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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学校党委制,建立校长负责制是必要的
山东大学 陆侃如
1957.05.00


(陆侃如 :山东大学副校长;摘录,标题为编者所加)


为了在党群之间做好拆墙填沟的工作,撤销学校的党委制,建立校长(指正校长——原有的)负责制,是必要的。

……如果正校长不是党员,那一定也是一位忠实于国家,忠实于人民,忠实于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人,他应该也能够很好地贯彻党的方针、政策、路线。如果他不能贯彻,那我们就要不任用他做正校长;既然任用他,那就该相信他,不必用党委制来在他头上再摆一个党委书记。如果解放初期有这个必要的话,在现在是应该改变了。

其实撤销党委制,是反对以党代政,至于党委会还是可以存在的,作为领导管理学校党员的机构还是需要的,而总的领导,主要是党的方针、政策、路线的领导,不是党员个人的领导。……

党委制和三害不是两回事,而互为因果,那么我们在讨论党委制的同时,也应揭发“三害”……

看来这个问题(指党委制的问题——原编者注)各大学是普遍存在的,而且毛主席也提出撤销,可见这个制度是有问题的……

学校实行党委制,则是校长没有最后决定权力,而党委书记有。党委书记如是正校长,这样可以一身二任,自己听自己的话,但如校长为党外人士,则校长要听党委的话……

学校中执行党委制必然是以党代政,党政不分,在系里则成为秘书专政。……

党委制、党委会、党的领导这三者是不同的,不应混为一谈。如有人认为党委制不应撤销,党不能退出学校,要加强党的领导。这就是把三者混在一起的看法。


 来源:《高等学校右派言论选编》(中共中国人民大学委员会,1958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