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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份上海部分职工闹事的情况报告
上海市工会联合会
1957.09.07; 沪工(57)—办发字第212号
主送:黑板:全总、市人委
报送:主送:本会各室、部,各区办事处,各产业工会
本件15页,共印70份。1957年9月7日印发
一、闹事概况
今年五、六月间的闹事风潮共涉及548个工厂企业,参加闹事职工约2874余人,比今年头4个月增加了12倍,其中发生在新合营企业较多(占82%以上)老合营较少;国企只是极少;工作基础较差的中小型企业较多,较好的大厂较少;局部性闹事多,全厂性的闹事少。但个别还有带全行业性的。这次闹事风潮是在今年春天社会上大鸣大放,企业内部民主空气大为发扬的情况下出现的。从全市范围来说,比较集中的闹事是从5月中旬艺徒不满延长学习时间和要求增加津贴待遇问题上开始,发展到原来对工资福利问题不满的工人,提出要求恢复和提高工资福利待遇而起来闹事。在此期间,在中共上海市委直接领导下,我们一方面抽调大批干部下基层处理闹事,一面召开了老工人座谈会及老工人大会。向全市老工人广泛宣传了当前阶级斗争的新形势,进一步激发了工人群众的保卫社会主义事业的积极性。当时报上开始集中的揭发右派分子,很多老工人激于义愤纷纷站出来驳斥资产阶级右派分子的讨论,并劝阻闹事工人不要闹事;加上有关处理闹事过程中,也解决了一些必需又可能解决的问题,并根据政策原则,耐心说服了群众放弃某些暂时不能解决的要求,因此,6月中旬,职工闹事情势逐渐趋于和缓。
二、闹事原因
职工闹事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是在改变旧的、部分合理的工资福利制度中注意了合理统一的一面,而过多的削减了职工群众的既得利益;同时用于改善职工生活的钱却没有用好。此时期闹事,工资福利问题占88.1%,其中大多数是要恢复过去削减的工资福利。
有些企业合营前,企业经济困难时,工资打了折扣,但允诺企业经济情况好转后逐步恢复,但合营后一般不能恢复;有些企业在合营前后,取消了一些变相工资和福利待遇,还有新合营企业工资改革中,名义上增加了一些基本工资,但同时压缩与取消了一部分变相工资。这样,职工的实际收入有了不同程度的降低。在被削减的工资中,有一部分的确是标准过高,极不合理的。
鉴于以上情况,群众在闹事中提出的要求从群众的局部利益出发来看大都是合情合理的。无理取闹只属极个别现象。尽管群众的要求大多数是合理的或者是有理由的,但大都牵涉到重大政策问题,因此一般都难以满足群众的要求。
引起闹事的另一个原因是由于合营企业内部缺乏经常的民主制度,领导干部平时不发扬民主,遇事不和群众商量,有许多重大问题都不让群众与闻。生产计划只要群众完成,不交群众讨论,企业的生产财务状况长期不向群众报告,群众不知生产好坏,盈余多少,生产管理上很多制度的兴废,往往只凭行政上一张布告,一道命令就作出决定,调配人事,提推干部也不征求群众意见特别是在处理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时,也往往事先不和群众商量,有少数人决定后就生硬地贯彻下去,有些单位虽然建立了生产管理委员会,职工代表大会等制度,但领导上只把它当做打通群众思想,贯彻领导意图的一种手段,开起职工代表大会来往往是党委指示,行政报告,群众保证。没有真正成为自下而上地发动群众实行民主管理和群众监督的一种重要形式,工人评言是:“真主意,假商量”,“工人当家,干部作主” ,这种情况说明合营后我们只是强调了自上而下的统一管理的局面,没有很好的继承和发扬私营时期那种发动群众参与企业管理的优良传统,建立一些适合于企业内部创新的民主制度,因而把集中统一的行政管理和依靠群众实行民主管理对立起来。
其次的一个原因是,领导上存在官僚主义作风,干群关系极不正常。在闹事单位中比较突出的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干部作风简单生硬,强迫命令,不虚心倾听,耐心说理,而是当面训斥,扣大帽子。
2、有些单位领导干部不关心群众疾苦,对群众中许多该办可办的事情长期拖延不办,有些问题虽然做起来有一定困难,但不去依靠群众共同寻求解决的途径,“只是借口上面没有统一规定”“企业经济困难”等理由来敷衍推托,群众因提出的要求长期没有解决,忍无可忍,就起来闹事。
3、少数领导干部享受特权,平时没有以身作则和群众同甘共苦,往往向天下之乐而乐,生活上特殊化,利用职权为自己及自己亲属谋利,造成群众对领导上严重不满。
