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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右派分子李自敏的反动言行
中共云南省委整风领导小组
1957.09.03
简历:
李自敏,女,24岁,四川重庆人,家庭出身城市贫民(破落地主),本人成份学生,汉族,共产党员,云南省歌舞团团员(乐队拉小提琴)。曾在育材中学读书,1950年入青年团,1951年入西南艺术学院,1953年入党,1954年分配来云南任现职,曾当过省的党代表。李由看重个人利益发展为反党反领导。
李出生时家庭为地主,靠收租生活,全家除三姑母外,均吸食鸦片。她在家庭一段时期,曾受到没落地主家庭不劳而获及自私自利的影响,李五岁时,家庭渐破落,父母开设服装店及鸦片烟馆,父曾在国民党机关合作社当职员,同时加入国民党和哥老会。李于47年寄居姑母家。(姑父是国民党上将参谋,曾与蒋介石及另一人合影过),后又感到委屈和虐待,加深了对人的强烈的仇恨心和以牙还牙的劣根性,种下了“世界上只有自己看重自己”的极端自私的根子。在青年团组织不愿做团的工作,想成名成家。后虽有所转变,但入党后未能认真的接受改造,思想转变并不巩固,背上受过苦、历史清白、思想进步的包袱。在歌舞团任队长认为是妨碍她的业务,产生激烈的抵触情绪,对组织,对领导极端不满。她曾给她的未婚爱人写信说:“……在这儿没有一个了解我,只有埋在心底,让我一个人忍受……现在我最大的问题是如何提高的问题,这是决定我一生幸福的关键,为了做一个象样的人……”。
整风中反党反社会主义言行
污蔑党组织
“党组织要涣散。只是一群人的凑合,既不能领导别人,也不能教育自己,党组织生活窒息得象开追悼会”。认为“听党的报告是苛捐杂税”。“(新来的)张邺侯是鬼迷了窍,跑到这里来分担我们的苦恼”。“领导用拖、谎、骗、责难、打击来对他们的‘四面楚歌’(要求学习),当然大权在手,奈何你不得!”“56年矛盾如此尖锐,领导不能不注意,否则逼上梁山,大家不干。”
与右派分子麻采组织联盟向党进攻
李对右派分子麻采说:“黄铁同志在处理×××问题前两月对苏丹说要调一个新团长来”,作为麻采向党进攻,为×××翻案的“凭据”,并把向正龙日记本中关于×××问题的笔记读给麻用笔记下,补充材料。当话剧团驳斥右派分子麻采污蔑党和领导的谬论时,她站起来为麻作证。并在私下对麻说:“说话要慎重”。麻在她房中说话大声了,她指着另一房间说:“有人在监视我们”,“现在要注意行动,一言一行,甚至连表情都有人观察着的”。她为麻在大会作证以后,又对麻说:“领导要追组织了”。麻检讨前,她用麻的诗句对麻说:“堪比黄花应自爱”!她在小组会上对麻说:“你不是右派分子,我来为你作证”,又说:“党中有党,派中有派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但有人偏抓这一点”。麻向党进攻的发言稿,经她看过,并进行修改。反击右派阶段,她在党支部会上说:“反右派是内部矛盾,处理问题要慎重”,“党委要亲自领导并监督斗争正确进行”,“要特别警惕不自觉的犯了宗派主义的错误”。言外之意,是不要对麻采反击。
不愿认真检查不老实交代
反右派斗争开始后,李在会上一言不发,对其他党员不理睬,怒目而视,情绪非常抵触。及至有人在大会提出李和麻的问题,她才发言,但不交代事实。经过党内帮助,她作了检查,但立场仍未转变,不愿老实交代,把反党言论说成情绪不好而说出;把供给右派进攻材料说成考虑不够,麻痹思想;把支持右派分子说成不看报不问政治无能力划清界限所致。麻采交代李的问题23条,她只承认10条,还尽量解释,其余就不承认。
附:李自敏给向正龙同志的信(摘录);
按:向正龙同志与李自敏是未婚爱人关系,现在重庆西南音专学习。反右派斗争开展后,向正龙同志主动将李自敏给他的信寄给省歌午团的领导干部。这是从这些信中摘录出来的。
1956年8月28日的信:
“……我感到在那一方面都是失意的,没有出路,也没有友谊的支持,或其他的什么的……”
1956年10月5日的信:
“……我不喜欢这里的人,不喜欢和他们谈话……”
“……你知道他们是耍了多少手段来欺骗我?……我真是伤心透了!工作我坚持做了。但是一切事实说明我太天真,太傻了。我真后悔我当初来文工团以及以后那些工作中的积极性。……我哭了很久。我恨死了他。以后我不能估计我会怎样做,或变成什么样子。我感到很痛心。我觉得一切都在欺骗我、折磨我。……”
1956年10月15日或12日的信:
