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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位不能代表真理”
湖北 宋西
1957.06.00


[编者按:宋西(笔名金鸡鸣)系“湖北日报”社文艺副刊部副主任,党内右派分子,这里选编的是他在鸣放中所写的文章和参加会议发言的一部分。无论在他的文章中或发言中,都可以看出:宋西对党的领导进行了恶毒的攻击;甚至不惜歪曲省委领导和报社领导的语言,对党的领导进行诽谤和谩骂,来达到个人反党反社会主义的目的。这个材料,是由湖北日报社整风办公室提供的。]


在执行组织决议的时候,少数应该服从多数,下级应该服从上级……,但对待思想或学术问题,是不适于强制别人服从的。任何问题当然都是有是非界线,但划分这个界线时,却应采取自由讨论的方式,决不宜采用行政命令的方式:在讨论过程中,参加讨论的人不管官职大小,地位应该是平等的。

我们党所提倡的这种在讨论问题时的平等态度是真正为探讨真理、发展科学所需要的。而某些官高爵显的“权威”人士,却偏偏不喜欢这个,或者不习惯这个。他们倨傲地认为自己永远代表“马家”,永远是党的化身,永远是绝对正确;认为别人只能服从他的意见,而不能和他据理力争,好象一进行争论就会动摇他的“王位”,影响他的“权威”似的。甚至口口声声把这些说成就是:“维护党的利益”!

说来当然并不简单。这些人在口头上并不是没有说过平等讨论等等的话,甚至比别人唱的调子更高,但实际行动是:遇到对文艺作品的不同看法,当这些“权威”人士发了“指示”别人不能接受要求讨论时,他不赞成讨论你就讨论不起来;不讨论倒也罢了,由于他大权在握,可以在大会小会、里里外外,随时随地对别人东捎一句,西带一句,左一棍子,右一鞭子,别人怕为一篇作品而违反他的“反党”、“反领导”的组织原则,便只好忍气吞声、一语不发了。同时,这些人又具备经常接触上级的“优越性”,可以根据自己的观点的需要随时选择材料和语言,而上级又常常不以作品的实际为客观,不以不同意见的双方为客观,而以他的片面汇报为客观,进而“提高到原则的高度”,这就符合了他的主观。于是他拿着鸡毛当令箭,以大话吓人,大帽子压人,这样,作品就被那种“个人的好恶”判决了。留给作者以至同情作品的编者的,只有难言的隐痛而已。

文艺问题是个复杂的问题。文艺要反映生活,生活是极其错综复杂的,所以很难仅仅以黑白两个颜色来加以评判。人民内部的人,当然也包括那些有“权威”的人,都是爱护党的事业、维护党的利益的;人民内部的作者,也都是企图为人民放出鲜花,而不会故意放出毒草害人的。但由于我们的作者常常受主客观条件的限制,很难说自己的任何作品都是完美无缺,甚至在客观上被认为是毒草;但到底是鲜花还是毒草,是要经过充分的研究讨论,要靠全社会的鉴别才能逐步明朗起来的,决不是某一个自认为高明的人可以随便下结论的。职务高、有“权威”的人,水平也可能较一般人高些,但也很难说就高到了与众不同的地步。也许他们在某个问题上代表真理,或者在很多问题上代表真理,但不能说他们能在任何问题上都可以既不听取别人意见,又不认真调查研究就可以代表真理。况且,一个人,对真理的领会也是会有局限性的。由此可见,发展文艺事业,对待文艺作品,运用文艺批评,万万不能采取简单粗暴的个人裁判,而应大力提倡自由平等的广泛讨论。(载1957·6·“桥”第三期)


來源:《右派言论选集(续编)》(中共湖北省委宣传部编,湖北人民出版社,1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