13000多人参加的批林批孔大会。大造声势,对推动当时的运动起了一定的作用。

5月13日,县委通知各公社党委,县直各单位党支部,要求在深入开展批林批孔运动中结合批判区党委书记韦祖珍所谓的“反党罪行”,回击修正主义的回潮,批判资本主义。

8月17日至8月18日,县委召开扩大会议,县委、县革委委员、公社党委、革委领导及社教宣传队、县直单位领导共一百余人参加。会议部署继续批林批孔、评法批儒深批林彪“克己复礼”反革命纲领,结合实际,打击“阶级敌人”的破坏活动。



1975年


元月9日,在极“左”思想的影响下,县委决定以上海民兵所谓“参与抓阶级斗争”为榜样,组织民兵参与抓阶级斗争,全县出动了607个民兵小分队,共7316人,在全县范围内对所谓有现行破坏活动的四类分子和少数投机倒把、开设地下工厂、贪污盗窃等资本主义活动的重点人员采取统一行动进行清查,同时对流窜人员也进行了清理。这次行动,造成了消极的影响。

1月18日,县革委会在县城召开了万人批斗大会,秦天中书记在会上讲了话,要求各地对阶级敌人的破坏活动进行斗争,对资本主义倾向进行揭发和批判。

4月上旬地委组织各县县委书记赴昔阳县大寨参观,我县秦天中书记在参观中先后写回两封信给县委,介绍大寨经验,大批促大干。县委办公室转发各地学习。

6月2日,县委召开全县批斗大会。有县委、县革委、公社党委、大队支部及机关代表一千多人参加。县委余祖祥副书记在会上讲话。号召全县人民紧急行动起来,认真学习无产阶级专政理论,主动地不停顿的向阶级敌人发起猛烈进攻。

6月26日至6月30日,县委在栗木公社召开农业学大寨三级干部会议,有各级领导320多人参加,县委副书记鲁明义作报告。秦天中书记作总结。大会号召广大干部、群众大批资本主义,大干社会主义,开展所谓“一学、二斗、三批、五反、一改”运动,打好反对资本主义总体战。同时做好五个一齐反。一学:学无产阶级专政理论;二斗:斗阶级敌人、斗新老资产阶级分子;三批:批修、批资、批资产阶级法权;五反:反贪污盗窃、反投机倒把、长途贩运、反化公为私、反自留地商品化、反单干副业;一改:改五天一墟为十天一墟;五个一齐反:党内外一齐反、上下一齐反、干群一齐反、城乡一齐反、各条战线和农业战线一齐反。同时,县委办公室搬到栗木办公。县直各单位合署办公。

在这次总体战中,在极“左”思想的指导下,把一些符合马列主义原则的有关社会主义阶级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实践。当作“走资本主义道路”、“修正主义路线”和“资产阶级法权”来进行批判,混淆了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是非界限。打击了人民群众走社会主义道路的积极性,给经济工作带来了不应有的损失。

9月9日,县委召开全县广播大会,贯彻落实区党委《十条决定》。要求立即掀起大学习、大宣传、大动员高潮。

10月,县委发出《关于认真学习毛主席的重要指示,广泛开展对“水浒”评论的通知》,要求机关、学校、厂矿和农村把评《水浒》与批判修正主义、批判资本主义、批判资产阶级法权思想结合起来。

10月19日,县委书记秦天中在北京参加《全国农业学大寨》会议,代表县委《给毛主席、党中央的报告》,表示决心:两年内把我县建成大寨县。

11月3日至9日,县委召开四级干部会议。以恭党字(1975)66号《关于全党动员、大办农业,苦战三年,建成大寨县》(修正草案)的决定。

我县的“农业学大寨”运动,在“左”的思想指导下,指标过高,脱离实际,盲目性严重,如毁林开荒等,破坏了生态平衡,造成了不应有的损失。



1976年


2月20日,县委召开四级干部会议,县委副书记张自华作报告,秦天中书记作总结。报告中说:“一年来,全县召开万人大会和千人大会的批斗会281次,批判有现行破坏活动的一小撮阶级敌人、批判有严重资本主义倾向的1276人,办了314期基本路线学习班,参加学习3420人次,收回野马副业人员815人”。在“左”的思想指导下,号召“继续开展大打三批总体战的人民战争,要城乡配合,党内外配合,上下左右一齐搞,迅速掀起一个万众一心学大寨,万炮齐轰资本主义,千军万马斗敌人的高潮”。

各公社掀起了大批促大干的造田造地高潮,和平公社集中全公社5000多劳力,大战旱塘岭,把凉亭沿路一带树林全部砍光,投工26000多个,造出荒地1000多亩,水平梯田500多亩;西岭大岭坪、加会“五·七”干校一带砍光油茶林造万亩甘蔗地,毁林开荒造成了严重后果。

3月29日,县总工会、县贫下中农协会、县民兵指挥部联合召开反击右倾翻案风、集中批判党内那个所谓不肯改悔的走资派及其修正主义纲领大会。会后加会、栗木、莲花、和平、三江、西岭、立新相继召开了“反击右倾翻案风”大会,批判所谓“三项指标为纲”的修正主义纲领。

