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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右派分子材料的内容和要求的意见
中共上海市委工业工作部整风领导小组
1957.10.08



报本部审查的右派分子材料的整理,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一般历史情况


姓名、年龄、性别、籍贯、家庭出身、本人成分、现在职务、何时进本厂、政治情况、何时入党入团。

主要工作经历。主要社会关系,有何政治历史问题,如系工程师以上高级技术人员,必须说明他是几级工程师和他的技术水平高低,科学技术上有何贡献和成就。如系归国华侨和港、澳归来人士,也应简单加以说明。


二、解放后一贯表现


主要说明一贯的工作表现和历次政治运动中的表现,以及生活作风,思想意识等方面的表现。


三、“鸣放”后的表现


“鸣放”后有哪些右派言论和行动,对社会上右派分子的看法,在整风运动中的态度等。这一部分是整理材料的重点。反映的材料必须实事求是真实可靠,并且要保持他原来的内容和语气。不要任意变动,并须注明这些材料的来源。


四、分析意见


根据各方面的材料和划分右派的标准进行分析,简单扼要的说明列为右派分子的主要依据。


五、斗争策略及方法


工程师以上的高级技术人员和归国华侨、归国港、澳人士,应将斗争策略、方法与材料一并上报。对其他干部中的右派分子,不必上报斗争策略。


六、在确定列为右派分子时还须慎重研究,具体分析,应严格区别


右派言论是一贯的,还是偶然;是认识模糊还是有意识的;是对某一具体问题不满,还是对党的整个政策反动。攻击和丑化党员干部是对个别干部不满还是对整个党组织不满;是我们的干部缺有错误和缺点,还是故意造谣、诬蔑、扩大事实。总之必须区别是政治问题还是思想问题;是一般性意见,还是右派言论。以上情况必须认真分析,严格区别,根据情况分别对待。以有利于团结和争取中间分子上报的右派分子,必须经各工厂整风领导小组集体讨论通过。


七、如有突出的大字报、漫书等材料,可作为附件一并上报,供审批时参考


 中共上海市委工业工作部整风领导小组
1957年10月8日

中共杨浦区委工厂整风办公室翻印

1957年10月15日

来源:上海市档案馆,B255-2-116,第15-1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