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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平果县“文革”大事记
中共平果县委整党领导小组办公室编
1987.04.18
前言
平果县在“文革”十年动乱中是“重灾县”之一。“文革”使我县各族人民在政治、经济上和文化领域里受到不可估量损失,特别是受迫害致死的715人。其中,1967年6人;1968年2月17日召开的县“四干会”前56人;1968年2月28日至6月31日374人;1968年7月4日至12月13日199人;1969年以后80人。致死的主要原因是由县人武部主要领导支持“联指”派组织“民兵”围剿、守卡、设岗哨或开会时对“四类分子”和“4·22”造反派成批进行批斗、棍打、石头打、枪杀等所造成的。
1983年4月,在党中央的正确领导和关怀下,广西全面开展处理“文革”遗留问题。我县按中央的指示和区桂发(83)54、55号文件和(85)15号文件精神,6月份建立县委、公社“处遗”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抽调县、公社(镇)干部661名组成“处遗”工作队。在全县范围内全面深入发动广大干部群众开展“处遗”工作。对受难者进行专案调查,促使那些在“文革”中策划指挥者和参与打杀人的凶手,认清政策,并主动向320户遗属赔礼道歉,自筹钱物折款7480元3角7分。县人民政府对689个受害者都作了平反。对被打杀迫害死者遗属作善后安置,发给丧葬、抚恤费等共367182元9角1分,安置死者的子女44人。在“处遗”中对623名干部职工进行核查,对于“文革”中犯“三种人”错误和严重违法乱纪的人,按政策给予各种处分共450人。全县在“文革”中策划、指挥、参与杀人和批斗、打人致伤、致残的党员424人。其中入党后杀人的188人;杀人后入党的123人;属于国家干部职工党员105人;居民、农村党员319人。其中,开除党籍、公职12人,开除党籍的176人;清除出党123人;留党察看60人;党内严重警告21人;党内警告32人。给予政纪处分26人。其中:开除公职5人,行政开除留用察看10人;记大过8人;记过3人。因杀人触犯刑律追究刑事责任,已逮捕判刑12人。
平果县“文革”《大事记》是为全面否定文化大革命,巩固“处遗”成果,以此作为借鉴,教育子孙后代,不要重演悲剧。根据区党委、地委整党办召开专门会议精神,以《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指计,以档案记载为主,“处遗”工作中群众揭发经过核实结论为辅。较大问题的来龙去脉,经过多方的核查。力求准确、清楚,历史地、正确地反映十年动乱概貌。
1966年
1966年5月20日,根据中共中央“5·16”通知精神,中共平果县委发出《关于认真发动广大干部群众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文化大革命运动的意见》。强调各级党委应当立即行动起来,动员干部、工农兵群众和知识分子投入“文革”运动。学“毛著”,联系实际,积极参加批判斗争。(县档案馆66年5卷4页)
6月9日,县委在榜圩区召开学“毛著”辅导会议。会议期间,组织榜中全体师生、区直单位职工共800人进行集会。以县农机厂韦修丰为工人代表,春德大队长唐奇华和吉旺生产队干黄瑞昆为农民代表在大会上发言,批判邓拓“黑帮”的“罪行”。
6月13日,平果中学文化大革命运动开始。
6月14日,县总工会召开基层工会代表。到会60多人配合财贸系统职工、平果中学师生2000多人,上街宣传,号召广大工农兵、干部积极参加文化大革命。之后,县城、榜圩、坡造、海城、果化等5所中学2000多人集会声讨邓拓、吴晗、廖沬沙“黑帮”。连续写出声讨大字报2000多张。(县档案馆第9、13号卷宗)
同日,平果中学发生轰动全区的“6·14”事件。当天下午4时至次日凌晨3时,全校师生批斗学校党支书江业强和副校长黄信国。同时,揭发平果县委领导的一些问题。
6月15日凌晨1点钟,县委杨福科(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带领工作组进驻平果中学。工作组进校后,立即强行解散斗争会。并于次日宣布6月14日的斗争会为“反革命事件”。理由是“以黄柏青(政治教师)为首的6名教工,挑动群众斗群众”。把“改组党支部”、“改组团委会”、“火烧平果县委会”作为反动口号。
6月18日,工作组在广播室勒令黄柏青检讨。全校12个班提出抗议。这就是“6·18”事件。事件发生后,百色地委派宣传部长雷达到平果中学。接着,区党委又于7月份派刘伯魁等人进驻平果中学。7月8日平果县委组织“红卫兵大队”。9月初,中学“文革”筹委会成立。这段时间,受“迫害”的师生写信给党中央、毛主席控诉平果县委领导阻挠“文革”运动。接着200余名师生又拍电报给毛主席、反映平果“文革”情况。县委工作组撤退,学生外出上京串连。于10月底至11月初,批判杨福科等工作组人员。(县“处遗”大事记)
同日,中共平果县委成立文化革命小组。组长唐国有(县委副书记),副组长杨福科(宣传部副部长),成员祁兴全(人武部副政委)、龙德成(教育科副科长)、傅家升(县直属党总支副书记)。下设办公室,主任杨福科(兼),副主任龙德成,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县档案馆66号码11—9·39号)
7月23日至8月26日,全县中小学教师暑假集训,开展“文革”运动,历时35天。参加学习1089人,其中党员84人,团员266人(包括领队8人)。唐国有作动员报告,传达自治区党委书记韦国清的讲话。组织学习“毛著”及“文革”有关资料,参观《收租院》展览,观看《不忘阶级苦,永记血泪仇》影片,掀起鸣放高潮。对邓拓、陆地等所谓“反党、反社会主义、反对毛泽东思想”的罪行进行批判。共写出大字报43165张。锋芒直接对准所谓当地“资产阶级”代表人物黄柏青、黄建才、兰斐敦3位老师。揪斗开始时,还把教师队伍中1081人排队:好的404人,占37.3%;比较好的490人,占45.72%;问题较多的184人,占17.2%;.小学校长、教导主任共95人,占6.94%;自我革命47人,占3.4%;一般的31人,占2.26%;群众不满意的17人;占0.63%;性质严重的3人,占0.28%。
9月8日,中共平果县委宣传部派员到各中学去宣读中央文件,宣布大、中学校停课“闹革命”,工作组自行整顿。并指出学校的党支书、校长不能参如“红卫兵”组织,目的是消除障碍。
10月,县直机关组织所谓“出身好、历史清白、思想进步”的干部成立“赤卫队”,戴上红袖章,日夜轮流守机关,防止外来的“红卫兵”冲击机关,保卫机关,保卫档案,保卫领导。后被说成执行资产阶级反动路线,便自行解散。(县档案馆(66)118—898—100号卷宗)
10月中旬,各红卫兵组织到社会上开展破“四旧”立“四新”活动。到处倒神台、破庙堂,凡见有龙凤古雕形象的物品,都作为“四旧”统统砸烂。连县烈士纪念碑用混凝土制作的和平鸽都认为是“四旧”被打烂。一些人穿着奇异、留长辫子、穿花鞋等则被视为复古禁止穿戴,强行剪掉辫子。
10月19日,县委决定在县城、榜圩、四塘等地设立红卫兵接待站,解决红卫兵来往住宿、伙食、车费等问题。全县共开支串连经费178324元。
同日,县委书记王瑞在县委扩大会上传达林彪指示:“把学习毛主席著作群众运动推向新的阶段”。以黄山洞、广西的凤山、田东的平洪、田阳的龙河、平果的爱桃、靖西的岳圩为标兵、样板。(县“处遗”工作总结)
10月20日,县召开学“毛著”讲用会。由马月荣、苏乃华在会上讲用学“毛著”先进事迹。总结中列举全县有1300多个生产队共10万人参加讲用会,占84.6%。培训骨干14700人,建立辅导网492个。积极分子有1449人;先进单位有7个公社、17个生产队,2个场厂;标兵47个,全家红56户。
11、12月,全是从县直机关到区、社、生产队出现“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高潮。机关、学校踢开党委闹“革命”。不少领导干部被点名批判。(县“处遗”大事记)
1967年
1月3日,在县城广场召开县直机关干部职工大会,县委书记王瑞再次作文化大革命的动员报告。随后,平果县“工人造反总部”、“小学教师造反总部”、“农业系统造反司令部”等群众组织相继成立。
1月9至15日,县直造反派骨干梁怀祖(粮食局干部)、苏俊兴(县人委农办办事员)、黄家荣(县监委秘书),将县委农村部部长黄培福、县粮食局干部文九龄(县委委员、海明林场场长(挂黑牌,戴高帽、画丑相,用汽车押上田东、田阳、百色游斗。押到地委时,勒令地委书记郑少东表态,宣布开除他们的党籍。回来后,又从县拉到各区巡回游斗。
1月10日至20日,右江红色造反团黄国祥(离休干部)、黄有谟(县工商联秘书)主持召开万人大会。批斗副县长黄振伯、县委书记王瑞、副书记岑启然。并把他们拉到榜圩、黎明、坡造等区进行批斗,历时10多天。当时,黄振伯被压戴高帽,额头被压伤流血。(县“处遗”大事记)
1月16日,平果中学“中南海”、“东方红”、“八一”红卫兵组织发出了召开全县批判王瑞等人的万人大会倡议书,得到广大贫下中农和造反派的支持。贫下中农自带柴、米,步行10至200余里来到县城参加万人大会。(“处遗”工作总结)
1月17日,“工人总部”、“县直机关总部”及平果中学“中南海”等群众组织联合签署通过了《关于粉碎反革命经济主义,抓革命,促生产的特急通知》。(县“处遗”大事记)
1月16日至22日,县直机关造反派、平果中学红卫兵等组织筹备召开万人批斗大会,揭批县委“走资派”执行资产阶级反动路线,酝酿选举以梁怀祖等100人组成的大会主席团。
1月23日,主席团研究批斗议程。主要揭批王瑞等所谓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的问题。同日上午,在造反派的主持下,万人大会正式开始。参加会议有各区、社、队的贫下中农和造反派1万余人。会上,一些造反派批判地委副书记韩开祥、地委组织部长史志光,批判县委书记王瑞、宣传部长霍凤山、黄振伯、朱文斗(财办副主任),并挂黑牌游街,拍“丑相”放在文化馆展出。被夺权的部委办以上主要领导者被造反派监督在机关劳动改造。
1月25日晚,陆忠儒(平果中学学生)、梁怀祖(粮局干部)召集“造反派总部”、“小学教师造反总部”、“农林水系统造反总部”和平果中学“中南海”红卫兵团负责人,在粮局召开县直机关“造反”派74个战斗队负责人会议,研究成立平果县造反夺权行动指挥部。会上选出“中南海”红卫兵头头陆忠儒为主任、粮局造反派头头梁怀祖为副主任,接着研究有关夺权问题,并向驻军和人武部汇报。(县“处遗”工作总结)
