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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关于迅速制止耕牛瘦弱死亡现象的通知
1957.05.18


各省、市委,自治区党委:

一、据河南省委报告,该省耕牛近两年来非正常死亡数量甚大,现有耕牛中还有10%到30%瘦弱不堪,不能役使。在农业合作社中,人拉犁、人拉车的现象越来越多。全国若干省份,尤其是华北各省也存在着类似情况。如此发展下去,必将严重地影响这些地区农业生产的发展,也将严重地脱离农民群众。目前,虽然由于天气转暖,青草生长起来,耕牛死亡现象暂时趋于稳定,但是耕牛死亡、瘦弱的问题,还没有真正解决。如果不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冬季到来,还可能发生大量死亡的现象。为此,希望有关省委立即采取有效办法,找出原因,作出规划,限期停止耕牛非正常死亡、瘦弱情况的发展。

二、在若干地区造成耕牛大量瘦弱、死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是其中的主要原因是由于集中喂养、管理不善所引起的。农业合作化以后,若干地区没有经过典型试验,取得经验,然后逐步推广的办法,而是一下子普遍地实行了以社或队为单位集中喂养耕牛,虽然也有个别先进社是喂养得好的,但是多数社都没有喂好,或者喂得很不好,以致造成很大的损失。全国有许多省份没有实行耕牛合槽喂养,仍然分散到户喂养,实行定草、定料、定膘、定活、定工等五定办法,由社员包养,不但没有发生大量瘦弱、死亡现象,在实行合作化两年中,耕牛还得到了发展。以河南为例,全省有28个县实行分户喂养,就没有发生大量瘦弱、死亡情况,在其他实行集中喂养的县份都发生不同程度的瘦弱、死亡现象,甚或发生严重死亡、瘦弱现象。在湖北实行分散喂养和五定办法,去年增加了耕牛20万头。这就说明在目前条件下,分散喂养比起集中喂养更适合于合作社现时的管理水平。请各有关省委认真总结一下当地耕牛饲养方面的经验。凡是集中喂养发生瘦弱、死亡现象的,应当迅速把集中喂养耕牛的办法改变为分散喂养。有的地方还实行了养用合一制,即耕牛归谁喂养就归谁使用,这个办法很好,望各地注意。

三、改变集中喂养办法,实行分散喂养的办法,也应该有领导地去进行,不能草率从事或简单地分散到户,这样也会造成新的损失。必须是认真总结当地经验,经过群众的充分酝酿,定出合理的制度和办法,使社员乐于喂养,而不是勉强社员去喂养,更不能以行政命令的办法去“派养”。只有担任喂养耕畜的社员有积极性,才能把耕畜喂好。另外,改变耕畜喂养办法时,还要教育广大干部,向他们说明道理,解除他们的思想顾虑。说明耕牛的分散喂养是目前全国大多数地区实行的办法,既不伤害社会主义的原则,又有利于耕牛的发展。而实行耕牛的集中喂养,农民还没有经验,有很多困难问题不能一下子解决。

四、在以马、骡为主要役畜的地区,如果不适合集中喂养,也应当实行分散喂养。在历史上有集中喂养习惯的地区(如东北各省的一些地区),也不应当过分集中,以分犋喂养为宜。在建有马棚的社,为了利用现有马棚,而又避免过分集中的毛病,也可以考虑实行分槽喂养的办法,以免招致损失。至于耕畜集体放牧,农民是素有经验的,仍应照过去经验办理,不要分散放牧。


 中央
1957年5月18日

来源:根据中央文件翻印件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