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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批转贾拓夫同志“关于召开全国公私合营工业座谈会的报告”
1957.07.03; 中发〔57〕午7号



上海局,各省、市、自治区党委;中央各部、委,国家机关和人民团体各党组,人民日报:

中央同意贾拓夫同志“关于召开全国公私合营工业座谈会的报告”,特转发各地。

如何正确地组织和管理公私合营工业生产,特别是公私合营小厂的生产,还是一个没有很好解决的问题。各地应当根据各种不同情况总结各方面经验,逐步摸索出一些切实可行的办法,以提高公私合营工业的生产。希望各省市注意研究这些经验,中央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加以总结和推广。


 中央
一九五七年七月三日

贾拓夫同志关于召开全国公私合营工业座谈会的报告


中央,主席:

今年三月间,由国务院四办会同轻工、纺织、食品三部,分两批邀请各省市工业管理部门有关同志,座谈了公私合营工业的改造工作。根据会议反应:一年来,各地在加强公私合营工业的生产领导和改组改造方面做了许多工作,一般地发挥了公私合营工业的社会主义优越性,在提高职工和私方人员积极性、改进经营管理和增加生产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从而使公私合营工业在满足人民生活需要、支援重点工业建设、为农业经济服务等方面,起了很大的作用。但是,由于去年社会主义改造的高潮来势很猛,我们在这方面又缺乏经验,因此,工作中也还存在着不少的缺点和问题,需要逐步加以解决。

这次会议着重地研究了加强公私合营工厂的管理工作,认为这是目前办好公私合营工厂的中心问题,并且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改进:

(一)加强公私合营工厂的政治思想工作,切实贯彻群众路线和勤俭办厂的方针。为此,必须继续对职工进行赎买政策的教育,注意团结、教育和改造私方人员,并通过合营前后的对比,使职工明确认识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加强当家作主的思想,从而能够自觉地遵守劳动纪律,发挥积极性、创造性。还应该结合增产节约运动和工资改革,对职工讲清楚国家建设和个人生活改善的关系,以及目前利益必须和长远利益相结合的道理,发扬艰苦朴素的作风,贯彻勤俭办厂的方针。同时,必须教育干部,加强内部团结,正确执行统一战线政策,克服某些官僚主义、宗派主义和主观主义倾向。

为了进一步扩大企业管理的民主范围,加强群众监督,会议一致认为应该在公私合营工厂中建立包括职工代表、公方代表和私方代表在内的工厂管理委员会;各地应该对此进行试点,及时总结经验,逐步推行。中心厂所属的小厂没有公方代表,应当以小厂为单位成立包括职工代表、工会干部和私方代表在内的民主管理小组,负责协助与监督行政搞好生产。

(二)工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公私合营工厂规模的大小,结合现有的管理基础、技术设备条件、产品种类繁简、从事制造还是修理、经营方式、生产集中还是分散等条件,提出不同的要求,分类进行管理。

公私合营工厂绝大部分是小厂(平均每一单位不过十几人)。这些工厂虽然在生产和管理方面一般地有落后和不合理的一面,但是另一方面,它们大都是生产经营灵活,产品多种多样,选料取材方便,协作服务面广,能够便利群众和适应社会多方面的需要。根据这些特点,对它们的管理要求和管理办法,应该比国营大厂要简便灵活,不能离开这些具体情况而生搬硬套国营大厂的办法。

大中城市公私合营工厂较多,除了一部分由工业局或专业公司直接管理的以外,对地区相邻、行业相近的小厂,可以在各自计算盈亏的基础上,按片联管,由公方代表、私方代表和少数职能干部组成几个人的短小精干的联管机构(又名中心厂或基点厂),负责监督和检查各厂的生产和财务情况,组织经验交流、配合党委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帮助解决各厂提出要求解决的问题。联管机构虽然是一级管理组织,但主要负责督促检查,不要对所属各厂提出过多的管理要求;上级机构也不要对联管机构作过高的要求。联管机构的公方代表一般不宜兼任所属工厂的厂长。还有一些不便联管的定息户以及自负盈亏的小厂,如果它们不需要在全市范围内按行业统筹安排生产,则可以交给区级机关管理。区级机关除了帮助这些小厂解决生产上的—些困难问题外,对定息户,主要负责按月预缴利润、按季结算盈亏和定期发放定息,对自负盈亏户,则只做一般的行政管理,防止偷工减料、抬高物价、乱招工人等违法行为。

专区、自治州、县的工业管理部门对所属小厂,也可以只监督和检查生产财务情况,组织经验交流,配合党委加强政治工作,并帮助工厂解决要求解决的问题;不要自上而下提出过多过高的要求。

