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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民内部矛盾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问题:陶铸在广东省宣传工作会议上的总结报告
陶铸
1957.04.17


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


(一)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提出是老问题还是新问题?


有的同志说,这个问题不是什么新问题,早就有的,只是我们没有很好地注意;还有的同志提出,过去搞改革时我们也并不是不注意解决人民内部矛盾,这次为什么要这样强调呢?我想,这些看法都是不全面的,都不是从历史的观点来观察问题。可以这样说,人民内部的矛盾,自从有人类历史以来就有的。有人就有矛盾,将来只要人类不灭亡,世界上不只剩下一个人,而是存在两个人,就还会有矛盾的。那么,是不是人民内部的矛盾,就要从原始共产主义社会讲起呢?显然不能这样讲。因为从历史的观点来看,在原始共产主义社会里,人与人之间的矛盾,与今天所讲的人民内部矛盾,固然有所不同,就是在阶级社会里,在阶级斗争的年代中,人民内部矛盾虽然存在,但为阶级矛盾所掩盖,不能构成社会的主要矛盾。我们今天所讲的人民内部的矛盾,是在阶级矛盾基本解决之后提出来的,因此,它和阶级社会中的人民内部的矛盾,就其意义、内容和所占的地位来说,都是和过去有所不同的。在全国解放以前,我国国内的矛盾,主要是人民大众和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矛盾。这是对抗性的矛盾。人民内部的矛盾虽然也有,但不突出,比如在井岗山时,朱总司令带领的南昌暴动的28团和毛主席带领的湖南秋收暴动的3团合并的初期,在士兵和干部中也经常发生吵架、打架的现象,这还不是人民内部的矛盾?那时的红军,也刚刚建立起来,各方面的制度、纪律还不健全,他们住在老百姓家里,乱用稻草,拿门板搭床铺,睡后也不给装上,到处拉大便,等等,这也是人民内部的矛盾。后来红军强调提出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就是解决这些矛盾的。但是尽管如此,那时的矛盾最集中的还是敌我矛盾,大敌当前,不赶走帝国主义,推翻反动统治,大家就死无葬身之地,因此,虽然人民内部也存在一些矛盾,大家还是团结一致地对付敌人。抗日战争时期,我们在敌后建立根据地,进行抗日战争,那时和人民之间也是有矛盾的。比如,那时的军队仍然是住在老百姓家里,尽管军队的纪律很好,总是挤住人家的房子,老百姓并不是没有意见的,但是还是欢迎我们住在他们家里,这是因为什么呢?因为有军队在那里,就能保护他的家,没有军队在那里住,日本人一来,他们的家就没有保障。所以,那时人民同日本帝国主义侵略者之间的矛盾,是高于一切的主要矛盾。后来,日本侵略者被打倒了,我们还住在老百姓家里,他就有意见了,说:“你们老是住在我们家里,我们的房子就变成你们的了。”这时候,如果军队老是住着不走,他就觉得吃不消了。解放后头几年,驻汕头地区的部队住在老百姓家里,群众也没有什么意见,但是在去年春节,部队买了猪肉、白糖去给老百姓拜年,老百姓却拒绝接受,不要白糖,也不要猪肉,他们说:“最好把房子还给我,也不要给我拜年了。”为什么这样呢?因为过去搞土地改革,依靠大军,房子是地主的,大军住进去,没有什么关系,现在地主阶级消灭了,房子已经分配给农民,如果大军老是住在那里,群众就有意见了。所以,过去我们和阶级敌人作斗争时,人民内部矛盾虽然也有,但不是主要的,因为大敌当前,人民内部即使有些矛盾,也是可以谅解的;特别重要的是革命没有胜利,政权、分配权均掌握在阶级敌人的手里,大家都是受压迫的,大家共同的目的就是把敌人打倒,把政权和分配权夺取过来,因此,人民内部即使存在一些矛盾,但它是服从于当时的主要矛盾——对敌斗争的矛盾,所以不显得突出,并且比较容易解决。而在革命胜利以后,情况起了变化,政权、分配权都已经拿到人民手里了,现在是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党和政府已直接管理国家和人民的经济生活了,比如分配问题,如果分配得不合理,就势必会有意见,会产生矛盾。就是“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问题,我看也有些相似的情况。因为现在既然不再是国民党的反动统治了,有言论自由了,因此在意识形态方面,大家也就都要求“放”、“鸣”,如果只准你“放”不准我“放”,只准你“鸣”不准我“鸣”,或者有的多“放”,有的少“放”,有的多“鸣”,有的少“鸣”,也就有矛盾了。而所有这些矛盾,往往是通过领导和人民群众间的矛盾而表现出来的,代表人民群众利益的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产生这样突出的矛盾,在我国历史上是不曾有过的。因此,对于人民内部的矛盾,要以历史的观点来考察;这就是说:我们中国的历史,进入一个新的时期了,我国国内阶级矛盾已经基本解决,反革命残余已经基本肃清,人民内部的矛盾已上升到主要矛盾的地位。所以说,这一问题的提出,只有在阶级矛盾解决之后才有可能。

过去我们在战争时期中,也注意过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如拥政爱民和拥军优属的问题,就是解决军队和人民之间、政府和军队之间、政府和人民之间的矛盾问题。又如提出:承认“山头”、照顾“山头”和消灭“山头”,也是为了解决党内来自不同地区的同志之间的矛盾问题。但是,那时的主要任务是消灭敌人,主要矛盾是阶级矛盾,人民内部的矛盾必需在解决阶级矛盾,消灭敌人的大前提下来解决。党把人民内部矛盾作为一个主要的问题提出来,还是在阶级矛盾基本解决以后,才正式提出来的。过早的提出可不可以呢?如果在没有解决阶级矛盾时就过早地这样提出来,那是不恰当的,也是不可能的;相反,在解决了阶级矛盾之后,不提出来也是要犯错误的。当然,也不能从另一方面来理解,认为过去在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中,都可以采用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办法去进行,用今天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角度去衡量过去的阶级斗争和解决阶级矛盾,也是不恰当的。同样地,对于“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政策也要以历史的观点来认识,所谓“鸣”,是人民内部才能“鸣”,所谓“争”,也是人民内部才能“争”,敌人不能让他“鸣”、不能给他“争”。敌人还没有消灭,怎么能够“争鸣”呢?那是不行的,只有在敌我问题解决之后,才能提出“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才能放手的“争”,放手的“鸣”,否则只能是人民“鸣”不起来、“争”不起来,而让敌人“争”起来、“鸣”起来。所以,有人问人民内部矛盾问题是老问题还是新问题?从上述的意义看来,就是个新的问题了。这一问题毛主席在去年4月开始提出来,今年2月的最高国务会议上更系统地强调了这个问题。


(二)今天人民内部矛盾主要有哪些突出的表现?应如何求得解决?