4、对群众随便许愿,事后又轻易推翻诺言,(主要是生活福利上的许诺)这些情况,一方面由于不少干部习惯用阶级斗争的一套工作方法来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另一方面也由于部分干部沾染了就社会的思想作风,粗暴对待自己的阶级兄弟,而上级机关不了解下情,乱发命令和要求过高过急等官僚主义作风是造就基层干部工作上缺点的重要原因。
再次一个原因是政治思想工作薄弱,思想政治工作跟不上形势的发展,没有深入系统地向职工进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没有大力地在新工人、青年工人中作阶级教育。
此外,对社会主义事业心怀不满的少数资本家和坏分子在工人中进行挑拨破坏活动,利用一部分群众对领导上的不满情绪,煽动群众起来闹事。
三、闹事群众的动态和工会所起的作用
职工闹事一般采用怠工、罢工、集体清源、包围干部等方式,部分群众有辱骂干部、同干部开“几天几夜会”、赶走公方代表、上街游行等过激方式,但总体而言,群众对待闹事还是有节制的。他们知道影响生产,破坏秩序是不对的,往往边坚持生产边闹事(即一班闹事,一般生产,一般休息)。闹事的带头人物一般只占闹事职工的6—7%,大多是遭受过政治、经济大计或对工资待遇下降分外不满的人。老工人一般比较沉着稳重,他们虽主张领导解决问题,但并不主张闹事,有的虽参与了闹事,但一般不赞成大脑瞎闹。
在闹事单位中,大多数工会组织在调解领导和群众之间的矛盾上都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很多单位群众开始有意见和要求时也往往先向工会提出,只是当发现工会不能代表他们的意见的时候,他们才撇开工会,选出自己的代表,组织闹事。从前一个时期工会在闹事中大致上发挥了以下三个方面的作用:
1、了解情况,沟通情况。
2、支持群众合理的要求,说服群众过高的要求。
3、引导群众,采用正常的方式来解决矛盾。
在闹事中部分工会组织不起作用,这一方面是由于工会组织平时脱离群众,威信不高,另一方面是由于工会干部水平不高,没有能力向群众说服教育。在闹事中,还有极少数工会干部参加闹事的,可能由于对行政不满、经济要求等原因。
从这次闹市中暴露了工会工作上存在的如下几个问题:
1、工会民主生活不正常,工会选举未认真贯彻民主精神,在重大事件和重要决定方面,工会未经委员会讨论就作为决定在工会中贯彻执行。工会小组生活不健全,群众意见、要求没有地方反映。工会很少向群众报告工作,向群众公开账目。因此工会活动没有得到群众支持,放在群众监督下,从而造成工会脱离群众的现象。
2、工会在完成企业的共同任务中起什么作用不明确。目前一般是过多强调与行政的同一性,忽视与行政的差别性,只强调保证完成行政任务的一面,缺乏依靠群众对行政进行监督的一面。
3、工会干部的政策水平的提高跟不上形势的发展
四、处理职工闹事的几点体会
1、肯定职工闹事的性质是处理好闹事的先决条件,职工闹事时人民内部矛盾尖锐化的一种表现。
2、要掌握闹事的规律,没有闹得要防患于未然,已经闹事的要充分揭开矛盾,切实处理这些矛盾。
3、先分清领导的是非,再分清群众的是非,先肯定群众的“是”,再耐心说服群众的“非”。
4、坚持政策,坚持说服教育,做到既贯彻政策,又能密切联系群众。
5、依靠积极痱子和老工人,做好深入细致的群众工作,这是迅速、顺利、妥善解决闹事问题的根本关键。
6、再做好群众工作的前提下,做好闹市中的带头人物的工作。
五、闹事的估价和今后意见
闹事单位生产管理秩序受到一定影响,生产上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失,干部和群众之间的关系一度紧张起来,但通过这次闹事风潮,也给我们带来了不少积极的有益的因素。
首先,通过闹市集中地深刻地揭露了过去工作中存在的许多缺点和错误,使领导更加全面地了解了职工群众在经济利益上、民主权利上的要求。 迫使领导上处理了一部分较为突出的尖锐的问题,同时,又为下一步展开整风运动,改进工作创造了良好条件。
再次,职工闹事是对各种组织的一次严重的考验,是对干部的一次很好的锻炼。目前,闹过事的单位已开始接受教训,干部已开始主动改进工作,联系群众。但是不少单位闹过事以后存在的问题还很多,主要是:
1、有些单位在群众闹事时,只解决了一些比较突出的但又容易解决的问题,很多的问题只是用“照顾大局”“服从政策”等道理暂时说服了群众。而这些遗留下来的多数都是较为复杂的问题,一时还没有妥善解决的办法。
