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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田林县“文革”大事记
中共田林县委整党领导小组办公室编
1987.04.00
一、“文化大革命”概况
田林县“文化大革命”从1966年6月开始,到1976年10月终止,历时10年5个月,大体分为3个阶段。
(一)
1966年6月中旬,县委根据中央、自治区党委指示精神,召开常委会议,研究决定成立“田林县文革小组”,召开“文化大革命”动员大会。这是田林县“文化大革命”开始的标志。
6月15日,宣布成立所谓“县文化革命小组”,有关“文化大革命”事项,由“文革小组”出面,召开各种会议,派工作组、联络员进驻各学校,指导“文化大革命”运动。在林彪、江青煽动“打倒一切,全面内战”的影响下,发动干部群众,学校师生、“红卫兵”,开展大鸣、大放、大字报、大批判,揭发批判本地区本单位所谓“资产阶级代表人物”,打倒一切“牛鬼蛇神”。“红卫兵”高喊“造反有理”,到处“造反冲杀”。矛头逐步指向各级党政领导机关的所谓“资产阶级代表人物”,责令各级党政领导人公开检讨所谓执行“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的错误,并接受群众批判斗争。
1967年上海“一月(夺权)风暴”以后,全县上下发生了所谓“一个阶级推翻一个阶级”的“夺权”斗争。2、3月,县委、县政府以及各区、单位的党政领导人全被夺权,机构全部瘫痪。县武装部根据中央“三支两军”的指示介入地方“文化大革命”,县、区相继组织“抓革命、促生产”领导小组,临时代替各级党政领导工作(主要抓运动、生产工作)。5月,在南宁、桂林等外地两派斗争的影响下,全县各造反派组织,围绕“支韦”、“支伍”问题,分成两派,展开激烈斗争,经“三支两军”人员的教育引导,12月间两派逐步实现联合。1968年初,经召开工人代表会、贫下中农代表会、“红卫兵”代表会,共同协商和筹备3月16日成立有军代表、干部代表和群众代表参加的田林县革命委员会。随后,各级革命委员会(小组)相继成立,建立新政权机抅,领导全县“斗、批、改”运动。在清理“阶级队伍”和贯彻中央“7·3”布告过程中,对那些所谓“叛徒、特务、走资派、牛鬼蛇神、反共救国团骨干”进行残酷斗争,被打死逼死206人,打伤541人,被抄罚没钱财1193户,折款15.6万多元。9月,县革委党的核心小组成立,开展整党工作,对各级党组织中所谓“叛徒、特务、死不改悔的走资派、阶级异己分子”的党员进行审查清理,在组织上对部分党员、干部、群众作了错误处理,造成了不少冤、假、错案。
(二)
1969年5月“九大”以后,全县贯彻“九大”提出的“团结起来,争取更大的胜利”、“就是巩固无产阶级专政,要落实到每个工厂、农村、机关、学校”,要继续搞“斗、批、改”的精神。按照这个指导方针和“九大”的部署,开展了一系列运动。6月,县整党建党领导小组建立,继续深入整党建党工作,按照“九大”的“吐故纳新”指导方针,把两个所谓“叛徒、特务、死不改悔的走资派”党员“清除出党”,把295个“造反派”作为“新鲜血液”吸收入党。经过2年的整党建党工作,各级党组织重新建立。1970年10月,召开县第四届党代表大会,建立新县委会。在各级新党委会领导下,继续贯彻“九大”路线、方针,深入进行“斗、批、改”,继续开展“打击反革命破坏活动,反对铺涨浪费,反对贪污盗窃、投机倒把”的“一打三反”运动。派出“三分之一”工作队,进驻机关、厂矿、农村、学校,发动群众,以“阶级斗争为纲”,进一步清理“阶级队伍”,深挖阶级敌人,打击反革命分子和坏分子,开展大批判,批判“三自一包”、“四大自由”,批判资本主义。工人、贫下中农进驻学校、管理学校,进行所谓“教育革命”。
林彪反革命集团被粉碎以后,全县贯彻中共中央(1972)4号文件,开展批林整风、批林批孔运动,在党员干部群众中进行斗私批修教育,吸收部分领导干部充实加强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党的经济、教育等各项工作有了转机。在运动中,由于受江青反党集团的利用和破坏,仍继续实行“九大”的错误路线。
(三)
1973年9月党的第十届全国代表大会结束以后,县委根据自治区党委《关于学为贯彻十大文件的决定》精神,贯彻“十大”提出“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方向和任务”。以批林整风为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狠抓阶级斗争、路线斗争,批判所谓城乡资本主义倾向,打击阶级敌人的破坏活动,刹住资本主义歪风。学习大寨经验,大打批资批修总体战,割资本主义尾巴,处理超过政策规定的自留地、开荒地,牛马入社,处理所谓“野马”副业,把十二项大宗副业纳入集体经营轨道。
1976年2月以后,根据中央布置,开展“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批判“三项指示为纲”,批翻“文化大革命”的案,批“白猫黑猫”论,批党内“资产阶级”。在农村继续“打批资批修总体战,批重副轻农、重钱轻粮、重个体轻集体、自由种植、自留地商品化、工分挂帅、物质刺激等”、大割资本主义尾巴,把16000多亩自留地、开荒地收归集体,处理了一批私人牛马和经济林入社。全县又重陷入混乱。9月9日,毛泽东主席与世长辞,全县各族人民沉痛悼念。毛主席逝世后,江青、张春桥、姚文元、王洪文“四人帮”反革命集团加紧夺取党和国家最高领导权的阴谋活动。10月6日,中央政治局执行党和人民的意志,粉碎了江青反革命集团,25日,全县广大干部群众欢呼粉碎“四人帮”的伟大胜利。从此结束了历时10年之久的“文化大革命”内乱。
二、县“文革”大事记
“文化大革命”是一场由领导者错误发动,被反革命集团利用,给党、国家和各族人民带来严重灾难的内乱。田林县乃为其中之一部分。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决议对10年内乱的惨痛教训作了正确的总结和分析。据《决议》的精神,现按照时间顺序,将田林县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发生的若干历史事件,依次记载于后。
1966年
6月15日,根据自治区的指示,县委成立以县委书记赵正汉为组长、县委组织部长毋法孔为副组长,成员周长才(工交部办公室副主任)、赵国钧(财贸部政治处主任)、黎霞煊(田林中学党支书)、刘功松(县直属党委副书记)、杨文显(县委宣传部干部)的中共田林县委文化革命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毋法孔(兼),副主任杨文显。各单位也相应成立2至3人组成的文化革命小组,负责领导本单位的文化革命运动,这标志着田林县“文化大革命”的开始。(“处遗”卷第109号)
6月16日,县委在县城召开县直机关干部工人、学校师生、毛主席著作训练班学员以及同新、乐里、新昌等公社(大队)的党员、团员、民兵、贫下中农骨干共1500人的文化革命动员大会,县委书记、“文革”小组组长赵正汉在大会上作关于开展“文化大革命”运动的动员报告。副组长毋法孔传达自治区党委韦国清书记关于开展文化革命运动的讲话。(县委文革小组简报第一期)
6月17日,县“文革”小组发出“关于田林县机关文化革命学习计划安排”的通知,指出“要放手发动干部群众,彻底揭露、批判反党反社会主义的资产阶级学术权威,批判混进革命队伍中的资产阶级代表人物和一切牛鬼蛇神;重新教育和整顿社会主义文化队伍,占领一切文化阵地,破四旧,立四新;组织声讨会,批判、声讨全国、全区反党反社会主义的资产阶级代表人物,以及他们在本地区本单位的代理人,打倒一切牛鬼蛇神”。此后,县直机关的文化革命,从文化艺术领域入手,学习《解放军日报》、《文汇报》刊登的姚文元《评“三家村”》等文章,联系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开展对邓拓、吴晗、廖沫沙的《燕山夜话》、《三家村札记》、《海瑞罢官》和广西陆地的《故人》的批判。(县委文革小组66年《文革简报》第一期)
6月18日,县委文化革命小组派以毋法孔为组长,组员胡德聪、张中易等组成县委文化革命工作组进驻田林中学,开展文化大革命运动试点。(“处遗”卷第71号)
6月29日,“文化大革命”运动试点田林中学转入揭发本校所谓“反党反社会主义的牛鬼蛇神”,揭发黎霞煊、张颂九、汤国柱《由林中学的三家村》第一张大字报出笼后,两天时间,全校张贴了1600多张大字报和漫画,点名揭发批判黎霞煊、骆绍基、陈翰弦、张颂九、汤国柱、农绍绶、曾灵坤、雷景生、冼兆京、黄雄辉等教职工。(“处遗”案卷第71号)
