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全文:

“我的忧虑和呼吁”的答辩
北京大学 叶于泩
1957.06.00


(一)你把“据说”当成事实


答道:我不仅没有把据说当成事实,而且把许多事实当成“迹象”。

既然有人在据说上转圈子,不妨分析一下:

“据说北大处于无政府……”有民主墙公开信为证。访问南大的同学可以证明。

“据说有人要毛主席下台……”“据说不赞成大鸣大放的有……”这两条有“论当前的民主运动集体(恐系“及其”之误,抄者注)领导”一文为证,有潘家威同学为人证。

“据说北大闹的……”这是林希翎说的,许多人不信,但没有反证。

我一共用了四个“据说”,一一交待如上。物证、人证俱在,不是事实是什么?我之所以冠以“据说”二字,是为慎重起见。奇怪的自称尊重事实的人,往往无视于某些事实。


(二)你的材料太零碎,不能说明问题。看问题要看主流。


答道:材料的确是零碎的这等材料又焉得不零碎。若不是搞运动,这“零碎”也得不来。就在目前,这些零碎,对于外校同学,也还是了不起的新闻,在层层“保密”之下,把这些零碎,假定为“矿苗”是可以的。有人卑视“内幕新闻”,我确很感兴趣。

至于运动主流,大家都看的到,我也表示乐观。但是逆流也应该注意。“顺”与“逆”是可以相互转化的,大家都警觉了,逆转的可能性也就小了。“忧虑”一文的目的。就在提醒同学们注意一下逆流。


(三)你的文章散播对领导的怀疑情绪,增加同学鸣放的顾虑。


答道:应该说明,领导者是允许被怀疑的,只要有道理,信任以监督为条件。盲目的信任是信仰。

至于增添顾虑:如果我的看法多少符合事实,那么同学们怕报复的顾虑也是有理由的。如果我的看法纯属错觉,那么同学不会相信,即使相信了,领导也有责任出面说明情况,解除顾虑,因为这至少说明,这部分人对党中央的意图知道得太少,以至不能抵制我的错觉。


(四)鸣放政策是中央通过的。分岐在所难免,不等于不团结。


答道:我根据一些“迹像”,推测党内的重大分岐是可能存在的,若不警惕,有影响团结的可能,所以呼吁“提高警惕,注意事态的发展”,可见我亦没有把分岐和不团结等同起来。但是,因内部意见分岐,而导致不团结,在史上屡见不鲜,不能不存戒心。

鸣放方针自然是中央通过的,但单就这点,尚不足说明领导者看法的充分一致。都是高级干部,水平相去不远,开始有90%不同意,(注意这是在最高国务会议上讲的!)为时不久,就会完全同意吗?况且鸣放也有各种各样的鸣放法,贴大字报、开辩论会是“放”,找几个老头老太太谈谈心也是“放”。


(五)胡耀邦说的中共史上第三次大风浪,彭总说的社会大变动,语意隐晦。可以有几种解释。


答道:确是如此。写出我的理解,供参考。

如果仅仅指的是和风细雨的整风,逐步贯彻的鸣放本身,那怎么称得起“社会大变动”呢?我推想中央一定有长远的政治规划,在整风基础上继续采取重大政治改革措施,至于具体内容,那就不得而知了。

如果“大变动”仅仅是“社会的”,那怎么称得起“中共史上的大风浪”,而与陈独秀右倾、王明左倾并论呢?(这两次都是联系着党内大争论)如果变革只是社会的,那么1949共和国成立的“变革”,比起当前的整风鸣放要“大”得多了,可见,我们面临的严重形势不仅仅社会的,而且事涉党内,这是不奇怪的,因为社会斗争,常在党内得到反映,因此没想在已经开始的社会大变动的过程中,可能出现党内矛盾尖锐化,是可以的。

后记:①我相信我的看法,一定包含着许多主观、片面的成分,不过一个人既然只能用他自己的头脑来思考,我就大胆的把它写出来了。而且我想如果每个人都深入的那怕只是片面的想一想,恐怕也不是没有好处的。②我的推想是建立在间接的材料上的。(一个人能掌握的直接材料能有多少呢?)不过推想的正确性之最后保证,却在于是否符合实际情况。


 回答 叶于泩

应该声明,我没有义务回答作者问题的,这些问题本身表明不尊重人权的粗暴态度。也许作者也意识到这一点,所以才拐弯抹角地用发表日记的形式来提出质问。

作者问我:你的忧虑解除了没有?为什么迄今未表示态度?为什么个人的“忧虑”要印发传播?从这些咄咄逼人的问话里,我闻到了逼供的气味。

然而这竟究是主观臆测,又焉知作者不是一片好心呢?所以我决定回答他的问题:

(1)看了“胡耀邦同志接见了我们”一文颇有收获,例如我知道了“有人要毛主席下台”的话不是他说的,那是潘家威同学的不是了,但是这篇报导并没有从根本上解除了我的忧虑。胡谈的只涉及到我所谈到的许多“迹象”中的部分,他也没有否认,他把当前整风鸣放和陈独秀王明事件并称为中共历史上的三次大风浪,他对这些话的解答是不能令人信服的(请查阅“答辩”一文)。我和许多同学一样还是希望党中央派人来校报告我国面临的严重局势,以及中央的决策。作为党外群众,我是无权过问党内秘密的,但是假若“秘密”牵涉到国家社会的命运问题,那么我以公民的资格要求参与。

(2)我印发“我的忧虑和呼吁”一文理由有三,其一、把我的想法公之于众和大家共同商讨。其二、假使我的想法有部分真实,那么就能起到引起大家注意的作用。群众警惕了就可以防止把“鸣”“傲”化大为小甚至半途而废的可能作法。其三、假使我的想法是全错的,并发生不良影响,那么上级领导也会出面说明情况,这对于解除顾虑、深入鸣放是有好处的。

这些意思,全在“答辩”一文中说得清楚,作者不是太冒失就是太健忘。


 来源:北京大学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委员会编印《北京大学右派分子反动言论汇集》,一九五七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