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全文:

中共中央对中央宣传部“关于设立社会主义教育课程的报告”的批示
1957.11.01


同意中央宣传部关于高等学校和党校设立社会主义教育课程的方案。望各地采用,并建议高等教育部和教育部采用这个方案,根据具体情况,提出执行的办法。

附:中央宣传部关于设立社会主义教育课程向中央的报告

高等学校和中级以上的党校,现在都有必要设立社会主义教育的课程,以便改造知识分子的旧思想,提高学员的社会主义觉悟。全党中级以上干部,国家机关、军队和企业的主要干部和知识分手,也应该在适当时间内组织学习。我们认为,根据理论和实际相结合的方针,这个课程应该以毛泽东同志的“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为中心教材,同时阅读一些必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经典著作、党的文件和其他文件。按照这样的拟议,我们试编了一个阅读文件目录(今后发表的有关重要文件,也应该继续列入)。

学习的方法:应该精读文件,又进行自由的和充分的讨论。教员和辅导员,应该在党委的领导下,首先组织自己的学习,理解文件的基本内容,密切结合学员的思想情况,进行讲授和辅导。过去政治课教员对于学员思想情况不加过问的偏向,必须坚决纠正。为了使这一课程教好,省、市、自治区、高等院校和国家机关等党委,都必须注意培养教员和辅导员,给他们以必要的帮助。每个省、市一级党委,都应该直接掌握一个或两个高等院校关于这一个课程的教学情况,经常组织教学经验的研究和交流。我们认为中央和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应该在党委的领导下,加强这一方面的工作。中央宣传部也准备加强在这些方面的工作。

我们认为,高等院校中这一课程,可以在一个学年内教完。如果感到时间不足,可以把最低限度的阅读文件加以减少,也可以延长到两个学年。


 1957年10月21日


 来源: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组织工作文件选编》刊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