6月30日,县委“文革”办公室组织县直单位干部职工前往田林中学参观“文化大革命”试点的情况,此后县直各单位陆续贴出大字报。为张贴大字报,县拨出专款9721元在现县幼儿园住地盖一座大字报棚;同时还由各单位自拨经费在街上、机关院内设置大字报栏。(县委文化革命小组66年第97卷)
7月3日开始,由县委“文化大革命领导小组”统一布置,在全县范围内大搞“红海洋”(即凡写《毛主席语录》的地方,要求红底黄字,从机关学校到农村,到处岀现红色的景象)。在各机关单位建筑物墙上用红色油漆打底,用黄色油漆刷毛主席语录、毛主席头像,在各交通要道建起大幅砖墙,刷毛主席语录和画上毛主席像,(县委“文革”小组文件66年第1号)
7月25日至8月25日,全县中、小学教师500多人,集中田林中学集训,由工作组长毋法孔主持搞初步“文化大革命”,批判全国、全区性“资产阶级代表人物”,结合揭露本地区、本单位所谓“反党反社会主义分子”进行重点批判斗争,为开展系统“文化大革命”做准备,在集训期间,初步揭发本单位所谓“资产阶级代表人物”,全县共揭发批判了30多名教职工,谈永好、骆绍基、李科祥、黄治荣等4位教师被当作重点对象进行批判斗争,并把全县各中学、各学区、各中心小学校领导人中所谓有问题的人予以撤换,重新任命各级学校领导班子。(县委《文革简报》66年第97卷)
新学期开始后,学生开始走向社会破“四旧”(即旧思想、旧文化、旧风俗、旧习惯),立“四新”(即新思想、新文化、新风俗、新习惯),对城乡古老刻绘的花绞建筑物、文物,机关、学校干部群众藏有的旧书、古董,农户遗留的香炉等都列为“四旧”的东西,进行砸、烧、封、剪。立四新,提倡人人读毛主席的书,胸佩毛主席像章,穿着颜色一律化,不准穿花格衣服,讲话、写文章、发文件先把毛主席语录放在前头。(县委《文革简报》66年第97卷)
9月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组织外地师生来京参观“文化大革命”的通知下达后,田林中学以凌普照(学生)为总指挥,韦永康、施留荣、黄元明(均学生)为副总指挥的“毛泽东思想红卫兵”总部成立,并先后两批上北京参观“文化革命运动”。第一批参观回来发展红卫兵组织,开始外出大串连。第二批参观回来后,写出“打倒旧筹委,赶走工作组”的大标语和大字报,开始造旧筹委即学校“文化革命”筹备小组的反,批“文化革命”工作组。9月中旬,以毋法孔为组长的工作组撤离田林中学。(“处遗”卷第71号)
此时,“红卫兵”在各学校相继组成。“红卫兵”大串连高喊“造反有理”,在全县各地“造反冲杀”。中学生和中、小学教师80%以上外出串连,在县城和各区设有“群众接待站”,负责办理本县师生外出串连有关事项,接待外来串连师生吃、住等。伙食费开支每人每天0.30元,粮食供应在定量基础上,每人每月补足45斤,全县用于串连经费达18000多元。云南路过的3个串连队,串通田林中学一些“红卫兵”,半夜三更无理取闹,要求县委领导接见,先后强“借”560元。(县委文革小组66年第97卷)
9月,全国红卫兵运动发展到大串连,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指示,布置各县组织赤卫队,以保护国家财产,维护社会秩序。县直机关、各区(社)直机关相继成立赤卫队,同时县委“文化革命小组”又派黄碧夏、龙世辉、刘功松等为联络员进驻田林中学、潞城中学等7所中学,指导文化革命运动。(县委《文革简报》66年97号)
10月,以黄健龄、陆日初、黄建章、吴常惠、张志平、曾灵坤、陈权、谢鹏翼(教职工)等人成立田林中学“红总”,造旧筹委的反,批工作组联络员。从此学校由“红总”取代学校的筹委工作。12月中旬,县委文化革命小组联络员黄碧夏、龙世辉等撤离各中学。(“处遗”案卷第71号)
12月2日,“红卫兵”高喊“革命无罪,造反有理”,批判所谓县委执行资产阶级反动路线,勒令县“文革”小组负责人赵正汉、毋法孔检讨。赵正汉代表县委向县直干部群众、师生、“红卫兵”战土作关于“前段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所犯方向、路线错误”的检讨。此后毋法孔代表县委宣布“教师集训中新任命的学校领导班子无效”。从此,全县各级学校领导全部瘫痪,学校教学秩序一片混乱。(县委文革小组《筒报》66年第97卷)
12月上旬,由南宁、百色大、中专院校读书的田林籍学生组成的《广西革命造反兵团田林分团》,由团长文锋、副团长杨雄武率领到田林。在县文化馆内设立总指挥部,向百乐、浪平、旧州等区(社)派出“战斗小组”,煽风点火,先后批斗了赵正汉、黄胜谋、林春生、黄矿等领导干部。此后,全县各单位的赤卫队被批判为保皇派,随即重新组合各种名称的群众组织。(“处遗”案卷第94号)
12月中旬,县委文革领导小组改组,县委副书记曾基瑞任组长,副组长毋法孔,成员韦安荣(公安局副局长)、杨序仁(监委办公室主任)、周长才、赵国钧、杨文显等。(县委文革小组66年第97卷)
12月28日,县委召开3000余人的四级干部会议,历时6天,贯彻中央关于农村开展“文化大革命”的通知。会议期间,杨雄武组织一批人在田林中学广场冲击大会会场,勒令县委领导个个“亮相”,就支持不支持“文化大革命”、“支持不支持红卫兵的革命行动”等方面进行表态。一些区(社)委书记被围攻质问,成为田林“造反”首例。四级干部会后,田林县的“文化大革命”由县直、区直机关、学校到工矿、企业、广大农村全面展开。(“处遗”永久第94、109号)
1967年
1月10日,在《广西革命造反兵团》策划下,在县城首次押持饭店党支书曲成礼戴高帽游街示众。此后,县直各单位、各区所谓有问题的领导干部被押持戴高帽、挂黑牌、游街的现象不断出现。(县委文革小组《简报》66年第97卷)
1月23日,毛主席发出“人民解放军应该支持左派广大群众”的指示后,中国人民解放军田林县武装部逐步以“三支两军”(即支左、支工、支农、军管、军训)的形式介入地方的“文化大革命”。(县委文革小组《简报》第97号)
1月31日,在上海刮起以夺权为标志的所谓“一月风暴”的影响下,在造反派总指挥部杨雄武、文锋的宣传鼓动策划下,田林县各机关造反派组织联合成立夺权行动委员会,成员有陈仕义(公安局干部)、李正芳(邮电局干部)、郭寿佳(县人委干部)、龚福华(财贸部干部)、王绍湖(乐里林场干部)、覃绍颜(县农械厂工人)等6人组成。(“处遗”案卷第109号)
2月8日,由夺权行动委员会主持,在县人委灯光球场召开干部职工大会,由陈仕义在会上宣布县委、县人委主要负责人“罪状”,主要是①“文革”初期顽固执行资产阶级反动路线,派工作组、联络员进驻学校,收集群众材料,镇压红卫兵;②在各级机关组织赤卫队,与红卫兵对抗;③顽固地与毛主席、党中央对抗,封锁“文革”消息;④一贯推行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等。接着宣布对县委书记赵正汉、副书记曾基瑞、何从仁、县长黄胜谋、副县长翟生和部长毋法孔、林春生、苏积辉、廖盛磊、班统增、监委副书记李国光、党校副校长黄矿、妇联主任岑金莲、计委主任覃国承、劳动科长胡家鹤等15位领导干部进行夺权,由赵正汉、黄胜谋等把县委、人委印章交给县委机关造反派代表黄忠满保管,然后把他们当所谓“走资派”拿去游街。随后县直各单位、各区、社都先后进行了夺权。从此,党政组织瘫痪,活动停止。(“处遗”案卷第94、109号)
2月29日,田林县人民武装部“抓革命、促生产指挥部”成立,由武装部政委滕树楷、部长徐万春负责,领导全县抓革命、促生产工作。此后,各区也相应成立区“抓革命、促生产”领导小组,负责本区抓革命、促生产领导工作。(县“抓促指”67年第1卷)
5月,田林受到南宁等地“支韦”、“支伍”的影响,各群众组织中开始出现“支韦”(韦国清)、“支伍”(伍晋南)两种观点的大辩论,随着各组织以“支韦”还是“支伍”的观点分化,重新组合。5月31日,以田林中学“红总”为核心的师生及部分机关干部职工,联合发表“支伍”、“打韦”声明,宣布成立“广西4·22田林分部”(简称4·22),负责人梁仲英(县防疫站干部)、陆日初(田林中学教师)、郭寿佳、李正芳、梁志广(人委干部),罗昌瑛(教师)、陈杰凡(人委干部)、雷兴华(银行干部)等;6月间,县直机关各“造反派”组织联合发表“支韦”、“打伍”声明,并成立“田林无产阶级革命造反派联合指挥部”(简称“联指”),负责人陈仕义(公安局干部)、郭荣章(财政局干部)、李方铎(县委干部)、农成佑(教研室干部)、马超群(县人委干部)等。
两派组织为了扩大势力,都派宣传队、联络员深入农村宣传自己的观点,拉拢群众参加本派组织,壮大力量。开始,两派就不同观点进行辩论,后来发展到谁是“革命造反派”,谁是“保皇派”进行辩论,最后变为围绕争夺领导权,利用大会发言、广播、演出、大字报互相攻击,有的造反派组织还到县武装部大喊大叫,要支左领导人表态,要揪县武装部一小撮,并设立据点,作文攻武卫准备。由于支左人员及“抓促指”领导共同努力,做好两派组织思想教育工作,才避免武斗事件的发生。(“处遗”卷第109号)
