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全文:

国事十条
山东大学 仲平 (杨学孝)
1957.06.14


(仲平:即杨学孝,山东大学物理系三年级学生)



一、大城市大“鸣”,中城市小“鸣”小城市和乡村不“鸣”。广开言路何厚此而薄彼!党中央应设法普遍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倾听中下层人士意见,尤其是农民意见。目前报上那么多的发言,一个农民的意见也没有,不合理,不公平。

二、因“胡风问题”党中央情绪有点不够正常,头脑有点发热。因此这次“肃反”知识分子被冤枉被搞错的特多(与别社会阶层比较)。尤以教授为最。显然是对知识分子进步估低了。谁叫你们知识分子中有个胡风来!

三、天下是我的,民主人士,起义人员,“留客”“养士”。只要有你们的饭吃就应该“谢主龙恩”了。古人云: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父母: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君之视臣如草芥,则臣视君如××。

四、政治待遇:“一律平等”之下又分九等三十六级,等等不一,身价各不相同。党员一等、团员二等。家庭成分,个人头衔,载诸史册,(指个人档案资料)有条不紊走遍天下不乱。

五、校内普选富有戏剧性,我们决不希望资产阶级民主,但我们要求享有基本的人权。

六、“李万铭事件”是盲目信任,崇拜“党员”的恶果。

七、马列主义普遍“真理”:在党的领导下,在同志们的努力下,成绩是基本的,缺点是难免的。

八、全国统一招生、统一分配(指高校)害多益少,东山石头西山搬,西山石头东山运,石头大搬家、热闹煞!背井离乡,“就里险化做望夫石”。为何不“就地取材”。

九、好事不背人,背人无好事,如果没有不可告人之秘密,请把人事制度公开。

十、始吾于人也听其言而信其行,(指解放初期党员幹部)今吾于人也听其言而观其行。

择国事十条,如不同意,请争鸣!(原载新山大第268期)


新华社青岛19日讯 山东大学校刊“新山大”6月14日刊载了署名仲平提出的“国事十条”全文如下:

(略)

据记者17日从中共山东大学党委会获悉:仲平是该校物理系三年级调干学生杨学孝。杨学孝今年二十八岁,是山东省昌乐县人,家庭贫农,1948年7月在潍坊市华东人民大学政治经济组学习,1949年2月分配到济南某厂做技术工作,1954年到山大物理系学习。1951年镇反中他曾向组织上交代他是三青团员,是1946年高中二年级时参加国民党举办的昌潍专区学生暑假军训班中加入三青团的。杨学孝来山大后,在每次政治运动中(包括肃反运动)都是积极分子,是该校的建党对象,准备在明年吸收他入党。但是他在这次大“鸣”大“放”中却表现得很坏,是骂共产党和党员最激烈的骨干分子之一。例如他说党中央有严重的宗派主义,国务院的副总理中没有一个民主人士,这还不如孙中山先生组阁时还曾请周恩来同志作政治部主任。他还说党中央的领导干部在全国政协会上讲话中说“同志们”“朋友们”的“朋友们”就是宗派主义。


 来源:1957年6月21日新华通讯社编《内部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