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全文:

焦益文案件材料之二:原四川省委对焦益文问题处理的有关文件
1968.03.00


文件目次



一、四川省委组织部和省委城工委关于西南石油勘探处党委不团结问题的检查报告


二、省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对焦益文、宋国鑫同志申诉的审查报告和处理意见


三、关于取消焦益文处分的通知


四、四川石油勘探局党委关于焦益文言行及开展分析批判的意见


五、右派分子批示表


六、四川石油会展领导小组决定



 一九六八年三月 编印


四川省委组织部和省委城工委关于西南石油勘探处党委不团结问题的检查报告


【按:这是李井泉借“增强党的团结”为名,在四川石油部门庇护培植死党的纪实。

一九五四年四月,石油处党委根据毛主席一贯指示, 在贯彻七届四中全会决议中,对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何千里取消党委制,擅自篡改党的决议,结党营私等一系列罪行进行了不调和的斗争。李井泉立即派同伙陈刚率领省委检查组加以镇压。半年以后,见压而不服反将斗争矛盾指向黑省时,就补泡了这个报告。

虽然他们在报告中,极尽粉饰颠倒之能事,但没能为他们的亲信何千里的罪行全部掩盖起来。在“处理意见” 中更把他在石油部门培植私党的罪行暴露无遗。】


四川省委组织部和省委城工委关于西南石油勘探处党委不团结问题的检查报告〈1954 年 11 月〉


四川省委批:省委同意省委组织部、省委城工委关于西南石油勘探处党委不团结问题的检查报告,及其所提对何千里、焦益文、杨伯华、宋国鑫、温亦然等五人的处理意见。


 1955 年 1 月 13 日

我们根据省委指示,对石油勘探处党委的不团结问题做了研究,认为其主要问题侍从原则争论发展到无原则的纠纷,故决定帮助该处党委正确贯彻四中全会决议精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首先,对党委委员进行了个别谈话和召开了党委会议,同时协助党委召开党委扩大会<县级以上党员干部参加>学习的四中全会决议,检查和批判了党委以及党委委员在团结问题上的种种错误。检查中,一般已对错误有所认识,并表示坚决改正。仅有个别单位委员对其错误任保抗拒态度。兹将党委不团结的主要问题和处理意见报告如下:

一、党委不团结的主要表现是党委未能以党的原则来处理工作上的意见分歧。党委是去年九月成立的。开始时, 党委之间有些分歧。主要表现在党委书记何千里<处长>与副书记焦益文<副处长>的工作意见分歧上。首先是 53 年工作总结时,党委书记何千里同志强调不能完成任务的首要原因是订计划盲目冒进,缺乏主观努力上作深刻检查。而焦益文同志则否认去年计划有盲目冒进的倾向。党委在这个问题上虽经讨论,但认识为统一。最后何千里一人将总结报告修正上报。焦益文大为不满。其后甚至认为何千里低估了地质工作的成绩,有意打击他。因而形成意见对立。在执行党对原有技术人员的政策上,意见也有分歧。焦益文强调团结和照顾,无原则的信任和迁就原有技术人员, 不依靠党员干部。有时应经党员科长审查的文件,也直接叫技术人员处理。说:“给他<党员>科长看他也不懂”。并认为何千里及其他同志有“左”的倾向。<何千里是有缺点>