5月,解放军支左人员李寿文、周德翔等进驻田林中学,进行支左、军管、军训。两派群众组织开展揪斗黎霞煊、骆绍基等教职工。(“处遗”卷第71号)
7月后,在革命造反派大联合的号召下,各单位的多数派群众组织开始联合组成“团”、“队”。8月18日,县人委机关5个组织联合成立“《8·1》”战团,负责人方武、杜怀信等(均为县人委干部)。11月2日,县委机关3个组织联合成立“毛泽东思想战斗团”,负责人梁荣华、马润生、李汉祥(均为县委干部)等。这两个“战团”都是属于“联指”观点。(方积凡个人笔记,县委“文革”小组简报第97卷)
7月,田林县公检法军事管制委员会成立。主任张恩学,副主任叶方文。(许大程、韦学成提供)
9月14日,县委机关《毛泽东思想战团》领导成员开始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批斗县委会领导干部,先后被批斗的有廖盛磊(宣传部长)、毋法孔(组织部长)、苏积辉(农村部副部长)、赵正汉(县委书记),何从仁(县委副书记)、曾基瑞(县委副书记)、李国光(纪委副书记)、杨序仁(组织部副部长)、班统增(统战部部长)、林春生(组织部副部长)。同时,县人委机关的(8·1战团)领导成员组织干部职工批斗县人委各级领导干部黄胜谋(县长)、翟生(副县长)、衣洪奎(财贸部部长)、覃国承(计委主任)、胡家鹤(劳动科长)等,并把他们当作“走资派”,戴高帽游街、进行“批斗”。被批斗的领导干部全部靠边站,不准參与机关及一切社会活动。(方积凡笔记)
11月11日,在县人民武装部的组织下,“4·22”与“联指”谈判达成协议,为了促进革命的大联合和革命的三结合,成立“联合批斗办公室”,参加办公室人员:“4·22”代表梁仲英、梁志广、雷兴华、罗昌瑛、陈碧琼;“联指”代表郭荣章、韦贵彪、姚景志、龚福华、陆瑞昌、马日超。(县抓促指永久67年卷第3号)
11月15日,由县人民武装部主持,“联指”和“4·22”联合召开群众大会,庆祝广西两派关于促进革命大联合的十条协议。县武装部副政委张恩学讲话,强调贯彻执行毛主席指示的“十条协议,”搞好团结,实现革命大联合。(县抓促指67—68年卷第3号)
12月23日,由县武装部组织,两派群众组织代表赴百色“学习”。24日,两派代表在百色实行联合,此后,各个单位的两派群众组织逐步实现联合。(方积凡笔记)
12月25日,田林县革命大联合筹备委员会成立。筹委成员有:蔡超群、郭荣章、农成佑、陆日初、郭寿佳、李正芳等。(县委文革小组《文革简报》第97号)
1968年
1月4日,田东县“作登专揪曾基瑞、瘳盛磊战斗队”到田林揪斗曾、廖,他俩根据1965年至1966年在作登区四清期间存在的问题作了检讨,并接受批斗。(方积凡笔记)
2月16日,县武装部组织“联指”、“4·22”革命大联合筹备委员会代表签订《关于制止武斗十条协议》,协议主要是:①双方必须坚决执行中央“6·6”通令、“9·5”命令、“9·12”和“6·24”通知以及广西革筹小组、广西军区关于制止武斗的命令。②坚持文斗,不要武斗,也不要搞变相的武斗,确保“四大”的正常开展。各派写的大字报,不准用低级下流的语言攻击对方;大字报保留期5天,不得覆盖对方大字报,不准撕毁,涂改对方大字报,不准在双方的大、小字报上批写短语。2月19日前拆除高音啦叭。③双方不准设立据点,不准进驻外单位,不准囤积武斗工具。④双方都要爱护国家财产和集体财产。⑤上交武器和禁止制造武斗凶器。⑥城镇与农村“文化大革命”互不干预。⑦外来人员和宣传队如果没有省(区)、专区、县的军方和革命委员会(革筹小组)证明,一律不予接待。⑧提高革命警惕,打倒派性,增强党性,防止坏人挑拨离间,当权派不准支一派,压一派,不准参与两派活动。两派要加强对小孩的教育,防止坏人利用小孩干坏事。⑨双方同意在人武部的领导下,由大联筹监督两派所达成协议的执行。⑩以上协议自2月18日下午3时30分起生效。协议签订后,两派斗争暂时缓和。(县革委70年永久卷第2号)
3月1日,田林县革命委员会筹备小组成立,组长滕树楷、副组长徐万春,组员毋法孔,李国光,郭荣章、农成佑、郭寿佳、李正芳等,并开始进行成立县革命委员会筹备工作。(县革委67—68年卷第4号)
3月8日,县革筹小组召开“三代会”(即工代会、农代会、红代会)。14日,选举县革命委员会委员。(县革委档案67—68卷第4号)
3月16日,田林县革命委员会成立,革委会组成人员有军代表、革命干部代表、群众代表共47人。主任滕树楷(军代表)、副主任徐万春(军代表)、毋法孔(干部代表)、李国光(干部代表)、常委杨烈俊(法院院长、干部代表)、赵国钧(财贸部政治处主任、干部代表)、农成佑(县教研室干部、‘联指’代表)、郭荣章(财政局干部、“联指代表”)、郭寿佳(县人委干部、“4·22”代表)、李正芳(县邮电局职工、“4·22”代表)、黄斌(新宁大队党支书、农民代表)。此后,各级革命委员会(领导小组)相继成立。
3月26日,县革委会常委讨论,同意浪平区成立革命委员会,姚元勋任主任,韦文武、陈仁桥任副主任;同意那比区成立革命委员会,马德才、兰炳辉、李光任副主任。
3月27日,县革委常委讨论同意八桂区成立革委会,副主任韦启耐、李树芬、张华富,委员25名。
3月28日,县革委常委讨论同意乐里区成立革委会,陆建奎任主任,林庆华、林宝珠任副主任,委员21名;同意潞城区成立革命委员会,委员19名,黄田、覃易仲、赵国雄任副主任。
3月30日,县革委常委讨论同意者苗区成立革命委员会,黄文信、王吉友、马福全任副主任。
4月2日,县革委常委讨论同意旧州区成立革委会,向文忠、黄义荣、潘启明任副主任。
4月7日,县革委常委讨论同意田林中学成立革命委员会,林巨明(县委宣传部干部)任主任,周德翔(军代表),陆日初,黄键玲(教师代表)任副主任。
4月中,县革委常委讨论同意板桃区成立革委会,杜长安、易焜义任副主任;同意定安区成立革委会,黄仁信、农正升、陆祥典任副主任;同意百乐区成立革委会,赵发生、梁宝意、陆世衡任副主任;同意八渡区成立革委会,陆景明、吴通平、黄文光任副主任。(摘自县革委档案67—68年第1卷。县革委常委会议记录)
3月18日,县革委会第一次常委会召开,研究决定成立办事机构。设政治部、生产指挥部、办公室。滕树楷、毋法孔、李正芳分管政治部;徐万春、李国光、郭荣章、郭寿佳分管生产指挥部,韦学成任办公室主任,黄炳勋任副主任。(县革委67—68年第4卷)
3月20日,田林县人民武装部“三办室”成立,由徐万春、张恩学分管。办公室主任黄建明,副主任陆炳顺、车保昌,办事人员23人。5月13日,人武部“三办室”改为“田林县革命委员会第三办公室”。“三办室”的主要任务:审查干部档案,清理阶级队伍;审查党员干部的叛变、自首、特务、历史反革命、政治历史问题;审查县级以上干部的政治历史问题;审查敌伪档案,解放干部等,从1968年至1973年间,立案审查对象115人(县级干部8人、区级干部25人、一般干部和教师82人)。被开除回家44人,其中因被开除回家而含冤病故4人,开除留用29人。(“处遗”案卷第109号)
4月27日,徐万春、毋法孔到田阳参加军分区召开的革命大批判经验交流会。5月5日回县向县革委常委汇报田阳会议精神,介绍田阳抓阶级斗争和革命大批判的经验,及参观田阳革命大批判现场会情况。并研究决定:①以区为单位召开三级干部会传达贯彻;②组织宣传队深入区、社,层层举办学习班,开展“三忆三查”活动,发动群众查敌情、搜坏人、斗阶级敌人活动。此后,全县掀起办学习班、大批判、大揪斗高潮。至7月8日,全县揪出所谓“叛徒”、“特务”、“反革命分子”共108人;揪出“有破坏活动的五类分子”、“国民党残渣余孽”共1053人,开斗争会1224次,斗打致死39人。(“处遗”案卷第109号)
5月16日晚上,县革委在县人民武装部楼上召开常委会,由滕树楷主持,讨论处理干部问题。会上由“三办室”人员把在肃反中定为“普反”、“历反”和在审干中定为地主、富农分子的干部情况汇报。当时讨论通过47个干部的处理决定,其中开除回家18人,其余作开除留用。此后又进行三次研究处理一批,其中开除回家的有李瑞锦、陈权等26人。以上被处理人员,已先后予以平反和恢复工作。被开除回家期间病故的4人,其遗属都已给予妥善处置。(“处遗”永久卷第109号)
