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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对湖北省委“关于是否船员中划分右派问题”的批示
1957.10.12


湖北省委并各省、市、自治区党委:


关于整风中是否在船员中划分右派的问题,中央基本同意湖北省委的意见。在普通船员中,同工矿企业工人一样,不划右派,不用右派名称,高级船员中的许多人,他们的社会出身和意识形态属于资产阶级知识分子,但他们直接参加生产,同工矿企业的技术人员和职员有所不同,因此一般的也不划右派,对其中有反党反社会主义言行者,可按各个人的具体错误言行进行批判,但个别情节严重者,可戴右派帽子,对此种人应于查清事实以后,调到岸上进行批评和处理,以保证船舶航行的安全。


 中央
1957年10月12日


关于是否在船员中划分右派问题的请示中央:


现将中共长航局党委的请示转报中央。

考虑到船舶本身和水上航行的特点,省委认为在肃反运动中,大小船只上的船员概不扣右派帽子为好。因为:(1)船员也是直接生产人员,和工矿企业中的技术人员不完全相同;(2)这样更有利于航行安全。

但鉴于在大型船只上的管理人员,确有一批反党反社会主义的右派分子,对于这些人,可以在大辩论中,实事求是地进行揭发批判,一般不扣右派帽子。对于其中个别情节严重必须抠右派帽子的人,在批判之后调离船只另行处理。担任船上重要工作的,批判时即应暂停工作。以上意见当否,请速批示。


 中共湖北省委
1957年9月30日

来源:原载《干审工作政策文件选编》北京:党建读物出版社,199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