1月26日凌晨,县直造反派红卫兵分三路进行夺权。先对县委、人委及广播站夺权。由陆忠儒在广播站向全县发表关于造反派夺权的声明。随后对县直54个单位和10个区进行夺权。县委除副书记黄毓进、组织部副部长黄文松、县人委副县长韦世秀未被夺权外,其余副科长以上的干部均被夺权,列为“走资派”宣布停止行使职权,机关处于瘫痪状态。与此同时,“右江红色造反团”、“下放干部造反团”也在1月26日凌晨进行夺权。但造反派夺权行动指挥部已提前行动。26日上午8时,夺权行动指挥部准备召开县直机关和城关区部分社员群众庆祝大会,后被策划反夺权的“右江红色造反团”黄国祥等纠集“红卫兵纠察队”,拼凑所谓“桂西地区无产阶级革命派联合指挥部”,指责县夺权行动指挥部没有他们参加不合法等,占据了万人大会主席台。引起县直夺权派的抗议,声讨他们搞反夺权,庆祝会开成了辩论会。
1月27日,县直夺权行动指挥部由陆忠儒主持,在县委组织部召开被夺权的领导干部、造反派代表会议,驻军领导也出席了会议。6913部队政委吕宪章、人武部政委伊秀中、造反派韦善嵩(县委监察员)等研究组织成立平果县夺权行动委员会,负责对全县抓革命、促生产的领导。主任黄毓进,副主任韦世秀,常委韦善嵩、韦汉升(农业局技术员)、李加兴(同仁小学教师)、梁怀祖、陆忠儒等6人,委员有韦炳康(人委人事科办事员)等18人。(县档案馆文化大革命资料之二、平果县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概况)
同日,县银行发生反夺权抓人事件。在县夺权指挥部的布置下,1月27日凌晨,平果支行的造反派夺了银行行长覃鼎发、副教导员唐显生的权。27日上午,银行的部分干部在城关储蓄所开会选举领导。在选举中,另一个战斗队没有选上领导班子的黄杰生、苏冠邦为了争权,把夺权后参加临时班子的黄正权等人说成地、富、反、坏、右分子或直系亲属,并把情况报告交人武部副部长刘永福。人武部接到报告后,政委伊秀忠和刘永福研究,决定打电话请示百色军分区,并叫干部黄文修打电话给县公安局迅速处理。
1月28日凌晨1时许,刘永福带武装部的干部及九九分队十几名战士,包围银行大院,县公安局、检察院、县直干部等100多人赶到银行,叫全行职工集合。苏冠邦即宣布黄正权等5人的历史罪恶与现实问题。九九分队十多名战士把黄正权等5人押到银行会议室,责令他们交待问题。天亮后,把黄正权等挂上黑牌,押上汽车游街示众。下午在广场召开万人大会,在会上由苏冠邦宣布他们的罪行。县公安局黄敏雄宣布对黄正权、曾全德、钱广瑞、李道源等进行拘留,刘贤生由单位管制劳动交待问题。李道源被关60天,钱广瑞75天、黄正权和曾全德76天。(覃鼎发档案卷)
1月下旬,毛泽东关于人民解放军应该支持左派广大群众的指示发表后,中国人民解放军逐步以“三支两军”(支左、支工、支农;军管、军训)的形式介入地方文化大革命。
1月28日,驻军6913部队和县人武部宣布介入地方文化大革命运动,并上街游行。
1月29日,已夺权的机关和部门的造反派相继成立临时业务班子,负责本单位的抓革命、促生产工作。
2月4日,平果县夺权委员会主任黄毓进在人委礼堂主持召开“抓革命、促生产”三级干部会。会议由县直机关造反派头头韦善嵩主持,农达能作报告,县人武部政委伊秀忠、红卫兵代表陆忠儒分别在会上讲话。会议强调各级造反派对所谓“走资派”、“牛鬼蛇神”要坚定不移地进行批判斗争。
2月5日,驻军6913部队和人武部正式表态支持联指派,并筹备“三结合”领导机构。
2月7日,县夺权行动指挥部发出第一号通令:停止原平果县委、县人委的党、政财、文大权。由造反派组织负责人、中国人民解放军驻军部队负责人、革命领导干部组成的“三结合”临时权力机构,领导夺权斗争,指挥全县“抓革命、促生产”,镇压一切反革命活动,组织群众组织监督并指挥各派机构的业务班子工作。(“处遗”大事记)
2月8日,经驻军和人武部同意成立夺权委员会。主任黄毓进、副主任韦世秀、常委吕宪章(6913部队)、伊秀忠(人武部)、陆忠儒、梁怀祖、韦善嵩、黄敏雄、韦汉升、农达能、李加兴等11人。
2月15日,经过群众组织反复讨论和驻军6913部队、人武部、夺委会做韦永甫(县委副书记)的工作,让韦站出来工作。晚上由黄毓进主持,在组织部召开“文革”办公室人员会议,成立“三结合”的临时权力机构:领导干部3人,军队4人,群众组织8人,贫下中农代表留空位。“三结合”机构成立的当天,即向全县发出3个《通告》和1个《通令》。总指挥部由韦永甫(主任)、伊秀忠、吕宪章、陆忠儒、梁怀祖等5人组成核心领导;成员有:逢永胜、傅胜奎、韦世秀、韦善嵩、韦汉升、李加兴、黄毓进等7人。下设“文革”办公室:黄毓进、黄文松、韦善嵩;生产生活办公室:韦世秀;还设“镇反”办公室等。
2月25日,“总指挥部”召开庆祝成立大会。县人武部部长傅胜奎、红卫兵代表陆忠儒、工人刘龙忠、农民代表马广南分别在会上讲话,表示支持拥护“总指挥部”,积极向“走资派”批判斗争。(县“处遗“工作总结)
3月1日,造反总指挥部进行“内部整风”,明确整风的内容和要求,是以领导干部和各级造反派的负责人为重点,批评骄傲自满和排斥一切,打倒一切的错误倾向,正确对待干部问题。(县档案馆傅胜奎在平果县直机关整风会议上的讲话)
3月15日,根据毛泽东提出的“革命委员会好”的指示,把“无产阶级造反总指挥部”改称“平果县革命委员会”,由原来的总指挥部成员为“革命委员会”成员。(县“处遗”大事记)
4月28日,“4·22”南宁“火箭”指挥部发表声明后,县直联指派总部负责人陆忠儒、张科在广场主持召开县直、城关区干部职工大会,声讨“火箭”指挥部罪行。此后,在群众组织中开始形成“支韦”和“支伍”两派。
5月23日,县革委召开三级干部会。出席会议的有区、公社领导干部,武装部长、管斗、批、改的领导,民兵营长、造反派负责人、厂场各来1名领导干部参加。会议要求立即掀起一次对走资派批斗的高潮,研究筹备成立贫下中农代表会,职工代表会、红卫兵代表会(简称“三代会”)。筹备领导成员有:傅胜奎(县人武部部长)、逢永胜(6913部队副团长)、韦世秀、梁怀祖、陆忠儒等5人。韦世秀作会议总结报告。
6月10日,由平果中学红卫兵孙明在广场主持召开声讨“4·22”火箭指挥部夺军管《广西日报》权的大会。韦世秀在会上发言。
6月18日,县人委联指造反派74个单位的女干部发出“坚决支持《广西日报》军管小组的严正声明”、“坚决支持韦国清同志站出来和无产阶级造反派一起闹革命”的声明。(县“处遗”工作总结)
6月23日至30日,经自治区批准,县召开“三代会”,选举平果县“三结合”革命委员会。革命委员会主任傅胜奎,副主任逢永胜、韦永甫、黄敏雄、黄文松(组织部副部长)、陆忠儒;常委傅胜奎、韦永甫、逢永胜、黄文松、黄敏雄、陆忠儒、伊秀忠、唐国有、黄毓进、韦善嵩、韦世秀、韦彩良、张科、覃巍峤(黎明区农民),委员13人。(县“处遗”大事记)
职代会主任韦汉升,副主任黄家荣、林毓芝(县医院秘书),成员有韦世秀等9人。
红代会主任孙明,副主任马彩飞、赵美尤(平中学生)。成员有陆忠儒等6人。
贫代会主任唐国有,副主任韦彩良(县人委副科长)、覃巍峤。成员有韦汉升(农业局干部)等13人。
6月以后,由于两派斗争的影响,加上在“整风”中对革委副主任梁怀祖、常委李加兴的批评,后选不上革委领导,梁怀祖等近百人便退出总指挥部,在观点上转向支持伍晋南,并提出砸烂县“三结合”的革委会。
7月1日,县革委常委讨论成立中共平果县核心领导小组。组长:伊秀忠。副组长:逢永胜、唐国有。成员:韦永甫、黄文松、黄敏雄、韦世秀、傅胜奎、黄毓进等人。
同日下午,常委会议继续。研究学习“毛著”积极分子“三干会”的召开,讨论关于“支伍”派的问题。决定“支伍”的人不能参加,因他们学习“毛著”不好,要先找他们辩论对县“三结合”的态度如何?表态同意发表声明后,才能参加会议。如果态度不改变,就不给参加。从此,两派之间的斗争更加激烈。
7月2日,学习毛主席著作积极分子“三干会”召开,伊秀忠致开幕词,傅胜奎作报告。会议要求学好“毛著”,练好武器,向资产阶级开火。
8月5日,广西平果“4·22”造反大军(下称造反大军)成立。主要成员李树和(军长)、李加兴(政委)、梁怀祖(作战指挥部)、杨景富(参谋部)、苏清宜(政治部)、县教育局韦海荣(宣传部)、杨安伦、马建领(后勤部)。主要是以平果中学“别有用心野战兵团”(简称“别野”)、“右江红色造反团”和县直的一些职工组成。
造反大军成立后,发表声明“打韦”、“支伍”,打倒韦永甫,砸烂“三凑合”(即县三结合的革命委员会)。这时,原联指派总指挥部直接在革委领导下工作,不另设总部。但从此又恢复无产阶级革命造反派总指挥部(简称联指总部)。并发表声明:“支韦”、“打伍”,支持韦永甫,保卫新生的三结合革命委员会。与造反大军对峙。在县内双方共同打倒的对象是王瑞、黄振伯、霍凤山和黄培福等人。另外,造反大军将联指总部的一些群众打成“老保”。此后,从县直单位到各区农村以“支韦”、“支伍”的观点划线形成了两大派组织。
8月11日,县召开文化革命会议。县、区、社造反派负责人参加。重点研究同“4·22”造反大军斗争的对策问题,坚决支持韦国清站出来。
9月14日,傅胜奎在县人武部主持召开在县城的革委成员及总指挥部成员会议,传达中央首长讲话。由伊秀忠传达周总理8月24日第五次接见广西两派的讲话,及我县当前革命形势。县革委成员黄文松、唐国有、韦善嵩等人发表支持广西“4·22”的声明。县委机关少数人以“翻江倒海”战斗队参加“4·22”造反大军。
9月9日,以赵仁尧等48人组成“9·9”兵团支持广西联指。以韦善嵩、黄家荣等9人分裂出去另立组织。“造反大军”扩大所属的平果中学“革联”、“别野”、“压野”(压而不服野战军)、“8·24”战斗兵团,还有“工总”、“农总”、“县直革联”等组织参加。
9月23日,平果县贫下中农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全体代表《告全县贫下中农书》指责“4·22”背离毛泽东思想。(县“处遗”工作总结)
9月25,海城区那海公社超毕生产队谭虾广死(即9·25事件)。死者是那海街上“9·11”战斗队头头谭世广的祖母。谭世广于9月24日约旧城街上“4·22”头头黄勇,带了一帮有“4·22”观点的群众闯进海城区武装部威胁支左人员支持他们。武装部劝他们回本区、本单位抓革命,促生产。他们不但不听规劝,反而在9月25日(那海街日)组织队伍上街游行示威,高呼派别口号,激起联指派群众的反对。当梁庆新上台宣传时,群众立即勒令他下台。梁下来后把板凳踢翻,打中群众。群众一哄而起,赶跑他们。谭世广忙跑回家,立即关上门。群众气愤就用石头扔到他的房屋上,但没有打中人。事后,梁怀祖捏造事实说:“武斗打死谭虾广”。(谭虾广95岁,于9月29日病死)。为了证实这个问题,当时支左的人武部和6913部队、县人民医院、海城卫生所等组成验尸小组。验尸后结论:谭虾广之死属年老病死。但梁怀祖却说:“你们卫生人员我们不相信”。把谭虾广尸体抬到区公所大门暴尸20多天致使尸体腐烂,臭气难闻。公社召开贫下中农代表会决定,筹集汽油将尸体烧掉。谭虾广的女儿知道后,拿了一对箩筐来捡尸骨。公社给她一个水缸装回去。(县档案馆海城区“9·25”事件汇报)
