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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州市东平农场委员会专政对象登记表--曾一深
1966.06.15
广东省广州市郊区 公社 大队 生产队( 村)
专政对象登记表
户主姓名 曾一深 编号88
问题性质 | 右派分子 |
姓名 | 现名 | 曾一深 | 性别 | 男 | 家庭出身 | 贫农 |
曾用名 | 曾金粦、曾宪光 | 年龄 | 50 | 本人成份 | 商人 |
文化程度 | 中学 | 民族 | 汉 | 现在职业及职务 | 东平农场劳动改造 |
原籍 | 广东省宝安县 | 现住 | 广州市郊江村大同1楼7号 |
何时何地何人介绍参加过何种反动组织,任何种职务 | 1944年在曲江广东公路处行车总段当雇时,由同事邓炜堂介绍参加国民党,为一般成员。 |
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中的姓名、政治面貌及社会职业 | 妻,莦月芳,群众,在村村国营油糖门市部。女儿,曾小芳,曾伟玲,子曾小美,均在小学或幼儿园读书。 在广东伪政府手下工作时,由于师生关系,恋广东公路处长颜泽滋,现不明下落。李群,旧时入过国民党,同店工友。 |
个人简历 | 1930-1935在原籍龙岗小学、开岗中学读书。 1936-1937龙岗服装店当学徒。 1938-1939在香港闲居。 1939.8-1941九龙汽车公司售票员。 1942.6-1946.6先后在伪龙江乡公所,广东公路处行车总段,江西省税务局南康查征所,福建省税务局漳浦征收局,平和查征所任事务员、雇员、助理员。 1946冬-1947冬,九龙启德机场看更工人。 1948夏-1950.8来往香港、越南间经营行商生意,开设为短期服装店。 |
何时何地受过何种处分 | 1958年4.12由战线整风领导小组批示,由市税服局郊区分区同意,划为右派分子,送监督劳动。 |
注:(1)专政对象包括解放后外出、外逃的和四清运动中新划出来的。
(2)“问题性质”一栏,分别填写属于那一种“分子”。
(3)“主要问题”一栏,包括解放前后的主要罪恶和主要问题。
主要问题 | 在整风反右时期,曾大肆向我党进攻,攻击中苏外交政策,为美帝国主义撑腰叫嚣,攻击我党的各项政策和措施,匈亚利反革命暴乱借此攻击我党,不满现实,同意储安平党天下的谬论,诋诿农业合作法搞糟了,统购统销有偏差,人民生活没改善。攻击我党“肃反”“整队”。送农场改造后表现很坏。口服心不服,对现实不满。 |
大队贫下中农协会意见 | 送场监改以来一贯表现服罪态度不好,劳动态度较差,对罪行认识不深,今后仍应继续加强监督改造。 基修大队党支部 基修大队分工会 签名 徐丽才 1966年6月1日 |
大队党支部意见 | 右派份子,列入专政对象。 签名 中国共产党广州市东平农场委员会 1966年6月15日 |
大队工作队意见 | 同意列为专政对象 签名 1966年6月15日 |
备考 | 右派分子继续监督改造。 中共广州市委农村四清总团三元里分团 66.6.15. |
填表人 黄为意 1966年5月28日
来源:根据文件的原件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