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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吉林省委决定开除现行反革命分子蔡去非的党籍
(蔡去非)
1957.11.17
我省高干自修班,于9月17日发生了写反动标语的反革命案件。这是一个严重的政治事件,已于9月28日破案,隐藏在党内20年来的阶级异己分子又是现行反革命分子蔡去非,终于被清查出来。
蔡去非(女)35岁,四川省奉节县人,家庭是军阀兼地主。其父亲是四川军阀刘湘的参谋长。本人是学生出身,高中肄业。1937年参加过读书会、同乡会等进步组织。1938年6月入党。历任:科员、科长、长春市银行副行长及市委财经部处长等职。现任长春市人委财政局副局长,1957年2月到自修班学习。
蔡的反革命活动蓄谋已久,今年7月末,当自修班讨论中央高级党校学员鸣放中的言论时,蔡即表现了一些对党不满情绪,但并未引起应有注意。到8月中旬,正当自修班整风与反右派运动深入之际,蔡初而表示惊慌,继而伪装积极。运动进入紧张时期,她便有计划地进行阴谋破坏,大肆活动。
首先,向党猖狂进攻。蔡于9月16日上午11时扬言手表失盗,下午3时又假称日记本被偷,17日早晨又乘机在3个厕所用左右手写了6条半反动标语,其中有“打倒共产党”,“打倒共匪”,等字句。写完反动标语之后,她深恐别人无法发现,即以找表为由,拉人到厕所,引导别人及早发现,以达其罪恶活动之目的。这说明她的反党阴谋是十分猖狂的。
其次,她为了向党进攻,不仅猖狂的写了反动标语,而且还恶毒的进行了一系列的政治陷害。开始蔡企图陷害的是石方(自修班重点批判对象),9月16日蔡扬言表与日记本被盗之后,即主动向专案组说:“石方到她房子去过4次,可能是石偷的。”(经支部查对,石方只到过她房子去过一次)以后,她见给石虚构案情较难成立,便迅速的集中力量陷害张靖同志(女):(1)9月17日她向专案组报告“张看反动标语时脸白!唇青!身抖!”。(2)随后又告发张靖历史不清;恨公安干部;近来看过她的日记本,过去张靖仿过她的字体,可能是张对她进行陷害。(3)在讨论问题时,对张靖的发言故意进行攻击,以引起对张进一步怀疑。(4)9月18日,以类似写反动标语用的小红砖头放在张的褥子底下,然后建议对张检查。(5)9月19日,将所谓被盗的日记本的外皮与密码电话本(蔡于今年5月间偷去的)并放些烟丝(因张吸烟)塞到班主任的沙发底下,以混淆视线,嫁祸于人。(6)蔡见陷害无效,于是在9月21日又以她的两页日记纸,悄悄地放到张的书中,并建议对张搜查。(7)当日给支部与公安厅写了一封信,为张捏造了4条罪状。(8)蔡又将20余页空白日记纸事先放到厕所水箱里,并将类似张的绿色手纸一同放入,然后,于9月25日午前8时,乘无人之际,故意与张靖争吵,拖张到支部控告。捏造张谩骂:“到厕所水箱里去捞你的尸吧”(指日记本),“岳书记、老董他们是什么东西”(支部负责人),“告诉你崔爸爸去吧”(专案组负责人)。蔡认为这样一来,张必法办无疑。但结果恰恰相反,却进一步暴露了她自己。最后,蔡看到马脚已露,但仍毫无悔过之心,直到破案的前一天,还向支部提出所谓3个半怀疑对象。总之,她的政治陷害是恶毒的,是不择手段的,是极端阴险的。
再次,蔡向党进攻的另一个目的,就是破坏党的整风与反右派运动。当反动标语出现之后,蔡于9月18日,将其手表送回厕所,以便引得大家进一步互相猜疑。另外,她将密码电话本与日记本皮一同送回,也含有这个目的。此外,在支部大会上,她极其阴毒的以识别反动标语字迹为由,提议大家都用左右手照样写出反动标语,企图拖大家一同下水(支部当即制止)。总之,她在此期间是积极进行了活动,弄虚作假,花样百出,尽量制造猜疑,牵制自修班的主要力量,以达其破坏整风与反右派斗争的目的。
