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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中共廣東省委宣傳工作會議的宣傳工作幹部對“百花齊放、百家爭鳴”方針的疑慮和分歧意見
1957.04.20


新華社廣州20日訊

中共廣東省委宣傳工作會議在17日結束。參加會議的一千六百多個黨內外宣傳工作者,對“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有下面一些疑慮和分歧意見:


一、對“百花齊放、百家爭鳴”方針存在的疑慮:


有人說,目前社會主義制度還未鞏固,人民內部矛盾還很突出,提出這個方針,是否為時過早?蘇聯沒有提出這個方針,不是一樣建成社會主義嗎?


有的說,貫徹這一方針,只有使矛盾更加突出,怎麼能解決人民內部矛盾呢?既然在高級幹部中有90%的人思想不通,那末中央提出這個方針是否脫離群眾?


科學界有人認為,科學研究是要有基礎的,今天基礎還不鞏固就提出來“爭”,會不會“冒”?


有人說,“放”和“鳴”最低限度應以憲法為標準,否則將天下大亂。有人擔心在目前的五百萬知識分子中,只有10%的人比較熟悉馬克思列寧主義,提出“放”,馬克思列寧主義是否站得住腳?香花會不會為“毒草”毒死?


有人對貫徹這一方針有六怕:怕“圍剿";怕升級(即思想問題變成敵我問題);怕丟臉;怕撤職;怕檢討;怕人心大亂。


有人怕一“鳴"起來,敵人也有言論自由。過去說一百朵花都可放,只有一百零一朵花即反革命的花不能放,為什麼現在又說可以出蔣介石選集?


二、對“百花齊放、百家爭鳴”方針的理解,還存在若干分岐意見:


“放”和“鳴”是否要有一定的條件?有人認為,必須要有一定的條件。花開有季節,鳥鳴也有時候,“放”和“鳴”如果沒有一定的條件,就會引起大亂;但也有人認為,不應該有什麼條件,一篇“草木篇”毒不了幾個人,反使大多數人受到教育,沒有什麼可怕。


爭鳴應否公開提出以馬克思列寧主義為指導思想?有三種意見:“(一)不應公開提,人民內部既然有宣傳唯心主義的自由,公開提了,反増加思想顧慮,只要由領導掌握即可;(二)應該公開提,旗幟鮮明,有不同意見,可以大家來爭;(三)可以提,但不必經常說以馬克思列寧主義為指導,只要在爭鳴過程中貫徹就行了。


對於黨的方針、政策,是否可以爭鳴?有三種意見:(一)黨的方針政策是完全根據馬克思列寧主義制定出來的,不能爭鳴。特別是涉及到軍事、外交、經濟建設計劃等,更不能爭;(二)經過爭鳴才能使幹部思想更趨明確,更好貫徹執行。有錯誤,也可以在爭鳴中不斷修正;(三)原則上可以爭,但方針政策制定出來是要馬上付之實施的,爭來爭去,會影響它的貫徹,如何具體做,還應研究。


對黨內如何貫徹“百花齊放、百家爭鳴”方針也有不同的看法。有人問,黨內有組織性紀律性,因此在貫徹這方針時是否另有一套規定?有人認為,共產黨員是馬克思列寧主義者,對問題的看法也絕不可能毫無分歧,因此有不同意見也可以爭鳴一番。但也有人認為黨內不應提什麼“爭鳴”,而是接受真理、提高認識的問題。


“百家爭鳴”方針應否在黨校中貫徹?有的說要看學校的領導力量和學員的對象;有的認為在教員中可以,在學員中則不行;有的說黨校中心工作是貫徹理論聯系實際的方針,正確宣傳馬克思列寧主義,什麼東西可以爭鳴,如何爭鳴,都要看是否符合這一原則;也有人說,理論聯系實際方針本身就包括著“百家爭鳴”的精神,因為正確掌握馬克思列寧主義理論,是要經過爭論、辯論、思想交鋒的過程的。