我想,在4月13日的人民日报社论“怎样对待人民内部矛盾”一文中,已经解释得很清楚,社论说过:在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过程中,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在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在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的各个环节上,是仍然会产生矛盾的;从人民内部来说,在先进分子与落后分子之间,在抱着正确意见与态度的人们和抱着错误意见与态度的人们之间,在这一部分群众与那一部分群众之间,在人民群众和他们的领导者之间,也有着这样或那样的矛盾。这就是说,矛盾是客观存在的,不承认这一点,那是违反辩证法的。但这个矛盾是什么性质的呢?这个矛盾不是讲社会主义制度没有优越性,社会主义制度是刚刚产生的制度,比如苏联,在占世界六分之一的地区里把沙皇统治推翻了,而且把一个落后的农业国很快就变成先进的工业国;把一个帝国主义的弱国变成为一个社会主义的强国,这个制度还不优越?可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优越,是不是在它的某些环节上就没有某些不相适应的地方呢?那还是有的,也就是说,从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身来讲,虽然是建立在根本利益相一致的基础上,但制度本身不是万能的,特别是人们的主观认识不可能百分之百地符合于客观实际,因此在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的某些环节上也就会有某些不相适应的地方,因此也就仍然会产生矛盾,这个矛盾和阶级矛盾的区别,就在于它不是对抗性的。而资本主义社会的矛盾则是建筑在对抗性矛盾的基础上面的,这种矛盾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而日益加深,所以不可避免地要发生革命,要由社会主义制度来代替它。社会主义社会的现阶段还是年轻的,它的经济制度基本上是适合于生产力的发展的,它的政治制度也是基本上适合于经济基础的需要的,因而它虽然在某些环节上仍存在着缺陷,但只要能够及时加以调整,矛盾就可以得到解决,社会主义社会就仍然能够迅速地发展,而不致使非对抗性的矛盾转化为对抗性的矛盾,要用根本性质的变革来解决。但是,如果我们一味认为我们的制度是万能的,否认矛盾的客观存在,对于不相适应的地方不加以调整,一直让它发展下去,那么,就可能使非对抗性的矛盾转化为对抗性的矛盾。

在我们社会里,这些矛盾是怎样表现的呢?由于我国的政权是人民的政权,而党和政府又领导和管理着全国人民的政治和经济生活,因而这些矛盾往往是通过人民内部的人与人的关系,特别是人民群众和领导者之间的矛盾而表现出来。因此,要正确处理和解决人民内部矛盾,最重要的就是要将人民群众和他们的领导者之间的关系处理好。主观主义、官僚主义和宗派主义妨碍了领导者和人民之间建立正确的关系,因此,目前只要克服了主观主义、官僚主义和宗派主义——尤其是官僚主义,领导者和人民之间建立了正确的关系,人民内部的矛盾就可以解决。

什么叫正确的关系呢?正确的关系,就是领导者和人民要“心心相印”,领导者要经常了解人民群众的情况,接受群众的意见,没有官僚主义,同时要经常地教育人民,提高人民的觉悟,使人民能够了解国家建设的情况,不提出过分的、不合理的要求,不断地将目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相结合,这样,问题就好解决,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有些不相适应的地方,也可以加以调整,这样,群众和领导者的关系正确了,人的关系正确了,矛盾也就容易解决。比如,现在全省的学生情绪不很安定,今年有很多小学毕业生不能升中学,初中毕业生不能升高中,高中毕业生不能升大学,结果情绪有些紧张,有些人就认为:“政府不行了!要读书没有学校进。”怎么办呢?一方面要承认我们工作中确实有错误,去年以来,学校发展太快,招生太多,广东的学校过去本来是强调劳动教育的,如设有农业课,但是去年统统改变了,不讲劳动教育,也不上农业课了,就是一味地鼓励学生升学,结果使学生造成一种错觉,认为一进校门,将来就都要进大学,对于这个问题,我们领导者就要负责;但是另一方面,学生中有些要求也确实不合理,而且要求过高,在中国相当长的时期内所有小学生都要进中学,所有的中学生毕业后都要进大学是不能的,即使社会主义国家的苏联和资本主义的美国,教育很发达,但也不是所有的人都进大学,如果大家都当工程师、当专家、当干部,那么世界上会成个什么样子呢?没有农民,没有工人,没有理发的,没有做饭的,饭也没有得吃,衣服也没有得穿,我们大家都回到原始社会“茹毛饮血”的时代中去?所以,学生中的要求有些是不合理的。国家为什么不多拿一些钱来办学校?我们必须把情况摆给他们看,同他们商量。广东今年全省的经费预算是4.6亿元,现在已经拿了1.9亿元作文化教育卫生经费了,剩下的钱,一是搞水利和发展农林渔牧等事业,二是开设工厂,三是发展交通事业,四是行政费用开支(主要是工资),叫他们看看这些东西都要不要?如果他们说,都不要,没有粮食、猪肉,大家可以不吃,工厂一个也不建,公路坏了也不修,干部可以遣散,就是要升学,要读书,那还罢了,不然,就只能象今天这样安排。我看学生是讲道理的人,是容易把问题说清楚的。所以,一方面要克服领导上的官僚主义,同时也要重视和做好青年人的思想政治工作,不断提高青年学生的政治觉悟,使他们能从国家和人民的整体利益着想,不要只从自己一时的利害关系着眼,矛盾就会得到解决。