4月11日至4月14日,县委召开了群众集会和县委扩大会议。县委书记秦天中在有3000多人参加的《全县党政军热烈欢呼、坚决拥护中共中央两个决议,愤怒声讨邓小平大会》上作了不恰当的讲话:坚决拥护华国锋任中共中央第一副主席、国务院副总理;坚决拥护党中央撤销邓小平党内外一切职务,并决心以阶级斗争为纲,做好各方面工作,以实际行动保卫毛主席,保卫党中央,保卫毛主席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彻底批判邓小平的所谓修正主义路线,把所谓的反击右倾翻案风斗争进行到底。

5月,县委召开县直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县委副书记陈树祥传达地委所谓“关于追查反革命政治谣言”紧急会议精神,部署我县在机关、厂矿、学校立即开展追查活动。后因“追查”活动毫无意义,而不了了之。

7月10日,县委召开三级干部会议。县委副书记张自华作报告,错误地要求继续深入批邓,把反击右倾翻案风、批修批资总体战进行到底。

9月9日,毛泽东主席逝世。9月18日,全县举行追悼大会。参加人数132000多人,献花圈1316个。在追悼期间向毛主席遗象表决心的30390人,宣誓的51749人,申请入党的184人,申请入团的754人。

10月24日,全县党、政、军、民在县城举行声势浩大的集会游行。热烈庆祝华国锋任中共中央主席、中央军委主席;庆祝粉碎“四人帮”反党集团篡党夺权阴谋的伟大胜利。



后记


“文化大革命”十年浩劫,给我县带来了严重的灾难和后果,在这场浩劫中,以各种莫须有的罪名被枪杀、打死、逼死的干部、工人和群众达404人,占当时全县总人口数182981人的2.21‰,其中干部37人,占当时干部总数的2.7%。工人7人,大集体工13人,居民8人,农民113人、学生2人、地、富、反、坏分子及其子女232人。在致死总数中,其中1968年以所谓“反共救国团”罪名被枪杀、打死、迫害死的133人。在“文革”中被错定为叛徒、特务、走资派、反共救国团等而被关押、批斗、审查的888人。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县委按照中央、区、地党委的部署,成立了“落实干部政策领导小组”和“处理文革非正常死亡领导小组”(后改为三人领导小组)。负责处理解放以来的冤假错案和开始处理“文革中非正常死亡人员”的问题做了大量的工作。1979年至1983年春,我县和广西一样受“左”倾思想的影响,对处理“文革遗留”工作进展缓慢。

1983年3月和6月,区党委在中央工作组的帮助下,先后召开了两次全区“处遗”工作会议,清除了“左”的影响,排除了派性干扰,端正了思想路线,明确了我区“处遗”的目的和重点,制定了处理“文革遗留问题”的具体政策,为我县搞好“处遗”工作奠定了基础。

1983年4月,县委重新调整了“处理文革遗留问题”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余祖祥任组长,成兆刚(宣传部长)、吴国飞(组织部长)任副组长,具体负责抓“处遗”工作,后期由县委副书记刘立业、谢锋负责直至结束,县委根据中央和区党委有关处理“文革”遗留问题的方针和政策,召开了“处遗”工作会议。组织干部、群众学习中央(1982)55号、(1984)17号和区党委(1983)54号、55号、(1984)15号文件。重新加强和充实了“处遗”工作的办案力量,全县先后参加“处遗”工作的干部330人。全面地开展了我县“文革处遗”工作。

在“处遗”中,县委坚持以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准绳。对广大干部、群众进行全面地、彻底地否定“文化大革命”的补课教育。县委根据区党委和桂林地委关于广西及桂林地区“文化大革命中若干历史问题的意见”,结合我县“文革”实际情况,提出了分清我县“文革”中:武装部长潘森林“支左”是“有功”还是“有过”;“一·二八”夺权是“革命行动”还是“乱党乱政”;民兵去兴安抢枪上桂林武斗是“保卫红色政权”还是“进城武斗”;两大派群众组织的头头所作所为和策划指挥武斗的是“功臣”还是“有罪”等大是大非问题进行讨论,从而统一了认识,清除了“处遗”工作的思想障碍,接着,对“文革”中犯有严重错误的人以及仍然盘踞在各级领导岗位上的人,采取了停、免、撤职的办法,排除了派性干扰,在组织上保证了“处遗”工作的顺利进行。

为了“愈合伤痕”,妥善处理“文革”受害者和遗属的冤恨,县委还组织了大批的处遗工作队伍深入机关、学校、厂矿、街道和农村,为死者遗属及受害者等有关人员召开了座谈会,宣传政策,学习《决议》,送上“两费”(埋葬费抚恤费),带上有牵连的人逐户向受害者家属赔礼认错,请求宽恕。全县有702人,向遗属和受害者294户登门赔礼,共拿出赔礼费32740元。“愈合伤痕”工作进展顺利,双方表示相信党、相信政策、相信组织处理,一致向前看。