5月29日,县革委召开常委会议,听取赵国钧汇报专区革委政工会议精神:“要狠抓活学活用毛泽东思想,联系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分析阶级斗争新动向,开展革命大批判,狠抓阶级斗争,清理阶级队伍。”在联系我县实际时,他指出:“板桃区农亦兵(小学教师)在马郎屯宣传‘八大自由’,要杀干杀贫留中保地富。还有坏人说‘要得一个革委主任的头给1000元,要得一个武装部领导的头给1500元’”等。这些都是我县阶级斗争新动向,必须狠抓阶级斗争,狠批“八大自由”,清理阶级队伍,打击阶级敌人的破坏活动”。会议研究决定召开县直干部群众大会,传达专区政治工作会议精神。31日,县革委主任滕树楷在干部群众大会上作报告。他指出:“在大好形势下,我县还存在着严重的阶级斗争新动向,在全县来说是主要危险。它的表现有:①喊反动口号,写反动标语;②四类分子起来翻案;③破坏学毛著,反对学大寨,提出‘八大自由’;④敌人削尖脑袋钻进革委会,打进来,拉出去;⑤暗杀干部,打击干部,提出杀干杀贫留中保地富;⑥宰杀耕牛,大开私荒,聚众赌博,强奸妇女等,他们的矛头都是指向无产阶级司令部、革命委员会、解放军和人民群众的”。最后强调指出:“各单位要认真贯彻专区政工会议精神,联系本单位实际,分析阶级斗争新动向,开展革命大批判,全县要开展对“八大自由”的批判,狠抓阶级斗争,深入开展清理阶级队伍,打击敌人的破坏活动。”此后,各地清理阶级队伍更深入,捆绑、拳打、脚踢、枪口桶、吊打、游街批斗等武斗现象更为严重。(“处遗”永久卷第109号)
1968年5月下旬,那比区六帮公社在革委主任覃学林的指挥下,进行清理“阶级队伍”,开始揪斗被怀疑为“谋杀干部集团”的罗保合、王卜元、罗志雄、黄福安、黄德高、罗志光、陆光成、罗家仁等人员。从5月至8月间的清理阶级队伍,追“反共救国团”、贯彻中央“7·3”布告中,先后揪斗了54人,斗争步步升级,手段极为野蛮残忍,假枪毙、木棍打、枪口捅、木杠压、人踩、上吊等。至9月,先后打死、逼死罗志德(大队信用社会计)、罗家仁(赤脚医生)、罗志光(社员)、黄德高(小队会计)、黄绍康(小队会计)、罗胜救(社员)等10人,斗打致严重伤残的有罗保合(原民兵营长)等5人。那比区在“文革”中先后被打死逼死共46人,其中六帮10人,占21.7%,是全县打死逼死人数最多的大队。因而王万全、覃连高、韦志良、黄朝显、罗炳光、韦安龙等凶手被称之为“英雄”,被吸收入党。覃学林还被提拔为公社管委会副主任,王万全被吸收为公社管委会干部。1984年在“处遗”中,被打死逼死和被批斗的人才得到彻底平反昭雪。覃学林、王万全、覃连高等7名凶手被开除出党,王万全被开除干部资格,覃学林被逮捕法办,判刑7年。(“处遗”案卷第27号)
5月25日,八桂区八桂公社(大队)黄光仁(党支书),“文革”初期,因作风不正,受花园生产队郑祖凡等干部群众的批判教育,怀恨在心。自当上大队革委主任后,拉帮结派,捏造事实,制造一个以郑祖凡(生产队长)为首的反革命暗杀集团,诬说郑解放前拦路抢劫杀人,“文革”中又组织谋杀干部等。黄光仁亲自带领民兵韦增猛等,把郑抓到公社私设的牢房关押,并抄郑的家得两把尖刀(一把小尖刀、一把杀猪大尖刀)作为郑过去拦路抢劫杀人和谋杀干部凶具的依据。此后,对郑祖凡、刘志荣、韦增才等所谓“暗杀集团”进行逼供、毒打。对郑进行批斗、毒打达6场。是月31日,郑祖凡被毒打致重伤,不省人事,当晚含冤死去。以后,郑的家属被划为“反属”受到管制。1984年“处遗”中,郑祖凡及其家属才得到彻底平反昭雪;捏造事实,进行报复,组织指挥打死郑祖凡的黄光仁被判刑7年。(“处遗”材料案卷第7号)
6月,县革委又在全县群众中开展“三忠于”活动,各单位、各个家庭用丝绸布、彩色丝线,日以继夜刺绣毛主席像,绣“忠”字。要求家家户户贴“忠”字,人人跳“忠”字舞,戴毛主席像章,机关团体天天向毛主席像进行早请示、晚汇报,饭前先对毛主席像喊“万寿无疆”等。社员群众出工前向毛主席像早请示,收工前晚汇报。据不完全统计,全县用在搞“红海洋”、绣“忠”活动的经费达4万元以上。(财政局提供)
6月23日,县革委会召开各区革委会主任、武装部长会议,滕树楷传达广西革筹小组、广西军区发布破获“中华民国反共救国军广西分团”的公告,分析广西斗争形势,指出:广西出现“反共救国军”,他们的目的是“杀贫留中保地富”;“4·22”政治委员黄作飞,田阳人,是“反共救国军”成员,最近已到我县活动,估计各县都有这个组织。会议布置两项工作:“①继续开展革命大批判,抓阶级斗争;②以民兵班排办学习班,开展查敌情、查走资派的破坏活动和查特务叛徒等‘三查’活动”。这样,把我县“文革”以来出现的一些事件,当作“反共救国团”的活动和罪行,把部分不同观点的干部群众看成“反共救国团”的成员,进行揪斗、逼供。在追查“反共救国团”的运动中,全县被强加上“反共救国团”成员的罪名而遭受迫害的有261人,“处遗”中已予全部平反。(“处遗”84年第109卷)
7月7日凌晨2点钟,县革委会召开常委会议,由徐万春主持,会议根据地区电话通知精神,研究贯彻中央“7·3”布告问题。决定:①县城、各公社召开大会贯彻;②继续清理枪支弹药和杀人武器;③依靠群众组织追查“反团”,揪坏人,清理阶级队伍,把暗藏的阶级敌人揪出来;④清理外来人户。(“处遗”永久卷第109号)
7月14日,者苗区革委会领导班子会议,听信带有派性观点的廖文正(区民政干部、“联指”头头、革委委员、现已故),苏耀功等人的汇报,认定者苗区有所谓“反共救国团”组织存在,研究作出要揪斗、抓人的决定,并成立以王吉友(革委副主任)为组长,廖文正为副组长,苏耀功、文学芬等为组员的审讯、收集、整理“反团”组织专案组,后又在八中大队召开现场会,号召各大队揪斗,从此揪斗“反团”事件全面开展。全区先后揪斗了99人,其中被打死1人,被逼致死5人,被打伤残8人,重伤21人。韦福新(粮所干部、少数派头头被疑为军长)而被揪斗关押管制达8个月之久。“处遗”中,受害者已全部平反昭雪。(“处遗”案卷第74号)
7月23日,县城召开全面贯彻落实中央“7·3”布告动员大会,大会由革委副主任李国光(主任因公外出)作动员报告,提出“要以‘7·3’布告作为对敌斗争的强大武器,向阶级敌人发动猛烈进攻”。要彻底揭露、打击一小撮阶级敌人的反革命活动,特别是要坚决揪出“反共救国团广西分团”伸向我县的黑手。他还说:“你们只注意揪死老虎,没注意抓活老虎”,大会结束后,县直各单位出现大抓大斗现象。当天县城各单位共抓活老虎——“反共救国团”13人,当晚由徐万春召开各公社电话会议,作同样内容的讲话,各公社也出现大抓大斗活老虎(“反团”、少数派头头)的现象。(“处遗”永久卷第71、109号)
7月23日开始,田林中学揪斗所谓“反共救国团”和“4·22”的头头陆日初、吴常惠、张志平等7人。陆日初、吴常惠被疑为“反共救国团”骨干,被捆绑、上吊毒打致伤,陈翰弦(副校长)被学生红卫兵陆有桂、黄应作等人拿去活埋。(“处遗”永久卷第71号)
7月26日至9月初,县革委统一布置中、小学教职工,集中各公社所在地中、小学进行斗、批、改,贯彻“7·3”布告,清理阶级敌人,追查“反共救国团”,参加“4·22”组织的一些教职工被疑为“反共救国团”成员而被揪斗、捆绑、吊打致伤,张正民、黄治球等教师被逼致死。(“处遗”永久卷第71号)
8月1日至20日,县革委会在新建公社举办毛泽东思想学习班,由赵国钧、唐运恩具体负责。参加人员有县革委会委员、县直各单位革委负责人、两派群众组织的头头,共60人左右。学习班学习毛主席有关阶级斗争的论述,以“7·3”布告为动力,联系实际,深挖阶级敌人。学习班指控“4·22”常委中所谓坏头头不紧跟党中央、毛主席,继续挑拨军民关系,反对县革委会,企图进行反革命夺权,把陆日初、梁仲英、雷兴华作为重点对象,分别拿到3个小组进行批斗,当中出现捆绑、拳打脚踢现象,陆日初被拿到公社瓦窑里进行批斗吊打。(“处遗”永久卷第109号)
8月8日,县革委大批判领导小组发出“一个反革命的复辟阴谋”的材料,并即发到各公社、大队。材料写道:“一个蓄谋已久的所谓田林“4·22”新党委在县城成立,这是一个以反革命复辟为目的,以反革命夺权为政治纲领的反革命黑班子,他们要进行大反攻,妄图搞武装暴动,进行反革命夺权……”。(这份材料是对被揪斗的一些少数派进行逼供讯而编造出来的)这材料,对各地起到煽风点火的作用。此后,全县各地对“4·22”新常委“反革命黑班子”成员和“反团”骨干的批斗更进一步升级。(“处遗”永久卷第71、109号)
8月10日,浪平区妇联干事周凤娇参加“4·22”群众组织,曾和“联指”开展辩论过,后因身体有病,经请假到武鸣老家治疗,被公社斗、批、改领导小组黄光辉等人诬为“反共救国团”成员,假装有病到武鸣、南宁去活动。黄光辉以公社革委名誉,多次打电报,令周返浪平参加斗、批、改,周被迫带病返回浪平,一下车便被黄光辉等人捆绑揪斗。周凤娇在本单位受到多次斗打,还捆绑押上街游斗,被一些人用麻风草(毒草)擦打,全身中毒红肿、辣痛难于忍受,被逼跳塘溺水自杀身亡。埋葬后数日,又被挖坟揭棺翻尸寻“枪”。“处遗”中,周凤娇得到彻底平反昭雪。事件的主谋者黄光辉被开除党籍、降职处分。(“处遗”案卷第24号)