在传达省委工业生产与基本建设会议报告中,关于党对原有技术人员,政策只讲团结,不提改造,认为体改造“太刺耳”。在使用干部上,有喜欢知识分子厌烦工农干部的表现。这一点和千里是有意见的。干部中也有反应。这些错误认识及工作意见的分歧,没有用党的原则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加以解决,以后发展成个人成见。在 54 年二月除夕,全国第五次石油勘探会议时,倾向于焦益文的宋国鑫< 党委委员>无中生有的向焦益文反映说,何千里叫李绍亮代表党委。焦信以为真,怀疑党委书记派人监视他来信称:“党委中个别人有分家活动,党委委员要带头检查。”党委不团结问题已在发展,但何千里却不能坚持原则,开展严肃的批评和自我批评以求解决,反而企图以放弃原则来“维护” 党的和平状态。四月该处分扩建分处,党委的不团结,更加发展。主要以宗派情绪出发,表现为杨伯华<党委委员、副处长>和何千里的对立状态。杨伯华同志有着严重的功臣自居包袱,政治上不开展且很狭隘,再由于何千里同志有时在工作中不能尊重和支持他的意见<多系不正确的意见>,故杨伯华心怀不满,在党委会研究两处干部时既表现态度异常横蛮,不尊重党委的领导,指名党委书记提出的干部配备方案,若分配不公,就要鉴定何千里的“党性不强”。并公开拒绝党委书记和他研究问题。会后又在下去干部中说何千里卑鄙的很。党内有坏分子<意指何>大家要提高警惕。有意打击破坏何千里的威信。平时也喜欢树立个人威信,抬高自己,打击别人。如对秘书康心浩讲:“我准备提拔你当办公室主任,何千里不同意。”同时焦益文认为,倾向自己的宋国鑫较正派,而温亦然<党委委员>崇拜何千里。于是将何、温划成一派,自己和杨伯华、宋国鑫又是一派。温亦然则对焦益文在男女问题上犯错误表现看不起,对何千里有个人崇拜情绪,并认为宋国鑫是两面派,盲目追随焦益文。宋国鑫则认为何千里偏信温亦然, 有缺点也不教育,而对自己采取歧视和打击。因而在党委会上形成何、温和焦、杨、宋的对立。会议很难形成决议。为了占上风,何、温主张召开党委扩大会,这样使他们的意见不致孤立。而焦、杨、宋则坚决反对,坚决主张召开党委会。终于使党委会不能进行工作。但何千里害怕问题扩大,个人受处分,因此一再迁就容让,企图很快分处后改组党委了事。康心浩同志认为“分处中没有贯彻总局指示,杨伯华同志不是以团结出发,而是态度横蛮。”其他同志也提出,党委会内部缺乏民主的问题。会后,何千里顾虑把问题扩大,即与焦、杨商量,意见很快取得一致。便对支部书记温亦然提出严厉批评。指出支委扩大会讨论党委问题是严重的破坏党的威信,有损党的团结,是错误的。于是召开党委会决定温亦然、康心浩、宋国鑫进行反省, 听候处理。但杨、宋认为这是何千里指使温亦然召开支委扩大会,故意打击杨伯华的信。宋国鑫并拉拢干部将支委扩大会的情况,写成书面材料报告党委办公室。焦益文亦向参加扩大会的党委办公室主任肖淑清同志提出要写一份书面材料,被肖拒绝。至此,何、温、焦、杨、宋的立场对立更形成严重

在学习四中全会决议中,各党委委员都做了检查。但宋国鑫在会议上仍然无原则的争论。造事生非的提出:“他曾亲自听到何千里要李绍亮代表党委去西安开会。”又说温对何吹吹拍拍,在何生日时请客吃酒“。喊过何千里万岁”。更借口温亦然等召开支委扩大会议是何千里有意攻击杨伯华;并到处收集关于何千里的“问题”。企图扩大党内纠纷, 在检查中毫无自我批评的精神,相反在检查中攻击别人。当他所提出的意见已经到会的干部对正,认为全是无中生有时、他仍不作深刻的检查,反要求“保留意见”。

二、党委的不团结主要原因是资产阶级个人主义骄傲自满情绪,有没有遵守集体领导制的原则。党的集体领导是党的最高原则。因为党的领导力量在于他的集体性。而谦虚谨慎,不骄不躁是党的优良传统。石油勘探处党委这违背了上述原则。党委书记何千里同志,自以为是,曾擅自决定某些重大问题,患得患失。从个人利益着想,没有把钻探工作作为党的工作的整体来看待,而认为钻探工作是自己分工领导的,地质工作是焦益文领导的。若只提钻探工作的缺点是伤害了个人的情面,有损自己的威信。对同志的错误采取了错误容忍的态度。不是坚持原则的在党委会上展开批评,而是迁就姑息。党委副书记焦益文自持年纪轻,钻研业务好。自满于业务技术的钻研和成就,强调个人的作用。将地质工作成绩归功于自己,忘记了业务和技术必须服从党的原则,因而逐渐发展到脱离政治,脱离党的领导,产生无原则的信任原有技术人员。对于党委书记何千里同志确实不信任。甚至怀疑表现轻视。例如杨伯华同志摆老资格,喜人奉承,抬高自己,打击别人。宋国鑫自持成分好,提拔快,对于党委书记则采取个人报复。温亦然瞧不起焦益文与宋国鑫。这一切就必然是党委领导不但不能够集中统一,反而陷于无原则的纠纷,分散了领导力量,严重的损害了党委的团结。勘探处党委不团结, 由于我们过去对该处的组织领导与政治思想工作抓得不够外,主要是该处党委的政治思想领导薄弱,党内缺乏严格的组织生活,不能够充分的发扬党内民主和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因而资产阶级个人主义骄傲自满情绪不单没有及时克服反而日益兹长漫延。从闹无原则纠纷发展到严重的地步,使党的团结和党的事业受到损害。


