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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在领导肃反中应吸取什么教训?
山东大学 潘颖舒
1957.05.27
(潘颖舒:中文系讲师,九三学社青岛分社山大支社民主报编委)
在5月27日中文系教师座谈会上的发言
应该肯定,山大的肃反工作是有成绩的。如果认为山大搞出来的反革命分子不多,斗错了的同志却不少,因而怀疑肃反的成绩,这是不恰当的。我们不谈什么理论,只要想一想,就是只有一个反革命分子在山大放把火,不是就有烧死我们大家的可能么?把这“一个”搞出来,成绩也是辉煌的!
也应该肯定,山大的肃反工作的错误是很大的。错误成了事实,错了也就错了。党委已经作了“有错必纠”的工作,我们再天天回忆所受的委屈,心里起伏着波涛,他没有什么意思。阳光下天天不少新鲜的事,不是更值得我们注意么?问题在:党委领导认识错误不深刻,平反作得不澈底,这就难免大家还有情绪!现在当党内要进行整风的前夜,帮助党委领导分析一下还是有意义的。
“肃反总结”中把“应斗”的对象分成六种类型,最後指出“斗错”了的只有九人。这就是说:除九人外都是“斗对”了,没有错。我看应该只分两类:第一、是没有斗错的。凡当时可以说是反革命分子的,後来因政策放宽不以反革命分子论者,属于这一类。第二、都是斗错的。在这一类可分两大项:①政治上可以怀疑的,或有人检举的;②没有以上情况而党委决定斗了的。第一类,被斗的人应该没有话说;第二类的第②项,完全是党委的错误,毫无辩论的余地。有争论的可能是第二类的第①项。党委领导可以说:“你有可怀疑的条件么!怎么算斗错?”被斗的可以说:“调查研究的结果,我一无政治问题,二无历史问题,一清二白,怎么算不错呢?”最後我想党委领导要说了,“不是提出要大胆怀疑么!”问题的核心就在这里。
大胆怀疑,是应该和调查研究结合在一起的。没有调查研究的大胆怀疑,是唯心论的工作方法。这一点,党委领导同志是事後检查到了。党委付书记高云昌同志在中文系为我道歉时说:“运动展开得很仓促,准备工作做得差,如果能有时间先调查研究一下,对你就不应用斗争方式了。”属于这种情况的,可能不只一人,可能不只三、五人。但是,为什么不把这实践中的深刻体会联系着事实作出概括的总结呢?用心所在,可能是考虑到写在总结里,就得承认斗错了的人数太多,会影响不好。如果是这样想法,真是“聪明”的过火了!你想!开始的方法错了,结果证明又是错了,不归到“斗错”的一类,归到那儿呢?据说有一些同志问党委,“我是不是斗错了?”党委说:“是斗错了”。这样,他就以为是“肃反总结”中的“九人”之一。可是据有人统计,这样的人数已经是“九”的数目容纳不开了。闹得莫名其妙俗话说得好:“水不流不畅,话不说不通”,把它说出来承认错误,就“风平浪静,海阔天空”。
值得我们注意的:没有相当调查研究的“大胆怀疑”,是迫于“大胆假设”;斗争後的认真调查研究,是实践了“小心求证”。当然,我们的工作方法是和反动“学者”胡适所谓“大胆假设,小心求证”有本质的不同;然而,即使在某一点上有相同之处,不是也值得我们深深警惕么?现在有的单位还正进行“肃反”,就接受了这个教训,为什么我们还不写在总结里呢?经验,是从实践中得来的,任何事的开端都不免误(一字辨认不出)多些。党委领导如果能正视错误、承认错误、总结错误、我想群众也能从发展看问题,是会情绪少一些的。不然,党委领导一方面说“斗的不错”;一方面又说“由于理论水平差,政策水平低,没有划清敌我界限”,这是一个很大的矛盾呵!
