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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田阳县“文革”大事记
中共田阳县委整党领导小组办公室编
1987.04.17
前言
按照区党委整党办公室的布置,我们编写《田阳县“文革”大事记》。
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明确指出:“‘文化大革命’是一场由领导者错误发动,被反革命集团利用,给党、国家和各族人民带来严重灾难的内乱”。田阳县同样是灾区,各族人民也深受其害。我们编写《田阳县“文革”大事记》的目的就是通过总结十年内乱,实录十年灾难,将它载入史册,作为彻底否定“文革”,巩固“处遗”成果,教育后代,告诫子孙,使“文革”悲剧断根。在党中央的领导下,团结一致向前看,同心同德,把经济工作搞上去,为建设一个团结、富裕、文明的田阳而努力奋斗。
编写《田阳县“文革”大事记》的原则是尊重历史,尊重事实,根据我县“文革”期间所发生的大事的本来面目加以记叙。本大事记主要材料依据是县档案馆存的“文革”十年档案史料,同时参阅“处遗”有关材料以及个别同志当时的笔记本,按照事件发生的年月次序编排。
由于“文革”期间极“左”思潮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有些材料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贯彻拨乱反正的方针时已被当作不真实的东西烧掉了。经搜集资料整理后印一稿,给有关领导修改补充后,再印第二稿送区党委整党办审查,提了意见,我们再次充实,经县委1987年4月17日最后审查定稿,终于写成现在的《田阳县“文革”大事记》。在编写过程中,县委领导十分重视,从实审稿,并得到有关部门和同志们提供的资料,在此表示感谢。
| 中共田阳县委整党领导小组办公室 1987年4月17日 |
1966年
6月16日,县委召开会议,由县委副书记、副县长陈鑫传达自治区党委召开的有关文化大革命的紧急会议精神:
一、伍晋南的讲话。
二、文化大革命的若干政策问题。
三、文化大革命的步骤。
四、发动工农兵群众问题。
五、集训教师问题。
六、学校停课和招生问题。
县委成立文化大革命领导小组:成员有覃作根(县委副书记)、陈鑫(县委副书记)、陈东生(监委副书记)、谢金城(组织部长)、吴德飞(武装部长),由覃作根担任组长,陈鑫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抽调10人到办公室工作,田阳县的文化大革命从此开始。(摘自县党史办黄有春66年笔记本)
7月,我县利用暑假期间,集中全县教师到县城集训,由于上半年,报刊杂志开始评论《海瑞罢官》,对邓拓、吴含、廖沫沙所谓“三家村”进行批判,当时,各级党委对“文艺黑线”也积极组织干部群众进行批判。集训的教工队伍,强调联系实际,揭发阴暗面,为此,一些平时纪律较差的教师,被当作重点批判对象,开展“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对他们进行围攻,气氛极为紧张。
8月8日,中央文革小组颁发文化大革命《十六条》,明确规定,文化大革命斗争的矛头是指向“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因此,教工队伍认为这次集训是整群众,而不是整“当权派”,是执行资产阶级反动路线,便对抓集训的领导不满,反过来对领导干部进行批判。由于贯彻文化大革命《十六条》,党政机关的干部,对本单位的领导各有新的看法,孕育着对“走资派”的夺权斗争。8月底教工集训结束,各自回到工作岗位,组织了造反派,开始清算教工集训时执行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的账,学校领导班子开始瘫痪,学生成立红卫兵组织,领导干部被靠边站,接着党政机关也出现这一势头。由此,学校的红卫兵开始造“走资派”的反,12月起全县从机关到农村全面开始文化大革命,大字报层出不穷,无奇不有,大辩论的“舌战”一场高过一场。
与此同时,机关组织“赤卫队”,任务是保卫机关,对付“红卫兵小将”的冲击。由于“赤卫队”是“红卫兵”的对立面,不久即被取消。
9月8日,县人民委员会召开会议,县委副书记陈鑫在会上讲话:1、突出政治,活学活用毛主席著作;2、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把右派分子、反动权威打倒打跨,彻底清除一切资产阶级意识形态、旧思想、旧文化、旧习惯势力,坚决支持红卫兵的革命行动。第二天,我县那坡中学的学生红卫兵冲上社会,把那坡镇居民各家各户所谓几千年遗留下来的封建的旧东西2257件(香炉、造形别致的花盆、石膏塑雕、古书、古画等)收集起来,召开群众大会,利用街日展览,大张旗鼓进行宣传,然后当众烧毁或打烂丢下右江河。(档案局少、精、全留下的材料卷)
9月13日,县召开各中学负责人会议,由陈东生(监委副书记)传达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发(66)450号“关于组织外地高等学校革命学生代表和革命教职工代表来北京参观文化大革命运动的通知”。县于18日选出学生代表148名,教师代表15名赴京参观学习,接受毛主席检阅。(摘自县党史办黄有春66年笔记本)
10月8日,毛主席于8月18日在首都庆祝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盛大集会上,检阅百万文化革命大军的大型彩色纪录片《毛主席和百万文化革命大军在一起》在我县城上映,同时,自治区电影公司发给我县16mm拷贝一个,使用时间1个月,轮流到各区、厂矿、工地免费放映。县人委会办公室发出通知,要求各区公所、各单位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宣传工作,使广大人民群众都能看到这部影片。(县人民委员会办公室永久2卷)
1967年
元月19日,田州街道居民组织的“联野”兵团(田阳红卫兵联合野战兵团)开始蓄谋占领田州镇府机关三楼,即派人进去刷标语,贴大字报,扎高帽等,22日就把镇长陆彩屏戴上高帽,身上插旗、贴标语,在全县大会上批斗。从这以后“联野”兵团进驻镇府,进行文化大革命活动。
元月27日,县委机关造反派成立夺权执行委员会,主任李红兵(县党校干部)、副主任苏平(县委通讯员)、周景员(县委办干事)、黄祖汉(县委组织部干事)。县人委机关造反派夺权执行委员会主任王海华(县计委计划员)、副主任蒙志良(县人委打字员)。(县委、县人委历年来机构人员变动记录本)
同日,县委、县人委机关造反派成员周景员、王海华、何应烈(宣传部干事)等人在县供销社楼下办公室召开了夺权筹备会议,参加人员有那坡区公所的李福安,洞靖区公所的陆儒辉,坡洪区公所的农生田,巴别区公所的韦保善,五村区公所的黄启诚,那满区公所的黄作生,百育区公所的罗兆松、黄永兰,玉凤区公所的覃免珍、邓汝辉、田州区公所的黎少先、陈远光,头塘区公所的赵尚虎等约20人左右(各区人员均是区的干部)。王海华宣布开会,周景员布置工作,宣读夺权第一号通令,并发给到会的人,又宣读了对走资派夺权后的几条规完,还宣布说县里已经成立夺权委员会,要求各区(现为乡)回去要赶快成立,同时决定1月28日为全县统一夺权时间。