10月初,联指总部为加强力量对付造反大军,总指挥部成员张科、陆忠儒、韦汉升为核心,委员黄光坚等增至16人。总部设在人委中楼。下设办公室,由9人组成。由于这个“总指挥部”掌有党政财文大权,又得到人武部和驻军6913部队的支持,加上全县多数群众都有联指观点,支持韦国清,反对“4·22”,所以,平果“4·22”造反大军自8月5日成立以来,很快被孤立。(谭美春等案卷)
10月中旬,造反大军和联指总部第一次谈判。主要内容是要求大联合。但造反大军提出要以他们为核心,结果谈判失败。
10月23日,“4·22”造反大军由于得不到支持,进行打、砸、抢,装备自己。梁怀祖带人到果化,同果化“4·22”一起冲击果化区武装部,抢夺区武装部枪2支,手榴弹数枚,剪断区革委广播线,到供销社门市部抢要办公纸,冲进邮电所打烂窗口及公文柜。
11月24日,坡造“4·22”冲进区革委会割断广播线,抢走电话机1部,单车2架。
11月26日至12月9日,“4·22”造反大军杨景富,带领几十人到县武装部静坐,绑架人武部副部长刘永福。(县“处遗”工作总结)
11月28日至29日,“4·22”造反大军苏清宜、李加兴、黄汉民等带队两次冲击县广播站,抢去电器元件、控制台、收音机、扩音机、录音机等,损失达39332元2角。使广播站停止1年多不能广播。同日晚上9点多钟,“4·22”造反大军冲击县中学“文革”(联指)总部,打烂门窗,抢走公章、粮食以及6个教师的一些财物。
12月1日,在县“联指总指挥部”的组织下,县委机关“9·9”兵团、县人委无产阶级司令部以及县直、坡造、新安、太平,榜圩、黎明、海城、凤梧等区直造反组织共32个单位共同发表了《对当前局势告全县人民书》。文章列举了“4·22”的打、砸、抢事例,并提出:警告“4·22”造反大军,如果继续为非作歹……,我们坚决斗争到底。
12月3日,造反大军梁怀祖等3人,非法殴打黄富仁(联指),同日抓走车站职工张杏初(联指),进行非法审讯。(县档案9号卷宗)
12月上旬,平果中学联指总指挥部陆忠儒和孙明乘到县人武部参加领导会议之机,在陆道义房间床枕下偷了2支“五四”式手枪(没有板机),拿来佩带。后来人武部唐奇鹏和黄文修主动送给枪机和子弹,并教陆、孙2人使用和保养方法。后来,陆忠儒和孙明用来对平果中学副校长黄信国、党支书江业强、水电局许名扬等搞假枪毙,还用来围攻马头山及常星“4·22”据点等,直到68年5月才交还武装部。后武装部军械员黄仁光又发给陆忠儒1支美造大眼橹子和10发子弹。(县“处遗”工作总结)
12月4日上午9时,“4·22”造反大军梁怀祖带队冲击县委机关饭堂,砸烂仓库,劫走大米200多斤,面粉40斤,木薯粉15斤,水桶5只,提桶3只,电话机1部,单车1架。(县档案馆9号卷宗)
1968年
1月12日晚,“4·22”造反派朱汉林(县交通局副局长)带人开两辆汽车到濑江桥道班,抢守桥的武装民兵排的重机枪1挺,冲锋枪、步抢各1支,子弹420发。陆瑞瑜(濑江林场副场长)带队到敬村向民兵要得步枪5支,粉枪11支,子弹50发,运回县城准备搞武斗。(朱汉林、陆瑞瑜案卷)
1月13日,南宁“4·22”几十人乘船来平果,同县“4·22”一起到县府礼堂演戏。当时县正开三级干部会,有部分代表睡在礼堂。“4·22”演戏时,代表被迫搬出来,另找地方住。在演戏中,联指总指挥部在楼上的3个高音喇叭播音干扰。“4·22”演戏散场后,以人委机关高音喇叭干扰他们演戏为由,围攻人委机关。双方用石头、弹弓等互相攻击,一直打到深夜3点多钟。“4·22”没有攻进而退回造反楼。这场石头仗双方虽然没有伤亡,但人委楼和礼堂大部分窗口玻璃被打烂。
1月15日,旧城区“4·22”马道利(税所干部)带200多人,包围教美公社民兵武装连,抢走机枪1挺,步枪16支,子弹100多发。
1月16日,两派斗争达到高潮时,联指总部设有作战部、联络部、宣传部、后勤部。作战部:陆忠儒、韦善嵩;联络部:陈华庭;宣传部:梁家儒、唐中权、周福霖;后勤部:蒋朝祥。这个机构主要是对付“4·22”造反大军。
1月16日下午,“4·22”造反大军由苏清宜、朱汉林幕后操纵,李加兴、马建领等作前线指挥,带领30多人,由莫鸿坤等剪掉太平方向的全部电话线,先攻打城关区革委,接着攻打县委机关,强占大楼。在攻打中,李加兴等主张用火攻,结果烧毁档案馆的机密文件60多卷,各种历史资料80多斤。由于驻军6913部队约一个排及时救火,人事档案才未受重大损失。但被抢走3支保卫机关的步枪,打伤宣传政策的驻军6913部队战士2人,县委机关干部黄廉勋被打伤抓走,黄贝凤被打伤。在这次冲突中,联指总部出动100多人。晚上,“4·22”转向人委中楼围攻联指总部。联指总部张科打电话叫民兵来支援,派人到龙基去接应布荣大队的民兵。当晚12时左右,新安、布荣,太平共来300多民兵支援“联指”反击“4·22”。双方用石头互相攻击,没有开枪。当时联指民兵抓了“4·22”的吴少杰、黎成士、赖国光、黄有谟,将他们关押在黑房中毒打。“4·22”造反大军于次日上午撤退后,张科指使一些人到雅龙、布思要得步枪4支,他和韦海荣(平果中学学生)到巴赖向民兵要得步枪2支。
1月17日,县城以公路为界,从现在的新食品门市部到旧旅社,公路以南的街道机关、医院、粮所等部属于“4·22”造反大军管辖区。“4·22”的指挥据点在旧印刷厂小楼。联指指挥部在县府中楼。“4·22”在农村的据点:果化街上、槐前由梁怀祖等人指挥,玻璃据点由李加兴指挥;旧城街上据点由苏清宜、苏清巧两兄弟指挥;榜圩街上和常星据点由黄国祥、黄甫等人指挥。县城据点由李树和、黄文玲等指挥。联指在县城的据点由张科(县府)、和财贸的唐群生、中学的陆忠儒等指挥。联指管银行,按月发工资。“4·22”管粮食,各霸一方。同时,县革委成员黄毓进、黄文松、唐国有、韦世秀亲自参加联指总部搬水泥砖筑工事,对付造反大军。(县“处遗”工作总结)
1月18日,平果“4·22”、平果中学“革联”红卫兵抢夺县物资局炸药68箱(1632公斤),导火索3010米,用来自制土手榴弹。(县档案馆68—73、号码9—4号卷宗)
1月19日,榜圩“4·22”派黄国祥带队抢夺达洪江水利工地炸药2500斤,雷管150个,火药600斤。严重影响工地施工。榜圩道班“4·22”韦永帮用酒瓶制作手榴弹失火爆炸身亡。
1月20日,“4·22”造反大军梁怀祖、苏清宜带队强占新华书店和人民医院,赶走正在留医的74名病人。因被赶走得不到治疗而死亡的有11人。还大量破坏医疗器械,抢夺贵重药品,共损失价值达8700多元。
1月下旬(春节前),人武部刘永福副部长把武器仓库里的步枪及几挺机枪分发给联指总部的人。其中有韦善嵩、陆忠儒、韦彩良、唐群生等。
1月21日,联指总指挥部和“4·22”造反大军在6913部队和人武部的主持下,双方进行谈判。联指代表:陆忠儒、韦善嵩等4人。“4·22”代表:李加兴、梁怀祖等4人。(县“处遗”工作总结)
1月22日,双方谈判达成消除武斗气氛的八条协议,要求恢复1月16日前的社会秩序。下午,双方在现总工会十字路口交换被抓人员。造反大军交出联指成员:黄廉勋。联指总部交出“4·22”成员:吴少杰、马建领、黎成仕、黄有谟、赖国光等。(县“处遗”大事记)
1月23日,在双方达成协议的第二天,“4·22”造反大军一些成员在新华书店楼上用弹弓射联指派陆慧花、黄玉兰,双方发生争论。
1月24日下午2时许,南宁“雄鹰”和平果“4·22”学生廖春林等到县国营饭店辩论,联指总部成员驻守饭店的赵春林开枪打伤廖春林。后“4·22”造反大军将廖抬上街游行示威,因拖延时间流血过多,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当天下午3时20分,“4·22”向旅社开枪射击。并用炸药炸旅社的墙角,震裂墙壁和门口玻璃。当晚,联指总指挥部调龙竹、太平、新圩、袍烈、古案等5个大队50多个荷枪实弹的民兵驻守饭店、邮电局。次日才派车送回太平。
1月25日,县成立公、检、法军事管制委员会,解散原公、检、法机构人员。主任是县人武部副部长刘永福;副主任张国荣(武装部科长)、朱凤林(6913部队科长)。
1月26日,果化公社召开巴定联防会议。区联指造反派负责人陆仁治主持,研究如何对待“4·22”的问题,布置征兵工作,酝酿提名成立“果化公社贫下中农联合指挥部”。(县“处遗”工作总结)
在巴定联防会议中,那龙、永定大队提出为了对付“4·22”造反大军,要求发给枪支子弹。黄倚升与有关人员研究后,立即发给那龙大队民兵营长李廷条“美三〇”步枪4支,子弹20发,又到粮所要“美三〇”步枪5支,子弹25发,发给永定大队吕献珊(大队长)、潘润礼(民兵营长)、潘加布(民兵)等人。(黄倚升等案卷)
1月29日,县联指总指挥部派人到炼沙大队要民兵的枪21支(其中轻机枪1挺)。
1月下旬,县人武部为做好春节防护工作,提出:(1)防止外地人来平果抢枪。(2)防止乱搞武斗。(3)春节要搞好防护,安然过春节。部党委决定在坡造的龙盘、印山、都阳设卡。此外,果化、黎明、城关、新安等区武装部负责人带领民兵站岗放哨。在设卡中,出现乱拦车辆,非法搜查人身等行为。(县“处遗”工作总结)
2月1日,果化公社“贫下中农联合指挥部”陆仁治、兰家华按已定计划,主持召开果化区“抓革命,促生产”誓师大会(目的是抓“4·22”造反大军头头梁怀祖、黄保林等4人,但梁等人事前已逃走)。会后,民兵包围果化街。民兵麻家培在新兴街抓到有“4·22”观点的学生农加雪,麻家培以农是“4·22”通讯员的罪名,亲自用刀将农杀死。在全县开创了杀人先例。当晚民兵还打伤韦宗奎(卫生院医师)、李岳贤(供销社干部)等。韦、李2人被送到卫生院留医。(陆仁治等案卷)
2月4日,“4·22”造反大军李加兴等10多人用武力第二次强占人民医院,打开仓库、药库,抢走伤病员棉被、床单和药品,打烂各科室物品,赶走73名留医病人,不准医务人员治疗。运送炸药和手榴弹上医药大楼,把大楼作武斗据点。后来城关、太平等公社农村10名病人来医院留医,都被拒绝。
2月5日,李树和带领“4·22”人马冲击县经理部火药仓库,打烂门窗,强行抢去火药1300斤。(县“处遗”工作总结)
2月9日进驻坡造社直单位的联指武装民兵早上进行抄家。把李耸(农民“4·22”)抓去粮所关押。供销社干部黎贵柳(4·22)和群众一起到粮所门口和他们辩论,要求释放李耸,被当时守粮所的联指民兵视为冲击粮所而开枪打死陆生明(农民、4·22)、陆生贤(农民、“4·22”)、谭益效(农民、“4·22”)、梁义忠(农民、“4·22”)等4人。
