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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几点意见
中山大学副校长 陈序经
1957.06.14


许多人问我,“你为什么不鸣?”还有人说:“你参加学校行政工作,应该鸣一鸣,起带头作用”。我在一个小会上,已曾表示过,检讨自己的错误,我应带头,可是揭露同志间的缺点,由我带头,未必作得好。我这两年来,在全国政协小组上,在高教部座谈会上,以及其他好多地方,对文化教育事业,曾提过一些意见。我主张自觉自愿而鸣,有早鸣之自由,也有迟鸣以至不鸣之自由。既不必人鸣亦鸣,亦不必为鸣而鸣。我还要顺便的指出,鸣有一般普通之鸣,还有研究学术方面之鸣,前者较为容易,后者较为困难。因为对于一般普通的问题,发表意见,较为容易,但要在学术上,尤其是在专门问题上,自鸣或是争鸣,都需有相当的时间和准备。对于我们来说,学术上的争鸣,是更为重要,而且是有长期性的。

在这次学习的初期,我还觉得有点意见可谈。但是近数星期来,大致上我所能说的话,人家都讲过了。我所没有想到的好多话,人家也说过了。许多同志说:我对于龙潜同志不会没有意见。其次,任何人与人之间都会有意见,就是说矛盾是普遍存在的,但不一定都值得提出。龙潜同志对我也不是不客气,我根本想不到他对于徐舜英同志或其他同志那么主观粗暴。我说不出徐舜英同志或其他同志所说那些话,因为我没有同样的体验,龙潜同志也不见得完全没有其优点,他未离开本校之前,曾对我说:“你有涵养”。我说,我还须学习涵养。我又对他说,高等知识分子在思想上,一般比较复杂,权利心比较淡薄,但也有其自尊心,甚至有怪脾气。与高等知识分子打交道,重要的一个条件,是要涵养。尊重对方的长处,不须要过分强调对方的弱点。龙潜同志还对我说假使高等知识分子政策早一年宣布了,他可能避免好多错误,假使今后还有机会在高等学校工作,他也不至于再犯这些错误。我觉得办教育的人,必须从同志间的友爱出发,如果一个同志既已承认他的错误,且有心改正,就应该给他改造与学习的机会。所以在他没走前,我也曾向党的负责同志提议应该给他在学校中受教育与吸取经验,不一定要调动他的工作。

应该指出,院校调整以后的数年中,在我先后参加学校行政工作的时间中,许多事情我与党员同志们是共同负责的。假如说他们做错了,那也就是说我也不能没有错。从近来同志们所提出的意见来看,有了很多缺点是应当由学校行政领导负责。在这种情况之下,我应该倾听大家的意见,努力改进工作。此外,在这数年中,有一半时间我自己没有参加行政工作,只作点研究工作,准备开课。对于学校许多事情,实在相当隔膜,因之提意见也比较困难。我以为过去受“三害”较多的同志,应该多说话,帮助党员一齐进步。

我现在想将我认为比较重要的几个问题谈一谈。

第一点我要说的是,许多在高等学校工作的党员同志们,对一切大小事情,不加区别,都当为政治任务来看待。我觉得假使我们把高等学校的生活,完全当为政治生活来看待,那就是把政治庸俗化了。这么一来,找找朋友谈心,便不免有政治意义,同朋友吃饭,也有政治意义,以至古董的欣赏,金石甲骨文的小组讨论,也有政治意义了。这么一来,不只要把所有的高等学校,都变为政治专门学校,而且可能把个人以至男女恋爱婚姻与家庭生活,都认为是只有政治作用。应该指出,学术是为社会主义建设而服务的,学校是需要政治的领导,但学术并不等于政治。学术分门别类,各有专业,欲求学术进步,必先使研究学术者有充分时间去钻研业务和独立思考。一个科学工作者,可能有时候被人看成为想入非非者,他与政治以至现实生活,可能完全没有关系,甚至可能一生想不出也作不出什么具体的东西,但假使没有优容雅量和科学预见,学术就很难有显著的进步,很难有崭新的发展。