要提高群众的觉悟,由谁去做呢?这就要求领导者要真正地了解群众的思想情况,采取深入群众,说服教育的办法,把问题向群众讲清楚,如果是官僚主义的态度,根本不了解、不倾听群众的意见,整天坐在机关里下命令、划圈圈,问题也不能解决,群众觉悟也不可能提高的。所以,解决人民内部矛盾,克服官僚主义是主要的问题,因为领导上有官僚主义,就要犯错误,搞坏事情;另一方面,当群众发生错误时,官僚主义的领导者也不可能很好地教育群众,带领群众走向正确。这次少奇同志讲得很好,他说现在我们解决人民内部矛盾,首先要分清领导者本身的是非,然后才能够分清人民的是非。这就是说,我们在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时候,首先要检查领导上的缺点、错误,如果领导者有错误,首先要克服自己的错误;如果领导者没有错误,即使群众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也不会出大乱子,而且很快地就可以得到解决。

官僚主义的危害是很大的,而且现在带有普遍性。这种情况,除了个别人是由于品质恶劣以外,大多数是思想方法问题,是思想认识问题。为什么这样讲呢?因为我们的党,自从诞生以来,我们的政府,自从在农村根据地建立了政权以来,是一直反对官僚主义的,和群众的关系是非常密切的,和群众的关系是正常的,不然我们就不能打倒强于我们的敌人,赢得六万万人民的拥护,而今天又取得社会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什么叫官僚主义呢?官僚主义就是严重地脱离群众。为什么我们现在又这样强调反对官僚主义呢?难道我们的党已变了质吗?难道我们的政府也变了质吗?不是的,正因为不是,我们才有可能强调反对官僚主义。应当说,我们的党和我们的政府,到现在为止,和群众的关系基本上是好的,是正确的,但是,必须指出,由于我们在取得全国胜利之后,全国的政权虽然是人民的政权,但政权的直接行使者是在少数人手里,特别是在共产党员手里,这样,就容易使我们脱离群众,产生官僚主义;过去没有取得政权,要办一件事情,必须取得群众同意,现在我们有了政权,往往就容易用行政命令办事,这样,长期习惯于坐在机关里下命令,用行政命令来办事,承上转下,等因奉此,久而久之,不变成官僚主义也是奇怪的事。所以,最重要的就是不能脱离群众,要经常的接近群众,解决问题要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样,我们和群众的关系就会不断地、正确地发展,不会是过去历代的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的关系,而是新的革命的政权领导者和革命的人民的正确关系。也就是人民是主人,我们是仆人的关系。现在我们有的同志虽然口头上讲“为人民服务”,“我们是人民的勤务员”,但是,往往在很多问题上的所做所为,证明我们是主人,把人民当成了仆人,我们不是人民的公仆,而人民却成了我们的“公仆”。如果我们不自觉的话,不随时警惕脱离群众的危险的话,不随时加强我们的群众观点,真正把自己变成群众的勤务员,而拿我们的意志来强加于群众的话,那么我们就可能逐步地变成官僚主义者。现在的官僚主义,在我们来讲,还是一个思想倾向,大多数是不自觉的,如果我们现在不讲清楚这个问题,不注意这个问题,我们就有可能蜕化变成官僚主义者,变成特殊阶级,从而脱离人民,最后被人民所唾弃。

由此可见,我们现在要和人民建立正确的关系,首先就要反对官僚主义;不反对官僚主义,我们就不可能同人民建立正确的关系;不同人民建立正确的关系,就不能很好地解决人民的内部矛盾,不仅不会解决矛盾,而且会增加矛盾,扩大矛盾。


(三)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运用“团结——批评——团结”的公式,是否要附加另外的东西呢?


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方法,有人主张附加“一点行政手段”或“一点压力”。我看是不需要的。“团结——批评——团结”的公式,是解决人民内部矛盾最完善的公式,因为既然人民内部的矛盾,不是对抗性的矛盾,因而也就没有你死我活的问题,都应该从团结的愿望出发,都可以把问题讲清楚,都可以团结起来。我们过去解决党内问题就用这个公式,结果解决得很好。如果同志们熟悉历史的话,就会了解我们党之所以能够在遵义会议以后不犯大错误,一直到现在都是坚固团结的,这依靠了什么呢?就是依靠毛主席一向提倡的,在党内采取“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从团结的愿望出发,经过批评或斗争,在新的基础上达到新的团结”的方针,所以我们党内虽然也发生了一些问题,但是党始终是一致的、团结的,因而是不可战胜的。现在我们把这个公式扩大到用于全体人民解决内部矛盾问题,那就只有使我们同人民的关系搞得更好,人民内部的团结搞得更好,还要附加什么“压力”呢?有些同志担心,到处运用“团结——批评——团结”的公式,这样发扬民主,一点行政压力都没有,群众是不是将来会不执行我们的命令呀?会不会不缴公粮呀?会不会不接受领导呀?我说是不会的。只要领导是正确的,群众是会接受领导的;不正确的领导,群众当然会反对,也应当反对。只要我们领导没有官僚主义,能够得到大多数群众的拥护,少数群众硬要闹事,也是没有什么了不得的,因为他们是少数。在某种情况下,领导确实没有官僚主义,但大多数的群众还是提出不合理的要求,说服无效,就是要闹事,怎么办呢?我看,这也不要紧,因为群众终究和领导的利益是一致的,矛盾是非对抗性的,闹起来还是可以解决问题的,我们要相信群众、相信党的力量,群众是相信真理的,我们党和群众是有密切联系的。只要我们坚持“团结——批评——团结”的原则,多做些说服教育的工作,我看就是闹,也是闹不大的,闹起来可以等待一下,很快就会平息下去,因为群众是懂道理的,是相信党和政府的领导的,群众是有一定的觉悟的,而我们领导上如果没有错误,真理总是真理,人民终会信服真理的,我们要相信这个论点。所以,领导上无论什么时候,都不应对群众采取“压”的办法,这种办法使有理的领导变得没理,没理的领导变成为更为没理!

