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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区农牧渔业厅“文革”大事记
区农牧渔业厅
1987.04.00
前言
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决议中指出:“‘文化大革命’使党、国家和人民群众遭受建国以来的最严重的挫折和损失”。我厅在十年动乱期间和其他单位一样,在极左思潮影响下使思想、组织和业务建设都受到严重损失;有一小部分同志在“文革”期间犯了这样或那样的错误,为了全面彻底否定两派、否定“文革”,肃清“左”的影响,吸取教训,巩固处遗成果,保持长治久安的政治局面,特编写我厅“文革”的大事记。
编写此大事记是根据区党委四届八次会议“关于‘处遗’工作总结”精神,以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尊重历史,尊重事实,用写实的方法把我厅(包农业厅和在南宁的二层机构)在“文革”中所发生的一些影响较大的政治事件,按照年月日的顺序记述下来,并反映出问题发生前因、后果及与事件有牵连的人物。
大事记的材料来源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厅档案室保存的部分资料;二是“文革”期间农业厅主要负责人李亚庭的笔记本和一些会议记录;三是两派头头和骨干分子的回忆检查材料;四是多数受害者检举揭发材料;五是外调材料。
一、“文革”初期情况
1966年6月13日,农业厅及所属单位“四大”开始,同月×日,农口派来工作组进驻农业厅,并成立工作委员会指导农业厅的“文化大革命”。工委书记是区农村政治部主任罗立赋,成员有农业厅长朱渭川、政治处主任李亚庭(已故)、科长梁学衡、黄宋兴(已故)、林业厅政治处主任张克坚及张效杰、邓克道、蔡奋达、马祖信、牟启球、崩金符、钟茂生、肖永文、曾信人等,到区农机校去的工作组组长是王祯,组员有朱品忠、马德林、黄桂如、黄文英、王汉光等。在工委领导下,农业厅本身也成立了“文革”领导小组,组长是朱渭川,副组长是李亚庭,成员有梁国乐、李龙贵、黄承辉、戴德雷、康尔谦。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是梁国乐,工作人员有:李龙贵、黄承辉、阎峻岩、傅牧等。
6月24日,厅“文革”小组开会,参加会议的有:朱渭川、李亚庭、梁国乐、黄宋兴、阎峻岩。会议主要研究确定“左”派队伍,其中办公室有康尔谦、黄润娇、林谋生、卢一剑;政治处有李亚庭,黄宋兴、朱品忠、蒙治康;植保站有陈达庆、唐凤佳、黄绍岗;财务处有余秀娟、欧盛光、陈坤;经作处有梁国乐、宋许英、张茂松;粮油处有黄承辉;畜牧处有阎峻岩、阎华(阎崇修)。
6月30日对“左”派第二次排队和分工,其中办公室有康尔谦、黄润娇、卢一剑、林谋生、林书秀;政治处有李亚庭、黄宋兴、朱品忠、蒙治康;粮油处(包括植保)有陈达庆、唐凤佳、黄绍岗、李龙贵、徐磊、黄振武;财务处有余秀娟、欧盛光、黎植芬、陈坤、胡洪恩;畜牧处有阎峻岩、阎华;水产处有藉道宏、戴德雷;经作处有梁国乐、宋许英,张茂松,还有朱渭川、郑信等。
当时揭发批判主要对象是:厅长谢东来、副厅长陈任生、办公室主任王克3个所谓“黑线人物”并结合三个横扫对一些旧人员和家庭出身不好的及有海外关系的都认为是黑爪牙,排挤在“左”派之外,在厅“文革”小组领导下发动群众写大字报揭发批判谢、陈、王等人所谓招降纳叛,重用牛鬼蛇神,排斥迫害工农干部,搞封资修,反对三面红旗等问题,大字报贴满办公楼内走廊;李亚庭指派阎峻岩、傅牧、宋许英等抄录整理综合打印成本本发给工委成员及各处室。
同年7至8月间分别把谢东来从区科委、王克、陈任生从钦州地区及四清工作队要回来进行检查交待和批判;批斗会常由李亚庭、梁学衡轮流主持,参加批斗的主要骨干有:李龙贵、李锡湖、黄承辉、邓以浩、林谋生、张茂松、傅牧、冯秉东、何裕畅、陈绪华、古家英、隋钟谦、李平有、陈达庆、董纯英。
66年7月1日朱渭川、李亚庭同副厅长覃宝龙谈话,同月7日晚第二次找覃谈话,主要叫覃揭发农业厅三反五反中问题及王克的问题。
7月20日下午工委及厅“文革”小组成员开会研究运动方案确定第一阶段重点解决的所谓资产阶级代表人物谢东来、陈任生、覃宝龙、王克及“牛鬼蛇神”于晓光、张国材(已故)、朱妆培(已故)、孙锡麟等。
7月21日召开全体职工大会,朱渭川作报告,罗立斌讲话。主要讲阶级斗争特点是打着红旗反红旗,要提高警惕,识别什么是香花,什么是毒草;自己有错误不要蒙混过关,应自觉革命;运动的重点是解决领导和政权问题;要充分发动群众,分清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划清界线,前段揭发的问题还不够充分,特别是中层干部……。7月22日王克回厅后,朱渭川、李亚庭同王谈话,并令其看大字报,25日开始批判王,26日开大会批判王克。
66年8月15日谢东来回厅回答问题。
据群众大字报揭发:由梁国乐、李龙贵二人采取上挂下联手法写成材料,经厅文革小组研究上报区党委文革小组,并请示区党委批准把谢、陈、王3人作为重点对象批判;区党委文革小组于同年9月20日批准谢东来、陈任生、王克3人停职反省、检查交待问题。从此,谢、陈、王3人经常被批判斗争,白天大会群众轰,晚间小会批至69年底。在批斗会上谢东来有时遭戴德雷、古家英等殴打。
10月23日晚召开各战斗组长会议,研究批判陈任生问题,25日谢东来第二次在大会上检查,27日工会开会,研究运动情况及如何批谢东来、陈任生、王克问题。10月31日晚,李平有提议先用两天时间研究王克材料,首先弄清王的问题性质。
二、成立“赤卫队”。
1966年7、8月,社会上红卫兵串连之风已盛,为了对付红卫兵,在朱渭川、李亚庭的指使下,成立了农业厅“赤卫队”。队员分两批挑选吸收,第一批是李龙贵、黄承辉、李锡湖、戴德雷、付牧、宋许英、阎峻岩等7人。第二批是梁明华、黄润娇等。队长是李龙贵。农业厅“赤卫队”成立后,便成了朱渭川、李亚庭对付红卫兵进入机关的抵挡工具。
三、“清理四类”还乡。
1966年9月,在厅“文革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当时政治处的朱品忠等人,由李亚庭亲自出面,以“横扫牛鬼蛇神”、“清理四类还乡”为名,采用无中生有,软硬兼施的手段,把所谓“地主婆”潘世舜技师的爱人和杜锦明、董纯英的母亲赶出农业大院,致使这些同志在政治上受到很大的压力,在身心上受到严重的摧残,在生活上被迫夫妻分居;母女分离无人照顾的痛苦。潘世舜技师含冤自杀,杜锦民的70多岁的老母亲被赶出纬武路租房居住。因无人照顾,上街买菜时,先后被撞跌腿头骨折和跌断左、右手等。
随着厅内外群众纷纷起来造反,批判了工作组在农业厅执行的资产阶级反动路线;在红卫兵串连势不可挡的形势下,11月,工作组撤走,厅的“文革”机构和“赤卫队”从此告终。接着成立了有何明等参加的群众接待站。
四、组织“小无联”。
1966年底,农业厅成立了“区直无产阶级革命联合总部农业厅大队”(简称“小无联”)。头目是李锡湖、何明,成员有李龙贵、唐守信、戴德雷、阎峻岩、付牧、宋许英、邓大俊、邓以浩、黎植芬、胡洪恩、张兰、余秀娟、冯秉东、林书秀、林可、汤仑、卢一剑等十余人,“小无联”成立后,积极与区直联合总部串通一起,干了3件事:第一,参与筹备搞所谓“大庄园主”卢绍武黑材料和展览活动。第二,在跑马场市体育场组织批斗了农口系统厅局所有领导干部徐麟村、冯寿天、罗立赋、谢东来……等的大会。第三,在朝阳广场召开一次大规模的批斗韦国清大会,但由于被工人和红卫兵冲击会场,批斗不成就散了。随着厅内“造反兵团”成立,相互间为了权力之争,于1967年1月夺权前被“兵团”砸烂了。