处理意见:


党委书记何千里同志主要是个人主义,一方面自以为是,擅自决定个别重大问题,违背集体领导原则,一方面顾虑各种威信和情面,并对于党内原则分歧和无原则纠纷, 采取了容忍和掩盖错误的态度,不敢批评斗争。对于党委不团结的问题应负主要责任。但由于在四中全会文件学习中,态度诚恳,检讨深刻,对自己的错误有进一步认识。拟免于处分责成其在会后工作中切实改正错误。

党委副书记焦益文同志,身为党委副书记,但很少做党的工作,平时过党的组织生活也较少。有严重的不问政治倾向,对原有技术人员,不是根据党对技术员的政策, 从政治上团结改造他们,而是迁就姑息。在处理问题上往往错误的采取先党外后党内的方法,已经开始发展到脱离党的领导。这是政治原则和组织原则上错误,对于何千里同志领导上的缺点,不是从帮助改进与团结出发,而是抱个人成见。怀疑党委书记有政治问题,对党委不团结亦应负主要责任。在学习四中全会文件中,虽然承认错误,但往往说别人不好所引起。避重就轻,检讨不深刻,拟予撤销党委副书记的处分。

党委委员杨伯华同志,由于严重的居功骄傲,个人主义。喜人奉承,提高自己打击别人。他对于党委书记的怀疑和攻击情节比较严重,影响也比较恶劣,尤其是在学习省委七次扩大会议传达四中全会决议后,仍然拉拉扯扯地有意攻击何千里。其错误是严重的,杨伯华是党的负责干部,因此对党委不团结亦应负主要责任。在学习四中全会文件中,开始时不敢正视自己的错误,躲躲闪闪。但最后尚能暴露思想,承认错误,拟予以当众警告处分。

党委委员宋国鑫同志怀着个人的成见,搬弄是非,夸大虚构事实甚至拉拢一些人进行挑拨。在学习四中全会文件,不是诚恳的承认错误进行自我检查,而是坚持错误, 拒绝党的教育。在检讨中有攻击别人的表现。甚至怀疑省委检查组同志偏袒何千里。因此,应予严格处理。拟予以撤销党内分工处分。并建议行政降职使用。

党委委员温亦然同志由于思想上有骄傲自满情绪,在扩建分处中曾在省委会议上与个别委员争吵等,因此在服从组织和同志们关系上都不利于党团结。但在学习四中全会文件时,对错误已认真检查,故不予处分。

对于党委部分委员已受到严肃的党纪处分,故对石油勘探处党委的错误不拟另给处分。



省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对焦益文、宋国鑫同志申诉的审查报告和处理意见 <摘要>


按:这是在石油勘探处党委五分之三的成员,继续坚持斗争,接连向中央、向省委揭露李井泉在石油部门庇护培植死党的罪行时,李井泉不得不向中央作了这样一个丑态百出的报告。

这个“报告”中,他们不得不供认了石油党委内的斗争是“原则性的问题”,对焦、杨、宋“不是从争论的本身作为处分根据的”,需要再“作出明确的结论”。但又胡说 “处分是正确的,不能改变”。

对于焦益文、宋国鑫二同志申诉的审查报告和处理意见石油勘探处党委副书记焦益文、委员宋国鑫二同志给省委转中央监委的申诉。他们对省委组织部、城工委关于石油勘探处党委不团结的检查报告中尚有以下的主要意见:

一、53 年钻井任务未完成,党委书记何千里认为由于对业务不熟,计划盲目,焦、宋认为应检查领导责任,不是盲目冒进,并经党委讨论,写入总结,何又修改,且没经讨论上报。焦认为这是组织原则问题。在技术人员问题上,何以为焦有右倾,而焦、宋则认为,以何为首普遍有“左”倾。何千里解决工作问题,常召开党委扩大会。而焦、宋认为,经常召开无准备的扩大会议来代替党委会是削弱党的集体领导。他们认为以上原则问题的争论没有明确结论谁是谁非提高认识。焦益文现在还认为自己的意见始终是正确的。所以他过去的检讨是联系以上事实得到通过的,因而对原结论中认为焦益文“虽然承认错误,但往往说成别人不好引起的,避重就轻,检查不深刻,表示无法进一步认识”。