8月16日,以黄保林、谭胜高、李亚安为首的旧州区板坚公社造反派,趁“文化大革命”之机报私仇,把过去批评教育他们的公社党支书黄卜保诬为黄绍权写“黑名单”搞“杀人集团”的后台,收集黄卜保的所谓“罪状”,夺黄卜保的权。在贯彻“7·3”、“7·24”布告,追查“反团”,清理阶级队伍中,黄保林、谭胜高等对黄绍权(黄卜保的房叔)进行逼供、威胁,“证实”黄卜保是后台。诬“黄卜保是死不改悔的走资派,被夺权后还继续搞活动,指使黄绍权写信给劳改犯,搞‘黑名单’,走资派还在走,应该批斗,不打倒走资派决不收兵”。从8月7日至12日,对黄卜保进行多次批斗。黄保林、谭胜高、李亚安等人趁机进行拳打脚踢,用枪口捅、枪托打。黄卜保的肩、背、腰部被击伤积血,两根肋骨被打断,伤势日益加重,15日,伤重垂危,不予医治,16日含冤而死。
在这次追查“杀人集团”中,黄卜保的亲属黄卜蚕(卜保的弟)、黄亚保(卜保的子)等13人被疑为成员,同样被揪斗、毒打。黄卜从、黄亚耳被打致重伤,黄卜蚕被李亚安用枪托打头部致伤残,丧失了劳动能力。69年6月县公检法军管会对这件事进行处理,追究黄保林、谭胜高、李亚安的刑事责任,逮捕关押,并将刑事案件呈报地区公检法军管会,但迟迟不得到答复。黄保林、谭胜高、李亚安罪犯一直没有判刑,只关押了7年,李亚安在关押期间死亡,黄保林、谭胜高于1976年元月予以释放。黄卜保及其亲属受害者,“处遗”中得到了彻底平反昭雪。(“处遗”案卷第8号)
8月23日,县革委召开常委会议,分析对敌斗争新形势,研究进一步开展对敌斗争问题,认为田林“少数派”要重新组织新“4·22”,建立新4·22常委会,他们的目的是要搞垮县革委。“4·22”可能与“反共救国团”组织有联系,他们计划举行武装暴动。会议决定:对“4·22”常委会进行揭露和斗争,由革委常委政治部具体抓。会后,全县大批大斗大打现象更严重。(“处遗”永久卷第109号)
8月25、26日,旧州区直机关及旧州公社以黄义荣(区武装部长、革委会副主任)、潘少达(武装部干事、革委委员)、杨梁辉(区秘书革委委员)、招汝堃(粮所干部)、范华和、廖顺行等人,在贯彻“7·3”布告、追查所谓“反共救国团”中,以少数派制造枪支弹药、冲击区武装部,搞爆炸事件和私藏电台、组织“反团”组织等罪名,揪斗了何国基、何祖仁、覃普玲、罗华森等26人。何国基、何祖仁被诬为制造、收藏枪支弹药、收藏电台等,被多次进行毒打致死。“处遗”中,受害者才得到彻底平反昭雪。主要负责人黄义荣,在“处遗”前因犯奸污妇女等罪行已被判刑。(旧州“处遗”材料卷第87号)
9月间,“三代会”常委会出面在礼堂召开群众大会,由万武主持,批判陆日初、陈杰凡、梁志广。会后,由“红代会”代表将陆日初、陈杰凡扭送军管会关押,一个多月才放出来。(“处遗”永久卷第109号)
9月16日,县革委会组织第一批三分之一毛泽东思想宣传队共1076人,分别进驻田林中学(在9月初已先进驻)、潞城中学、乐星小学、防治院、县建筑队和旧州、八渡、定安、板桃等“老大难”单位和公社,随后贫下中农直接管理各中、小学校。(“处遗”卷第71、109号)
9月21日,田林县“5·7”干校在央牙牧场成立,毋法孔任校长,林春生、沈英琪、黄勇任副校长。尚未“解放”的领导干部,被揪斗人员,尚未安排工作的人员共249人到“干校”劳动,接受批斗、审查。对所谓问题严重的则另放到田七场隔离审查,规定不许来往交谈,每天规定劳动定额,不完者要加班。农业局长吕钊(原名李钊)患有神经分裂症和高血压病,在“干校”田七场管制劳动,因脑冲血昏倒在厕所里,后送县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与此同时,各公社成立“5·7”干校,把被揪斗的人员拿到“干校”劳动,接受批斗、审查。(县革委68年永久第4卷)
10月,县革委常委根据自治区革委会党核心小组指示精神,成立田林县革委会党核心小组(后称整党建党领导小组),组长滕树楷(后是张先赞),副组长徐万春、毋法孔。开始对各级基层党组织进行整顿,审查、清理各级党组织中所谓“叛徒、特务、不可改悔的走资派、阶级异己分子”。
10月14日,根据广西桂革发(1968)011号文件精神,经县革委会研究,县革委扩大会议通过,更改行政区划名称,区改为公社,把公社改为大队。(68?69年县革委案卷第1号)
11月11日,田林县革委会发出《关于我县家居城镇的高中、初中毕业生安排下乡插队的通知》,第一批下乡插队的高、初中毕业生共195人,分配到潞城、旧州、八桂、定安、那比、百乐、板桃等公社安置插队。12月6日,百色地直单位第一批知识青年117人到田林插队。至1977年全县安排知识青年插队的共1248人,其中百色来的264人,南宁来的132人。1978年以后,除招工、招干、招兵出去外,同时也开始陆续安排回城。到1979年剩下10余人全部回城。在插队期间,国家给各种补助共50多万元。(知青办公室提供)
11月22日至30日,田林县革委召开党员代表大会,出席大会正式代表295人,列席代表115人。大会主要贯彻中央八届十二中全会公报和传达自治区党代会精神,“进一步深入发动群众,持久地开展大批判,做好清理阶级队伍工作;搞好整党建党工作;坚决完成无产阶级教育革命历史任务”。进一步贯彻“抓革命、促生产、促工作、促战备”的方针,大会还通过“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学习大寨群众运动”的决议。(1968?1969年县革委卷第1号)
1969年
1月26日,县“5·7”干校已“解放”的领导干部和一批受审查的干部回县城安排工作。(方积凡提供)
2月中旬,南宁、百色地区批斗小组张必星、李明等把广西的所谓“五家村”贺希明、霍泛、傅雨田、谢王刚、袁家柯押到田林亮相,县革委在县府球场召开大会,由滕树楷主持,南宁、百色批斗小组代表作“揭发批判”发言。当天下午,他们即押贺、霍5人上隆林游斗。(县委办84年卷第8号)
3月,经自治区革委会批准,旧州公社划分为旧州、平满两个公社。平塘公社革命委员会成立,杨福宗任主任,向文忠、杨秀清任副主任。
4、5月,县革委根据自治区革委《关于学习贯彻九大文件通知》精神,全县组织1541个宣传队共12136人,深入公社开展宣传,先后举办9030期学习班,宣传贯彻九大提出“团结起来,争取更大胜利”、“认真搞好斗批改,深入开展大批判,清理阶级队伍,搞好整党,把上层建筑领域中的社会主义革命进行到底”的任务。从机关学校到农村,层层办学习班,开展“大批资产阶级,大批修正主义,大批各种违反无产阶级革命路线的右的或极‘左’的错误思想,批判个人主义、批判‘多中心即无中心论’,批判所谓‘刘少奇反革命修正主义路线’,人人搞‘斗私、批修’”。学习新党章,按照九大的“吐故纳新”的方针,开展整党建党工作,继续审查清理各级党组织中所谓“叛徒、特务、死不改悔走资派、假党员、阶级异己分子”的党员和发展、吸收在“文化大革命运动中先进分子”入党。在整党建党运动中,15个老党员干部被审查,2个被开除出党,2个被作留党察看处分;先后吸收295个所谓“先进分子”入党。这些被开除出党的老党员干部到“处遗”期间才得到彻底平反,一些混入党组织的违法乱纪分子被清除出党。(县革委68—69年第2号、纪检会提供)
7月16日,曾基瑞带领陈仕义等组成的工作组到平塘公社进行整党建党工作试点。8月10日,经县革委整党建党领导小组讨论同意平塘公社成立新党委会。此后,全县12个公社党委陆续建立。从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瘫痪的各公社党组织,得到了恢复。(方积凡提供)
12月20日至1970年元月,天津市医务人员下放到我县旧州、八桂两个公社卫生院工作共26人,其中工人2人,随同家属34人。截至1982年上半年以后陆续调往百色、南宁或调回天津。到1986年尚有一位留在田林工作。(卫生局提供)
1970年
3月20日,县革委会为贯彻中央《关于打击反革命破坏活动的指示》、《关于反对铺张浪费的通知》和《关于反对贪污盗窃、投机倒把的指示》文件,成立以徐万春为组长的“2·5”运动领导小组,下设“2·5”办公室。从此,全面贯彻中央三个文件,开展大检举、大揭发、大批判、大清理,深挖阶级敌人的“一打三反”(即打击现行反革命分子的破坏活动、反贪污盗窃、反投机倒把、反资本主义自发势力)运动。但在“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错误理论指导下,阶级斗争扩大化,造成了不少冤、假、错案。(县革委70年永久第5卷)
3月25日,县常委会作出“关于坚决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打击反革命破坏活动的指示》的意见”。提出“打一场围剿现行反革命分子的人民战争”。通过各种渠道“深挖阶级敌人,从近年来小孩书写反革命标语、喊反革命口号中挖,查清背后指使人;从“文化大革命”发生的重大事件中深挖;从偷听敌台的调查中深挖;从清理阶级队伍发现的线索中深挖;从追查反革命谣言中深挖;从经济领域阶级斗争中深挖;从业务档案中深挖;从对在押犯、五类分子开展政治攻势、交待政策、促使他们提供线索中深挖;从解放前夕和解放后上门、安家落户的来历不明人员中深挖”。“一打三反”运动全面开展。到3月20日至5月10日的第一次战役共破获各种案件116起,深挖出的“阶级敌人”共3938人,其中批斗574人,重点揪斗118人,逮捕法办9人,拘留9人。(县档案馆70年“2·5”办工作汇报总结第3卷)