元月28日下午,县委机关由李红兵、苏平、周景员、黄祖汉、廖少武(宣传部干事)、李子义等组成的县委机关夺权执行委员会,召集了县委书记武振民,副书记覃作根、刘基、孙玉川以及各部、委、室的领导干部集中在县委院内,由夺权执行委员会主任李红兵宣读夺权书。大意是县委已处于瘫痪状态,无法行使权力,由造反派来掌权。接着对“走资派”宣布了六条规定:一、县委成员一切行动必须报经夺权执行委员会,从宣布夺权起,县委资产阶级当权派,只有工作权,没有决定权;二、在机关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委员会领导下,遵守党纪国法,认真检讨自己的错误,并积极揭发上级当权派的反党反社会主义的罪行;三、县委机关党支部、县直党总支、县委各部、委、室、县广播站无权决定问题;四、县委各部、委、室的一切文件、档案材料、笔记、物资不得自行烧毁、分散、转移;五、县委当权派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必须老实守法、不许破坏;六、如有违抗上述各条者,属于破坏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论处。宣读完毕,分组到县委领导、部、委、室领导的办公室、宿舍,给办公桌、公文柜贴上封条,到宿舍主要查看有没有“黑材料”。
于此同时,县人委机关由王海华、蒙志良(县人委打字员)、黄润泽(农业局干部)、黄法初(林业局干部)等人组成的夺权委员会也召集了县长、副县长,人委科、局长以上的领导干部集中在县人委院内,排好队以后,由王海华(县人委夺权委员会主任)宣布夺县人委的权。并宣布各个委、办、科、室的公章都要交给造反派,以后他们的工作和劳动由造反派安排,宣布夺权后,由各委、办、局、科的造反派负责查封本部门领导干部的办公桌、公文柜的文件资料及宿舍内的笔记本,有的连勋章、相片都拿走了。
在县委、县人委被夺权的当天,县委机关夺权委员会还向全县发出了夺权第一号通令,并通过县广播站向全县广播。
在机关夺权后不久,社会上各造反派不承认县委、县人委机关夺权,说县委是全县的领导机关,本机关夺权不算,要重新组织夺权。当时的驻军六九一二部队支左人员,就召集了县直单位的代表在县人民大会堂开会,辩论夺权问题。县委机关代表黄祖汉,县人委机关代表黄文雄(干部)参加,会上反对派代表发表了很多再夺权的言论,气氛很紧张。黄祖汉说:“中央有指示,各单位的夺权,主要靠本单位的革命群众,外单位不能来夺权。”反对派却坚持要对县委、县人委搞联合夺权。会上争论不休,最后没有达成什么统一的东西就散会了。会后,为了不让外单位造反派再来夺权,县委机关、县人委机关同田阳县无产阶级造反总部联合,成立了田阳县无产阶级革命造反派夺权执行委员会,于2月1日向全县各单位无产阶级革命造反派全体成员发出夺权《呼吁》书。《呼吁》书说:“田阳县委机关无产阶级革命造反派于1967年1月28日13时联合田阳县无产阶级革命造反派总部(这个总部共53个单位)夺了县委的权,发了第一号通令”。并进一步号召全县无产阶级革命造反派都起来夺“当权派”的权。
由于受“打击一大片,保护一小撮”的影响,把大大小小的“长”字号统统打成当权派。加上县委、县人委机关夺权委员会召开的夺权筹委会议及带头夺了县委、县人委的权,又发出了夺权呼吁书,全县掀起了向本单位领导夺权的高潮。全县10个区的区公所、区委会被夺了权,夺权最早的是那坡、百育区、夺权最晚的是头塘区。全县129公社,被夺权的有76个公社。连小小的生产队长也被夺权。县直、区直大小单位同样被夺了权,干部靠边站,工作无人管,造成严重后果。(县委办公室永久1卷,县委“处遗”办15卷)
1月,田阳县造反总部红卫兵在田州小学召开万人大会,黄克光(县职业学校学生、造反总部头头)主持会场,批判县委、县人委的领导、科、局长、各区委书记,在会上作亮相及检讨的有武振民(县委书记)、张学文(县委副书记)、刘基(县委副书记)、陈鑫(县委副书记)、孙玉川(县委副书记)、黄廷祖(县委常委)、罗有奇(教育科副科长)、彭建琼(教育科副科长)等县委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县委、县府“处遗”工作案卷)
2月初,全县大夺权、大批封的斗争形成高潮。在夺“当权派”的权和批判“走资派”时,造反派内部产生意见分歧。如2月9日,“联野”兵团把各单位“当权派”统统戴高帽游街批斗。而多数县直机关干部及“造反派”组织(就是以后形成的“联指”派)认为这样做是“变相武斗”,不符合文化大革命的规定,产生看法和意见的分歧,逐渐造成互相指责。你是“保皇派”,我是“革命派,”都想以我为核心,认为自己最正确。县城街上经常出现以“达凡娜”、“钉索”等笔名的大字报,针对“联野”进行攻击,特别是后来南宁成立“广西‘4·22’造反大军”后,田阳县也很快地分裂为两大派,一派是黄克光(职业学校学生)、黄胜高(农械厂工人)为首的“联指”组织,所谓支“韦”派(即支持当时区党委书记韦国清);一派是孟番和(插队青年)、刘致驹(小学老师)为首的“4·22”组织(原来的“联野”兵团),所谓支“伍”派(即支持当时区党委副书记伍晋南)。“4·22”组织强占田州镇府三楼为据点,使镇府的档案材料失散和被烧毁。他们架起高音喇叭,张贴大字报,进行大辩论宣传自己的观点。“支持韦国清,口粮500斤,支持伍晋南,口粮吃不完”的口号在田阳出现后,“联指”派更不服气,与其笔墨相斗,大打“辩论”仗,各持己见,争论不休,互相对骂、攻击,加深了两派的对立,矛盾日益激化,最后“联指”以黄克光为首于5月16日晚上集合数百人,围攻镇府三楼,砸开大门,冲进去把“4·22”的人员全部赶跑,叫做夺回镇三楼。
“文革”中田阳县的两大派,“联指”人多地广占优势,“4·22”人太少,处于被压的状态。后来成立县革命委员会,双方都有代表进入革委会,组成了军、干、群“三结合”领导班子,实际上仍然坚持各自为政,互不团结,既联合又斗争,导致后来的以派划线,斗打抓人打死人的局面。(县委办公室67年1卷,陆彩屏回忆提供)
2月,县武装部遵照中央军委发布的人民解放军执行“三支两军”(支左、支工、支农、军管、军训)的命令,到学校去搞军管军训工作,武装部6908部队的干部关景和、凌经富到田阳中学,六九一二部队刘义德到那坡中学。
2月20日,田阳县无产阶级革命派大联合执行委员会成立。(组成人员名单请看3月11日)。
3月2日,田阳县无产阶级革命派大联合执行委员会文化革命办公室成立,组长李红兵、副组长周天达、组员苏平、何应烈、杨载强、关崇宾、韦毅、任子才、韦盛安。工作任务是及时掌握情祝,交流经验,把我县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进行到底,彻底完成“一斗二批三改任务。”(县委办公室永久1卷)
3月11日,田阳县无产阶级革命派大联合执行委员会改为“田阳县无产阶级大联合革命委员会”。
同日,以大联合革命委员会的名誉发出《“关于我县成立领导机构的通知”》:田阳县“三结合”临时最高权力机构在2月间成立,这个机构是以各革命群众组织代表黄克光(造反总部头头)等47名、解放军代表孙振远(人武部政委)等7名、革命领导干部张学文(县委副书记)等4名联合组成的。主任吴德飞、副主任委员孙振远、高宪德、梧履泰、黄克光、张学文、陈鑫。(县委办公室永久1卷)
3月20日,县成立三结合委员会,主任吴德飞(武装部长),副主任高宪德(武装部副部长)、陈鑫(县委副书记)、张学文(县委副书记)、黄克光委员45名。(县委办公室永久8卷)
4月,田阳县无产阶级革命派联合指挥部(简称“联指”)成立,总指挥长黄卫东(职业学校学生)、副总指挥长黄克光(职业学校学生)、黄胜高(农械厂工人),常委王海华(计委计划员)、周景员(县委办干事)、唐芳奇(学生)、叶添元(农业局技干)、谭震秋(学生)、左绍培(司机)、韦达赋(小学教师)等。
5月21日,县召开三级干部活学活用毛主席著作讲用会,会期6天,到会634人,列席33人。县武装部长吴德飞在会上作动员报告和会议总结。会中用一天声讨批判所谓刘少奇的滔天罪行和黑《修养》,并重点批驳“四大自由”、“三自一包”、“三马一犁一车式”和“打击一大片”、“保护一小撮”。(办公室永久6卷)