2月12日,坡造公社武装部长、革委副主任黄存仁,指派驻守在都阳停车点的联指武装民兵抓黎贵柳,将黎押到光岩洞(洞名)关押。当晚,又指使民兵李仁仕等4人把黎押到印山大队,由龙盘、印山民兵李永芳、李寿详等12人将黎押到古龙岩(地名)用牛绳将黎绞死,将尸体推下溶洞。(黄存仁等案卷)
2月20日,果化公社果化大队由党支书、革委主任李永坚主持召开群众大会,大队联指李道国在会上讲话,宣布黄锡镇想谋杀队长,零家美制造尖刀,搞阶级报复,破坏耕牛等罪行。会后由凶手潘德贤枪杀黄锡镇,赵宏枪杀零家美。(李永坚等案卷)
同日,“4·22”造反大军梁怀祖、李树和等人占领马头山,以马头山洞为据点。
2月23日,太平公社革委主任岑笃武带领宣传队到布洋大队召开群众大会,杀死了布洋大队感圩屯许德文(伪乡警)、班爱筠(伪乡队副),并将尸体和石头捆在一起推下联合水库。以后,壮烈、仰良、茶密、袍烈、吉林等5个大队陆续召开群众大会乱杀死11人。(岑笃武等案卷)
同时,永定大队革委主任李德育,大队造反派负责人吕献珂,大队民兵营长潘润礼主持召开群众大会。吕献珂在会上宣读参加“4·22”的农业高、农从春的所谓“特务、里通外国”、“破坏四固定”的罪行。然后,由李德芬、潘润留等民兵拉去枪杀。(李德育等案卷)
同日,旧城公社也出现乱杀人。那龙大队联指民兵武装班长甘兴积,在旧城公社武装部长廖克锐等人的指使下,先给甘兴积子弹10发,并说以后还要增发给你们一些枪支。甘于5月24日和民兵陆元有、林振光、李盛斌等人在掩护那龙大队文书陆昭下各队通知队干准备参加县“四干会”途中,在往内列生产队的路上,碰上“4·22”的闭均贤、闭均光、闭复尧、闭复利等4人,双方问话时发生争论。闭均贤等人先离开,走约2丈远,陆元有首先向闭均贤开枪,但未打中,甘兴积开第二枪时打中闭均贤,当场死亡。(甘兴积等案卷)
2月24日晚,城关公社龙来大队党支书李修集为首组织布荣、雷感、那龙大队等50多人,持枪包围龙来大队薜罗小队,以反动地区、搞翻案、参加“4·22”为由,先枪杀韩永和,木棍打死韩有彪。同时抓韩有怀、韩永乐、韩继富等3人,押到“鸭闹洞”(地名)旁用刀捅和木棍打死后,将尸体丢下30多丈深的溶洞。杀人后李修集、韩永蔼等还杀猪请凶手及民兵喝“庆功酒”。由各小队开支伙食费。布荣的一些凶手闯入被害者的家中抢去蚊帐、衣服、土布、腊肉等财物。(李修集等案卷)
2月27日,新安公社布思大队民兵营长廖汝升带领几十名民兵将刘寿光(农机厂工人)、蒋国勇(居民农场)押到下怀岭(地名),将刘、蒋2人衣服剥光,由邮电所工人黄永思、布思民兵廖如信、李培新、廖汝登等4人执行枪杀。(廖汝升等案卷)
2月28日下午,联指总指挥部县直机关武装连唐群生等带领277个城关公社炼沙大队武装民兵,分三路围攻粮所“4·22”据点,由黄绍勋鸣枪开始进攻。因“4·22”大军已提前撤出粮所,搬上马头山洞,经搜查只抓到廖春发(4·22派观点)1人,交给6913部队。(唐群生等案卷)
2月28日至3月8日,县召开“抓促”四级干部会议,会期8天,计划到会6000人,实到4021人。各公社武装民兵持枪参加会议。傅胜奎作动员报告。韦永甫总结。主要内容是:总结经验,发扬成绩,加强领导,全面落实最新指示,抓好阶级斗争。傅胜奎在报告中还强调指出:“在大好形势下还有不少问题,如四类分子反攻倒算,‘四旧’抬头,资产阶级派性存在,武斗因素还未消除。对于这些阶级敌人的破坏活动,必须釆取有力措施,坚决给予打击和镇压”。会议期间县城内公开乱杀人7人。以镇应“4·22”为由,刀杀谢超雄(粮局干部)、农福锦(戴坏分子帽子)、严家政、陆义权(农民),枪杀张君瑞(百色市居民)、何少烈(云南省富宁县博爱镇居民)、梁吉祥(坡造居民)。
2月29日,果化公社玻璃大队革委主任麻华侨带领民兵将玻璃大队“4·22”观点的农民陆比华、何增成分别以搞地下行医和“4·22”联络员等罪名押到果化街上游斗,被民兵凌胜林、农常民、凌国汉、陆比理等人枪杀。(麻华侨等案卷)
3月1日中午11时,“4·22”造反大军李树和从马头山洞开枪打伤正在参加四干会的城关公社代表张瑞财、韩继高。
3月2日,在“四干会”期间,傅胜奎签发了平果县革命委员会(68)字第6号文件,公开号召“集中火力,打一场围剿派性,全歼派性,斩断黑手,打倒无政府主义的人民战争,实行群众专政”。从“四干会”至“7·3”布告公布,全县乱杀乱斗打逼死374人。在“四干会”期间公开乱杀人,攻打马头山,印发县革委6号文件,使部分代表在讨论中制定了回去的杀人计划。“四干会”实际上是为各公社乱杀人起了示范作用。
在“四干会”期间及会后,联指总指挥部派人到新安公社的生坡、南立、道峨等大队要得民兵的6支步枪。
3月4日上午9时许,联指总指挥部的财贸战线武装连唐群生、赵春林和县革委机关李大添从旅社据点出发经过城关派出所、森工站,攻打“4·22”造反大军的医院据点。他们冲到侧门占据留医部二楼,叫“4·22”造反大军投降。“4·22”造反大军从房间里掷出一颗手榴弹,爆炸后接着开枪。双方射击2至3分钟,联指开展政治攻势。最后“4·22”造反大军被迫投降,黄建成跳楼受伤和劳荣锦数人当场被抓,后由驻军6913部队派人来接伤员。这一仗双方没有死亡。(县“处遗”工作总结)
3月4日中午,县人武部政工科副科长唐奇鹏和县联指总指挥部陆忠儒、韦善嵩、张科等人,在县人委中楼召开各公社武装部长会议,拟定攻县城“4·22”据点马头山的方案。会上用望远镜供与会的人观察山洞情况,接着由张科、韦善嵩具体安排,组织大会民兵,分三路围攻马头山。当晚用炸药包炸洞口,围攻一天一夜,联指总部占领了马头山。
5日凌晨由6913部队保护,把岩洞里的“4·22”造反大军梁怀祖、李树和等19人接下山。在这次围攻中双方无伤亡,大部分人被押回各公社。后来有的被斗打致死。
3月7日上午,“四干会”总结。下午,傅胜奎召集各公社武装部长会议,主要是布置:抓黄国祥。因他带一帮人上山为“匪”。要抓活的,如果他开枪,顽抗时才开枪。这个任务由榜圩完成,其他公社协助。发现黄国祥在哪里,立即组织民兵包围,并用电话报告武装部。
“四干会”中,韦永甫到榜圩组参加讨论说:“榜圩是旧县城所在地,国民党残渣余孽多,你们回去要狠斗,消灭一个就少一个”。(县“处遗”工作总结)
3月7日,凤梧公社香美大队批斗黄世惠时,黄彩振对黄世惠拳打脚踢致重伤。黄世惠被迫吊颈自杀。在14日晚又斗黄世惠的妻子黄姆权时,黄彩振对死者的大女进行强奸(“处遗”中已将黄彩振开除党籍,判刑5年)。(平纪字(84)101号)
“四干会”后,凤梧公社代表及民兵3月9日回到凤梧仕仁索仇(地名),碰见怀达大队岑忠安,以他参加“4·22”干坏事为由,追赶并开枪打死在河中。接着由武装部长黄明辉、仕仁大队革委成员兰月色等,指使民兵杨瑞林、韦可恩去抓梁克俭(以参加“4·22”为由)到大队部,被参加“四干会”代表打致重伤。后叫民兵黄文付、韦朝珍押到布觉(地名)枪杀。
11日上午,黄明辉参加仕仁大队革委会议,研究杀害黄卓(被扣参加“反团”罪名)、苏启森(被扣复古倒退罪名)、梁克伦(被扣参加“反团”罪名)、梁兆辉(被扣反对学习“毛选”罪名)等人,会上先由大队革委委员兰月色传达县“四干”会精神,同时传达“四干会”中策划要杀的黄卓、梁克伦、梁克俭、梁兆辉、苏启森等5人名单。黄明辉在会上强调:刚才兰月色所讲的话大家不要传出去,等一下马上派民兵去抓人。会后各片民兵分工去抓上述人员。另外民兵还多抓了黄金珠、梁福权。当天龙剑屯把梁兆辉押到大队部厕所附近,韦可林就开枪把他打死。而梁克俭、黄卓等人被关在大队部。
3月12日下午,兰月色指挥民兵押黄卓,梁克伦、苏启森到布甲处枪杀。民兵韦兆安枪杀苏启森,覃善金杀黄卓,韦大坚杀梁克伦。黄金珠和梁福权因民兵提前放走而幸存。(黄明辉等案卷)
到5月3日凤梧公社就杀了60人。果化的代表于3月7日参加“四干会”回去的当天就杀死陆比光。榜圩的代表于3月8日回到家,9日早上就杀了街上有“4·22”观点的孔祥基的父亲孔繁立;10日,又杀了隆足的黄启荣。从县开会回去的黎明公社革委主任兰廷祖和武装部长覃咸民,3月11日,在同老粮站接到寿安大队民兵抓来的黄有庭(巴马县人),由覃审讯后,命令寿安民兵农远亮将黄枪杀,覃到场验尸,14日,兰、覃回到公社后,立即召开常委会决定15日围攻、杀害黎明街上周生明。(县“处遗”工作总结)
3月12日,太平公社局平大队党支书玉成杏和大队干部玉启敏、梁天生、黄宝康等人,在11日听黄忠纯汇报联络站要以杀游击队为罪名杀玉珠生后,决定由民兵方言立带路去抓玉珠立。民兵梁天阴绑玉珠立后押到联合水库,黄泽新(民兵)开第一枪,接着农国金(民兵)向玉珠立刺一刀,玉珠立当场死亡。玉死后,被用绳子将尸体和石块捆在一起,丢下联合水库。(玉成杏等案卷)
3月14日,太平公社古案大队经管干部甘世蛮,组织指挥武装民兵张廷称、蒙礼汉、张廷进、陆国叁、陆国级等人,以韦有裕曾被劳改、搞资本主义、反攻倒算、不服从领导,其子韦世学参加“4·22”,调皮捣蛋等为罪名,将韦有裕、韦世学父子分别用刀杀死和用绳子绞死。韦世学被绞死后将其尸体绑上石头沉入布见水库。(甘世蛮等案卷)
同日,榜圩公社吴月兰(榜圩大队妇女主任、县委委员)带民兵到海城六昂屯捆绑吴冠基回生产队进行多次批斗。最后在吴月兰的策划和指使下,当晚把吴冠基斗打致昏迷,在还没有断气时,吴月兰就命令四类分子把吴冠基抬去埋。(吴月兰等案卷)
3月5日,凤梧公社堆圩粮站保管员潘仁用趁派性斗争之机杀害凌美琴。潘从韦奇丰家拿了一把尖刀闯入凌家,先用木棍把凌打倒在地,然后用尖刀刺凌的咽喉致死(死时已怀孕7个月)。其丈夫黄文芳,父亲凌三多害怕,连夜向新勉方向逃路。凤梧公社武装部黄明辉知道后,立即打电话给新勉大队革委主任覃光辉组织路口守卡,凡有“4·22”路过就要杀掉。3月15日下午,黄文芳、凌三多、陆廷安(马山县人)3人走过岩额(地名)时,被民兵黄文锦、黄兆贵、周富臣等人打死。(潘仁用等案卷)
3月17日,自治区革筹小组批准成立平果县革命委员会。主任韦永甫;第一副主任傅胜奎;副主任王文斌、唐国有、黄文松;常委韦永甫、傅胜奎、王文斌、黄文松、伊秀忠、韦世秀、黄毓进、黄茂恩、韦善嵩、张科、韦彩良、林毓芝、覃鼎发、黄冠廷(公安局负责人)、陆忠儒等15人;委员46人。
3月19日上午,县城联指所属组织和附近公社贫下中农以及县“三代会”代表、中国人民解放军指战员和干部职工1万多人,隆重庆祝平果县革命委员会成立。革委主任韦永甫、百色地区“三支”、“两军”领导小组、人武部、贫代会、职代会、红代会等代表分别在会上讲话。
3月21日,黎明公社寿安大队党支委召开大队干部会议,传达县“四干会”精神。会中,民兵袁世生等10多人押唐毓兴(小学教师,“4·22”观点)到大队部,将唐毓兴关在大队文化室,韦成高(民兵排长)派民兵韦修玉等看守。半夜韦修玉、袁进生、韦成高等3人开枪将唐打死。唐死后无人收尸。3天后群众才用牛拉去埋。《韦修玉等案卷》
同日,果化公社玻璃大队文革主任周贵帮等在玻璃小学主持批斗农洪考(参加“4·22”)、潘加兴(以不服从领导为由),边斗边打,翟成川、陆有山、李纯元、李纯兴等对农、潘2人残酷斗打致重伤后,李纯兴(治保主任)派四类分子闭德辉等4人将农、潘抬到那怕村布整坡(地名),民兵陆光南、凌胜新等人用尖刀、石头将农、潘捅打致死。