经过3年的艰苦工作,我县于1985年8月,基本完成了“处遗”工作:

1、对“文革”中404名致死者进行了平反昭雪(或结论);对888人被错批、错打成叛徒、特务、走资派、反共救国团成员发了平反通知书。全县共计给予“文革”中致死者遗属各种经费190423元。其中:发给埋葬、抚恤费353人,77512元;发给“三孤”抚养费等44人,2962元;发给生活困难补助费221人,16069元;发给干部、工人丧葬费36人,4805元;发3个月工资4人,534元;发给遗属抚养费95人,66904元;为被罚没、房屋户38户建房、修缮费9800元;发给农村“文革”中致伤致残者一次性补助费72人,6787元。同时,在遗属子女工作安置上,按规定,安排了23人作为合同制工人就业。

2、对违反国法、党、政纪的人进行了处理。全县对在“文革”中犯有错误的人共立案审查557人(其中国家干部320人,工人63人,农民162人,居民12人)。在“处遗”中:逮捕判刑的7人,占立案总数的1.25%;给予党政纪处分的389人,占立案总数的69.8%;一般错误免予处分,给予解脱的161人,占立案总数的28.9%;给予开除(或清除)出党的138人,留党察看的72人,党内严重警告的46人。

我县“文化大革命”十年浩劫的事实,充分地说明了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决议》关于“文化大革命是一场由领导者错误发动,被反革命集团利用,给党、国家和各族人民带来严重灾难的内乱”的结论是完全正确的。我县“处遗”工作的结束,为发展巩固安定团结的局面开创了新的局面。



附:


判刑、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公职人员名单


判刑的7人:


陈龄谦10年 李荣忠13年 梁家发9年 林在田10年 周逸藻10年 尹德祥11年 李德钧7年。


开除党籍(清除出党)138人:


莫纯仙 莫文萱 冯端祥 王家天 刘国初 刘针华 颜受明 查书政 周学勤 陈文芳 梁元正 骆家修 刘景忠 曹兆福 陈德祥 邓梦树 刘祥 苏业武 周品兴 覃永芳 郑玉祥 何能兴 谢日新 罗定武 苏大全 蒙吉光 李德钧 陆英凯 李光 王道东 周英德 周品坤 潘平东 文受祥 蒋全姣 林有昌 易敬校 戈代胜 黄镇友 李水廷 董来良 田文球 唐绍廷 李万志 林启雄 罗代财 马焉 王庆辉 孙大权 黄燕军 黄作志 周树文 王国章 赖芳基 彭兆生 黎子明 熊瑞波 姚呈荣 万人民 何绍恒 郭忠林 何国贤 周文启 俸文华 郑耀文 陈建熙 成景忠 周茂华 张代任 汪树德 宋甫金 常修春 黄元阶 梁志全 韦章生 陈代明 陈汉民 周土堂 吴甫民 李国盛 郑建林 周克春 陈绍金 潘平勋 周功才 黄玉萍 马汝元 全裕民 潘平稳 蒋荣和 文绍勋 王春天 沈水生 潘修余 张裕成 宾恩福 陈胜会 邓平英 谢富生 李乐生 邓传贵 何崇康 林植兴 陶成生 李作伦 邓启刚 苏振忠 唐玉发 罗景沛 唐祥能 俸贵来 陈绍元 蒙国崇 常定生 黄日球 周世雄 周冠保 谭玉峰 覃敬先 欧任财 周泽茂 梁家春 康大兴 文锋 周秉礼 王光天 陈志云 周秉锡 罗永才 蒙朝志 郑洪祥 费兴云 王道忠 谢启舒 蔡青 唐咸明 梁树祥 查书卓


留党察看72人:


阮荣英 刘承辉 陈明新 吴笃坤 容义基 王有祥 王琨祥 王球祥 梁福强 邬秀荣 刘国富 俸贵发 朱玉龙 兰普刚 邓启展 莫毓先 刘伦发 谭家润 周道坤 官健仁 江顺忠 王相全 唐泽云 陈树祥 周绍和 阮大智 蒋学基 余大光 何仁飞 孟文启 唐常辉 胡章生 汤广辉 李启枝 莫纯肃 韦昌德 郑定义 蒙国雄 王礼德 胡道明 黄朝盛 林武烈 谢家培 王振球 黎声宪 田维成 俸老寒 盆富德 李绍生 陈维东 伍更宣 陆俊林 叶杨 唐金生 卢柏达 刘觐坤 伍有德 唐国兴 唐玉林 周启德 蒙天爵 黄春楷 王水养 唐心林 周建能 刘国才 常时安 苏大宪 明菊英 郑加华 欧愈义 黄东林


开除公职的4人:


周定新 唐新桥 陈敬德 王泽光


按中央(82)55号和(84)17号文件处理的11人:


林有昌 周树文 陈汉民 唐新桥 莫纯仙 黎良声 李荣忠 张代任 彭兆生 尹道祥 唐咸明


来源:《广西“文革”档案资料(第十册)》,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整党领导小组办公室编,1987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