5月至6月10日,以县委机关“风雷激”战斗队、田阳“联指”捍卫毛泽东思想战斗团、县人委机关“东方红”兵团为主,吸收部分县直和各区的革命造反派、已站出来的革命领导干部参加,对县委常委成员进行了揭发批判。县武装部长吴德飞,三八九一部队政治处主任王文聚到会讲了话,杨载强(县委干事)、蒙志良(县人委打字员)、黄玉合(坡洪区干部)等代表县委、县人委、各区革命造反派作揭发批判发言。在揭发批判会期间,出简报6期,公布县常委个人错误材料,以引起外边革命群众的重视和支持,号召各代表要经常与本单位互通情报,使会内的斗批和本单位的斗批结合起来,最后一致认为要打倒县常委3人,即田阳最大的所谓走资派刘基,土匪反共救国军黄廷祖,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孙玉川。(县委办公室永久1卷)
6月20日晚,因观点不同,黄国惠(法院审判员)与县委、县人委一些人围攻百色林业局一位干部,叫他改变观点,站到“联指”这边,把他拉来拉去,拉往百色方向。田州镇居民饶世图等10多人跟到龙河大队时也被围攻。饶被边打边拉到大队部,又挨罗志安(大队文书)、黄少荣(大队民兵营长)拳打脚踢,身受重伤。这是田阳县“文革”中首次发生的一起围攻毒打的武斗事件。(饶世图上诉信)
8月,田阳县公检法军管会成立,主任赵福田、副主任蔡光,办公室工作人员韦汉良、黄甘霖、钟荣权、杨朝均、张国魁、关景和。
军管会成立后,搞阶级斗争扩大化,制造了不少冤假错案,以“反革命”、“恶毒攻击社会主义”、“污蔑领袖”、“收听敌台”、“书写反标”、“叛国投敌”等罪名先后逮捕判了39人。落实政策后,有29人给予平反,宣布无罪释放,恢复工作,最典型的是王若男(磷肥厂干部),女,说她把收音机改成收发报机,进行敌特活动,被批判斗争。受到侮辱摧残,68年被关押,72年才判刑4年,74年平反,因有气80年才上班。刘立道(鱼种场职工)以破坏文化大革命罪被判刑后,母亲病死,儿女离散。平反恢复工作后,心里不服,怨气很大,几次去北京上访,静坐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处遗”和组织多次做工作,调动了单位,86年才上班,基本安定下来。(县委“处遗”8卷)
10月13日,根据广西军区(67)军指字第8号通知和百色军分区抓革命促生产指挥部指示,经县人武部党委研究,并同各革命组织、革命干部协商成立广西军区田阳县人民武装部抓革命促生产指挥部,领导全县学习、生产全盘工作,指挥部主任吴德飞,副主任高宪德、张学文、陈鑫。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农林水小组、外贸小组、文教卫生小组、计划工交小组、政治工作办公室等。(县委办公室永久1卷)
1967年,“文革”串连高潮时,我县外出串连的干部约占干部总数20%,农村小学老师几乎走光,外出串连的每人发给车费100元,提前发2个月工资,全县共借“串连费”17万多元。(县委办公室永久1卷)
1968年
2月20日,根据广西革筹、广西军区《给全区贫下中农和农村基层干部赠送革命宝书的决定》,2月25日县抓促指挥部成立赠送宝书领导小组,组长高宪德(武装部副部长)、副组长张学文(抓促指挥部副主任)、关兆麟(县新华书店经理)。当时全县10个区,129个公社,2127个生产队,28892户贫下中衣,干部20801人,共赠送宝书140032册(张)(包括毛主席著作本、语录本、照片)。
3月8日,田阳县“三支两军”(支左、支工、支农、军管、军训)领导小组向自治区革筹小组请示报告,说经县“三支”、“两军”领导小组的充分研究,并广泛的征求两派革命群众的意见,大家一致认为,成立田阳县革命委员会的条件已成熟。区革筹以桂革筹发(68)21号文批复,成立田阳县革命委员会,主任武振民、副主任孙振远(排一)、吴德飞、陈鑫和委员共61名组成。常委17名:武振民(县委书记)、孙振远(武装部政委)、梧履泰(6912 部队政治处主任)、高宪德(武装部副部长)、王文聚(3891部队政治处主任)、赵福田(武装部部长)、董恩祥(武装部副政委)、张学文(县委副书记)、黄克光(“联指”头头)、黄胜高(农械厂工人)、孟番和(“4·22”头头)、王海华(县计划员)、周景员(县宣传部干事)、黄德高(内江大队副支书)、刘致驹(“4·22”头头)、钟乐超(外贸局干部)、欧桂仙(农民代表)。
3月14日,在田阳中学广场开庆祝县革委成立大会,机关学校、工人群众和附近县的代表共3万余人参加。武振民作《今后工作任务》讲话,吴德飞作《大海航行靠舵手,干革命靠毛泽东思想》讲话,大会给毛主席发致敬电,会后举行规模较大的游行活动。
县革委成立后,各区革命领导小组也都打报告要求成立革委,经县革委研究同意,从3月17日至4月8日全县10个区先后成立区革命委员会。各区革委会领导成员如下:那坡区革委会委员24人,设常委9人,主任覃民军,第一副主任覃英武,副主任黄文润、何有生、坡洪区革委会委员27人,主任韦绍柏,第一副主任杨尚达,副主任黄耀新、黄玉合。洞靖区革委会委员25人,设常委7人,主任李树光,第一副主任赵岳山,副主任韦献昇、凌文堂。巴别区革委会委员25人,设常委7人,主任凌忠庆,第一副主任覃长生,副主任黄吉甫。五村区革委会委员25人,设常委9人,主任黄文政,第一副主任韦定国,副主任黄耀祖。那满区革委会委员23人,设常委9人,主任黄平坡,第一副主任黄光珠,副主任黄广才。百育区革委会委员21人,设常委7人,主任谭冠勇,第一副主任覃勇,副主任凌旭昇。玉凤区革委会委员25人,主任杨世坚,副主任黄子隆、陈洁忠。头塘区革委会委员21人,设常委7人,主任刘震侯,第一副主任黄若艺,副主任农振民、黄仁武。田州区革委会委员23人,设常委9人,主任梁义,第一副主任黄玉忠,副主任黄炳麟。
与此同时,全县129个大队亦成立了革命委员会,1500多个生产队成立革命领导小组。(县革委68办永久5~9卷,69办永久1卷)
县革委成立以后,在贯彻实行上级革委会布置的“清理阶级队伍”、追查“反共救国军”事件中,我县就发生了乱抓、乱打死人、乱杀人情况。(县革委会办永久1卷)
4月15日,田阳县中等学校红卫兵首届代表大会召开,会议继续号召学生红卫兵要高举“革命无罪、造反有理”的大旗,冲锋陷阵,杀向资产阶级旧世界,大破“四旧”,大立“四新”,猛攻资产阶级反动路线,大造党内大大小小的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的反。大会选出并经县革委会同意,黄克光(职业学校学生)任红代会主任,唐芳奇、林兵(均为田阳中学学生),许慈耀(田阳中学教师)为副主任。(县革委会办永久3卷)
4月25日,百育公社革委会贯彻县革委的紧急会议精神。其主要内容是:“当前阶级斗争尖锐复杂、严重,阶级敌人企图推翻新生红色政权——革命委员会,破坏毛主席的革命路线,我们要主动向阶级敌人发动猛烈进攻,才能巩固红色政权——革委会,才能保卫毛主席革命路线”。之后召集大队干部研究阶级斗争新动向和表现,公社革委会(主任是谭冠勇)决定于4月25日把四类分子拿来百育街游斗。百育大队长潘德英与文书罗尚明,点了5个四类分子,2个普通群众共7人作对象,由民兵捆绑,戴猪笼帽安排在四类分子游斗队伍的前头,走到百育公社门口,即被罗秉忠、李合行、潘子英等人用棍棒、方凳、条凳、砖头、木柴等毒打,当场打死4人,重伤后死2人,幸存1人。被打死的黄元爵、黄尉起是父子俩。这是我县“文革”中发生的第一起乱打死人事件。(百育“处遗”办卷1号)
4月26日,那满公社治塘大队民兵营长韦世金,执行上级人武部的布置,以追查所谓“反共救国军”为由,先在四类分子中进行清查,当天治塘武装民兵就抓捕在水利工地劳动的四类分子共11人,非法枪杀了刘承基,刘承忠、黄德昌、黄照庭4人。(那满镇“处遗”8卷)