最后,蔡于做案之后,极力掩盖自己,伪装积极,表示对反革命分子极端愤恨,故意装做被害者的样子,大声疾呼,哭哭啼啼。逢人便说:自己是个孤儿,党把她养大的,她是14年公安人员的家属等等。此外,从作案日起,每天写了一篇假日记,例如:“这是谁干的,真使人惊奇……,写反动标语的人是仇恨党……,破坏反右派斗争,使问题弄不清,无法破案,可见敌人用心之毒、之长、之深……,要我抓住他不狠狠咬他几口不解闷。”由此看来,她这套手法确是十分狡猾的。她原来估计,或者造成冤狱,或者不了了之。她依靠有4道金牌护身(即高干、老党员,保险丈夫,党抚养大的,积极分子),加以上述伪装与花招,绝未想到自己犯案,故想与党较量一番。
较量的结果她始于失败了,在字迹、指绞、撕碎的部分日记(有字的日记已于她家浴池下水道中取出)以及众目睽睽之下,她的原形毕露了。经过多次政治攻心斗争,蔡在迫不得已抵赖不了的情况下,不得不把写反动标语与政治陷害等罪恶活动做了交待,但迄今仍企图避重就轻,尽量掩饰(如:说表是确实被盗,电话本不是故意窃取的等),或只谈事实不谈动机(开始说是为了试验公安机关的科学鉴定,或者是为了写一本书,名曰“一块欧墨卡”,以便名利双收,后来,又说是因精神病而梦游,因之犯了错误),总之,仍不彻底认罪,态度很不老实。
蔡去非的反革命活动是有她的阶级根源、历史根源和思想根源的。首先,她一贯对党不满,远在1942年延安整风时,因她做了假坦白,在审查中被关了一个多月,就对党不满。1952年三反运动时,因手续不清受过审查,在报纸上批评过她,因此,对党怀恨在心,每当提起此事,则咬牙切齿,痛哭流涕,念念不忘,愤恨和谩骂。在她的1952年日记里写着:“去非呀!去非,你真是个苦命的孩子,在这次冤枉中你得到教训……你要自由,你要战胜敌人,冤呀!冤呀!有冤就应伸,去非呀!去非,勇敢的战斗下去。”1955年6月16日蔡在大连疗养院的一段日记写着:“大连是个多美丽的城市,疗养院的条件这样好,可为什么就有大部分人不能很好休养,也许有人是跟我一样,带着内心不能言串的痛苦来到了海岛上。”1955年12月的一段日记写着:“我对一些下流的低级动物,不管他是什么职别,不管他有多高的位置,使我感到可恨。”1955年还写过这样一段:“7年来,工作中所受到的委屈、冤枉、打击、报复、排挤、讽刺、讥笑,使我暗中所掉下的眼泪可以浸湿几条棉被。”以上,可以看出她对党的仇恨是很深的。
其次,一味的追求个人名利地位,一贯对其职别级别不满(详见自修班总结报告),对组织上未提拔其爱人任市公安局局长也很不满意,到处奔走游说,为其爱人抱“不平”。此外,蔡对工作消极怠工,将自己的精神寄托于文艺写作上。在大连休养期间,写了一本“地下小交通”剧本,把自己宣扬得如何了不起。并自称至少可以收入两千元。在自修班写了一个“娇妻”,完全是捏造事实,恶毒的丑化和攻击长春市新来的公安局长夫妇,同时也以此来影射其丈夫的委屈。
再次,蔡的品质很坏。蔡在长春有“女光棍”之称。阳奉阴违,表里不一,两面三刀,逢甲说乙,逢乙说甲,每到之处,总与人闹不团结,拨弄是非,挑拨同志关系,破坏领导威信。
罪犯蔡去非,不论其历史上有否其他问题(她历史上确有疑点,需要另外追查),就其现实表现和罪恶来看,是一个反党、反人民、破坏整风运动、对同志进行政治陷害的现行反革命分子。当破案之后,自修班即向省委做了简报,省委已转报中央,并通报全省各地党的组织,提高警惕,在反右派斗争中,克服右倾情绪和温情主义,借以推动运动。特决定开除蔡去非的党籍,并依法惩办。(中央已经批准——编者注)
| 来源:中共中央监察委员会办公厅《县委书记以上干部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的决定汇编》(19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