3月28日,县革委成立各部办事机构,其中:政治部由黄文松、韦善嵩、韦彩良负责;生产指挥部由唐国有、傅胜奎、张科负责;组织建设由黄毓进负责;财经部由黄茂恩、覃鼎发负责。
3月30日,县革委开常委会议,研究分工到各公社围剿派性问题。黄茂恩、黄毓进、林毓芝在县管面上工作。韦善嵩、张科专抓机关斗、批、改。到各公社人员名单:城关黄冠廷;坡造傅胜奎;果化唐国有;旧城韦世秀;凤梧黄文松;榜圩伊秀忠;太平韦永甫;海城韦彩良;黎明覃鼎发。黄文松到凤梧新勉大队检查工作时,党支书覃明显汇报:“我们大队已杀了周金昌和黄景宽”。黄文松听汇报后,不但不批评反而说:“一派不压一派,生产怎么上去?”。
4月8日,在旧城公社教育战线开办全体小学教师毛泽东思想学习班上,韦世秀作动员报告说:“这期学习班,目的是动员群众围歼派性和打倒派性”。(县“处遗”工作总结)
4月13日,在旧城与凤梧交界的绿伐坳发生乱杀人事件。4月12日,榜圩农机厂林兆昌和街上居民苏鸿群、卢植森和准备回老山林场的赖祖飞去县城进货,当经过旧城公社门前时,被守卡的武装民兵班长吴明达,副班长陆高拦住。虽然林兆昌等4人持有证明,但仍不让走。陆高将4人押到旧城街上客栈住下。当晚吴、陆等人密谋指使教美大队民兵将4人杀害,民兵不干。次日上午,旧城公社武装部干事潘加凤指示吴明达、陆高等民兵将林兆昌4人押回榜圩。途中经适绿伐坳时,吴明达先开枪打死林兆昌,其余的民兵向苏鸿群等3人开枪,当场杀死2人。赖祖飞和卢植森受伤。后被过路的汽车司机发现,拉到县医院。卢植森经抢救无效死亡。赖祖飞幸存。(陆高等案卷)
4月17日,县革委召开分工下乡常委汇报会。傅胜奎在会上说:“四级干部会扭转了局势,出现一些极左是难免的。”韦世秀说:“旧城斗争比较复杂,菊良大队24个四类分子就有22人翻案,我们已发动群众批斗。‘4·22’逃跑不少,兴宁跑了57个,才回来25人”。
4月21日,韦世秀回到旧城公社传达常委会议精神,又说:“今后的任务主要是抓阶级斗争。四类分子及子女必须分类排队,重点打击。”
4月24日,“三办室”在清理阶级队伍中对所谓“走资派”及其他干部进行定案处理。全县先后被定为走资派、叛徒、特务等159人。其中:县级8人;区级29人;一般干部54人;教师54人;工人14人。
4月下旬,县人武部伊秀忠在人委中楼召开各公社武装部长会议,布置拔两颗钉子的问题(指旧城公社黄元和榜圩公社常星大队黄国祥)。伊秀忠说:“县委已采取措施,要求各公社抽民兵协助解决。”
4月24日至28日,旧城公社革委开办全社脱产干部、民兵营长、治保主任、妇女主任、团支书训练班。培训抓阶级斗争的骨干力量。韦世秀在会上强调:“这次训练班重点解决阶级斗争问题。”(县“处遗”工作总结)
4月26日中午,傅胜奎到旧城公社要廖克锐和谢家祥向他汇报阶级斗争情况。当汇报到民兵营长谭永祯的岳父黄有才(局爽屯人)动员谭永祯把枪交给“4·22”时,傅对廖说:“榜圩、太平‘斗、批、改’搞得好,生产搞上去了,你这里连地也不翻,生产搞不上去,连斗也不敢斗。你的枪拿不回来,你的头掉那天都不懂。阶级敌人如此猖狂,给群众揍死他几个,杀鸡给猴看。”后廖克锐即召集常委谢家祥等人研究决定当晚在局爽屯召开批斗黄有才、黄杰等人的现场会。
4月26日晚,廖克锐在旧城兴宁大队局爽屯召开对敌斗争批斗现场会。谢家祥、潘加凤、黄文贵、唐朝贵等参加会议,还有各大队脱产干部、民兵营长、治保主任、妇女主任、团委等训练班的全体成员、进驻社直各单位的武装民兵及附近生产队群众约300多人。斗争大会由兴宁大队革委主任覃奇贤掌握会场,廖克锐作“向阶级敌人猛烈进攻”的动员讲话。接着命令民兵将参加“4·22”的黄有才押进会场批斗。会上以交不出枪支为由,唐朝贵和民兵一拥而上,将黄有才打致重伤,次日凌晨死亡。接着拉黄杰来批斗,以黄不服管制为由,令其跪下交代问题。唐朝贵和民兵把黄杰打死在会场。随后又拉黄荣、黄有年来斗打致重伤,经医治幸存。(廖克锐等案卷)
4月27日训练班结束,韦世秀在总结会上强调:“要各大队参考局爽现场会的做法,开展全面地向阶级敌人发动猛烈进攻。”因此,出现乱枪杀、打死、逼死104人(其中被枪杀13人,被毒打致死50人,批斗毒打致死13人,被逼自杀27人,失踪1人)。
4月下旬,坡造公社金沙大队党支书刘华芳组织群众、民兵乱抓乱斗所谓“反共救国团刘全丰、张仕清、张明有、张明理等8人。刘全丰被打死。张仕清被打致重伤。又强迫张仕清的父亲张明理把张仕清背来批斗,张明理被逼吊颈自杀。张明有因怕被批斗也自杀身亡。(刘华芳案卷)
全县4月份打死119人。(县“处遗”工作总结)
5月1日,旧城公社发达大队党支书黄雄主持召开全大队群众批斗大会,当场打死参加“4·22”的黄美珍、黄锦忠和所谓不守法的黄盛明、韦国盛等4人。“4·22”的黄炳文、黄锦堂被打致重伤,不久死亡。(旧城乡“处遗”工作总结)
5月3日,旧城公社兴宁大队肖小连(女)、宋化普、黄德生(均“4·22”观点)因被批斗后害怕,逃跑到坡造公社被民兵抓住。廖克锐、谢家祥指使兴宁大队会计黄大健、团支书安乃林把肖小连等3人带回到半路杀掉。黄、安两人不干,廖克锐就给黄、安两人回旧城。廖克锐、谢家祥、潘加凤、唐朝贵又指定营业所联指造反派黄文贵、梁胜利带领民兵数名去坡造接肖小连、宋化普、黄德生。黄文贵到局马道班就和黄世安等人找溶洞。黄文贵指定黄义、韦善莫分别守公路两头,梁胜利和民兵把肖小连等3人加绑捆紧并用碎布、毛巾塞嘴巴,拉到溶洞口,用木棍打昏,脱要衣服后就推下洞的第一层去,接着用尖刀逐个剖腹后再推下有水的洞底。(黄文贵等案卷)
5月4日,旧城公社菊良大队召开群众批斗大会。会上打死黄炳忠,黄炳勋被打重伤,认为已打死才停手,后其家属抬去准备埋时,发现尚有余气,便偷偷抬回家医治,2年后才能出门。(覃秀祯等案卷)
5月5日,县革委发出通知:“要严管四类分子,查外来人员,对交通要道巡逻放哨,进行全县性的搜查。”(县“处遗”工作总结)
5月7日,县革委开会。傅胜奎、王文斌、唐国有、张科、韦善嵩、黄毓进、黄冠廷等参加。会上傅胜奎说:“4月份我县形势发展很快,要向深度、广度发展,……,派性……露头就打击,压下去,我们执政是有权的。”王文斌说:“革委会应把走资派、叛徒定它几个,把材料向群众公布。”(县“处遗”大事记)
5月17日,旧城公社局马大队党支书李振委托李志明组织召开全大队批斗大会。民兵吴标英、陆海荣、邓可荣、麻德生等人当场打死参加“4·22”的覃世振。覃世新等5人在批斗会后以送去公社为借口到半路打死。(李振等案卷)
5月18日,县革委、人武部下令围剿“4·22”造反大军驻榜圩常星的黄国祥。事前(即5月13日)县联指总指挥部张科、陆忠儒,县人武部唐奇鹏等在榜圩公社隆足大队召开榜圩、凤梧、黎明、海城4个公社武装部长会议,研究围攻常星抓黄国祥等人的问题。5月18日开始行动,动用海城民兵40人(步枪38支、机枪1挺),黎明民兵100人(步枪60支,冲锋枪28支、机枪4挺),还有凤梧、榜圩两公社民兵共300多人,由县人武部政工科副科长唐奇鹏临阵指挥。黄国祥等人在山洞躲避。21日民兵发现后,立即用炸药、手榴弹炸洞口,并让黄国祥的亲属去说服动员。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黄国祥提出,要求由解放军来接才出山洞。后由县人武部黄中枢(当时在榜中搞军训)亲自下洞把黄国祥、黄有谟、孔祥基、周尚德、周三保等人接上来。然后把黄国祥、黄有谟、孔祥基押到县公、检、法军管会关押,其余3名给凤梧民兵带回本大队均被打死。
5月20日,由覃鼎发主持召开县革委会常委会议。出席人员:韦永甫、傅胜奎、王文斌、伊秀忠、黄毓进、韦世秀、韦彩良、张科。在研究学习“毛著”积代会准备和斗批改等问题时,王文斌提出:“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逐步分清,但有个别同志对形势看不清,出点问题不要大惊小怪,有些人对敌人斗争采取同情态度是不对的。”全县5月份打死114人,遭到批斗游斗吊打迫害156人。(县“处遗”工作总结)
5月23日,廖克锐、谢家祥、潘加凤等人在旧城公社召开复退军人、民兵骨干会议。研究围剿“4·22”派黄源的问题。(李彩熙等案卷)
5月24日至6月2日,县召开民兵活学活用“毛著”讲用会,到会400多人。傅胜奎、王文斌分别在会上作报告。会议总结了前段抓阶级斗争的成绩,摆阶级斗争10种表现,还表扬旧城公社那龙大队民兵甘兴积于2月24日亲自开枪打死内烈屯闭均贤(“4·22”成员)有功,并给他立即入党,担任党支书,再晋升为公社革委副主任。傅胜奎在讲话中指出:“要充分发挥民兵群众的巨大威力,这次会期短,解决问题不够深透。前段有的同志在斗争中一时气愤,动手打人,甚至打死人,思想背包袱,这是不对的。本来这次会议以左反右,结果变成以右反左,那怎么行呢?主要是我们总结经验教训就行了。”(甘兴积等案卷)
5月28日,谢家祥、潘加凤指派民兵李彩熙(当时吸收到旧城看守粮所的民兵)带领民兵,在县造反总指挥部派的50名武装民兵增援下,对“4·22”造反大军的黄世欢、陆世炳、陆康、黄源、黄显忠进行围剿。28日当天,黄世欢、陆世炳、陆康被抓到后当场打死。29日黄源、黄显忠交枪出山洞,由李彩熙、覃庆永押下山,交潘加凤审问后,黄源、黄显忠被群众打死。(李彩熙等案卷)
5月下旬一天晚上,召开批斗许名扬(水电局长、南下老干部)大会。怀疑许在1967年7月2日深夜杀害布见水库民工杨汉佳。当批斗会开至9点多钟时,联指总指挥部孙明、陆忠儒、韦海荣等人进入会场参加批斗。见许不承认,孙明就站起来多次质问许说:“你为什么杀害杨汉佳?”随后,孙明拔出“五四”手枪指到许的额头说:“今晚决定毙你啦!你还有什么话要交代家里就讲吧!身上有什么东西就拿出来!”许被迫把手表、水笔、私章和15元钱放在办公室台上。孙明等人便连拥带推,把许架出水电局,一直推到邮电局侧门的公路上。孙明用手枪连续捅到许的身上,迫许跪下。然后质问:“你不承认?你能杀害我们共产党员,我们就不能杀你?拿你到杨汉佳死的地方去枪毙!”接着韦海荣(平果中学学生)用枪口捅打许名扬,致使许倒在地上。就这样折磨约20分钟,孙明等人见许还是不承认,孙又说:“你是死定了!现再给你时间考虑!”然后3人便溜走了。(陆忠儒等案卷)
5月,县成立“三办室”。领导人有张科、韦彩良、韦善嵩、林毓芝。下设专案组,组长凌超腾、副组长农秀吉(城关财贸委员)。侦察右江地下党集团案,组长覃天明,副组长覃景基。办案组胡启龙(人武部科长)、农继利(组织部干事)。清查“5·16”办公室,组长张伟建(农业局技术员),成员:黄才杰、李耀东(原名李寿宁)、黄进群、陈列等。把一些老干部和其他干部诬为叛徒、特务、走资派,对有其他问题的干部进行调查。(县“处遗”工作总结)