4月28日,百色地区革命委员会在我县召开抓革命促生产现场会,各县来革委会领导1人,县武装部长1人,专区革委副主任、军分区副司令员张吉亨、军分区副司令员武正川、专区革委副主任张平参加了会议,张吉亨作会议总结。我县革委会主任武振民在会上把田阳县革委成立以来抓革命促生产的主要情况作汇报,在第一个大题“当前形势”,第5点讲到:“出现了群众性无产阶级专政的新局面。随着活学活用毛泽东思想群众运动和革命大批判的深入开展,广大革命群众阶级斗争和路线斗争觉悟的提高,对地、富、反、坏、右的破坏活动进行了坚决斗争,对投机倒把分子进行了坚决打击。现在起来专阶级敌人的政了,这是过去所没有过的群众性的无产阶级专政。他们这个革命行动非常好,好得很”(因为现场会前的4月25日,我县百育街游斗四类分子时,当场打死4人,重伤后死2人)。会上还有隆平、内江、三雷等大队介绍了如何办学习班、抓阶级斗争,斗私批修,到处摆开革命大批判战场的所谓好经验。由于现场会的鼓动,导致后来本县及全地区出现乱打死、乱杀人,现场会的后果极为严重。(县革委办永久2卷)
4至6月,五村公社五村大队支书黄莺与驻本大队的公社干部黄正谋(已死)策划,以“反共救国军”的罪名,先后非法扣押高天作、崔益新、崔益佐、周有智、周克宜等5人。5月22日、6月13日主持召开两次“骨干会”,布置狠抓阶级斗争,同日开批斗大会再次进行鼓动,使群众用木棍,拳打脚踢打死高天作、崔益新、崔益佐、周有智、周克宜5人,“处遗”后黄莺被判刑10年。(县人民法院黄莺案卷)
由于抓“反共救国军”一案,整个五村公社被诬为“反共救国军”的共160人,其中枪杀1人,斗打死25人,逼死11人,全社共死37人。
5月4日,田州公社隆平大队,把四类分子、坏分子押到田州镇游行,接着又有三雷、平坡、那塘、兴城等大队也押着所谓坏人来游街,约200多人。游街结束隆平大队武装民兵把四类分子押回途中,民兵谭启伯、黎有林、黄普胜、甘世良等人,将黄汝兰、黄正新押往县城附近的塘边,即开枪杀死。然后各大队把游街的所谓坏人押到现场“参观”。以示杀鸡儆猴。
5月12日,县革委召开三级干部会议,会期7天。到会318人。县革委副主任陈鑫作报告,县革委主任武振民作《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紧跟形势不停断地向阶级敌人进攻》的总结发言。总结发言说:这次会议主要是贯彻专区在田阳召开的现场会精神。参观隆平、三雷、内江等公社,听他们介绍活学活用毛泽东思想的成果和经验、隆平的田头学习班,内江的家庭学习班,三雷的学习班,是狠抓阶级斗争的三面红旗。他们把活学活用毛泽东思想和革命大批判紧密地结合起来,把斗私批修紧密结合起来,到处摆开革命大批判战场,到处是活学活用毛泽东思想的大课堂。这是深入持久地开展革命大批判的好经验,是越忙越学毛泽东思想,越忙越搞革命大批判的好经验,对我们有很大的启发和教育作用。(县革委会永久1卷)
5月24日,县革委在内江公社开办活学活用毛泽东思想学习班,参加人员有县直机关革委成员、大队民兵营长、农村贫协主席或文革负责人共128人。学习班的主要领导是董恩祥(县人武部副政委),办公室负责人罗永毅、王海华,工作人员有李红兵、韦盛安等人,学习时间7天,主要学习毛主席关于阶级斗争论述和最新指示。具体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主要是学习文件,第二阶段是联系实际解决问题。董恩祥亲自作学习动员报告和作学习总结,内江公社首先作“典型经验”介绍,接着一些公社、单位也在会上作了发言,学员们还通过吃忆苦餐,不忘阶级苦,牢记血泪仇,狠抓阶级斗争,把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进行到底。还参加内江群众专政的实际活动。在学习期间,学员还刷出大幅标语:“坚决支持内江贫下中农的革命行动!”学员通过学习,联系实际进行讨论,提出抓阶级斗争的措施。
学习班即将结束时,内江发生了一起乱抓人、打死人的流血事件,学习班的学员目睹了这一悲惨场面。
5月27日下午4点钟,内江民兵到三同街上把教师罗恩深、社员韦作儒、巫德胜、黄仲琪等4人绑来内江进行审讯批斗,把4人分别绑在内江戏台的四条柱子上。周围围着一大帮群众,没有人宣布开会,只有几个人上前审问,不回答就动手打,接着在旁边的很多人都纷纷上去拳打脚踢。由于天下着大雨,在戏台上批斗不了,又分别把4人拿到公社办公室和第三联队仓库继续吊打,当晚把罗恩深老师活活打死,另3人也被打成重伤。学习班的全体人员都在场看热闹,始终没有一人上前劝阻。这是继百育“四·二五”事件以后震撼全县的又一次流血事件。(那满“处遗”办1卷,县委、县府“处遗”办卷13)
5月30日至8月20日,原那坡镇那坡大队党支书主永和,乘混乱之机,密谋策划,夹嫌报复,曾在开大队党员和队干会上说道:“那坡这么多人,打死十把个算什么?”5月30日他参加在那坡礼堂批斗四类分子大会,当场打死李德益等3人。6月13日,批斗会打死黄正焘。当晚又以“反共救国军”罪名批斗居民黎金生,当场未打死。抬回家还呻吟。他得知后便叫嚷:“去报销他”,派人到家去把黎金生再次翻身打死。主永和在那坡指使民兵,前后捆绑吊打共58人,其中被打致死10人,逼死5人。“处遗”后主永和被判刑6年。(公安局主永和案卷)
6月3日,坡洪公社琴华大队以刘承启(大队支书)为首,有韦信荣(大队民兵营长),韦玉坤(民兵副营长、“革委”主任)、李振将(大队卫生员)等人,召开全大队群众大会。由于马振德(其父是国民党员)事先被这几个大队干部强逼,在枪口的恐吓下,承认参加“反共救国军”组织,以“反戈一击”名誉,在会上按照他们编造的材料坦白揭发“反共救国军”成员名单、活动情况,他们就宣布破获所谓“琴华反共救国军三二九分团”组织,实行镇压。当场非法逮捕关押严建益(大队会计辅导、罪名是“分团总参谋长”)、黄玉结(邮递员、罪名是“分团联络员”)、王鸿(教师、罪名是“分团副政委”)。先把严建益审讯吊打至昏,示给黄玉结看。陆汉忠(教师)又诱逼黄玉结按另一个编造材料(即“反军三二九分团”成员名单)招供。并抄写成大字报在街上张贴。此后,就在整个大队进行大逮捕、大镇压。全大队受害者、受牵连的达80多人。他们霸占小学2间教室为“监牢”,设3处审讯室,还设以修路为主的“劳改场”,抽调武装民兵20多人次,脱产日夜轮流看守,并充当打手,小队记给工分,大队每天给每人补助3角钱。他们把大队部、中心小学校列为禁区,架铁线划界,禁止群众往来,违者格杀勿论。在这里先后被关押吊打的达51人。他们施行的酷刑有:“悬梁吊打”(坐飞机),枪尖刺、枪托打,罚跪碎瓦碗片,铁钉钉手指,人粪尿抹嘴巴,冷水泼,撒尿淋头,啃尿盆等。拳打脚踢,无所不用,酷刑残忍。拒不承认“反军”罪行的罗绍文(四类分子已脱帽)、黄廷进(群众)、庞伦义(四类分子)、罗绍智被活活打死或打重伤后死。黄进贤、陆周庭、刘国才、韦建宏、翟妈桂垮、严重群、黄有乐、黄瑞英、李妈未等人因不甘承认“反军”罪行,受尽残酷迫害后,先后自杀身亡。其余38人也受尽折磨,在死亡面前不得不屈从“坦白”,才幸存下来。
黄进贤(四类分子)死后,还认为是假,并说墓里埋有武器,刘承启就强令其家属去挖墓,见有尸无武器后才罢休。(坡洪“处遗”卷)
6月4日,坡洪公社坡丹大队陈有功(大队革委主任)召集本大队那丹和坡洪两个民兵排,带步枪13枝、机关枪1挺,在洪坡小学背后的大山搜捕所谓“反共救国军”李绍英(58年退职,因被列为参加“反军”组织,关押在大队部,逃出上山躲藏),并在小学后面的一座小山设指挥中心,公社武装部副部长黄耀新亲临现场。直接上山搜捕有40人,还有陇万、驮宁两个民兵排30人负责封锁通往大山的关隘路口,坡洪中学100多个师生负责在山脚搜查几个村的群众住户。当天围观的群众、中小学生和过往行人、机关干部达600多人。洪坡饭店受命送发糕到现场“慰劳”参加搜捕的民兵、群众。经过大半天的搜山围捕,李绍英终于被发现,立即被民兵罗吉松、任志英举枪射中3发子弹倒地,民兵蒋志路上去见其未死,又向咽喉刺了一刀,李惨死,目不忍睹。(洪坡“处遗”卷)