二、焦益文同志并认为“温亦然盛气凌人,极对何千里崇拜,也是党不团结的原因之一,没有作结论和处理, 在个人结论中说怀疑何千里有政治问题,与事实不符,他只说他是政治品质问题。另外,还提出检查报告中所没有的一些枝节问题及对结论上的一些意见。

宋关于何千里叫李绍亮代表党委的问题,何确实说过。检查时没有叫李振对正,因此不承认“无中生有,夸大和虚构事实”的结论,要求组织复查。此外,他提出何千里处理石油学校学生集体控告问题,及何因为自己的工资对工资科长谢公荣的批评是否有报复打击情绪,并认为这是政治品质带有原则性的问题。

根据焦、宋二同志的申诉,及过去省委组织部城工委的检查报告进行研究,我们认为他们的错误,主要是工作意见的分歧逐渐发展为无原则的纠纷,互相闹不团结。整个问题的发展过程中焦益文同志身为党委副书记,对何千里工作上的缺点,不加帮助和团结出发,而是不信任,抱个人成见,形成对立。党委委员宋国鑫则更怀着个人成见, 拨弄是非,攻击党委书记,在检讨中尚有攻击别人的现象, 严重的损害了党的团结。根据以上事实,因此,我们认为原检查的分析和结论与事实基本相符合的。省委批准给焦、宋二同志以撤销工作的处分是正确的,不能改变。

焦、宋二同志所提争论的三个问题,过去并不是以争论本身作为处分根据的,但是这些问题,是工作中带有原则性的问题,我们建议提交该处即将召开的党代表会议加以讨论,作出明确的结论,亦可在党代会中加以批评和自我批评,求得解决,明确是非。从焦、宋两同志申诉看来, 整个错误的严重性质和党的工作遭到重大损失严格要求自己,反而毫无根据的认识为过去检查处理有组织压力和偏听偏信的地方这说明他们尚有抵触情绪,因此,他们还必须进一步去认识自己的错误,才能愉快地工作。


 中共四川省委纪律检查委员会 <章 >
一九五五年八月二十九日

关于取消焦益文等同志处分的通知

局监(56)通字 001 号


(按:李井泉在焦、宋坚持要他们“作出明确结论” 时,他们却用“取消处分”暂以“缓和焦宋对省委的意见”。但“取消”是假,十八个月后就成了焦益文的“反党”罪状和动机。)

经八月二十九日,省委会议批准,取消焦益文同志所受撤销党委副书记的处分,及宋国鑫同志所受党内撤销工作处分。特此通知。


 中共四川石油勘探局监察委员会
56、9、11



四川石油勘探局党委对焦益文言行开展分析批判的意见


(按:18 个月之后,他们把焦益文对四川油气勘探建设的积极建议,把对李井泉等“承袭了国民党把天然气当废物的有害观点”的尖锐批评,污为“反对党的方针”、“丑化党政领导”、“攻击省委”,目的是“企图借此推翻其闹不团结所受的处分”。

由于焦的建议和批评,反映了很多革命职工的意见, 确属“影响深远”,所以他们就对具有“类似错误”的党内外广大干部、职工进行残酷的迫害。同时,也由于他们在十多年中,坚决贯彻了他们所谓的“党和国家的正确方针”,严重的破坏了社会主义建设。)


……(简历及焦的“右派言行”略。)


根据以上情况,我们认为焦益文这种一贯反对现行勘探方针,并恶毒地攻击了从四川到中央的各级领导,在群众中点火煽动对党委书记不满,企图趁大鸣大放时机推翻对其闹不团结的处分。我们认为焦已由极端严重的资产阶级个人主义发展到反对党、政组织,攻击党政领导同志的党内右派分子。但由于焦益文身为领导干部,其右派言论的影响极为深远,在党内外工程技术干部中尚存在类似错误看法。我们准备采取先党内后党外,充分发动群众的办法,对其右派言行展开大是大非的大辩论。党内与党委扩大会议形式,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展开辩驳,预计党内经过一个礼拜左右时间,即于十月五日左右即转入全体职工中进行大辩论。已有材料计划分两批在党内外公布。我们估计这样做,一方面会继续发现和揭露其它类似的右派分子, 达到纯洁党内组织;另一方面通过彻底驳斥其反党论调, 澄清在工程技术干部中的类似错误看法,以利今后坚决贯彻党和国家的正确方针政策。以上意见,当否?请省委指示。


 中共四川石油勘探局委员会(章)