2、闹事风潮平息以后,不少单位还没有从分清领导是非着手,向群众进行正面教育。职工还没有完全分清是非,没有认识到对待内部的矛盾采取闹事的方式是不对的。有些工人自认为“领导是蜡烛,不点不亮”,认为闹事带头人才是真正代表大家利益的人。
3、不少基层工会领导,经过闹事风潮觉得干部难当,不愿再受怨气得罪人,要求辞职不干,或等待改选。因此误改进工作的积极性,有些原来在闹事中干部伤了感情的,干群关系仍很紧张。
4、部分工人产生情绪不高,劳动纪律松懈,特别青年工人,经过闹事,极端民主化思想有所滋长。
我们认为,在闹过事的单位中,当前的主要任务是如何接受闹事教训,教育干部,改进工作,联系群众,并且在今后日常工作中,发挥工会组织在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中的调节作用,当前特别应该抓住如下几项工作:
1、把闹事中职工群众所提出来的各项要求,进行排队研究,根据既有利于生产,又有利团结的原则,进行认真负责的处理。
2、总结闹事经验教训,教育干部提高思想水平,加强群众观点,主动深入群众,关心群众,加强干群关系。
3、广泛深入地向职工群众进行社会主义教育。
4、扩大职工群众的民主权利,逐步推行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制)有领导地充分发扬民主,加强群众监督,主动解决企业内部矛盾,搞好生产。
| 上海市工会联合会 1957年9月7日 (上海市工会联合会签章) |
附:
五、六月份闹事牵涉面、方式及处理情况(统计表)
* | 总数 | 发生月份 | 闹事按厂职工人数多少分类 | 闹事涉及面 | 闹事方式 | 处理情况 |
五月 | 六月 | 25人以下 | 25 至 50 人 | 50 至 100 人 | 100 至 200 人 | 200 至 500 人 | 500 至 1000 人 | 千 人 以 上 | 小 部 分 人 | 大 部 分 人 | 全 面 性 | 罢 工 | 怠 工 | 包 围 | 请 愿 | 破坏 正常 秩序 | 已 解 决 | 坐 下 来 谈 | 还 在 闹 |
产业 范围 | 100 | 61 | 39 | | 1 | 11 | 13 | 29 | 28 | 18 | 93 | 5 | 2 | 29 | 14 | 24 | 23 | 10 | 67 | 29 | 4 |
区办 范围 | 445 | 224 | 221 | 100 | 114 | 97 | 85 | 43 | 5 | 1 | 270 | 65 | 110 | 164 | 104 | 75 | 49 | 53 | 275 | 155 | 15 |
全市 | 545 | 285 | 260 | 100 | 115 | 108 | 98 | 72 | 33 | 19 | 363 | 70 | 112 | 193 | 118 | 99 | 72 | 63 | 342 | 184 | 19 |
参加闹事群众31190人
五、六月份工人闹事内容
* | 总数 | 工资 | 福利 | 艺徒 | 迁并厂 | 倒流工人 | 干部作风 | 临时升工 | 其他 |
增加工资 | 工改不满 | 折扣工资 | 欠薪 | 罢工工资 | 定额单价 | 升工 | 改变折账 | 福利金 | 奖励金 | 节菜 | 伙食补贴 | 车资 | 理发毛巾沐浴 | 制服 |
产业范围 | 100 | 8 | 5 | 4 | | | | | | 21 | | 1 | 5 | | 2 | 4 | 26 | 3 | 10 | 2 | 3 | 6 |
区办范围 | 445 | 79 | 28 | 25 | 5 | 12 | 12 | 7 | 1 | 79 | 48 | 22 | 39 | 4 | 15 | 20 | 6 | 11 | 1 | 20 | 2 | 9 |
全市 | 545 | 87 | 33 | 29 | 5 | 12 | 12 | 7 | 1 | 100 | 48 | 23 | 44 | 4 | 17 | 24 | 32 | 14 | 11 | 22 | 5 | 15 |
说明:
1. 闹事界限是指罢工、怠工、包围干部限时限刻答复、集体情愿、破坏正常秩序、影响生产等。
2. 闹事计算方法是按闹事单位计算,如闹事起因;以主要内容计算。
3. 全面性闹事的有112个单位,其中职工人数在25人以下的有一半以上,百人以上的单位只占极少数(约15个单位),有些产业区办可能将大部分职工参加的闹事也作为全面性闹事计算。
4. 1957年1至4月份发生闹事约有44个厂,参加闹事群众约3200余人。
来源:上海市档案馆,C1-1-187,第1-15、74页。
来源:根据文件原件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