6月6日,县革委召开全县“三忠于”(无限忠于毛主席,无限忠于毛泽东思想,无限忠于毛主席革命路线)积极分子代表大会,出席代表2000多人。县革委领导武振民、吴德飞作报告,要求不断地开展学“忠”、比“忠”、查“忠”、表“忠”、献“忠”、树“忠”、绣“忠”活动,生为“忠”字而奋斗,死为“忠”字而献身。会中评出先进集体单位7个,先进个人6名、积极分子代表185个。之后,从机关到学校,从工厂到农村、部队、商店处处竖红旗,家家挂毛主席像,连墙壁都涂上红色,布置表“忠”台、表“忠”栏、“忠”字环境。全县绣绘毛主席像12500多幅,举行两次“三忠于”展览,参观人数达47187人次。人人要在毛主席像前早请示、晚汇报,吃饭先祝愿毛主席万寿无疆,跳表“忠”舞,个个佩带毛主席像章。机关干部上班先读毛主席语录,机关学习时间不接客、不接电话,做到雷打不动。所有请示报告,讲话发言等文件,必须在文件头写上毛主席语录。社员出工要做到拿毛主席像、毛主席语录、红旗、在田头开展革命大批判,向毛主席请示汇报。(县革委会办3卷)
6月7日,经县革委常委研究,决定成立革命大批判领导小组。组长武振民,副组长王文聚、梧履泰,下设办公室。以(68)阳革字第24号文通知各区、各单位也要相应建立机构,加强对革命大批判的领导,向中国赫鲁晓夫及其在各地的代理人发起猛烈进攻。并提出进攻,再进攻的口号。后来革命大批判遍及城乡,到处摆开大批判战场,大会批、小会批、学习班批。从3月14日县革委成立至7月10日统计,全县举行了革命大批判2110次,参加人数达161993人次。(县革委会办永久1卷)
6月11日,那坡公社六合大队支书韦灿峰,在六合大队进行密谋策划,组织指挥成批杀人,挟嫌报复杀人。当天上午他指使黄焕新等人在本大队镇香小学召开批斗大会,会中以参加“反共救国军”罪名,对黄德强(生产队长)、黄德柏(会计)、李甫香(贫农)等人进行残酷斗争。民兵廖祖现等人用木棍乱打等野蛮手段,当场把这3人打死。同月某日韦灿峰又在驮亮小学主持召开群众斗争大会,宣布韦汝明(贫农)是“反共救国军”的头目,要谋杀他为罪名,激起民愤对韦汝明进行批斗,被群众用木棍活活打死。全大队被关押29人,其中16人定“反共救国军”的罪名。全大队被打死11人,其中队干2人,民兵排长1人,教师2人,社员2人,四类分子4人。“处遗”后韦灿峰被判刑6年。(县公安局、“文革”杀人韦灿峰案卷)
6月14日,那坡公社濑旺大队,在“专政是群众的专政”的鼓动下,大队会计苏民伟、民兵营长卢桂民主持召开全大队群众大会,竟挂起“濑旺大队公审大会”的横额,把所谓参加“反共救国军”的富农子女苏孔伦、黄希资拿到会上公审,被打手黄少华、黄绍斌(均是民兵)和群众活活打死,场面十分悲惨。(那坡处遗卷)
6月,县委、县人委被夺权“靠边站”的领导干部孙玉川、刘基、覃作根以及部委办科局的领导共20多人,被送到凤马农场劳动改造。有一段时间只发给生活费每月30元,农场监督是黄绍峰(队长)、黄坚(指导员),指挥打手是黄炳色(公安通讯员)、黄英光(宣传部干事)。他们有的被挂牌劳动,有的在向毛主席像请罪和早请示、晚汇报时,不听话、不肯做,被黄炳色拳打、脚踢、斥骂、拖延不给吃饭,罚跪。8月县在百育原种场办“五·七”干校后,县直部分干部被轮流送到干校去,在干校还设立有监督排,排长仍是黄炳色,副排长欧阳效南,把一些认为是有“问题”的干部编到监督排去,对他们进行批判。他们的行动受到限制,劳动受到监视。黄炳色继续训骂、故意刁难他们,安排重活、脏活给他们做。直到72年“五·七”干校解散,干部有的回原单位或调别单位安排了工作。
7月,县革委成立后,大办各种类型的毛泽东思想学习班,本月15日止,县、社、大队、生产队四级共办学习班3789期,参加学习人数达217930次,超过全县人口总数。(县革委办68永久1卷)
7月28日,原百色地委书记郑少东被从百色拉到田阳,在人民礼堂进行批斗,同时一起被批斗的还有县委副书记覃作根,财贸副部长黄廷祖,税局局长黄正彪,林业局局长覃盛昌等人。会场有民兵荷枪实弹,会后将被批斗者押去游街。(这行动事先是县革委决定,并派人员和汽车去拉,一名是县革委人,一名是军管会黄甘霖)。(县委、县府“处遗”办卷18号)
7月29日,县革委召开常委会,讨论通过《田阳县革命委员会关于坚决贯彻执行、誓死捍卫伟大领袖毛主席亲自批示“照办”的“七·三”布告,“七·一八”批示,“七·一九”通知,“七·二四”布告的决定》:
一、外地在我县人员及上山下乡的必须立即返回本单位,本学校,本公社归口闹革命,抓革命、促生产、促工作、促战备。
二、按系统、按行业、按班级实行革命大联合,以利于促进革命“三结合”的建立,“阳城红卫兵”应自动取消。
三、广泛发动群众,清查外来人员。
四、收缴各种武器、弹药、武斗凶器。
五、对确有证据的杀人放火,抢劫,破坏国家财物……必须依法惩办。
学习北京新华印刷厂经验,有组织有领导地发动广大革命群众开展三查一清(查走资派的幕前幕后活动,查叛徒特务、反革命分子,查没有改造好的地富反坏右,清理阶级队伍)。(县革委办永久2卷)
8月24日,县公检法军管会将孟番和(田阳“4·22”头头)从贵阳市押到县城,通知各单位、县城附近的各个社、队拉出所谓“牛鬼蛇神”、“反共救国军”和四类分子共100多人,挂上各种各样黑牌,由武装民兵押到车站“迎接”孟番和,陪孟一起游整个田州街。这天被乱打的人很多,县城围观的机关干部、工人、群众也很多。(县委、县府“处遗”办卷13、14)
9月7日,县革委常委研究决定,抽100名贫下中农社员参加工农兵毛泽东思想宣传队,进驻学校、机关、医院,贯彻落实“七·三”、“七·二四”布告,搞斗、批、改、清理阶级队伍等工作。进驻各公社的宣传队员人数是:那坡10人,坡洪12人,洞靖9人,巴别9人,五村8人,那满10人,百育10人,玉凤10人,头塘10人,田州12人。宣传队员自带行李,口粮标准,生产队记给同等劳动力的工分,时间2个月。(县革委办永久2卷)
10月,党中央发出城镇知识青年要上山下乡,到农村去锻炼,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的号召,至77年10年当中.我县右江河谷五个公社(田州、二塘、那坡、那满、百育)的29个大队和2个农场(永红、新立农场),共安排来自南宁、百色等市及本县插队知识青年3896人(其中南宁市891人,百色市252人,本县2753人)。他们插队时间长短不一,先后被招去当工人、干部,参军,直至1979年基本上全部回城镇。有少数人在农村成家落户,但80年以后,都转回原来的城镇去了。知识青年在插队时,国家和集体耗去了一定财力物力,为他们修建住房,解决生产生活用具,有的给生活上的困难补助等等。
11月,我县机关干部、工人、学生、农民共1万多人,分别乘船、骑自行车、步行前往田东县城,参加三县(田阳、田东、平果)所谓批判贺、霍、傅、谢、袁大会,黄禹珍“代表”我县在大会作所谓批判发言。
1969年
3月,我县广大工人和贫下中农,遵照毛主席“工人阶级必须领导一切”和“贫下中农管理学校”的号召,在县革命委员会和县人民武装部的领导下,“从资产阶级手中把教育大权夺了回来”。11日止,全县11个社(镇)共4所中学,355所小学,全部下放给大队、工厂或街道管理。(县革委办69永久1卷)
4月1日至24日,中国共产党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我县县城和各公社均召开庆祝大会。自治区革命委员会党员代表会议后,又由县、社两级革委会召开党员、干部、各级革委成员大会,全面贯彻党的“九大”精神。县革委会成员除就近分别参加“九大”精神的传达讨论外,还于6月2日召开常委会,结合本县具体情况,于6月7日,县革委发出《关于贯彻落实党的“九大”各项战斗任务的安排意见》的文件,对如何贯彻落实“九大”精神提出五点意见:(一)在指导思想上必须把贯彻落实党的“九大”精神作为今后最突出的中心工作。(二)大力办好以落实“九大”精神为中心内容的各种类型的毛泽东思想学习班,掀起活学活用毛泽东思想群众运动的新高潮。(三)搞好整建党、民兵整组工作的复查补课和搞好整团工作。(四)抓革命、促生产、促工作、促战备。(五)加强领导,深入细致地做好工作。(县革委办69年永久1卷)
8月10日,县革委遵循毛主席关于一个一个单位搞好斗批改的指示,在专区革委统一部署领导和派来的宣传队帮助下,组织第一批127人的毛泽东思想宣传队,分别到洞靖、巴别两个公社30个大队331个生产队以及15个社直机关单位,全面落实党的政策,落实“九大”提出的各项战斗任务,一个一个单位地进行斗、批、改,至11月5日结束。(县革委办69年永久1卷)