五、“兵团”成立。
1966年底,社会上已有了各种名称的“革命”群众组织,厅内也组织了“小无联”,但各处室仍是以1~2人或几个人组成的战斗组进行写大字报等活动,没有统一组织,相互没有联系。在黄振武、何裕畅、陈坤、古家英、李明中(已故)、黄绍岗等提出的“我们也要有个组织,不然人家(主要红卫兵)说我们是‘老保’”的倡议下,于67年1月上旬即夺权前夕,在厅汽车房草坪召开了各处室战斗组会议,会上古家英说:“革命群众没有组织就没有力量,把各战斗组联合起来,成立革命群众组织就要力量。”经过酝酿讨论,一致同意联合起来,成立“广西农业厅革命造反战斗兵团”(后称联指兵团),会上选出黄振武、何裕畅、陈坤、古家英、李启钧、周群、黄绍岗等7人为头头,于67年元月23日晚夺了厅领导权,主持人是黄振武,宣布夺权“通令”的是何裕畅,第二天将“通令”写成大字报公布于众。因为“兵团”头头中没有党员科长,为了加强领导,后增加黄宋兴为领导成员(详见附表)(一)。
67年6月以后,因怀疑黄宋兴耍两面派,与“4·22”有勾结,支韦不坚决,同情走资派等不受欢迎,而受排挤,曾被抄过家、挨过打,多次被批斗。
六、“兵团”分化成立“革联”。
1967年5月,社会上已形成两大派,农业厅“兵团”内部对两派之间的互相漫骂、围攻以及参加武斗等问题,有不同的观点和态度,互相争论十分激烈,8月底黄振武退出“兵团”并成立“4·22”派的“革联”群众组织,头头是黄振武、康尔谦、李文焕3人,成员有罗国璋、陈震宇、林兴侢、周光弼(已故)、刘淑芬、林大珍、杨弟昆、唐凤佳、秦昌文、陈爱新、徐磊、欧盛光、肖段英、罗少杉等人。上述人员除杨弟昆进驻展览馆参加过武斗外,其余因人数少,受多数派压制未进行特殊活动。68年8月以后,黄振武、罗少杉、杨弟昆、周光弼、陈震宇等曾多次被批斗,有的挨打、被抄家(详情附表)(二)。
七、成立农业厅革命领导小组和合并为农林服务站。
1968年5、6月间酝酿了厅革命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并上报区革筹,在待批期间已行使权力。8月26日,区革筹批准正式成立农业厅革命领导小组,正组长缺,副组长李亚庭,成员有张茂松、朱品忠(干部代表)、李锡湖(群众代表)、古家英(联指代表)、欧盛光(革联代表)(详见附表)(三)。
1969年11月8日,区革委会桂革干字(69)150号文件决定农林水合并,成立农林服务站。农林服务站革命领导小组组长是王兴中(军代表)、副组长杨烈、王正常、何铭山(军代表);下设:政工组,组长是李亚庭、副组长是覃国华(军代表);办事组,组长是员起元,副组长宋学斗(军代表);计财组,组长是李香春(军代表)、副组长孙永信;农业组,组长张茂松、副组长唐初生(军代表);林业组组长张兆凯、副组长李忠贤(军代表);农垦组组长于水,副组长詹兴中(军代表)、刘玉峰;水产组组长唐守信。农林服务站时期的党支部书记是李亚庭、副书记李香春、员起元,支委有李锡湖、李世益、曾义川、张茂松、詹兴中、戴德雷。
农林服务站期间,农业厅机关一些重大问题的处理仍由李亚庭、朱品忠、李锡湖、李龙贵等负责。
1971年初成立农林局,局长王兴中,副局长杨烈、王正常、何铭山(军代表),至1973年底农林分开,成立农业局。
八、“兵团”与革命领导小组的主要活动。
(一)在上海“一月革命风暴”的影响下,“兵团”活动频繁,大造夺权议论。在“兵团”头头会上,黄振武说:“小无联”已派毕法熙(农机局副科长,后为农机局副局长)和李龙贵(农业厅种子处科长,现为水产局副局长)找朱渭川谈话,叫他不要让“兵团”夺权。陈坤、何裕畅说:“现在要尽快夺权,不然让别人把公章一收就麻烦了。”大家认为,“小无联”是保朱渭川的,不能和它联合夺权,更不能让它单独夺权等等。于是在67年1月中旬的一天晚上,他们带领部份“兵团”成员到新楼会议室与“小无联”辩论,说搞卢绍武展览是“死老虎”,是真“保皇”假革命,方向错了等等,于是“小无联”解散,“先发制人”“兵团取得了夺权胜利的第一步”。1月23日晚,“兵团”头头在办公大楼前面的小平房(图书室)召开全体成员会议,正式策划夺权,会议由黄振武主持,先由陈坤介绍区党委被“造反大军”夺权及区直机关一些单位夺权的形势,经分析讨论后,一致认为,现在农校部份社来社去学生及拖拉机站的工人来厅串连造反也有夺权之意,与其学生、工人夺权,不如“兵团”夺权,而且早夺权比迟夺权好。接着,何裕畅发表了“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主张和农机局联合起来立即行动的意见,会上一面分工刘肇贵等起草“夺权通令”,一面分头通知朱渭川、陈任生、覃宝龙、付中兴等“走资派”和处级干部到大楼会议室集中,10时左右,由何裕畅代表“农业厅革命造反联合夺权执行委员会”宣布“夺权通令”,并于1月24日发布“夺权公告”。几天以后,黄宋兴等又召集“兵团”的党员在厅汽车房草坪开会,讨论夺党权问题。会上选出了临时党支部委员会,书记黄宋兴、副书记阎华、委员陈坤、张伟坚、×××等。
党政大权夺了以后,如何掌权?为了避免别人不服“独家”夺权而引起反夺权的麻烦,并有利应付外来干扰,“兵团”内部赶紧产生联合夺权执委会名单,除“兵团”头头参加外,还吸收了黎陶材、刘肇贵、张伟坚、陈爱新以及农机局、农校、农展馆等代表共十余人。67年3月,由“兵团”出面,用厅的公章发文通知各地、市、县农业局派造反派代表开了一次“抓促”会议,地点在火车站东侧铁路招待所,会议由古家英主持,李启钧、陈爱新也参加了,这样,开创了“造反派”夺权掌权的先例。
(二)逼害老干部、科技人员和群众。
1、组织游斗
1967年2月上旬,黄宋兴主持召开“兵团”头头会议,研究游斗“走资派”问题,黄振武说:“兵团”成立后,做了一件大事,就是夺权,很得人心,权在我们手上,还要用权去树立威信,说话群众才听,才跟我们走。怎样树立威信?那就是对“走资派”敢批敢斗。黄宋兴说:我们“兵团”不斗“走资派”,别人会说是“保皇派”,现在批还不行,先来个游斗,通知直属单位派代表参加,使直属单位和其他单位都知道我们成立了“兵团”。于是,在农业厅车房草坪搞了一次游斗徐麟村、冯寿天、谢东来、陈任生、朱渭川、覃宝龙等“走资派”大会,古家英主持会议,黄振武“讲话”,会后,除覃宝龙之外,其他几人都被挂上黑牌,戴上高帽,站在汽车上,由黄振武带队进行游街,时间近两个小时。
1968年8月14日,为了庆祝所谓“七·三”布告的伟大胜利,“兵团”又伙同农业大院内的其他单位“造反派”,进行一次规模更大的游斗。整个农业大院内的“牛鬼蛇神”,由谢东来、朱渭川、陈任生、覃宝龙、徐宝森等带头,罗国璋、朱汝培、张国材、陈震宇等约30多人随尾,敲敲打打,各念自己牌上的“罪名”。游斗队伍前后左右有阎峻岩、付牧、李杰、林谋生、邓开达、陈达庆、刘沐生、梁凯远、古家英、李锡湖等人持枪押送,自七星路——共和路——中山路——回来,时间达2个多小时。
2、抄家。
“兵团”抄了22人的家(其中3人是外单位人员、本单位干部家属)、3人的办公室。
1967年元月底,抄了朱渭川(包括办公室)、李亚庭、梁国乐、李龙贵的家。主要是搜查“文革领导小组”搞的“黑材料”。参加抄家的有何裕畅、李启钧、周群、黎陶材、黄宋兴、董纯英、黄润娇等。
1967年6、7月,联指“兵团”先后抄了朱汝培家3次,一次是以二中红卫兵陈高峰等为主的,“兵团”派吕世彬参加的,抄走铜质大澡盆、铜质脸盆、铜质口盅各一个,手提包一个,闹钟一个,平面篮布一丈多,剪刀两把,美国式斧头、铁锤各一把等。董纯英、林书秀还拿走菜刀、柴刀各一把(以上抄走财物至今均未退还)。一次是以朱品忠为首,黄剑中等参加的,抄走现金121.72元,全国粮票77.5斤,市粮票122斤,区粮票20斤,油票5斤(已退还)。一次是以阎俊岩为首,抄走斜纹白布一丈多,毛线一斤多,毛巾一条,诬陷是朱的小孩在外面打、砸、抢得来的(已退还)。
