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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转发福建省委批转莆田县监委关于芴石区西林乡在反右派斗争中发生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的通报
1957.08.26



各省、市、自治区党委:


福建省委批转莆田县监委关于芴石区西林乡在反右派斗争中发生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的通报,特转发给你们参考。

西林乡事件虽然发生在七月一日,但目前农村中正在进行社会主义教育,在批判富裕中农的资本主义思想,批判农民中的本位主义和个人主义思想的时候,类似西林乡这样简单粗暴的方法以至错斗现象,是可以发生的。各地应及早注意,随时发生随时纠正,以免蔓延。


 中 央
一九五七年八月二十六日

中共福建省委批转莆田县监委关于芴石区西林乡在反右派斗争中发生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的通报(摘要)


各地、市、县委:

兹将莆田县监委关于“芴石区西林乡在反右派斗争中发生严重的乱打乱斗违法乱纪行为的通报”摘要转发给你们。望各地注意防止类似情况的发生。

目前在农村主要是大张旗鼓的对农民进行反右派的阶级斗争教育,教育农民以搞好目前的生产合作来支援全国反击右派的斗争,并可联系农村当地的右派言论如反对合作化、反对统购统销、反对党的领导等等加以批驳,进行正面教育,而不是在农村中去发动反右派斗争运动,至于象西林乡和各地对基本群众进行所谓“指名批驳”“大会斗争”的作法是完全错误的,捆绑打骂更属违法乱纪行为,应立即制止。农村中的地主、富农、反革命分子的反攻倒算的复辟活动,应采取政法部门与群众斗争结合的方法,坚决予以还击,并作严格处理,但不要形成一个普遍的镇反活动,那里有就去那里整。


 中共福建省委
一九五七年七月二十日

附:


莆田县监委关于芴石区西林乡在反右派斗争中发生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的通报(摘要)


芴石区西林乡,工作基础较好,系区委重点乡。由于前段我们党在农村中政治思想教育工作较差,自今春以来乡内邪气日益上升,群众赌博、吵架、偷东西、社员闹退社等时常发生,使工作开展受到一定影响。

七月一日乡工作组长张祖高(党员),由县参加扩干会还乡,接着于二日至六日,召开乡支部会、扩干会、群众大会进行传达贯彻,并布置乡内开展反右派斗争问题,由于张对县扩干会议精神领会不够全面,错误地认为县委布置的在农村中开展反右派斗争中的“点名批评”就是等于“开会斗争”,所以在四日下午就由张及乡支部书记徐玉喜二人主持召开支部会,把乡内右派分子进行初步研究站队,当时确定准备斗争的右派分子,有贫农社干张贤,劳改释放、预备党员林阿发,老上中农、单干农民林珍瑞等三人,并研究确定社员林华、张柳九、林金定、林谋、林土、周天明、黄倍及单干农民黄清泉等十一人为“陪斗”对象,事后,即由支委分工,搜集整理材料。五日再召开支委会,作最后确定。贯彻中工作组张祖高,为充实自己的宣传内容,未经区委批准擅自批准把贫农社干张贤、社员黄阿连治二人划为“点名批评”对象(县委布置要经区委批准),在扩干会、群众会上进行点名“指责”“训斥”。斗争对象确定后,七日上午支书徐玉喜,张祖高即把支委研究确定的右派分子张贤、林阿发、林珍瑞三人材料,拿到区去批准,当时只批准两人,张贤因材料不具体未批准,支书徐玉喜硬要求区委批,当时区委张景群说:缺乏具体数字,有关具体数字报来就可以,因区委答复不够详细,乡支书徐玉喜,工作组张祖高,认为这是区委批准了,而洋洋得意高兴返乡。

返乡后,当日下午,支书徐玉喜,工作组张祖高即组织民兵十二人,把上述所划的斗争和陪斗对象林阿发,林华、张柳九、林谋、林土、黄倍等八人,从家传到乡,令其反省,不让回去,并通知其晚饭由家送,同时还通知全乡群众到西徐学校召开“反右派斗争”(搭木棚、点汽灯),其中林阿发原在山上浇地瓜,被叫下来,由民兵以绳捆绑带到乡,以此在路上进行示众教育,到乡后才放开。八时,上述八人,再由民兵从乡带到西徐学校,准备斗争,林阿发、张贤二人被绑带走,在绑时,林阿发还被民兵拳打一场,另“陪斗对象”陈魁也被民兵从家绑到会场,到场后,斗争大会即开始,会上首先由党支书徐玉喜说明会议意义,接着把确定的右派分子林阿发、张贤名单宣布,宣布后,张、林二人即被民兵六人推上台,迫其跪下、低头。随后林华等七人也由民兵带着向前,令其向群众低头。接着即由工作组张祖高报告反右派斗争的意义,并宣读被划为右派分子张贤、林阿发罪状,与本人当场逐条对证,在对质中,高级社会计徐文程,领导群众喊口号,遇有不承认,就问群众说:有老实否?台下群众就高喊“不老实”、“不坦白”、“要吊起”,这时台上看守民兵也就随着动手、动枪打张、林头部、嘴巴、腹部、背部,进行迫供。这时工作组张祖高,虽有劝阻,但因开始掌握不好,制止无效。至迫供承认后,由支书徐玉喜把被定为“陪斗”的陈魁等七人,亦进行宣布罪状,当场对证,责令其向群众作检讨、认错,表示态度。并把上述被划“陪斗”的每个人都扣上xxx分子帽子一顶,如说:林华是“拉拢宗派分子”,周天明是“不务正业二流子分子”,陈魁是“管制不老实分子”,黄培是“翻身忘本分子”,张柳九是“剥削阶级分子”,林谋是“改造不老实分子”,林土是“闹宗派分子”等。会场空气非常紧张,犹如土改斗争地霸一样,大会到十二点半结束,会后,被斗争的张贤自杀,由民兵护送到家,林阿发因被痛打,一时不能走,由干部扶其回家,林被打至今已三天,还不能起来,干部自认说:“险点打死”,影响很不好。

次日下午上述违法行为,经县检察院下乡干部发现后即向区委用电话汇报,同时区委亦派人下去进行检查了解制止,但因到乡较迟,终制止不住,故在八日晚上,仍在坝津点召开“反右派斗争大会”,共斗争五人。当晚斗争大会,干部虽注意防止乱打行为发生,但因掌握不住,仍继续发生捆绑、罚跪、拳打等违法行为。在被斗争和陪斗十四人中,贫农两个、中农十一个,债务生活者一个,基本上都是农民,真正是地主,富农,反革命分子的破坏者都没有。有的根本没有什么罪恶。如贫农黄倍,就是因其思想落后,常说怪话,也被扣上“翻身忘本分子”帽子,在大会上进行“低头”“陪斗”。县监委除对上述有关人员将酌情研究给予处理外,已通报各区乡应在党员干部中进行传达教育,切实注意防止和严格制止此类违法乱纪行为的再次发生。


来源:根据中央文件翻印件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