“肃反总结”中,肯定“肃反”应该发动群众,是完全正确的。但是应该怎样发动群众?如何去掌握群众运动?党委到作“总结”时还没有认识。我认为最低有两点应该注意:第一、发动群众,是要群众在自觉的基础上参加战斗,并不是用“压力”让他贯彻领导的主观意图。很多同志说“当时不‘宁左勿右’,就要搞到自己头上,谁不害怕呵!”请想一想,这样能不产生极大的偏差和错误么?第二、不应当忽视目前群众运动中的规律性,作了群众的尾巴。有些“积极分子”,是运动中的核心人物,他们有一点私心发挥,就会把运动搞糟了。如有些同志被加上“莫须有”的罪名确定要斗,领导即决定该斗,结果是“斗得好!”斗错了!现在有的同志问党委究竟我被斗的理由是什么?党委为什么决定要斗?党委说:“当时把脑子搞糊涂了。”“把脑子搞糊涂了。”为什么还不总结呢?是和郑板桥一样很喜欢“难得糊涂”四个字么?
“肃反总结”中,只肯定在运动中涌现出一批积极分子是辉煌的成绩,实在有些片面。积极分子是应该肯定和鼓励的,不这样,谁还作积极分子?但是积极分子中也可以划分几类,不能等量齐观。有些积极分子作了不应当的事,就是“肯定”也应该有“否定”吧?例如领导上怀疑我和吕荧有关系,大斗一番。搜查一番,也还不出怀疑的范畴。当时我还有学习的自由。我还有行动的自由,我还有游行的自由……这就证明还不能肯定我是反革命分子。可是刘泮溪同志却在青岛日报上发表文章,口口声声叫人“反革命分子”了。请问,他根据什么有这样权利呢?是党委指示这样作的,党委应该检讨;是他自己的创造发明,是不是也应当指出来该受些教育呢?他在发表那篇文章之後,不久在校刊上又发表了“我要申请入党”的文章,如果不成立的看问题,我们应该怎样看呢?有位女党员同志曾提到在“总结”中该谈到教育积极分子的问题,我觉得比“老幹部”看问题还全面一些。我诚恳的希望在整风中检查到这个问题,因为我们放弃了对积极分子的教育已经成为人民内部不团结的因素之一!
“肃反总结”中,提到检查教师、同学有违法的情况,认为是深刻的教训。党委领导坦白的承认这个错误,表现了实事求是的精神。但是党委领导对山大全体党员进行这一教育是忽视的,例如1956年中文系工会改选时,选出主席和委员之後,党员邢福崇同志任“组织”工作,他说:“这半年没有很长时间了,小组长仍然照旧,不用改选了。”我们也唯唯称是。今年他到上海复旦大学去学习,临行前工会主席问他:“组织工作上还有什么交代的没有?”他说:“没有”。我们也就点头过去了。请问,“时间不长”就不改选小组长了么?其他部门工会并非如此。请问,上半年过去,这半年还不应选小组长么?搞“组织工作”竟然忘了!工会改选後的选举工作,是“法”的问题,这位年青的党员同志就忽视这个问题!在这里,还不反映出党委领导对“违法”的认识还不够深刻么?当然,我们也应该认真检讨:过去理解党员所作的一切就是贯彻党委领导所指示的一切,以及“唯唯称是”“点头过去”的态度,有的同志幽默地说:你们三位主席是花瓶主席,两位是针对着“肃反”善後工作酝酿出来的,一位是语言组的先生在选举时拍椅子拍出来的,其实并不是让你们甄别什么事情!果真是这样么?无根之谈,不足为据,然而群众有这样反映,也是值得领导深思的!
最後,我谈一谈对“肃反”对象所下的结论,“结论”,一般是正确的。但是在文字上有含糊的地方,“站上风”、“站脚步”的味道也相当浓厚。是不是也应该重新检查一下呢?一字不妥,就会使着拿到“结论”的人永远忐忑不安,还是使他们的心情平静起来,集中精力向着社会主义的建设事业努力吧!其他,如“肃反”期间工作方法的忙乱、事後某些领导同志的推脱责任(曾对某人说,我们原来并不想斗你,因为群众非斗不可,只有斗了!)……等等,也不应看作小事而忽视。
这种根本性质的问题,原则性的问题,我希望党委领导同意在整风的过程中作认真的检查,并且边查边改。要不,这样长此下去,就会使我们党的灵魂渐渐消失!我以呼唤着“魂兮归来”的热爱心情,作如上的发言。(原载新山大267期)
来源:《山东大学右派言论汇编》第一集(山大政治理论课教研组编,一九五七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