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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全文:

内蒙古党委运动办关于权星垣同志在“文化大革命”中主要问题的审查结论和处理意见的报告
1983.05.20


自治区党委:


根据中共中央〔1982〕9号文件精神和有关指示,我们对权星垣同志在内蒙“文化大革命”中的主要问题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论和处理意见报告如下:

权星垣,男,汉族,1916年生,河北省完县人,家庭出身上中农,本人成份教员,1937年12月参加工作,1938年2月入党。历任中共区委书记、县委书记、地委部长、盟委书记、中共内蒙分局秘书长、内蒙古党委部长、候补书记、书记;在“文化大革命”中曾任内蒙党的核心小组成员,革委会常委、政治部主任、秘书长,内蒙直属机关毛泽东思想大学校副政委等职,1977年7月底调任甘肃省革委会副主任,1979年11月免职。行政八级,他的主要问题是:


一、诬陷迫害以乌兰夫同志为首的大批老干部。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他参加了华北局召开的北京前门饭店会议,在6月17日大组会上曾诬陷说:“乌兰夫同志的错误是直接反对毛泽东思想反党反社会主义的政治路线错误。”“这条错误路线是在乌兰夫同志直接领导下,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搞起来的,这是一条反马克思主义、反毛泽东思想的路线。”

北京前门饭店会议中间,由解学恭主持,高锦明、权星垣、吴涛、李树德等人参加,研究决定,由权星垣提前于6月下旬返回内蒙主持区党委工作,开展内蒙的“文化大革命”运动。他以是否和乌兰夫同志划清界限为标准,把内蒙直属机关一大批领导干部打成“乌兰夫黑帮”,其中权亲自点名要批判打倒的就有:陈炳宇、云世英、锐军等13人。同时与前门饭店会议上的高锦明经常用电话保持密切联系外,还把收集到的从1960年到1966年6月全区都已处理过的民族分裂案件和叛国外逃案件当做“重要材料”,用特急电报送给高锦明,作为“炮弹”用来攻击乌兰夫同志。

他还把呼和浩特市诬陷为乌兰夫同志“篡党的试点”,把内蒙古检察院等单位诬蔑为“右派当权”,主张在文化局抄乌兰夫同志的所谓“后路”。

全区清队扩大化后期,1968年12月11日在内蒙革委会常委学习会上诬陷:“乌兰夫要搞一个大蒙古国,他想当第二个成吉思汗。……日本吹成吉思汗、国民党吹成吉思汗、乌兰夫也吹成吉思汗。”

1968年4月他还在工学院首届积极分子代表会上大讲什么:“挖乌兰夫黑线,肃乌兰夫流毒的结果,是比内蒙过去20年搞出来的东西还多,还重要,有国民党的特务,有日本的特务,有苏修的特务,有美国的特务,有民族分裂叛国集团,乌兰夫就是头子,乌兰夫就是个大叛徒。”


二、站在造反派一边,支持造反派夺权斗争,打击迫害广大干部和群众。


呼和浩特地区在上海一月反革命夺权黑风的影响下,内蒙古日报社的“造反派”,于1967年元月初,夺了内蒙古日报社的领导权。区党委在元月11日正式表态支持。“造反派”为了实现篡党夺权的目的,就以军区派部队介入内蒙报社事件为借口,煽动蒙骗部分群众围攻冲击内蒙古军区。在军区门前搞静坐绝食,大骂军区广大指战员是“保皇军”、“黄狗子”,殴打值勤战士,强迫军区支持“造反派”夺权,闹得军区不能正常工作。权星垣当时是区党委书记,不仅不去坚决说服“造反派”撤离军区,反而站在“造反派”一边,去做军区领导人的工作,要军区答应“造反派”的无理要求,支持“造反派”夺权。

1967年3月25日,内蒙四方代表在京商谈解决内蒙问题期间,权星垣伙同高锦明、李树德、郭以青等8人,向中央报送所谓“关于内蒙古资本主义反革命复辟情况的报告”,报告中说:“目前内蒙古自治区的大部分地方,可以说暂时已经复辟了”,“军区一些领导人抗拒党中央和毛主席的指示,越走越远,已发展到反党、反中央的地步。”“建议改组内蒙古军区,对在内蒙进行资本主义反革命复辟的肇事者、策划者、指挥者和幕后人物要彻底究查。”用颠倒是非,耸人听闻的材料欺骗中央。

1967年4月13日中央《关于解决内蒙问题的决定》下达后,权星垣同滕海清、高锦明等人,利用手中的权力,支持“造反派”,对“保守派”进行了残酷迫害,把不少同志打成“二月逆流的急先锋”、“黑干将”、“坏头头”等,把内蒙师院群众组织“抗大兵团”打成反革命组织。纵容“造反派”私设公堂,对大批无辜的干部和群众刑讯毒打。仅内蒙师院一处,据不完全统计,前后关押和毒打厅局以上领导干部30多名。甚至把“保守组织”中的一般干部和工人也投入监狱,有的长达数年,使不少人致伤致残。