1968年6月,兵团头头黄宋兴等以不给“走资派”、“牛鬼蛇神”拿钱物支援另一派造反为名,进行了一次抄“浮财”活动。
谢东来被抄走现金195元。参加抄家的有何裕畅、阎华、蒙治康、李锡湖、陈煜全、余秀娟、孙淑乔、胡洪恩等(1983年×月退还)。
朱渭川被抄走定期存款2000元,参加抄家的有戴德雪、林书秀、宋许英、廖筱珍,张伟坚等(已退还)。
张国材被抄走活期、定期存款共2434元,金戒指3个,金链1条,并损坏张珍藏了几十年的科技书籍和资料。参加抄家的有何裕畅、李启钧、李龙贵、黄善胜、李杰等。(注:上述抄走的金器和存款是抄家后第二天到金牛桥结核病医院的女婿家要的,后已退还。)
孙锡麟被抄走现金9元,活、定期存款592元,公债券65元,光洋2元,全国粮票56斤,自行车两部,上海美多牌半导体收音机一台,还有笔记本等。带队抄家是唐守信,持枪门卫是林谋生,参加抄家的有何裕畅、冯秉东、付牧、李明中、戴德雷、王斌、梁凯远等。(后已一并退还)
陈任生家被抄时,从地板到天花板都毫不遗漏地进行踩踏和搜查,抄走了一些东西和世界文学名著《十日谈》,参加抄家的有何裕畅、古家英、杨定勋、刘肇贵、梁佩儒、李明中、陈绪华、封汝班等。(被抄走的《十日谈》至今未有退还)
覃宝龙被抄走一些东西,至今有一把珍贵的蒙古小佩刀(带鞘)是当时通讯员李杰拿走,尚未归还。参加抄家的有李启钧、陈达庆、林谋生、梁凯远、李杰等。
1968年8月初,为了庆祝“七·三”布告的“胜利”,“兵团”对一些所谓“国民党残渣余孽”、“地主孝子贤孙”以及参加“革联”的部分同志进行抄家。
于晓光被抄走大批畜牧资料。参加抄家的有黎植芬、李干宇、孙淑乔、林可、李存洁等。
董家驭也被抄了,参加抄家的有李启钧、吕世彬、付牧、农超群等。
康尔谦被抄家时,康打开箱子抗议说:“你们想要什么就拿走吧。”结果翻了几下就走了。参加抄家的有李龙贵、杨定勋、林可、林书秀、刘玉文、刘沐生(持枪)等。
邢蕴英被抄了一些相片。参加抄家的有朱品忠(在门外行人道指挥)、刘沐生、冯秉东等。
陈震宇被翻箱倒柜。参加抄家的有唐守信、邓以浩、阎俊岩、冯秉东、李杰、戴德雷等。
罗国璋被抄了一个下午和一个晚上,从楼下的小房抄到楼上的大房,抄走两大捆书刊、笔记、照片、一个中号景泰兰花瓶等。冯秉东拿走一个日本粗码日历表、现金20元和54元活期存折;阎华拿走一枚解放海南岛纪念章(是罗的同学送的)。参加抄家的有阎俊岩、阎华,冯秉东、付牧、李杰、陈达庆、王斌、高明珍、卢一剑、刘沐生、林谋生、古家英、唐守信、戴德雷等(被阎华拿走的一枚解放海南岛纪念章至今未有退还),其余已退还。
1968年8月中旬,农业厅“革命领导小组”成立以后,抄了张庆胜、周光弼、农兴邦、黄振武等人的家。
张庆胜被抄走大小相片30多张,万能水果刀一把。参加抄家的有朱品忠、刘肇贵、林谋生、黄润娇等。(1969年底由庞美芳交回不足10张相片外,其余至今尚未退还)。
周光弼被抄了房间和办公室,强令交出原来组织上叫周保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南宁检疫站”公章。参加抄家的有陈达庆、黄绍岗、梁凯远等人。
农兴邦放在他姐姐家里的东西,也在李龙贵的交待下,有付牧、黄善胜、潘家盛等去抄了。
罗树韬(当时住在市肉联厂爱人处)被抄走存款1600多元,笔记2本,罗夫妇合影照片两张等,参加抄家有李启钧、付牧、黄翰荣、吕世彬以及肉联厂2人。(已退还)
同年11月,集中在广西农学院搞斗、批、改期间,又抄了曾庆英的家。第一次被抄了个一上午,拿走了部份资料、照片和所有笔记本,参加抄家的有朱品忠、梁凯远、庞正盛、黄翰荣(以上先到)、唐守信和黄绍岗(后到);第二天(次)又派黄善胜跟随曾的爱人肖段英回来先单独抄了一阵,随后付牧也来了一起进行搜查,没翻出什么东西就走了。(被抄走的东西已退回)
3、停发和扣发工资。
1968年6月7日,总务科会计谭玉莲,按照区革筹小组1968年4月3日《关于外出人员迅速回原单位,抓革命、促生产、促战备》的紧急通知精神,提出了停发外出人员工资意见。经政治处李亚庭、朱品忠的批示和6月18日两派代表李启钧、陈绪华、邓以浩、陈爱新、陈震宇等签字同意,停发了秦昌文6、7月份;李文焕6、7、8、9月份;何明6月份的工资。
同年6月7日,以康尔谦、李启钧为首的农业厅大联委,又发出了停发“走资派”的部分工资的第一号告知,通知总务科只发给生活费和小孩医疗费,其中给生活费朱渭川2人每月30元,陈任生6人每月90元,覃宝龙7人,每月105元。
1968年7月7日,“联指兵团”又故意执行停发罗少杉、唐凤佳7月份工资,并停发孙锡麟等“国民党反动余孽”的不合理工资,只发给每月生活费孙锡麟2人30元,张国材2人30元,朱汝培8人80元,班日华3人40元,于晓光4人50元,藉道宏2人30元,其余部份停发。
1968年8月7日,“联指兵团”和“革联反修战斗组”,以限制坏人资金活动,又决定停发黄振武7、8月份,刘淑芬8月份,林兴侢7、8月份,杨弟昆8、9月份等的工资,只发每月生活费罗少杉45元、罗国璋30元、陈震宇30元、周光弼15元。
1968年10月4日,革命领导小组成员朱品忠,在批复总务科谭玉莲9月16日关于停发工资的报告指出:“国民党残渣余孽”董家驭、罗树韬的工资,只发给生活费(房租水电费另外),按每人每月15元,董家驭4人发60元,罗树韬2人发30元,另外,除补发覃启宗7月份、李文焕9月份、何明6月份、唐凤佳7月份、黄振武8月份下半月、刘淑芬8月份、杨弟昆9月份的工资外,其余人员不发。
4、打、斗、逼供、强迫劳动。
自从“兵团”成立后,就不断地对老干部、科技人员和群众进行斗、批、打等迫害活动,特别是1968年8月前后这段时间,是厅“兵团”最后掌权和厅革命领导小组开始执权的交替时期,也是刮起“十二级台风”向“资产阶级敌人总进攻”最凶猛的时期,除了强令谢、陈、覃继续承认是“三反分子”外,还强加给谢东来是“国民党少校”,陈任生是“叛徒”,覃宝龙是“土匪头”,朱渭川是“复兴社特务”的罪名,采取逼供手段,进行轮番揪斗。在每次揪去进入斗争会场门口时,都被压低头,在批斗会上被罚站或跪,甚至挨打等人身凌辱。
对谢东来经常进行审讯、逼供的是李平有、邓以浩、陈达庆,强迫承认“国民党少校”的是李龙贵、李锡湖,批斗得最凶的是董纯英、陈绪华、梁佩儒,又打又骂的是郑信、戴德雷、冯秉东、林谋生等。被抓头与张国材的头互相撞击发出响声的是古家英。更惨的是被赶出家门押到新楼的小房进行隔离审查,睡的是垫些少稻草的地板,白天被看管劳动,晚上要写交待。据谢本人申诉:在一个下午黄昏后,突然来了两个不认识的青年(后来听说是农机校的学生),从房里拖到通往农机局宿舍的小路塘边毒打,当谢预感到生命快要结束的时候,从办公室大楼走过一个人,惊溜了打手方免一死。
对陈任生的迫害,主要人员是潘家盛、李平有、阎俊岩、冯秉东、付牧、戴德雷、隋钟谦、李明中等。一次批斗会上,李亚庭一面用手拉扯挂在脖子上的黑牌,一面照着黑牌上写的罪名声斥,还被戴德雷大掌打了左脸颊,致使口内受伤出血。
对覃宝龙多次勒令交待问题的是李启钧、梁佩儒、陈达庆、欧盛光等。还被郑信抓头与孙锡麟的头互相撞击,致使两眼发生火花。
与此同时,还先后对所谓“托派分子”、“地主、资产阶级的孝子贤孙、国民党残渣余孽”罗少杉、张国材、朱汝培、高翰、于晓光、班日华、董家驭、罗树韬、罗国璋、陈震宇、周光弼以及少数派杨弟昆等进行大揪斗。
诬陷罗少杉是“托派”与“五·三〇”反革命活动有密切关系,被黄绍岗、黄翰荣、陈世远等从机场抓绑回来批斗,被阎俊岩打得半边脸发肿,温静打了几个耳光,覃启宗从背部打了几拳,致使饮食困难。
