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全文: |
|
北京市委关于对高等学校教师和学生中若干右派分子的处理办法
1957.12.15
中共中央办公厅机要室印
1957年12月15日
北京市委关于对高等学校教师中若干右派分子的处理办法
(共三十一人)
一、开除的三人
1 楼茂盛 清华大学教授
2 周大觉 航空学院助教
3 曹宝源 清华大学讲师
二、监督劳动的二人
1 英若聪 清华大学助教
2 麦百平 师范大学助教
三、留用察看的二人
1 杜恒俭 地质勘探学院讲师
2 胡稼胎 北京大学教授
四、撤销原有职务,另行分配待遇较低工作的三人
1 李景汉 人民大学教授
2 朱启贤 师范大学教授
3 王衍臻 人民大学教授
五、保留教师职务,撤销全部或大部分其他职务,降级、降薪的十二人
1 钱伟长 清华大学副校长
2 费孝通 民族学院副院长
3 吴景超 人民大学教授
4 向 达 北京大学教授
5 黄药眠 师范大学教授
6 钱端升 政法学院院长
7 穆木天 师范大学教授
8 李宗恩 协和医学院院长
9 金宝善 北京医学院教授
10 孟昭英 清华大学教授
11 黄万里 清华大学教授
12 傅种孙 师范大学副校长
六、保留教师职务,撤销大部分其他职务,不降级的二人
1 李 欧 清华大学副教授
2 薛 愚 北京医学院教授
七、免予行政处分的一人
郑立人 师范大学助教
八、按反革命分子逮捕法办的四人
1 徐璋本 清华大学教授
2 葛佩琦 人民大学讲师
3 郎郎天 人民大学教授
4 曹垂训 清华大学助教
九、按反革命分子开除并判处管制的二人
1 王德周 人民大学讲师
2 何挺杰 师范大学教授
来源:根据文件翻印件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