(三)报表多、会议多是目前多数公私合营工厂管理工作中突出的问题,必须认真加以精简。有关公私合营工业会计、生产、劳动、物资的定期报表,已由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下达简化报表的通知。有关计划、基本建设、供销、税收、卫生、人事以及各专业部门的报表,尚希中央和地方各有关部门研究,加以精简。报表简化之后,领导方面需要一次性资料时,需要给下面必要的准备时间。为了改变厂外会议多的现象,建议由大中城市的区委、工业管理部门和市人民委员会分别指定部门“把口”,统一安排所属单位要召集的会议。此外,合营工厂的公方和私方厂长应该适当减少厂外兼职,并在有关业务负责人之间明确分工,不必事事要公方厂长出面。工厂内部也应该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加强党政工团各项活动的配合,改进领导方法和工作作风,精简不必要的会议。

(四)公私合营工厂的管理机构和非生产人员一般都比合营以前增多。人员增加的原因,一方面是合营以后,我们安排了私方人员,提拔了工人干部并派了公方代表进厂;另一方面是有些工厂为了适应有关部门的要求或机械搬用国营大厂的一套组织形式。为了精简机构、减少非生产人员,应该改变目前分工过细、层次过多的现象。上级各有关部门对公私合营工厂、待别是中小型工厂,不应该强调组织机构的上下对口;设“股”、设“员”。必须根据工厂的生产需要和可能条件,不能作死板的统一规定。应该允许工厂对现有的职能机构,根据实际情况,作必要的合并或调整;职能人员可以一人兼管几项工作。规模较小的厂,一般可以不设车间,由厂长直接领导生产小组;规模较大的工厂,可以只设车间、不设工段。管理人员(包括车间主任、工段长)应当尽可能地不脱离生产或半脱离生产。有技术的工人提拔为脱离生产干部和原来参加生产的私方人员安排为管理人员以后,如果本人愿意回到生产岗位去,可以在不减少其现在工资收入的条件下,让他们回到生产岗位,或者以部分的时间参加生产。

(五)各地对公私合营工厂的权限,一般还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有的参照地方国营或老合营厂的规定办理,限制偏严,影响工厂生产和经营的积极性和灵活性。会议对合营工厂的财权和人权提出如下的建议,做为暂时的过渡的办法:

1、基本建设投资可以允许工厂在批准的本年投资总额内,有百分之十以内的变动项目为机动权,但总数不得超过一千元至三千元。至于各厂的具体限额由省市根据工厂性质及规模大小加以规定。此项资金不得挪作非基本建设开支。

2、四项费用(零星基建、技术组织措施、安全技术措施、新产品试制)的开支,在上级核定的计划限额内,可以由省市根据工厂性质及规模大小作出规定允许工厂在本年四项费用总额内有百分之二十——五十的机动权,由工厂自行开支,但不得挪作非四项费用支出。

3、大修理基金的提取和开支,由地方自行规定,工厂根据规定执行。

4、企业奖励基金的开支,由工厂自行决定。

5、超额利润的百分之三十上缴财政;百分之七十留交工业部门,给工厂留多少,由各省(市)工业厅(局)决定,留给工厂的部分,其开支由工厂自行决定,可用于流动资金、组织技术措施、福利设施等方面。超额利润提成部分年终结余不冻结,可以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

6、凡招收新生产工人和其他非生产人员,应该严格按照上级指示办理。不得自行招收。

7、副厂长以上的干部和工程师的调动、任命和处分经上级决定;正副科(股)长、正副车间主任以及一般技术人员的厂内调动,由本厂决定,但需报上级备案;其他干部的厂内调动,均由本厂决定。对私方人员的调动、任命和处分应该事先和有关部门协商。

8、对职工规定新的奖励制度或重大处分如开除、降职、降薪应该报上级批准;一般性的处分如记过、警告等可以由工厂自行决定。

9、厂长请事假三天以上,应该报上级批准,其他干部请假,由工厂自行批准。

以上有关报表、机构,权限的意见,只适用于省市工业厅局或专业公司的直属厂和联管机构。联管机构所管的小厂和专区、县所管的小厂则由各地工业管理部门另行决定。

在公私合营工厂中,还应该从生产需要和现有管理基础出发,逐步建立一些必要的、简单易行的制度。财务收支混乱的工厂,特别应该注意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群众监督,以免发生弊端。

这次会议还研究了生产改组工作。据各地不完整的统计,到目前为止,—九五六年合营工厂中,进行合并的约占一半以上;采取联管形式的约占三分之一左右,其中实行统一计算盈亏的和分别计算盈亏的约占一半;其余则为自负盈亏的和单独合营的。会议研究分析了各地去年改组并厂的情况,认为去年并厂中,有一部分是并对了的,有一部分是并错了的,还有一部分目前还看不清是对还是错的。不少工厂、通过改组,提高了生产,改进了产品质量,保持和增加了花色品种,降低了成本。有的工厂在改组以后能够便利用户,适应消费者的需要。这些工厂一般都加强了党政工团的力量,初步地改善了职工的生活福利和劳动条件,发挥了职工和私方人员的积极作用。