诬陷张国材是“反共救国军”,一次在新楼会议室和多次在粮食处、政治处大办公室被围攻毒打,造成一腿致残,主要打手是李亚庭、朱品忠、阎华、阎俊岩、李锡湖、付牧、何裕畅、陈世远,还有古家英、李启钧、黄翰荣、董纯英、黎植芬、宋许英、杨定勋、黄善胜、潘家盛、刘肇贵、梁明华、李杰等。
诬陷孙锡麟是“C·C特务、反共老手”,被冯秉东压跪在地,唐子蟠(现改名唐俭,调任北海市海洋研究所副所长)踢了两脚,何裕畅脱下“海陆空”胶鞋在右肩打了一把,戴德雷在脸颊上击了两拳,林谋生用枪柄捅了一捅,造成重伤。
诬陷罗陈国璋是“漏网右派、三青团骨干”,被付牧、冯秉东、戴德雷、陈坤、梁凯远、林谋生、刘沐生、陈煜全、何明、阎华等拳打脚踢,打得罗的眼镜落地踩碎,身体多处受伤,卧床数天不起。
诬陷陈震宇是“披着宗教外衣的反革命分子”,被李明中(已死)用鞭子抽打了一个多小时,戴德雷用粗木棍击头、脖子和肩胛,直至把木棍打断几段。唐守信脱下鞋打脸颊,李平有用拳猛扫耳光,梁凯远用皮鞋尖猛踢腰部和肝肾区,冯秉东、林谋生等口批脚踢;造成内伤,卧床数天不起。
诬陷周光弼是“地主、资产阶级孝子贤孙”,被陈达庆用“海陆空”胶鞋毒打,致使一边耳朵听觉失灵,被付牧、冯秉东压跪煤渣路上,致使双膝盖流血,留有伤痕,打手还有李明中、阎俊岩、梁凯远等。
诬陷杨弟昆是“现行反革命”,先后两次被冯秉东、邓开达、陈世远等捆押斗场,主持批斗会的是古家英、朱品忠、戴德雷。参加批斗的有:陈达庆、戴德雷、林书秀、余秀娟、宋许英、王斌、朱品忠、邓以浩、邓开达、冯秉东、林谋生、胡洪恩、李锡湖、潘家盛、刘沐生、付牧、梁凯远、邓锡庆、黄善胜、李明中、黄翰荣、阎俊岩、吕世彬、庞正盛、古家英、何裕畅、李启钧等也进行了拳打脚踢。棍棒交加,滚翻在地,造成重伤,拉了很长时间血尿,至今头部尚有伤痕。
诬陷张德芳“为现行反革命分子翁百朋翻案”。古家英、李锡湖等伙同农机局毕法熙等对张进行了2个多小时的批斗和毒打。古家英主持会议,李、毕等进行所谓“为现行反革命分子翁百朋翻案没有好下场”的发言批判,鼓动打手放肆殴打,拉扯头发,死劲往腰、肾部位踢,致张受了重伤。主要打手是莫汉芝、陈世远、冯秉东等。
这些被批斗的同志(张德芳是农机局除外),在肉体上都遭受了严重的摧残,从1968年8月至1969年×月,还先后集中起来,强迫从事搬运物资,搞装卸、拆围墙、拣砖石、挑大粪、打扫男女厕所等重活、脏活。
5、成立专案小组、制造冤假错案。
1968年3月,两派联合时期,曾成立了阎俊岩(联指派),李文焕(4·22派)的审干小组,并由阎俊岩、韦鹏忠调查了陈任生、覃宝龙的历史问题,后来由于派性冲击,又把问题挂了起来。自1968年底搬到广西农学院搞斗、批、改后和1969年9、10月间,结合“清队”,厅革命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李亚庭等提出了清查对象名单,把陈任生(在合浦被捕,是否叛徒自首问题)、朱渭川(是否参加复兴社特务组织及其罪恶问题)、覃宝龙(在一次战斗中被敌军打溃逃到军校同学家躲藏,是否投敌问题)、藉道宏(是否假党员问题)、张国材、朱汝培(是否反共救国军问题)、于晓光、高翰(是否地主分子问题)、董家驭(保存台币及其他问题)、孙锡麟(是否国民党上校教官及其罪恶问题)、罗国璋(是否三青团骨干问题)、杨弟昆(是否参加反共救国团问题)、罗少杉(托嫌问题)等13位同志作为立案审查对象;把张兰(是否被捕问题)、刘玉文(是否地主分子问题)、葛延哲(家庭成份是否富农问题)、许锡珍(是否国民党问题)、李志洁(家庭及其社会关系问题)等5位同志作为内部审查对象,接着成立专案小组,组长阎俊岩,组员李龙贵、刘肇贵、李平有、阎华、周群,蒙治康、张伟坚、庞美芳、黄剑中、黄善胜等。参加外调的有何裕畅、付牧、陈坤、韦鹏忠、黄旭正等。在朱品忠、李锡湖的主要负责布置下,开展内查外调,穿插进行,并整理写成材料印发给各班排作批斗材料。有据可查的计有:(1)《把反革命分子张国材从阴沟里挖出来——有关张国材特嫌部份材料》;(2)《国民党残渣余孽张国材的反革命罪恶事实》;(3)《把C·C特务、反共老手、伪上校教官孙锡麟揪出来》;(4)《坚决把披着宗教外衣的反革命分子陈震宇揪出来示众》;(5)《把托嫌分子罗少杉揪出来》;(6)《国民党残渣余孽朱汝培的罪恶事实》;(7)《坚持官僚地主阶级立场的周光弼的罪恶事实》;(8)《关于罗国璋的反革命活动材料》、《坚持反动立场、漏网右派罗国璋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的罪恶活动》;(9)《关于反革命分子杨弟昆的罪恶事实》;(10)《坚决把地主阶级孝子贤孙、漏网右派罗树韬揪出来》;(11)《王克反党反社会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罪行》等十多篇。
谢东来不属于农业厅的干部,没有立案,但也被押到农学院审查了一段时间,并搞了一个《关于定性问题的讨论意见》,于1969年×月送回区科委去。
附:《关于定性问题的讨论意见》(摘自唐绪周笔记本)
时间:1969年2月10日上午
谢东来,定历史反革命,死不改悔的走资派。
1937年参加国民党,1939年参加共产党,参加过三青团,国民党少校。
托派材料未全,未定,只定历史反革命。
三反言论较多,靠利润挂帅,物质刺激。
攻击三面红旗,说解放后不如过去,反对党的领导,执行修正主义路线,在区农科院安排5个院长,两个是“历反”,广西农业年刊27个编辑21个是反革命。
1968年10月以后,农业厅大部人员集中到农学院搞斗、批、改,农口编为四大队,大队长是洪玉泉(支左人员),政委是罗立斌。副大队长有李亚庭、王正常、张克坚、石昌琼,副政委是朱国珩,农业厅编为第一连,由李亚庭负责,其中第一排排长李锡湖,成员有张鸿禧、戴德雷、唐子璠、黄润娇、康尔谦、梁国乐、苏荣华、何明,吸收群众有李杰、冯秉东。
二排排长是杨定勋,成员有任树忱、封汝班、李明中、张兰、李文焕、李启钧、何裕畅、黄承辉,吸收群众有宋许英、邓以浩、黎植芬。
三排排长是陈坤,成员有潘家盛、黄宋兴、陈绪华、黎陶材、黄善胜、农兴邦、廖筱珍、付中兴、韦鹏忠,吸收群众有古家英、吕世彬、付牧。
专案组组长是阎俊岩,成员有阎华、蒙治康、黄剑中、刘肇贵、庞美芳、张伟坚、周群,吸收群众有李平有。
领导小组成员有李亚庭、朱品忠、戴德雷、陈坤、唐守信。
临时党支部是李亚庭、朱品忠、李锡湖、戴德雷、陈坤,支书是李亚庭。
1969年4月下旬(九大结束时),从农学院搬回厅进行整党建党,这时的党支部成员有李亚庭(书记)、阎华(副书记),成员有张茂松、朱品忠、李锡湖、李龙贵、戴德雷。
1968年9月16日至1969年8月1日,专案人员经过长达十个半月的调查,对受审人员,没有找到确凿证据和发现新的问题,本来可以结案解脱,但李亚庭一伙始终抱着怀疑、发难的态度,不肯如实予以结案,于1969年12月,把覃宝龙、陈任生、朱渭川、张国材、朱汝培、高翰、孙锡麟、董家驭、于晓光、罗国璋、班日华等十多位同志,押送自治区武鸣壮校“斗、批、改”学习班继续审查。经过3年多的折磨,于1973年才得以解放回来。
九、参加区武鸣壮校“斗、批、改”学习班的工作人员有朱品忠、李平有、何裕畅、陈坤、蒙治康、何明、张伟坚、冯秉东、吕世彬、黄旭正、覃启宗、芦一剑、廖筱珍等13名。连同本厅送受审人员一起,编在三连三排八班,连指导员胡益中(区供销社),副指导员朱品忠,连长裴贺廷(区财贸部),排长马世荣(林业厅),副排长陈坤,八班班长何裕畅(1971年上半年调到区电台工作后由李武群接任),副班长李平有、闭家祥(区农调队)。
这段时间,在学习班上,除了组织力量对受审人员继续外调外,负责进行审理和外调的是朱品忠,还有李平有、陈坤、何明、蒙治康、张伟坚、冯秉东、覃启宗、黄旭正、吕世彬等;负责整理材料归档的是李平有;负责审核材料报领导研究的是何明;管制劳动的是吕世彬。