9月,县组织动工兴建巴本水电站,装机容量为6400千瓦,上工地民兵2000人,基本完成进站公路13公里,完成引渠9公里的平台工作量91%。由于工程量大,投资需近800万元,国家无资金支持,地方财政困难,该站的机电设备排队第68位,结果花去82万元的投资(群众自筹未计在内)后又停建,至今已过15年尚未复建,造成一定的损失。(县农业区划报告集)
12月20日,自治区分配的天津下放一批医务人员17人,家属9人到我县。24日落实去玉凤公社卫生院工作,78年以后陆续返回天津或调出我县。(县卫生局提供)
69年从南宁、百色、巴马、本县下放城镇居民1063户,3841人在我县农村落户(其中南宁268户,830人;百色、巴马等县14户,60人;本县781户,2951人)。从74年开始,经过审查和批准,已分期分批收回城镇安置。(县落办室80年6号卷,知青办提供)
1970年
2月19日,县革委成立“贯彻执行中共中央‘二·五’指示通知领导小组”(简称“二·五”领导小组)。武振民(县革委主任)任组长,杨芝昌(县革委副主任)任副组长。成员有陆英林、刘松乾、陈鑫(县革委副主任)。下设办公室(简称“二·五”办公室)。各厂矿企业、事业、学校、各公社也相应成立“二·五”领导小组。要求全县要迅速掀起一个大检举、大揭发、大批判、大清理的群众运动的高潮。运动自始至终要深入地开展革命大批判,批判阶级敌人的破坏活动,批判资本主义倾向,批判资产阶级的思想作风,彻底肃清所谓刘少奇反革命修正主义流毒。对于揭发出来的一小批阶级敌人,要组织群众开展批判斗争,上挂下联,批深批透,斗倒斗臭,打下阶级敌人的反革命嚣张气焰。同时要严格执行捕人、杀人权限的规定,不要随便抓人、杀人,保证运动健康发展。(县革委会永久1卷)
4月18日,县革委根据地区统一召开一次宽严大会的布置,发出关于本县宽严大会的作战方案。大会成立指挥部,下设指挥组、材料组、宣传组、保卫组、接待组。县城是主要会场(现电影院广场)。附近的田州、百育、头塘等公社,绢纺厂、公篓煤矿、右江林场、朔柳水库及田州大桥工地的民工干部,县直各机关、厂矿、学校、街道参加县城会场,其它各公社集中在公社所在地开会。要求一切能参加大会的人员(包括五类分子),不论大人小孩,都要尽可能参加,并带好开水,备足一天食品。全县参加人数要求达到15万人以上,占总人口70%~80%。大会设立坦白交待站(点),收集战果上报。宽严大会结束后,各社队、机关、厂矿要借大会东风,立即就地组织力量开辟战场,向重点对象发动猛烈进攻。提出当天大见成效,会后乘胜追击,扩大战果,不获全胜,决不收兵的号召。
4月27日,全县按照作战方案开了大会,当天发了几十号“战报”。仅县城主会场就有711人自动坦白交待“问题”,争取从宽处理。(县革委会永久1卷)
4月,自治区成立清查“五·一六”领导小组,并多次召开会议,布置各地开展清查“五·一六”运动。把1967、68年我区各地发生的一些事件,作为“五·一六”反革命阴谋活动事件进行清查。自治区革委会副主任刘重桂在这些会议上说:“文化大革命以来,在我们广西发生的一系列反革命事件,例如‘今日歌达纲领’、‘邕江风雷三·二九’声明、抢援越抗美物资……这些都是我们清查‘五·一六’分子的重要线索”。
根据自治区的统一布置,百色地区也于1970年4月到1973年底,开展了清查“五·一六”工作,地委成立清查“五·一六”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运动指导小组和专案组,领导全地区的清查“五·一六”工作,并多次召开有关清查“五·一六”工作会议,传达区党委关于清查“五·一六”的指示,结合本地区情况对运动作了布置。
我县根据地区的布置,也成立了清查“五·一六”工作机构,主管这一工作的是县委常委李恒胜、卢元俊等人。专案组有周天达、梁达斌、陈录廷、韦尚梧、罗兆松、罗善广、梁朝令、梁尚跃、梁权、黄少达等人。开始是清查“文革”的所谓大事件,接着就清查一些重点对象,搞隔离审查。全县审查的重点对象是那满和平大队的黄卓正(南宁“邕江风雷”组织头头,化名周伟,广西医学院学生,被开除学籍回乡生产)和孟番和(县“4·22”组织头头)。
8月31日,召开中国共产党田阳县第四次代表大会,出席大会代表461名。县革委主任武振民向大会作工作报告,武装部长杨芝昌致开幕词和闭幕词。大会选举产生(9月4日经区革委党的核心小组批准)中国共产党田阳县第四届委员会,由武振民、杨芝昌等25人组成,常务委员会委员7人;武振民、杨芝昌、陈鑫(革委副主任)、赵春(武装部副部长)、李人质(3891部队副政委)、杨梅舅(革委副主任)、李恒胜(军管会副主任)。书记武振民,副书记杨芝昌。
第四届委员会要求全县广大共产党员、工人、贫下中农、红卫兵小将、革命干部和革命知识分子,在一切工作中用毛泽东思想挂帅,对毛主席的指示要坚决紧跟,坚决照办。永远忠于毛主席,永远忠于毛泽东思想,永远忠于毛主席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团结在以毛主席为首、林副主席(林彪)为副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九大”旗帜,在继续革命的大道上阔步前进。
第四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还通过《关于把活学活用毛泽东思想群众运动推向新阶段的决议》和《关于进一步掀起“农业学大寨”群众运动新高潮的决定》。(县党委永久l卷)
1971年
4月,县清查办公室派车到那满和平大队把黄卓正拿到县农科所搞隔离审查。黄卓正基本交代了自己所犯的错误后,于同年11月被送到百色参加“清查‘五·一六’反革命阴谋集团隔离清查学习班”,继续接受审查。专案工作由地区革委副主任禤壮存主持。审查的内容是黄卓正的“五·一六”反动组织关系。由周天达、陈录廷、罗善广三人会同地区审查,前后共5个月时间,后因根本没有此事,无法定案,又拿回到县农科所继续审查。在农科所审查黄卓正期间,专案组的人员轮流到所去管理。经过2年零8个月的审查和内查外调,结果查不出什么“五·一六”的线索,最后以黄卓正在南宁时犯错误,被广西医学院以 “4·22”派头头开除学籍和在审查期间发表一些与当时历史不符的言论作为黄的罪行,于1973年12月19日在县农科所宣布正式逮捕黄卓正。同年12月24日县法院以“现行反革命”罪判处黄卓正有期徒刑7年,放到百色茶场劳动改造。1978年中央作出拨乱反正的有关政策,县人民法院于1979年对此案重新进行审理,定为错案,撤销原判,无罪释放黄卓正,并给予恢复政治名誉,安排在广西肿瘤医院工作。
再一个是审查孟番和。审查孟番和是到监狱去提出来的(孟于1968年8月被当作参加“反共救国军”嫌疑被关)。有一天晚上,清查办的成员都坐专车去监狱提孟番和到县党校搞隔离审查,由黄少达、梁尚跃等负责审查。吃、住均同在一起。通过孟写的交代材料,有时还搞集体审问。进行内查外调等将近1年的时间,找不到什么证据,就不作为清查“五·一六”的对象而释放。
9月13日,林彪叛党叛国乘飞机仓皇出逃,摔死在蒙古温都尔汗。我县接到中央文件后,严格按文件要求,逐级进行传达,先党内后党外,先干部后群众。听完文件的传达,无论是干部或群众,当时都感到非常突然,认为是不可想象之事。
1972年
2月5日,县召开三级干部会,参加人员有:县委、县革委及部委办的领导,地区驻我县厂矿的领导,县直各单位的领导,公社干部和社直机关干部三分之二的人员,全县所有大队党支部书记。会期8天。会议主要内容是传达中央(72)4号文件,批判林彪反革命政变纲领《“571工程”纪要》。会上有各级领导的批判发言,也有头塘公社全体代表的批判发言。会后,组织工作组深入全县机关、学校、厂矿、农村揭批林彪反革命政变纲领《“571工程”纪要》。