但是,在一九五六年改组工作中,也存在着不少问题和缺点。有些不应该集中的集中了,有些虽然可以并厂但当时条件还不具备就进行了并厂,尤其是将那些分散单独生产商品的工厂,当作基点厂的车间,或者是虽然没有当作车间,但是也采取了统一计算盈亏的办法,以致一度引起了生产混乱,质量下降、品种减少、成本加大,职工不团结、私方人员不能发挥其特长的现象。此外,有些工厂为了完成主要的、大宗的、制造的生产任务,而不得不挤掉次要的、零星的产品和厂外的修配协作关系,或者忽视了这一方面的需要。各地对于高潮初期在改组中所产生的这些混乱现象,一般地都已进行了初步的检查和纠正。

会议认为目前改组工作,需要继续加以整理。对改组后尚有问题需要解决的,应该积极设法解决;对不应该合并而合并了的,如果有条件分散,应该有计划、有步骤地适当分散;特别是对那些统一计算盈亏不妥的或者不应该作为车间、工段的,就需要尽可能地改为独立生产,各自计算盈亏的工厂,按片进行联管。这些工作应该慎重研究、充分准备并经过省市工业厅局批准后进行,以免产生新的混乱。目前尚未改组的工厂,今年一般不再并厂;采取联管形式的,一般不再实行统一计算盈亏。某些地区的少数工厂实在必须并厂或联管起来统一计算盈亏的,应该事先经过省(市)人民委员会审查批准。

这次会议也研究了继续加强对私方人员的改造工作。一年来,多数合营工厂的公私共事关系有了改善,各地党政和工业管理机关及公私合营工厂的公方代表,一般地已注意了对私方人员的团结教育和改造工作,遇事和他们协商,有关的私方人员已经能够阅读行政业务文件,参加有关的会议。私方人员中喊叫“有职无权”的话比半年前减少了,私方人员中的进步分子也有所增加。但是,目前不少私方人员对改造有松劲情绪,少数甚至有抵抗情绪;某些公方代表则有迁就私方人员的情况。为了加强对私方人员的改造,在公私共事方面,应该强调“互相尊重、互相协商、互相批评”。而不是“相敬如宾、相对无言、相安无事”。关心和推动私方人员参加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和政治思想学习。继续放手使用私方人员,使他们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有职有权,同时督促和帮助他们守职尽责。对私方人员应该采取“从团结的愿望出发,经过批评斗争,在新的基础上达到新的团结”的方针;对他们的缺点和错误,应该进行适当的教育和批评;违法和严重失职的,应该适当处理,各级工业管理部门对于私方实职人员要负责管理,其中各级代表人物,则应该协助统一战线工作部门进行管理。

这次会议对公私合营工厂的增产节约运动问题也进行了讨论,并认为以上各级工作,都应该结合增产节约运动来进行。公私合营工厂在充分发动职工开展增产节约运动时,应该运用新合营厂的特点和私营时期克服困难的经验,积极设法节约原材料,寻找新的生产门路,从事多样性生产,恢复和扩大修理服务业务;并在可能情况下,根据淡季和旺季的特点,在行业间调剂劳动力,组织设备检修,争取化不利条件为有利条件,克服原材料不足和生产安排中的困难。产品有原料、有销路的工厂,则应该大力增加生产。在增产节约运动中,必须切实保证产品质量,重视生产安全,节约各项生产管理费用。在招揽任务和寻找原材料时,应该从整体出发,互相照顾,克服本位主义。建议计划部门、工业和商业部门贯彻统筹管理、合理安排的方针,加强供产销的平衡工作。对于生产困难的中、小合营工厂,不要硬性规定各项生产、财务等计划指标,应该允许它们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地组织生产。商业部门对于这些工厂加工订货和收购的办法,也应该照顾到发挥工厂克服困难的积极性。

对所有上述这些问题和工作,要求在一九五七年内做出更大的成绩来。希望各地工业管理部门的对私改造机构经常督促检查,反映情况,注意总结和交流经验。

以上报告,是否妥当,请予批示。


 贾拓夫
—九五七年五月二十日

已发:上海局,各省、市、自治区党委;在京中委和候补中委,中央各部委,国家机关和人民团体各党组,总政,各驻外使馆党委。共印一七九一四份。


中共中央办公厅机要室

1957年7月9日发出




来源:根据中央文件原件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