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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关于为冯白驹、古大存恢复政治名誉的通知
1983.02.09


各省、市、自治区党委、各大军区、省军区、野战军党委、中央各部委、国家机关各部委党组,军委各总部、各军兵种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


中央同意中纪委《关于冯白驹、古大存同志的问题审理意见的报告》,撤销一九五七年十二月广东省委第八次全体会议(扩大)《关于海南地方主义反党集团和冯白驹、古大存同志的错误的决议》,撤销对冯白驹、古大存同志原处分的决定,恢复他们的名誉。

冯白驹、古大存同志,都是我党的老党员。他们在极其艰苦的条件下,长期坚持武装斗争,对党对人民是有重要贡献的。


 中共中央
一九八三年二月九日

 来源: 杨立编著《带刺的红玫瑰——古大存沉冤录》,中共广东党史研究室1997年4月出版发行,第308页—310页。