1967年5月内蒙党委大院“5·10”事件和内蒙工会大楼“5·30”事件中,由于滕海清、高锦明、权星垣、李树德等人站在“造反派”一边,“造反派”得到支持,先后抓捕“保守派”群众达1400余人,有许多人被打伤致残。在“5·10”事件中,高、权等人在呼市新城宾馆“通宵达旦地与前线保持电话联系,帮助制定作战方案。”

1967年6月,高锦明、权星垣、李树德等人,召集会议研究形势时,权星垣同志别有用心的讲:“我区资本主义复辟与别处不同,带枪杆的,全区性的。”


三、参与决策大搞“挖肃”和“内人党”,致使全区造成严重后果。


1967年11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革委会成立后,权星垣同滕海清、吴涛、高锦明、李树德等人,在全区开展所谓挖乌兰夫黑线,肃乌兰夫流毒的“人民战争”,把自治区一大批各族领导干部和群众打成“乌兰夫反革命势力”、“叛徒”、“特务”等。当有人对他们“挖肃”的错误口号提出意见时,他抬出江青压人,说:“内蒙的‘挖肃’斗争是根据江青指示的一种创造。说不科学,什么不科学?‘挖肃’是中央定下来的。”

随着“挖肃”运动的深入,权竟同意1968年4月14日内蒙党的核心小组会议认定“内人党”是乌兰夫的“暗班子”,他提出“从特布信突破”,并同意对鲍荫扎布、巴图等16名蒙族负责干部隔离、拘留,组织专案进行“突审”。木伦、色音巴雅尔是权亲自提出的。同年7月自治区革委会三次全委扩大会议通过在全区大挖“内人党”的决议,对“支部委员以上的骨干分子”均按“反革命分子论处”,强令在全区进行登记,到期不登记者,一律按现行反革命对待。权参加了决议的制定,是挖“内人党”的重要决策人之一。会后,权在—些场合大讲:“现在革命不革命,革命性强不强,就表现在挖‘内人党’上……。‘内人党’是一个里通外国比较庞大的国际间谍组织,是现行反革命组织,要全力以赴破获这个反革命组织。”

权星垣以副政委的身份亲自指挥了自治区直属机关大学校挖“内人党”的活动,具体掌握一些所谓重点对象的进展情况,听取各分校的汇报,组织经验交流。他把直属机关大学校作为挖“内人党”的重点,亲自指挥。他说:“‘内人党’的中央机关就在一分校(原区党委机关)。”“大学校是挖‘内人党’的重点。”他还向一分校负责人布置任务说“据交待,特古斯、克力更、厚和、沙悌等人都是‘内人党’中央委员,要好好攻他们。”在权的亲自指挥下,把直属机关10%以上的干部错打成“内人党”。对大学校挖“内人党”中普遍存在的严重刑讯逼供情况,权是了解的,但未采取过任何措施加以制止,结果造成了当时死亡28人(其中厅局级领导干部3人,处级以下干部25人)的严重后果,对此权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权是内蒙党的核心小组成员,在全区挖“内人党”中,共挖出34万6000余人,致死16122人,严重伤残87188人,对此严重后果权负有一定的领导责任。


四、否定党在牧区土改时的方针、政策,重新划阶级。


1968年8月内蒙党的核心小组,擅自决定在牧区划阶级和部分农村重划阶级。权代表内蒙革委会亲自主持召开了阿巴嘎旗牧区划阶级现场会议。并在会上作了总结发言,诬陷说:“20多年来,乌兰夫结党营私,招降纳叛,集结了一个反党叛国集团,窃取了许多重要领导权,……在牧区,他把王公贵族、叛徒、特务、走资派、民族分裂主义分子和牧主,安插到盟、旗、公社、牧场等领导岗位,篡夺了许多党政财文大权。”这次牧区划阶级竟把10%以上的贫下中牧错划为剥削阶级。中后联合旗打击对象高达50%。没收了他们的财产,剥夺了他们的政治权利,有的被扫地出门,赶进牛棚羊圈,造成7900多户受害,经济损失达1000余万元。仅土左旗就错划219户,1319人,致死27人,伤残274人。

综上所述,权星垣是1945年11月来内蒙工作,曾经是分管干部工作的区党委书记。“文化大革命”前曾参与过自治区一些重要政策的制定,对内蒙的历史和干部情况是清楚的;但在“文化大革命”中一反常态,紧跟江青、康生一伙,给内蒙各族人民造成了深重的灾难,死亡22941人,(其中厅局,盟市级干部58人,处级干部542人)伤残17万人,特别是蒙古民族受害更深。他严重地践踏了党的民族政策,破坏了各民族的团结,破坏了自治区的革命和建设,他犯了极其严重的错误和一定罪行,本应给予严厉的处罚,但考虑到“文化大革命”特定的历史条件,以及他本人在历史上曾为党做过一些有益的工作,因此,按照中央有关指示精神,我们意见可给予留党察看二年,行政降两级的处分。

以上报告妥否,请指示。


 内蒙古党委运动办
1983年5月20日

来源:根据文件的翻印件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