6月1日,果化公社玻璃大队联指民兵李建文与陆有山、凌胜林,把“4·22”派的李礼兴捆绑后,抬到大队斗打致重伤。次日,李被迫跳河自杀。李建文、陆有山等人便押四类分子陆香敏等去挖李的坟墓破棺验尸。(李建文等案卷)
6月3日晚,果化公社玻璃大队麻华侨和李顺甫带领民兵将李建芬、李芳龙等8人拿到达乐河水利工地批斗,民兵把李建芬当场刺死,李芳龙被打致重伤。(麻华侨等案卷)
同晚,榜圩公社榜圩大队居民韦永生被诬陷参加“广西独立南疆救国团”而进行残酷斗打后,死在街上。其家属将韦的尸体埋在屋后菜园里。韦死后第三天(6月6日)因怀疑韦永生是假死,便以群众反映不卫生,要把尸体移到山脚去埋为借口,由榜圩大队干部黄大业通知民兵逼四类分子宋英杰等挖韦的坟墓,开棺验尸(黄大业案卷)
6月4日,果化公社巴龙大队,在大队治保主任杨加喜的指使下,早上把潘皓群、黄家贤、何凤羽、何凤增、潘荣耀5人押到果化街游斗。被赶集的一些人打死。(杨加喜等案卷)
6月8日,海城公社兰瑞荣派民兵从榜圩公社押周尚德、谭世广回海城公社,在半路岩坡伦(地名)民兵就把谭世广枪杀。把周尚德押回大队后,当晚廖统荣组织民兵韦定伦等押周尚德到供销社对面打死。(兰瑞荣等案卷)
6月9日,凤梧公社卫生所把本科毕业的医师黄世雄诬陷为反革命分子,黄被多次游斗殴打。黄世雄被折磨,感到走头无路。某妻冯维英(贵县港务所职工)来探亲,见到这凄惨的情景,便一起自杀身亡。
6月11日,县革委以(平革字26号)文件提出:“广大革命群众应主动向阶级敌人发动猛烈进攻,对五类分子进行严加管制,对罪大恶极者要进行法律制裁。但在群众走上轨道时,千万不能给革命群众泼冷水,打击群众积极性。要防止阶级敌人借口趁抓反革命向群众反扑报复。”这个文件实质上还是暗示可以乱杀人。(县档案馆案卷)
6月20日,唐国有在县三级干部会议上作动员报告时说:“我们县在县革命委员会的正确领导下,召开了以围剿派性的四级干部会议总结了经验教训。我们这次三级干部会议是继四级干部会议后召开的,还要坚持围剿‘4·22’。”
6月29日,全县10个公社128个大队的2217个生产队,有1908个队掀起揭发、批判、斗争的高潮,参加大批判人数78000多人。全县共揪出所谓“走资派、叛徒、特务、地富反坏右、牛鬼蛇神”1800多人。(县“处遗”工作总结)
7月9日,县革委在平革字(36)号文件中指出:“要大张旗鼓地宣传贯彻‘7·3布告’”。并组织372个宣传队,人数3497人。再次掀起向阶级敌人发动进攻的高潮。(县“处遗”大事记)
平果县革命委员会3月17日成立后,革委领导还在各种会议上强调要继续贯彻3月初的“四干会”精神。肆意斗打和杀害有“4·22”观点的人及所谓“牛鬼蛇神”。到“7·3”布告发表前,全县被害死达374人。贯彻“7·3”布告后,乱打死人从6月份40人升到7月份78人。
7月17日至8月6日,百色专区组织104人的毛泽东思想宣传队到我县太平公社袍烈大队、坡造公社的坡龙、安邦等7个大队宣传毛泽东思想,宣传贯彻“7·3”布告、“7·18”通知和“7·24”指示,抓阶级斗争,组织发动广大群众开展“三忠于”活动。把完成“双超”粮看作是对伟大领袖毛主席忠不忠的具体表现。交“三忠粮”、“三忠猪”。早上起床晚上睡前、出工前后、饭前饭后要向毛主席祝愿,组织群众跳“表忠舞”,搞所谓“红色海洋”,全县受到宣传达45000人次。
7月24日,县革委作出坚决宣传、贯彻、执行毛主席亲自批示的中央“7·3”布告的六条决议。主要是:要求在7月底8月初更深入地宣传、贯彻执行中央“7·3”布告,同本单位开展对敌斗争具体情况联系起来,开展革命大批判。争取20天内办各种毛泽东思想学习班。主动地不停顿地开展革命大批判,把暗藏在阴暗角落里破坏毛主席伟大战略部署,挑动武斗,破坏革命委员会的一小撮阶级敌人统统揪出来。
7月28日,县革委办公室编印的《抓革命,促生产》简报第二十期,刊登了军管会公布破获一起反革命组织(所谓“中国人民反共救国广西南昌独立武工团”)等文章。
8月5日,傅胜奎在革委会上听取贯彻“7·3”布告办公室的汇报后,强调继续开展“十查”,并要求抓典型。(县“处遗”工作总结)
8月7日,黄文松主持县常委会。参加会议有傅胜奎、王文斌、唐国有、黄毓进、黄茂恩、韦彩良、韦善嵩。主要是研究经“三办室”整理提供王瑞、黄振伯等62人所谓叛徒、特务、走资派及其他人的性质问题。定性后以上部分人员曾遭到更残酷的批斗。有的被毒打致伤,受尽折磨。家属子女受到株连。直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才得到平反,恢复名誉。(县档案馆68年县革委常委会议记录本第一卷197页)
8月14日,县常委开会研究分工检查“7·3”布告的贯彻落实情况。同时,组织702个工作组,7715人到各公社、大队、生产队、厂场去贯彻“7·24”布告。(县“处遗”大事记)
同月,县直机关武装民兵连(联指)从南宁押回黄保林、黄汉民等几十名平果“4·22”。(县“处遗”工作总结)
9月上旬,县革委组织贫下中农、工人、解放军数百人进驻县革委会和县直各单位。开展清理阶级队伍,搞“斗、批,改”。
9月5日至11日,县革委召开首届二次“三代会”。到会416人,工人代表78人,红卫兵代表56人,贫下中农代表225人,军代表2人,列席代表55人。5月11日总结要求:以毛主席一系列最新指示和中央“7·3”、“7·24”布告为锐利武器,揭开“老大难”地区和单位的阶级斗争盖子,持续全面开展革命大批判。
10月上旬,在清理阶级队伍期间,县革委组织有6913部队参加的20人工作组,到县财税局搞所谓“捅马蜂窝”。由黄茂恩任组长,傅家升、王文斌任副组长。主要任务是挖财税局长老干部曾作祉所谓“反革命集团”。黄茂恩等人进驻财税局后,同造反派对曾进行残酷批斗。把“土匪特务”、“假党员”、“血债累累”、“死不改悔走资派”、“国民党残渣余孽”、“反革命集团”等罪名强加给曾,并强令曾交代“土匪”、“假党员”、“特务”等罪行。在各种批斗会上,曾作祉受到拳打脚踢、“炒黄豆”、“拔头发”、罚跪、捆绑等残害,致使本来有病的身体又增添内伤,吐血。虽经多年治疗,至今仍未痊愈,提前11年离休。同时诬害戴礼禄是“电台收、发报员”。多次批斗,制造了财税局“私设电台”的冤案。
10月中旬,县革委组织抽调县直工农兵毛泽东思想宣传队200人,由覃鼎发负责,到革命老根据地布荣和龙竹两个大队,加强力量“捅马蜂窝”。并认为龙竹大队不是革命根据地,是叛徒黄泽浓、韦兆勋等人的老巢,是大土匪黄忠教的天下,是个庙小妖风大的大队。还说布荣搞愚民政策,搞独立王国。(县“处遗”工作总结)
10月30日,县革委在食品公司仓库对面,右江河边办“5·7”干校。校革委会由张科、唐国有、覃天明、班景兆、黄汉繁(组织部干事)、覃景基组成。张科任主任,唐国有任副主任。在干校的学员中,有所谓“走资派”、“牛鬼蛇神”、“叛徒”、“特务”、‘4·22”造反大军头头及被怀疑有其他问题的老干部共370多人。编成3个连,白天强迫劳动,受尽折磨。如在金沙场拾牛粪积肥时,当时正值严冬,天气很冷,则派所谓“走资派”田宝玉、张成德、黄培福等10多人下到10多丈宽的山塘里打鱼,由于水深抓不得鱼,便用松树枝在鱼塘里反复拉,直到把水搞浑浊,然后用竹罩抓鱼。这些人浸泡在水里3、4个钟头。冷得嘴唇发紫,浑身发抖。(县档案馆卷宗9号、目录10号)
10月31日,平果县“三代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关于清理阶级队伍工作的六条意见:这次清理阶级队伍的主要对象是清查党内一小撮“走资派”、“叛徒”、“特务”和“自首变节分子”、“反革命分子”及其他“坏分子”。(县“处遗”工作总结)
11月21日,联指总指挥部对黄振伯进行批斗,在批斗中黄被打伤住院留医。参加批斗的有韦善嵩、余盛环、黄建高、张科、韦彩良等人。(县“处遗”大事记)
11月中旬,在“5·7”干校渡口,苏俊兴(干校第一连连长)和一些人在河边沙滩上挖坑,将老干部赵发悦(“4·22”派)推入坑内活埋直至胸部(未死)。(苏俊兴案卷)
11月23至29日,县革委召开三级干部、党员代表大会,到会619人,其中党员代表586人,非党的列席代表33人。会议主要贯彻、学习八届十二中全会公报。次日,广西军区司令员欧致富在大会上传达十二中全会精神。(县“处遗”工作总结)
1969年
1月1日,韦永甫在常委扩大会上说:“在运动中,有些人乱杀人,这个帐要记在阶级敌人身上,不能记在联指群众组织上。至于有人自杀,那是他们自己找死。我在布思时,群众批斗后有2个人自杀,一个是反革命分子。我们不能因怕他们自杀就不敢抓阶级斗争”。(县“处遗”工作总结)
1月初,县革委“三办室”增设了联合专案办公室,各公社也相应成立专案小组。(1973年平果县革委第三办公室工作总结)
元月,县印刷厂厂长黄廷拨(老干部),因喊错口号被军管会决定逮捕关押。(县“处遗”大事记)
2月,县革委由韦善嵩、张科等率领县直机关造反派200余人和每公社派出30至40个代表共600至700人以步行为主兼乘汽车、单车到田东参加百色专区田东分点批判自治区党委的贺希明、霍泛、傅雨田、谢王岗、袁家柯大会。(县“处遗”工作总结)
2月18日,坡造公社坡龙大队民兵营长陈善基、文书潘承权按公社武装部长黄存仁的布置,组织24个民兵开了32个所谓“坏人的训示会”。其实这些人都是一些原来参加“4·22”的人。民兵点名将所谓“罪大恶极”的13人拿到第十七生产队仓库关起门来进行毒打。其中被打致重伤3人,轻伤10人。凌维建被打致重伤送县医院留医50多天才好转。这就是坡造公社革委成立将近1年后出现的“2·18”打人事件。4月18日县革委常委讨论决定责成黄存仁、陈善基向群众检讨和通报全县。但此决定没有执行。(黄存仁、潘承权等案卷)
2月20日,全县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已下去597人,其中知青180人,城镇居民(包括家属)393人。青年中属于县直机关78人,机关家属24人,城关63人,榜圩17人,果化71人。居民中城关177人(其中四类分子15人),果化79人,旧城137人。
2月22日,平果县公检法军管会副主任张国荣在榜圩常星群众定案的毛泽东思想学习班作报告指出:“注意掌握阶级敌人的动态,定期评审,发现有破坏活动,要及时开展斗争”。
2月24日,榜圩公社在常星召开现场会,常星大队革委会主任黄天庆介绍“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坚决依靠贫下中农,做好群众定案工作”的经验。会上公判:黄雀飞免予刑事处分,由群众拿帽,监督改造;唐奇尤兔予刑事处分,批评教育,监督生产;黄寿华戴上反革命分子帽子,强迫劳动改造;梁志辉戴上坏分子帽子,强迫劳动改造;唐华重戴反革命帽子,依法管制5年,强迫劳动改造。(县“处遗”工作总结)