4月8日至10日,在县城召开“落实中央‘2·5’指示宽严批斗大会”,分10个战区,分别重点批斗陆承宗、黄才生,林秀金、米翠珍、莫素珍、李就利、覃荣生、黄家声、龙冲利、周成全、韦乃亨等,批斗后,黄家声被拘留。(县档案馆县革委70年“2·5”办工作总结汇报第3卷)
4月28至29日,百色专区革委会统一布置召开全地区公判、坦白、检举大会。全县分设13个会场。大会在收听地区会场实况后,摆开125个战场进行坦白、检举、批斗。重点批斗128人,坦白交代1215人,其中属政治问题的242人,贪污盗窃、投机倒把等经济问题的973人,坦白交代金额84000多元,粮食25000多斤,有885人当场退赔现金41000多元。大会上宣布从宽处理28人,从严处理拘留8人。(县革委70年“2·5”办公室案卷第3号)
5月8日,县革委“2·5”运动领导小组提出《关于下一步运动的意见》,进一步发动群众,深挖细找。开展16查:“查反单命组织;查反动标语、传单和反动谣言;查隐瞒和漏划的地富分子;查五类分子的破坏活动;查隐瞒反动党团身份和政治历史;查贪污盗窃、投机倒把;查种植、贩卖烟毒、贩卖票证、金银;查拐卖妇女;查伪造公章证明;查偷听敌台;查破坏生产;查反动会道门秘密活动;查私藏武器弹药;查黑人黑户;查未破积案;查包庇窝藏坏人。不论机关或农村,对于处地迁入、上门的人要弄清政治面貌,不能漏掉一个敌人”。(县革委70年“2·5”办公室案卷第3号)
8月11至12日,百色专区革委会统一布置召开第二次公判、宽严大会。在县城设主会场,公社分设会场。各分会场收听专、县公判实况后,自行主持开会。这次大会,全县共批斗177人,判刑3人,拘留1人,从宽处理33人,其中属经济问题的32人。(县革委70年“2·5”办公室第3卷)
10月21日至24日,中共田林县第四次代表大会召开。出席大会代表,自下而上由各级党组织提名,推选“文化大革命”运动中涌现出来的所谓“先进分子”、学毛泽东著作积极分子、久经考验的老党员共262名。在会议期间,张先赞代表县整党建党领导小组向大会作“关于整党建党工作报告”;大会由各代表团酝酿提出县第四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再由大会主席团综合提出候选人名单,以无记名投票,选出县第四届委员会委员29名。并选举张先赞、徐万春、孙振远、曾基瑞、何从仁、黄忠堂、韦学成、赵国钧等8人组成新县委常委,张先赞任书记,徐万春任副书记。从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瘫痪的县委会得到了恢复。但这次大会从始至终贯彻“九大”错误路线。(县委70年案卷第1号)
1971年
1月31日,县委作《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3号文件、开展反对骄傲自满,提倡谦虚谨慎的自我教育运动的部署》,县各厂矿和公社普遍进行整风,学习文件,发动群众提意见,揭露矛盾,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革命,要“三破三立”:破“一贯正确”论,立“一分为二观点”;破“领导高明”论,立“群众是真正的英雄”的观点;破“骄傲有资本”论,立“为人民立新功”的观点。田林县委设整风办公室,何从仁任主任。县直机关抽调领导干部24人,协助公社一级整风,同时组织245名宣传队,协助大队搞整党建党工作。(县委71年案卷第1号)
2月,县召开农业学大寨四级干部会议,传达中央北方农业会议精神。张先赞作“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学大寨,赶昔阳,3年把我县办成大寨式的县”的报告。提出狠抓根本,用毛泽东思想教育人,要抓“一学二听三读四唱五讲用”(即学毛主席著作、收听广播、读毛主席语录、唱样板戏,坚持讲用评比制度);“狠抓阶级斗争、深入开展革命大批判,批判三自一包、四大自由,狠批资本主义倾向,坚持社会主义道路”。掀起第二阶段农业学大寨群众运动(第一阶段1964—1969年),开展建设大寨田,深耕改土,造田造地,兴修水利高潮。在此期间,我县兴修水利有三大工程,一是丰厚水库;二是龙车水库(因配套工程尚未搞好,没能充分发挥效益);三是潞城、平中改河道,结果劳民伤财,工程却成为吸取教训的展览品。(县革委71年第1卷)
3月,在全国性清查“5·16”运动中,田林县成立清查“5·16”办公室,负责人徐万春,先后抽韦迎宽等人为办公室人员。任务是摸清“5·16”反革命集团。我县定安中学教师吴和培、田林中学教师卢庆权、饶结芳被列为审查对象。1972年2月,吴和培、卢庆权、饶结芳先后被拿到县公安局隔离审查达半年,经调查无证据,定不了案,才予恢复工作。此案纯属一大冤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才给予彻底平反。(县委72年清查“5·16”案卷)
4月28日,县委作出《关于进—步抓紧“一打三反”运动的部署》,决定成立县委“一打三反”运动领导小组,县委书记张先赞任组长,孙振远任副组长,何从仁、叶方文、徐万春为组员;下设办公室,何从仁兼主任,叶方文任副主任;运动重点“是打击现行反革命分子,清理社会阶级队伍”。社会清队的重点“是县城的街道、公社的圩镇,结合部分地区、少数老大难的队、企事业单位”等。清理的重点对象是“暗藏的和外逃的地、富、反、坏、右分子,反动党团骨干分子,反动会道门中的中、小道首和职业办道人员,敌伪军的连长、保长、警长及宪特以上分子”。通过查来历、查历史、查成分、查社会关系、查表现、查口音和籍贯是否相符、查年龄与相貌是否相符、查身份与生活特征是否相符,找出矛盾,发现问题,把隐藏的阶级敌人挖出来,搞清阶级连线。(县委文件71年第1卷)
4月中,县委在科(局)级以上党员干部进行“批陈(伯达)整风”,批判陈伯达的错误,结合整风,继续开展反对骄傲自满、进行“三破三立”的斗私批修运动。(县委71年案卷)
9月下旬,县委在党员干部中传达“9·13”林彪叛党叛国外逃事件。(县委71年案卷)
1972年
3月,县委召开三级干部会议,传达中共中央(1972)4号文件关于中共中央专案组整理的(粉碎林彪、陈伯达反党集团反革命政变的斗争《材料之二》)和中共中央(1971)77号文件。会议中,重点批判声讨林彪一伙炮制的反革命政变《“571”工程纪要》的罪行。会议结束后,在全县机关、学校、厂矿、农村都开展了对林彪反革命集团的批判和声讨其罪行。(县委72年卷第1号)
6月26日至29日,田林县团代会在县城召开,到会代表232人,选举第五届委员会委员22名,候补委员3名,从此团县委工作得到了恢复。(县革委72年永久第4卷)
8月18日,县委四届四次全会(扩大)召开,传达贯彻中央批林整风汇报会议和自治区党委三届四次全会(扩大)会议精神,提出进一步深入揭发批判林彪反党集团的反革命罪行,把批林整风作为头等大事来抓,9月批林整风运动在全县铺开。(县委72年第1卷)
1973年
上半年,全县继续开展批林整风,批林批孔运动,深入批判林彪在各个领域中的修正主义路线,批判林彪的“阶级斗争熄灭论”、“路线斗争消失论”,批判林彪效法孔老二的“克己复礼”,批判资产阶级世界观。在政治上、思想上、理论上肃清林彪修正主义路线的流毒。(县委73年案卷)
8月16日至20日,县工会第三次代表大会在县城举行,出席大会代表90人。主要议程有:第二届工会主席武联锐作工作报告;代表总结交流工会工作经验;选举田林县总工会第三届委员会。会议历时5天,大会通过工会工作报告的决议,选举以武联锐为主任,陆举孝、黄绍九为副主任的田林县总工会第三届委员会。(县革委73年永久第1卷)
8月底,军队支左人员撤出地方,县武装部“三支两军”干部,除韦学成、李寿文等转下地方工作外,其余按照上级的命令,回武装部工作,县党委、革委会及所属机构全部由地方干部接任。(县委、革委会1973年会议记录)
9、10月间,县委根据自治区党委《关于学习贯彻十大文件的通知》精神,提出“把学习贯彻十大文件摆在当前的一切工作的首位”,在全县范围内迅速开展广泛深入地学习、宣传十大文件的群众运动。贯彻十大提出“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方向和任务”。批判林彪反党集团的修正主义路线,批判修正主义、批判孔子的反动思想,批判资产阶级世界观、批判各种违反毛主席无产阶级革命路线的错误潮流。并提出“以批林整风为纲,在干部、群众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狠抓阶级斗争、路线斗争,批判所谓修正主义、城乡资本主义倾向、打击阶级敌人的破坏活动,刹住资本主义歪风”,人人搞“斗私批修”。(73年案卷第4号)