第二,许多党员同志,只有主观主义的政治观点,而缺乏法制观点,在新法制还没制订完备,而旧法制已不适用的情况之下,许多党员同志作事,往往不讲法律,不讲制度。比方,在学校里可以把一些认为有问题(?)的教师集中起来,主要目的虽说是思想改造,事实上便妨碍了人身自由。又如,院校调整,是把广州各高等院校调整,但是在我们同志之中,也有人还存有“你校归并我校”的思想。这是本位主义,这是宗派主义。在这里,我要替许校长和冯副校长说几句话。两位校长是在院校调整之前已任命为中大校长的。到了院校调整时,原有的中山大学和其他高校一样的,是由筹备委员会去领导的。但到了1954年5月29日,中南高教局发出筹备委员会结束的指示,在同一公文中,有许冯二校长原经任命为校长“迄今未经变动”等语,这么一来,就不见得是院校调整,而却是“你校归并我校”的作法了。既然如此,又何必成立筹备委员会?筹备委员会的任务,明明是筹备新的大学,新的大学成立了,尽管它仍用旧名,但校长的重新任命,是绝不可少的手续。所以就法理来说,中南这个指示及其措词,都是错误的。其实,中南也没有权去任命大学校长。他们应该是由中央人民政府重新任命。这不过说明党的某些同志,不重视法制的一个例子而已。我今年到北京参加全国政协会议,在大会发言中,除了董必武院长与黄绍雄委员作了关于法制的报告外,没有其他人谈到法制问题,小组也少谈这个问题。说明直到今天,我们还没有重视法制问题。有人批评一些干部违法乱纪,其实有许多事件,还应该说是无法无纪。

第三,许多党员同志对于办理高等教育缺乏经验,而把他们所熟识的一套搞政治运动的经验,硬套到高等学校上去。他们不只对于资本主义国家的高等教育不见得懂,对于苏联和人民民主国家的高等教育也不见得懂,就是对于中国封建时代的书院制度,而尤其是对于中国近数十年来的高等教育的经验,也很缺乏。大家记得,有一个时期,凡是阅读英、德、法、日文书籍的,往往被当为有资产阶级的思想来看待。马克思是用德文发表其主要著作,恩格斯也常用英文写文章。有些人强调学习苏联,但没有了解苏联的高等教育,也曾利用过沙皇时代资本主义的教育遗产来做底子。莫斯科大学还纪念着罗蒙诺索夫,人民民主德国的柏林大学还名为威廉洪德堡大学。前一位是18世纪的资产阶级学者,后一位是19世纪的唯心论的个人主义者。中国旧书院制度,也有其一定的优点,用不着说。许多党员同志,把中国数十年来的高等教育,当为完全从英、美、德、法、日搬过来,也是一种不完全符合事实的看法,三十五、六年前,我在大学的时候,比方生物系的教授,也开始采集中国各地的标本。在社会科学方面,社会调查工作也在萌芽。所以30多年来,我们在教学上、在研究上、以至在教育制度上,已多少能结合到中国实际情况,并不见得全部盲从资本主义国家。而且,在解放前,也不见得绝对排斥苏联的好办法。现在要积极去学习苏联的先进教育经验,是无可疑的。但对于可以肯定的过去成绩,似乎不须要全部否定。

关于高等学校的党的领导问题,我觉得中国今日的社会主义的建设,既然是由中国共产党来领导,这种领导不只从上而下,从中央到地方,而且是从城市到乡村,以至工厂机关等等。假使高等学校里不要党的领导,是很难想像的。作为一个非党员的学校行政工作者,我就觉得如果没有党的领导,党的政策是不容易贯彻的。所以,问题不在于要不要党的领导,而在于如何领导。

数年以来,广东省委对于高等教育十分重视,比方帮助本校解决外汇问题,组织高等学校教授参观团,建筑科学馆,以至对于高等知识分子生活上的种种照顾,据我所知比之其他各省较好得多。但也应该指出,省委对于高等知识分子所做的工作,是偏于物质与生活小节方面,对于他们的教学与研究工作方面,较少关心与鼓励。

近来高等知识分子,对于高教部这数年的工作,揭露出很多缺点。大致上,我也有同感。但也得指出,各高等学校没有把高教部的指示,结合到自己学校的实际情况,灵活去执行,也是一种缺点。比方,1952年教育部(那时高教部还没有成立)拨给约80万元与我校建筑房舍,款项到时已是10月、11月。我曾提议收买怡乐村房屋,因为当时有好多房子愿意低价出卖。有些党员同志说,部方要我们盖房子,不是买房子,购买房子是“先斩后奏”的作法。结果到了12月底只好把全部款项上缴。其实为了增加房舍,建筑与购买是没有多大分别的。况且怡乐村就与本校毗邻,购买房屋便可以马上解决部分的房荒。当时有人对我说,这或者是党员同志们的“党性”强的表现。其实,这恐怕是教条主义。此外,又如在院校调整时,本校没有力争保留经济与法律系,让两系连根拔掉,以及后来的六时一贯制等,都说明了我们自己没有远见,没有好好的考虑到本校具体情况,和本省的长期需要。

我现在所想到要说的话,就是这些。


 来源:《南方日报》1957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