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全文: |
|
中共广州市东平农场委员会专政对象登记表--陆尚金
1966.06.15
广东省广州市郊区 公社 大队 生产队( 村)
专政对象登记表
户主姓名 陆尚金 编号84
问题性质 | 右派分子 |
姓名 | 现名 | 陆尚金 | 性别 | 男 | 家庭出身 | 小土地出租 |
曾用名 | 陆远金 | 年龄 | 31 | 本人成份 | 学生 |
文化程度 | 初中毕业 | 民族 | 汉 | 现在职业及职务 | |
原籍 | 广东信宜 | 现住 | 广州市郊东平农场 |
何时何地何人介绍参加过何种反动组织,任何种职务 | |
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中的姓名、政治面貌及社会职业 | 父,陆学孚,国民党员,一向在伪机关工作,51年被逮捕劳改,现已释放作中医。 母,李学珍。妹,陆尚月。妻,黎慕贞。子,陆文豪。 |
个人简历 | 1941-1951,先后在罗定、新兴、广州等地读书。 1951.4-1955,先后在市税务第一分局,长堤税所、文昌税所工作,当办事员。 1955-1957,在广州市食杂工司中区管理部工作,曾任秘书科科员,科负责人。 1957.9-1958,在糕点公司中区一店工作,任秘书股长。 |
何时何地受过何种处分 | 58年划为极右分子,作二类处理。 |
注:(1)专政对象包括解放后外出、外逃的和四清运动中新划出来的。
(2)“问题性质”一栏,分别填写属于那一种“分子”。
(3)“主要问题”一栏,包括解放前后的主要罪恶和主要问题。
主要问题 | 陆尚金出身于反动家庭,父亲被捕劳改,因此对党对社会主义有严重的不满情绪,组织小集团进行反党活动,公开叫嚣取消党的领导,到处散播谬论,破坏同志们的团结,借党整风机会,对党的方针、政策和各次政治运动进行恶毒的攻击,情节十分严重,于1958年划为极右分子。 |
大队贫下中农协会意见 | 同意列入专政对象 中共红路支部 签名 1966年 月 日 |
大队党支部意见 | 右派份子,列入专政对象。 签名 中国共产党广州市东平农场委员会 1966年6月15日 |
大队工作队意见 | 同意列为专政对象 签名 1966年6月15日 |
备考 | 右派分子继续监督改造。 中共广州市委农村四清总团三元里分团 66.6.15. |
填表人 1965年 月 日
来源:根据文件的原件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