十、抢枪、武斗
1、借、抢武器
1967年9月上旬,“兵团”以保卫机关为由,由邓开达开车,有阎华、古家英、周群、张鸿禧、梁凯远、杨定勋、黎陶材、覃宝龙等,到扶绥种马场借枪,要求借一个武装排(连人带枪),在该场负责同志王庆和等的拒绝下,结果没有借到。翌日,仍由邓开达开车,何裕畅一人前去求借,也没有借到就回来了。
1967年9月间,何裕畅等3、4人到明阳农场借了两支步枪,由林谋生武装往来护送。
1968年5月4日晚,“联指”指挥部组织“汽司”、“铁司”等主力,到长岗岭军区民兵武器仓库抢枪。第二天(5月5日)上午,农业厅“兵团”在杨定勋的带动下,由黄剑中开解放牌,邓开达开小罗马牌,出动了两车人,到长岗岭抢枪。由于去迟了,只抢得两支没有枪拴的步枪和两箱高射机枪子弹。参加这次抢枪活动的有黄剑中、邓开达、黄翰荣、李杰、邓锡庆、林谋生、梁凯远、吕世彬、付牧、梁明华、冯秉东、李明中、陈达庆、刘沐生、梁佩儒、黄善胜、蒙柱祥、周群、秦兴贵、朱品忠、阎华、何裕畅、陈坤、农超群、黄旭正、芦一剑、王斌、高明珍、宋许英等30多人。
2、参加武斗
守卫广西日报。1967年5月25日晚,有胡洪恩、何裕畅、李锡湖、李启钧、黄宋兴、古家英、梁国乐、封汝班、杨定勋、陈坤、黎植芬、邓以浩、陈达庆、李明中、梁凯远、付牧、刘肇贵等,到广西日报参加手挽手,“围人墙”保卫广西日报印刷车间,不准给“4·22”冲进来的派性活动,至印完当天的日报后才散伙回来。
参加一中打石头仗。1967年6月13日,声传一中红卫兵被流氓散仔包围了几天,情况危急,要求营救。在“兵团”头头何裕畅的带领下,与农垦局、区外贸局、区党委机关、人印厂等约五、六十人,一起前往一中“营救”红卫兵。冲进一中的当天晚上,农业厅、农垦局等人分工守大门,在对方多次(主要用一辆解放牌汽车)冲来时,便采用石头、弹弓回击,在双方对打中,李杰、杨定勋等受了伤。经过了一个晚上的斗打后,双方已基本按兵不动,处于你不上来围攻,我不冲出去的状态。这样,驻守了约一个星期即撤退了。农业厅参加这次武斗活动的有何裕畅、杨定勋、李锡湖、李杰、胡洪恩、陈煜全、黄剑中、蒙柱样、黄翰荣、吕世彬、梁明华等十多人。
驻守文化大院,1967年6月25日,文化大院的少数派被赶走后,农业厅在杨定勋的带领下,派了黄宋兴、周群、黄翰荣、何裕畅、李明中、冯秉东、陈爱新、李锡湖、邓锡庆、蒙柱祥、庞正盛、吕世彬、董纯英、谭玉莲、孙淑乔、廖桂秀、黄润娇、张伟坚、李杰、秦兴贵、芦一剑等20多人前去轮流驻守约一个星期,参加中山路打石头仗,1967年8月上旬,古家英通知说:“区党委中山路第三宿舍被流氓散仔抢劫,要我们去保卫。”于是,杨定勋即带领队伍参加了“保卫区党委三宿舍”的武斗,双方用石头对打了一个下午才结束。这次武斗,除了对方有一人从楼上窗口跌下接触高压电线当场死亡外,农业厅潘家盛也被砸伤了脚。参加武斗的有杨定勋、潘家盛、邓锡庆、李杰、付牧、梁凯远、梁佩儒、吕世彬、陈绪华、李明中、黄翰荣、黄绍岗、陈达庆、古家英、张伟坚、庞美芳、邓开达、胡洪恩、冯秉东、陈坤、梁明华、林谋生、农超群、宋许英、阎俊岩、黄善胜、秦兴贵、熊天生、龙世元、梁国乐、李锡湖、张鸿禧、刘肇贵、高明珍、戴德雷、王斌、唐守信、李龙贵、余秀娟、周群、黄旭正、雷甲铭、陈世远、黄宋兴等40多人。
攻打东方红医院。
1967年8月20日下午,吃过晚饭,古家英通知杨定勋说:“指挥部来电话,叫把队伍拉到‘四线’大楼。”于是,杨定勋把队伍带到“四线”大楼,葛礼召集大家开会说:“联指指挥部决定今晚把东方红医院和民族电影院大楼攻下来,打通邕江大桥。我们红星片负责从侧门攻,延安片负责从正门攻。”在做了一番动员报告,布置了有关纪律和联络暗号后,约晚上10时,红星片的队伍即在葛礼的带领下前往攻打东方红医院。农业厅的林谋生、李杰、邓锡庆、苏荣华、宋许英,梁凯远等,也在杨定勋的指挥下,在附近理发店楼上,架起一挺机枪进行围攻。战斗到第二天清早还未结束,在何裕畅、古家英的动员下,又从厅里增派了陈绪华、付牧、黄汉荣、吕世彬、农超群、阎俊岩等前去支援。当主攻正面的枪声大作的时候,葛礼又指令林谋生拿着冲锋枪带头冲到医院围墙,其他人员也跟随摸了过去,接近到宿舍区时即破窗而入,由于房内的人早已被“俘”,没有发生冲突。而这时在医院的留医部,门诊部等整个大楼上下,已被主攻人员占领,战斗才算结束。
打下东方红医院以后,“联指”指挥部一方面要各单位留下驻守,农业厅也增派了黄宋兴、李启钧、王斌、余秀娟、梁国乐、李明中、梁佩儒、陈达庆、潘家盛、高明珍、董纯英、梁明华、何裕畅、古家英、陈坤、冯秉东、黄善胜,封汝班、谭玉莲,李存洁、汤仑、廖桂秀等20多人参与轮流值班外,另方面准备攻打百货大楼,又给农业厅补发一挺苏式机枪和几支步枪及子弹。杨定勋分配阎俊岩做机枪手,梁佩儒做弹药手,并由陈绪华教练使用机枪和利用地形的知识。但到8月22日晚上8点多钟,传达周总理指示,“联指”受到批评后,攻打百货大楼的人员才撤回东方红医院。
3、进驻“四线”大楼。
1967年8月上旬,贺希明被从北京押回接受巡回批斗。与霍泛等一起被关在“四线”大楼,由区财贸战线暂时看管。为防止另一派把贺等抢走,“联指”指挥部要求其他战线协助看管,农业厅“兵团”头头何裕畅回来通知,叫厅里派人支援,在杨定勋的带领下,有付牧、吕世彬、李锡湖、梁凯远、刘沐生、高明珍、王斌、李杰等进驻四线大楼,参加看管贺希明等人,在看管期间,梁凯远、付牧等曾参与押送过贺希明、霍泛等到朝阳广场进行批斗。
4、驻守工艺美术馆据点
1968年“七·三”布告后,在南宁市开展全面大打的前后,杨定勋等在农业大院组织了一个武装班驻守工艺美术馆(社)据点约一个星期。班长李祖富、副班长林谋生,成员有邓锡庆、吕世彬、梁佩儒、李杰、李明中、梁明华、倪凤影、莫汉芝、农机校学生廖广群、丘明新等。驻守期间,邓锡庆等参与盘问和发现了一个贩卖假布票的群众,邓当场用枪托进行毒打,并扭送红星片“联指”指挥部。
5、看守“俘虏”,参与杀人。
1968年8月上旬,当解放军武装攻打解放路。抓了很多“俘虏”以后,一部分即被遣送关押在天桃小学,农业大院的武装班除邓锡庆、吕世彬撤回来外,其余人员又从工艺美术馆据点转战到天桃小学,参与解放公社干部等一起看守“俘虏”,后因洪水决堤,天桃小学被淹,又转到当阳小学看守了一星期左右,至由解放军接管后,这些人才回来。
在天桃小学看守期间,农业厅林谋生、梁佩儒、李杰、李明中、邓开达以及农机局的李祖富;农机校学生廖语年、丘明新;农垦局的马振南、朱万奎、黄来生等,曾参与解放公社武装干事叶永志(为首),民兵黄福海、曾广林等,一起乘黄剑中开的汽车,到原华侨服务社提取解放公社居民宋吉祥(用手帕蒙住眼睛)拉到南岸砖瓦厂附近水塘江枪杀的事件(详情见林谋生、梁佩儒材料)。
十一、农业厅驻南宁二层机构在“文革”中发生的大事件。
(一)区兽医研究所(现分为兽医所、防检站、生物药厂3家)。该所于1967年6月17日成立联指“六·一七兵团”,总指挥是左正章(所秘书),其他领导成员有邓昌武(技术员)、梁定久(工人)、兰松彬、黄国芬、庞能奎、刘耀南等。当天晚上附近秀灵大队农民进所,在梁定久指点下将少数派观点的魏更生、李树松、粟世煌、梁代德、梁泽凡夫妇等人抓去秀灵大队门前进行审问和殴打约2小时才放回,其中魏更生的手腕被打断。
1968年4月13日,经上级批准成立兽医所革委会,主任缺,副主任刘万福(副所长),委员有邓昌武、梁定久、左正章、林礼堂和徐丽华(少数派代表)。成立所革委会以后,邓昌武任政工组组长并负责专案工作。邓伙同梁定久等对老兽医专家、区农科院副院长兼兽医所所长江萼霖,知识分子黄金松、许康德、韩超、林琼华、林南章和少数派观点的梁金玉等20多人进行长时期审讯、批斗、游街、逼供、体罚、剪头发,有的被殴打成重伤。同年7月份,经所革委会副主任刘万福主持会议研究决定派一个武装民兵班参加南宁地区民兵连,由左正章带队到市水街、百货大楼附近参加武斗,大约10天左右才撤回。
