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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肃反 反肃民
北京地质勘探学院 知之(孙增垣)
1957.05.00


(知之,孙增垣)


要肃反 反肃民 知之


我并不被「肃」过,也没有被「整」过,而且十分赞成「肃反」,但这并不是歌功颂德使「父辈」们于作完「共产主义道德」报告,而又大分其肥之余,感到一切都很称心如意,只要还睁着眼睛,还有正义感,就很难不想到我们学校,除了极其个别的反革命分子之外,所肃的是「民」而非「反」。肃「民」时即无可靠资料,又违反一般诉讼程序,不准「被肃」人民(事后大多数未以「反」论处,可证其为「民」此点不容狡辩)讲清道理,即示意盲从群众,(人民不盲从就会挨棍子,不是「积极分子」就不会被「提拔」)「乱棒打死)其手段确实往往是挑拨离间,无中生有,故意把一滴水说成就是太平洋,在二十世纪的堂堂最高学府,私设刑堂,非法逼供,肆意侮辱人民尊严,有人说被肃反的既然自杀,可见一定是「反革命」,我看其中并非没有可能是无理逼死的。我要高呼:为了人类的尊严,我们要反对不讲道理的狗道主义!

看了西饭厅四年级一位同学的文章,令人感到万分愤怒!地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的最高学府,实际上是狗道主义盛行的地方,既无充分根据竟私设刑堂,只凭主观忆断的百分数选定所谓「反」革命,然后痛打、罚跪、泼水……逼供,事后表明这与没有心肝的积极而丧失人性的「同志」忆断相反,并不是什么反革命,而是人民(不是「反」就是人民不容抵赖)。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一九五四年通过的,八十九条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法院决定「或人民检察院批准不受逮捕」其实这种所谓自由,正如人们心照不宣的言论自由人民当家等等,有的部门往往是靠不住的东西可以明知有宪法而熟视无睹,我高呼无理逼供是知法犯法,并不是什么道歉不道歉的事,应依法惩处。


北京民谣 知之


京华学府设「刑堂」

「父辈」喽啰「肃民」忙

宪法自由若无赌

冤魂白骨,「道歉」偿

只准「父辈」使「棍棒」

岂许人民牢骚「放」

「特殊材料」真不少

「不满」就遭「儿辈」剿。


来源:北京地质勘探学院党委会宣传部编《社会主义教育参考资料第二编:右派言论汇编》,1957年10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