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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以让在中共四川省委统战部召开的座谈会上的发言
西南音专 姚以让
1957.05.00


西南音专作曲系讲师姚以让(民盟)的发言摘要


根据自己的体会,体制问题是根本的问题,是原则问题。校委会应是最高权力机关,学校一切问题,应经校委会决议后交校长执行,党组织的主要任务是督促监督指导政策的实现。

校长人选必须是内行,这是肯定的。内行从三方面来看:(1)有一定业务学术水平,(2)有一定执行党的政策的思想水平;(3)有一定的教育、办学经验。校长不一定是党员,只要符合条件,党员或非党员均可以,也包括民主党派。几年来,旧知识分子已有人具备这个条件,也有党员不够格的。三个条件,可能某个条件好,某个条件差,但总和(几个校长的条件加起来)应是这样。

我校过去的校委会不健全,如工会,应当有代表参加,青年教师数大也应有代表参加。至于所有系主任,负行政责任的是不是都要参加,校委会下是否可设立常委,由常委提出初步意见交校委讨论。从校委会和群众的关系来说,校委会的决定应交给群众讨论研究,但过去很不够,讨论学校规划还保密,不应该。应扩大民主,开会后应把决议发给大家。学校在过去是党和行政职权不分,这是对知识分子的不信任。

系也应负起责任来,也应扩大民主。是不是什么事都是两个系主任决定就是,也应让群众讨论。我不是在这里争夺领导权。另外,系上是否可成立系务委员会。


党委制到底在学校起什么作用,搞不清楚。如果学校一切措施、方针、政策执行,都由党委决定,那又和校长是什么关系?校长负责全面工作,又要向党委负责,那党委就在校长之上,党委是最高组织,是不是大小事校长也不能作主,要由党委决定,那现在执行起来就有些问题。既是党委,当然是党员成员组织的,教育事业本身是复杂的,解放后高等学校发展很快,要找这样足够多的合条件的党员(内外专家),组成党委会是有困难的。要党委负责,而校长内行,党员一般业务较差,校长又不能最后决定,而党委有些又不熟悉业务,有些是外行,目前是一个力量问题。…………

上次,我提出校务委员会领导,党委委员可以参加校务委员会,在方针政策上还可以监督。校长向高教部负责,这并不是否认党的领导。

高等学校,学术是主要的,这里应体现一个学术领导;学术水平高,领导就要看得远一些,才能提出中肯的意见。

我们学校在某些问题上是放松了思想领导,但在某些地方也存在了以党代政。

党委治校的问题有人说是作风问题,三大主义问题,是否体制上没有问题呢?可能有问题。党委负责制有讨论的必要。体制问题我同意校委会制度,校长向校委会负责,校委会是全校最高的决策机关。这里(校委会内)并没有党的领导,这是不是说没有党委负责制就没有党的领导?我们要承认党在全国能领导,但在深入化的时候,结合具体专业,党就不能很好的领导,或者说不能领导。校长负责,人选就可以放得宽,党员、非党员,只要有才干都可以作校长。如学校最高决策是党委,校长要向党委负责,校长还不能作出最后决定,还要由党委决定,这不对。


在我们学校里,中共组织与民主党派的基层组织没有充分进行政治协商工作,特别是对于一些决策性的问题协商的不够,往往是学校中的党组织先提出意见,才交出来讨论,形成“走过场”。我感到民主党派,在学校里不是眼、耳、口、鼻,而是眉毛,没有发挥民主党派应起的作用。


来源:《四川省右派言论选辑5》(内部文件,只供领导同志参考,请勿外传和翻印),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办公室编,1957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