有人問,報紙是否可以作為爭鳴的場地,特別是縣報?報紙是黨報,要貫徹黨的意圖;它又是群眾的報紙,要照顧讀者的興趣,因此應否和如何在報上“放”和“鳴”,黨委應給予明確的指示。


學校裡(特別是中、小學)教師與教師、教師與學生之間是否可以“爭鳴”?是否允許教師傳播唯心主義觀點?有人認為學術上的爭論是可以的,但講課還是要根據教學大綱進行;而有些人則認為教學大綱並非法律,決不能迷信。有人說,兒童沒有辨別是非的能力,在兒童文學園地裡不能貫徹“百花齊放”方針;根據同樣的理由,在小學裡不能貫徹“百家爭鳴”方針。


農村裡是否也可以貫徹“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有的認為農民文化水平低,抗毒力差,並且忙於生產,因此不應“放”和“鳴”;有人認為農村也可以“放”和“鳴”,問題在於領導,如過去討論棄農就商、合作化優越性等就曾“放”過,“鳴”過,而且農民的技術改革問題也要很好的“爭鳴"。


許多人對“馬”家何時出馬,很難掌握。太早會限制“放"和“鳴”,太遲又使人心混亂,無所適從。


有人要求明確“百花齊放、百家爭鳴”與民主集中制的區別和關係。這方針提出後,紀律有些鬆弛,一些個人問題鬧得很凶,都以“放”、“鳴”為藉口。


有人把“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看作是適用於國家一切工作和整個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的方針,因為它的精神是充分發揚民主,暢所欲言,追求真理;但也有人不同意,認為這僅是發展繁榮科學、藝術的方針,不能到處亂套,否則會造成思想混亂。


三、對於廣東貫徹執行“百花齊放、百家爭鳴”方針的估計,也存在一些不同的看法:


一種看法認為廣東還沒有真正“放”、“鳴”起來,原因是:(一)領導上抓得不緊,態度不明確,有怕亂的思想;(二)地盤少,有些教授說“英雄無用武之地”。中山大學過去有自己的出版社,有許多刊物,現在卻只有一個學報。其次資料也缺乏;(三)有些人思想上有顧慮,懷疑這一方針是“誘敵深入”,講錯了將來要挨“整”;(四)科學家本身拿不出東西來;(五)編輯水平低。一次有一篇“琵琶行"詩畫的評論,把“琵琶行”誤認為古詩十九首。且往往把好的稿子退了,不好的登出來。


另一種看法認為廣東的“放”“鳴”已開展起來。許多久沒動筆的作家也動起來了;文藝批評也較前活躍了;戲劇方面也出現了新氣象。


文藝批評方面,有人認為廣東也開展得較差,好的東西沒有表揚,壞的也未受到批評。


四、繼續“放”,還是“收”?

對“放"有不同的理解:一種認為“放”應該有領導,不能自由泛濫地亂擺攤子,什麼都大量出版;一種認為既然“放”,則什麼都可以拿出來,你有放的自由,我也有批評的自由,經過交鋒,才能分勝負。


怎樣才算是有領導的“放”呢?有人認為主要抓兩條:一是加強對人民群眾政治思想教育,擴大社會主義思想陣地;一是加強對資產階級和小資產階級思想的批判,以縮小非無產階級思想影響。也有人認為所謂有領導的“放”,就是要有原則,不能無原則的遷就,許多亂子往往就是從遷就中來的。


有的認為,只“放”不“收”,則香花、毒草就沒個結論。但是,什麼時候才是收的時機,不好掌握。毛主席批評陳其通等人,是否因為他們的文章發表得不是時候(過早)?


有人認為,“放”是長期的、永遠的,“收”是一時的,或根據需要收一下。好像一個問題提出後,經過反復的充分的討論後,就要做結論。有開花,有結果;隨後又會開花,又會結果,這原是很自然的。因此,對“放”和“收”,不能理解為先放後收。毛主席提出“放”,是針對90%的高級幹部對這個政策認識不清而言,並不是表示現在先“放”,只有“放”,到某個時候才“收”,只有“收”。



新华通讯社编:《内部参攷》,第2184期,1957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