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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有些中、小資本家認为“私营比合营优越"
1957.02.06
新华社天津6日訊 天津巿有些中、小資本家最近看到違法商販的“生意好"、“收入多",因而眼紅。有些人認为私营比合营“优越”,要求恢复私营。五金商業第四总店所屬私方人員齐福田要求恢复私营,他説:“宁願不要股本,不拿定息,也不願合营,只要讓人出来就行。”有些中小企業的私方人員認为合营不如私营,独立核算不如自負盈亏。因而当專業公司、合营总店动員某些自負盈亏户改为独立核算户时,他們大都提出許多無理的条件。煤商業永昌夏記煤厂夏桂林在去年合营高潮时曾再三申請合营,因負債多(六百多元)未被批准。近来他見到私营有高利可得,不再要求合营。他認为私营有“三不"、“二多"、“一自由",“三不"就是:不按时上下班、不受批評、不作購銷計划;“二多"就是:銷貨多、收入多;“一自由"就是:經营自由。他見人就說:“不合营多么好,收入比合营可多得多"。(尹崇敬)
來源:新華通訊社編:《內部參攷》第2121期,1957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