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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高级党校委员会关于开除右派分子曾军的党籍的决定
(曾军)
1957.12.04
右派分子曾军原系本校普通班第二十二支部学员。在本校反右派斗争中,第二十二支部的同志们揭发了曾军的很多极为严重的错误,经过支部大会的批判和全校学员的批判讨论,业已彻底揭露曾军的右派面目。第二十二支部根据中央关于划分右派分子的标准和曾军的错误性质,已于支部大会上通过决定将他划为右派分子并开除出党。党委会经过严肃慎重的研究之后,同意第二十二支部的决定。这一决定已报请中央审批,中央征求了沈阳市委的意见,得到了沈阳市委的赞同,最后中央也已批准这一决定。
附:中共中央高级党校普通班第二十二支部关于右派分子曾军的政治结论
一、 简历:
曾军,男,现年三十七岁。陕西蓝田县人。家庭出身中农,本人成分学生。一九三八年十月在延安入抗大,同年十一月入党。来校前任沈阳市物资供应局副局长。现为本校普通班二十二支部学员。
二、 主要错误事实
1、攻击污蔑和企图修改党的干部政策。曾军在大鸣大放期间,污蔑“沈阳市委在使用干部上有宗派主义,唯唯诺诺是好干部,客观上是这样”。他说沈阳市委“所谓干部的德就是人云亦云……。现在是人云亦云,上呼下应的人就是组织观念强,好干部,对那些敢提意见的,就是主观片面,骄傲自满,组织观念不强。这种情况必须改变”。他污蔑“有些干部饱食终日,无所用心,像猪一样”。他攻击干部级别制度,说:“不能从级别上看谁的质量高低”,“职位、级别不能决定智慧真理”,“中央也有犯错误的如高岗、饶漱石。邓子恢也犯过右倾机会主义错误,再如山东分局的向明等”。他说:“以级别来衡量干部的好坏,那是扯蛋”。曾军又说:“关于德、才和评级的标准无统一的东西,有人争这个东西,也可说是个人主义,但是不争也不一定完全合理,可是有人一争,不管合理不合理,就批评是个人主义。“德”是什么?有好几种解释,执行时各人有各人的标准。我说共产党今天有黑暗,但是面不大。党内的黑暗面是正直者受罚”。
曾军在攻击、污蔑党的干部政策执行情况的同时,在沈阳地区整风座谈会和小组鸣放会上向中央提出了如下的建议:第一,“建议中央今后应规定各级党组织领导人,不得随便说反党、不尊重党和骄傲自满的口头话”。当小组同志们质问他是指个别组织还是指全党时,他很激愤地说;“我就是指全党、各级党的组织都包括在内!”第二,“进一步明确规定德才和政治觉悟高低,思想意识好坏,组织性、纪律性高低的标准,在党内要提倡坚持真理,不屈服,不怕掉脑袋的精神,对那些唯唯诺诺的人硬要批评,对过去敢于坚持正确意见的人要提拔”。第三,“为了防止宗派主义,任人唯亲,要改善了解干部的方法”。除了听组织的反映和到干部工作的地方去了解之外,他提出“根本一条,是在一个重要问题的讨论时作记录,以便事后考察那个干部正确。……不是单纯地听组织上讲。对那些敢于逆水行舟,提出自己见解的干部,应看成是好干部”。第四,“中央组织部应在全国抽查几个地区、几个部门执行干部政策的情况”。“党应总结一下提拔干部的工作,那些是该提拔的,那些是不该提拔的,吸取经验教训”。“对那些吹嘘拍马的就要降下来”。
2、对于他过去历次所犯的错误,党组织对他的教育批评处分,实行全部翻案。曾军在沈阳地区整风座谈会上,对于自己在一九四二年平北挺进军第十团工作时,因违抗命令,反对领导,受党内警告处分;一九五一年沈阳市召开防空会议动员布置防空工作时,因有恐美情绪,受了批评,一九五三年沈阳市委常委会讨论他主持草拟的副食品供应计划方案提出些不同的意见,他竟要挟领导拒绝前往国家计委开会,因而受到支部批评并责令他写书面检讨;一九五六年沈阳市人委机关召开党代表大会,他蔑视支部提他为代表候选人的决议,受了批评后,在支部大会上无理取闹,因而受到支部的严厉批评等,都说成是党组织对他的打击,而他自己却没有错误。他把中央组织部的同志来参加会议比作“十五贯”中的“况钟”下乡,在会议上歪曲事实,申“冤”告状,推翻党组织对他历次所犯错误的处理。根据各方面的调查材料证明,多年来有关党组织对曾军的批评教育和处分,都是正确的,必要的。而曾军在鸣放会议上所表现的态度,恰恰证实他是屡教不改的人。
