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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委关于对高等学校教师和学生中若干右派分子的处理办法
1957.12.15


中共中央办公厅机要室印

1957年12月15日


北京市委关于对高等学校教师中若干右派分子的处理办法

(共三十一人)


一、开除的三人

1 楼茂盛 清华大学教授

2 周大觉 航空学院助教

3 曹宝源 清华大学讲师

二、监督劳动的二人

1 英若聪 清华大学助教

2 麦百平 师范大学助教

三、留用察看的二人

1 杜恒俭 地质勘探学院讲师

2 胡稼胎 北京大学教授

四、撤销原有职务,另行分配待遇较低工作的三人

1 李景汉 人民大学教授

2 朱启贤 师范大学教授

3 王衍臻 人民大学教授

五、保留教师职务,撤销全部或大部分其他职务,降级、降薪的十二人

1 钱伟长 清华大学副校长

2 费孝通 民族学院副院长

3 吴景超 人民大学教授

4 向 达 北京大学教授

5 黄药眠 师范大学教授

6 钱端升 政法学院院长

7 穆木天 师范大学教授

8 李宗恩 协和医学院院长

9 金宝善 北京医学院教授

10 孟昭英 清华大学教授

11 黄万里 清华大学教授

12 傅种孙 师范大学副校长

六、保留教师职务,撤销大部分其他职务,不降级的二人

1 李 欧 清华大学副教授

2 薛 愚 北京医学院教授

七、免予行政处分的一人

郑立人 师范大学助教

八、按反革命分子逮捕法办的四人

1 徐璋本 清华大学教授

2 葛佩琦 人民大学讲师

3 郎郎天 人民大学教授

4 曹垂训 清华大学助教

九、按反革命分子开除并判处管制的二人

1 王德周 人民大学讲师

2 何挺杰 师范大学教授


来源:根据文件翻印件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