11月28日,田林县第二次贫下中农代表大会在县城举行。大会主要议程是:学习党的十大文件,贯彻十大精神,深入批判林彪反党集团的罪行,批判所谓修正主义,批判资产阶级世界观,总结交流农村两个阶级、两条道路、两条路线斗争的经验;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贫下中农协会组织条例(草案)》讨论今后工作任务;选举产生田林县第二届贫下中农协会委员会。大会通过第一届贫下中农协会委员会工作报告,选举以李健庭为主席的田林县第二届贫下中农协会委员会。(县革委73年永久第2卷)
1974年
2月3日,县委常委召开会议,研究批林批孔问题,决定成立批林批孔办公室,与社教办公室合并,刘托聪任办公室主任。以乐里公社新昌大队、县水泥厂、田林中学为批林批孔试点。以点带面,全国掀起批林批孔运动新高潮。(县委74年第1卷)
4、5月,县委根据区党委的指示,先党内后党外,先干部后群众,贯彻区党委关于《掀起揭批区党委书记韦祖珍反党反社会主义罪行》的指示精神,并开展回忆对比,上挂下联,批判韦祖珍所谓“今不如昔”的错误。(县委74年案卷)
1975年
5月至12月,全县深入开展农业学大寨运动,分批组织公社书记、主任到山西省昔阳县大寨大队参观学习。回来后,多次组织基本路线教育工作队,抓阶级斗争,打批资批修总体战。10月31日,县召开有3460人参加的四级干部会,贯彻全国农业学大寨会议精神。县委书记张先赞作《全党紧急动员起来,苦战3年,为把我县办成大寨县而奋斗》的报告。提出争取在1978年有70%左右的大队、生产队建成大寨式的队。要在全县范围内掀起一个学习无产阶级专政理论的新高潮,掀起一个革命大批判高潮;批自留地商品化,批弃农经商和野马副业等资本主义倾向,封闭市场,不准群众拿柴火上市,不准国家干部职工买柴火,后来由于干部群众的抵制,才收场。由于批资批修总体战的不断升级,到1976年上半年,揭出贪污盗窃,投机倒把400多起,处理超过政策规定的自留地开荒地16000多亩,处理了一批私人牛马和经济林入社,处理了“野马”副业,把十二项大宗副业纳入集体经营轨道。由于把社员正当的家庭副业和生产队的各种经营及工、副业当作资本主义批判,严重挫伤了社员的积极性,影响了农业的全面发展。(县委75年永久第1卷)
12月24日,县委召开常委会,学习中共中央(1975)23、24、25、26号文件。就正确对待“文化大革命”、正确对待和支持新生事物、正确对待群众、正确对待自己等问题进行讨论、认识。斗争矛头主要是指向重新站出来工作,坚持党的正确路线和政策,致力于消除“文化大革命”严重后果的老干部。(县委75年案卷第1号)
1976年
2月24日至25日,县委召开常委扩大会,传达区党委常委扩大会议和地区党委扩大会议精神。会上9个常委委员作揭发批判所谓邓小平的“右倾翻案风”发言,会议一致拥护区党委建议中央在适当时候公开点名批判邓小平的意见。会后,各公社党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传达。在干部群众中开展学习,进行正面教育,开展对《水浒》的评论,继续批孔活动(县委76年第1卷)
3月10日,《人民日报》发表了《翻案不得人心》的社论,县委部署全县干部、群众学习中共中央23、26号文件和《人民日报》有关文章,开展反击右倾翻案风运动。(县委76年第1卷)
4月5日,“天安门事件”发生后,11日,县城召开“愤怒声讨邓小平反动罪行群众大会”。13日以“大会”名誉发给毛主席、党中央“致敬电”,表示“拥护毛主席提议,中共中央政治局一致通过,华国锋任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第一副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的决议,表示坚决清算邓小平的‘反动罪行’,坚决声讨一小撮‘反革命分子’的罪行”。此后,在全县掀起批“三项指示为纲”、批翻“文化大革命”的案,批“白猫黑猫”论和批党内“资产阶级”高潮。(县委76年永久第1卷)
7月6日,县召开三级干部会议,传达贯彻全区县委书记会议精神,张先赞作传达报告,提出:“要认真学习毛主席一系列指示,深入批邓,把反击右倾翻案风的斗争进行到底。以抓好同党内‘资产阶级’的斗争,继续打好批资批修总体战,批判重副轻农、重钱轻粮、重个体轻集体、自由种植、自留地商品化,狠批工分挂帅、物质刺激,积极推广大寨分工制”。此后,大割“资本主义尾巴”,把自留地、开荒地全部收归集体。(县委76年第1卷)
9月9日,毛泽东主席逝世,全县从9月9日至9月18日,各机关、部队、厂矿、商店、学校、人民公社、街道等一切基层单位一律下半旗致哀,并停止一切娱乐活动,9月11日至17日为悼念期,18日举行追悼大会,县城、各公社均设置悼念会场,县城会场设在县烈士碑前广场。是日下午3时,县城机关单位干部职工,城镇居民及附近各生产队社员群众约5000余人参加追悼大会,会场转播首都北京追悼大会实况,尔后,参加大会人员从灵台前走过,向毛主席遗像告别,退出会场。(县委76年第3卷)
10月6日,党中央政治局执行党和人民的意志,粉碎江青、张春桥、姚文元、王洪文“四人帮”的反革命阴谋后,25日,县城召开县直机关干部职工、学校师生、社员群众大会,热烈欢呼粉碎“四人帮”的伟大胜利。会后,进行游行庆祝活动。(县委76年第1卷)
后记
10年“文化大革命”动乱中,全县直、社直279个单位中,有打逼死人的16个,占总数5.7%;有残酷斗打的85个,占总数30%。全县144个生产队中,被打、逼死的69个,占总数47.3%;有残酷斗打的77个,占总数53.4%。全县1358个自然屯中,有打、逼死人的127个,占总数9.3%;有残酷斗打的194个,占总数15%,被揪斗的干部、群众共2053人,其中作重点批斗的556人,被斗、打、逼死的206人(其中打死46人,自杀160人),其中县直干部2人(县人委副县长李文忠、县农业局局长吕钊),一般干部14人、工人1人、学生2人、居民3人、社员101人,四类分子及其家属83人;被打伤残的共541人。被诬陷打成“反共救国团”的有14个单位、12个区(公社)共261人(其中国家干部职工170人),被定为“5·16”对象的2个单位3人(其中被关押2人,开除1人)。随后在清理阶级队伍中,又处理了一批干部,造成了一大批冤、假、错案。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县委按照区党委的部署,从1981年下半年开始,县社两级党委都组织成立了落实政策领导小组。县委落实政策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副书记卢伟担任,并吸收组织部、纪检会、民政局、统战部、公、检、法领导为成员,开始清理“文革”中乱打死人的严重违法案件,处理“文化大革命”的遗留问题。经近2年的内查外调,基本上弄清了全县“文革”中所发生的乱打死人的情况,并对死者遗属生活、生产上的困难给予适当的补助。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由于“左”的思想影响和派性的干扰,这一阶段的“处遗”工作没有抓住“文革”遗留的关键问题,对打死人的违法犯罪事件,只限于清查追究阶级报仇、挟嫌报复的杀人案件,而对派性杀人、逼死人的主谋和凶手,还没有进行追究和惩处,这些不法之徒仍继续逍遥法外,与打死人、逼死人问题有严重牵连的人基本没有触动,有的仍盘据着各级领导岗位,党组织严重不纯的问题没有完全解决,对受害者遗属的问题没有从政治上、思想上、经济上进行综合处理,遗留问题仍然存在。
1983年4月,区党委工作会议后,县委把处理“文革”遗留问题作为一项主要任务来抓。5月,县委召开了处遗工作会议,组织干部学习中央和区党委有关处理“文革”遗留问题的方针和政策,排除干扰,重新调整了县委处遗领导小组,县委副书记、县长伦日峰同志(后为副书记、县长陆春雨)具体抓,并根据处遗的工作任务,加强和充实了处遗工作的力量,参加处遗工作的干部共279人,全面地展开了处理“文革”遗留问题。经过20个月的艰苦工作,终于在1984年12月,基本上解决了悬留10余年的“文革”遗留问题,清除了隐患,为实现长治久安、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为团结一致向前看,同心同德搞四化建设奠定了基础。
