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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健民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的发言
赵健民
1957.07.20


(赵健民,时任山东省省长)


基本实现合作化后的第一年(1956年),山东农业总产值增长17%,比五年计划头三年的增长速度提高近六倍——农民每人实用口粮一年比一年多,购买力一年比一年大——农民生活比过去显著改善了,但水平仍然比较低——1956年曾发生了忽视副业和杂粮生产等缺点和错误——争取在三、五年内达到平均每人占有七百斤粮食——右派的言行不过是泰山上的几根毒草——我们对善意的批评和恶意的攻击是能够分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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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次会议中,进一步地学习了毛主席“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报告,听了周总理和其他负责同志的报告。我同意和拥护这些报告,并坚决贯彻执行。

现在我就山东省的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问题谈一些意见。我省已经入社的农户占总农户的百分之九十六点二,其中参加高级社的占总农户的百分之八十四点二,从而改变了几千年来个体小农经济的面貌,农民的社会主义觉悟和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虽然一九五六年部分地区遭到严重自然灾害,但农业生产仍然获得丰收,粮食总产量达到二百九十三点五亿斤,比一九五五年增长百分之八点七,超过战前最高年产量的百分之三十六点七,超过第一个五年计划水平的百分之二点九。农业总产值约五十一亿元,比一九五五年增长百分之十七,约比第一个五年计划前三年增长速度百分之二点二提高了近六倍,这充分显示了合作化的优越性,显示了党和政府在农村工作中的巨大成绩。根据一九五六年五十三个县、市,七百四十六个农业社收益分配的典型调查估算,全省有百分之六十三的社员比一九五五年增加了收入,有百分之十四的社员不增不减,有百分之二十三的社员比一九五五年的收入有些减少。绝大部分的贫农和下中农都增加了收入。减少收入的,大部分是富农和上中农,他们过去的收入比贫农高的多,在合作社初办的第一年,没有基础,有的还遭到灾害,减少收入也是自然的情况,三、五年的老社情况就不同了,上中农的收入也有增加;其次有些重灾区的社员收入减少了;再是部分社经营管理不善,铺的摊子大,浪费大,也造成了社员收入的减少。应该看到:一九五六年是几千年来个体小农经济基础大变革的一年,千家万户的个体农民刚凑在一起,底子薄,农民还不习惯,干部还缺乏经验,社内各项工作制度尚未就绪;特别是有些社头一年就遭到严重自然灾害,在这种情况下,绝大部分合作社增加了产量,这是一个巨大的成绩!

现在农民的生活究竟怎样呢?我们山东是一个人口多、土地少的省份,粮食产量低于全国的平均水平,农民生活比别的省份还是低的。但是比较过去,农民的生活是有了显著改善。从全省农民实用口粮方面看:据调查一九五四年每人全年平均口粮三百六十三斤,一九五五年是三百六十八斤,一九五六年是三百九十三斤;而且用粮质量逐步提高。当然地区与地区之间生活不一,高的每人全年口粮五百多斤,低的还不足三百六十斤。农民的收入也不一样,胶东、鲁西北各技术作物区每人全年平均收入一百三十元左右,而鲁中南每人全年平均收入六十五元左右,棉区和烟区每人收入约大于粮区的百分之二十五。从农民购买力方面看:一九五○年每人全年平均十六点零四元,一九五二年是二十九点二九元,一九五五年是三十七点六九元,一九五六年是四十二点一六元;一九五六年农民购买力比一九五○年增加了一点六三倍(购买力中包括购买生产资料)。从农民穿衣服方面看:旧社会有百分之六十左右的农民穿补钉加补钉的衣服,有六十年的棉袄,二十年的褂子;现在到农村看一看,有百分之七十以上的农民穿的暖穿的好,补钉加补钉的衣服很少见。上述情况证明:大部分农民可以吃饱穿暖,有些农民吃的好,穿的好,还有剩余。衣不蔽体、食不饱肚、糠菜半年粮的生活一去不复返了。但是,目前农村仍有百分之十五左右的农户生活较困难。这些困难户,大都是人口多而劳力少和病灾户,他们的劳动所得很难维持全家的生活;再是受灾户生活困难。合作社刚成立,公积公益金很少,暂时只能照顾五保户,对上述户还不可能全部照顾,所以他们的生活暂时就比较困难。这些户虽然生活上困难,但在政府及合作社的救济和帮助下,比过去还是好的;在旧社会这些户中有的就得逃荒、要饭、出卖子女、妻离子散。

农民的生活虽然比过去有了显著改善,但就目前来讲,生活水平还是比较低的,而且生活上升的速度也是比较缓慢的。这是因为:(1)中国过去是一个落后的农业国,底子穷、工具落后,因而生产和生活还不可能一下子提得太高;(2)正因为上述原因,农民所创造的劳动价值低,如农民的生活消费就占了产值收入的百分之七十五;(3)农业生产的丰歉,目前在很大程度上还是取决于自然条件,还不可能完全战胜自然灾害;(4)我省人多地少,人口逐年增加,而土地不能增加,每人平均占有土地量逐年缩小,再加上经济作物面积扩大,建设用地增加,而粮食种植面积缩小了,这也是一个原因。如我省去年约增加了一百一十万人口,每人按三百六十斤口粮计,一年即用去粮食三亿九千六百万斤。每人每天多吃半两粮食,在生活上并看不出有什么改善,可是我省五千二百万人口,全年就得增产粮食十一亿七千万斤。此外,我们山东的特点是地瓜多,在口粮中地瓜占了三分之一左右,如果地瓜保存不好,霉烂了,就严重地影响到生活。