2月12日,县党委常委研究决定成立县委“三办室”,任覃桂松(县武装部副政委)为“三办室”主任,谭伯华(“文革”中县支行革委主任)、凌经富(武装部支“左”干部)为副主任。由谭伯华主管所谓历史老案,就是将干部、老师、技术员、医生中凡是档案记录历史有污点的人统统翻出来重新审查,还有对地下游击队的老同志立案重新审查。这样全县总共立案审查119件,其中县级干部10人,区级干部20人,一般干部89人(其中属于地下党35人)。这些立案审查的所谓历史老案,过去组织上都作了结论处理,但又被乱加码加罪,把本来是人民内部矛盾的上升为敌我矛盾,制造了大批冤假错案。结果119件除了1件可以站住脚外,其余118件站不住脚,都在后来作了改正。(县党委1卷)
1973年
2月,在全区农业学大寨运动中,宣传报道我县那塘大队在毛主席革命路线指引下,经过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运动,大队党支部狠抓阶级斗争,带领贫下中农同天斗、同地斗、同资本主义思想斗,农业学大寨运动推动了那塘大队农业生产的迅速发展。粮食产量一年比一年高,贡献也一年比一年大,平均每年向国家提供粮食200万斤以上。全大队拥有130台(件)机械设备,兴建了大寨房,群众看病不出村,89%以上适龄儿童入了学。各地纷纷到那塘大队参观,到73年6月30日止,4个月共接待34770人,其中外省301人,外地区5429人,本地区各县15190人,县内13854人。百色地区党委于73年3月15日作出“向那塘大队学习”的决定,号召大家学习那塘。
4月7日,县革委政工组根据自治区革委办事组翻印中共中央中发(73)14号文件,根据中共中央16号文件通知精神,将中央关于恢复邓小平同志党的组织生活和国务院副总理的职务的决定,口头传达到党内群众,并加以解释,组织干部、群众进行讨论。
8月24至2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出席大会代表1249人,代表2800万党员。我县田州公社那塘大队党支部副书记卢永兴当选为代表,出席党的这次全国代表大会。卢永兴当“十大”代表之前,县委书记、革委主任武振民等人两次到那塘大队召开党支部会议,提出选个党员作“十大”代表。党员们经过考虑,多数提出要大队党支部书记韦建清。县委经过研究,最后决定支部副书记卢永兴当选。卢出发的前一天,县委担心韦建清想不通,武振民特地叫他到县委做思想工作。卢永兴参加“十大”回来后,由地委安排,先后在本县和到田东、德保、百色、凌云、乐业、田林、西林、隆林等10个县作传达报告。
卢永兴出身贫农,高小文化,1959年入党,出席“十大”前,任过大队会计、团支书、党支部副书记兼民兵营长。此人任职期间,利用职权贪污公款1424.44元,吃喝玩乐,引诱妇女,发展到奸污军人妻子和军人未婚妻。当时,事情已有暴露,县委为了慎重起见,调查了1年多,最后掌握确凿证据,于1975年5月21日作出决定,开除卢永兴的党籍,撤销党内外职务。并由公安机关依法逮捕。县人民法院根据卢永兴破坏军婚犯罪行为,1975年9月26日判处卢有期徒刑7年。(韦建清口头提供,法院卢永兴专案材料)
1974年
2月3日,县委举行批林批孔训干会,参加训干会的有县党委常委杜晶一(县委书记)等8人,部委办领导11人,公社书记10人,大队支书127人,大队小学负责人127人,以及插队知识青年、地、县、社下乡宣传队,县直各机关单位领导干部等共917人。
当天下午,在县城先开了批林批孔动员大会,参加大会人员有机关干部、街道居民、田州公社社员共12436人。大会和训干会强调要把批林批孔当作头等大事来议,要迅速掀起一场群众性的批林批孔的政治斗争新高潮,把批林批孔的斗争进行到底。这样,全县从机关到学校,工厂到农村,重点狠批孔老二(孔子)“克己复礼”,狠批林彪效法“克己复礼”搞复辟的反动纲领,联系阶级斗争实际批判孔老二“仁义道德”、“仁者爱人”的说法。仅那塘大队就举行30多次批林批孔会,平坡大队画出批林批孔漫画1700多幅。(县委永久4卷)
5月12日,县召开四级干部会议,到会2398人。会议主要传达中共中央8、12、13、14号文件和区党委关于贯彻中央12号文件的补充通知,传达自治区革委主任韦国清和地委领导关于当前批林批孔的部署精神。县委副书记梁义作动员报告,结合批判韦祖珍(区党委副书记)。
6月15日,县委向地委作了《关于揭发韦祖珍反党罪行材料的报告》,主要报告71年5月18日至21日韦祖珍在田阳视察工作情况、讲话内容等。6月16日,县革委召开全体委员会议,学习毛主席和党中央批林批孔的一系列指示,深入批林批孔和批判所谓“林彪反党集团重要成员韦祖珍的反党罪行”。
1975年
4月、5月,我县组织了县领导、公社书记、七个大队的党支部书记共20多人,由县革委副主任刘民权带队,去大寨参观学习。回来后,分别召开了县常委会、三级干部会,传达学习参观大寨、昔阳的精神,提出要各级领导重新认识大寨,重新认识学大寨的历史,重新认识自己,找差距,查原因,迅速组织大批促大干的高潮。并在县城召开了3万人的大会,欢迎和听取昔阳工作组来到我县“传经送宝”和检查指导工作。11月又召开四级干部会,贯彻全国农业学大寨会议精神,盲目的提出“决心苦战一年,把田阳变成昔阳,76年建成大寨县,78年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的目标。(县委75年永久1卷)
12月15日,田阳县百东河改道工程党委和工程指挥部成立,党委书记兼指挥长黄炳麟(县革委副主任),副指挥长滕遥祥(人武部政委)、黄克光(头塘公社副书记)。该工程是在所谓全国农业学大寨会议精神鼓舞下,在想大的、干大的,想新的、干新的重新安排田阳山河的号召下,由百色地委书记郑少东同志支持修建的。从田州、百育两公社调民兵青年3000人,自带工具,生产队每天每人补助2角钱,以同等劳动力记给工分。工程需要新挖河道3.9公里,想把原河道来造田5700亩,总共需投工3137万个工日,耗资1656万元。因违反自然规律,工程艰巨,技术复杂,效益甚少,耗工耗资惊人,很不得人心,结果不欢而散,造成浪费投资80万元(群众自筹未计,据田州公社汇报用去自筹70万元,头塘公社未报),劳民伤财。
与此同时,县又组织施工那音高干渠(58年修那音水库时,也施工过)。指挥长杨芝昌(人武部长),副政委覃桂松(县革委副主任)。因未经上级批准,无资金来源,加上工程量大,组建不久即停,半途而废,白白又丢了9万元。(县农业区划报告集、县委76年13号文)
1976年
3月28日晚,县工会、县妇联、县团委、县民兵指挥部组织召开“批判邓小平修正主义路线大会”,原县委书记农国亮到会作题为《彻底批判邓小平“三项指示为纲”》的批判发言:说“邓小平是右倾翻案风的总后台、总代表、总根子,是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是刘少奇资产阶级司令部的第二号人物”。据统计全县举行1288场声讨、批判会,参加人数达20万人次。(县党委76年1号卷)
9月9日,毛泽东主席与世长辞的噩耗传到我县,广大共产党员和27万各族人民无限悲痛。为表达对毛主席的深切哀思,全县从县城到农村,从工厂到农田基本建设工地都设了灵堂,敬献了花圈,人们臂戴黑纱,胸佩白花,下半旗致哀,停止一切娱乐活动。18日全县16万群众举行隆重的追悼大会,沉痛悼念伟大领袖毛主席,县城在广场设立会场,9个公社在所在地设分会场。下午3时,所有会场都转播首都北京追悼大会实况,全县有800多人在会场哭昏。
10月23日,我县21万军民分别在县城主会场和各公社的16个分会场隆重集会,庆祝华国锋任中共中央主席、中央军委主席,热烈欢呼粉碎王洪文、张春桥、江青、姚文元反党集团篡党夺权阴谋的伟大胜利。
上午10时正,县人武部部长宣布大会开始,奏起《东方红》乐曲,鞭炮声、锣鼓声长鸣达5分钟之久。接着县委副书记、县革委会副主任李徽典宣读中共中央文件,县委书记、县革委主任农国亮在大会发表讲话,会上还有工农兵、青年、妇女代表6人发了言。大会以中共田阳县委、县革委会、县人武部等给华主席、党中央发了致敬电。会后县城主会场举行声势浩大的游行活动。还有那坡、那满、百育、坡洪4个分会场也举行庆祝游行。从此,到处都写有赞颂华国锋的标语。(县档案馆76年7号卷)