在处遗工作中,首先以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决议为准绳,对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进行全面地、彻底地否定“文化大革命”的补课。县委根据区党委关于广西“文化大革命”中若干历史问题的意见,结合田林的实际情况,分清了田林“文化大革命”中的是非问题,彻底否定田林的帮派体系,公开为在“文化大革命”中无辜被斗打逼死的干部、群众,为被打成“反共救国团”、“5·16”等冤、假、错案平反昭雪,促进了处遗工作。其次妥善处理好被打死人的问题,深入地进行思想愈合和经济善后工作,发给遗属抚养费、生活补助费、房屋维修费、伤残补助费,退回被抄没收物资折款等共人民币77208.66元,解决了遗属孤老生活和遗属子女13人的就业问题,做好541人在“文革”中被打伤残的愈合伤痕工作。做好定案处理工作,全县在“文革”中发生的案件64起,已结案63件,占98.4%,因“文革”问题受审查的国家干部有227人,已结案处理225人,占99.2%,其中被叛徒刑的1人,开除公职2人,开除党籍的12人,占党员总数的0.8%;因“文革”问题受立案审查的农村党员、群众31人,已结案处理100%,其中被判刑的有4人,被开除党籍的20人,留党察看3人,严重警告1人,一般处分3人,占党员总数的1.5%。三做好平反冤、假、错案有556件,已平反恢复名誉的523人,占94.2%。同时还结合处理地下党遗留问题52件,已结案处理49件,占94.2%;应处理的历史老案83件,已处理29件,占35.3%;对受到一般批斗的人也给予口头平反,恢复名誉。
通过“处遗”,使全县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得到了进一步的巩固和发展,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团结一致向前看,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实际行动开创各项工作的新局面,为实现党在新时期的总任务、总目标而奋斗。
编后话
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决议指出:“文化大革命是一场由领导者错误发动,被反革命集团利用,给党、国家和各族人民带来严重灾难的内乱”。1966年6月至1976年10月的10年动乱中,田林各族人民蒙受灾难是沉重的,在政治上经济上都受到了严重的损失。根据中央的布置,为了全面地彻底否定“文化大革命”,巩固处理“文化大革命”遗留问题的成果,以教育广大干部群众和子孙后代,牢记这一沉痛的历史教训,不让“文化大革命”这一历史灾难重演,我们编写《田林县“文革”大事记》。
在编写《大事记》中,我们坚持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精神,尊重历史,尊重事实,客观地记载“文化大革命”运动在田林县兴起、形成两大派组织。围绕夺权斗争,进行乱揪乱斗,打死逼死人等重大事件,以及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拨乱反正,平反冤、假、错案,处理“文革”遗留问题的情况。
《大事记》的材料来源,主要根据县档案馆保存下来的“文革”期间形成的文件资料和“处遗”中存档的资料,按照事件发生的先后次序,经考证核实无误而整理出来的。但由于我们的水平有限,难免错漏,敬希指正。
撰稿人:方积凡、黄永政、张月娥
审稿人:黄锡南(县委书记)、张锦良(县委副书记)、黄忠齐(县委副书记)、王绍绪(政协主席)、蒙俊新(人大常委副主任)、韦汉宽(县委组织部部长)、马福全(县纪检会书记)
附:田林县“文革”以来领导班子变动情况一览表(1966年——1984年)
姓名 | 职务 | 任职起止年月 | 从何处来 |
赵正汉 | 书记 | 1966年 | 原书记 |
曾基瑞 | 副书记 | 1966年 | 原副书记 |
何从仁 | 副书记 | 1966年 | 原副书记 |
黄胜谋 | 县长 | 1966年 | 原县长 |
李文忠 | 副县长 | 1966年—1968年3月 | 原副县长 |
刘长祥 | 副县长 | 1963年—1966年12月 | 原副县长 |
翟生 | 副县长 | 1966年12月—1968.3 | 区委书记 |
滕树楷 | 革委会主任 | 1968.3—1969.11 | 县武装部政委 |
徐万春 | 副主任 | 1968.3—1973年 | 县武装部部长 |
毋法孔 | 副主任 | 1968.3—1970.5 | 原县委组织部部长 |
李国光 | 副主任 | 1968.3—1970.9 | 原县经委主任 |
张先赞 | 革委会主任 | 1969.11—1979 | 从百色调来 |
曾基瑞 | 副主任 | 1969.11—1978年 | 原县委副书记 |
何从仁 | 副主任 | 1969年11月 | 原县委副书记 |
姓名 | 职务 | 任职时间 | 从何处来 |
孙振远 | 副主任 | 1969年—1973 | 县人武部政委 |
黄忠堂 | 副主任 | 1970年—1978.9 | 原八桂公社革委主任 |
赵国钧 | 副主任 | 1971年—1978年 | 原革委常委 |
冯春旺 | 副主任 | 1971年—1980年 | 公社书记 |
田维汉 | 副主任 | 1971年—1973年 | 原平塘革委副主任 |
黄再虎 | 副主任 | 1974年—1978.8 | 从德保县调来 |
黄胜谋 | 副主任 | 1974年—1976.8 | 原田林县长 |
韦学成 | 副主任 | 1976年—1980年 | 原革委委员 |
黄炳麟 | 副主任 | 1978年—1979年 | 从田阳县调来 |
盘福清 | 副主任 | 1978年—1980年 | 原旧州公社革委主任 |
伦日峰 | 革委主任 | 1979年—1980年12月 | 从百色调来 |
张先赞 | 书记 | 1970年10月—1978年 | 革委会主任 |
曾基瑞 | 书记 | 1978年—1984年 | 县委常委 |
徐万春 | 副书记 | 1970年10月—1973年 | 县人武部部长 |
刘托聪 | 副书记 | 1972年—1974年 | 从百色调来 |
卢伟 | 副书记 | 1974年—1983年 | 从百色调来 |
廖廷振 | 副书记 | 1979年—1984年 | 从百色调来 |
伦日峰 | 副书记 | 1979年—1984年 | 从百色调来 |
盘福清 | 人大常委会主任 | 1980年12月—1984年4月 | 县革委副主任 |
韦学成 | 副主任 | 1980年12月 | 县革委副主任 |
姓名 | 职务 | 任职时间 | 从何处来 |
蒙俊新 | 副主任 | 1980年12月 |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
岑金莲 | 副主任 | 1980年12月 | 县妇联主任 |
李健庭 | 副主任 | 1980年12月—1984年 | 县贫协主席 |
罗征军 | 副主任 | 1980年12月—1984年7月 | 田林中学校长 |
伦日峰 | 县长 | 1980年12月—1984年 | 县革委主任 |
冯春旺 | 副县长 | 1980年12月—1984年7月 | 县革委副主任 |
林巨明 | 副县长 | 1980年12月—1983年 | 县工交部长 |
黄炳勋 | 副县长 | 1980年12月 | 县委办公室主任 |
黄锡南 | 副县长 | 1980年12月—1984年6月 | 乐里公社管委副主任 |
黄锡南 | 书记 | 1984年6月 | 副县长 |
陆春雨 | 副书记 | 1984年6月—1986年 | 从百色地委调来 |
张锦良 | 副书记 | 1984年6月 | 县水电局副局长 |
冯春旺 | 人大常委主任 | 1984年7月—1986年 | 副县长 |
韦学成 | 副主任 | 1980年12月—1986年 | 人大常委副主任 |
蒙俊新 | 副主任 | 1980年12月 | 人大常委副主任 |
姓名 | 职务 | 任职时间 | 从何处来 |
岑金莲 | 副主任 | 1980年12月 | 人大常委副主任 |
黄炳亮 | 副主任 | 1984年7月 | 县水电局 |
覃国承 | 副主任 | 1984年7月 | 县农委办主任 |
梁干 | 副主任 | 1984年7月 | 田林中学党支书 |
陆春雨 | 县长 | 1984年—1986年 | 从百色地委调来 |
黄炳勋 | 副县长 | 1980年12月 | 副县长 |
吴和培 | 副县长 | 1984年7月 | 县委调研科科长 |
罗发星 | 副县长 | 1984年7月—1985年 | 八桂公社副主任 |
谢玉清 | 副县长 | 1984年7月—1985年 | 潞城中学副校长 |
来源:《广西“文革”档案资料》(第十五册),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整党领导小组办公室编,1987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