1968年9月9日下午,刘昌武指派廖明志、罗凤文、冯军等人到华东路105号抓回本所临时工裘建国(少数派观点),准备当晚批斗,裘被吓逃跑,爬火车摔死。
1968年9月,邓昌武伙同梁定久、莫顺理,参与区公检法对本所原总务股副股长李秀才进行审查和批斗(李进驻区展览馆参加过武斗,在武斗中开枪打死解放军战士2人,伤3人),并由邓昌武整理一份“关于现行反革命份子李秀才”的材料报公检法,经公检法周大林等修改后作为惩办李秀才的起诉书。据此,区高级法院于1970年5月26日将李秀才判处死刑(现已平反,属于错杀)。
(二)区蚕业指导所。中国农科院上海生物实验所副研究员、蚕业专家王高顺63年来广西帮助工作,后兼任区蚕业所所长。66年7月份以后,当时副所长于志善、技干罗恒成、陈熙荣等利用全区蚕业指导站站长在该所开会的机会,发动群众对王进行揭发批判并将王的材料送上海生物实验所至68年初王回上海止。1967年7月成立“联指兵团”,总负责人是李福生(工人),领导成员有陈熙荣(教师)、罗恒成(技干)、谢其贵、徐明义、吴英玲、廖爱娟。1968年7月19日,李福生、陈熙荣等十多人主持揪斗本所技师梁国祯,说梁是历史反革命,并进行捆绑和殴打,打掉一个门牙,造成重伤。此后又游斗所长于志善、秘书于学增。8月份批斗所会计罗正鹄,说罗参加柳州沙塘“反共救国军”,罗否认,遭到张镇辉等群众的毒打,并吊在兰球架上,后经驻所解放军劝解才放下免于一死。同月,李福生、陈熙荣等带领学生抓本所技干黄建华去游斗、殴打,陈宣布黄建华是三青团骨干,伍、贺、霍的走狗,划为牛鬼蛇神队伍,强迫劳动几个月。
(三)区家畜人工授精站。1968年6月间,西大“革联”曾多次到授精站(现已撤销)拉走种牛18头,其中宰杀6头,杀种公猪1头,抢收玉米10亩。在此期间,本站少数派秦顺发曾两次进入过西大。“七·三”布告后,该站两派实现大联合,并成立革委会,革委会主任是张明,委员有农嘉猷(多数派头头)。张、农二人怀疑秦顺发与抢牛有关,在8月中旬揪斗秦并游街、戴高帽、挂黑牌,晚上进行批斗,有时体罚、殴打,秦经不起折磨于9月18日上午上吊自杀。农嘉猷(现改名为农嘉欣,在靖西县畜牧局工作)还带领工人到区兽医所抓技干冯坚新,并对冯游斗、体罚和殴打。
(四)区水产试验场。68年7月下旬,多数派头头罗贵友(工人)和本场负责政工的钟常树、覃木生(工人)3人开碰头会,策划杀害工人李长海。第二天由罗、覃带队到大王滩分场将李长海抓回关押在办公室,第三天由罗贵友、钟常树主持召开群众大会,宣布李长海的历史反革命“罪状”,尔后由罗、钟二人将李送往江南轻工所红卫兵指挥部交给红卫兵,由红卫兵李为民等将李长海拉到邕江桥下枪杀。
(五)广西农校。69年初,农校集中到广西农学院搞斗、批、改时,该校革委会主任吴宝山(现在明阳农场工作)组织批斗该校秘书黄任寰,诬说黄隐瞒其父亲历史、偷听敌台。69年6月,吴和邹丹带领黄到宾阳县甘棠公社(有部份学生在那里实习)继续批斗至6月22日,吴、邹和王毛生3人将黄任寰带回,途经露圩火车站时,黄任寰突然卧轨身亡。
69年9月份,吴宝山又布置批斗校长李晓南,并把校务委员邓以英等说成是“黑帮”。此外还批斗过玉钟尧、王业鸿、吴启良、刘泮教、刘成达、李贞、马飞、刘继堂、李嘉球等20多名教师。
(六)区畜牧研究所。68年“七·三”布告后,该所“兵团”司令陈光善、委员李兰兴、李观南、范霭萱、朱汝梁、覃贵德等研究追查“反团”,并怀疑本所陈垂雨、李克旺参加“反团”,曾多次被批斗和逼供。陈、李不承认就进行捆绑、殴打和关押。在这期间还对知识分子韦文雅、赖家侃、张洁荣、施强中、秦顺涛等历史进行追查和批斗,致使被批斗的同志身心受到折磨。
后记
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决议中指出:“历史已经判明‘文化大革命’是一场由领导者错误发动,被反革命集团利用,给党、国家和各族人民带来严重灾难的内乱”。我厅在“文革”期间不仅思想建设和业务建设遭受严重损失,而且部分领导干部、科技干部和群众个人也遭到不同程度的迫害和折磨。在“文革”期间,被查抄、批斗、游斗、审讯逼供、体罚殴打共90多人,其中厅级干部4人,处级和知识分子40多人,科以下干部20多人,工人19人,有半数以上遭到不同程度的体罚和殴打,其中受重伤的15人,致残的1人,被迫害致死的6人(干部3人,工人3人),被抄家的30多户,损失财物价值一万多元。
1983年4月至1985年底按中发(82)55号文、(84)17号文和桂发(83)54号文、(84)15号文精神及区党委布置,我厅(局)成立“处遗”领导小组,由厅(机构改革前为区农业局)(局)领导亲自担任组长,厅机关设立“处遗”办公室,二层机构成立“处遗”领导小组。全厅范围抽调大约100多名干部参加这项工作,经过3年多的内查外调,到86年底基本查清全厅范围在“文革”中的遗留问题。平反冤假错案共44人,其中处以上领导干部7人,科以下干部30人,工人7人,对他们进行平反昭雪恢复名誉,有的进行妥善安置。按有关政策规定做好14人被迫害致死者遗属的善后工作,共发给安置费或抚恤金5000多元;补偿了在“文革”初期被扣发的工资和被查抄损失的财物折价一万多元。
在3年多“处遗”过程中,逮捕审查1人,免职审查1人,停职审查2人,回避审查17人,背靠背审查94人,到86年底已全部结案,其中有24人已调出厅属范围,我们将这些人的问题调查清楚并作出结论,提出处理意见后连同全部材料转其现所在单位。由我厅直接定性处理的91人已全部作出结论并进行组织处理,其中属犯严重违法乱纪错误的8人;广西农校干训科长李泉光被双开除判刑8年;区水产车队干部钟常树,被开除党籍;区水产试验场工人罗贵友被开除党籍;厅办公室秘书梁佩儒留党察看两年;厅办公室行政科长林谋生留党察看一年;厅援外办干部温元昌留党察看一年;区土肥站汽车司机冯华表行政记大过;区蚕业所干部黄锦华党内严重警告;属犯严重错误的10人,其中农业局畜牧处副处长万梦章83年8月已病故免予处分,区蚕业所总支书记覃寿考给予党内警告处分,畜牧总站兽医科副科长邓昌武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区种子公司秘书科副科长冯顺才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区水产研究所工程师刘鹏智留党察看2年处分,其余5人是一般干部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人,党内警告处分3人,行政记大过1人,属犯有错误的31人,其中有农业局副局长陈绪华,区水产局副局长符琪,农业局计财处副处长赵云峰,粮油处副处长孙相臣,经济作物处处长潘森林,援外办副主任祁新年,区水产局驻南宁办事处主任荀义振,区种子公司副经理罗彦清;科以下干部23人作深刻自我检查后免予处分给予解脱;属犯一般错误的41人,其中有区水产局副处长李龙贵、驻南宁办事处副主任于金声,科以下干部39人,在整党中说清问题就此了结。
这个大事记所记述的事件,主要是66年5月~71年底一些较大的政治事件,至于“文革”后期反对资产阶级经济苗头,农业学大寨、总体战、批林批孔、反击右倾翻案风等运动,农业局除按照区革委布署参加区直一些批判大会,在单位座谈讨论和召开小型批判会外,未单独搞特殊活动,也未发生重大事件,为此未写进大事记。
以上记述的事件,只限于农业厅(局)机关、畜牧局、水产局和在南宁市区厅(局)属的二层机构,不包括南宁市以外的厅(局)属二层机构。
附件:
1、农牧渔业厅(局)机关负责人员变动情况
2、撤销厅局后干部分散情况
3、恢复区农业局后处以上干部名单
4、两派主要头头登记表(一)(二)
5、农业厅革命领导小组成员名单(三)