同日,县革委常委、革委副主任唐国有传达到大寨参观学习(地区组织,每公社去1人)的情况。
2月26日,县革委会,公检法军管会联合发出通知,号召各公社、大队、机关革委会要“学习常星经验”迎接党的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召开。
3月16日,革委会常委决定成立城镇人口安排机抅。1、组织领导小组:组长黄毓进,副组长覃鼎发、黄家国。2、机关职工家属有条件回家的和回乡干部一起插队,确有实际困难的要办农场。3、关于自治区分配2800人的安排任务:城关500人、新安300人、果化100人、太平400人、坡造500人、旧城200人、凤梧200人、海城300人、黎明300人。4、20日召开每公社来2名领导的会议,贯彻执行。(县“处遗”工作大事记)
5月,县直各单位对所谓“走资派”、“牛鬼蛇神”进行七批八斗后,将李琼燎、田宝玉等46人,报县公检法军管会,要求法办(均未法办,后来已平反)。
6月16日,县革委搞所谓“干部下放”劳动蹲点。有300多名干部及韦海荣等30多名大专院校毕业生划为清理阶级队伍对象。受审查中,被分别下放到10个公社和厂矿劳动改造。县革委组织小组副组长韦炳康(已故)在会上宣布:“你们只有劳动的权利,没有发言权。在生产中遵纪守法,接受贫下中农的监督教育”。经3个多月的劳动改造,才改称下乡工作队。当时政工组及文教小组组长黄建高对被视为“走资派”的许名扬、黄振伯、江雄声、平国栋、李永森、黄泽浓等15名老干部的子女说:“你们成绩再好也不给读书”。
6月25日,县革委在人武部召开常委会。韦永甫主持。参加会议人员:傅胜奎、唐国有、韦善嵩、韦世秀、黄茂恩、黄冠庭、黄毓进、农恒义等9人。听取公检法军管会副主任黄冠庭传达地区公安会议精神,布置“十查”、“十挖”,他说:“从上次治保主任会议来看,除果化公社外,全县9个公社共批斗4673人,落实了政策,分别作了处理。对四类分子,经过斗争交给群众监督的1110人,上交4人;群众要求戴帽99人,群众拿帽62人,批判教育872人,解放犯错误的2269人,现还有178人未处理。下面存在一种错觉,在落实政策过程中,发现一小撮阶级敌人破坏,不组织群众斗争,有的人讲团结就不抓阶级斗争。因此,必须开展‘十查’才能抓革命促生产”。(县“处遗”工作总结)
12月13日晚,韦永甫主持,李庆康、韦彩良、黄冠庭、黄毓进、张科参加开会。研究决定:县医院主治医师钟惠如以家庭出身地主,一贯坚持反动立场,屡教不改为由,定为阶级异己分子,遣送回原籍交贫下中农管制(后已平反)。平果中学教师李治以三青团分队长,家庭出身地主(1955年已交待),定为历史反革命分子,开除团籍,不戴帽,工资由51元降到41元(后已平反)。
12月,天津市医务人员刘文敏等20人,下放到我县旧城公社卫生院工作,直到1981年才分别调回天津市。
1970年
2月10至14日,县革委副主任、人武部政委李庆康,在旧城公社召开县革委常委及四级干部会议,传达地区革委紧急会议精神,内容是毛主席亲自批示“照办”的中央两个文件,即《反对贪污、盗窃、投机倒把的指示》、《反对铺张浪费的通知》(即“2·5”运动)。成立领导小组,组长李庆康,副组长韦永甫、黄毓进,成员5人。下设办公室,主任、副主任、成员等10人。
会议期间,在总结清理阶级队伍经验大会上,宣布开除县水电局干部韦敏,戴坏分子帽回家管制劳动,榜圩公社敦厚小学校长卢金达被开除留用送到太平林场监督劳动改造(“处遗”中已平反)。(县1970年档案馆9顺序1号)
2月11日,百色地区防治院梁珍卿等10名医务人员,下放到太平公社卫生院工作。
2月18日,县革委以平革字(70)14号文件发出《关于贯彻执行中央“2·5”指示通知,放手发动群众,开展反对贪污盗窃、投机倒把和反对铺张浪费斗争的意见》,要求各级党委培养骨干,组织阶级队伍,加强对运动的领导,各公社、厂矿要成立“2·5”运动领导小组。在“2·5”运动期间,县直机关、各公社、大队先后举办各种学习班,在县城统一行动进行大抄家、大检查、举办领导骨干学习班。(县1970年档案号码9顺序7号)
2月27日,县召开第四次党代会。选举韦永甫为书记,李庆康为副书记,常委:韦永甫、李庆康、黄毓进、韦绍益、傅胜奎、陶子作、韦善嵩、韦彩良,委员和后补委员共31人。
4月初,成立清查机构(三办一、二组)。由专案组同“三办室”合并(县直同旧城、榜圩一个组,其余8个公社一个组),组长凌超腾、副组长农秀吉,分别组成清查组、清查“5·16”办公室。清查右江地下党集团,探挖“托派”案。
4月2日,在平果县城广场召开全县2万多人庆祝新中共平果县委成立大会。
4月15日,召开清查“5·16”会议,成立清查“5·16”三人领导小组,成员有李庆康、傅胜奎、陶子作。办公室人员:胡启龙、李文周(武装部参谋)、王喜群(武装部干事)。分工抓军内的有傅胜奎、王喜群。抓地方的有李庆康、陶子作、胡启龙、李文周等。(县1970年档案号码9——6号)
4月24日,“三办二组”定“文革”中“4·22”派在押人员名单:黄国祥(定大叛徒、派头头)、陆瑞瑜(林场干部)、苏清巧(教师)、黄汉民(平果中学学生)、陆建成(平果中学学生)、莫鸿坤(邮电局工人)、苏清茂(农民)、黄勇(学生)、马建领(工人)、马德庭(榜圩法庭副庭长)、黄嘉彬、黄学理等12人(已平反)。(县“处遗”大事记)
6月,全县除新安公社外,其余9个公社都抽出17名干部,2300个民工,投入兴建九平电站(命名为“九大”电站)。开通从太平公社新圩大队的孟屯至城关雅龙大队来圩屯,全长11公里的劈山渠道,开通6个隧洞。搞了1年半,浪费经费73万元。还因开炮炸死民工1人,伤1人,溺水死1人。结果一无所成,劳民伤财。
7月,黄有连(炼铁厂干部)遭受残酷斗打,被关押11个月。释放后仍受到审查迫害,因伤势恶化致死(处遗中已平反昭雪)。
9月,军管会将黄汉民(平果中学红卫兵、“4·22”头头)关押,1971年8月放出牢房,以越狱逃跑的罪名,在看守所围墙上被开枪打死。(县“处遗”大事记)
10月12日,县革委副主任李庆康主持召开县革委常委会议。研究农业学大寨的工作安排,决定整顿健全学大寨领导机构。办公室主任韦世秀,副主任6913部队黄副政委,成员7人。
11月16日,县委传达中共中央关于陈伯达反党罪行的文件,开展批陈整风。(县“处遗”工作总结)
11月18日,平果县革委会“三办室”在清队中,原立案101人,后立案38人,加上深挖12人共151人。运动中全县共批斗5405人(其中划为敌我矛盾:叛徒16人,特务15人,死不悔改走资派1人,历史反革命43人,五类分子1130人,现行反革命分子22人,阶级异己分子11人,蜕化变质分子20人,土匪2人,坏分子15人,右派分子21人,共计1296人。人民内部矛盾4073人,未审查清楚55人。(平果县1973年“三办”工作总结)
按敌我矛盾定案44人。其中叛徒1人,历史反革命分子8人,地主分子2人,现行反革命分子14人,坏分子17人,右派分子2人。
按人民内部矛盾处理2人(历史反革命)。
自杀193人。非自杀31人。现行反革命分子批斗对象有韦兆勋、黄振伯等157人。
1971年
3月6日,中共平果县委、中共平果县人民武装部委员会作出“关于在农村生产队设立政治指导员的决定”。全县1863个生产队,先后有1859个生产队配备政治指导员。没有党员的队叫政工员。厂矿、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亦设立指导员。(县1971年档案号码1—5P54)
4月,成立清查“5·16”办公室,清查工作一直到1972年3月才基本结束。查阅了1968年以来分配到平果县的大中专毕业生档案共333卷,发现14人有问题;县立案22人;报地区批准进入专案斗争的3人;已经弄清严重政治错误2人;一般问题1人。经县党委同意审查并已查清5人,其余14人未审查。
5月7日,平果县清查“5·16”办公室汇报为专政对象的有马德庭、苏清宜、李加兴等19人。(平果县“三办室”1973年工作总结)
5月,县委决定开展“一打三反”(打击现行反革命、反贪污、反盗窃、反投机倒把)运动。被批斗19人。其中干部6人,居民2人,农民10人。揭发有贪污行为107人,金额128652元8角3分。其中干部66人,金额82876元5角;工人29人,金额29326元4角6分;农民12人,金额16449元8角7分。
7月12日,黄有谟(“4·22”)遭受残酷斗打和关押11个月。释放后不予安排工作,仍继续被审查致死。
10月16日,县党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应到会642人,实到565人。由韦永甫,李庆康传达中央(71)68号文件。会后分别在干部群众中传达。(县“处遗”大事记)
11月4至25日,贯彻中央(71)68号文件。全县应听文件165945人。已听传达164136人,占99%,全县运动以来斗争107人,批判138人。
11月,农机厂厂长鲍子臣因不慎把毛主席像章扫进垃圾堆被当成现行犯罪分子而被关押(后释放、已平反)。(县“处遗”大事记)
1972年
2月10日,由李庆康主持,在人武部召开县委第六次会议。传达贯彻地区党委会议精神,研究贯彻中共中央(72)4号文件。会后,在县三级干部会议上传达了中共中央(72)4号文件,关于中共中央专案组《粉碎林彪、陈伯达反党集团反革命政变的斗争(材料之二)》和中央(71)77号文件。县委组织力量到各公社传达,并要求公社、大队做好训干。从县直机关厂矿到农村召开各种会议,批判声讨林彪一伙炮制的反革命政变《“571”工程纪要》的罪行。
3月23至24日,韦永甫在凤梧公社主持召开县党委扩大会议。会上,贯彻4号文件后,联系本县的阶级斗争形势进行上挂下联,再次开展批斗。(县“处遗”工作总结)
1973年
6月上旬,县委组织批判原区党委副书记韦祖珍所谓“污蔑社会主义制度”的言行。
7月23日,在人武部召开县常委会议,韦永甫主持,李庆康、韦绍益、王祉文、黄武成、韦善嵩、黄才杰、胡启龙、唐奇良参加。会议决定:梁怀祖在“文革”初期参加县革委领导成员,“三代会”后选不上就跳出来到家乡去煽动抗粮抗税,到海城、果化人武部闹事,攻击解放军,上山洞,奸污妇女,攻击新生革委会,煽动打砸抢,开枪打伤贫农代表,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李加兴造谣言,乱军,攻击革委会,煽动抢广播器材和武斗,打砸抢,破坏交通等,给予留党察看2年处分。朱汉林,是县城武斗策划者,派人到濑江夺枪支,还抢炸药去换手榴弹,捏造事实,欺骗中央,身为领导干部参加群众组织,挑动群众斗群众。给予留党察看2年处分。(平果县委会议记录本1973年138——141页)
8月30日,县党委召开常委会,研究县广播站播送林彪讲话录音的严重政治事故。根据军分区曹副政委的指示,着重研究检查政治责任事件问题。(1973年档案号码全字1号顺3号)