后记
我县在“文革”中,全县被诬为“反共救国军”和“阶级敌人”非法斗打死、枪杀逼死的共412人(其中1人下落不明),打伤打残的1532人,被批斗的干部和群众2407人。
1981年6月,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一致通过《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对发动“文化大革命”的理论根据和采取的方法都予以全面否定。在党中央和区党委的指示下,我县曾成立落实政策办公室,但由于当时从自治区到县,“文革”中造反起家的人还在台上,受广西“文革”时有所谓一条正确路线等干扰,所以工作没有全面彻底开展。虽然核查平反了一些案件,但还留有尾巴,特别是对“文革”中造反起家,参与斗打死人的人没有进行调查处理。
直到83年4月,新的区党委组成后,全面开展我区处理“文革”遗留问题工作。我县县委于83年5月19日成立“处遗”领导小组,于7月15日又进行了调整,由杜明森(县委副书记)任组长,黄耀光(人大主任)任副组长,成员有覃士芬(县委顾问)、黄健衡(副县长)、王永胜(组织部副部长)、王承武(统战部副部长)、何有生(纪委副书记)、鄂敏(政协主席)、李达(计委副主任)、王凤麟(经委副主任)、解淑英(县财办副主任)、凌琼峰(公安局长)、黄忠意(检察院副院长)、陆英鲜(农办副主任),下设办公室、顾问组、信访组、调查组、秘书组、老案经济组、地下党组,各战线设有“处遗”领导小组。全县抽调191人参加“处遗”工作,深入各单位和15个乡镇,广泛宣传贯彻中央对广西有关“处遗”的重要指示及区党委的文件精神,对“重灾”的单位派驻工作组。 他们在地委“处遗”工作组和县委、县委“处遗”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本着对党对人民对受害者负责的精神,工作艰苦深入,经过内查外调,反复核实的基础上,根据区党委桂发(1983)54、55号文件规定,先后给2457件冤假错案进行政治上的平反,由县人民政府发给平反通知书。对于“文革”死者的家属及其子女,发放抚恤金,安排就业,全县总共发放404户,412人,金额108782元;安排就业25人;定期抚养孤老幼18人,现金2959元;拨款修建房屋78户,金额10750元;给予生活困难补助201户,金额11020元。对“文革”中被打伤打残的、除了政治上平反外,还从经济上分别给予适当的补助,共补1506人,金额104127元,实物补助折款550元。对参与斗打人致伤致残致死的党员、干部、职工、群众作定案处理的255人,其中依法逮捕判刑3人(大队党支书),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留用察看的5人;开除党籍、开除干部资格作工人使用的3人,开除党籍107人;留党察看40人;撤销党内职务5人;党内严重警告35人;党内警告处分29人;劝退党1人,取消预备党员资格1人,行政上开除留用6人;撤销行政职务2人;行政记大过8人;行政记过7人;行政警告3人。他们中有57人被取消调资升级。
县委在“处遗”工作中,坚持按照中央和区党委的指示,“既要解决问题,又要稳定局势”,紧张而有秩序地工作,完成了“处遗”历史任务。通过“处遗”,做好伤痕愈合工作。在整党过程中又再次向广大干部群众进行否定“文革”的教育,使他们懂得“文革”是一场祸国殃民的大灾难和内乱,从思想上彻底否定了“文革”,否定了“文革”中广西有一条正确路线,在干部群众中增强了党性,克服了派性,增强团结,为长治久安,同心同德搞四化建设打下思想基础,全县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得到巩固和发展。
“文革”期间和“处遗”前后县主要领导成员名单
职务 年次 | 书记 | 副书记 | 县长(革 委主任) | 副县长(革 委副主任) | 武装 部长 | 县委常委(县 革委常委) |
1966 | 武振民 孙玉川 | 张学文 刘基 覃作根 | (县长) 张旭鹏 陆文英 | (副县长) 张春 陈鑫 | 吴德飞 | (县委常委) 武振民 孙玉川 吴德飞 黄廷祖 张学文 张旭鹏 刘基 陈鑫 陆文英 |
1967 | | | | | 吴德飞 | |
1968 | | | (革委 主任) 武振民 | (革委副 主任) 孙振远 陈鑫 吴德飞 | 吴德飞 | (县革委会常 委) 武振民 孙振远 梧履泰 高宪德 王文聚 赵福田 董恩祥 张学文 黄克光 黄胜高 孟番和 刘致驹 王海华 钟乐超 欧桂仙 周景员 黄德高 |
1969 | | | 武振民 | 孙振远 陈鑫 吴德飞 杨芝昌 陆英林 | 杨芝昌 |
1970 | 武振民 | 杨芝昌 | 武振民 | 杨芝昌 陈鑫 廖原 | 杨芝昌 |
职务 年次 | 书记 | 副书记 | 县长(革 委主任) | 副县长 (革委主任) | 武装 部长 | 县委常委 (县革委常委) |
1971 | 武振民 | 杨芝昌 | (革委 主任) 武振民 | (革委副 主任) 杨芝昌 陈鑫 李振华 杨梅舅 刘松乾 | 杨芝昌 | (县委常委 70年9月起) 武振民 杨芝昌 陈鑫 赵春 杨梅舅 刘松乾 |
1972 | 武振民 | 杨芝昌 | (革委 主任) 武振民 | (革委副 主任) 陈鑫 李振华 梁义 杨梅舅 黄日宽 | 杨芝昌 | (县委常委) 武振民 黄日宽 杨芝昌 覃桂松 陈鑫 李振华 杨梅舅 卢元俊 梁义 |
1973 | 武振民 杜晶一 | 杨芝昌 陈鑫 梁义 | 武振民 杜晶一 | 陈鑫 李振华 梁义 杨梅舅 黄日宽 | 杨芝昌 | (县委常委) 杜晶一 杨芝昌 陈鑫 梁义 杨梅舅 覃从新 覃桂松 |
职务 年次 | 书记 | 副书记 | 县长(革 委主任) | 副县长 (革委副主任) | 武装 部长 | 县委常委 (县革委常委) |
1974 | 杜晶一 | 杨芝昌 陈鑫 梁义 | 杜晶一 | 陈鑫 梁义 农国亮 杨梅舅 | 杨芝昌 | (县委常委) 谭伯华 黄永泽 杜晶一 杨芝昌 陈鑫 梁义 杨梅舅 李人质 李恒胜 覃从新 刘松乾 农国亮 覃桂松 |
1975 | 杜晶一 农国亮 | 杨芝昌 梁义 | 农国亮 | 杨芝昌 梁义 覃桂松 李恒胜 黄炳麟 韦建清 | | (县委常委) 黄炳麟 陆志勇 韦建清 赵春 李恒胜 李徽典 黄永泽 谭伯华 梁义 农国亮 覃桂松 李人质 杨梅舅 杨芝昌 刘松乾 韦绍柏 |
1976 | 农国亮 | 杨芝昌 梁义 李徽典 黄雄鹰 陆志勇 | 农国亮 | 韦绍柏 覃桂松 杨梅舅 赵春 李恒胜 黄炳麟 | 杨芝昌 | (县委常委) 农国亮 刘松乾 李徽典 陆志勇 李恒胜 韦绍柏 韦建清 谭伯华 李人质 黄炳麟 黄永泽 赵春 梁义 杨芝昌 黄雄鹰 覃桂松 |
职务 年次 | 书记 | 副书记 | 县长(革 委主任) | 副县长 (革委副主任) | 武装 部长 | 县委常委 (县革委常委) |
1982 | 农国亮 | 梁义 杜明森 | (县长) 梁义 | (副县长) 黄世清 刘忠调 杨梅舅 黄在虎 | 杨芝昌 | (县委常委) 农国亮 杜明森 梁义 谭伯华 李恒胜 韦绍柏 黄在虎 覃桂松 杨芝昌 杨梅舅 黄世清 |
1983 (处遗 期间) | - | - | - | - | - | - |
1984 (处遗 期间) | - | - | - | - | - | - |
1985年 11月 以后 | 杜明森 | 许力 罗文健 农福田 | (县长) 农福田 | (副县长) 黄世清 黄健衡 梁琦 梁胜利 | 黄汉富 | (县委常委) 杜明森 农福田 许力 罗文健 梁胜利 农业万 梁松承 黄汉富 |
来源:《广西“文革”档案资料》(第十五册),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整党领导小组办公室编,1987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