有人问如果有反革命分子利用群众闹起来怎样办?我看,也要先说服群众,然后对付反革命。首先,要看我们工作有什么缺点没有?有什么错误没有?有什么辫子给反革命抓到了没有?要研究群众为什么会被反革命所利用,如果我们有不对的地方就要改正,向群众讲清楚,揭露反革命的欺骗宣传,使群众不跟着反革命跑,把反革命孤立起来,这时候,再来对付他们。所以,就是反革命利用群众闹起来,也要先说服群众,不要采取压的办法,只要群众觉悟了,反革命分子也就孤立了,问题就很容易解决。总而言之,除了对反革命搞武装暴乱与行凶杀人等现行破坏活动,要采取镇压与行政的措施外,所有属于群众内部问题的闹事(包括游行示威、罢工、罢课等)都完全适用这个原则。去年广东有13万农业生产合作社社员闹退社,我们完全让他们退,他们完全有自由,也是合法的,只要我们工作做得好,他们是会回来的。事实也说明了:这些退出去的社员看到我们把生产运动搞起来,增产很有希望,现在已有11万多户都回来了,所以,我们对群众不能采取压制的办法,而是要采取说服教育的办法。当然,群众提出退社,我们不做工作,而让他们说退就退,那当然是不好;但是,就是不让他们退,硬把他们留在社里,也是不对的。也就是说,对于人民群众闹事,甚至要游行示威,罢工罢课,都是可以的,虽然我们宪法上没有规定人民群众有罢工罢课的自由,但是同样也没有一条法律规定它是违法的,他们要罢,就让他们罢,罢下来再讲道理。当然,我们是不赞成这样做的,但是如果领导上官僚主义,群众硬要这样做怎么办呢?我们也不必害怕,还是要采取说服教育的办法来处理。这就是说,要在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下,采用“团结——批评——团结”的公式来解决问题,现在我们有些同志就是怕,担心我们现在不用强制的办法,就好象手里没有了武器,事实上我们现在有新的武器,有“团结——批评——团结”这个新的武器,这个武器是更好地团结人民的最好的武器。是解决人民内部矛盾问题的最好的武器。而过去那些武器,在解决人民内部矛盾问题恰恰是不适用的,因此,就要换新的武器。我们要相信党的力量,相信群众,同时也要相信我们自己,我们是好的共产党员,好的工作干部,为什么不能把群众关系搞好呢?为什么群众一定要闹事呢?群众非闹不可吗?不是的,一般来讲,群众也是不愿意闹事的,问题是我们工作有缺点,群众才会闹的,所以,只要我们做好工作,问题是可以解决的。


(四)如何分清人民内部的矛盾和敌我矛盾?


这个问题,要用几句话讲得很清楚也有困难,现在只能这样讲一讲。明显的反革命破坏,如杀人、丢炸弹、放火烧房子等等,那是任何人都能分得清楚的,对于这类的反革命破坏活动,就不能采取“团结——批评——团结”的公式,而是要加以镇压,假如不是属于这一类事件,而只是讲些反动的话,写几条反动标语,少数人在一起开些小会,讲些怪话,等等,就不要一下子就跳起来,他写几条标语,就让他去写,讲几句怪话,就叫他去讲。一个人不讲几句怪话是很困难的,但是要区别一下,那些话是对的,我们就接受,那些是不对的,如果属于人民内部问题就算了,如果确实属于反革命言论,也要经过调查分析之后,区别究竟是反动思想还是反革命分子,慢慢地进行处理。比如,这一次化县建麻疯村的事件,群众写了“拥护共产党”,“反对建设麻疯村”的标语,这毫没有反动的味道,因为他们拥护共产党,只是反对修建麻疯村,难道说这就叫“反动”?我们怎样简单到这种程度,居然开枪打死人了呢!那本来完全是我们工作中的错误,不应当在那里修。就是其中有反革命分子,写了两条反动标语,也不要一下子就跳起来,还要加以分析。有些人讲的话是反动的,但是他本身并不是反革命分子;换过来,也有一种情况,某些真正的反革命分子,却往往装成革命的面孔,讲革命的话。因此就要加以分析,加以区别。就是看到有“打倒共产党”的口号,也要首先检查我们有没有不对的地方,如果我们没有什么错误,他讲些反动的话、写几条反动标语,也是打不倒我们的,再喊口号也是不行的。但这并不是说,以后看到反动标语和听到反动言论都可以不去注意了,而是要加以分析,有些反动的,有些不是反动的,有的是有反动思想但不是反革命分子所为的,有的确实是反革命分子所为的,要分析清楚、分别对待。


(五)在贯彻执行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上,“左”的教条主义的阻碍为主要的呢?还是右倾机会主义阻碍为主要?


这两个阻碍都有,但在目前来讲,我看还是“左”的教条主义的阻碍是主要的。这种情绪阻碍我们更好地贯彻执行中央新的方针政策。从这次会议中同志们所发表的意见来看,如果要简单地划分“左”或右的话,我看虽然有右的观点,但是不多,“左”的观点比较多。

当前的情况是,当“正确地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方针提出来之后,群众兴致勃勃,干部忧心忡忡,担心得很,怕这样搞群众就不怕我们了,就“控制不住”了,工作就不好做了,所以说“左”的思想阻碍,是主要的。今天如果不解除这个“左”的思想障碍要正确地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是困难的。有的同志甚至提出:以前是不是“左”了?现在是不是又右了?特别是在反对合作化的右倾思想之后,接着开这样一个会,时间相距两个月,思想转变这样大,似乎很不调和,思想抵触不少。应当说清楚,春节的时候,反对对合作化的右倾思想,反对党内的争名夺利的资产阶级思想,是完全正确的、必要的,因为在去年全省实现了农业高级合作化之后,党内党外对合作化的认识是存在着右倾情绪的,对合作化的优越性认识不够,有的甚至否定合作化的优越性;党内争名夺利的思想也很突出,有的人连提升两级还不高兴,要求提升三级,这是必须反对的。要肯定这一条,如果去冬今春没有解决好这个问题,广东今年的生产运动就不会象现在这样好。去年冬种没有完成计划,比前年还少,那时的农村是什么情绪呢?干部缩手缩脚,大家都埋怨合作化,如果不解决这个问题,今年春耕生产就难以完成计划。当然,今年2月的省委扩大会议也有缺点,本来在反对合作化的右倾思想时,可以同时强调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的。这个问题当时虽然也讲了,但是讲得不够。现在对合作化的右倾情绪既然已经解决,党内思想经过反对对合作化的右倾情绪和8万干部下乡“三同”,协助农民春耕备耕之后,也有了好转,而且目前在全面地提出正确地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时,又有“左”倾情绪,那么,当然就要突出地强调反对“左”的情绪了。这是很自然的。