9月22日,县委召开四届八次扩大会。会议从9月22至29日,历时8天。参加会议有脱产的委员、候补委员、县直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和武装部党员共398人。分17个组讨论周恩来的政治报告和“十大”两个文件。学习中央(73)34、36号文件。批判林彪反党集团的滔天罪行。(县1973年档案号码全字1号顺3号)
11月,在学大寨人造平原的影响下,县委抽调民工2千多人,到果化公社那龙大队搞平整土地。搞了2个多月,平整得10亩左右。在平整炸石中城关公社雅龙大队有一民工被飞石砸死。工程浪费金额10万元。
1974年
4月27日,县委召开四届九次扩大会议。传达中共中央(74)12、13号文件和区党委会议精神。揭批林彪效法孔老二“克己复礼”的反动谬论,开展批儒评法斗争运动。
2月27日,县委宣传部转发地委宣传部“关于批林批孔的安排意见和要求”。后由县委副书记李庆康到凤梧高中召开学校批林批孔现场会,推动全县教育战线批林批孔运动的深入发展。
1975年
6月17日,县委作出:“关于深入开展农业学大寨群众运动的决定”。号召学大寨,赶昔阳,大打批资批修总体战,批自留地商品化、弃农经商和野马副业等资本主义倾向,把社员的正当家庭副业和生产队的工副业生产当作资本主义批判。
11月,全县共斗争地、富、反、坏、右分子773人;批判有严重资本主义倾向的436人,清理出私招滥雇83人,制止副业单干189户共734人,上交副业款15000多元。处理了超过政策规定的自留地、开荒地和圈地围园共2363亩。处理私人马车135架。收回贪污款19560元。(县1975年档案号码全宗1顺序21号)
1976年
3月8日至12日,县革委召开第三次贫下中农代表会。到会代表591人。会议内容:学习1976元旦社论和毛主席诗词二首,批判所谓“三项指示为纲”,反击右倾反案风,批党内资产阶级,总结交流学大寨、大学大批促大干的经验。此后,全县错误地开展对邓小平的批判。(县档案号码9—1号)
4月9日,县委为了深入开展教育革命,使学校教育更好地为把我县建成大寨县和80年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培养人才,根据各公社党委的报告同意城关、新安、果化、太平、坡造、旧城、海诚、凤梧、榜圩、黎明等10个公社成立社办“5·7”中学。
毛主席逝世后,9月11日,县委、县革委、县人武部联合致电中共中央、人大常委、国务院、中央军委:我县共产党员、解放军指战员、民兵、干部和32万各族人民对伟大领袖和导师毛主席表示极其沉痛的哀悼。
10月20日,县委召开常委会。由县委书记覃显先传达地委会议内容:中央粉碎王洪文、张春桥、江青、姚文元“四人帮”的情况,华国锋、叶剑英的讲话。研究布置向各单位传达贯彻的时间。会后,常委分工向各公社党委及各大队党支书传达贯彻,并召开县直机关各单位、厂、矿干部职工大会,学习中央(1976)16号文件。
23日,县常委开会对中央16号文件进行了座谈。全县广大干部职工、学生、农民群众愤怒声讨“四人帮”的滔天罪行。(县“处遗”大事记)
附:
平果县“文革”以来县委领导班子变动情祝一览表
姓名 | 职务 | 任职时间 | 从何处来原任何职务 |
王瑞 | 书记 | 1964.3—1970.3.27 | 县委农村部长 |
唐国有 | 副书记 | 1964.3—1970.3.27 | 县委农村部长 |
宋双贤 | 副书记 | 1964.3—1970.3.27 |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
韦永甫 | 副书记 | 1964.3—1970.3.27 | 县公安局长 |
黄毓进 | 副书记 | 1964.3—1970.3.27 | 县委宣传部长 |
岑启然 | 副书记 | 1964.3—1970.3.27 | 黎明区委书记 |
孙洪昌 | 常委 | 1964.3—1970.3.27 | 旧城区委书记 |
朱文斗 | 常委 | 1964.3—1970.3.27 | 新安区委书记 |
霍凤山 | 常委 | 1964.3—1970.3.27 | 县委宣传部长 |
吕宪章 | 常委 | 1967年元月28日 | 6913部队政委 |
伊秀忠 | 常委 | 1967年元月28日 | 县人武部政委 |
韦永甫 | 书记 | 1970.3.27—1973.4 | - |
覃显先 | 书记 | 1973.4.7 | 田东县委副书记 |
李庆康 | 副书记 | 1970.3.27—1979.1.16 | 田东县人武部政委 |
王祉文 | 副书记 | 1970.3.27—1979.1.16 | 凌云县委副书记 |
农存兴 | 副书记 | 1970.3.27—1979.1.16 | 旧城公社书记 |
李权 | 副书记 | 1975.7—1979.1.16 | 黎明大队副支书 |
黄今棠 | 副书记 | 1976.3—1979.1.16 | 百色地区教育局副局长 |
黄毓进 | 常委 | 1970.3.27—1979.1.16 | |
韦绍益 | 常委 | 1970.3.27—1979.1.16 | 靖西县革委副主任 |
傅胜奎 | 常委 | 1970.3.27—1979.1.16 | 县人武部部长 |
陶子作 | 常委 | 1970.3.27—1979.1.16 | 县人武部副部长 |
韦世秀 | 常委 | 1970.3.27—1979.1.16 | 原县人委副县长 |
黄武成 | 常委 | 1970.3.27—1979.1.16 | 207矿山书记 |
覃鼎发 | 常委 | 1970.3.27—1979.1.16 | 县支行行长 |
韦善嵩 | 常委 | 1970.3.27—1979.1.16 | 县监委干事 |
韦彩良 | 常委 | 1970.3.27—1979.1.16 | 县人事科副科长 |
岑启然 | 常委 | 1970.3.27—1979.1.16 | 文革前县委副书记 |
韦美金 | 常委 | 1970.3.27—1979.1.16 | 榜圩公社农民 |
郎德金 | 常委 | 1970.3.27—1979.1.16 | 自治区插青带队人 |
翟美芳 | 常委 | 1970.3.27—1979.1.16 | 县妇联 |
张振德 | 常委 | 1970.3.27—1979.1.16 | 县人武部部长 |
莫绍成 | 常委 | 1970.3.27—1979.1.16 | 县人武部政委 |
县政府领导人名单
平果县第五届委员会(1963.10——1968.3.17)
县长:韦永甫
副县长:黄振伯、韦世秀、兰贵生(1965.7.)
平果县革命委员会(1968.3.17—1980.12.23)
主任:韦永甫(1968.3—1973.4.)
主 任覃显先(1973年任)
主 任黄今棠(1979年任)
副主任:唐国有、王文斌(6913部队团长)
李庆康(1969年11月任)
韦绍益(1969年11月任)
傅胜奎(人武部部长)
韦世秀(1970年10月任)
农存兴(1970年10月任)
王祉文(1972年3月任)
黄武成(1972年7月任)
黄今棠(1973年12月任)
黄毓进(1960年11月任)
邢国乙(1971年6月任)
覃鼎发(1973年12月任)
李权 (1975年4月任)
岑启然(1975年10月任)
韦美金(1974年12月任)
黄文松(原组织部部长)
梁建基(1978年5月13日任)
黄振伯(1979年2月任)
平果县“处遗”工作队情况统计表
单位名称 | 下乡工作 队人数 | 其中: | 组长 人 | 副组长 人 | 资料员 人 |
县直 | 社直 |
总计 | 661 | 429 | 232 | 11 | 14 | 11 |
马头 | 24 | 6 | 18 | 梁齐 | - | 唐毓明 黄家英 |
城关 | 65 (应是25) | 9 | 16 | 张安怀 | 李海奇 | 甘荣关(兼) |
新安 | 29 | 9 | 20 | 叶广泰 | 甘荣关 | 黄善秋 |
果化 | 50 | 16 | 34 | 许名扬 | 黄华基 | 李超华 |
太平 | 25 | 8 | 17 | 蒋百隆 | 农振基 | 黄兆殿(兼) |
旧城 | 40 | 17 | 23 | 韦奇业 | 陆瑞瑜 黄兆殿 | |
坡造 | 33 | 14 | 19 | 张建华 | 韦志流 | 黄金叶 |
海城 | 31 | 9 | 22 | 傅家升 | 庞信泰 | 庞信泰(兼) |
凤梧 | 38 | 15 | 23 | 覃世珍 | 韦玉周 黄红日 | 黄红日(兼) |
榜圩 | 27 | 7 | 20 | 梁愈秀 | 韦明科 黄义森 | 韦奇彪 |
黎明 | 27 | 7 | 20 | 唐显生 | 农永和 周德刚 | 周德刚(兼) |
县直 | 312 | 321 | - | - | - | - |
平果县“文革”中被害死的人情况统计表
单位名称 | 被害死 人数 | 其中: |
67年 | 68年2月 27日前 | 68年2月28 日—7月3日 | 68年7月4日 —12月31日 | 69年以 后死 |
总计 | 715 | 6 | 56 | 374 | 199 | 80 |
马头 | 21 | - | 1 | 9 | 9 | 2 |
城关 | 37 | - | 6 | 11 | 9 | 11 |
新安 | 44 | 2 | 1 | 15 | 18 | 18 |
果化 | 87 | 1 | 17 | 46 | 13 | 10 |
太平 | 53 | - | 15 | 24 | 12 | 2 |
坡造 | 63 | - | 7 | 26 | 27 | 3 |
旧城 | 103 | - | 4 | 78 | 14 | 8 |
海城 | 42 | 2 | - | 22 | 17 | 1 |
凤梧 | 106 | - | - | 62 | 32 | 12 |
榜圩 | 98 | - | - | 55 | 18 | 15 |
黎明 | 38 | - | 4 | 19 | 12 | 3 |
县直 | 22 | 1 | 1 | 7 | 8 | 5 |
中共平果县委处理“文革”遗留问题和机构改革人事安排领导小组
组长:梁炎
副组长:梁齐、岑启然、田宝玉
成员:黄启松、谭绍芳、李廷伦、林大茂、平国栋、黄振伯、韦正文、黄汉珠、零济汉、李寿全。
办公室主任:梁齐(兼)
副主任:林大茂、李寿全、覃仲科、黄玉新、梁永芳。
来源:《广西“文革”档案资料》(第十五册),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整党领导小组办公室编,1987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