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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处理右派分子工作简况
1959.11.22


本刊讯 据各地公安机关报告统计,全国各地共计划摘掉四万二千九百三十四名右派分子的帽子,约占全国各地右派分子总数的10%,截至10月底(其中有约一半地区是截至9月底),已经有一万一千零七十一名右派分子摘掉了帽子。一般的做法是分三批处理,先全面进行摸底排队,后整出单行材料报请县以上党委审批,宣布时召开大会,会上,由党委负责同志阐明党的政策,指出右派的改造前途和努力方向。有不少地方在宣布大会结束后,还组织了右派分子座谈,使他们受到更大的教育。

上述已被摘掉帽子的右派分子,一般都是情节较轻,被斗时认罪态度较好,并在改造中有突出悔改表现的,但也照顾到了各部门、各方面有影响的代表人物。就目前情况看,各地对右派分子处理的都比较准确,符合中央规定的三个条件,正确地贯彻了中央的决定和政策。

在对右派分子的处理工作上,发现的问题是:有的地方在整材料过程中,偏重于工作和劳动表现,对政治思想改造情况注意不够;有的单位只看右派分子的目前表现,忽视其一贯表现;有的只讲表现好的一面,不讲表现坏的一面,甚至把好的一面夸大;还有的个别单位对刚摘掉右派帽子的人就急于给他评级别,安排工作。这些问题,被党委发现后均及时作了纠正。

现在处理右派分子的工作,正在继续进行,大部地区在12月底可告一段落。


(编自中央公安部“公安工作简报”)


来源:1959年11月22日新华通讯社编《内部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