今天我们对于人民内部矛盾的处理,是用“团结——批评——团结”的公式来解决问题,采用民主商量的办法解决问题,但是有些人不愿意,不习惯采取这样的方针和办法,甚至害怕采取这样的方针和办法,这就是一种“左”的情绪。我今天提出反对“左”的情绪,就是要改变我们的工作作风,不要留恋解决敌我矛盾时所用的一套老办法。这样,也只有这样,才能用“团结——批评——团结”的方法、民主的方法、说服教育的方法,去正确地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大事化小,小事化无”;如果以官僚主义的态度,以对付敌人的态度用专政和压力来对待人民内部问题,其结果就一定是无事变有,小事变大,大事就不可避免地演成悲剧。

很明显地,解决人民内部矛盾,存在着两条路线:一条路线是既承认人民内部矛盾,又规定了正确的处理办法的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路线。这是正确的路线。另一条路线,是不承认人民内部有矛盾,从而仍沿用专政的办法来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错误路线。我们是马克思主义者,应当赞成前一种路线,反对后一种路线。必须使全体同志认识,要争取革命的胜利,必须采取阶级斗争和专政的手段,而要巩固革命的胜利并把社会主义社会向前推进发展,则必须正确地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采用“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对于“左”的情绪必须克服,当然右的情绪也要加以防止。“左”的教条主义和右倾机会主义都是必须反对的。

右的情绪是什么呢?右的情绪就是“否定一切”,把人民内部的矛盾看成是无法解决的矛盾,漆黑一团,悲观失望,他们不承认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口号的提出,只有阶级矛盾解决之后才有可能,从而否定过去的成绩,对于今后如何正确地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如何提高人民的觉悟和需要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来克服在人民群众中的小资产阶级和资产阶级思想等,也都采取否定的消极的态度,这些都是右的表现。应当认识,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在经济上和政治上的阶级矛盾,已经基本上解决了,但是在思想领域内的资产阶级思想和无产阶级思想的斗争,仍然会相当长期存在的。不应当采取粗暴的办法去解决思想问题,必须采用长期的教育改造的办法来解决,这是问题的一方面,而我们在解决人民的内部矛盾中,还有一个提高人民思想觉悟的任务,克服他们当中的小资产阶级和资产阶级思想,使大多数人能逐步接受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思想观点,这又是问题的另一方面。总之,“左”的教条主义把人民内部问题当成敌我问题,右倾机会主义则把敌我问题当成人民内部问题,或根本不承认有敌我矛盾问题。要正确地贯彻执行中央的新方针和新路线,必须大力反对“左”的教条主义,同时又必须注意及时防止右的机会主义。


(六)既然今天人民的内部矛盾是主要矛盾,作为政权的专政职能是否要减弱呢?


一般地讲,应当如此,随着阶级矛盾的解决和消灭,政权的专政职能要减弱,从而转到领导生产、组织人民的经济生活和调整人民内部的矛盾的方面去,但不能一下子减弱,公安机关、法院、检察院不能一下子就取消,他们还有很多事情要做,这一方面是因为国内还有少数的反革命分子,另一方面,外部的敌人——台湾的蒋介石和国际帝国主义还对我们进行破坏,特别是在广东地区,外部敌人的威胁更为直接,因此,作为政权机关的专政职能来讲,还要继续发挥其作用,不能因为强调采用“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来解决人民内部矛盾问题,便放弃政权的专政作用。

关于对盗窃、凶杀与破坏国家法制等犯罪行为,为着保护人民生命与国家财产,维护社会秩序,还是需要采取行政的办法来进行处理,有的还要抓起来,判处徒刑,或劳动改造。但这是个别的情形,是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以外的问题,不能把它混淆起来。

(七)如果确实采取了正确的方针来处理人民内部的矛盾,但某些群众仍然要闹事,并且使国家与人民招致损失,是否要追究责任?

如果确实执行了中央的新方针,正确地处理人民的内部矛盾,领导上没有官僚主义,但由于一部分群众觉悟不高,闹起事来,发生了一些乱子,使国家和人民遭受了损失,在这种情况下,我看还是不要追究责任,但是要总结经验,教育干部。因为既然已经使国家人民遭受了损失,就不能说我们的工作已经作到了家,没有一点缺点,而恰恰是说明我们的工作中还有缺点,还有做得不到家的地方。现在我们有的同志怕出事,怕追究责任,这种情绪的存在,是不好的,是消极的。怕什么呢?不要怕。应当相信党、相信群众,采取积极的态度,尽量做好工作,不使它出乱子;如果万一出了乱子,也不要怕,负责处理好就是了。比如,化县建麻疯村事件从头到尾是处理得不好的,如果我们开始看到群众意见很大,停止修建,什么事也不会发生了。由于官僚主义严重,逼得群众动手拆墙基、毁砖瓦。我看,就是在这个时候,只要领导上认真考虑一下,不派民警镇压,而派一个干部去解释和负责宣布:麻疯村不修建了,问题不就解决了吗?当然,有些同志又说,这个话省委可以说,下面就不能说。我看下面也可以说,如果下面说了,地委、省委不同意,那是地委、省委的错误。问题是现在事情已经做错了,没有办法挽救。如果说,决定在化县大碰村附近修麻疯村一事本身就是错误的,但后来及时地加以解决了,这次事件也不致于发生。化县问题之所以严重,就是自始至终都是采取错误的态度,尤其是这个问题发生在中央召开的省、市委书记会议的精神传达之后,发生在毛主席提出了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传达之后,性质就更加严重。每一个上级对待下级都是帮助其改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的,而不是严加惩办;只有对那些性质十分恶劣、情节十分严重、不惩办不足以平民愤的,我们才必须接受人民的意见进行处理。化县公安局副局长陈立达(共产党员),破坏法纪,军阀主义,情节十分严重、恶劣,当地政府已经把他扣押起来,准备严正处理。有的同志说,这样做不是一棍子打死人吗?怎样叫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呢?为什么不说服教育呢?省委和省人民委员会经过考虑,感到这个事件的情节十分严重,打死、打伤人,作为公安局副局长、共产党员的陈立达来讲,是要负直接杀害人民的责任的。开始时,事情并不是那样严重,完全可以不开枪,而采取其他的适当方式解决,但是他下命令开枪,而且打的是冲锋枪,打伤之后,群众要求抬去医疗,他却不准群众抬,这是很恶劣的,完全是国民党作风、反人民的作风,如果不严正处理,那我们就脱离群众,违反宪法。化县县委委员、公安局长郑祯是主持处理修麻疯村问题的人,他对于这件惨痛事件,负有严重的责任,也要严正处理。地委、专署、县委等负责同志亦有相当的责任,某些同志亦应受到处分。现在省检察长、省委常委云广英已经前去彻底调查这件事情,即将获得结论。党和政府必将根据情况给予有关人员以党纪或国法的处分。