一九五七年九月二十四日


右派分子批示表



(按:李井泉为把石油部门当做他反党独立王国的重要阵地,为了在石油部门建立其私党统治,不遗余力的推行排斥异己的反革命修正主义干部路线。

他们为置交焦益文于死地,竟用出兵不血刃的毒计。在“根据不足”的情况,于 1957 年 6 月,派出刘文珍到石油局布置焦益文写了两张批评李滋润的大字报。然后,又把焦对四川油气勘探建设的建议和批评污为“反党纲领”,拼凑成七条罪状。在 9 月份广发全局,软硬兼施的“发动群众”,“划清界线”,挑起斗争。11 月份即宣布撤销焦党内外一切职务,停止其党内生活,把工资改为生活费。12 月底在陈刚、刘文珍指使下才补办了这张“批示表”。


他们对这张和毛主席《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大放反调。从根本上违背中央有关政策界线的规定的“批示表”,却又不敢“批示”,只经“工业大口”在 1

月以后签了个“审查机关意见”,就在 3 月底指使李滋润口头通知焦益文说:“省委决定为极右分子,并决定到西昌农村劳动改造”。但因怕焦益文向中央控诉,又连夜电话把焦调回原单位监督劳动。这张从未批示的“批示表”,是在 9个月后的 10 月 3 日转入焦的档案的。

当李井泉坚持的机会主义(碰)油方针碰得头破血流, 群起议论时,却在 1961 年不得不为焦摘掉这项未有批示的空头帽子。)


处理右派分子批示表


姓名:焦益文

一般或极右分子:极右分子所在机关:四川石油勘探局现任职务:付局长


 四川石油勘探局整风领导小组
1957 年 12 月 20 日

姓名:焦益文。性别:男。出生年月:1923 年 9 月。参加革命时间:1938 年 8 月。入党时间:1941 年 5 月。籍贯:山东广饶县。文化程度:相当高中。家庭出身:自由职业。本人成分:学生。现在工作机关及职别:四川石油勘探局付局长。


简历:1937 年以前在学校读书。读至初中一年级。参加革命后曾任宣传干事、通讯员、技术书记、秘书、分区委书记、政工队长等职。西南解放后任四川石油系统军事代表、石油总局重庆办事处主任、西南石油勘探处副处长、处党委副书记、西南石油地质处副处长、党委委员。55 年合局后,任我局计划处长、地质调查处处长、现任我局副局长、局党委常委委员。

未参加反动组织,历史上没有什么重大问题。

1943 年,因犯无组织、无纪律、工作消极、生活腐化错误,党内受过严重警告,行政撤职。

1955 年因闹不团结党内受过撤销党委付书记职务的处分。

构成右派事实摘要

一、反对党的现行勘探方针,整风中写出带有纲领性的反党文章“抱着金饭碗天天喊苦穷”,并猖狂地向党进攻, 以歪曲事实,扩大缺点,造谣污蔑手法,否定几年来四川石油勘探工作在党的领导下取得的成绩。将现行的勘探方针斥责为“逼着公鸡下蛋,抬着鸭子上架”的主观主义的方针。

二、污蔑各级领导党政领导同志,并把党组织说成是三大主义的化身。将国务院李、薄副总理对四川石油勘探工作的正确指示污蔑为“闭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丑化二位副总理为“大权拿在手,不问青红白,削减气投资, 只需刀一挥”的主观独裁者。进一步得出结论,说局党委、省委、石油工业部各级党组织是“官僚主义,主观主义加宗派主义”三大主义的化身。

三、整风中到处煸风点火,企图攻垮局党委。呜放中焦化名写了两张大字报,污蔑攻击局党委“会不议,议不决,决难办”,“空洞洞,原则喊,录音带,教条搬”,“整的人,咋难免,即主观,又官僚”。同时进一步提出“大刀斧,把会减。党代政,改一番”。实质上是反对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

四、攻击污蔑省委,企图为自己的处分翻案。他曾对孟庆瑗同志说:“四川的党不民主,不温暖”,“省委就只处分几个人积极”,“省委也饱食终日,无所用心”。

五、反对民主集中制,破坏集体领导原则。他一贯地对领导不尊重,缺乏组织观念,认为服从上级那些“盲目服从”的人的事,一贯向党闹独立,破坏党的集体领导与党的团结,曾两次受到党的处分。他利用地质处党委委员

(上届局党委委员)反党分子李振对党不满,敢于公开破坏党委集体领导的威信,拒不执行党委决议的特点与李振在实际行动中形成联盟,经常在一起议论党委与党委书记及委员的“问题”。在群众中散布对局党委书记的不满言论。

