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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运动应该向何处发展
武汉大学 李鸿烈
1957.06.03
(李鸿烈:武汉大学哲学系助教)
现在,反对三害的运动,在知识分子中已变成了争取社会主义民主权利、争取维护人权和人的尊严、并要求国家以完备的法律形式保障这些权利的运动了。
尽管有些参加运动的知识分子还没有意识到这点,他们的意识还停留在帮助党反对「三害」的阶段,但是,运动的性质,确实已经改变了。
这种改变,是运动的倒退还是运动的向前迈进,更深刻的,更向前发展呢?
回答应该是后者。只要认真地分析一下解放后一切蔽病的根源,我想,每个有理智的人都会同意我的看法。
看问题要抓住本资,不能停留在现象。
「三害」虽然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有其存在的一定的必然性。但是,在健全的民主制度下,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它们就会受到极大的限制,不能泛滥成灾。可是,从目前所揭发出来的情况看,我们国家的「三害」是非常严重的。
为什么会发生这种严重的,残酷的情况呢?为什么党的某些干部可以主观主义地把好事干成坏事,毫无根据地把好人当成反革命分子或坏人,任意加以斗争和关押呢?为什么他们可以随意地侵犯他人的人权和人格呢?为什么………呢?
很显然,这些情况的根源不能单从「三害」本身中去找。
产生这些情况的根源在于社会主义的法制不健全,在于仅有的,不完备的法制遭到破坏,在于某些不合理的人事制度和工作制度,在于某些不合理的指导思想(如「矫枉必须过正」……),在于某些领导者以个人的意志代替法律,在于某些党员领导干部没有民主思想(不尊重人权,以特权阶级自居等等),在于我国的人民缺乏民主传统,不懂得依据共同纲领或宪法来维护自己的民主权利,对违法者不控诉,使他们可以违法乱纪而不受制裁……
这就是产生以上的不良后果的主要根源。
为了保障人权,使社会主义下的人民的民主权利不受糟蹋,必须根除这些根源。
不根除这些根源,光用和风细雨的方式反对「三害」,「三害」是永远不能根除的。
所以,不能把运动停留在和风细雨的批评「三害」上,必须把运动变成广泛的群众性的民主运动。不仅要在知识分子中掀起这个运动,而且要在城乡广大的劳动群众中掀起这个运动,使广大人民都懂得作为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的公民所应有的民主权利和人权、使广大人民起来向侵犯民主权利和人权的坏人作斗争,使违法乱纪者受到应有的处罚,要求国家制定完备民主法制,并保证法制的贯澈,并要求国家取消一切不合理的制度(如党员的特权、党员侵犯了人权可以和风细雨地通过不痛不痒的检讨了事等)。
社会主义是民主发展中的最高阶段,是最民主的制度,它要求彻底发扬民主和保障人权,忽视人民的民主权利和侵犯人权,是与社会主义不相容的,因此,我们必须与侵犯人权违法乱纪的现象作坚决的斗争,使人民的民主权利得到澈底的保障。
我们当前的民主运动能否达到积极的成果,取决于我们是否能朝着这方面发展和我们的斗争。
目前的情况是,我们党还没有了解到运动的这种发展前景的必要性和必然性,而广大的人民也还没有意识到这一点。这种运动只是在部分的知识分子中进行。为了从根本上根除过去的黑斑,为了达到运动的目的,我们一方面应努力争取,要求党把注意力集中到我们所力争的这方面来,主动地引导我们前进,而不要把注意力集中到不是治本而是治标的目标上——和风细雨地批判「三害」现象;另一方面,我们要求党领导我们深入到广大的工农群众中去,发动他们起来为争取民主权利和人权,为建立完备的社会主义法制,为反对一切达法乱纪、侵犯人的尊严和权利而斗争。因为我国的人民在解放前长期受封建势力的统治,没有任何的民主权利,没有民主传统,不懂得作为一个正直的公民特别是社会主义下的公民应有的民主权利和尊严——这是有些人敢于随便侵犯他们的民主权利和尊严的主要原因,我们必须帮助他们了解这一点。
这就是我们的运动的正确方向。我们能否澈底地根除「三害」,建立社会主义下正常的人与人之间、领导与群众之间的关系,将取决于我们能否朝这方向前进,并把这一斗争坚持到底。
来源:《武汉大学右派言论汇编》(中共武汉大学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办公室,195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