有的同志说:“化县公安局副局长下令开枪打死打伤群众亦是人民内部的问题,为什么要扣押法办”?这样的提法是不对的,对违法犯罪的分子应当按照法律处理,这一个界线也应当分别清楚。



关于“百花齐放、百家争鸣”问题


(一)“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作为我们发展科学、文化的长期方针是正确的吗?所谓长期,要长到什么时候呢?


有些同志对这个问题有怀疑,实际上就是有些担心,怕出乱子。

大家知道,这个方针也是在社会主义三大改造取得决定性胜利之后提出来的。为什么呢?一方面是因为国内的阶级矛盾已经基本解决,因而才有可能“齐放”为“争鸣”,假如没有阶级矛盾解决的前提,就不能提出“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只能是“一花独放、一家独鸣”,因为“齐放”与“争鸣”是人民内部的问题,是交换人民内部的不同的思想、意见,如果阶级矛盾没有解决,地主阶级没有消灭,怎能“争鸣”呢?能叫地主和我们“争鸣”?那是不能的。所以,首先要划清敌我界线,划清敌我界线之后,在人民内部,才可以“争”,才可以“鸣”。这一政策提早了不行,放晚了也不好;另一方面,也只有用“齐放”和“争鸣”的办法,才能把广大的知识分子引导到相信马列主义这方面来。“齐放”与“争鸣”的目的是什么呢?目的就是在广大的知识分子中,特别是在学术文化领域中,用说服的办法和团结的办法,教育他们相信马列主义,和我们更好地合作,以发展科学、繁荣文化。因为在精神领域内,用粗暴的办法是绝对不行的,对知识分子用压服的办法要他们相信马列主义,用禁止的办法要他们放弃小资产阶级的思想和资产阶级的思想,是根本不可能的。这就是说,今天一方面应当放手地“齐放”、“争鸣”,不会出大乱子的,不要怕;另一方面,也只有经过“齐放”与“争鸣”,才能团结广大的知识分子,使他们相信马列主义,放弃小资产阶级的和资产阶级的思想。“真理越辩越明”,只有经过大家争,大家辩,有了比较,才能看出谁是真理,谁正确,谁不正确,从而也才能真正从思想上解决问题。中国的知识分子是有优良的革命传统的,从“五四”以来,就站在革命的前列,起着桥梁作用。在革命取得胜利以后,经过思想改造,绝大多数知识分子是赞成搞社会主义的,而马列主义又是真理,他们是会逐渐相信的。所以,“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作为团结知识分子、发展科学文化的方针来说,是无可置疑的绝对正确的方针。

中国有500万知识分子,他们是有文化和科学知识的,要搞好社会主义建设,没有知识分子是不行的。但是,要争取、团结他们,共同建设社会主义社会,使他们逐渐相信马列主义世界观,抛弃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的思想观点,除了采取“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以外,再也没有别的更好的方针。这个方针是长期的。毛主席说过,在15年内,在500万知识分子当中,能够有三分之一的人相信马列主义,就是了不起的事情了。可见这个方针是长期的。长到什么时候呢?长到500万知识分子都相信马列主义。照周扬同志所说,到共产主义社会也用得着这个方针,我同意这个意见。当然到那个时候,“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意义与内容,和我们现在提出这个方针的意义与内容,也就会有所不同。


(二)陈其通等人的文章是否等一个时期发表就会正确呢?


现在有些同志说陈其通等人的文章发表的不对时,也就是说时机不对,如果迟一点发表就正确了。我看不能这样说。陈其通等同志的文章在任何时候发表都是错误的。为什么呢?因为陈其通等人的文章,是从根本上怀疑与否定党的这个方针。如果讲这个方针是正确的、长期的,是发展文化科学事业的根本方针,那么,他们的文章到什么时候发表都是错误的,今天发表不对,明天发表仍然不对。他们认为“齐放”与“争鸣”会弄得天下大乱,使“时代的面貌模糊了,时代的声音低沉了。社会主义建设的光辉在文学艺术这面镜子里光彩暗淡了”,其实就是说“齐放”与“争鸣”不能再搞下去了,要赶快收兵,这是不对的。既然这个方针是党发展文化科学事业的正确的长期的方针,那就不能够收兵,而事实上经过“放”与“争”,是放好了,争好了,研究空气活跃了,特别是知识分子和党的关系更加密切了,有意见敢讲了。当然,我们在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中,不是没有缺点的,但是比较起来,那个是主要的呢?还是好的方面是主要的,缺点是次要的,而一些缺点也只有在进一步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中,才能逐步的加以解决。所以,现在有些同志看到一些小毛病就担心,怕搞乱,实际上就是有些陈其通的思想。小毛病什么时候都会有的,共产主义制度本身也可能有些小毛病,问题是小毛病而不是大毛病,不是主要的、本质的东西,主要的本质的方面还是好的。


(三)“齐放”与“争鸣”的范围要不要有所限制?要不要领导?