农牧渔业厅(局)机关处以上负责人变动情况
时间 | 职务 | 姓名 | 现在单位 | 备注 |
1966·5~1968·8农业厅时期 | 农业厅厅长 | 朱渭川 | 区民政厅 | |
副厅长 | 陈任生 | 区农垦局 | 已离休 |
副厅长 | 覃宝龙 | 区农村发展研究中心负责人 | |
副厅长 | 傅中兴 | 区农机局 | - |
办公室副主任 | 陈绪华 | 区农牧渔业厅 | 调研员 |
政治处副主任 | 李亚庭 | 区轻工业厅 | 已病故 |
计财处副处长 | 封汝班 | 区财政厅 | |
经作处处长 | 张茂松 | 区农牧渔业厅 | 已离休 |
副处长 | 梁国乐 | 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 副秘书长 |
畜牧处副处长 | 任树枕 | 蒙山县 | - |
粮食处副处长 | 葛延哲 | 区农牧渔业厅 | 已病故 |
水产处处长 | 籍道宏 | 桂林市 | - |
1968·8~1969·11革命领导小组时期 | 副组长 | 李亚庭 | 区轻工业厅 | - |
成员 | 张茂松 | 区农牧渔业厅 | - |
成员 | 朱品忠 | 区外经委进出口公司 | - |
成员 | 李锡湖 | 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 - |
成员 | 古家英 | 平南县农业局 | - |
成员 | 欧盛光 | 北流县大容山林场 | - |
1969·11~1971·1农林服务站时期 | 农林服务站革命领导小组组长 | 黄兴中 | 回广西军区 | - |
副组长 | 杨烈 | 区顾委 | - |
副组长 | 王正常 | 区林业厅 | 已离休 |
副组长 | 何铭山 | 回南宁军分区 | - |
政工组长 | 李亚庭 | 区轻工业厅 | - |
副组长 | 覃国华 | 回广西军区 | - |
办事组长 | 员起元 | | - |
副组长 | 宋学斗 | 在区民政厅 | - |
计财组长 | 李香春 | 在广西日报社 | - |
副组长 | 孙永信 | 区农垦总公司 | - |
农业组长 | 张茂松 | 区农牧渔业厅 | 已离休 |
副组长 | 唐初生 | 回军队 | - |
林业组长 | 张兆凯 | 区林业厅 | 已离休 |
副组长 | 李忠贤 | 回军队 | - |
农垦组长 | 于水 | 区农垦总公司 | 已离休 |
副组长 | 詹兴中 | 回军队 | |
副组长 | 刘玉峰 | 区农垦局 | 已离休 |
水产组长 | 唐守信 | 区畜牧局 | 已离休 |
时间 | 职务 | 姓名 | 现在单位 | 备注 |
1971·2~1973·12农林局时期 | 区农林局局长 | 黄中兴 | 广西军区 | - |
副局长 | 杨烈 | 区顾委 | - |
副局长 | 王正常 | 区林业厅 | - |
副局长 | 何铭山 | 南宁军分区 | - |
区农业局局长 | 王祝光 | 区人民政府 | - |
副局长 | 覃宝龙 | 农村发展研究中心 | - |
副局长 | 杨烈 | - | - |
副局长 | 章瑞林 | 区农牧渔业厅 | 已离休 |
副局长 | 陈绪华 | 区农牧渔业厅 | 调研员 |
政治处主任 | 安均生 | 区农科院 | 已离休 |
副主任 | 张立信 | 区农牧渔业厅 | 已故 |
办公室副主任 | 刘汝民 | 区农牧渔业厅 | 已离休 |
计财处副处长 | 张茂松 | 区农牧渔业厅 | 已离休 |
经作处副处长 | 于志善 | 区农牧渔业厅 | 经作处处长 |
经作处处长 | 刘鸿珍 | 区农牧渔业厅 | 督导员 |
粮食处处长 | 葛延哲 | 区农牧渔业厅 | 病故 |
畜牧处副处长 | 唐守信 | 区农牧渔业厅 | 已离休 |
科技处副处长 | 梁学衡 | 区农牧渔业厅 | 科技处调研员 |
援外办公室主任 | 杨性芳 | 区农牧渔业厅 | 已离休 |
1976·12~1984·2 | 区农业局局长 | 覃宝龙 | 区农村发展研究中心 | - |
副局长 | 王杞桓 | 同上 | - |
副局长 | 章瑞林 | 区农牧渔业厅 | 已离休 |
| 副局长 | 张志民 | 区农牧渔业厅 | 已离休 |
| 副局长 | 王克 | 区划办公室 | - |
| 副局长 | 刘鸿珍 | 区农牧渔业厅 | 督导员 |
| 副局长 | 陈绪华 | 区农牧渔业厅 | 调研员 |
| 副局长 | 葛延哲 | 区农牧渔业厅 | 病故 |
| 副局长 | 马致福 | 区农牧渔业厅 | 已离休 |
| 办公室主任 | 郭英 | 区农牧渔业厅 | 已离休 |
| 副主任 | 刘若拙 | 区农牧渔业厅 | 病故 |
| 政治处主任 | 安均生 | 区农科院 | 已离休 |
| 副主任 | 张立信 | 区农牧渔业厅 | 病故 |
| 援外办副主任 | 祁新年 | 区农牧渔业厅 | 已离休 |
| 副主任 | 李好珍 | 区农牧渔业厅 | 已离休 |
| 经作处处长 | 潘森林 | 区农牧渔业厅 | - |
| 副处长 | 于志善 | 区农牧渔业厅 | 经作处处长 |
| 粮油处处长 | 潘建中 | | - |
| 副处长 | 覃宏 | 区农牧渔业厅 | 病故 |
时间 | 职务 | 姓名 | 现在单位 | 备注 |
| 副处长 | 王中林 | 区农牧渔业厅 | 办公室主任 |
| 副处长 | 孙相臣 | 区农牧渔业厅 | 已离休 |
| 科技处副处长 | 梁学衡 | 区农牧渔业厅 | - |
| 副处长 | 汤建国 | 区农牧渔业厅 | 已病故 |
| 畜牧处处长 | 刘恩春 | 南宁地区 | 已离休 |
| 副处长 | 万梦章 | 区农牧渔业厅 | 已病故 |
| 副处长 | 唐守信 | 区畜牧局 | 已离休 |
| 计财处副处长 | 张茂松 | 区农牧渔业厅 | 已离休 |
| 副处长 | 李廷兰 | 区农牧渔业厅 | - |
| 副处长 | 罗彦青 | 区种子公司 | 已离休 |
| 机关党委书记 | 章瑞林 | 区农牧渔业厅 | 已离休 |
| 副书记 | 张立信 | 区农牧渔业厅 | 已故 |
| 副书记 | 林松 | 区农牧渔业厅 | 机关党委书记 |
| 副书记 | 潘丽珠 | 区农牧渔业厅 | 已离休 |
| 纪检组副组长 | 熊志祥 | 区农牧渔业厅 | 纪检组副组长 |
1984.2~1987.4农牧渔业厅时期 | 农牧渔业厅厅长 | 何吉才 | 区农牧渔业厅 | - |
副厅长 | 董春和 | 区糖业公司 | - |
副厅长 | 兰华德 | 区农牧渔业厅 | - |
厅顾问 | 张志民 | 区农牧渔业厅 | 已离休 |
督导员 | 刘鸿珍 | 区农牧渔业厅 | - |
厅咨询组副组长 | 胡方明 | 区农牧渔业厅 | - |
调研员 | 陈绪华 | 区农牧渔业厅 | - |
人事教育处处长 | 滕大仑 | 区农牧渔业厅 | - |
副处长 | 吴汇川 | 区畜牧局 | - |
副处长 | 韦成武 | 区农牧渔业厅 | - |
办公室主任 | 王中林 | 区农牧渔业厅 | - |
副主任 | 张乃忠 | 区农牧渔业厅 | - |
副主任 | 杨曼莉 | 区农牧渔业厅 | - |
援外办公室主任 | 陆宝兰 | 区农牧渔业厅 | - |
时间 | 职务 | 姓名 | 现在单位 | 备注 |
| 副主任 | 庞美芳 | 区农牧渔业厅 | - |
| 计财处处长 | 兰崇仁 | 区农牧渔业厅 | - |
| 副处长 | 黄劭生 | 区农牧渔业厅 | - |
| 科技处副处长 | 苏微微 | 区农牧渔业厅 | - |
| 副处长 | 唐广文 | 区农牧渔业厅 | - |
| 粮油处副处长 | 罗坤权 | 区农牧渔业厅 | - |