六、反对与篡改党的知识分子政策与干部政策。焦抱着“技术高于一切”的观点,一贯对知识分子盲目信任, 迁就拉拢,曾因此在四中全会中学习中受到批判。中央知识分子会议后,他不仅未加警惕,反而进一步歪曲党的知识分子政策,认为自己很早就正确。反对技术干部参加政治运动,主张技术干部中的党员可以不过党的组织生活。在反党的文章中甚至说党政领导是“从主观意识出发的行政手段对待科学技术工作”。

在执行干部政策上,焦是重才轻德,只要有技术就是好干部。56 年焦在党委会上建议提拔一批地质师,局保卫科长刘思同志提出其中有的人历史问题尚未弄清,焦反问, “历史问题一辈子弄不清,难道就一辈子也不提拔吗?” 由于他的影响,很多技术干部认为只要有技术就吃的开。

七、以宗派活动手段,扩大地质与钻井的矛盾。焦、李利用分工领导地质的条件,在地质人员中破坏局党委和行政的威信,挑拨局与地质处的关系。焦散布“局党委只重视投资大的钻井,不管地质。”去年当报上生活福利问题较多时,焦趁机挑拨与鼓励野外队员公开在报上发表对党不满的文章。并在《石油工业通讯》11 期上发表文章,夸大歪曲事实,故意扩大地质钻井矛盾。如说地质人员“为了工作就要不惜低三下四的哀求钻井”,“坚持地质原则就要受到孤立与打击”。造谣说:“地质人员有因此发生过神经病患者”。“有的探区地质人员受到四面夹攻,党政工团的领导联合在一起,强迫不准取心”。这篇文章发表之后起了很大的煽动和挑拨的作用。

本人认识和交代程度,焦对其反党罪行在最初时强调“动机是好的”。以后经过党内外大小多次会议深刻揭发和严肃批评,彻底揭破了他籍学术问题为幌子向党进攻的阴谋后,他开始表示低头认罪,但在关键问题上交代不彻底。特别是对其反党根源很不深刻,说明他对自己反党罪行的严重性认识不足,真诚悔悟,尚缺乏实际行动。

分析结论及处理意见:焦益文长期以来,怀着资产阶级的个人野心,对党的领导与监督十分抵触不满,对 55 年省委给其处分,更怀恨在心。在实际工作中常以两面派手法进行一系列反党活动,整风运动中认为时机已到,明目张胆猖狂地向党进攻,公开反对党的勘探方针,丑化各级党政领导以致把党组织恶毒地污蔑为三大主义化身,以此实现其资产阶级个人主义的政治野心。由于焦的反党活动是有组织,有目的的,而且是全面的,他有自己的一套与党的方针政策针锋相对的勘探方针,知识分子政策和干部政策,而且在知识分子中拉拢一批人马,作为反党资本。因此我们认为焦在政治上思想上已经走到党的对立面,变成了资产阶级极右分子,且至今交代还不够彻底老实。

处理意见:根据中央处理右派分子的政策原则,鉴于他的问题性质严重,且问题交代不够彻底老实,我们认为应开除党籍,撤销其一切领导职务,放到党的领导较强的最基层单位,从事实际劳动最一般具体工作,已资改造。


 呈报机关盖章:中共四川石油勘探局委员会(章)

审查机关意见:

经大口领导小组 1 月 17 日会议讨论意见,撤销原有职务监督劳动,报请省委批示。


 省委工业部大口(省委工业部章) 1958 年 1 月 30 日

批准单位意见:无


备考:此处理批示表于 1958 年 10 月 3 日转给局机关党总支去了。


 五办室 1958 年 10 月 3 号


四川石油会战领导小组决定


(按:这个“决定”是 1966 年 10 月 8 日在川南矿区2000 人的职工大会上,由川南政治部主任刘捷拟稿,经“领导小组”副组长陈李中批准,然后由刘捷代表“领导小组” 宣布的。)


对焦确定“罪状”,概括为:“出身富农,本人混混,投机参军,野心入党。坚持个人奋斗 30 年,破坏抗战,阶级报复,一贯反党极右分子。推行和平演变,破坏内地建设。对抗毛主席备战备荒为人民的伟大战略方针。”

经四川石油会战领导小组决定,撤销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焦益文川南矿区副指挥职务,放基层监督劳动,只准规规矩矩,不准乱说乱动。如有乱说乱动,立即取缔,予以制裁。立即取缔,予以制裁。


来源:根据文件翻印件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