“……工作的结果就是这样的名声扫地,想把我整得抬不起头来……他们既不乐意我做这工作,又要把我弄来受罪……这不是为了钱少才不满,而是领导之荒唐可笑。如今又使人伤心,太不合理了(指工资改革——摘录者)。其他很多事使人愤慨,如果按他们的计划,我决不干下去了。现在下功夫有什么用,命运在他们手中……”
1957年3月1日的信:
“……在这儿没有一个了解我,只有埋在心底,让我一个人忍受……现在我最大的问题是如何提高的问题,这是决定我一生幸福的关键,为了要做一个象样的人……”
1957年6月12日的信:
“……开始‘大鸣’‘大放’,人们怀着各种不同的心情,特别是群众和团员们,差不多都沸腾了。我自己在会议上发了言。我对领导的缺点、错误绝不迁就。要严肃,但决不伤害人,不骂人。就是别人骂我,我也确信自己能正确提意见……”
“……我的心感到无限耻辱,在会议上我不敢抬头看人,象肃反中的重点似的,当然还不是对我的批评。过去我一向以‘党员’自豪,但现在这称号却在人们眼中失去了光荣。我是有良心的人,正直的人,都不能不‘自责’‘自省’……”
1957年6月19日的信:
“……我较严肃的尽我的认识对一些问题作了分析,写好了提纲才谈的,我是比较慎重的。作为一个党员我不愿袖手旁观。别人都希望听听党员的意见。另外对揭发一些错误我是‘义不容辞’……官僚主义作风(推、拖、骗、责难、打击、压制)来对待群众的切身问题。有如:工资干部工作,干部福利等。对这一切都是熟视无睹,长期不加解决的。宗派主义,树立个人威信,三个领导都有这类事情……有很严重的政治偏见,爱某些人,讨厌某些人,造成干部不合(和)。我认为对‘生活上犯过错误,思想上,工作上犯过错误的人’,对于出身不好有历史问题的人,对于历史复杂或有历史上政治性问题的人,对于社会关系复杂的人,经过肃反、审干如果已作了结论,弄清楚了的,就应无条件的相信他们,克服政治偏见,不应轻视,无故怀疑……我的意见是正确的,是说到点上的,正直的,有人也说‘没有个人情绪’,‘侠骨豪肠’……”
1957年7月2日的信:
“……我并不留恋歌午团,这里的一切人对我并不关紧要,但这是宗派主义的排斥行为……但我处在目前的地位,仍应慎重考虑……我这次的发言是正确的,是无可指责的,他们现在硬把我列为右派之列,是不能说服人的。他们一次,二次,三次,四次的非法剥夺我党员权利是错误的。我没有向人去诉苦,我忍着一切责难和打击、排斥。我不需要人情,我只需要真理。斗争仍要继续,我想是非是可以澄清的。我目前只能信赖自己的良心、正直。一个人的一生不可没有被人误会的事情,我应该经得起这个考验……我不知道他们要把我怎么办?我现在的处境是很难的,你是反右派的积极分子,但我却是‘右派分子’。现在我只能沉默等待……”
“……当时什么都没想到,冲口而出(指她讲听党的报告是苛捐杂税——摘录者),以后×××汇报了,支部大会批评了我,我从心底是接受批评的,早在这以前我自己检讨了(经大会揭发她并未向任何检讨,而且威胁了汇报她问题的××——摘录者)现在他们搜索出来说我是反党的右派分子,我当然不同意……”
“……另外一个办法就是离职回四川找华老师或重庆的人学一年左右,再在四川找工作……我想现在就节省一点钱。住处找同学帮忙借或租。教员到那时恳求一下,或能行……我仍按原来的意见去做,决不更改。我回四川讨饭都行……”
“……而现在我的心底是在呐喊着不平和冤屈……我应经得起委曲。有人被陷害劳改七次,最后到中央弄清了。这样坚持真理的人,才是坚强的人,真正的人…………”
1957年7月8日的信:
“……从我的历史、出身、经历、解放前的一切言论行动是经得起考察和考验的……”
1957年7月9日的信:
“……领导这样将善意批评里的错误意见也视为反党言论是错误的,不慎重的,是削弱斗争力量。工作做得很匆忙,特别没有经过下面仔细的酝酿。七一召开大会绝大多数人都不知道内容。为什么来得很突然没有准备?很多人可以说是半数以上的人,不支持,不同意,当天很多人都离开了会场,下去骂。××也是骂得凶的一个,并叫××不要承认是右派,不要开腔,不敢打你,但后来成了积极分子,可能是提高了;也可说有些微妙,这也是共青团员呀……”
1957年7月23日的信:
“……我一个人孤单单的,真有些害怕,随时都有不幸,可能在我生活中出现。这儿人们相处当中复杂得多,而我在生活中幼稚无知……”
来源:《揭穿右派分子的丑恶面目》(内部资料 注意保存,中共云南省委整风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印,1957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