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厦门大学委员会关于曹德元同志错划右派的改正结论1979.03.02; 厦门大学党委落字(一九七九)四十四号
曹德元,男,原我校中文系五七届毕业生,一九五七年十月划为右派分子,分配工作考察一年,现在浙江省淳安县唐村中学任教。
根据中共中央(一九七八)五十五号文件精神,及中央一九五七年《划分右派分子的标准》,经复查,原划曹德元同志为右派分子,属于错划,给予改正,恢复名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