我看“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范围,只要不是和台湾一样,不象胡风那样利用文艺作幌子进行反革命活动,都是不应该有所限制的。什么都可以“放”、都可以“争”,既然有不同的思想存在,不讲也是存在的,讲出来大家争一争,比一比,求得统一,还是比不讲好。这里有的同志提出来诲淫诲盗的黄色作品是不是也可以拿出来“齐放”与“争鸣”?那不能,因为那是人民政府根据人民的利益明令禁止了的。当然,黄色作品和人民文艺不一样,是要加以区别的。黄色书刊已经在法令上规定禁止了的,但对迷信思想和偶而在作品、舞台上出现的黄色的东西,应当采取什么态度呢?也要采取教育的办法来解决。但是不能把这些东西作为“齐放”与“争鸣”的对象,不能让它“齐放”和“争鸣”。至于存在,就让它存在,慢慢地改变它,只要我们的文学、艺术、音乐、美术等各方面能反映群众的生活、要求,群众很拥护,他自然就不看那些黄色的东西,自然慢慢的就会抛弃那些封建迷信的东西。还有“金瓶梅”可不可以出版?我看“金瓶梅”是可以出版的,“金瓶梅”应当看作是文艺的作品,但是我也不赞成大量地发行“金瓶梅”,在每个中学都当作教材去教育青年,那也不需要。然而作为研究文学来说,还是可以翻印的。将来我们还要出“蒋介石选集”,这是不是也作为“齐放”与“争鸣”呢?不能作为“齐放”与“争鸣”,这是作为研究反革命的言论,“知己知彼,百战百胜”,使干部知道他们到底反动在什么地方,不要把我们的干部搞的那样单调。除了这些以外,在学术文化领域里,什么主义,什么派别,什么论调,都应该允许它存在,让它“齐放”与“争鸣”,如果不这样,就谈不上“齐放”与“争鸣”。所以,可以有啥讲啥,谁讲得好算谁有本事,讲不赢是你无能。有些同志讲这样做我们就写不出东西来了?那你怪谁呢?只能怪你自己,怪你不学习。所以,我们就要好好地学习,学习才能前进,不学习不能前进。当然,马列主义的思想领导还是需要的,现在有些人认为一有领导,就不能“齐放”与“争鸣”,这是不对的。所谓领导,不是教条主义的领导,也不是修正主义的领导,而是真正地马列主义的领导,实事求是的领导,能够发展文化科学的领导,能够团结知识分子的领导。这个领导,就不是自封和靠行政命令办事,而是要真正地拿出东西来,而是我们的道理多,我比你高明,真正能帮助人家进步,使人心悦诚服地接受领导。如果不是这样,我们就不能够领导,如果是道理比人家少,理论比人家差,人家懂得很多,我们什么也不懂得,那怎么领导呢?当然,要求所有的领导什么都懂得,那也是不成的。作一个中学校长,要他既懂得文学和数学,又懂得物理、化学,还要懂得历史、美术、音乐等等,那是不可能的,但是至少他要懂得怎样办中学,怎样团结中学教员。在文艺界里,有诗人,有作家,有画家,有戏剧家,也有音乐家,要求一个文艺界的领导者懂得这么多是不可能的,但是他基本上要懂得如何领导文艺工作,懂得文艺工作的一般规律和党对文艺工作的基本方针和政策,懂得如何去接近、团结文艺工作者们,这样,他才能进行领导。所以,我们强调领导,目的就是力争马列主义在“齐放”与“争鸣”中成为主流,否则就不是什么领导。

现在有人不赞成有主流,也有人不赞成为工农兵服务是文艺的方向,这都是不对的。其实主流和方向都是客观存在,不过是由党所总结并加以提倡罢了,任何以为主流或方向是少数人主观臆测的东西,采取一种不欢迎或者格格不入的态度,未必是客观地观察事物的态度。应当肯定,为工农兵服务的方向迟早总会成为所有作家创作的方向,今天我们不强迫所有的人都到主流里来,也不强迫他们接受为工农兵服务的方向,但是作为党的领导来讲,应该是以马列主义为主流,应该使创作为工农兵服务。马列主义既然是真理,真理能战胜一切,那就必然会成为主流,必然会为全体作家所接受。为工农兵服务的文艺方向也是如此,将来社会上只有工农兵几种人,不为工农兵服务还为谁服务呢?当然,也要反对以主流强加于人,反对把为工农兵服务的文艺方向狭隘地理解为只准写工农兵。这也是不对的。写工农兵,也要从各种角度、各种生活方面去写。


(四)“齐放”与“争鸣”的方针能不能在工人、农民群众中推广、运用呢?


我认为如果将这一方针作为广义的解释,即是扩大人民民主、用争论的方法以达到明辨是非,提倡用说服教育的方法而不是用简单粗暴办法解决问题,那是到处都适用的;假如不是这样理解,而是教条主义地将两个口号拿到工厂、农村中去大叫大唤,盲目推广,那是不对的。因为这个方针,主要是党对发展科学研究、文化艺术与团结知识分子的方针,不是各项工作的方针。当然,对于民间艺术、工厂中的文艺活动和在农业方面的科学技术的采用,工业方面新的创造发明等等,是可以采取“齐放”与“争鸣”的,但是在其他方面,就不要硬套照搬。因为在我们农村中,有社员代表大会,实行民主办社,有什么意见,都可以在合作社中解决;在党内,有民主集中制与集体领导,允许不同意见保留,有少数服从多数,这些都是扩大人民民主的精神在各个不同方面的具体运用。所以,对于“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广义的来解释,是普遍适用的,但是还是着重于解决学术科学文化领域内的问题,不要一般地在工厂、农村中提倡,不要硬搬乱套。同时,对于牵涉到全国人民利益,与当前实际工作有重大影响的政策、法令(这些政策、法令都是经过广泛讨论、试办试行、反复修改之后才集中起来用法律形式加以肯定的),应当允许民主地提出不同意见,但在决策机关没有修改以前仍然必须执行,在执行中还要进行说服教育工作,这里关系到国家利益、集体利益与长远利益和局部利益、个人利益与目前利益的矛盾问题,其性质和学术、艺术中的“争鸣”是有所不同的。比如公粮交不交?就不应当提倡“争鸣”一番,否则,就会出偏差。


