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务部政府机关人事局关于右派分子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62)内人工字第237号;1962.12.13
云南省人民委员会人事局:
十一月二十六日(62)人资字第090号函收悉。关于右派分子工龄计算问题,应该按照一九六一年全国改造右派分子工作会议上的精神处理,即:凡未开除公职的右派分子,他们受处分期间的工作和劳动时间,可以计算为工作年限(连续工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