3、歪曲党的民主生活和攻击党的组织。曾军在沈阳地区整风座谈会上说:“沈阳市委领导上执行民主集中制有问题,不够民主,谁对市委冲一下。谁就马上受到批评,调动工作”。曾军这种歪曲沈阳市党的生活不民主,实际上是为他的无组织、无纪律,违反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反党行为辩护。例如:在一九五三年他不同意沈阳市委会对他主持草拟的副食品供应计划方案提出的意见,他以“我不能去说我不同意的意见”为理由,拒绝前往国家计委开会,以后又拒绝支部的批评教育,坚持不写书面检讨。又如一九五三年他不同意苏简同志为市党代表候选人,当选举时,便不参加党的会议,而去看电影。再如,一九五六年他拒绝支部提他为沈阳市人委机关党代表候选人,并在支部大会上无理的要求支部书记收回对他的这种错误态度所作的正确批评。这些都是曾军违反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的行为。
他攻击党组织说:沈阳“市委喜欢听好的,不喜欢听坏的,已成为习惯”,“爱说优点,不爱说缺点是一贯的”。他列举郊区镇反、三反等事例来捏造、夸大沈阳市领导上的缺点和错误,对自己的错误看法,则只字不提,反而把他自己吹嘘成为“一贯正确”的。并屡次自我称赞为“谁都敢顶”的干部,“是一匹好马,就是骑不了”。他甚至说:“我学习回去后,一年不讲话,不提反面意见,谁说我曾军进步啦.我就说操你娘”。这说明曾军仇恨党的情绪,达到何等严重的程度!
三、错误根源
曾军的错误,不是偶然的,有其社会根源和思想根源。由于他出身于小资产阶级的家庭,并在旧军队里沾染了一些坏习惯,抱着资产阶级个人主义的目的参加了共产党。多年来党组织针对他的资产阶级个人主义、自由主义和无政府主义的腐朽思想进行过严格的批评教育。但是,他却把党组织对他的改造看作对他的打击报复,反而埋怨党组织对他提拔不够,长期对党不满,以致发展到这次大鸣大放期间竟与资产阶级右派里应外合,恶意地攻击污蔑党组织,向党进攻。
四、对待错误的态度
曾军的反党言行,经过了党组织和同志们向他进行了将近两个月的批判和帮助,但曾军的态度始终是极不老实的,一直是抗拒的。他首先企图否定在“鸣放”时他在地区整风座谈会议和小组会上的错误言论的记录。当同志们对他进行严肃批判和耐心帮助之后,他曾在支部大会上承认了某些错误事实,但他在后来的检讨中特别是书面检讨中却避重就轻,对其主要错误事实进行狡辩和抵赖,企图蒙混过关。尤其态度恶劣的是。对其错误言行的材料,经过小组和支部与他逐字逐句反复对证后他已签字同意,随后却又提出声明,进行翻案。并在最后写的所谓“我的反省”中,对他的反党错误事实作了修改,几乎全部推翻。曾军这种流氓无赖,出尔反尔,无理取闹的恶劣行为,虽经支部大会严肃地批判和帮助,但他仍然蛮不讲理,坚持错误,拒绝改造。
五、结论
曾军具有极端严重的资产阶级个人主义思想,品质恶劣,屡教不改,长期对党不满,在大鸣大放期间,公开向党进攻,攻击党的领导,特别是攻击党的干部政策,歪曲党的民主生活,对他过去历史上所犯的错误,实行全部翻案,以致走向反党的道路,堕落为党内的右派分子。为了纯洁党的组织,支部大会决定开除其党籍。建议行政加重处理。
| 原载《关于清除党内右派分子的决定汇编(四)》,中共中央监察委员会办公厅编,一九五九年十二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