有些人看不到上述全面情况,或者避而不谈全面情况,一味地批评责难,说农村工作一团糟,说农民生活苦,这显然是错误的。

当然,我们在农村工作上也有不少缺点和错误。一年多以来,我们集中力量开展粮食的增产运动,而对副业生产有所忽视,因而副业收入比过去有些减少,农民感到钱紧。其次,去年对粮食作物播种面积安排不够妥善,有些杂粮及小杂粮的播种面积比一九五五年减少了,如高粱减少七百八十六万亩,绿豆减少四十九万亩,豌豆减少二十六万亩,因而部分农民感到食粮单纯,有什么吃什么,无法调剂生活,并感到烧柴不足。再是对牲畜的饲养繁殖注意不够,牛、骡、驴比一九五五年减少了一些。此外,个别地区统购多了一些,供应少了一些或供应不及时,致使一部分农民粮食不够吃,生活困难。目前仍有些三类社问题很多,比较混乱,需要大力整顿。

以上缺点和错误与我们领导上的官僚主义、主观主义是有很大关系的,当然也有些是属于我们工作上缺乏经验所致。我们将继续深入地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整风的指示和毛主席“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报告,坚决克服领导上的官僚主义、主观主义和宗派主义,大力领导农民开展增产节约运动,贯彻勤俭办社和民主办社的方针,争取在三、五年内达到平均每人占有七百斤粮食(现在是五百七十四斤),使所有农民“吃饱穿暖”,争取在十年左右使所有农民“吃好穿好”。根据山东各方面的条件,我们很有信心达到上述要求,使农民在生产发展的基础上,逐步地更好地改善生活。

我们山东自开展整风以来,各民主党派、民主人士、知识分子和其他各界人民,为了改进和提高党的领导,为了加强社会主义制度,给党提出了很多意见,开展了尖锐而中肯的批评,这对党的整风有很大的帮助;虽然有些批评存在片面性,在态度上有些偏激,但动机还是好的,应该欢迎。但是,也不能不指出:有极少数右派分子,借帮助党整风的名义,进行别有用心的活动。他们抓着我们工作中的某些缺点加以夸大、诽谤,根本否定我们工作中的一切成绩,挑拨党群关系;他们打击、辱骂靠拢共产的一些进步人士;他们有的提出取消共产党的领导,要实行各党派共同领导,所谓“愚者滚蛋,贤者上台”。有些在肃反运动中被斗争的人大喊冤枉,其中有极少数人是真冤枉,现已纠正和正在纠正中,但有些人历史上确实有罪恶,并不冤枉,他们想乘机反扑,有的并继续进行破坏活动,罪上加罪。总之他们的目的是反对共产党,反对社会主义。他们认为共产党已经“残废了”,复辟的“时机”到了,认为“共产党已经病得卧床不起”,失去知觉,辨别不出好人和坏人了。因此假装医生治病的面孔,想一棍子打死共产党。他们为什么竟敢如此猖狂呢?道理很简单:这是激烈的阶级斗争。现在我不能不提醒他们:共产党在六亿人民中已经生了根,是永远打不倒的!你们的行为只不过是象泰山上的几根毒草,任你煽动吧!要想把稳如泰山的共产党煽动倒,那是作梦!中国人民永远不会忘记: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打倒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从而使中国人民翻了身,得到了解放!是共产党领导人民帮助朝鲜人民打退了美帝国主义的进攻,从而保卫了祖国的独立,保卫了祖国的安全建设!是共产党领导人民医治了战争的创伤,把祖国建设得这么强大,从而使百余年来卑躬屈膝的中国在世界上挺起了胸膛!是共产党领导人民正在为把一个落后的农业国建设成为一个繁荣富强的社会主义工业国而奋斗!所以六亿中国人民是会永远跟着共产党走的。

同时也应该说明:在我们山东最近有部分民主人士,看到我们对右派分子进行反批评,就不敢继续批评党的缺点错误了,怕戴上右派分子的帽子,怕受打击报复。我认为这是一个误会,是不必要的顾虑。谁是朋友,谁是右派分子,那是善意的批评,那是恶意的攻击,我们是能够辨别清楚的。我们恳切地希望党外同志们、朋友们,消除不必要的顾虑,大胆地开展批评,帮助党整风。共产党绝不讳疾忌医,更不会打击报复。就是那些右派分子,只要他们能悬崖勒马,承认错误,改变立场,拥护社会主义,党和人民仍然愿意团结改造他们,共同建设社会主义。

最后,提出如下两点建议:

(一)关于移民垦荒问题。我国需要开垦的荒地很多,内地人口稠密的省份又有充分的劳动力,因此应该有计划有步骤地移民垦荒,以发展生产,改善人民生活。但这是一项极其繁重复杂的宣传动员与组织准备工作,各级领导上缺乏经验,投资又很大,因此建议国务院有关部门召开有关省份的会议,总结几年来移民垦荒工作的经验教训,并对今后移民工作进行细致的准备,制定出移民垦荒规划。

(二)关于防止与处理水利纠纷问题。水利纠纷是一个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在今天以及今后随着水利建设的进展,还会不断发生因水利问题而引起的人民内部矛盾。我省卫运河处在河南、河北下游;淮河系统的沂沭、南运河则处在江苏上游,几年来我们在水利纠纷问题上犯过不少错误。为了及时解决与防止水利纠纷,建议国务院制定“处理与防止水利纠纷的原则规定”,如有关两地区水利建设,在进行前必须取得双方同意的问题;习惯法的统一认识问题;小利益服从大利益的问题,均应有明确的规定。

我的讲话有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来源:《人民日报》1957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