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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扣帽子
华东师范大学 徐中玉
1957.04.17
几年来,人们或多或少都有些扣帽子的经验,或者是扣人,或者是被人扣。经验表明,扣来扣去都不好受,也解决不了什么问题。
曾经有过这样一种理论:看问题一定都要提高到原则,并且是要从原则的“高度”来看,这才算得深刻,才是马列主义。于是为了表示深刻,表示自己有马列主义,就不问青红皂白、鸡毛蒜皮,论人则归结到“品质”,论文则归结到这个主义那个主义,特别在进行什么批判的时候,简直是一个劲儿的在做扣帽子的竞赛,仿佛帽子的大小和立场的稳定程度成了正比例。看问题要提高到原则本来不错,但是否一切都要这样炮制?原则高度是否不过是一顶顶飞来飞去的大帽子?我看,回答应当是否定的。
扣人帽子的人,也不见得都相信对方的毛病真已如此严重,有时实在是姑妄扣之,宁左毋右的意思。加上过去还存在着这样一种调门,即所谓“如果他发展下去准会变成这个样子”的调门,以为这种调门不论在什么时候对什么人都能收“大喝一声”,“提高警惕”的“帮助”奇效。既然扣大帽子“于公于私”都有好处,所以即使当时已经心知有点过火,也仍可以心安理得。
而在被扣者这一方面呢,不消说得,心里是不服气的。未必是他一点也没有认错的勇气和雅量,而是觉得你们这样小题大做,加油添酱,“一句定终身”式的断语,乃是存心在“寻着”他,“搞垮”他,反感一生,于是索性来个全部不认帐。当然,在某种情况下,他也许只是在心里写“不”字,而在口头上甚至还要做出十分热情的样子连声表示“感谢”。但可能就在做出这种表示的那一刻起,他已在筹划投桃报李的办法,那就是也要在机会到来的时候“狠狠地帮助你一下”。
如果说在过去我们所有的批判中都是这个样子,自然是荒谬的。但如果说在过去所有扣帽子式的“批判”中大致是这个样子,就未必会冤枉哪一个。
我以为,就要打击敌人,也不能只用扣帽子的办法。我们憎恨杜勒斯,说他是万恶的战贩,和平的死敌,如果这些也是帽子,则帽子决不是大了,或者倒还小了。但即使这些帽子正合头寸,仅仅帽子也仍是不够的。必须通过具体的分析,指出他“万恶”在哪里,为什么可恨,这样才更有教育的效果。既然对付敌人还不能只扣帽子,那么何况是对付人民内部的矛盾?对付人民内部的矛盾,我看基本的情况是只怕没理由,不怕说不清。当然相互之间也还要有些必要的耐性。
“暮春三月,江南草长,杂花生树,群莺乱飞”,毛主席的讲话已在自然春色之外带来了大家精神上的阳春美景。让我们高高兴兴来互相脱下并丢开那些闷得发慌的大帽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