| 经作处处长 | 朱洪南 | 区农牧渔业厅 | - |
| 副处长 | 于志善 | 区农牧渔业厅 | - |
| 副处长 | 韦饶怡 | 区农牧渔业厅 | - |
| 外经处处长 | 朱洪南 | 区农牧渔业厅 | (后调入) |
| 副处长 | 邓大俊 | 区农牧渔业厅 | - |
| 老干处处长 | 韦成武 | 区农牧渔业厅 | - |
| 副处长 | 梁月桂 | 区农牧渔业厅 | - |
| 土地管理处副处长 | 梁文浩 | 区防保站 | - |
| 畜牧局局长 | 陈海云 | 畜牧局 | - |
| 副局长 | 张大昌 | 畜牧局 | - |
| 副书记 | 孟志良 | 畜牧局 | - |
| 水产局局长 | 赵思超 | 水产局 | - |
| 副局长 | 匡伟远 | 水产局 | - |
| 副局长 | 叶荺秀 | 水产局 | - |
| 副局长 | 李龙贵 | 水产局 | - |
| 机关党委书记 | 林松 | 区农牧渔业厅 | - |
| 副书记 | 黄崇文 | 区农牧渔业厅 | - |
| 副书记 | 黄润娇 | 区农牧渔业厅 | - |
| 纪检组副组长 | 蔡秀林 | 区农牧渔业厅 | - |
| 副组长 | 熊志祥 | 区农牧渔业厅 | - |
撤销厅、局后干部分散情况
1969年11月8日区革委会桂革干字(69)150号文决定农林水合并,成立农林服务站,农业厅133名干部分即如下:
1、留农林服务站工作的34名,其中处以上干部有李亚庭到政工组任组长,张茂松到农业组任组长,唐守信到水产组任组长;科以下干部31人分别到政工、农业、畜牧、粮食、水产等组搞业务。
2、到区五·七干校劳动锻炼的共17人,其中处级干部有藉道宏,科以下的16人;
3、到区宣传队的共22名,其中处级干部有葛延哲,科以下干部21人分别到靖西、那坡、博白、岑溪、临桂、藤县搞三分之一;
4、到区武鸣毛泽东思想学习班搞专案的有朱品忠、李平有等13人都是科以下干部;
5、到武鸣学习班接受审查和批判的共11名,其中有厅长朱渭川、副厅长覃宝龙、陈任生,技术干部有罗国璋、于晓光、张国材、孔锡麟、高瀚、朱汝培、董家驭、班日华。
6、下放到二层机构和各地、县的共29人,其中处级干部有封汝班到桂林地区革委会财税组,梁国乐到合浦县委,任树忱到南宁地区革委会、陈绪华到区农科院任革委会主任,其余25名是科以下干部。
7、留守厅机关的4名,其中有王中林、张鸿禧、林谋生、林书秀;
8、在医院留医的有邓大俊、王献元、邢蕴英3人。
恢复区农业局后处以上干部名单
职务 | 姓名 | 原单位 | 原职务 | 备注 |
局长 | 王祝光 | 梧州地委 | 书记 | - |
副局长 | 覃宝龙 | 武鸣学习班 | 学员 | 原农业厅副厅长 |
副局长 | 章瑞林 | 河池地委 | 副书记 | - |
副局长 | 陈绪华 | 区农科院 | 革委会主任 | - |
政治处主任 | 安均生 | 柳州市农办 | 主任 | - |
副主任 | 张立信 | 南宁地委组织部 | 科长 | - |
办公室主任 | | - | - | - |
副主任 | 刘汝民 | 区红茂矿务局革委会 | 副主任 | - |
经作处处长 | 刘鸿珍 | 区党委办公厅 | 处长 | - |
副处长 | 于志善 | 区蚕业所革委会 | 主任 | - |
计财处副处长 | 张茂松 | 农林服务站农业组 | 组长 | 原农业厅处长 |
粮食处处长 | 葛延哲 | 农业厅粮食处 | 副处长 | - |
畜牧处副处长 | 唐守信 | 农林服务站水产组 | 组长 | 原农业厅科长 |
科技处副处长 | 梁学衡 | 区农办 | 副处长 | - |
援外办公室主任 | 杨性芳 | 天峨县委 | 书记 | - |
两派主要头头情况登记表(革联头头)(二)
单位:农牧渔业厅
项目 姓名 | 选为头头时间 | 头头内部分文 | 文革中所在单位及职务 | 现在单位和职务 | 对其审查结论、定性及处理意见 | 备注 |
黄振武 | 1967年8月 | 主管全面 | 农业厅植保科干部 | 区商检局干部 | 一般错误就此了结 | |
康尔谦 | 1967年8月 | 未具体分工 | 农业厅办公室档案干部 | 南宁市纺织局干部 | 一般错误就此了结 | |
李文焕 | 1967年8月 | 未具体分工 | 农业厅计财处干部 | 南宁市纺织局干部 | 一般错误就此了结 | |
两派主要头头情况登记表(联指兵团头头)(一)
单位:农牧渔业厅
姓名 项目 | 选为头头时间 | 头头内部分工 | “文革”中所在单位及职务 | 现在单位和职务 | 对其审查结论、定性及处理意见 | 备注 |
黄宋兴 | 67年元月下旬 | 任党支书,主管党务工作 | 农业厅政治处监察组科长 | 区桂林动植物所所(84.1111病故) | 犯有严重错误,因病故不给处分 | 已故 |
古家英 | 67年元月 | 主管全面,侧重抓生产 | 农业厅粮油处技术员 | 平南县农业技术推广站副站长 | 犯有严重错误,撤销副站长职务。 | - |
何裕畅 | 67年元月 | 开始分工负责宣传后任指挥部联络员 | 农业厅科教处摄影室一般干部 | 区电视台摄影科科长 | 犯有严重错误,建议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 - |
陈坤 | 67年元月 | 先是联络员,后是对外侦察 | 农业厅计财处供应站保管员 | 南宁地区林业车队队长 | 犯有一般性错误,就此了结。 | - |
黄振武 | 67年元月 | 开始抓全面,后来不受信任 | 农业厅植保科一般干部 | 区商检局干部 | 一般错误,就此了结 | - |
李启均 | 67年元月 | 分管生产和后勤工作 | 农业厅畜牧处技术员 | 区种鸡场筹备处副主任 | 犯有错误,给予解脱 | - |
周群 | 67年元月 | 分管组织和资料工作 | 农业厅政治处一般干部 | 宾阳县新宾镇党委书记 | 犯有一般错误,就此了结。 | - |
黄绍岗 | 67年元月 | 分管生产和后勤工作 | 农业厅植保科技术员 | 区植保总站农艺师 | 同上 | - |
杨定勋 | 67年8月 | 分管“武卫”工作 | 农业厅粮油处助理技术员 | 桂林地区种子公司副经理 | 犯有错误,给予解脱 | 黄振武退出补上杨定勋 |
1986年8月至69年11月农业厅革命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86年9月18日
姓名 项目 | 小组分组 | 原所在单位和职务 | 现所在单位和职务 | 备注 |
李亚庭 | 副组长,负责全面 | 农业厅政治处主任 | 区轻工业厅政治处主任 | 85年已病故 |
张茂松 | 负责生产 | 农业厅经作处处长 | 农业厅离休干部 | 83年已批准离休 |
朱品忠 | 负责斗、批、改 | 农业厅人事科科长 | 区外运公司科长 | 搞专案迫害老干部,犯严重错误 |
李锡湖 | 负责宣传和教育工作 | 农业厅经作处助理技术员 | 农业厅经作处农艺师(副处级) | 犯有错误给予解脱 |
古家英 | 负责生产 | 农业厅粮油处助理技术员 | 平南县农业技术推广站副站长 | 犯有严重错误,撤销副站长职务 |
欧盛光 | 负责后勤工作 | 农业厅计财处干部 | 北流六万山林场干部 | 一般问题 |
阎华 | 党副支书 | 农业厅畜牧处科长 | 南宁市纪检会审理科长 | 犯有错误 |
来源:《广西“文革”档案资料》(第十七册),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整党领导小组办公室编,1988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