(五)“齐放”与“争鸣”光讲重要还不行,必须在各方面给以具体的保证,必须解决一些具体困难问题,这样,才能很好地“放”起来,“鸣”起来。


报刊今后要尽可能多发表一些不同见解的文章;出版社亦应尽量的做到多出版一些“齐放”与“争鸣”的作品或书籍;各地党委、政府应尊重科学与文艺工作者,并在工作中多给帮助,力求做到“广辟园地”、“广开言路”,这些都是肯定的。但是,既然“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是一个新的问题,因此,就有各种各样的思想认识问题,要有一个解决的过程;同时,有些具体问题不能一次会议全部解决,也要逐步地加以解决。比如报纸篇幅有限,有时登不出那样多的文章,出版社因纸张、印刷条件的限制,有时也难以印出那样多的书籍,我们还应当采取其它的方法、方式来补助,例如召开学术性的座谈会、提倡不同意见的见面交谈……等等,而不一定是发表文章或出版书籍才能算是“齐放”、“争鸣”。当然,在这一方面我们是有很多没有做或者是没有做好的事,需要各个有关部门在今后的实际工作中注意解决,多方创造和克服困难。我是赞成南方日报和广州日报星期日出联合版的,这样可以多登一些“争鸣”的文章;广东人民出版社的印刷厂可考虑由工业部门移交给文教部门管理,并且尽量地解决纸张、印刷问题;如果广州市能出晚报,在纸张和人力允许的条件下,我也很赞成;“作品”杂志以后可以多注意发表有更多方面的色彩和不同题材、不同手法的文章,等等,都是可以做的,但是也要说明一条,是不是文章一到报馆就要登呢?不登是不是压制“齐放”、压制“争鸣”呢?我看不能这样讲,报馆要尽量做到“兼容并蓄”,登不了和作者打个招呼,不要不理,但报纸仍要有个重点,南方日报仍要以农业生产为主,有些登不出来的文章,可以想办法介绍到其他方面去登,给他找个出路,或叫他自己找出路,但是要讲清楚。还有修改文章,我们的报馆有时简单一些,把人家文章的精华给一笔勾掉,这是不好的,要仔细研究,好的东西不要给人家勾掉,每一个作者对自己的一字一句都有自己的心血,简单地勾掉了是很伤作者的心的,所以要笔下留情;如果实在要勾掉,也要尽可能打个电话跟作者商量一下,取得作者的同意,如果作者硬不同意,一字都不让改,每个字都是“珍珠玛瑙”,那就再考虑一下,看看是不是每个字都是“珍珠玛瑙”,如果不是,那就只好不登了。出版社是不是所有的文艺作品都出版呢?当然尽量出版,有些亏本的东西也要出,但是所有亏本的东西都出版,就不行了。有些创作确实不很高明的,内容不好的,就不能出版,如果出版社觉得不能出版,而作家一定要出版,怎么办呢?也要采取商量的办法解决。是否可以这样办:凡是出版社不同意出版而作者一定要出版的作品,采取自费出版的办法,出版社帮助他组织印刷,赚钱归作家,亏本也归作家,“盈亏自负”。你们考虑一下这样可不可以?


(六)现在是大力贯彻执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的时候,可不可以批评?


有些人讲可以批评,有些人讲不可以批评,有的人把批评当成“压力”。我是赞成可以批评的。既然是“争鸣”,你有你的意见,我有我的意见,当然可以批评,问题是什么样的批评,是马列主义的批评还是教条主义的批评?修正主义的批评?如果是马列主义的批评,实事求是,肯定成绩,指出缺点,道理充分,用意诚恳,帮助人家,不是一棍子打死,那么,这个批评,不仅不会压倒“齐放”与“争鸣”,而且会帮助提高、繁荣它,劲头会更大。而事实上每个写文章的人,都是你讲你的好,我讲我的好,这里就有批评存在,有批评的作用。现在我们的文艺界里有各种“流派”,各种作品,如果每个作品都要求百分之百的正确,那是困难的。这里要特别说到提倡文艺批评的问题。从有文艺历史以来直到现在,我们中国的文艺批评并不是多而是少,所以对于文艺批评还应当采取爱护的态度去欢迎它,支持它,发展它。当然我们并不赞成“一棍子打死”的批评,不赞成教条主义的批评,而应当提倡有分析的,以理服人的批评。另方面还要说到读者和观众的兴趣或反映的问题,你喜欢这样,他喜欢那样,难道人家看东西还不准提意见?不准讲话?那是不对的。作家、艺术家对于读者或观众、欣赏者的关系也需要有正确的群众观点、群众路线,听取多方面不同的意见,尤其是反面的意见,去考虑自己的创作或表现。群众的意见不一定完全是对的,但倾听群众的意见是必需的。有的人说,不是怕一般的读者或观众,而是怕有领导地位的读者或观众,接受其意见则“违心所欲”,不接受则“不够尊重”。怎么办?当然,个人的兴趣爱好不能作为文艺的方针政策,兴趣是兴趣,政策是政策,这是两回事。比如我爱好什么东西,不爱好什么东西,这仅仅是爱好问题,而不是政策方针。你搞什么东西,我支持,我赞成,但是我不一定喜欢,因为我还有我的胃口,我还有我的兴趣。兴趣和政策,是有区别的。所以,个人的兴趣和爱好不能代替政策。那么,我们有时看了一些东西,随便讲几句话,可不可以呢?我看也是可以的。这个讲话,只是一个观感而已,不是政策。象我们这些是领导干部对文艺又是外行的人,有时讲话是有影响的,自己应该谨慎;但是有时看了一些东西,议论一番,说错了你们不听就是了。你讲你的,我不听,没有什么尊重不尊重的问题存在,这就解决了问题。


 来源:《社会主义教育课程学习参考文件》,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195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