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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同意中央组织部、统战部“关于右派分子工作的几点意见的报告”
1960.09.17; 中办发[754]号


各中央局、各省、市、自治区党委,中央各部委员、各党组,军委总政治部:


中央同意中央组织部、中央统战部“关于右派分子的几点意见的报告”,在今年国庆节前后再摘掉一批右派分子的帽子。现将这个报告转发你们,望即遵照执行。


 中 央

1960年9月17日


中央组织部、统战部关于右派分子工作的几点意见的报告

中央:


1959年9月中央发出“关于摘掉确实悔改的右派分子的帽子的指示”后,各地都认真贯彻执行了这一指示。在全国四十四万右派分子中,摘掉了约四万名右派分子的帽子,占总数的百分之九左右,这对于右派分子的改造和分化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半年来,各级党组织对改造右派工作的进一步加强,资产阶级右派起了更大的分化,绝大多数人都有不同程度的转变和悔改。根据各地摸底排队的情况,目前右派分子改造得好的百分之三十左右,表现一般的百分之五十左右,表现不好的百分之十左右,其中死顽固的分子约有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为了进一步改造和分化右派,现提出以下几点意见:

一、继续贯彻中央关于分期分批摘掉确实悔改的右派分子的帽子的指示。根据目前右派分子的表现,今年可以再摘掉一批右派分子的帽子,各地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控制在百分之十五至百分之二十。

关于今后摘帽子的时间和方法问题,一般仍以每年国庆节前后集中地摘一批为宜。这样作,政治影响大一些,也便于安排工作。

二、在今年摘帽子的同时,对于一部分虽然不够摘帽子条件但是参加体力劳动时间较长(已有两年或两年以上的),并且悔改表现较好的,可以调他们回来,分配适当工作。对右派分子中的妇女和年老体弱,有病的,由于他们不适宜搞劳动或长期体力劳动,也应该给他们分配适当的工作,或作轻微的劳动,这样做,既体现了党对他们的照顾,有利于改造和分化他们,也有利于进一步团结中间派。

三、要注意对右派分子的家属进行思想教育工作,并给他们以劳动生产的机会,对于生活确有困难的,可给以适当照顾。这样,可以使她们成为推动右派分子改造的助力。对于右派分子的子女入学、就业等,除机密性的专业、单位外,不宜限制和排斥。

四、在右派分子中有一部分被开除公职或清洗回家(约占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目前还分散在城市街道或农村中,对他们的教育改造缺乏统一的系统的管理,希望各地区的主管部门协同所在地区的基层党的组织,对这些人的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没有人管的,要指定专人管起来。各地党委应该责成一定的组织没有管理这项工作,加强对他们的教育改造和监督。

五、改造右派分子的工作,很大的成绩。今后还必须加强对他们的教育改造工作。同时要注意克服和防止两方面的偏向。一方面是对右派分子丧失警惕,麻痹大意,界限不清,放松监督和管理;另一方面是以简单生硬的方法对待,忽视细致的政治思想工作,把他们与地、富、反、坏分子等同对待。这两种偏向都不利于改造分化右派。

六、1957年在少数民族地区,经过以反对地方民族主义为中心的整风反右运动,有一些戴了右派分子的帽子,另有一些人戴了地方民族主义分子(实质上是资产阶级右派)帽子。这些地方民族主义分子,经过两年多的教育改造,也有少数人确有悔改,在摘右派帽子的时候,可以根据中央关于摘掉确实悔改的右派分子的帽子的指示,参照具体情况,摘掉他们的帽子,以利于进一步分化和改造他们。

我们希望各级党委抓紧时机,对改造右派分子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并通过检查,作好第二批摘帽子的准备工作。关于抓帽子的情况和对右派工作的经验总结,望各地及时送我们。

以上意见,是否有当,请审查,如可行,请批转各地参照执行。


(中办发754号 发至省军级)

 中央组织部 中央统战部
1960年9月14日

来源:根据文件翻印件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